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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时间:2024-03-16 08:02:1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范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范文

  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范文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刻汲取我区“4·26”交通事故及天祝县“6·14”较大交通事故教训,全方位排查整改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发现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全面助力创城工作,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势头,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道安委的统一安排,镇党委、政府决定,自20xx年6月21日至9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措施”、市委市政府“四十条措施”,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开展综合整治,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为抓手,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实现“三提升两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即: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明显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升,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镇武装部长刘燕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推动、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四、重点任务

  (一)落实属地责任,扫清管控盲区。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认真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区配套文件,检视整改镇村班子成员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督促本辖区单位(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认真抓好今年以来省、市、区督查检查和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从严落实“管理在镇、延伸到村”的工作机制,狠抓“两站一室”建设和交通劝导工作,组织辖区共享共管人员、网格员等力量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将管理触角延伸到村组,将交通违法行为制止在出村上路前。镇党政主要领导上路开展交通劝导每周不少于2次。各包村领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上路开展交通劝导每周不少于1次,要科学制定勤务计划,通过常态化交通劝导和联合整治,彻底整治辖区内电动车、农用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未成年人不按规定使用交通工具、面包车超员、客货混装、随意变道或停靠、酒驾醉驾等交通乱象。

  (二)聚焦主责主业,狠抓路面管控。派出所要持续深化省道、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持续深化“车让人、人快走”武威名片创建活动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非法改装以及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督促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逾期未审验(换证)驾驶人按期检验(报废)、审验(换证)。对未按规定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要严格按照省厅交管局统一部署,及时调整策略和整治时间,由以往每周集中行动转变为每日高密度、高频次行动,形成高压严管、密集整治态势,使整治工作达到“全覆盖、无盲点”,提升工作实效。要坚决落实酒驾醉驾查处“七个一律”,从严从重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要扎实推进创城工作,严厉查处车辆乱停乱放,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着力推进“一难两乱”整治和电动车挂牌管理工作。要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或者其他举报平台,鼓励群众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镇交管站、农机站、派出所要定期开展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

  (三)落实监管责任,狠抓源头管控

  1.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理念,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改善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水平。镇交管站要深入推进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突出路段治理,全面完成隐患治理任务;要发挥治超牵头作用,协调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严查货车超限超载,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常态化进行“安全带和动态监控”两个专项检查;要督促建筑工地落实主体责任,教育引导骑乘电动车人员在上下班途中佩戴头盔,对工程运输车辆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教育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问题车辆带病上路;加强对环卫车辆的安全监管,确保车辆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彻底整治环卫车辆随意变道、停靠、逆行、超速等问题隐患。金河九年制学校要加大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与各小学(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防涉校涉生事故的发生。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侵占道路摆摊设点、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的整治,主动协助政府依法取缔、适时搬迁辖区道路存在的马路市场,整治整改占道经营安全隐患。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货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货车出厂上路;要加强对电动车经营门店的监管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杜绝销售非标产品。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机站)要规范和加强拖拉机等农用机械的牌证核发,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农机安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2.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人员及车辆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并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确保单位内部人员及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凡因内部管理责任不落实、车辆及人员被相关部门查处发现的,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自查整改。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企业、农场、工地、商场、娱乐场所等单位牢固树立“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切实落实车辆及驾驶人源头监管。重点从以下5个方面开展自查:

  1.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方面。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交通劝导员、各岗位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方面。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情况;车辆、驾驶人管理情况、安全运输内部检查与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GPS动态监控责任履行情况、安全带使用落实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方面。单位运输车辆、监控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情况等。

  4.应急管理方面。修订、评审、备案情况;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对单位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车辆驾驶人员教育培训情况等。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各村各单位迅速安排部署,科学安排交通劝导勤务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和标准,利用微信群等媒介,广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各村将每月交通劝导勤务计划于当月2号前报镇交管站。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5日至9月20日)。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层层签订承诺书,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开展联合执勤执法,严管路面交通秩序,强化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完善管理制度,巩固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和开展“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精心部署实施“百日行动”。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整治。要以“隐患就是事故”的态度全面开展“百日行动”,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以及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等,实行闭环销号管理。要坚持关口前移,注重事前预防,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真正把道路交通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督查问效。“百日行动”期间,镇交管站将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辖区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考核办法》,一律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范文 篇2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总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围绕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路面管控及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打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起底、全力整改,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和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主体责任,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平稳运行。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行政执法队队长、乡交警中队中队长任副组长,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禹本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园培同志办理具体业务。

