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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聘工作方案

时间:2024-04-24 06:53:5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竞聘工作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竞聘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竞聘工作方案

竞聘工作方案1

  一、交流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以人为本、人尽其才。采用选岗人员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充分体现选岗人员的意愿,体现用人单位的用人自,逐步形成教师流动及聘用科学规范、严谨有序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有效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坚持校长负责制。校长结合学校实际,统筹安排教师师调配,对岗位设置从严从紧,不得。

  二、交流范围及对象

  参加本次交流的教师为在编教师和公开招考的编外聘用、同工同酬的教师。拆迁、撤并学校所有教职工;部分学校因学段转制或生源自然减员等原因富余教职工,考虑到教学的连续性,首先安排毕业班老师参加交流;其他自愿交流的教师须经学校和教体局审批同意,且符合下列条件:①男50周岁(196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女45周岁(1968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②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以上的。③个人所任教学科岗位富余。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6月下旬)

  区教体局召开相关学校主要负责人会议,布置交流工作。相关学校召开本校教师交流动员会,学习传达区教体局2014年教师交流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做好思想动员。

  (二)校内核岗(6月下旬-7月10日)

  1、6月24日前学校成立工作组。相关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2、7月3日前校内核岗,各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师生比核准2014年秋季教师岗位数,要求教师工作量饱满,从严从紧用人。

  (1)核准全校教职工工作量。(附件1)

  (2)富余学科岗位或需求学科岗位统计。(附件2)

  3、7月5日之前学校上报交流方案。

  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交流方案,交流方案上报区教体局审批,然后公示并实施。

  4、7月10日之前,上报本校交流人员信息。

  (三)公布岗位(7月中旬)

  区教体局公布2014年秋季具体岗位需求信息。

  (四)考核聘用(7月下旬)

  1、各有关学校上报交流人员竞聘上岗方案。

  2、竞聘上岗分两轮进行。相关学校根据区教体局公布的具体岗位需求信息,组织竞聘教师填写《竞聘上岗志愿表》(附件3)。高中资格教师可填报高中和初中岗位,初中资格教师只可填报初中岗位和小学岗位,小学资格教师只可填报小学岗位。第一轮教师可填报两个志愿,接收学校组织竞聘上岗业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聘用;第一轮结束后,区教体局再次核定并公布剩余岗位需求信息,启动第二轮竞聘上岗工作。两个志愿都落聘的教师填报第三个志愿,接收学校再次组织竞聘上岗业务考核。

  3、落聘人员安排。参加竞聘上岗的教师第三个志愿落聘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岗位。

  4、待岗。参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的教师,未竞聘到岗位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待岗培训半年,方可参加下学期的竞聘上岗。待岗未聘半年期间,待遇按原职务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工资)的80%发给,基础津贴按最低职务标准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停发。第二次仍未聘用的人员,依据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4]62号)执行。

  5、公示。接收学校对拟聘用的人员信息要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体局审核同意。

  (五)办理手续(8月份)

  所有参加竞聘上岗重新获得岗位人员,由区教体局统一办理调动手续,与接收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四、组织领导

  1、区教体局成立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成员为相关学校校长。区纪委监察局第六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并进行指导。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关领导、考核小组,加强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妥善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成立一个由7人组成考核的专家委员会,要求成员是具备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为人正派,德艺双馨。考核实施委员会票决制,教师交流考核资料整理好后报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留存。

  2、区教体局成立指导组分别到相关学校指导竞聘上岗业务考核,各校在竞聘上岗业务考核前一天要与相应的指导组联系,由指导组安排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根据各校核岗情况,另行安排督查分组工作。

竞聘工作方案2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从现在起到年底,县直所有事业单位全部完成人员聘用制实施工作,力争在两年内建立健全完善、规范的事业人员聘用工作制度,实现聘用制度的正常化、规范化。

