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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时间:2022-12-03 21:02:2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整治方案范文集合八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整治方案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整治方案范文集合八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了解决我区废品收购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创卫目标顺利实现,现就开展废品收购行业双创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全区废品收购行业双创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废品收购行业双创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整治要求

  整治后的废品收购企业达到清除视觉污染的要求。(由区双创办检查验收)

  (一)建筑要求

  1、经营者必须做到台帐完整,物品分类存放,整齐、规范有序,不得乱摆乱放。

  2、废品收购站(点)经营场地应设置围墙,围墙不得用竹、木篱笆、废旧铁皮搭建,有色金属储存应设置库房。

  3、经营场所内应有相应的办公场地和卫生设施等。

  4、经营场所应搭建厂房或加盖棚顶,主要通道应硬化,最好铺设水泥路。

  (二)环境卫生要求

  1、保持墙面整洁,不得在墙面乱涂乱画和刷写回收广告标语,并及时清除各类垃圾广告。

  2、环境卫生按照“门前三包”要求自觉执行,场外保持整洁,周边不得乱堆废旧物资;场内废旧物资要划定存放区域,分类堆放,每个区域要有明显标牌,堆放整齐有序,保持场内整洁、道路畅通。

  3、生产和生活污水应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4、对回收的纸张、塑料制品及容易携带病苗的回收物要定期消毒,喷洒消毒药液。要做好四害防治工作,做好诱发蚊、蝇孳生处所的'治理和防鼠、灭鼠毒饵器械的投放等工作。

  (三)经营要求

  回收和出售的废旧金属要有完整的台帐记录,台帐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与产废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应约定所回收的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四)消防安全要求

  1、建立各类安全生产制度,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设备。

  2、生产经营场地内严禁设置集体员工宿舍。

  3、对回收的物品不宜大量堆放,要及时上解,要远离火源。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6月1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5日)。各镇办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废品收购行业整治方案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废品收购企业的宣传动员,使企业法人充分认识这次整治工作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引导他们积极支持、参与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6月6日—6月20日)。各镇办对辖区的废品收购站逐一进行摸底调查、造册登记,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原则上主城区范围内(乐育路以西,彩虹二路以东,毕塬路以南,渭河以北)主要街道两侧不设废品收购站。各镇办对辖区范围内废品收购点进行拉网式清查登记,并于6月15日前将摸底调查情况以表格形式上报区经济发展局。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8月20日)。按照城市每个居民社区设置1个回收点,农村每1500—20xx户设1个回收点,每个镇办至少设一个再生资源回收中心、一个废旧回收企业的要求,整合辖区废旧回收企业,合理设置布点建立回收网络,按国家相关法规规范要求组织企业合法经营。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坚决取缔无照废品收购站(场)和使用临时、简易、违章搭建、非法占地建筑的废品收购站点,整治乱堆乱放影响市容和卫生脏、乱、差的现象。整治阶段由区双创办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及各镇办实施。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8月21日一10月底)。各镇办、区双创办及相关部门逐级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提高完善。对于达标的废品收购企业由区、市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废品收购示范点标示牌。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废品收购行业专项整治是创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办、相关职能单位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在一线指挥、指导,确保整治活动扎实开展。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区废品收购行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各镇办要按照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3、密切配合,从严执法。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对无照废品收购站点和使用临时、简易、违章建筑的废品收购站点,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决不手软,做到不留死角。同时要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区废品收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4、严格考评,保证成效。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废品收购点(场)整治情况的检查,凡是整治不彻底、问题依然存在的要责令重新整治,限期完成。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从6月底开始对各镇办的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治工作开展好的进行表彰,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整治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国发〔20xx〕23号、国发〔20xx〕40号文件为准则,以渝安监发〔20xx〕34号文为行动指南,结合街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际,以降低工贸行业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根本出发点,有效开展工贸行业 “两危”(危险源、危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工贸企业辩识风险、防控事故的能力。

  二、整治目标

  (一)全街道工贸企业危险源得到普遍排查,管控措施有效,基础档案健全,各类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二)工贸企业作业人员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更加熟悉,对岗位安全风险“会辨识、能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三)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管辖范围的安全风险“会辨识、能防控、严管理”的预控管理能力明显增强。

