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网>职场范文>工作方案>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时间:2022-09-29 11:55:1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华】实施方案范文集锦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华】实施方案范文集锦6篇

实施方案 篇1

  为准确掌握我镇劳动力资源信息和用人单位需求情况,提高我镇劳动力就业水平,根据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7月15日至9月30日,在我镇范围内开展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刘琴同志任组长,陈端阳、贺青贞、张文峰、王升、曾奖章(常务)、肖卫、廖雅妮、肖元中任副组长,成员为罗黎、刘忠、贺丽娟、李海军、彭彬彬、田其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贺丽娟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海军、彭彬彬、田其清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务大厅,由社保站负责日常工作。

  二、采集范围和对象

  此次采集对象为拥有我镇户籍、年龄在16-59周岁的劳动力资源信息(20xx年5月1日为时点数,属于劳动力年龄范围但已退休的不采集),辖区内企业单位和非企业社会化服务团体用人基本信息(国有企业、非企业社会化服务团体只登记临聘人员个人信息)。

  三、采集时间、内容

  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从20xx年7月15日开始,9月20日结束。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个人表,主要采集个人基本信息、劳动技能信息、个人就业信息以及参加社保信息;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用人单位表,主要采集单位基本信息、已享受就业服务政策、参加社会保险信息和单位用人需求信息。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7月15日前)。各村(居)必须按照要求,组织好本村(居)劳动力信息采集工作,明确村(居)支部书记为信息采集工作联络员,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对城乡居民劳动力、辖区内企业单位用人基本信息等进行摸底核实。

  (二)信息采集阶段(7月15日—7月31日)。各村(居)要安排专人进村入户,对采集范围内的'劳动力资源信息个人表和用人单位信息表逐人逐户登门采集,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并于8月1日前将纸质档案交至各片。各村(居)符合信息采集条件的人数参见附表。

  (三)信息录入阶段(8月1日—8月22日)。镇里安排专人负责收表和录入,四片一线各一人,城建线:贺癸岑,江田片:刘志,金石桥片:彭彬彬,高洲片:张小玲,黄金井片:刘多,包括督促各村的进度、检查各村所交表格是否合格、是否达到采集人数, 并于8月22日完成录入工作。

  (四)汇总上报阶段(8月23日—9月20日)。社保站对全镇的劳动力资源和用人单位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劳动力资源数据分析报告连同劳动力信息采集数据,于9月20日前上报至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明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采集工作,确保数据的精确。

  (二)精心准备,密切配合。各村(居)要严格按照要求,多渠道、多方位拓展数据采集来源,确保此次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的数据真实、可靠、准确、实用。

  (三) 建档立卡,信息化管理。要按照“一人一卡、一村一册”的要求,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原始纸质文档和电子档案。

  (四)严格纪律,保证质量。此次数据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居)必须严格把好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安全,杜绝应对、拖沓现象的发生,严禁泄露采集数据,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益,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构建基本民生安全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据我县实际,现就“救急难”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线,通过开展“救急难”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做好各项制度和救助资源的衔接配合,补短板、托底线,建立“救急难”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即时救助、方便群众的原则;

  (二)坚持保基本、托底线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

  三、建立工作机制

  (一)完善县直相关部门协调机制。建立以县政府为主导,民政、卫生、财政、教育、住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县直相关部门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和协调“救急难”工作的执行;乡(镇)一级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村(居)一级应确立一名“救急难”工作信息联络员。

  (二)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乡镇要依托政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等,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救急难”申请的受理、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让群众“求助有门”,并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县级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救急难”工作的指导、检查、评估、审批、资金发放等工作。

  (三)建立“救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一是以村(居)委会为依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各种协会、民办非企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建立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工作网络;二是加强监控,建立“救急难”信息档案,健全信息统计和报送机制。加大主动救助和协调救助力度,及时采取帮扶、疏导和监护干预措施,确保救助时效,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财政、卫生、教育、住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以及慈善组织要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掌握专项救助和慈善救助开展情况。加快“救急难”信息平台建设,使救助对象的需求和政府的救助资源、慈善组织的救助项目,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等资源有效对接,有效防止“重复救助”和“遗漏救助”。

  四、全面落实各项救助任务

  (一)最低生活保障。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着力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加强复查复核和动态管理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特困人员供养。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对特困人员要做到应保尽保。

  (三)受灾人员救助。加快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建设,保障自然灾害发生后救助物资的紧急供应。自然灾害发生后,要根据情况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同时评估、核定并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及时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

  (四)医疗救助。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个人及家庭,给予医疗救助;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及时、便捷服务。