  三、工作措施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

  1、重点车辆大整治。

  “八类”重点车辆大整治(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挂车)。要全面排查“八类”重点车辆的使用单位和运营情况,全面排查检验、报废、车辆状况和违章情况,对于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八类”重点车辆要重点拦查,要逐车逐人进行核查和督办,杜绝车辆带病上路现象。要结合实际设置淘汰时间表,督促车辆所有人加快淘汰隐患车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农村“七类车”大整治(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电动车、乡村公交)。要着力解决农村道路失控漏管的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农村地区重点车辆,各村要牵头组织对各自辖区的农村“七类车”进行摸底登记,对于未及时登记挂牌的车辆要督促及时挂牌登记,对于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督促动员车辆所有人尽快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对于逾期未检验的车辆督促尽快办理检验手续,动员和鼓励车辆所有人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为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提供安全屏障。重点核查各类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车辆安全性能,车辆违章情况及车辆所属公司动态监管及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2、隐患路段大整治。

  要对全乡辖区道路进行一次回头看,全面加强隐患路段的排查和治理,重点强化对“7.15”暴雨天气导致的水毁路段情况进行全部摸排治理,对于未能完成治理的路段要根据道路情况采取分流限流措施并及时设立安全防护设施。对于事故多发易发的路段要列为事故多发路段,上报县安委会和相关部门,完成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各村委员会

  3、重点驾驶人大整治。

  对全乡辖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AB类驾驶人要进行定期核查,并按照明细进行划分,抄告运管部门对驾驶人是否驾驶营运车辆情况进行核查,乡交管站和各村配合乡交警中队对重点隐患驾驶人进行逐人核查清理,对于驾驶人已不具备驾驶大型车辆的要及时对所属驾驶证类型进行降级或吊销处理,对于仍在使用或从事车辆驾驶的AB类驾驶人要督促其尽快办理审验或换证业务。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

  1、主干道违法行为查处。乡交警中队要充分发挥稽查布控系统的应用和交通监控设备的职能应用,科学合理调整勤务,路面执勤民警要严格落实勤务计划,突出国省道整治重点,紧盯大客车、大货车等大型车辆,严查疲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好超载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于超载现象要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工作措施。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

  2、通村、通组道路违法行为查处。各村要开展常态化路面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模式,重点对面包车超员、“五小”车辆违法载人、农机车辆超载、摩托车超员及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各村劝导员要全天上路开展劝导工作,要严格落实每周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6小时的勤务要求,紧盯逢集、红白喜事、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对岔路口、进村出入口等重点路段,常态化开展劝导纠违工作。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三)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

  1、聚焦宣传重点。要针对辖区交通事故形态和易肇事肇祸的.重点违法特点,聚焦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违法,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强化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各类车辆驾驶人开展风险预警推送、安全教育监督等常态化宣传。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2、强化宣传警示。深化重点违法行为的警示提示和“一盔一带”、“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雨天“亮尾、控距、限速”等防范措施全媒体宣传。加大重点违法行为、事故多发路段、禁驾人员公开曝光力度。将本地近期发生的典型违法案例和事故案例制作成图文、展板、视频资料,深入宣传讲解重点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案说法,警钟长鸣。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乡交警中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全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是积极贯彻落实公安部,是县委、县政府预防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态势的重要举措。各村要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周密安排部署。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细化分解责任措施,全力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严格履责,密切配合。各村要切实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负责人要亲力亲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违规作业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营造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乡交管站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以常态化的督导检查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不重视、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和约谈问责;对事故多发,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范文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邵玉龙书记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新中国成立xx周年大庆和县委县政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中心工作创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时间和目标

  从7月11日起至10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行动期间,努力实现“四个明显下降”,即:道路交通事故警情明显下降,事故伤亡人数明显下降,酒驾醉驾事故起数明显下降,“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伤亡事故明显下降。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大整治。盯紧事故“重灾区”,全力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研究采取超常规的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力争实现整治目标。

  (二)路面违法大整治。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等执法管控力量,要压上路面一线,针对营运客车、旅游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车型,严查严处超载超限、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上足执法力量,加强乡道等管控力量较薄弱区域的交通管理工作,与国省道连接的村口要配置劝导员,做到交通违法不出村;交警中队要加强运输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监管和动态查处;安监站要牵头各相关部门开展涉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处理;道安办要加强城区道路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强化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整治;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查严处违法违规销售拼装、改装机动车以及超标电动车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要强力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三)隐患排查大整治。对已整改的隐患路段要组织回头看,检查巩固整治成效,未达安全通行效果的'要立即采取临时措施,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排查辖区新(改、扩)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滚动排查治理,建立重大、较大、一般和低等级风险清单台帐,并在9月中旬完成整改。