  三、整治重点

  (一)加强危险源监控。开展以“会辨识,需申报,重监控,建档案,要评估,有预案,要演练”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40号)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xx〕56号)等相关规定,企业要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制定、完善针对性强的工程技术与管理措施,定人员、定职责管理控制,确保其处于受控状态,按国家相关规定登记建档,定期进行检测、评估和监控,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对于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对生产、使用、运输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95号)的危险化学品和安全风险大的重大设备设施、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要登记建档,落实、完善监控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并自行安排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处于受控状态。

  (二)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开展以“‘反三违’、‘禁三超’,工作票,先审批”的专项整治

  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企业必须实行工作票(作业票)和操作票(操作牌)管理,并实施作业前联系、检查、确认,作业过程的监护和作业结束后的确认。涉及禁火区域内动火等潜在危险因素多、易发生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作业,必须执行相关审批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坚决禁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确保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组织生产。

  一是交叉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签协议,明职责,定方案,需交底,设专人,勤检查。企业在正常生产与建设施工或检修之间出现交叉作业的情况下,要全面负责建设施工和检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建设施工或检修承担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将涉及本企业和施工企业、检修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事项纳入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制定施工或检修方案,其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须经相关机构负责人审查同意。对涉及的`各项工作内容、各个单位的任务、安全技术交底、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未经重新确认不得更改。

  二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需报批,先检测,配设施,设监护。企业应当依照《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xx)、《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xx)、《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结合企业的作业特点,建立健全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责任制。落实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等措施;作业前要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确保机械设备安全可靠,配足安全设备设施,安排专人监护。

  三是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管理。重点是重设计,强检测,降浓度,清积尘,控火源。结合企业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配备通风、除尘、照明、检测检验、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xx)》。首先控制粉尘、漂浮,其次对通风设备要经常进行清理,一定要杜绝火源,除防止明火外,还要防止电器火花、工具撞击火花及各种情况下出现的摩擦起火和静电起火。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器、电力设备的选型和安装、检修、维护,必须遵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xx)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20xx)等相关安全规定。

  加工、使用、存储具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煤粉、铝粉)的设备设施,其上安装的爆破片、泄爆阀、安全阀必须符合《爆破片及爆破片装置》(GB 567-1999)等相关标准和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并定期检查、检定。

  四、整治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工贸企业“两危”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宣传和工作部署。

  (二)企业自查阶段。20xx年4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工贸企业危险源的全面排查,情况汇总。

  (三)专项治理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完成工贸企业的危险源的风险辨识、申报、建档,隐患整治工作。

  (四)督查考核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街道安监科全力配合县安监局全面检查辖区内规模以上工贸企业“两危”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今年安全标准化创建企业的“两危”管控情况。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街道办事处成立以主任杨桂林任组长,武装部长蒲庆华、统战委员黄道明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工贸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开展工贸企业“两危”专项整治过程中,街道安监科要通过调研、会议、培训、讲座等形式,向工贸企业宣传开展“两危”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帮助工贸企业正确理解和把握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和整治要求,提高工贸企业“两危”专项整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真抓实治,注重效果

  各工贸企业要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全面排查危险源,真实填制上报相关表册上报街道安监科。

  (四)加强指导,严格考核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要结合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帮助企业完成危险源和危险作业辨识、申报、建档,制定整改措施。

整治方案 篇3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区城管局迎“青奥”城市管理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迎“青奥”城市管理执法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信息反馈、对外宣传等工作。

  二、整治时间、重点和内容

  整治时间:2014年2月至8月

  整治重点:以优化市容市貌为重点,实施城管执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市政养护、园林绿化、违法建设、渣土运输秩序及停车秩序。

  整治内容:

  (一)严查违规广告和不符合要求的店招张贴;

  责任科室:局市容景观科,城警大队、执法大队各中队配合。

  (二)整治渣土运输“黑车”、抛洒污染、随意倾倒、超载超速等行为;