  二、实施范围

  事业单位除按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以及在事业单位改制中转制为企业的单位外,都要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除上级规定按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外,也要参照本实施意见实行人员聘用制度。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要在规定的领导职数限额内,按干部管理权限,采取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委任等多种形式任用。

  三、方法步骤

  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要严格按《乐亭县县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实施。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建立组织。

  县成立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张贺明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孟宪福同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郑银同志任副组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编制、财政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管理权限分别设在县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直各单位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聘用制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本单位事业人员聘用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方案。

  事业单位实施人员聘用制前,首先要科学设置人员岗位。岗位的设置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单位发展、人才结构和人才培养等多种要素。要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用期限。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再制定本系统《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在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形成,并经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然后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三)动员部署。

  召开职工大会,进行思想动员。讲清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目的和意义,端正全体职工对聘用制的认识。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告,公布实施范围、岗位设置、资格条件和方法、程序等。

  (四)竞聘报名。

  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采取竞聘上岗的办法确定人员。参加竞聘的人员,根据岗位和资格条件要求,选择一至两个自身条件适合的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竞聘申请。超过报名时限时,不得再补报或更改所报的竞聘岗位。选择提前离岗退养或自主择业的,不再参加竞争上岗。在规定时间内既不提交竞聘申请,又不选择提前离岗或自主择业的,视为自动发弃,按落聘人员对待。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单位聘用制领导小组按县规定的范围和单位岗位设置的要求,对申请竞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查不在竞聘范围或不符合申报竞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竞聘资格。

  (六)测评考核。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竞聘股级岗位。凡机构改革以来通过竞争上岗产生和XX年以来经县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任命的股级干部,如岗位没有变动,且年龄未达到提前离岗条件的,原则上可直接聘用,不再重新竞争。凡提拔职务的,必须参照公务员现行股级干部任免的规定,通过竞争上岗的办法产生人选。 1

  第二步:竞聘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竞聘一般工作人员岗位,应采取民主测评与答辩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但根据单位工作特点和具体实际,也可以采取民主测评、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1、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即全体工作人员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给每个竞聘人员进行综合打分。领导班子测评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全员测评票去掉三个最高分和三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为测评考绩。各层次的测评均以百分制记分,领导班子测评分数占总分数的45%,全员测评的分数占总分数的35%。

  2、辩答考核。每个竞聘人员都要根据所报竞聘岗位进行上岗演讲,单位答辩考核组可提出问题要求竞聘人员当场答辩。答辩考核由各单位聘用制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组建答辩考核组,一般应由七到九人组成,以百分制记分,去掉了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是低分,取平均分。答辩考核占总分数的20%。

  (七)、定岗、公示。

  股级岗位和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竞聘的测评、答辩、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单位领导班子根据竞聘结果集体研究平衡确定每个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并由竞聘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进行公示,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其它岗位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聘后管理

  (一)合同管理。

  凡受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有关规定到县人事部门进行鉴证,实行合同管理。聘用合同使用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和个人各执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合同期限一般签订3年,符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也可以签订长期合同。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压金、抵压物或其它财物。

  有关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新聘人员试用期等,均按《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考核。

  聘用单位对受聘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年度和聘期考核。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办法,以岗位职责和年度或聘期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结果做为续聘、解聘或调整岗位的主要依据。考核的具体程序、结果的.使用等均以按《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三)受聘人员待遇。

  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本着在什么岗位,受聘什么职务,享受什么待遇的原则,根据岗位和贡献大小、国家和省的工资政策、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等因素确定。经费主要靠财政拨款的,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对工资中活的部分搞活内部分配;差额补贴的,随着补贴比例的逐步减少,经批准逐渐加大内部分配自主权;经费完全自理的,允许自主决定内部分配。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可试行绩效工资、协议工资、工资总额包干、工资总额与综合效益挂钩、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以及年薪制等分配办法,受聘人员的原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

  受聘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参加并享受社会保险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待遇。 【2】