  (五)教育救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和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不同教育阶段的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给予适当教育救助,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和学习。

  (六)住房救助。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经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

  (七)就业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给予就业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县人社部门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该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八)临时救助。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对象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五、创新救助方式

  根据急难对象的现实需求开展以下两种方式的救助:一是通过实物和现金救助的方式解决急难对象的生活、医疗、住房、就学等方面的困难;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急难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安置帮教等方面的服务。

  六、规范工作流程

  对因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急难”的群众,在申请相关救助时,应按以下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救助。

  (一)个人申请。由于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就医等困难的群众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救助申请,对于因特殊原因个人无法提出申请的,村(居)委会或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信息管理机构可代为申请,提出的书面或口头申请都应真实表述清楚造成“急难”的原因、困难性质和程度。对口头申请,乡(镇)经办人员要详实记录申请人口头申请的`内容。

  (二)乡(镇)人民政府应在第一时间接受申请对象的申请,并在接到申请之时起的两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人员对申请人反映的情况进行真实性核查,同时完成申报材料的核报工作。

  (三)对核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由乡(镇)负责人进行审核,报相关救助主管部门审批。

  (四)落实救助措施。分别按照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转介救助、社会力量救助等方式,落实救助措施。

  七、加强资金管理

  “救急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按照救助项目建立专户,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为体现临时救助即时、高效的特点,救助资金可以采取现金支付和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县、乡两级要规范资金管理,完善资金发放程序,救助资金的发放要以社会化发放为主,尽可能减少现金支付方式。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救急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八、加强监督管理

  (一)“救急难”工作要做到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办理程序“三公开”,申请原因、核查情况、审批结果、救助金额“四公布”,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乡(镇)政府应将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在救助对象所在的村(居)委会或其居住地公示5天,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资金的,发放机关有权悉数追回,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负责“救急难”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违规办理救助的,其责任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实施方案 篇3

  一、评估的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力求建立既体现技校教育教学规律,又有利于师生平等交流的简便易行、客观有效的评估形式。

  2.坚持学生评估、教师自评、同行评估、学校教学督导组评估相结合,实行以学生评估为主,其他评估为辅,教学主管部门核定评估结果的运作方式。

  3.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将定性指标要素转换成直截了当的用语,通过设等赋分把应答式定性阐述的等次结果转化为相应的分数,实现评估结果的量化。

  4.坚持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定相结合,以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为主要依据实施教学绩效奖励,探索建立精品课程评估机制。

  二、评估对象

  1、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对象是南华技校全体教师开设的所有课程; 2、每学期教务科结合工作要点,划定参加课堂评估的学生课程范围。

  三、评估的指标体系

  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以该门课程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作为评估客体,学生和教师(含本人、同行和督导组)作为评估主体,针对不同评估主客体的性质特征,分别制订不同的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四、评估内容

  教学评估以课堂教学活动为主,主要指标如下。

  教学目的合理并得到贯彻。符合专业的社会需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特点;知识教学、发展智力培养能力、促进技能培养能力、德育教育目的有机统一。教学内容正确。科学性、思想性结合;由浅入深,深入浅出,有系统性;突出重点、难点和关键。教学方法恰当。把握教学方法体系,灵活应用;注意教会学生学习,启发式教学,研究性、探究性教学;采用新的教学技术,提高教学效率。

  教学环节组织严密。根据课程的类型合理安排课的结构;根据课堂教学情况灵活调控、处理偶发事件、维护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语言清晰。表达简练、准确;用自然大方的姿态、动作、表情、服饰等非语言手段提高表达水平,有感染力;板书工整有条理。

  教学积极性高。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结合;教师备课、上课、布置和批改作业、个别辅导、考试考查认真负责、切合实际,教得轻松,学生乐学、好学、学得愉快,学习质量高,课堂气氛紧张和谐。

  五、评估的实施办法

  1.每学期开学第9-10周,教务科对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以班级为单位发放学生课堂评估表,对所开设课程进行评估。

  2.学生评估表按甲、乙、丙、丁分别对应100、80、60、60分以下的标准,转换成分值,乘以相应的权重(详见评估指标体系)取平均,即得到该门课程的评估得分(四舍五入取整)。开学第12周,教务科汇总学生评估得分结果,并将学生评估的结果和意见书面反馈至各课任教师,同时并将优秀和不及格的课程反馈给各教研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

  3.各教研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对学生评估为优秀和得分低于60分的课程,根据其教学进度自行组织同行和督导组成员进行评估打分,并于学期结束前汇总评估得分结果交教务科。