  责任科室:局渣土办,城警大队、执法大队各中队配合。

  (三)严查青奥会场馆酒店周边、出入城通道、青奥会班车线路沿线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

  责任科室:局环卫科,执法大队各中队配合。

  (四)加大对城郊结合部、铁路沿线、河道岸坡等地随意弃置垃圾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责任科室:局环卫科,执法大队各中队配合。

  (五)严查车辆乱停乱放、擅自设立停车场、停车场乱收费等行为。

  责任科室:局停车办,城警大队、执法大队各中队配合。

  三、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3月)

  各责任科室按照本《实施意见》和整治内容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与职责,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按总体进度的要求顺利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5月)

  各责任科室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并落实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心中有数,整治得力,整改到位。并于5月10日前将本条口、本领域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附件)统计后上报局迎“青奥”城市管理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各责任科室要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协同配合”的工作思路,针对自查自纠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与集中整治,切实解决一批影响大、涉及面广、敏感度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青奥会前,排查出的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四)青奥保障阶段(8月)

  围绕保障青奥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按照责任制,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加以整改,真正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一线执法队伍采取定岗、定人、定责,实行“全天候”执法巡查,全力保障青奥会的顺利召开,实现“绿色青奥”的目标。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区委区政府迎青奥四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举措,也是集中解决城市管理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的迫切需要,各成员单位要把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做为重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责任,认真梳理存在的.各类城市管理执法问题菜单,紧扣时间节点,抓住关键环节,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有计划、步骤地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整治工作的落实。

  3.提高标准,严格执法。各成员单位在执法过程中,规范执法要做到主体适格、程序合法、依据准确、文书规范,精细执法要做到事项具体、责任明晰、裁量适当、考评严格,文明执法要做到纪律严明、用语规范、仪容整洁、高效便民。

  4.强化宣传,营造声势。按照“开展大宣传,营造大氛围,取得大实效”的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正确宣传的导向,进一步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成效,进一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集中执法行动,大力营造强大的执法声势和社会氛围,树立良好的城市管理服务形象,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5.强化督查,加强考核。各成员单位对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要限时整改,确保7月底前整改到位;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订有效措施,不得影响青奥会顺利举办;对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问题隐瞒不报,不认真组织整改,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问责。

整治方案 篇4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5月—7月。

  1、迅速组织部署。各校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认真实施,并加强检查和指导。

  2、开展专题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完善规章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工作。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设立校园欺凌举报箱、匿名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同伴举报、调看监控录像、教师与家长报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园欺凌的真实情况,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及时有效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第二阶段:9月—12月。

  各校要对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自查工作,于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督导室和局安稳办。

  2、县普查。县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县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20xx年9月27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督导部门、市教育局及本级政府。

  3、市教育局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单位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整治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方责任。一是落实餐饮服务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加工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旅游景区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消除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游客饮食安全,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是落实景区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景区管理主体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市场、服务质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

  二、整治范围

  全市旅游景区内及周边、以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农家乐、旅游特色餐饮街区等。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许可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许可审查规范的规定,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把好餐饮服务事前准入关口。要摸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底数,认真核查餐饮服务单位状况,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是否配备符合要求和取得相关资质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按要求操作,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等。在节假日期间、旅游旺季等重要时段,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管理,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要督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的可追溯管理。要按照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规定,加强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的管理。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明来源食用油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因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主观因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在依法实施处罚的同时应追究景区经营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引导理性消费。旅游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旅行社安排旅游团队就餐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对于接待安排已超过供餐能力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予安排就餐餐次。

  (六)完善应急管理。各地监管部门要与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强配合,完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一旦发生涉及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事故能及时有效应对处置。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4月21日至24日)。各地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4月25日至5月16日)。各地集中力量,周密部署,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统一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查整改(5月16日至23日)。各地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建立健全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等因素影响,省内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从我市来看,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也存在薄弱环节和盲区。要强化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注重整治实效。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三)创新监管模式。各地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农家乐监督办法,探索提高农家乐餐饮安全保障能力的监管措施,促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旅游景区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为重点受众,大力宣传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要组织开展“文明餐桌”、“寻找笑脸就餐”、“诚信做企业、诚信做产品”等活动,宣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成果,提高游客食品安全理性消费、自我保护意识。要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索,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整治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根据市纪委《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委开展以“弘扬优良作风、厉行勤俭节约”为主要内容的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为指导,结合《廉政准则》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督促引导全委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优良作风。