  (四)交通安全大宣传。全力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到达率和知晓率。强化对客车、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渣土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以及三年以下低驾龄“新手”驾驶人等重点群体的点对点宣传提示警示教育。期间,要确保全镇所有中小学生100%上一次交通安全课;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交通出行安全教育;组织到各行政村至少播放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进村率不低于90%,受教育村民比率不低于10%。

  (五)农村交通安全大整治。强化管理,充分发挥劝导站和劝导员作用,集中开展大劝导行动;全面推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APP应用;加大执法力量投入,要组织执法小分队,严格查处农村面包车以及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四)轮电动车等重点车辆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突出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徐振华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道安办。镇道安成员部门要按照“百日行动”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实。

  (二)营造整治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启动仪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方式开展“百日行动”宣传,营造整治氛围。要充分发动乡镇“两站两员”力量,全力开展重点地区整治宣传、整治工作,确保“百日行动”延伸到乡镇、村和社区。

  (三)加强督导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特别是对安全隐患多、管理措施薄弱、交通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着力把各项措施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百日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2人(含)以上事故或新(改、扩)建同一路段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累计死亡3人以上的,一律由县政府安办牵头立案查处,实行责任倒查,对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要做好信息的收集统计,并及时上报,镇、村各需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镇联络员:刘永彬(镇路长办、道安办干事),联系电话:

  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范文 篇4

  按照《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及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为切实改善我县道路交通秩序,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短板,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缓解拥堵能力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坚持“条块结合、源头治理、宣传教育”多管齐下,以“管、防、治、智、宣、优”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实现交通秩序大净化、交通安全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大改善、出行习惯大改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常态长效治理机制,20xx年底前实现“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交通管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1.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均达90%以上。

  2.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遵章率均达90%以上。

  3.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

  (二)实现交通管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1.全年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执法量同比上升。

  2.农村地区和公路违法查处量上升10%以上。

  3.辖区高速公路违法查处量上升5%以上。

  4.“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违法行为查处量上升5%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上升20%以上。

  (三)实现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市民对交通秩序满意度(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稳中有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公安交警大队队长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我县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

  四、整治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整治内容

  以整治“五大交通违法行为”为突破口,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点、线、面结合,全力推动交通管理秩序持续提升。

  1.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头盔;外卖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交通违法;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

  2.摩托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无牌无证无强制保险上路行驶。

  3.机动车“飙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追逐竟驶、机动车违法改装、噪音扰民。

  4.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无牌上路、遮挡号牌、假(套)牌。

  5.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改装,违反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通行时间和范围规定通行。

  (二)工作步骤

  分步推进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

  1.宣传整治阶段(7月一10月)。通过教育与执法相结合,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同时进行广泛宣传,为“百日行动”营造严查严管的整治氛围。

  2.严查严管阶段(7月-10月)。全面开展社会面执法整治,严查严管“五大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三个持续提升”目标。

  3.巩固提升阶段(10月并长期坚持)。持续强化宣传和整治,提炼工作战法,固化成功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以“管”为手段,开展交通秩序网格整治行动1.搭建各乡(镇、街道)网格化整治机制。建立“以公安交管和各乡(镇、街道)为主力军、其他相关单位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整合交通、综合执法、住建、志愿者等力量,围绕重点违法和重点路段、区域,实施全覆盖整治。属地政府、职能部门及交警大队作为责任人,将责任落实,实行包干管理,共同推进各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7月底前建立机制,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2.发动各部门网格化管理力量。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督促各大市场、医院、客运站、商场、公园、旅游景点、公共休闲场所等有关责任方,组织发动人员参与交通管理。(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3.整合志愿者劝导力量。组织机关、街道、企业、学校等社会志愿者参与交通劝导、交通宣传,结合卫生城市复审及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围绕重点路口开展“文明过马路”等宣传动员活动,并按照“志愿为先、适度激励”的方针,鼓励更多市民投身志愿者活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间: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二)以“防”为目标,开展交通事故源头治理行动

  1.进一步发挥县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作用。定期收集相关单位实体化运作情况,并组织开展检查。对未开展实体化运作,交通事故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定期通报。针对交通安全秩序混乱、亡人事故高发的乡(镇、街道)进行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县交联办、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推动落实客货车企业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客货运输企业源头治理,强化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实现本县货车亡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对事故调查中发现企业“挂而不管”、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严格依规处罚。加强高风险企业联合监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10月底前) 3.加强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监管。研究制定对建筑工地、施工场所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和车辆参与建筑废弃物运输的联动处置规范;完善车辆技术标准及行业规范;建立完善全县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每月常态开展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每月开展联合整治,常态化工作) (三)以“治”为基础,开展交通问题综合治理行动