  4.学校教学督导组除进行以上评估外,每学期还仍继续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听课和抽查,填写督导组听课评估表,该结果连同学生评教一起作为学校核定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和评定教学优秀奖的参考和补充。

  5.每学期末教务科组织学生班干部按照评议问卷的指标要素,召开一次学生评教座谈会,座谈会的评估结果作为核定课程优秀和不合格等级的修正参考依据之一。

  六、系部评估办法

  系部是负责监督,或随机、或有针对性地听某些教师的课,抽查作业、试卷等,主要任务是寻找优秀和发现问题。办法有三种:

  (1)教学督导组评估。系部组织老师、有关教学督导组,经常性深入课堂听课、抽查作业、试卷等,监督系部的教学工作。

  (2)教务科有关人员抽查听课。教务科领导在收集到学生的反馈意见后,也组织听课

  评估,以利对问题作出判断。

  (3)学校领导抽查听课。学校领导听课是一种制度,其意见是各部门、各系、各任课教师的工作指导。

  以上听课评估结果,也通过学校领导、教务科、教学督导组人员填写评估表交教务科。

  六、评估结果的核定与应用

  1.评估结果最终以等级形式记载,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90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2.学生评估得分在60-90分的课程,以学生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不再进行修正和复核。

  3.学生评估得分为60分以下或优秀的课程,由教务科汇总督导组和同行评估得分,按5:3:2的权重对应学生、督导组和同行的评估结果,核定优秀或不合格课程。

  4.实施学生学习绩效加分,授课教师在指导学生参加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对应课程的各种技能比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成果的.(含校外各级体育运动会组团组队的比赛),依据获奖的级别及取得的名次,给予该教师相应课程的评估加分(此加分需由任课教师申请,报教务科批准备案),依次按省级、市级、镇级和校级的一等奖对应5、4、3、2的分值加分,二等奖及以下奖项依次比照一等奖按每等降低0.3分后的分值加分。但该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5.实施课程教学评估与日常教学情况挂钩,日常教学中出现较大教学事故的课程,该门课程的评估结果相应降低一等;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该门课程的评估结果相应降低二等。并取消该门课程任课教师参评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资格。

  6.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师本人,作为教学质量优秀奖和精品课程评定的主要依据。

  7.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为不合格的课程,要暂停任课教师该门课程的教学,限期整改,经考核达标的,准予试教;第二次评估仍为不合格,又无其他课程讲授的,将调离教学岗位另行安排工作,直至解聘。

  该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科。

  教务科

  二OXX年十二月一日

  附: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标准(表)

  注:出现知识错误, 0 分。

  教务科印制

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镇政府10月20日秸秆禁烧会议精神,做好本社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确保全村“不着一处火,不冒一股烟”,经社区两委结合具体实际研究,制定秋季秸秆禁烧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社区把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当前重点阶段性工作,为确保工作效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冬梅

  副组长:孙桂喜、李华章

  成员:徐辉、韩积宏、韩梅兰、张长喜、张兆生、于成刚、吴义兵

  落实具体卡口、人员、责任、经费,建立包片包组责任制,坚持执行全天候值班制,广泛宣传,严加教育和管理,确保完成秸秆禁烧任务。

  二、大力宣传,提高意识

  作物秸秆是重要的有机肥料,田间大量焚烧,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还会引起火灾、影响交通,给人们生活带来不良影响。社区将通过发放资料、入户宣传、广播宣讲等形式,宣传秸秆禁烧的危害和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提高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促进广大社区居民增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三、分段包片,无缝管控

  1、本季在全社区确定设立6个防火布控点:

  总督察组:王冬梅 詹发平 孙桂喜 李华章

  ①1组负责区域:1组。协管员:吴根林

  负责人:李华章、吴义兵

  ②3组韩宏明屋后,负责区域:三组、四组东。

  协管员:韩志凤、李文宾 负责人:韩梅兰

  ③铸造厂,负责区域:六组北面、五组、四组矮滩。

  协管员:李金章 负责人:张长喜、徐辉

  ④红卫桥,负责区域:十一组北、十三组、十四组。

  协管员:袁圣久、袁金潭 负责人:韩积宏、于成钢

  ⑤十组桥口,负责区域:九组河西、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协管员:孙金华、朱柏山、袁荣彬、吉荣虎 负责人: 张兆生

  ⑥泗野路南,负责区域:二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协管员:张富平、李兆章、李明祥、徐友平 负责人:孙桂喜

  2、协管员职责:

  ①确保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

  ②不允许乱草收割机进入永丰社区农田;