  二、总体目标

  认真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中央、中纪委以及省市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控制“三公”费用支出的有关规定,使全体工作人员清醒地认识到奢侈浪费行为的危害性和顽固性。通过专项整治,积极探索有效的增收节支方法措施,建立健全从严从紧的财政支出体制,改进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切实增强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从而形成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通过专项整治,确保20xx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用、公务接待经费和会议经费只减不增。

  三、整治范围

  委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

  四、主要任务

  (一)整治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和开支标准,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严禁弄虚作假用会议费、培训费等公款吃喝或到下属单位报销接待费用。重点整治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的行为。

  (二)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格执行经费预算总额控制和先行审核制度,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和考察性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三)整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配备标准,严禁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暂停新购或者更新一般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实行工作日夜间和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维修、保险和加油管理,严格落实“一车一卡、卡车相符”的.定点加油制度。

  (四)精简会议活动。认真执行党政机关会议管理规定,严格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模,严格执行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与会议费用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不得在会议期间安排宴请和提供烟酒;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娱乐、健身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五)控制办公用房建设。继续停止新建和改扩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对超过规定标准配置、使用办公用房的,督促整改纠正。加强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及时将腾退的办公用房或超标部分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严禁擅自出租出借。

  (六)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强资源利用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严格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优化办公家具、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不得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耗材。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下旬至20xx年7月,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组织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

  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

  对照整治工作内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纠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上是否存在问题;重点查纠财务上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是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问题;重点查纠会议审批、公务接待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三)组织检查阶段(6月)。

  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到位的,给予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根据专项整治要求,查问题、查原因、定措施、定责任,公开承诺,落实整改。

  (四)建章立制阶段(7月)。

  针对此次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成立委反浪费反侈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督促检查、综合协调、情况汇报、信息交流和面上的工作指导。所涉及的处室(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要从加强行政管理入手,认真查纠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堵塞漏洞,推动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监督,严格纪律。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工作不力的,查明原因,限期改进。对检查中发现的奢侈浪费问题,坚持纠正为主、教育为主、总结经验教训为主的原则,把思想教育和自我纠正贯穿始终。区别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措施,严格执行纪律。对违反规定但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损失浪费,并能通过对照检查,进行自我纠正的,不再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问题较为严重,自查自纠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讲究方法,注重实效。把制止奢侈浪费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把完成阶段性任务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既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工作,使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先期效果,又要将其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既要注重治标,又要立足治本,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对工作中把握不准的问题,严格按照程序请示。

  (四)重点指导,及时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控减公务开支任务重、难度大和“三公”经费明显增加的,要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建立反浪费反奢侈工作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把治理工作情况作为检查督查的重要内容,定期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报送重点任务和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整治方案 篇7

  为有力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实施“两线一片”的城镇风貌整治要求,市整治办近期将实施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根据近期相关会议精神和遂宁考察经验,现将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内容

  由规划建设局和城管局共同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统一设计。采用整治前后效果图对比方式来指导实施。

  (一)建筑外立面包装整治

  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建筑外立面简单装饰(提供装饰部分的位置、尺寸、颜色、材质等)。

  (二)空调机位设计

  指定外机位置、尺寸、颜色、材质、外观样式。

  (三)店招和墙身广告统一规范

  1、取消所有楼顶广告。

  2、规范店招高度、宽度、出挑距离、底板颜色和材质。

  (四)城市园林绿化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整治

  1、清理挤占公共绿地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不完善的现象,对现有城市道路绿化、城市广场及绿地内绿化进行升级上档,增加绿量,丰富绿化景观层次。

  2、添加完善城市公共空间内的公共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创造更多人性的、舒适的、优美的公共空间。