  加强交通新业态行业综合治理。建立外卖、快递行业联合管理机制,对外卖、快递行业人员车辆实行“四个一律”(人员入职一律审查培训、车辆一律入库编码、企业管理一律实行考核、违法事故一律强制退出)管理,对企业定期考核,根据考核成绩采取约谈、曝光、整治等措施,形成管理和产业链条双闭环机制。加快推动全县快递电动三轮车规范化管理,摸清网点、人员、车辆等基础信息,督促企业完成车辆备案、驾驶员考证工作。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企业合理化设置投放点及投放量。(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四)以“智”为引领,开展信息化应用提升行动

  强化重点车辆监管平台使用效能。推进“重点车辆监管云平台”使用,通过重点车辆信息、交通违法、事故数据共享,实现重点车辆实时监控、源头监管。(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每月按计划推进,10月底前建立长效机制。

  (五)以“宣”为载体,开展全覆盖宣传教育行动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分批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百日行动”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交通大整治“百日行动”和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文明礼让的浓厚氛围。持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好交警、好司机、好市民”等正面典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每月按计划推进,月底前建立长效机制)

  2.社会动员全覆盖。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市民广场等区域,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提示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全县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围绕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家庭、单位、公共场所等主体,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公安交警大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3.单位行业发动全覆盖。督促、指导各类社会单位履行对本单位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法定义务。在各行业发布全行业守法、文明、安全行车倡议,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督促企业落实对交通参与者的教育管理责任。(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六)以“优”为理念,开展交通政策研究完善行动。

  全力配合市级层面研究完善电动自行车备案政策。推进电动自行车备案、上牌管理工作方案,完成“带牌销售”、备案管理人员培训、政策宣传引导等配套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9月底前配合市级层面完成政策研完储备,10月底前实施,常态化工作)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半月一调度、一月一小结、百日一总结”的原则,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各时期交通整治工作。办公室要组织对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工作措施和目标进行细化,逐项开展考评。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紧盯重点整治任务不放松,不折不扣抓好整治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实现预期目标。

  (二)强化部门联动。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发动辖区各方力量,积极投入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制定本部门开展、参与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的`任务清单和实施标准,加大政策支撑和投入保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细化方案和指标,于20xx年8月9日前将工作落实子方案、月度细化任务指标、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成果巩固。

  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全力争取在较短时间内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并以此为基础深入研究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难题,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把执法实践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全县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四)强化考核问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工作清单”形式,定期下发任务表,对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督办情况按月通报,并及时向县领导汇报。对不按要求开展整治行动、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或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严重影响整治效果的单位或个人,严肃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范文 篇5

  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及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为切实改善贵阳贵安道路交通秩序,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短板,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缓解拥堵能力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坚持“条块结合、源头治理、宣传教育”多管齐下,以“管、防、治、智、宣、优”为抓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实现交通秩序大净化、交通安全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大改善、出行习惯大改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常态长效治理机制,20xx年底前实现“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交通管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1.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均达90%以上。

  2.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遵章率均达90%以上。

  3.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

  (二)实现交通管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1.全年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执法量同比上升。

  2.农村地区违法查处量上升10%以上。

  3.高速公路违法查处量上升5%以上。

  4.“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违法行为查处量上升5%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上升20%以上。

  (三)实现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市民对交通秩序满意度(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稳中有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陈晏(市委副书记、市长,贵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张吉兵(贵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王嶒(市政府副市长)

  黄卫(贵安新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许俊松(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成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贵安新区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邮政管理局、团市委、市文明办、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贵安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直管区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由市交委主任李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张斌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贵阳贵安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

  四、整治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整治内容

  以整治“五大交通违法行为”为突破口,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点、线、面结合,全力推动交通管理秩序持续提升。

  1.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头盔;外卖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交通违法;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

  2.摩托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在禁行区域行驶。

  3.机动车“飙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追逐竟驶、机动车违法改装、噪音扰民。

  4.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无牌上路、遮挡号牌、假(套)牌。

  5.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改装,违反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通行时间和范围规定通行。

  (二)工作步骤

  分步推进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

  1.宣传整治阶段(7月—10月)。通过教育与执法相结合,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同时进行广泛宣传,为“百日行动”营造严查严管的整治氛围。

  2.严查严管阶段(7月—10月)。全面开展社会面执法整治,严查严管“五大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三个持续提升”目标。

  3.巩固提升阶段(10月并长期坚持)。持续强化宣传和整治,提炼工作战法,固化成功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以“管”为手段,开展交通秩序网格整治行动

