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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方案

时间:2023-07-27 07:04:5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治理方案范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治理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治理方案范文

治理方案范文1

  为切实加强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金安[20xx]4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排查局系统内安全隐患,以自查自纠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平安单位”创建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对全局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全局平安单位创建各项工作。

  二、成立组织

  加强对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方案制定、日常安全工作督查、安全隐患纠正整改等。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局属各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本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工作动态监控体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隐患,并详实记录安全工作台账。

  (二)摸清底数,分步实施

  第一步:全局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电源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做好安全情况台账登记。

  第二步:全局各单位11月15日前要全面推行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局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报和统计分析工作

  以市、县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为依托,建立我局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管理系统,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强化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的管理。及时掌握全局安全工作动态,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阶段(4月中旬—5月31日)。全局集中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xx〕1号)和《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金安[20xx]4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并于5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加大力度宣传该项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隐患排查,区分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并将结果于6月20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一般隐患于每月25日前上报县行业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实行边治理边上报。

  3、检查评比。为确保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度进行督查调度,并将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0日——11月底)

  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作为年度“平安单位”创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在全局通报,对责任人问责,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充分调动本单位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汇报、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治理制度,促使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切实从源头上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理顺和细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内容和要求,人人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

  (四)注重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将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督查监管、争创“平安单位”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共同推进,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契机,推动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治理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抓好全县河道采砂秩序整顿。切实提高我县河道安全行洪、度汛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河道堤防管理。使水利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

  彻底清理、制止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乱采、乱倒、乱排、乱建等违法违规现象。充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最大限度支援地方经济建设的同时,通过集中开展采砂专项治理行动。并形成河道管护的长效机制。达到堤防完好、河道畅通的目标,确保河流沿岸农田、铁路、公路、堤防、村庄等重要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重点

  1河道采砂乱收费、乱罚款、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现象;2河道管理范围内乱采、乱挖、乱堆、乱倒、乱排、乱建和影响铁路、公路大桥安全。影响水利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3各种威胁河堤安全和破坏公共设施安全违法行为;4依法整顿河道公路沿线的采砂场点。禁止一切非法采砂活动。这次专项治理活动的重点是坚决取缔违法违规和达不到采砂加工条件要求的加工场点;5依法取缔向河道内排放污水的石子厂、砂场;6河道禁采期内。

  对违规采砂场点依法处理并限期整改。对未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不到位的停止采砂经营活动并依法进行处理。对未经许可在河道滥采乱挖砂石的行为,由县专项整治工作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已批办的采砂场点进行检查。规范其采砂行为。坚决从快、从严、从重依法查处。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广泛宣传河道采砂有关规定及政策。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配合河道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刷写标语、设立警示标志、组装宣传车巡回宣传、电视台播放公告、召开会议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方法。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为治理活动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第二阶段:调查处理阶段。对过去没有明确采砂管理权限的区域予以明确。限期处理到位;四是对河道坑槽统一复平,一是对各流域内的河道采砂管理进行拉网式排查;二是对全县河道采砂规划进行重新修订完善。对公益性采砂划定采砂区域予以保障;三是对排查出违纪违规案件进行调查。对河堤损坏不能安全行洪的落实加固措施并限期建设到位;五是对采砂厂进行规范整顿,达不到安全管理要求的限期落实规范管理措施,直到达到标准、违法违纪问题依法处理到位方可恢复经营;六是对排查中发现的其他涉河涉水问题一并进行清理整顿,限期整改处理到位。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阶段。查漏补缺。全面建立河道管理长效机制。集中对河道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分析总结。解决遗留问题。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各乡镇各工作队对辖区河道集中整治和采砂规范管理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通过调查走访、实地勘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工作队的整治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写出自查报告交县采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采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保障措施

  1明确工作责任。实行各队队长具体负责制。对不服从工作队处理、不执行整改决定、不采取整改措施、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必须依法立案查处。公安、监察等部门要全力做好配合,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以三大流域各工作队为主。对河道违法乱采乱挖、乱占乱建、乱堆乱放等河道违法现象及采砂秩序进行集中整顿。需要县法院、检察院介入的按司法程序进行。对整治活动中妨碍公务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打击处理,要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和法律震慑,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2严明工作纪律。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协调。要坚决服从整治工作统一安排,专项治理工作需要从各部门抽调的整治工作人员。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所有抽调人员参加整治工作期间。脱离原单位工作。凡参加执法检查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明纪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严禁擅离职守、吃请收贿、违法徇私、违纪违规。对工作积极、整治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中走过场、不守纪律,影响治理活动开展的从严追究责任。

  3完善管理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联管的河道管理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各乡镇和县水保部门要结合专项治理活动。建立河道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要进一步加强河道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河道采砂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致力于建立河道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河道管理依法规范、有序安全。

治理方案范文3

  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防火安全委员会“12。10”电视电话会议和xx《关于印发〈XX年xx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县防字〔XX〕9号)文件精神,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扎实做好校园冬季防火工作,为“两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教育局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副组长: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科,办公室主任为麻继忠,成员为杨佳怀、奚家兴,具体负责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情况收集反馈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按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验收总结阶段3个步骤进行,时间从XX年12月15日至XX年3月15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20日)

