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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3-01-14 08:54:5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作方案范文汇总五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工作方案范文汇总五篇

工作方案 篇1

  当前,针对全市户籍制度改革,为积极适应新的变化和要求,保持计生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专项活动,现制定本方案,望遵照执行:

  一、活动目的

  让全镇群众了解清楚现行的人口计生政策,申报户籍登记是公民的一项法定权利,政策外生育对象缴纳社会抚养费是一项法定义务,全面摸清新登记上户口的对象的生育情况,认真落实生育处罚政策。

  二、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时间为4月15日至9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宣传单、墙报、标语和上户宣传等方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清楚现行的人口计生政策,动员政策外生育对象主动到计生办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摸清底数,动态管理。各村(居)委会要积极与计生办、派出所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当天新生儿户籍登记情况,查实小孩父母全面具体的生育情况和流动情况,区分政策内外,将政策外生育的对象落实到各蹲点村组干部。

  (三)加强征收。对政策外生育对象已申报户籍登记的,3天内必须启动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上户宣传政策,做思想工作,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动员对象在30日内主动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首征金额将在县确定的首征金额的基础上再增加百分之三十以上。

  四、严格考核,落实责任

  (一)加强领导。各村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按照层级责任制的要求和分组的原则把任务落实到人,制订奖惩措施,严格执行,做到村组干部人人有压力,个个有责任,确保完成任务;并将本村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活动方案报镇计生办。

  (二)明确奖惩。按照对象就是任务的原则,镇蹲点领导、村书记各承担本村任务的'30%,分别交纳责任保证金3000元;蹲点组长、村主任各承担本村任务的20%,分别交纳责任保证金20xx元;完成任务80%以上的退回保证金,并下发同等金额的工作经费,每超五个百分点,按保证金10%增发工作经费;完成任务60%以上的退回保证金;完成任务60%以下的扣除保证金。计生办工作人员按照计生分工蹲点指导各村工作,主任、副主任、成员分别交纳责任保证金3000、20xx、1000元,奖惩条件同上。(保证金上缴情况镇蹲点领导、村书记、主任由镇长负责,镇计生办由分管领导负责,所有保证金由财政所负责收缴)

  (三)督查考核。活动期间,计生办将不定期进行督查,每周调度一次,对进度排后的单位,要在调度会上作表态发言或在党委会上说明原因,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名的单位将纳入年度考核,直接列为重点管理或给予黄牌警告。被列为重点管理的村,村书记、主任降为副职主持工作,且取消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当年计生工作激励金待遇。5月15日前必须完成当前任务的50%,未完成的取消当年计生工作的评优评先资格。

工作方案 篇2

  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推进平安社区建设,进一步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确保我社区治安秩序良好,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平安社区”、打造“平安青奥”的目标,全面深化“红袖标”群防群治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面防控整体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巡逻安排

  整个治安巡逻活动由社区领导小组具体安排部署,社区居委会负责指挥协调。以辖区单位治安巡逻队为主,以社区党员义务巡逻队为辅。同时,聘请社区巡防员付德芳同志每天早中晚巡逻,与社区工作者互联互动,做到与社区无逢链接,并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共同维护周边的治安秩序。

  三、工作措施

  1、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每周末参与社区巡逻。

  2、由社区工作者、社区网格长、志愿者组成的.治安巡逻队全天候参与社区巡逻,治安协防,防范宣传等活动。

  3、特聘巡防员付德芳与社区工作人员每天早中晚各一次在社区巡防,实行签到登记,及时报告治安信息。

工作方案 篇3

  一、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要,学生分批返校开学。

  (一)为确保开学后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各教学学院要责成专人提前14天通知应开学的学生。

  (二)各教学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正式开学前2周与教务处统筹调整各年级课表。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原课表排在周日的课程全部调至周一至周五,要充分利用晚上时间完成;

  2.开学后周日不休息,每周日补1天的课,补15次,补出前3周的课。周日上课的时间和地点仍按所补课程原上课的时间和地点执行。

  (三)根据确定的开学时间调整校历。

  1.本学期,20xx、20xx级学生不再设实践周,该周的实践教学内容全部调整在教学周内穿插进行;20xx、20xx级不再设机动周。

  2.全校的考试时间压缩为1周。

  3.本学期结束时间要在确保完成17周教学任务的同时,扣除补课(3周)、压缩机动周/实践周(1周)和调整考试周进行合理顺延。

  (四)做好正式开学后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准备工作

  1.各教学学院要制订混合教学方案,开课后可以通过这种教学方式合理调整班容量和集中面授时间。

  2.任课教师根据线下线上教学结合的教学方式,做好教学内容调整工作,教学难点和重点在面授时完成,基础知识通过线上教学资源、微信、QQ及学习通等平台推送给学生,组织学生自学。

  3.各教学学院制订好线上教学效果检查工作方案。

  二、做好开学后教学安排

  (一)采取分批上课、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方式、减少班容量及应对分批开学造成的教学差异

  1.各批次教学安排

  (1)每批(除来自高风险疫区)学生返校后即按课表安排正常开课,线下教学按零起点开展。

  (2)每批学生未到校前,仍按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安排开展线上教学。

  (3)来自高风险疫区省区的学生为最后一批返校的`学生。相应教学学院一方面继续安排这部分学生的线上学习及学习情况的监测,每天确定2-3门的在线辅导课,由相应任课教师进行线上授课、答疑及辅导,确保这类学生不掉队;另一方面,按照1+1+1的方式线上补课,即1个未到校学生+1个在校学生+1位辅导老师通过微信、QQ等信息手段补课;第三方面,开学后,安排1-2周的集中学习辅导;第四方面,对于实验、实训等实践类课程,均采取单独补做的形式完成。