  (五)城市主要道路及节点光亮工程整治

  对已经建设的光亮工程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和整改不符合城市光亮工程规划要求的项目。对城市重要节点应依据规划结合建构筑物增设光亮工程,确保城市光亮工程的整体性、系统性、艺术性,让城市夜景更加亮化、美化。

  (六)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整治

  对城市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宣传栏、标识标牌、占道经营点位、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整齐划一、秩序井然,体现泸州城市文明、有序的精神风貌。

  二、时间安排

  (一)整治方案完善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规划建设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和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进行统一设计。城管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广告位、店招、光亮工程进行统一设计。电力、电信、公交公司等职能部门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对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进行统一设计。4月30日前交由规划建设局统一组织审查。其余各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在4月30日前书面提出整治计划、时间进度交整治办。

  (二)前期动员和准备阶段(5月1日~5月30日)

  由市整治办确定28栋建筑的责任单位并召开整治动员大会,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关追责办法,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主动配合到该项工作中来。同时,市规建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违章建筑,市城管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店招和楼顶、墙身广告。各业主单位自行拆除不规范的`防盗窗、雨棚等附着物。

  (三)实施阶段(6月1日~8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审批的设计方案实施外墙清洗(包装)、空调机位统一安装、店招及户外广告制作、光亮工程等。园林、城管等部门实施人行道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改造。电力、电信等部门负责实施各自公共配套设施。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检查。

  三、组织机构保障

  由市规建局、市城管局抽借人员组织成立临时协调小组,负责指导上述地段业主单位实施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协调各项整治内容安排,协调部分整治资金落实,监督检查整治成果。

  四、部门职责

  (一)市规建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城镇风貌建筑规划及道路景观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对该地段需要重新整体包装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包装整治;负责对该地段内园林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整治;负责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的预算上报;负责督促该地段城乡风貌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检查和验收整治成果。

  (二)市城管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建筑物光亮工程及市政设施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附着物进行拆除和规范;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秩序治理;督促各建设单位按规划整改和完善城市光亮工程。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市监察局: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和《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该地段沿线部门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效能问责;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川办发〔20xx〕13号)、《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该地段所有路段交通标识标牌设置、标志线划定,车辆停放的指挥安排,并协助城管局对违章占道、建筑外附着物清理,保持城市道路交通畅通。

  (六)市工商局:协助市城管局做好该地段广告、店招、灯箱的清洁和文字规范工作,以及店铺临街面其他附着物的清洁和规范工作,保持规格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置高度一致和清洁整齐;负责规范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七)市商务局: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基础设施。

  (八)市环保局:负责该地段所有临街店面的油烟治理工作,杜绝临街面设置油烟排气筒(窗)。

  (九)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该地段城镇风貌专项治理资金。

  (十)市邮政局:负责对该地段的邮亭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对该地段路名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二)泸州电业局:负责对该地段变、配电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三)电信公司:负责对该地段电话亭、电话交换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四)公交公司:负责对该地段公交站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五)江阳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动员该地段市民积极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的整治工作,协调整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十六)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清洁、修补和规范工作;组织动员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五、具体措施

  参照遂宁城镇风貌整治经验和我市实情,为确保该项工

  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23栋公共建筑由市整治办责成各栋建设业主自行按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资金自行协调解决。5栋居民住宅楼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50万元,由财政统一安排。

  (二)包装整治施工前期各业主单位应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店招、楼顶及墙身广告、防盗窗、雨棚、空调外机等与规划设计方案不相符的附着物。施工过程中矛盾协调由业主负责,江阳区政府配合。市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检查、督促。

  (三)城市道路绿化及市政设施改造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00万元。

  (四)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应由各自职能部门负责清洗或统一包装,资金自行协调解决。

整治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改善发展环境、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我镇人居环境质量。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以改善我镇生态环境促进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大力发展我镇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清理整治我镇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切实解决影响我镇环境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镇的面貌和环境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整洁有序、靓丽、和谐的人居环境。