  各校召开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全面部署;要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量化任务。同时,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12月21日至XX年3月五日)

  1、自查整改。

  各校、幼儿园根据专项整治要求,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要认真填写“学校消防安全状况摸底登记表”,并按时上报。自查整改工作必须在12月21日前完成,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县教育局基建科。

  2、组织实施。

  (1)各校、幼儿园要紧密联系学生家庭,建立预防火灾体系,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学生家长预防火灾的积极性。

  (2)各校、幼儿园要加强师生预防火灾的教育,利用校园宣传栏、广播站、黑板报等创设氛围,大力宣传冬季放火;利用校会、班会等对师生进行教育。

  (3)各校、幼儿园要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积极开展安全演练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XX年3月6日—3月15日)

  各校、幼儿园要对校园(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县教育局将配合县政府做好督查验收,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各校、幼儿园要将此次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与XX年3月15前报教育局基建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校、幼儿园要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要成立组织,切实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整改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幼儿园的负责人将依法依纪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责令学校、幼儿园限期整改。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学校、幼儿园要确定专人,明确责任,认真仔细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有困难的,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县相关部门支持,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各校、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安全作为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逃生、自救、灭火器使用等消防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肃纪律,依法办事。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切实履行职责。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等问题,除及时整改外,并通报批评;对于工作不力、失职的学校领导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治理重点

  (一)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和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状况。

  (三)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配置、有效使用情况。

  (四)校舍、宿舍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急照明灯的安装。

  (五)校舍、宿舍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学生集体宿舍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

  (六)按规定应设而未设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或系统不能保证正常使用。

  (七)在校舍、宿舍等建筑物周围违法乱搭建,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八)校舍、宿舍等建筑物周围有影响消防车通行或正常工作的障碍物。

治理方案范文4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魏县开展医院卫生院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魏公消[20xx]1号)的通知和要求,我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普查整治火灾隐患为重点,全面推动医院安全防火工作。工作目标为:不断完善和健全医院安全防火体制;改善医院安全防火条件;增强医院抵御火灾的能力;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患者财产和生命安全,维护医院安全稳定,保障我院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上级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郭清莉

  副组长:连长法

  成 员:王海军 李翠堂 赵建伟 王海军 马晓辉 赵书林

  各科室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消防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部署。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强化自查,落实整改

  各科室均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的统一部署,强化自查,落实整改。要组成检查组,对本科室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采取措施立即整改,坚决消除医院内的静态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动态火灾隐患。医院届时将组成检查组进行统一检查。

  2.加强宣传,增强消防意识

  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专题宣传活动,营造消防安全宣传的氛围。各科室可以开展讲座、演练、防火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医护人员以及患者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以增强广大医护人员以及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抵御各类火灾事故的能力。

  3、组织医务人员积极参加各级消防安全培训。

  四、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

  1、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或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

  2、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在工作周边搭建违章建筑。

  3、是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元宵节”消防安保措施是否到位。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配齐配足、完好有效,是否存在擅自挪用、停用等问题;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水压是否符合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运行正常。

  5、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被遮挡、覆盖等现象。

  6、是否存在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现象。

  7、是否违规使用明火或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否存在违反禁令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电气线路是否按规定敷设。

  8、医院病房楼内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门窗上是或否设置影响逃生及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9、是否存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

  10、是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1、是否制定、落实“清剿火患”战役方案,积极配合全院消防大检查工作。

  五、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及步骤

  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共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30日至2月4日

  医院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组成相应的领导班子和检查小组,开展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动员广大医护人员积极参加消防大检查工作,确保治理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2月5日至2月24日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治措施。如查出重大火灾隐患,又一时不能改正的,要将具体情况及时报办公室。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25日至2月29日

  各科室于20xx年2月26日前将消防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上交办公室。领导小组要进行查检验收和评比。同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综合评比内容。

治理方案范文5

  为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行为,避免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

  一、治理内容及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强化校园及周边治理,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7月)

  1、成立组织。学校成立以

  组长:xx

  成员:xx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职能成员负责对本校学生的教育、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或苗头及时治理和上报。(详见《xx中学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橱窗、宣传语、校园广播、微信、博客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下面引导,建设优良校风、班风。

  3、完善制度。及时制定《xx中学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xx中学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xx中学“防斗殴”教育材料》等,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安排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4、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开展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适时进行专项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5、加强预防。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度君子之腹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帮扶工作,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

  6、排查建档。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撰文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7、及时处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各校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9—10月)

  学校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4、加强应急值守,拟定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治理方案范文6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住建部的工作决策部署,以创造人民群众良好生活环境为目的,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管理措施,着力解决建筑工程施工扬尘的问题。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必须足额计取(含施工扬尘防治在内)安全文明施工费,确保施工单位扬尘防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

  2.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按照承包范围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工程实施总承包单位的,由总承包单位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

  3.监理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治理方案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和应急响应措施,并及时向住房建设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防尘降尘设施、装置等措施。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封闭施工现场的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一般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围挡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鼓励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鼓励在施工现场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等装置。

