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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3-10-29 07:06:2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社区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社区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社区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社区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文1

  为进一步加强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要求,落实好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消防进社区”的创建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我居委会的.实际,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防控体系,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社区党支部极为重视成立了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居民小区小组长、楼栋长、巷道长、信息员

  二、细化工作,强化责任

  (一)、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任务。

  (二)、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社区日常工作内容,做好社区的消防工作,维护社区消防安全;

  (三)、对社区各单位、居民住宅、楼院及住户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和提示,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四)、负责社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对社区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六)、督促、指导驻社区各单位、居民住宅楼院制定防火公约,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七)、在社区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社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八)、社区发生火灾时,迅速报警,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组织义务消防人员扑救初期火灾,协助公安派出所和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九)、协助社区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配合消防部门对各单位进行定期交流检查。

  三、具体实施办法

  社区居委会;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

  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一)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二)消防通道及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三)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检查的内容、部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纠正;对较大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

社区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文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工作安排,依法督促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和主体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决定从即日起迅速在全街道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成立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安监站,张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龙邦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工作的协调安排,信息收集及报送。

  二、集中整治范围及排查整治重点

  (一)城镇消防安全方面

  整治范围:

  1、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加工仓储、工厂、员工宿舍等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日常管理混乱的区域(场所);

  2、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市综合体、建筑工地和石化企业等火灾高危单位;

  3、学校、养老机构、批发市场、娱乐场所、车站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4、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小型经营场所;

  5、夹层住人,违规搭建夹层经营场所;

  6、一个场所多个单位使用,无统一安全管理等重点区域;

  7、重点对消防“十个一”的落实情况等内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消防设施是否符合管理规定、是否制定有消防安全制度与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应急演练、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以及应知应会安全知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开展落实家庭主体责任“十个一”工作;通过签订家庭火灾防范工作责任书、制定完善村规民约、防火公约、“十户联防”等群防群治措施,督促开展自防自救和群防群治。

  三、工作职责。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社区、村(居)要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二)部门职责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

  街道安监站: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单位履职情况的督查巡查指导督促等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部署、督促整治工作,通报大清查、大整治情况,及时研究整治的问题和对策;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针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西门派出所:对辖区内住宅小区以及出租屋、群租房进行排查整治,对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人,依法给予处罚;对私拆封条、暴力抗法和阻碍执法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镇规划中心:依照有关规定,对违章搭建的“多合一”临建物进行整治,对违反用地规划、建设等有关规定、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单位依法查处。

  城镇规划中心:负责对无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临建房等,依法予以查处。

  市场监督管理局西门分局:对有关职能部门抄告的无照“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依法查处并吊销工商营业执照。负责生产、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销售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宣教中心、安监站:对辖区内旅游景区(点)、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博物馆、文物古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安监站: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计生办:对辖区内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等医疗卫生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中心校:开展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托送)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社会事务办:组织辖区内开展敬老院、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经发办:依法开展辖区内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督促相关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农业服务中心:要指导开展林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安监站:要督促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经营业主及工程建设单位、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企业、汽车驾驶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负责水上运输船舶消防工作。

  水务站:对仓库、临时工棚、厂房等区域的消防用水设施进行全覆盖排查工作,对未修建消防管道或不能满足消防使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场所和区域进行断水处理。

  宣教中心: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全面提升广大市民消防安全意识和应知应会能力。

  经发办、安监站、城镇规划中心等其他部门:结合监管行业(领城)实际,做好宗教场所、城市商业综合体、商场商城、建筑工地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社区、村(居):配合供电局城区分局、市郊供电局对供电场所、供电路线开展全面排查,对供电线路存在隐患的要进行整改,对老旧没用的线路进行拆除。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2日起至3月15日)

  各社区、村(居)、部门要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操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于3月10日前将落实方案上报街道安委办、街道消安委办。

  (二)集中攻坚整治阶段(3月16日至5月31日)

  各社区、村(居)、部门要找准安全防控的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彻底排查火灾等各类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销案工作,积极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工作,凡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停业或关闭,对今年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以案促改,追责问责。

  (三)建章立制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各社区、村(居)、部门要以此次集中行动为契机,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全市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村(居)、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督促,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安全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一线,全力推动此次集中行动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

  各社区、村(居)、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准,排查整治到位。对工作敷衍、排查不细、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处理。街道安委办、街道消安委办将组织督查暗访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暗访。

  (三)按时上报总结,强化工作考核

  各社区、村(居)、部门在集中行动结束后,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20xx年6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经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后报送至街道安委办、街道消安委办。

社区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文3

  为深刻汲取成都“3.6”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街道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根据省安委办《关于集中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xx〕13号)、南充市安委办《关于集中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南市安委办函〔20xx〕15号)和《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阆安委〔20xx〕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消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和南充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潘国华同志的贯彻落实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针对现阶段火灾规律和特点,深入开展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强化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和事后问责,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整治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各社区(村)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传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操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至5月31日)。各社区(村)和有关部门要找准辖区(行业领域)内火灾防控的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督促企业彻底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隐患整改责任。配合市级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三)建章立制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社区(村)和有关部门要以此次集中行动为契机,既要切实消除当前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集中整治范围

  以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市综合体和石化企业等火灾高危单位、养老机构、幼儿园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大型批发市场等单位、区域为重点,强化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群租房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要结合做好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旅游景区景点、供水、供电、供气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整治重点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与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应急演练;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以及应知应会安全知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签订设施维保协议并及时进行维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电器、燃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等。

  五、整治任务分工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社区(村)要制定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检查排查,及时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南充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要精心制定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全力进行集中整治行动,认真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消防部门要针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进行联合执法、综合整治。

  七里派出所要对住宅小区以及出租屋、群租房进行排查整治,对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人,依法给予处罚。

  村建所、城管办、国土所等部门要依照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对临建房、出租房进行排查登记,对建设工地工棚、违章搭建的出租房进行整治,对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以及没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出租屋等,依法予以查处。

  七里市场监管所要对自建房中擅自设置生产、存储、经营性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予办理或吊销营业执照;负责查处无前置行政许可企业无照经营行为;对有关职能部门抄告的无照“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依法予以查处。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要组织大佛寺景区、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安监办要组织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卫计办要组织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等医疗卫生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江南教办要组织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民政所要组织敬老院、残疾人庇护工场、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小区办要组织老旧小区、商住小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还建办要组织还房小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企事业单位是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工作,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建立火灾隐患清单,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单位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行业管理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安全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一线,全力推动此次集中行动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严肃追责。各社区(村)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底数、台账清楚,排查整治到位。对工作敷衍、排查不细、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办事处将组织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上报总结,强化考核。各单位在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20xx年6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至301安监办。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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