  2.分批教学安排

  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每门课(含实验课)均采取分批面授、线上线下教学结合的形式,即每节次(大节)由上课班级的一半学生入班上课,一半学生不入班通过线上资源自学,依次轮换。

  室外体育课不做分批教学调整,但要确保人群不过分聚集。

  (二)开学后,各学院要在合适时间安排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学习效果检查,可通过小论文、小测验形式进行,并记为学生平时成绩。

  (三)补缓考考试工作

  1.补、缓考考试分批进行,即每批学生返校第3周开始安排考试,其中专业课由教学学院组织、公共课由教务处组织。各教学学院和教务处要提前做好补缓考学生人数及考试课目统计工作,并安排出题及印刷保密工作。

  2.补缓考考场排布时要按照多考场、少考生的原则,每个考场人数不超过20人,拉大考生间距。

  (四)课程重修工作安排

  1.3月2-3月10日,组织20xx、20xx级学生进行网上重修报名。因课程代码变动无法在网上报名的,学生将情况反馈班主任或辅导员,教学学院统计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后台处理。

  2.转专业及复学的学生,填写《晋中学院学生补修申请表》,并将电子版提交至教学学院指定邮箱,教学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

  3.20xx、20xx届毕业生,填写《晋中学院往届毕业生重修申请表》并提交至教学学院指定邮箱,教学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

  4.报名后的学生,按学校公布的课表、任课教师联系方式,与任课教师沟通加入相应线上课程学习。

  5.20xx届毕业生重修无须报名,由各教学学院汇总统计报教务处,并通知上述学生自修,开学后直接参加毕业生重修考试。

  三、如因疫情需要调整教学工作方案时,具体情况会另行通知。

工作方案 篇4

各学院:

  为了解我校级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利于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及为我校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工作打好基础。我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定于近期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心理普查

  1.心理普查方式:网络心理测评软件系统。

  2.普查时间和地点:10月31日—11月7日,机房安排(详见附件1)。若有同学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上机测评,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在手机端进行测试(详见附件2)。

  3.普查培训:今年采用教育部指定通用测评系统,请各学院指派专人(教师)负责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心理普查开始前,请各负责人仔细阅读《心理测评软件使用指南》(附件2),并将该指南向级学生解读。

  4.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试卷数据采用计算机统计方法进行汇总分析。

  5.在普查过程中若有疑问或提前安排学生测试的学院请及时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刘 老师( )联系。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到场,按照日程表认真组织本学院新生做好心理普查。

  2.施测人员(级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或班主任助理)需向参加测试的.学生说明,本次心理测试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学生,也有助于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测验结果没有对错之分,测验结果由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严格保管,任何人都不得无故查阅。

  3.施测过程中,施测人员(级辅导员、级心理委员或班主任助理)须提醒学生认真阅读问卷的指导语,但不做任何引导性解释。

  4.所有学生的学校代码均为“11658”,密码为随机生成请各学院辅导员将学生密码分发到个人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5.学生在上机测试过程中不能讨论,需独自完成。

  xx师范大学学生处

  20xx年10月26日

工作方案 篇5

  为及时发现和整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学生儿童道路交通安全,颍上县公安局、颍上县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治理,对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一次普查、对所有交通违法依法予以处罚、对所有安全隐患全部向党委、政府领导作一次专题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进一步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打牢校车安全管理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颍上县公安局、颍上县教育局联合成立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建华、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尹剑锋任组长。交管大队教导员沈杨、县教育局安全办主任陈颍辉任副组长,交管大队副大队长郑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加强对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三、工作时间

  10月10日至11月10日。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细致排查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校车驾驶人,切实摸清底数。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要协同深入到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摸排,切实摸清底数,查找安全隐患,联合下达隐患通知书。

  1、对于每一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要逐车查验。对于已申领校车标牌的校车、学生接送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利用科技设备实时查验校车、学生接送车辆的使用状态,对于违法未处理、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要及时督促校方到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对校车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营运。

  对于未申领校车标牌的校车、学生接送车辆:对符合标准的制式校车未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校车使用单位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校车使用许可。对学校使用普通客车、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严格依法对校方负责人进行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并依法对校方负责人进行处罚。

  2、全面开展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核查,确保不漏一人。核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是否有校车驾驶资格,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一律停止其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利用科技设备逐一核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准驾资格是否与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相对应,其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等情形是否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23条之规定,对于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屡发未受处理、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的校车驾驶人,坚决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二)加强重点时段、路段的管控,及时查处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科学调配警力,切实完善"护学岗"建设,履行好"护学岗"职责,积极探索建立职能部门主导,社会、学校、家庭共建共管的护学模式。加强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部位(校园周边、校车运行路线、交通乱点及堵点、事故多发路段、城乡结合部以及国省道)的巡逻管控,开展针对性整治,及时发现查处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并一律按上限处罚到位。各农村派出所要强化乡镇、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段的管控,一经发现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就地查处,并移交公安交警部门。

  (三)排查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重点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等设施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生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密切关注,人民群众时刻关心。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集中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集中排查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问题。公安、教育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共同配合。集中排查治理结束后,要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中发现的危害较大、两部门无法解决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及整改意见专题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社会氛围。集中排查治理期间,各地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交通安全常识,努力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通习惯。要发动全社会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学生幼儿家长积极举报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学生幼儿交通安全、齐心协力打造保障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的良好环境。

  (四)各中心校、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于10月24日前将校车安全隐患摸排登记表及工作总结上报县交管大队宣教股、教育局安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