  2.落实建筑垃圾消纳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清理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时应当洒水抑尘,并使用密闭式串筒或采用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或焚烧各类废弃物。

  3.强化施工场地等防尘降尘管理。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当按照规定作硬化处理,其他裸露的场地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绿化等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等要及时清运,场内暂时集中堆放的应当采用密封式防尘网遮盖等措施。暂不能开工建设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不能开工建设的,应进行绿化、铺装或遮盖。

  4.严格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管理。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按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5.完善土方开挖、拆除工程防治手段。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遇有5级以上风力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拆除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6.加强市政工程扬尘防治手段。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根据现场条件设立固定或活动的封闭围挡、警示标志,定时洒水喷雾降尘清扫,定时清理排水系统,施工泥浆采用密闭容器存放,不得排入市政管道,要配备施工车辆冲洗设备。

  7.加强渣土和城市建设垃圾运输、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环节管控。搅拌厂区应采取覆盖、封闭、洒水(喷雾)、降尘等措施。有效控制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产生的粉尘污染。搅拌楼生产应当实施封闭并采取防尘措施。搅拌站场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台和冲洗设施。混凝土、渣土和城市垃圾车辆应当采取预防渗漏措施,避免在运输中滴、撒、漏。

  (三)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应急响应

  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全面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三、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全面控制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污染。力争20xx年底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100%编制到位,基本扬尘防治措施100%落实到位,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的扬尘治理应急响应100%执行到位。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之前。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部署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全面启动扬尘治理工作。

  (二)落实措施阶段。20xx年4月至11月。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全面落实项目扬尘防治措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加强扬尘防治执法检查,对发现的扬尘防治措施未落实的项目,要责令其停业整改,对问题严重又拒不整改的项目要依法严肃处罚,并曝光项目和有关负责人不良行为,确保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完成对本地区(含所辖县市区)扬尘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工作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扬尘工作总结报我厅建管处(联系人杨超,)。我厅将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和季度督查对各地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扬尘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抓紧部署,立即行动。切实加强与各级政府的沟通联络,协助解决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面存在的综合性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健全主要领导牵头的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措施、步骤和要求,落实行政区域内的行业指导和层级管理职能,切实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100%编制到位。

  (二)严格执法监督。强化建筑施工和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执法工作,建立举报监督、明查暗访工作机制,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建筑渣土运输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对未履行扬尘防治责任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认定上报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在社会媒体予以公开曝光,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防治措施100%落实到位。

  (三)完善应急措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施工扬尘应急处理工作。加强与当地环保、气象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大气污染、气象信息。根据当地政府发布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等级预警响应,及时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急响应措施,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应急响应100%执行到位。

  (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对所辖县(市)区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对工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没有完成年度工作任务问题突出的地区,要进行问责,并函告当地政府。

治理方案范文7

  受“7.21”暴雨影响,我县许多尾矿库排洪设施受损,坝体形成冲沟,个别尾矿库积水较多,形成重大安全隐患。为彻底解决我县尾矿库安全问题,落实近期省、市工作组对我县尾矿库安全检查时提出的要求,结合全县尾矿库安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任务和目标

  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尾矿库治理工作,彻底消除尾矿库安全隐患。到20xx年4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关闭率达100%;停用库闭库治理率达100%;治理达标后,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进行管理。

  工作方法

  严格规范尾矿库建设运行秩序,严厉打击尾矿库未批先建、无证运行等非法、违法行为。由安监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及乡镇配合,组织专家对全县所有尾矿库进行逐一排查,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达到有关要求后予以销号处理。

  1、基本无尾砂或已进行清运的,可直接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县政府公告销号。

  2、现状库容较小、坝高较低、排洪设施完善的尾矿库,聘请专家现场鉴定,确认能够保证安全且对周边没有影响的,经资质部门出具意见,验收合格后,经县政府公告销号。

  3、现状库容较小,可以彻底清运的尾矿库,聘请专家现场勘查,编制清运方案,企业按清运方案要求组织清运,待尾砂清运完成、验收合格后,经县政府公告销号。

  4、对需闭库的尾矿库,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尾矿库闭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执行。

  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排查设计阶段(即日起—20xx年8月底)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尾矿库安全的重要性,认真研究辖区内尾矿库现状,全面排查尾矿库安全隐患,制定具体治理方案,要做到一库一方案,并将尾矿库治理工作迅速落实到每家尾矿库企业,同时,立即启动相关资料编写工作,确保下步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2、落实措施、深化治理阶段(20xx年9月—20xx年4月)

  各乡镇要按照既定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尾矿库治理措施,要保障充足的人力、物力、资金支持,确保尾矿库治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彻底消除尾矿库安全隐患。要突出抓好无主尾矿库的治理工作,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治理资金,确保无主尾矿库治理到位,不留安全隐患。

  3、巩固成果、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5月)

  各尾矿库按要求完成治理后,所在地乡镇政府及时提出验收申请,由县尾矿库治理达标验收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并及时上报市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及时公告销号。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县政府成立尾矿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尾矿库治理工作。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外事侨务办主任

