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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5-08-06 12:19:5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1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事实证明,团结就兴盛、就繁荣,分裂就动乱、就衰败;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加强民族团结对建设稳定、和谐、美丽精河的重要意义,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多年来形成的民族团结大局来之不易,决不允许任何人践踏和破坏;始终清醒地认识到,今天美好的幸福生活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明天的幸福生活更需要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开创;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开展民族团结活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人文发展的必然,是当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必然,是“三严三实”的需要。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珍视民族团结,从点滴小事做起,持之以恒地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真正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工程常抓不懈,以更大的决心和信心做好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工作,让民族团结一家亲像阳光一样照耀在各民族心中。

  民族团结“微行动”就是以民族团结为主线,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全县开展的稳定工作、“去极端化”、基层组织建设、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精准扶贫、惠民工程等与民族团结工作有机融入、贯穿始终,把各项活动串线成珠、有序开展,秉承“民族团结,从我做起”的行动理念,发动全社会一起做民族团结工作,推动各族群众相互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以一个个“微行动”,凝聚起“共筑民族团结情、争做最美精河人”的强大正能量,为实现全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民族团结“微行动”是创新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的有效抓手,是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好家庭、好公婆、好媳妇、好少年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评选活动,以家带村,以村带乡,以乡带县,积极构建家庭幸福、邻里互助、和睦相处、和衷共济的新型民族关系,关乎大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各族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微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以高度的政治觉悟、自觉的行动实践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这个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事要事,力争3年的时间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自治区文明县”,实现民族团结、邻里互助、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目的。

  二、活动主题

  共筑民族团结情 争做最美精河人

  三、活动步骤

  民族团结“微行动”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代文化引领、“去极端化”、最美精河人评选等争取民心、凝聚人心的主题活动,不断增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分步骤扎实有序推进。

  第一步:寻找发掘。围绕“共筑民族团结情 争做最美精河人”这一活动主题,寻找发掘身边普通人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正能量故事。做到月月找、年年寻,长年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将活动打造成一个持续的长期的文化传承平台和家喻户晓的社会公益品牌。各乡(镇、场)党委要组织村队、社区、各级住村工作组寻找发掘“美”作为村“两委’班子、住村工作组、网格员的权重任务,通过会议发动、广播动员、入户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着眼于身边人身边事,把街头巷尾传颂的、邻里之间互助的、家庭内部夸赞的民族团结小故事、好邻居、好公婆、好儿媳、好青年等寻找发掘出来;县直机关党工委要牵头组织各(党)支部通过会议动员、单位推荐、组织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挖掘民族团结小模范、岗位奉献小典型等;县教育党工委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家访、与学生谈心等方式,发现、寻找身边最美教师、最美学生等典范;县公安局党委要通过科室推荐、群众评议等形式寻找发掘群众的“好卫士”、贴心人等最美警察;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社会组织党工委(以下简称“两新”组织)要通过班组竞赛、座谈等形式积极寻找、发掘岗位标兵、服务之星,要把最美的身边人身边事找出来。在寻找和发掘的过程中,激发更多的干部群众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第二步:广泛宣传。将寻找发掘出来的人物、故事通过广播、网络、文化墙、召开座谈会、举办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宣传开来,引发社会各族群众的关注,激发人性的善意,弘扬社会正能量,凝聚起全社会的爱心和力量。各乡(镇、场)党委要组织村队、社区、各级住村工作组整理发掘典型人物、故事,通过设立光荣榜(善行义举榜)、开辟宣传栏、绘制文化墙、开通大喇叭、制作事迹手册等形式开展宣传;县直机关党工委要组织各党支部通过公示栏、微信、微博、举办道德讲堂、演讲比赛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县教育党工委通过校园广播、手抄报、班(队)会等形式把榜样树起来;县公安局党委要通过张贴光荣榜、学典范践行动等形式营造氛围;“两新”组织通过班组交流、设立荣誉栏等形式开展好宣传;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县新闻中心、县外宣办、县广播电视台、县电子政务中心等新闻单位和媒体统一开辟专栏,策划专题。同时,引导各新媒体做好小话题、小栏目互动,形成舆论势场;县文体广新局要组织文化能人结合寻找发掘出来的人物、故事指导、创编一批文艺作品;县文联要组织摄影、文学爱好者深入基层,走近群众拍摄一批小照片、撰写一批小故事。