  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措施。

  目前,我镇农村的卫生问题十分突出,广大公民群众卫生意识浅薄,卫生行为养成较差,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卫生基础设施严重不足,村道、社道、沿河公路以及村民居住的室内室外清扫保洁做得还不够,特别是广大公民群众乱倒垃圾、乱堆垃圾、乱搭乱建,乱排污水等现象较为突出,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环境卫生质量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的要求,为彻底改变我镇农村环境卫生状况,营造良好的村容村貌。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营造“净绿整治,明有序”的农村环境为目标,打一场以“四清四化”(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臂和路障、清庭院,绿地、美化、亮化、净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卫生条整治攻坚战,全面治理我镇“脏、乱、差”的问题。提高农民群众卫生意识,明素质和生活质量,全面改善我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一)整治环境卫生

  全面清理农户房屋两侧。房前屋后,坑塘及周边的“三堆”(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治理乱堆、乱放,杜绝污水横流,集中开展xx湖湖道,坑塘垃圾漂浮物以及沿岸保洁工作。整治工作要达到“八无”标准。即无暴露垃圾,无乱贴乱画(场镇和农家乐),无水面漂浮物,无乱搭乱建和严重破损的.建筑物,无家禽散养,无乱堆垃圾,无污水横流,xx湖的绿化空地无垃圾。

  (二)集中处置垃圾

  各村(居)委要用好已修建的垃圾池,实现垃圾集中堆放,按照“户收集,村集中,转运的模式”收集村民的生活垃圾,集中运到指定垃圾点,即镇上的垃圾处理场,督促每个村(居)村委会,要建立村级兼职保洁队伍,清扫保洁村道即公共场所,彻底解决“垃圾围村”现象。建立整洁、明、有序的新农村。

  (三)改造农村厕所

  加强改厕步伐,拆除农村户外露天厕所,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

  (四)乡道、村道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

  乡道由镇专职保洁人员负责,村道由所在村(居)负责。达到视野内无裸露生活垃圾堆,白色垃圾,无残垣断臂无乱堆柴草,无乱搭乱建,无乱涂乱画的标准。

  (五)严禁秸秆焚烧

  一旦发现焚烧现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我镇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进行问责追究。

  (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

  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20日以前)。

  召开xx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各村(居)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广泛参与,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深厚的舆论氛围。

  2、卫生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21日-20xx年8月20日)。

  集中时间、人员、力量按照工作方案,全面分类推进整治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0日-20xx年12月20日)。

  集中整治活动成果进行考核验收,查漏补缺,巩固提高。环境卫生工作委形成长治机制,考核的内容要纳入各村(居)的目标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地实行交叉考核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整治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我镇成立了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交管办主任杨松同志担任。其职责是负责环境综合治理的督查和考核。

  (二)明确责任。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提出活动方案,明确整治的路段,整治标准,完成时限,要责任明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xx场管辖区内的各单位生活小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照管理范围由居委会组织各单位,分别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全面做好各单位的卫生整治工作。

  2xx场镇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居委会牵头督促保洁人员按质开展场镇的保洁工作。做到场镇街面清扫干净、有序,做到不留死角。同时要教育场镇居民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不乱堆乱放,不乱搭乱建。不要随意停放车辆,大车小车要停靠到指定的位置。

  渔家乐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所在村的支部书记负总责。决不允许渔家乐的生活污水和人畜粪便直接排入湖中。要通过建沼气池或三格化粪池进行无害化处理。

  4各村(居)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各村(居)支部书记负责落实,包村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围绕“乡风明,村容整洁”从解决农村群众最急迫、最直接、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广泛发动群众,开展“人人动手,清洁环境,美化家园”为主题的农村环境整治大行为,达到村容村貌整治,卫生设施完善,阴阳沟渠顺畅,物品堆放有序,无乱排污水,无暴露白色的垃圾的要求。全面提升我镇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三)严格奖惩措施。xx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完善检查考核办法,加强督查督办,激先策后,奖优罚劣。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将定期进行检查和明查暗访,对搞得好的村(居)要大张旗鼓的表扬。定时总结,广泛推广,对工作不到位行为迟缓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达标。真正把群众办的实事办好。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大行动办成广大人民受益的“民心工程”,增强全镇人民卫生意识、环境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