  县国土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县国土局副局长

  县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队大队长

  有尾矿库治理任务的乡镇政府乡镇长

  同时,县政府成立尾矿库治理达标验收组,负责各尾矿库治理达标后组织验收工作。

  组长:县政府外事侨务办主任

  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县安监局执法监察队大队长

  成员:县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工信局、环保局、水务局有关工作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专项治理的协调、调度、检查、督导、验收和信息发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尾矿库治理工作领导组织,主要领导负总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举措,落实责任。各尾矿库企业是尾矿库安全责任主体,要积极主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此次尾矿库治理整顿的各项要求。尾矿库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及时落实治理资金,确保按期整改治理到位。在尾矿库治理过程中,要严格按设计施工,坚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对不按要求执行治理措施的企业,要采取停电、停供火工器材等措施,坚决停止其所有生产作业活动,同时,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包括该企业的矿山系统),对检查出的问题实施顶格处罚,直至撤销其相应的许可手续。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对有关乡镇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验收。同时,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1日将上个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安委办,遇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到位的乡镇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治理方案范文8

  一、组织领导

  办事处成立街道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武装部长派出所治安大队副队长任副组长,街道安监办人员、各科所长、各社区(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李红达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对辖区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全部排查一遍,彻底澄清底数,坚决整治消防设施不足、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道、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违规使用电气焊明火作业等行为。通过专项治理,排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整治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隐患的商场、市场,确保商场、市场、沿街门店从根本上增强火灾抗御能力,确保商场、市场、沿街门店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

  三、工作方法

  (一)组织商场市场自查整改。各社区(村)要组织商场、市场的管理单位和沿街门店商户全面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活动。商场、市场管理单位和沿街商户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停业整改危险部位(区域)。

  (二)全面开展拉网排查。各社区(村)要深入辖区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内部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要发动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等基层消防力量开展不间断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占用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违规动用明火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持部门联动。办事处将组织消防、派出所、安监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综合治理,集中清剿火灾隐患。

  (四)政府开展督导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办事处将对各社区(村)工作开展情况和依法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发现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凡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凡发现因排查整治不到位而造成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的;办事处将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依纪,顶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标准

  (一)商场、市场、沿街门店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商场、市场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保持畅通,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牌等障碍物全部拆除。

  (三)商场、市场内每个商户和沿街门店要配置2具灭火器、1个红水桶、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少于1具。商场、市场室内消火栓应配齐水带、水枪,消火栓、灭火器及自动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有效且无被遮挡或挪作他用。并经常组织商户开展灭火、逃生应急演练活动。

  (四)在场所内要设置警示性、禁止性等消防宣传标识,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识。从业人员要掌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能力。

  (五)用火、用电管理规范,无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六)留宿值班人员不超过2人,且住宿与生产、经营部分之间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社区(村)务必要深刻汲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汲取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辖区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动员一切力量,穷尽一切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各社区(村)务必要将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深入排查整治商场、市场、沿街门店火灾隐患,务求做到火灾隐患有人检查、有人整改、有人跟踪落实,切实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专项治理期间,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信息,并认真填写《商场、市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和《三官庙办事处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每周三下午15时前上报街道安监办。专项治理结束后,各社区(村)要认真进行总结,上报工作总结,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治理方案范文9

  根据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关于开展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20xx〕771号)及《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永煤控股〔20xx〕60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公司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李跃军

  副组长:宋玉乐 王 凯

  成 员:全体消防队员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对公司各生产单位进行全面的消防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仓库、职工宿舍、人员聚集场所、罐区、成品库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消防器材、设施是否配置到位,是否完好有效(主要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相应的灭火剂、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是否按要求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全面检测、维保,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消防栓是否有埋压、圈占情况等。

  现场消防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重点部位有无违章动火、动火监护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明火,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机动车辆进入防爆区域时是否采取防火措施,危险物品的储存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重点部位人员对消防器材(灭火器、空气呼吸器)使用是否熟练,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对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开展好隐患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二)重点深入、细致排查。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做到不留死角。要全面发动,严密组织,彻底排查,找出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隐患整改、信息反馈。要对查出的隐患认真整改,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治理方案范文10

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为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特制定我镇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换)发率达100%;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复训持证率达100%;及时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亡人事故为零。

  二、主要任务

  1、深化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在20xx年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在批发企业深化安全标准化管理。一是要完成批发企业的标准化审查和验收工作。对因仓库改造等原因未完成安全标准化的企业在今年上半年必须完成标准化考评验收;二是统一制订批发企业安全作业流程,实现批发作业流程的规范化操作;三是规范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许可条件,审查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严格控制中心城镇烟花爆竹零售的数量,加强农村烟花竹销售点监管。重点审查零售场所与周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场所的`安全距离,严格控制零售点之间的距离,坚决防止出现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和在居民住宅内经营烟花爆竹的现象。二是做好烟花爆竹批发单位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换证工作。督促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按省安监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全评价、隐患整改、材料上报等工作,确保及时换领许可证。

  3、制定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严格按照《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和《20xx年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遵循“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认真研究制订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通过合理规划零售经营布点,达到控制总量、规范市场管理的目的。