  1.搭建各区(市、县、开发区)网格化整治机制。建立“以公安交管和各区为主力军、其他相关单位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整合交通、综合执法、住建、志愿者等力量,围绕重点违法和重点路段、区域,实施全覆盖整治。属地政府、职能部门及交警分局(大队)负责人作为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包干管理,共同推进各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7月底前建立机制,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2.发动各部门网格化管理力量。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督促各大批发市场、医院、客运站、商场、公园、旅游景点、公共休闲场所等有关责任方,组织发动人员参与交通管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常态化工作,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3.整合志愿者劝导力量。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公司、学校等社会志愿者参与交通劝导、交通宣传,结合卫生城市复审及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围绕重点路口开展“文明过马路”等宣传劝导活动,并按照“志愿为先、适度激励”的方针,鼓励更多市民投身志愿者活动行列。(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常态化工作,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二)以“防”为目标,开展交通事故源头治理行动

  1.进一步发挥各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作用。定期收集相关单位实体化运作情况,并组织开展检查。对未开展实体化运作,交通事故突出的辖区、社区进行定期通报。针对交通安全秩序混乱、亡人事故高发的社区进行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市道交办、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10月底前)

  2.推动落实客货车企业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客货运企业源头治理,强化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实现本市籍货车亡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对事故调查中发现企业“挂而不管”、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严格依规处罚;加强高风险企业联合监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应急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10月底前)

  3.加强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监管。研究制定对建筑工地、施工场所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和车辆参与建筑废弃物运输的联动处置规范;完善车辆技术标准及行业规范;建立完善全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每月常态开展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每月开展联合整治,常态化工作)

  (三)以“治”为基础,开展交通问题综合治理行动加强交通新业态行业综合治理。建立外卖行业联合管理机制,对外卖行业人员车辆实行“四个一律”(人员入职一律审查培训、人员车辆一律入库编码、企业管理一律实行考核、违法事故一律强制退出)管理,对企业定期考核,根据考核成绩采取约谈、曝光、整治等措施,形成管理和产业链条双闭环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加快推动全市快递电动三轮车规范化管理,摸清网点、人员、车辆等基础信息,督促企业完成车辆备案、驾驶员考证工作(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引导企业在城郊结合部、偏远地铁站和公交站等区域适量投放车辆(牵头单位:市交委)。(完成时间: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四)以“智”为引领,开展信息化应用提升行动

  强化重点车辆监管平台使用效能。推进“重点车辆监管云平台”使用,通过重点车辆信息、交通违法、事故数据共享,实现重点车辆实时监控、源头监管。(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完成时间:常态化工作,每月按计划推进,10月底前建立长效机制)

  (五)以“宣”为载体,开展全覆盖宣传教育行动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分批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百日行动”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交通大整治“百日行动”和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文明礼让的浓厚氛围。持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好交警、好司机、好市民”等正面典型。(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完成时间:常态化工作,每月按计划推进,10月底前建立长效机制)

  2.社会动员全覆盖。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商圈楼宇、公共交通车厢等区域,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提示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全市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围绕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家庭、单位、公共场所等主体,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文明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常态化工作)

  3.单位行业发动全覆盖。督促、指导各类社会单位履行对本单位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法定义务。在各行业发布全行业守法、文明、安全行车倡议,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企业落实对交通参与者的教育管理责任。(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常态化工作)

  (六)以“优”为理念,开展交通政策研究完善行动

  研究完善电动自行车备案政策。推进制定“限摩限电”政策调整优化及推进电动自行车备案、上牌管理,完成“带牌销售”、备案管理人员培训、政策宣传引导等配套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9月底前完成政策研究储备,10月底前实施,常态化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半月一调度、一月一小结、百日一总结”的原则,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各时期交通整治工作。办公室要组织对各成员单位和各地政府工作措施和目标进行细化,逐项开展考评。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紧盯重点整治任务不放松,不折不扣抓好整治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实现预期目标。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发动辖区各方力量,积极投入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制定本部门开展、参与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的.任务清单和实施标准,加大政策支撑和投入保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各级各部门要细化方案和指标,于20xx年8月10日前将工作落实子方案、月度细化任务指标、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成果巩固。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全力争取在较短时间内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并以此为基础深入研究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难题,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把执法实践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全市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四)强化考核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工作清单”形式,定期下发任务表,对各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履责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督办情况按月通报,并及时向市领导汇报。对不按要求开展整治行动、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或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严重影响整治效果的单位或个人,严肃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范文 篇6