  第三步:活动助推。以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文艺演出、趣味体育比赛、志愿服务、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等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活动。通过一个个主题活动的扎实开展,助推民族团结“微行动”深入实施。各乡(镇、场)党委要组织村队、社区、各级住村工作组认真做好主题策划,通过开展“我们的节日”“说说我的好邻居”等活动,让群众参与进来,唱起来、跳起来、乐起来,在活动中交流交往交融,唱响祖国大家庭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县直机关党工委要通过组织各党支部开展“结对认亲”“爱心课桌、爱心书包、爱心助残、爱心扶贫”“爱心援助”等志愿服务及读书推讲、职工运动会等活动,增进各族干部职工相互了解、建立信任、凝聚力量;县教育党工委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开展“红旗伴我成长”“我是新疆儿子娃娃”“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深化教职工、学生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等;县公安局党委要通过开展岗位大比武、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强化公安民警的责任意识、维稳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两新”组织要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从我做起、岗位技能大赛等活动,强化职工社会责任、民族团结意识、服务水平。

  第四步:评选表彰。本着“群众认可、有教育意义”的要求,从寻找发掘出来的人物、故事中推选出典型,可采用播放短片、现场访谈、诗歌朗诵、相声小品、歌舞表演等形式,注重群众参与面和教育面,层层表彰民族团结、邻里互助、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群英谱”。使受表彰者有一种荣誉感和归属感,激发更大的动力和信心;使周围的人受到感染和激励,形成一种人人皆想为、愿为、可为的群众自觉。县委有重点地每年开展一次表彰活动;各乡(镇、场)党委要分层表彰,有序推进。要组织村队、社区、各级住村工作组针对寻找发掘出来的小模范、小典型进行整理归类,村队(社区)表彰活动可以一个月开展一次,也可以一个季度开展,时间上不做强行要求;乡(镇、场)党委每年开展两次表彰;县直机关党工委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表彰活动;县教育党工委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学期开展表彰,系统每年可进行一次的集中表彰;公安局党委、“两新”组织每年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表彰活动。

  四、组织保障

  建立民族团结“微行动”组织机构,加强统筹与协调,形成全县一盘棋,精心谋划,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㈠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微行动”既是一次思想理念的创新,也是一次群众观的再认识。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带着感情和责任抓实,结合工作实际,突出自身特色,把微行动各项内容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有方案、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既要善于发现问题,又要善于总结经验,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㈡ 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民族团结“微行动”是一场长期的群众性活动。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掀起一场发现弘扬学习身边真、善、美的全民行动,要精心组织,加强主题策划,设计出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载体,充分调动各族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活动中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意识、加强各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意识、提升公民素质、弘扬社会正气、振奋民族精神、展现良好风貌。

  ㈢ 抓住契机,做好引导。民族团结“微行动”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实现理念和手段的创新。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牢牢把握住寻找、发现、表彰、选树、推广最美身边人身边事的有利契机,加强活动引导,避免盲目性、阶段性,对于选树出来的人物故事,要及时搭建小舞台、利用小板报、创编小作品等形式在群众中间传开来,传承下去,作为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好,努力开创民族团结工作新局面。

  ㈣ 注重规范,形成特色。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平时活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将“微行动”开展情况作为村队、单位大事记、乡(镇、场)志、县志内容,做到典型人物一人一档,表彰活动一次一档,年底集结成册,形成《民族团结“微行动”汇编》(主要内容为:年初工作计划、目标要求,村两委班子和住村工作组特色工作,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剪影,大事记,维稳、精准扶贫、基层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成果展示)。

  20xx年民族团结实施方案二

  为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省民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族〔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委

  (二)承办单位

  市城管局、市广电台、皖西日报社、六安新周报、

  各县区民宗局

  三、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

  时间:9月2日(星期五)上午8点。

  地点:滨河公园。

  参加人员:市几个班子领导,市民委成员单位,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有关人员。

  议程:(1)市领导致辞;(2)市领导宣布六安市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正式启动;(3)文艺演出;(4)现场设立民族政策咨询台及宣传展板。

  (二)系列活动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公园。在公园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橱窗。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校园。在全市各学校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中华民族大家庭意识”、“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及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乡村、社区。各县区民宗局认真组织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乡村、社区活动,采取宣传栏、宣传广告、宣传标语、宣传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组织好民族团结文艺演出队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文艺演出进乡村、社区活动。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企业。辖有民族企业的县区民宗局指导各民族企业开展不同形式的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工作,引导企业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并建立宣传教育档案。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宗教活动场所。在全市寺观教堂悬挂宣传民族团结横幅标语,不断增强民族宗教界人士 “三个意识”“四个认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在裕安区城区清真寺开展少数民族群众法律维权活动。

  市政协就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调研指导。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协助市政协专委会实地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调研。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王琦任组长,

  副市长王安义、市委副秘书长李中华、市政协副秘书长、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吕进任副组长,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委、市城管局、市广电台、皖西日报社、六安新周报及各县区民宗局负责同志为组员。

  (二)职责分工

  市委统战部职责:

  (1)宣传月方案统筹策划(8月15日前);

  (2)全程协调宣传月活动相关事宜(8月5日至9月28日);