  4、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落实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落实“打非”工作责任,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的排查和检查,加强部门联合执法,采取高压态势,从严查处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5、加强电子文档管理,夯实基础工作。将利用计算机及信息化管理手段,健全完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基本信息档案。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告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按规定时限上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和批发经营企业的基本基本信息。

  三、进度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至4月下旬)。

  认真落实省、南通市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

  根据《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换证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整改隐患,上报材料,确保按时完成换证工作。

  2、整顿规范阶段(5月上旬至9月下旬)。一是要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负责人做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二是做好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复)训考核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三是要制订并公布本地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四是加强对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四私”等违法违法规行为。

  3、检查验收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下旬)。对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台帐,迎接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年来,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不够扎实。为此要充分认识我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和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本镇(区)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要把落实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推行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通过整治,推动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落实责任,协调行动。积极配合市安监局、公安、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组织的联合行动,重点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要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分析本镇(区)“四私”产生的地域、时间、群体等特点,充分发挥群众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监督氛围。

治理方案范文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国发〔20xx〕37号)和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洛政办〔20xx〕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的,以减少燃煤污染、降低工业废气排放为重点,持续实施蓝天工程,对大气污染严重的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工业废气实施治理。

  二、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降低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达到国家新的排放标准和省、市政府关于工业废气达标排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三、整治对象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洛阳市的实际,20xx年对大气污染严重的15个重点行业工业废气实施治理。火电行业、玻璃制造、陶瓷、陶粒、石油炼制、化肥、焦化、机械制造(包括铸造和热处理工艺)、铝工业、钢铁冶炼和压延、锻造、热处理行业要全部列入治理对象(已按新标准完成治理的除外);对耐火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和铸造行业,今年优先治理工业废气排放量大、对城市区及其周边大气环境影响比较大的企业。

  各县(市、区)在治理过程中可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将没有纳入本方案的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列为整治对象。

  四、整治任务

  (一)火电行业废气治理

  20xx年6月底前,辖区燃煤机组完成脱硝设施建设和烟尘脱硫升级改造(已完成的机组除外),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脱硝达不到标准的要建设炉外脱硝设施。从20xx年7月1日起,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xx)表1要求,即烟尘≤30mg/Nm3,二氧化硫≤200mg/Nm3、氮氧化物≤100mg/Nm3,循环流化床锅炉氮氧化物≤200mg/Nm3。从20xx年12月1日起,烟尘排放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烟尘≤20mg/Nm3)。电厂的煤场、灰场、渣场和其他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原料堆放场实现全封闭,或按规范建设防风抑尘墙和喷淋设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非电力行业工业废气治理

  20xx年11月底前,对水泥行业、玻璃制造、陶瓷、陶粒、耐火材料、石油炼制、化肥、焦化、机械制造、钢铁冶炼和压延、铝工业(碳素)、有色金属冶炼、铸造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工业废气治理。其中,玻璃行业完成脱硝设施建设;水泥行业实施脱硝治理,提前达到国家新标准要求;石油炼制行业催化裂化装置、炼焦行业完成烟尘治理。工业企业的煤场、灰场、渣场和其他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原料堆放场实现全封闭,或按规范建设防风抑尘墙和喷淋设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水泥行业。水泥行业重点对矿山开采、水泥制造生产废气进行治理。外排废气排放提前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xx)表1要求:破碎机、磨机、包装机、水泥仓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20mg/Nm3,水泥窑及窑尾余热SO2≤200mg/Nm3,NOX≤400mg/Nm3,氟化物≤5mg/Nm3,汞及其化合物≤0.05mg/Nm3。

  2.玻璃制造行业。电子玻璃制造企业重点治理玻璃熔炉产生的氮氧化物。工业废气排放提前达到《电子玻璃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495—20xx)表2要求:其中,玻璃熔炉颗粒物≤50mg/Nm3,NOX≤700mg/Nm3;配料、碎玻璃等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30mg/Nm3。

  平板玻璃制造企业重点治理玻璃熔炉产生的氮氧化物。工业废气排放达到《平板玻璃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xx)表2要求:其中,玻璃熔炉颗粒物≤50mg/Nm3,NOX≤700mg/Nm3;在线镀膜尾气处理系统、配料、碎玻璃等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30mg/Nm3。

  玻璃制造行业SO2排放执行《洛阳市城市清洁空气行动方案》规定标准:SO2≤200mg/Nm3。

  3.陶瓷、陶粒行业。陶瓷、陶粒行业重点对原料制备、干燥及烧成阶段废气进行治理,外排废气排放达到《陶瓷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xx)表5要求:颗粒物≤30mg/Nm3;SO2≤100mg/Nm3,喷雾干燥塔NOX≤240mg/Nm3,炉窑NOX≤300mg/Nm3。

  无环保手续的陶粒企业要立即停止生产,若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必须于20xx年9月前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若属于国家禁止建设的项目,由辖区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4.耐火材料制造行业。耐火材料制造行业重点对混料、窑炉废气进行治理。外排废气排放达到《洛阳市清洁城市空气行动方案》要求:烟尘≤50mg/Nm3,SO2≤200mg/Nm3。