  ③教育包干段内居民,将秸秆打捆集中堆放,或及时运送到永丰秸秆收集点,坚决禁止焚烧秸秆和抛草入河。

  ④发现着火点,及时扑灭,及时报告。

  3、村干部职责:

  指挥协调区域内协管员履行好上述四条职责;

  ①牵头教育、管理包干段内居民禁止焚烧秸秆,必要时通知派出所对相关违规人员管理、教育、惩罚;

  ②组织对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积存的农作物秸秆做到全面清理,消除焚烧隐患。

  4、居民职责:

  ①积极配合支持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管理,确保自己家里人不点火,自家农田不冒烟;

  ②互相宣传、劝道左右四邻不点火,不焚烧;

  ③发现着火点,及时帮助扑灭。

  四、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村干部:认真学习《辞职承诺制度》,明确阶段重点工作的重要性,若失责,写检查、扣奖金,情节严重的辞职务;

  协管员:白天到晚上12点,完成工作任务,发放工资40元/天;若发现火点,不及时扑灭,则扣一天工资;巡查组巡查时,若发现协管员不在岗,每次扣10元;经教育仍不改正,重新换人。

  社区居民:按照要求实现禁烧的户上,发放捆草经费30元/亩;如若点火,视情节轻重或扣发捆草费,或交由派出所罚款100元-200元。

实施方案 篇5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让老年人更好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全国老龄办等2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区成立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罗刚为组长,副区长洪缨为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姚桥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职责

  区财政局:负责资金核算和划拨。

  区委宣传部:负责对老年人免费乘车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各公交公司做好老年人免费乘车相关工作,与公交公司核对,统计刷卡数据。

  区民政局:做好与市商业银行前期资料的移交;负责做好老年公交卡办理的协调和监管工作,联合财政局采取抽查等方式,对其办理进行督促检查。

  各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姚桥新区管委会:负责做好辖区老年人七十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宣传。

  三、工作内容

  (一)办理范围。

  凡户籍在市区范围内,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老年人。

  (二)办理流程。

  办卡人需本人亲自携带身份证于每月1-10日到市商业银行指定支行办理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金融“长寿卡”。市商业银行指定支行:大北街支行(咨询电话:2237156,地址:大北街100号)、朝阳街支行(咨询电话:2223096,地址:朝阳街38号)、新民街支行(咨询电话:2227696,地址:新民街44号)。已办理老年人乘车卡的请于5月31日前,本人持身份证、老年人免费公交卡到市商业银行指定支行免费更换老年人免费乘车金融“长寿卡”,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不变。更换的新卡金融“长寿卡”于更换之日起使用,原老年人免费乘车旧卡使用至20xx年5月31日,从6月1日起不再使用。

  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金融“长寿卡”需本人办理,不能代办。若公交卡遗失、损坏应及时到市商业银行指定地点去挂失补办,挂失和补办手续费共计15元,费用由市商业银行收取。倡导老年人自愿购买意外伤害险。

  (三)使用范围。

  使用范围为区城区安装有公交刷卡机的1路、2路、3路、4路、5路、7路、9路公交车。

  (四)优惠政策。

  持卡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免费乘坐50次,每年免费乘坐600次,免费乘坐次数当月有效,跨月作废。

  (五)乘车规定。

  1.未办理长寿卡的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携带长寿卡的老年人,在乘车时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应按收费标准投币上车。

  2.使用长寿卡的老年人,上车时应主动出示刷卡,并接受公交公司司乘人员检查。

  3.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好长寿卡,不得转借、涂改、更换等,否则公交司乘人员有权没收长寿卡。

  四、使用规定

  为确保长寿卡安全有序运行,对违规办理使用长寿卡的`,视其情节,将予以没收卡片、禁用、禁办、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

  (一)有以下行为的,没收卡片,今后不得办理长寿卡。

  1.对提供虚假凭证办理长寿卡的;

  2.将本人长寿卡交给他人使用的;

  3.使用他人长寿卡乘坐公交车的;

  4.私自涂改卡面信息及使用伪造长寿卡的。

  (二)不接受检查人员、当班司机查验卡的,视其情节,停止使用长寿卡3—6个月。

  (三)长寿卡遗失后没有按要求挂失的,停止使用长寿卡6个月。

  (四)伪造长寿卡的,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外,今后不得办理长寿卡;已经办理的,取消其长寿卡使用资格。

  五、资金结算

  (一)免费乘车费用由公交公司承担25%,政府补助75%。补助部分根据核定后的刷卡情况,按市级财政补助40%,区级财政补助60%共同支付,由市财政与公交公司结算后,市区财政再内部安排转结。