  (3)落实启动仪式参加领导等相关事宜(8月31日前)。

  市委宣传部职责:

  (1)宣传月活动的宣传报道(9月份);

  (2)城区户外民族团结公益广告宣传(8月25日前)。

  市民委职责:

  (1)提出方案初步意见(8月2日前);

  (2)负责《皖西日报》专版宣传内容提供(8月25日前)(指导霍邱县、叶集区、金安区、裕安区负责一期供稿);

  (3)协调启动仪式相关工作(8月25日前);

  (4)统筹各县区宣传月活动安排推进及相关信息报送(9月1日至28日);(5)全市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上报(9月29日前)。

  市教育局职责:

  (1)开展上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第一课活动(9月15日前);

  (2)在学校电子屏或宣传橱窗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3)做好市领导慰问民族学校师生有关准备工作。

  市城管局职责:

  (1)协助开展民族团结进公园相关事宜(8月10日前);

  (2)承担活动启动仪式现场环境整治、秩序维护、用电保障等相关事宜。

  6. 市广电台职责:

  (1)负责宣传月系列活动全程宣传报道(9月份);

  (2)指导县区电视台做好县区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皖西报社职责:

  (1)在《皖西日报》上安排两期“十二五”以来全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专版及宣传月系列活动全程宣传报道(9月份);

  (2)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公园报亭宣传工作。

  六安新周报职责:

  (1)负责启动仪式现场布置(包括音响、背景板、队牌制作、现场安排等)(8月31日前);

  (2)负责民族团结进步进公园有关事宜(8月31日前);

  (3)刊登一期民族政策宣传专刊(9月10日前)。

  金安区民宗局、裕安区民宗局职责:

  (1)各落实20名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启动仪式;

  (2)做好市政协领导调研指导城市民族工作相关事宜;

  (3)裕安区民宗局负责在城区清真寺开展法律援助及户外宣传栏宣传活动;

  (4)金安区民宗局指导安徽铂悦厨业有限公司做好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活动。

  叶集区民宗局职责:组织好民族团结文艺演出队在启动仪式现场演出工作及进乡村、社区活动。

  各县区民宗局职责:

  (1)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六进”及相关报道(9月1日至9月30日);

  (2)整理上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总结及图片资料(9月25日前)。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立足部门职能,积极主动支持协助。

  (二)注重氛围营造。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做到宣传报道有声音、有图像、有文字。启动仪式要突出民族特色,确保活动成效。

  (三)严明部门责任。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分管领导、经办人员,主动作为、抓好落实。各职责单位工作落实情况于9月28日前报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统筹协调。市委统战部要站位全局,抓好统筹协调,市民委作为牵头单位要主动与其他单位搞好对接,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五)确保安全高效。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启动仪式及系列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实施方案 篇2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避免和减少工作失误,特制定县医院民主决策制度。

  (一)民主决策范围

  1、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党支部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和重大决策出台;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职责;

  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定及党员干部的考评推优与惩处;

  4、党支部其他重要事项和上级党组织安排的重大事项。

  (二)民主决策议事的程序和原则

  1、民主决策通过党支委会议或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

  2、重大决策会议的举行须由主持人或办公室在会前通知,并原则要求全体班子成员或全体党员参加。应到会的支委或党员实到人数超过半数时,举行的决策会议有效。

  3、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要问题的决策要进行表决。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讨论,必要时暂缓作出决定,经调查研究并交换意见后,待下次会议复议。对民主集中形成的决议,班子成员要共同承担责任,不得推诿、扯皮。

  4、会议讨论的内容属于保密事项的,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密。

  5、会议要有专人记录,必要时形成纪要或决议,以便贯彻执行。

  (三)民主决策表决的方法

  党支部委员或党员大会进行民主决策表决时,采取票决制。会上应充分酝酿讨论,再进行表决。表决时采取无记名表决的方式进行。

  (四)民主决策的`实施及监督

  1、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的事项要按照决定的意见和分工负责的原则,抓紧落实,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凡是需要协同配合完成的工作或任务,应相互支持、配合,避免各行其是。

  2、凡决定事项在贯彻实施中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并确实对贯彻实施带来难度或因情况有重大出入而难以贯彻实施的,应及时提出复议。

  3、坚持群众监督,虚心听取党员和党员干部职工意见。同时,严格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实施责任制,加强决策实施的督促检查,确保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4、对来不及集体议决的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党支部书记可临机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领导集体报告。

  5、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落实科学民主决策。

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了树立特困学生、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和学困生自强自立的精神,激励特困学生、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和学困生不畏困难,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我校将把帮扶活动继续深入地开展下去,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关心帮助特困学生、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和学困生,架设起爱的桥梁。

  二、情况分析

  随着近几年的经济发展,外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朱阳关镇也不例外,很多青壮年劳力举村外出,留下庞大的“留守儿童”队伍,隔代抚养现象十分突出;监护人的文化程度明显偏低。