  五、落聘人员安置

  因编制、职数、能力、表现等原因未被聘用的人员为落聘人员。对此次实施竞聘的落聘人员,要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采取培训提高、转岗聘用等办法,在本单位、本系统内给予妥善安置。以后逐步理顺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安置原则上来。

  同时,鼓励落聘人员自主择业。落聘人员在落聘期间,由单位确定给予不低于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待遇。

  六、人员分流政策

  此次事业单位实施人员聘用制前,先分流部分工作人员。

  (一)、办理提前离岗退养。

  截止到XX年底,男满55周岁(195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干部满50周岁(195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工人满45周岁(196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连续工龄满10年以上,本人自愿,单位同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办理提前离岗退养,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离岗退养期间,享受现行档案工资待遇和各种社会保险待遇,不再享受工资结构以外的各种福利待遇。遇国家或省出台新的调资政策时,按在岗人员政策调整档案工资。

  (二)、置换身份,解除劳动关系。

  本人自愿申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置换干部或工人身份。转换身份的,按工作年限计算,以每满一年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达不到XX元的按XX元补偿。工作人员置换身份后,与原单位脱离关系。其人事档案由个人到县人才劳动力市场办理人事,人事费和各种社会保险费均由个人支付。

  (三)、自主择业,享受10年社会保险待遇。

  本人自愿,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与原单位脱离关系,自主择业。从批准之日起,享受10年同类在岗人员的各种社会保险待遇(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至法定退休年龄止),个人负担部分也由原单位支付。其人事档案由个人到人才劳动力市场办理人事,费用自理。遇有国家或省出台新的调政策时,按在岗人员的调资政策调整档案工资,10年内并可按新的工资标准享受各种社会保险待遇。保留原身份。

  (四)、自主择业,享受3年工资保险待遇。

  本人自愿,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自主择业。从批准之日起,3年内享受在岗人员的档案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遇有国家或省出台新的调资政策时,按在岗人员调整档案工资,并享受新档案工资标准的待遇。3年后,与原单位脱离关系,其人事档案由个人到县人才劳动力市场办理人事,保留原身份。

  七、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事业单位实施人事聘用制,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广大干部职工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市总体要求和县《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细致地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防止聘用过程中出现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优亲厚友等不良行为,坚决杜绝不稳定现象的发生,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追究其责任。各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本系统内事业单位的聘用工作负总责。各事业单位,要从单位事业的长远发展着眼,认真谋划,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着眼于建立聘用制度的长期运行机制,认真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确保聘用制工作的顺利实施。 3

  (二)、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要切实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各单位制定的聘用制实施方案,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组织实施竞聘前,必须公布空缺岗位及其任职资格条件,要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将整个聘用过程置于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确保聘用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三)、积极推进,稳步实施。实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要认真贯彻积极、稳妥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群众对改革的承受能力,要加强宣传,充分发动,周密安排,稳步实施,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乱,人心不散。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正确认识改革,积极参与改革,确保人员聘用制工作的按期完成。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竞聘工作方案3

  为在学校(含局直属事业单位,下同)的人员管理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市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人[20xx]143号),现就我局直属学校实行竞聘上岗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及原则

  (一)学校的行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原则上要实行竞聘上岗,择优录用。

  (二)各学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实行竞聘上岗:

  1、机构撤并,调整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职数或编制限额的;

  2、新设岗位或岗位出现空缺的;

  3、岗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争确定有关人选的;

  4、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

  (三)各学校应不断完善竞聘上岗的机制,逐步扩大竞聘上岗面,并在一定时期内实行所有岗位的竞聘上岗。

  (四)竞聘上岗应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竞聘上岗的程序

  实施竞聘上岗,一般应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制定并公布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实施竞聘、决定聘用并公示、签订聘用合同(或岗位聘任合同)。

  (一)制定并公布方案

  各学校拟实施竞聘上岗应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征求教职工意见,并报我局审核后在本单位公布实施。