  5.石油炼制行业。石油炼制行业重点对催化、裂化、油品精制等工艺废气进行治理。废气排放达到《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区禁燃区烟尘控制区环境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的标准:烟尘≤50mg/Nm3,SO2≤200mg/Nm3;其它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NOx≤240mg/Nm3,HCl≤100mg/Nm3,苯≤12mg/Nm3,甲苯≤40mg/Nm3,二甲苯≤70mg/Nm3,沥青烟≤40mg/Nm3,非甲烷总烃≤120mg/Nm3。

  6.化肥行业。化肥行业重点对燃煤设施废气进行治理。外排废气排放达到《洛阳市清洁城市空气行动方案》要求:烟尘≤50mg/Nm3,SO2≤200mg/Nm3;其它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7.焦化行业。焦化行业重点对破碎、推焦、炼焦工艺废气进行治理。工业废气排放提前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xx)表5要求。

  8.机械制造业。机械制造业重点对冶炼、热处理工艺废气进行治理。废气排放达到《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区禁燃区烟尘控制区环境管理工作的意见》执行标准:烟尘≤50mg/Nm3,SO2≤200mg/Nm3;其它废气排放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或《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9.钢铁冶炼和压延。钢铁冶炼行业重点对烧结机、球团焙烧设备,烧结机机尾、带式焙烧机机尾以及气体设备废气进行治理。工业废气排放提前达到《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xx)表2要求:烧结机球团焙烧设备颗粒物≤50mg/Nm3,SO2≤200mg/Nm3,NOX≤300mg/Nm3,氟化物≤4mg/Nm3,二噁英≤0.5,烧结机机尾、带式焙烧机机尾以及气体设备废气颗粒物≤30mg/Nm3。

  钢铁压延行业重点对精轧设备,热处理炉废气进行治理。工业废气排放提前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xx)表2要求:精轧机颗粒物≤30mg/Nm3,热处理炉颗粒物≤20mg/Nm3,热处理炉SO2≤150mg/Nm3,热处理炉NOx≤300mg/Nm3。

  10.铝工业(碳素)。电解铝、氧化铝和碳素企业重点对生产工艺废气进行治理。工业废气排放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xx)表5要求。

  11.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行业重点对氧化钼车间、制酸车间废气进行治理,外排废气排放达到《河南省涉重金属若干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要求:烟尘≤50mg/Nm3,SO2≤250mg/Nm3,铅及其化合物≤5mg/Nm3,汞及其化合物≤0.05mg/Nm3,砷及其化合物≤0.4mg/Nm3,硫酸雾≤20mg/Nm3。

  12.铸造、锻造、热处理行业。铸造、锻造、热处理行业重点是拆除燃煤设施,改用清洁能源。铸、锻造烟气治理必须采用袋式除尘设备,烟尘排放浓度≤50mg/Nm3,热处理生产工艺外排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甲烷总烃≤120mg/Nm3限值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完成辖区大气污染治理任务;有关企业和单位要担负起治理任务的责任主体,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完成治理任务;市环保局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协调、技术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

  (三)鼓励工作创新。鼓励各县(市、区)创新环保管理体制机制和措施,鼓励企业创新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保障技术,鼓励创新环保责任目标考核的方式方法,鼓励创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运行机制。通过实践和创新,逐步建立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无缝衔接的管理体制、污染防治的“一键式”控制技术、部门联动的“一体化”运行机制,政府主导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四)加强监督检查。为了完成今年的大气治理任务,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任务完成情况督查一次,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治理进展,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和进展缓慢的企业将予以曝光。

  (五)严格考核追究。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对因长期停产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必须落实停供生产用水用电的措施。在企业完成治理任务,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由辖区政府实施关闭或强制拆除的企业,必须出具县级人民政府的关闭令和有关部门的注销手续。市政府将依据《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洛政办〔20xx〕2号)和有关规定,对不能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对不能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

治理方案范文12

  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粮食面积和粮食产量,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县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建立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力争20xx年3月下旬前,全县所有撂荒耕地全面复耕。

  二、整治措施

  (一)开展宣传调查,摸清耕地撂荒底数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要组织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对弃耕撂荒耕地的承包人、撂荒原因、撂荒面积、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并登记造册。

  (二)落实法规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管地1.限期恢复撂荒地种植。各乡(镇)要组织干部深入田间,对辖区内耕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核实。对无力耕种的(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委托管理的,暂停发放该承包户的耕地力补贴,待复耕后才可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允许以村规民约形式采取措施防止耕地撂荒。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农户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义务,努力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县域范围内不出现抛荒撂荒耕地。

  2.落实农业奖补政策。一是进一步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按程序逐户登记、核实面积,确保享受补贴耕地不撂荒。二是加大力度支持水稻生产,对早稻(含再生稻)集中育秧的经营主体、村集体等给予1000元/亩的育苗秧田补贴;

  对自行育秧的农户,经乡、村两级核实验收后,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育苗补贴,每亩大田补贴40元。按照“谁种植补贴谁”的原则,对种植“双季稻”(含再生稻)的农户及经营主体早、晚稻均进行稻谷补贴,同时再奖补50元/亩。对种植水稻2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村股份合作社进行“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部分贴息。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大型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含植保无人机)、稻谷烘干机等用于粮食生产的相关机械设备的补贴,在农机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20%的购机补贴。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1.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病险水库和山塘除险加固、水源工程建设、农田防护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水坝、水陂、水沟等排灌设施建设,完善排灌配套设施。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针对撂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偏远山区,加大资金投入,修建农村公路,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农业效益。