  一、目标要求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紧围绕“两个明显下降、两个不发生”(即: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保持同比下降30%以上)、较大事故起数明显下降,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因公路执法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的工作目标,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牵引,紧盯重点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狠抓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强化责任落实、深化源头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广泛宣传教育,全力以赴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20xx年7月20日。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打好隐患歼灭攻坚战

  1.强化重点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力度,特别是加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及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建设力度。持续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排查整治,完成“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的改造,加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治理。

  2.对交通安全问题反映突出的幼儿园、中小学、医院、景区、重点国省道等地区开展综合整治,完善行人过街设备设施、限速减速让行标志等交通设施设备。

  (二)着力打好秩序管控持久战

  3.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动态巡查和流动执法,重点查处轻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行为;低速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无牌无证上路路行驶;载客汽车超员、酒驾醉驾、摩托车驾驶人不带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村轻型货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的`联合监管。

  (三)着力打好宣传教育引导战

  4.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深化“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活动品牌影响力。

  5.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及宣传联动,推动“七进”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6.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完善交通安全精准宣教内容,丰富农村地区“一老一小”、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学习教育资料。

  7.持续开展“五大曝光”,加强重点时段宣传提示。提高交通事故情况通报、曝光水平,做好“三同步”工作。(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场道专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忠诚、讲担当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做好当前道路运输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百日行动”作为当前道路运输安全防范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细每一个环节、做实每一项工作、守牢每一个行业。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吴疆涛为组长、副镇长王李伟为副组长、镇各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明确工作内容,落实责任分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三)深化协同联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查检查。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部门,将适时进行约谈、问责,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及时动员部署,迅速开展行动,确保取得实效。每周五报送一周行动开展情况,每月30日前报送当月行动开展情况。

  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范文 篇7

  一、工作时间和目标

  从7月11日起至10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行动期间,努力实现“四个明显下降”,即:道路交通事故警情明显下降,事故伤亡人数明显下降,酒驾醉驾事故起数明显下降,“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伤亡事故明显下降。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大整治。盯紧事故“重灾区”,全力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研究采取超常规的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力争实现整治目标。

  (二)路面违法大整治。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等执法管控力量,要压上路面一线,针对营运客车、旅游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车型,严查严处超载超限、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上足执法力量,加强乡道等管控力量较薄弱区域的交通管理工作,与国省道连接的村口要配置劝导员,做到交通违法不出村;交警中队要加强运输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监管和动态查处;安监站要牵头各相关部门开展涉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处理;道安办要加强城区道路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强化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整治;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查严处违法违规销售拼装、改装机动车以及超标电动车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要强力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三)隐患排查大整治。对已整改的隐患路段要组织回头看,检查巩固整治成效,未达安全通行效果的要立即采取临时措施,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排查辖区新(改、扩)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滚动排查治理,建立重大、较大、一般和低等级风险清单台帐,并在9月中旬完成整改。

  (四)交通安全大宣传。全力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到达率和知晓率。强化对客车、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渣土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以及三年以下低驾龄“新手”驾驶人等重点群体的点对点宣传提示警示教育。期间,要确保全镇所有中小学生100%上一次交通安全课;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交通出行安全教育;组织到各行政村至少播放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进村率不低于90%,受教育村民比率不低于10%。

  (五)农村交通安全大整治。强化管理,充分发挥劝导站和劝导员作用,集中开展大劝导行动;全面推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APP应用;加大执法力量投入,要组织执法小分队,严格查处农村面包车以及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四)轮电动车等重点车辆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突出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徐振华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道安办。镇道安成员部门要按照“百日行动”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实。

  (二)营造整治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启动仪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方式开展“百日行动”宣传,营造整治氛围。要充分发动乡镇“两站两员”力量,全力开展重点地区整治宣传、整治工作,确保“百日行动”延伸到乡镇、村和社区。

  (三)加强督导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特别是对安全隐患多、管理措施薄弱、交通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着力把各项措施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百日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2人(含)以上事故或新(改、扩)建同一路段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累计死亡3人以上的,一律由县政府安办牵头立案查处,实行责任倒查,对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要做好信息的收集统计,并及时上报,镇、村各需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镇联络员:刘永彬(镇路长办、道安办干事),联系电话:

  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范文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及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总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围绕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路面管控及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打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起底、全力整改,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和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主体责任,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平稳运行。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行政执法队队长、乡交警中队中队长任副组长,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禹本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园培同志办理具体业务。