  工作方案应包括:组织领导、竞争岗位、竞聘范围、资格条件、竞争的方法程序、时间安排、考核奖惩办法等。

  1、关于组织领导。学校应成立竞聘领导小组,负责竞聘上岗方案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一般应有学校党、政、工领导和教职工的代表组成。

  2、关于竞聘范围。竞聘上岗原则上在学校内部进行,特殊情况经我局批准,允许本系统其他学校的人员参加竞聘。

  3、关于资格条件。实施竞聘上岗应当根据市组织人事部门及我局有关文件要求,规定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初次参加竞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竞聘一般管理岗位(行政职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竞聘高校、中学(含职业学校,下同)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竞聘小学(含幼儿园,下同)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2)竞聘高校、中学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小学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3)竞聘工勤岗位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及相应岗位技术等级资格或上岗证。

  4、关于竞争的方法程序。

  (1)竞聘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可参照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办法实施竞聘。

  (2)竞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可采取专家组考评结合民主测评的方式,也可采用笔试、面试量化评分结合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采用专家组考评实施竞聘的,先由竞聘者对自身的业务工作、专业水平及业绩情况进行述职答辩,再由专家组对其进行评价并量化评分。专家组的组成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并通过民主推荐产生。

  采用笔试、面试量化评分方式的,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评分办法应事先在方案中明确。

  (3)竞聘一般管理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岗位的,可采用民主测评,双向选择的方式实施竞聘。

  (4)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主要是让群众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听取群众的意见。民主测评一般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的单位,可在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范围内进行。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民主测评可以采用量化评分或其他定性的方式进行。

  民主测评结果计入总成绩,也可作为是否入围的界定标准。

  三、聘任(用)与考核

  (一)竞聘成绩结果作为决定聘用的主要依据。学校领导应根据竞聘者笔试、面试、专家组考评、民主测评等情况,综合竞聘者与岗位适应程度、平时业绩表现等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定聘任(用)合同。

  (三)聘任(用)合同应当规定聘任(用)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四)学校应按照聘任(用)合同和有关规定对竞聘上岗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及时记入考核登记表,作为职务升降、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

  四、纪律与监督

  (一)实施竞聘上岗必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遵守有关的纪律,违反者按照规定给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竞聘上岗工作应当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组织人事部门对各学校的竞聘上岗工作要及时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三)竞聘上岗应当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五、附则

  (一)本意见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竞聘工作方案4

  一、成立教职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乔生茂

  组员:杨贵旺、陶成奎、边定民、胡建国、李嘉涛、史连君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稳步推进,全面实施好“县管校聘”改革相关工作

  (一)聘任原则

  1.双向选择原则。学校对教职工可以聘任、不聘、缓聘或解聘。教职工可以受聘、拒聘或辞聘,双方必须通过书面表明意向,履行一定手续。

  2.“三定”原则。以县局对我学区核定的编制数和学区为各学校设置岗位数为依据,实行定编、定岗、定责,组织全员公开聘任,教职工受聘后,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3.择优竞争原则。根据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方位综合考评,在聘任过程中,坚持德才并重、以德为先,实行公开聘任与公平竞争的原则。

  4.客观公正原则。在聘任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分为二,客观公正地评聘每一位教职工。原学校教师第一轮聘任率不得低于90%,对一年内即将退休的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教师或患有较为严重疾病不宜交流的教师,原则上不参与跨校竞聘,在原聘用学校直接续聘。

  (二)聘任条件

  凡乐于在上里塬学区各校(园)从事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学校的教育教学、后勤工作,身体健康、服从管理的学校在岗正式教职工均可参加岗位聘任。

  (三)岗位设置

  上里塬小学21人(语文10人、数学6人、英语3人、生活老师2人)

  上里塬乡甘其教学点1人(全科)

  上里塬乡黄塬教学点1人(全科)

  上里塬乡鸭口教学点1人(全科)