  老人溺爱孩子,对孩子的学习基本不作要求,导致学生学习能力较差,各学科基础薄弱。针对这一现状,我们特制定教师帮扶计划,并引导进行一对一互助。

  三、具体措施

  1、摸底造册,建立特困学生、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和学困生特别档案。学校德育组成员和班主任对特困学生、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和学困生的情况深入了解,随时关注留守儿童的动态。

  2、任课教师要了解学生在家中学习、生活的实际情况,发现潜在的问题,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与学习上的`困难。主动、真诚地关心、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到来自老师的温暖。

  3、在班级开展“手拉手、结对子”活动,让特困学生、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和学困生与班级同学成为“手拉手”小伙伴,一起学习,一起游戏,让特困学生、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和学困生感受到来自小伙伴的关怀与温暖。组成帮扶小组。

  4、优先辅导。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特困学生、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和学困生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成果。每个特困学生、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和学困生由教师牵头确定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5、实施教师结对帮扶制度。

  在特困学生、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和学困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配对帮扶教师要经常与特困学生、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和学困生谈心,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寄宿在校的留守儿童,教师要不时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情况;让特困学生、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和学困生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实施方案 篇4

  为严格依法行政,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从今年起在市政府机关和市直行政部门以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组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市本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一、政务公开的内容(一)信息公开。凡是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公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事项,以及其它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有关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公开。(二)程序公开。1、行政机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数量,办事对象应履行的义务,办事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收费标准以及应提交的材料目录、应办理的手续等;2、办事机构自身应履行的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监督投诉渠道等。(三)结果公开。包括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依法需要通过招标、拍卖、考试的事项及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二、政务公开的形式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务求实效。一是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二是通过会议(含听证会)、文件、通告等形式公开;三是通过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专栏,政府、行业或部门网站形式公开,规划方案《市本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市政府公告栏将扩大版面,扩充信息,并做到十天一换,使之成为市政府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四是在市集中办事大厅、会计核算中心、洽谈大厅和招投标中心以及本单位办事窗口张贴办事指南、印发办事卡片、设立电子触摸屏和信息电话等形式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步骤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市本级政务公开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重点推进阶段。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能,理出本部门应公开的事项,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实施,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为全面推开阶段。在市政府组成部门以外的所有其它部门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今年6月底前完成,并在实施中不断完善。相关部门按照第一阶段的要求,理出各自的政务公开方案,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实施。

  四、组织保障措施(一)健全机构,强化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秘书长和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室(分别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监察局内)。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市本级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市政府各部门要成立或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部门、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责任人具体承办的分级负责制,形成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干职工积极参与和人民群众加强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督。

  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行政机关层级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受理社会各界的投诉,对未按政务公开规定办理的,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拒不改正的要视情况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考核,实施奖惩。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政府部门、有关单位和领导的目标考核内容。平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年底全面检查考核。对领导重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表扬并在年终目标考核时酌情加分。对推行政务公开认识不统一、措施不得力、无成效和群众反映较多的单位,给予公开曝光,并在年终目标考核时酌情扣分。对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追究政纪责任。

实施方案 篇5

  一、补贴资金分配原则

  1、保持政策稳定,突出补贴重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遵循“稳定补贴面积、提高补贴标准”原则,资金分配的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2、坚持公开透明,分配科学合理。核定补贴规模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资金分配程序科学,操作规范,方法简便,通俗易懂。

  3、完善资金兑付办法,年度补贴一次性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继续通过涉农补贴“一册明、一折统”一次性发放到位。

  二、补贴范围和对象

  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补贴范围为全县种粮农户和农垦农场种粮职工。

  三、分配办法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要求,结合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水资源分配方案和粮食生产能力,年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以粮食播种面积和配水面积为分配依据,按照注重实际、兼顾公平、符合政策、便于操作和监督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办法为:粮食直补资金按照粮食播种面积进行分摊;农资综合补贴按照实际配水面积进行分摊。

  四、具体要求

  1、县上成立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具体负责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分配、发放工作和其他有关事宜。

  2、各乡镇要加强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并根据县上下达的资金数,将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分解到各农户,按社编制农户分配花名册;按乡、村编制汇总表,逐级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补贴资金的分配情况,要分乡(镇)村、社三级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农垦农场要将补贴资金分摊到职工种植户,编制种粮职工分配花名册,并在场部和连队进行张榜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3、各乡镇、农垦农场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务于月日前将分配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报财政局审核,财政局根据审核后的花名册将补贴资金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专户一次性直接拨付到各农户的.卡或折,月10前完成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的发放工作。

  4、月下旬,县财政局组织人力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抵扣、集体代领补贴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经办人员违规操作、表册内容填列不全、不实或不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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