  三、工作措施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

  1、重点车辆大整治。

  “八类”重点车辆大整治(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挂车)。要全面排查“八类”重点车辆的使用单位和运营情况,全面排查检验、报废、车辆状况和违章情况,对于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八类”重点车辆要重点拦查,要逐车逐人进行核查和督办,杜绝车辆带病上路现象。要结合实际设置淘汰时间表,督促车辆所有人加快淘汰隐患车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农村“七类车”大整治(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电动车、乡村公交)。要着力解决农村道路失控漏管的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农村地区重点车辆,各村要牵头组织对各自辖区的农村“七类车”进行摸底登记,对于未及时登记挂牌的车辆要督促及时挂牌登记,对于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督促动员车辆所有人尽快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对于逾期未检验的车辆督促尽快办理检验手续,动员和鼓励车辆所有人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为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提供安全屏障。重点核查各类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车辆安全性能,车辆违章情况及车辆所属公司动态监管及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2、隐患路段大整治。

  要对全乡辖区道路进行一次回头看,全面加强隐患路段的排查和治理,重点强化对“7.15”暴雨天气导致的水毁路段情况进行全部摸排治理,对于未能完成治理的路段要根据道路情况采取分流限流措施并及时设立安全防护设施。对于事故多发易发的路段要列为事故多发路段,上报县安委会和相关部门,完成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各村委员会

  3、重点驾驶人大整治。

  对全乡辖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AB类驾驶人要进行定期核查,并按照明细进行划分,抄告运管部门对驾驶人是否驾驶营运车辆情况进行核查,乡交管站和各村配合乡交警中队对重点隐患驾驶人进行逐人核查清理,对于驾驶人已不具备驾驶大型车辆的要及时对所属驾驶证类型进行降级或吊销处理,对于仍在使用或从事车辆驾驶的AB类驾驶人要督促其尽快办理审验或换证业务。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

  1、主干道违法行为查处。乡交警中队要充分发挥稽查布控系统的应用和交通监控设备的职能应用,科学合理调整勤务,路面执勤民警要严格落实勤务计划,突出国省道整治重点,紧盯大客车、大货车等大型车辆,严查疲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好超载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于超载现象要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工作措施。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

  2、通村、通组道路违法行为查处。各村要开展常态化路面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模式,重点对面包车超员、“五小”车辆违法载人、农机车辆超载、摩托车超员及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各村劝导员要全天上路开展劝导工作,要严格落实每周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6小时的勤务要求,紧盯逢集、红白喜事、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对岔路口、进村出入口等重点路段,常态化开展劝导纠违工作。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三)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

  1、聚焦宣传重点。要针对辖区交通事故形态和易肇事肇祸的重点违法特点,聚焦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违法,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强化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各类车辆驾驶人开展风险预警推送、安全教育监督等常态化宣传。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2、强化宣传警示。深化重点违法行为的警示提示和“一盔一带”、“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雨天“亮尾、控距、限速”等防范措施全媒体宣传。加大重点违法行为、事故多发路段、禁驾人员公开曝光力度。将本地近期发生的典型违法案例和事故案例制作成图文、展板、视频资料,深入宣传讲解重点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案说法,警钟长鸣。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乡交警中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全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是积极贯彻落实公安部,县政府预防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态势的重要举措。各村要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周密安排部署。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细化分解责任措施,全力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严格履责,密切配合。各村要切实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负责人要亲力亲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违规作业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营造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乡交管站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以常态化的督导检查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不重视、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和约谈问责;对事故多发,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范文 篇9

  近期天气寒冷,气候多变,春运即将展开,北京冬奥会临近,学生流、务工流、返程流叠加,安全风险突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极其严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根据镇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决定xx月xx日至xx月xx日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为全力遏制事故多发态势,结合三合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艾强为组长,分管领导肖国强为副组长,派出所、应急办、农技中心、规建办、建环中心、三合小学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分管领导肖国强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所长范臻、应急办主任张智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百日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

  二、工作目标

  彻底治理一批“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行为;问责曝光一批隐患企业。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型。“两客一危”、货车、商品砼车、渣土运输车、面包车、变型拖拉机、营转非客车、租赁客车等重点车型。

  (二)重点驾驶人。“两客一危”、货运驾驶人。

  (三)重点道路。省道、县道、农村道路。

  (四)重点企业。客货运输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商品混凝土搅拌企业、车辆维修企业、汽车租赁企业、建筑工地、渣土倾倒场站。

  (五)重点违法。超员、超限、超载、假牌、假证、无牌无证、酒驾、毒驾、“两客一危”及货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闯禁,拖拉机违法载人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四、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9日至1月15日):镇应急办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春运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