  上里塬乡彭家寺教学点2人(全科1人、英语1人)

  上里塬乡中心幼儿园7人(保教员4人、保育员3人)

  上里塬学区5人

  (四)聘任程序

  1.“教职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讨论“上里塬学区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集中组织上里塬学区全体教师及外校应聘教师参加聘任。

  2.所有正式教师(含外乡校应聘教师)应向学区提交应聘申请书或外校介绍信(包括校(园)长,学区工作人员),申请书中需写清楚应聘学校及岗位。

  3.空缺岗位可在第二轮聘任或下学期开学人事个别调整时补齐。

  4.第二轮聘任在第一轮落聘人员中进行。可跨校接受申请进行聘任。聘任结束后,公布结果,签订聘任合同。

  (五)关于落聘、拒聘或辞聘的处理

  1.落聘。凡符合聘任条件而未被聘者,视为落聘。第一轮落聘人员自行联系第二轮应聘学校,第二轮落聘者,参加全县交流。

  2.拒聘。若以书面形式拒绝学校聘任,视为拒聘。拒聘人员须向学区递交拒聘申请,学区开介绍信到新单位应聘,原单位不再聘任拒聘人员。

  3.解聘。学校按有关规定和方案,对受聘教职工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发现不合格,并解除其受聘职位,即为解聘。解聘作落聘处理,校长可以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

  ①教职工连续旷工15天以内或当年累计旷工30天(不含30天)以内。

  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拒不接受工作任务。

  ③工作中消极应付,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

  ④不能坚守工作岗位,参于经商办企业等从事非教学工作的。

  ⑤工作态度不端正,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

  ⑥无理取闹、威胁学校领导或其它工作人员情节严重。

  ⑦聚众、滋事斗瘟、作风不正、有损师表形象,在

  校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⑧违反党纪党规等法规制度已被查实的。

  4.辞聘。受聘教职工主动向学校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即为辞聘。辞聘的教职工必须在一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向学校呈交《辞聘申请书》,在未得到学校回复之前,不得擅自离岗,辞聘申请获准后视为拒聘。

  (六)实施步骤

  教师聘任以《方案》规定的程序按学年度进行。20xx-2022学年度实施步骤如下:

  1.宣传动员(7月15日--7月16日)。各校(园)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使政策知晓率达100%。

  2.制定方案(7月17日--7月19日)。学区根据教育局《方案》结合学区实际,成立教职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好《上里塬学区“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按照管理人员、科任教师、教辅后勤人员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

  3.第一轮聘任( 7月20日--7月25日)。教职工向学区提出书面岗位竞聘申请,学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竞聘人的'应聘资格,组织竞聘会。学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职工师德师风、业务能力、敬业表现、工作业绩、情绪智力、演讲答辩进行考核量化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竞聘人的总得分,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得分低于65分的,本次不予聘任。

  4.第二轮聘任(7月26日—-8月5日)。聘任对象为第一轮落聘人员和外来应聘人员,第二轮聘任结束后仍然缺编的,学区将统筹考虑解决,对于学科富余人员,能胜任所缺学科教学,则跨学科予以聘任,不能胜任者则动员到其他单位应聘。对于外来应聘人员,须持原单位介绍信,才可参与聘任。

  5.结果运用(8月6日--8月11日)。竞聘工作结束后,将两轮聘任确定的岗位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报教育局,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聘期为1学年。

  6.落聘管理。不参加竞聘人员或通过逐次竞聘仍未上岗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县局,县局将组织实施待岗培训,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津补贴。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可再次参加缺编学校竞聘或由县局进行调配;经培训和考核仍不能上岗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解聘处理。

竞聘工作方案5

  一、工作目标

  实施教师全员聘任制,优化师资结构,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逐步实行“县管编制总数,学校按岗竞聘”人事管理机制。

  二、竞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对象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前未到龄退休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竞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师德。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三)教师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和规定学历。