  (四)推进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1.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也可采取耕地“托管”模式,引导农民委托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实行委托管理。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能人能手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创优创业投资环境,筑好返乡创业平台,盘活撂荒土地资源,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整治撂荒耕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交运局等单位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抓总责任,县财政局要落实好相关奖补政策,县水利局要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县交运局要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撂荒地快速复耕。

  (二)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考核,将开展耕地撂荒工作列入20xx年农业农村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强化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XX;

  奖励先进,对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耕地撂荒隐瞒不报,出现较大面积撂荒耕地的乡(镇),将约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遏制抛荒撂荒耕地的长效机制,巩固本次整治成果,防止抛荒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治理方案范文13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xx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城乡发展和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为目标,以“四好农村路”建设、“空心房”整治、生活垃圾治理、“厕所革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为重点,与污染防治攻坚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决胜同步全面小康、建设宜居宜业宜游上犹奠定坚实基础。

  ——统筹布局、规划引领。坚持统一规划、分批实施、连线成片、整体推进,以乡(镇)为单位,加快完善乡村布局规划,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党政主导、村民主体。按照党政主导、村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乡(镇)党委、政府承担主要职责,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建美好家园。

  ——突出重点、建管并重。根据村民需求,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

  (一)拆除“空心房”。解决“空心房”拆除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拆除农村“空心房”、残垣断壁。做好农村“空心房”拆后清理平整复耕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建设成“菜园、果园、花园”。

  (二)清除村庄垃圾。以行政村为单位,聚焦辖区内圩集、村组、河道、池塘、沟渠、道路、树丛、田地等重点区域,每旬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的.垃圾集中清理整治,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积存垃圾(含建筑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实现村内公共区域、大路小道、河塘沟渠、村庄田头干净整洁。

  (三)治理生活污水。开展村庄水体治理,全面清除污水沟、臭水塘、简易化粪池等各类黑臭水体。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一批管控措施,分阶段推进全县乡(镇)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坚决遏制农村生产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大力整治农村各类河道溪流、沟渠池塘,重点清除淤泥、杂草、漂浮物等,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

  (四)推进“厕所革命”。逐村逐户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农户未改厕工作台账。科学确定农村改厕工作目标和任务,排出优先序,实行整村推进。要消灭旱厕。对设施老化、不达标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厕所进行改造提升,合理布局建设农村公厕并加强管护。

  (五)清理乱搭乱建。在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基础上,对残垣断壁、老式坑厕、破旧棚屋、废弃砖厂、私搭乱建“两违”建筑等进行全面拆除。加强拆后腾出土地利用,引导农民建设菜园、果园、花园。加大农村超高超大建房整治力度,强化日常巡查督查,严格建房审批,严禁新增超高超大建房。

  (六)整治公共空间。加大农村杆线“蜘蛛网”乱象整治力度,分清杆线权属,采取“入地、捆套、剪除、扣盒、拆除、更新”等方式,规范架空线缆管理。电力、广电、通信等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整治“空中蜘蛛网”等各种杂乱线路。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管护,杜绝挤占公共空间的现象。

  (七)整治农户庭院。引导村民勤洗、勤扫、勤擦、勤收拾,达到“五净一规范”标准(农户家庭院内干净、卧室干净、厨房干净、厕所干净、个人卫生干净和院内物品摆放规范)。对柴草、物品、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建筑材料等进行分类规范收置;对散养的鸡、鸭等家禽进行相对集中圈养;对房前屋后垃圾及时清理入桶,实现庭院内外干净整洁。

  (八)整治畜禽污染。全县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全部拆除,限养区、可养区畜禽养殖场(户)环保配套设施不到位的全部拆除。要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清理和资源化利用。

  (九)改善路域环境。对农村道路路障、占道堆放、路肩边坡杂草和垃圾、边沟堵塞等影响交通安全和道路环境的现象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杜绝建筑垃圾乱倒乱弃。环南河湖公路沿线、犹梅线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精品旅游线路打造,对农村公路沿线进行适当绿化、美化,推动路域环境明显提升。加强农村道路管护和路肩铺设,实现农村路路有路肩,打造“畅、安、舒、美”农村公路。

  (十)建立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重点抓好卫生保洁、供水设施维护、杂草清除、公厕维护、绿化养护、路灯维护、体育休闲设施维护、农家书屋管护、环境美化管护、村道管护、“三房”拆除等11项管护工作,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三、实施步骤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行“村组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乡镇实施”的模式。

  (一)项目申报审批

  1、村点项目范围: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

  2、项目申报方式:以村组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村点按工程量核定资金计划,以村点形式对整治项目进行打包下达村点计划。

  3、项目申报流程:乡镇负责对村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形成村点计划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经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初审后报县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下达全县村庄整治村点计划,乡镇根据计划组织实施。