  (二)重点整治阶段(1月16日至4月10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相互配合、互为依托,打好协同共治战役,以强有力的整治行动,实现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11日至4月20日):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小结前期工作,切实找准弱项、固强补弱、强基固本、建章立制,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五、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各责任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职责,切实做实做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应急办负责指导、监督、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责任,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违规生产的企业;联合派出所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合理安排勤务,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指导、督促辖区六支力量上路、驻站执法,督促劝导站、路长认真履职,切实守好出村、出镇关口;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

  经发办负责“三客一危”及货运企业、维修企业、租赁企业的源头监管,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规建办负责督促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严格落实“三同时”要求,确保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按要求完成全镇道路的隐患治理,严厉整治非法营运和非法租赁行为,净化全镇运营秩序;对建筑工地、商品混凝土搅拌企业的源头监管,严防源头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渣土运输、搅拌企业违法行为。

  建设环保中心负责城镇道路、管网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清零排查出的道路隐患;负责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落实黑名单制度。

  农业服务中心按规定及时将气候预警信息通报各村(社区),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恶劣气候应对措施,减少灾害天气对道路运输造成的影响;加强农用车辆的监管力度,严查农机车辆各类违法行为。

  三合小学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校车驾驶人、随车安全员和学生的宣传教育,严防发生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驾驶校车、校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和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

  派出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清零重点驾驶人违法记分,组织重点驾驶员进行培训学习;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合理安排勤务,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每月开展道路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

  六、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排查治理

  (1)“三客一危一货”车辆隐患排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公交客运、危化品运输)

  派出所全面清查“三客一危一货”车辆检验、报废及交通违法情况,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以及3条以上(含)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及时上报区公安局、交通局。

  (2)校车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无资质的校车、校车驾驶人予以停运和清退,督促学校严格按照规定安排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并在学校大门处安排人员对校车是否超员、是否有照管人员、是否系安全带进行监督劝导。

  (3)加大对“两非一租”车辆隐患排查治理(营转非大客车、非营运大客车、9座以上租赁客车)

  (4)拖拉机隐患排查治理

  农技中心牵头,按照全国及全市关于变型拖拉机整治要求,对外省籍牌证进行甄别、清理,并按要求逐步完成变型拖拉机的清零工作;督促拖拉机所有人按规定进行拖拉机年度检验。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和上道路行驶,引导淘汰报废。

  2.重点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

  派出所牵头,对辖区重点车辆驾驶人逾期未检验、未换证、记满12分未学习、交通事故、酒驾毒驾、精神疾病等情况逐人清理、建档造册、定期更新。对清理出的隐患驾驶人,及时报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和运输企业,督促将其调整下车。对醉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驾驶人,依法依规从快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学校要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农技中心要对登记的拖拉机驾驶人逐一摸排,督促未按期检审的拖拉机驾驶人及时检审。

  3.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应急办、派出所要联合邮政部门,对辖区相关快递企业和货拉拉等物流企业,加大对辖区快递企业和货拉拉等物流企业的排查,督促其每月清理驾驶员、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对交通违法和事故多发的驾驶人要坚决予以辞退。

  4.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1)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治理

  镇规建办牵头负责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及时报区交通局。

  (2)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

  各村(社区)全面摸清治理辖区已经建成的农村公路存在护栏缺失等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对正在新建、改建的道路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和临时防护措施,加强警示提示,必要时安排人员值守,引导车辆安全通行。

  (3)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

  应急办、派出所牵头对事故多发点路段隐患进行排查,完成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对治理工程量大,资金缺口多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争取资金支持。

  (二)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执法

  应急办、派出所、农技中心等依据各自职责,针对春节长假、北京冬奥会和重点时段交通出行高峰,突出旅游景区、农村山区、农家乐等人车流集中部位的重点管控,有针对性部署路面勤务,确保节日期间和重点时段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道安办、公巡队、派出所、劝导站、执法小分队、农服中心“六支力量”规范运行、履职作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等农村肇事肇祸突出车型的检查、劝导和提示,组织辖区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有奖举报的查处工作,净化农村道路通行环境。

  镇应急办、派出所、农技中心每五天开展一次联合执法,严查货车超载、面包车超员、客车超员、摩托车超员等违法行为。

  (三)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应急办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将近期典型事故传达至每一位驾驶人,确保真正受到警示。充分利用LED、村(社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大喇叭、劝导站、短信平台等宣传媒介,开展百日行动专项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与责任追究

  各村(社区),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镇应急办将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查,对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敷衍塞责的单位、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行动期间,凡辖区农村道路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对20xx年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辖区农村道路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年终综合考核扣0.5分。

  (五)强化信息报送与应急处置

  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分在整治行动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带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遇紧急情况、重大信息要第一时间报送至镇应急办(联系人:张智军,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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