  (四)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五、竞聘方式

  竞聘上岗以学校为单位,按校内竞岗、片区内竞岗、跨片区学校竞岗顺序逐级进行。

  校内竞岗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心小学指导各完全小学组织实施。

  六、竞聘程序

  (一)宣传动员

  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使政策知晓率达100%。

  (二)制定方案

  学校根据人社局、教体局人事科核定的编制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好《##中心小学小教师“县管校聘”工作竞聘实施方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按照管理人员(附件二:管理干部竞聘方案)、科任教师、教辅人员及后勤人员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

  学校竞聘方案,必须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教体局批准后实施。

  (三)组建机构

  学校成立##中心小学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小组和##中心小学竞聘上岗争议调解委员会。

  1、##中心小学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中心小学教职工竞聘上岗争议调解委员会

  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岗位设置

  1学校现有情况

  我校20xx—20xx学年上期班额20个,学生1004人,现有教职工63人。

  根据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并经区教体局同意,我校20xx年编制设置为:管理岗位14个(其中13人兼职任课),专任教师和教辅后勤编制46个,动态编制3个。

  2岗位设置及要求

  根据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次共设管理岗位14个,专任教师和教辅后勤岗位46个,其中语文20个(含班主任),数学16个,英语4个,科学4个,体育2个,美术2个,音乐2个,信息技术1个,品德及生活2个,教辅岗位8个,后勤岗位4个(其中水电工岗位1个,财务管理岗位1个,后勤办事员岗位2个)。

  3岗位职责

  语文学科岗位:能按照小学语文学科课标要求完成语文教育教学任务(具体见小学语文新课标),兼任所教班级班主任或辅导员,并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能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其他工作。

  数学学科岗位:按照小学数学学科课标要求完成数学教育教学任务(具体见小学数学新课标),教授学校搭配的其他课程;兼任所教班级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并完成相关工作,能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其他工作。

  体艺学科岗位:按照体艺相应学科课标要求完成本学科教育教学任务,教授学校搭配的其他课程;能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其他工作。

  教辅、财务、校产管理员岗位:兼任6-10节学科教学,做好教辅工作,能按照财经管理要求完成学校会计出纳工作;档案管理工作;服从学校安排完成临时性工作。

  后勤岗位:按照后勤人员岗位职责完成学校各项工作,要求完成各项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含修建维护(修)保养等的安全管理,服从学校安排完成临时性工作。

  4学校管理干部由校长按照教体局干部管理要求聘任。

  (五)组织竞聘

  1教职工向学校提出书面岗位竞聘申请,学校竞聘上岗工作小组审查竞聘人的应聘资格。

  2组织竞聘会。由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小组实施,竞聘内容如下:

  j个人任职能力

  k师德考核

  l工作绩效

  m荣誉成果

  n演讲答辩

  o师生、家长共同评分

  竞聘结束后按得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竞聘工作中出现空缺岗位,学校及时面向在校教职工进行补岗。

  3学校根据情况对已竞聘上岗人员可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其具体工作岗位,校内转岗由学校统筹安排。

  (六)上报

  学校完成岗位聘任工作后,聘用及分流情况报经教体局审定。

  (七)未聘人员

  校内竞聘的落聘人员,学校安置方式为:j分流,k支教,l待岗培训。

  落聘人员可申请参加缺岗学校的第二轮竞聘,根据岗位要求,由用人学校确定考核方式,择优录用,签订学校岗位聘用合同。

  (八)结果运用

  学校竞聘工作结束后,将确定岗位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报教体局审核,审核后通过竞聘上岗人员与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职责履职及考核情况,进行竞岗和续签聘用合同。

  七落聘管理

  1自愿不参加竞聘人员或通过逐次竞聘仍未上岗人员,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由区教体局组织实施待岗培训,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期间只发放基础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2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可再次参加缺编学校竞聘或转岗;经培训和考核仍不能上岗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解聘(辞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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