  (二)首月结算周期延迟一个月,在第三个月10日前,由公交公司统计免费卡使用次数,提交财政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15日前,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完毕后将补贴支付给公交公司,市区财政再内部分摊转结。

  六、工作要求

  办卡机构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按规定办理,或者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办理的”、“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的”、“违规向申请人收取费用或者接受申请人财物、吃请的”、“无正当理由拒绝持卡人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实施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9号)。根据赣龙复线铁路有限公司《赣龙、龙厦铁路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龙司安[20xx]43号)的精神,切实加强对管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赣龙复线铁路工程监理三标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赣龙铁路工程监理*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设在安质部。为有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2个包保小组和一个专项检查组:

  1、赣龙铁路GL-*标监理管段:

  组长:

  2、赣龙铁路GL-*标监理管段:

  组长:

  3、专项行动检查组:

  组长:

  二、与管段施工单位共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体系

  JL-*标监理项目部与管段GL-*标局指项目部、GL-*标局指项目部建立联防联控的机制和包保责任制度,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JL-*标监

  理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总监:***,联络人:***;GL-*标施工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联络人:***;GL-*标施工单位营业线施工安全总责任人:***,联络人:***。

  三、建立工作制度

  1.周例会制度。专项行动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交流各工作组掌握的信息,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本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信息报告制度。安质部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明确信息报送工作规定和要求,并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从发文之日起,安质部要按照附表及其他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统计数据和信息。周报时间:每周二18:00前,月报时间:每月27日18:00前。

  3.统计分析制度。安质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信息统计分析范围,每周统计,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每周报送1条以上“打非治违”工作动态。报送内容:专项行动的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4.跟踪督办制度。各包保组和专项检查组要将查出的典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跟踪督办,对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对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5.月通报制度。监理项目部每月汇总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四、抓住关键环节

  1、抓好宣传发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安全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进

  行广泛宣传报道,引导参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曝光,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工作重点: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施工中的违反规章制度和违反安全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降低工程实体质量的行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违反铁道部(铁建设【20xx】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3、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各工作小组和安质部对“打非治违”工作要一周一分析、一月一小结,并将分析和总结报告及时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的材料要有翔实数据、有典型案例、有分析归纳、有工作建议。并把“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

  4.抓好督管段施工单位对下属项目部、架子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抓好专项行动总结。专项行动结束时,路局有关部门、各单位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要认真总结,按时向路局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

  五、细化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检查项目)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设计、施工;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

  2.非法用工,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3.偷工减料行为和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

  4.非法违法设计、生产、维修、进口、销售工程设备、器材的;

  5.工程原材料、设备、配件、器材的采购、使用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相关规定的;

  6.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7.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和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和施工规范规定的工序和程序,简化施工工艺或程序;

  9. 违反铁道部(铁建设【20xx】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10.营业线施工不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要求行为,营业线施工管理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未经资格考试擅自上岗、上路作业的行为;在营业线两侧堆放材料超限、侵限行为。

  11.违法在铁路线路两侧安全保护范围内采矿、采石、采砂、抽取地下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爆破作业的;

  12.施工工点和营房驻地防火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技术状态不良,占用、堵塞、封闭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不符合规定的;

  13. 施工中的违反规章制度和违反安全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降低工程实体质量的行为;;

  14. 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

  15. 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

  16.铁路建设工程产品、设备采购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上道审查等规定的;

  17.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的;

  1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0. 火工品管理不到位,不严格执行剩余炸药物品退库规定,私藏爆炸物品;火工品库设备坏损维修不及时,人员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行为。21.拒不执行铁路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2.计量设备、检测设备不按规定周期检定、标定行为。

  23.压力容器和大型设备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强制在工程上使用;

  24、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行为;

  25.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工程事故的;。

  26.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铁路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六、方法步骤

  1、坚持与参建单位“联防联控、责任包保、专项治理、齐抓共管”。从现在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至5月31日)。细化活动方案,明确“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制定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报送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全面整改,消除隐患。

  2.联合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至31日)。采取跟踪检查、检查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对管段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部门要落实专业监管责任,结合专业特点,对重点工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4.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30日)。各单位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8日前报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

【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实施方案(经典)08-08

(经典)实施方案11-15

(精选)实施方案02-13

实施方案【精选】01-24

实施方案07-20

实施方案(精选)07-20

(精选)实施方案07-24

实施方案[经典]07-28

[精选]实施方案09-20

(经典)实施方案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