  (二)项目实施:以村点为单位组建理事会,由理事向所在乡镇提出以奖代补申请,经乡镇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由乡镇组织进行初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乡镇已经验收村点进行综合验收。

  四、资金管理

  (一)奖补政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根据《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省、市、县各级资金到位后,各乡镇按照项目验收结算申报资金拨付,实行专款专用。新农村建设具体项目奖扶标准按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村庄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x办发〔20xx〕xx号)文件执行。省、市、县各级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印发《20xx年xx省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到账通知单》,各村组收到《资金到账通知单》后,应及时张榜公示。

  (二)资金使用途径。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及新农村整治建设村组内的道路、巷道、入户便道建设,农户改厕改房补助,村内改沟改塘,村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等村容村貌提升建设项目。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资金使用途径。

  (三)资金监督管理。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发挥财政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用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合法、合理、高效使用。项目实施结束,将对预算资金绩效开展评价。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到重要位置。乡镇作为组织实施和建后管护的责任主体,要强化协调、加强督导,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调整充实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机构,配强工作力量。结合扶贫驻村挂点工作要求,形成县领导、帮扶单位、乡村干部齐抓共建的新农村建设格局。

  (二)保障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统筹安排项目支持村庄整治。鼓励挂点帮扶单位倾斜资金,支持村庄整治。组建县、乡两级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充分引导社会力量,动员农民企业家、农村致富带头人等社会力量回馈故里、支援家乡建设。有效建立“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不建不补”机制,激励农民群众投工投劳自建家园。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全县村庄整治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工作热情、参与热情,推进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要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推出一批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唱响“整洁美丽,和谐宜居”品牌,努力在全县形成上下一盘棋、干群一条心,全力推动“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巡查调度。一是建立巡查机制,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专项督查、流动现场会等形式,加强巡查督导;二是建立“一旬一上报、一月一排名”的推进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抓好推进落实;三是兑现奖惩,严格按照县相关文件规定,对工作进度慢、项目监管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从严兑现奖惩。

治理方案范文14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动员全所职工积极参与和谐平安建设,根据省综治办和厅综治办部署,定于3月15日-4月15日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为将活动落到实处,结合我所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平安单位”的创建为契机,以强化综治安全责任意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法纪教育,激发职工参与维稳综治和平安创建热情,强化综治管理责任,提高综治管理水平,推进和谐平安建设,为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和谐稳定环境。

  二、宣传主题

  “构建和谐环境,争创平安先进”。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5日—4月15日。

  四、宣传重点

  1、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

  2、宣传各级党政领导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谐平安建设领导的经验。

  3、宣传有关综治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经验。

  4、宣传各地、各单位改善和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经验。

  5、宣传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

  6、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

  7、宣传开展“严打”专项行动,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8、宣传开展法制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的经验。

  五、宣传形式

  1、制作一条综治维稳宣传横幅——“营造和谐发展环境,服务鄱湖生态经济”悬挂于办公楼门口。

  2、张贴综合治理宣传画一组。

  3、在所网站开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专栏,转载相关学习资料,及时报道相关的宣传活动。

  4、制作综治工作宣传展板一组,在所大楼门厅宣展。

  5、组织综治办及各科室综治责任人参加上级综治部门组织开展的综治宣传交流活动。

  6、结合季度综治安全例检活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全隐患排查。

  六、活动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综治宣传活动,认真组织职工参与综治宣传月活动,着力体现综治宣传工作效果。

治理方案范文1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及省、市、县食安办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全乡酒类市场秩序,加大市场检查力度,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的行为,重点整治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的行为,全面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酒类销售单位。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制度和记录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乡驻地的消费集中地,农村、偏远地区等;

  (二)重点品种:各类白酒、葡萄酒、啤酒、黄酒等;

  三、整治安排

  乡食安办负责本次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等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整治范围:全乡各酒类批发市场、小超市、小卖部等

  监督内容:要严格酒类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细化和完善相关流通许可制度,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酒类经营者。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白酒、葡萄酒和啤酒销售单位。重点检查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商品违法行为;对依法确认的假早伪劣和不合格的白酒、葡萄酒和啤酒,以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酒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二)整治范围:全乡各类餐馆、饭店、学校、工地等集体食堂

  监督内容:要恶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检查是否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自酿或调配、销售酒类,对自酿或调配酒类产品的餐饮服务单位所使用的原料进行重点检查;要对餐饮服务单位销售的.酒类产品废旧酒瓶、瓶盖、外包装的流向加强监管,对销售给不具备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三)要做好专项行动的检查配合工作,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整治时间

  20xx年9月6日-9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乡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责、企业负第一责任”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全乡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责任落实到人,周密组织。乡成立以政府乡长为组长的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食安办,具体负责实施。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县食安办,做到目标明确,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二)加大检查力度。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将监管的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大对区域范围内的酒类小作坊、批发市场、超市、餐馆等重点区域的监管检查力度。

  (三)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各行政村开展酒类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发布抽查、检测、监管执法等信息,宣传专项整治成效。要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保证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监督渠道的畅通,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

  (四)做好信息反馈。各行政村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各类信息的收集、汇总,务必将《张北县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于第周三下午报送乡食安办。乡食安办经整理、汇总后报县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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