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工作方案汇总八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方案 篇1
根据新颁布《初中语文教学大纲》的内容,通过深入学习体会《大纲》精神,并结合自己的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一系列教学工作计划,以便使自己的工作能有序地开展。
由于初二阶段是初中三年中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学生经过初一年的适应后,对初中语文的特点己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可对学生的潜力进行进一步的开掘。计划如下:
1、经常督促学生养成一些学习语文的好习惯,并使之不断巩固、加强。如要求学生学会课前预习、学会对课文中关键字词进行圈点句画;养成勤查字典的习惯,尽量减少对老师的依赖心理等。
2、语文学习重在积累。因此,平时将定期不定期地向学生推荐一些好的文章、好的`诗词等。增加学生的日常积累。同时,要求学生尽可能多接触一些课外读物,多关心一些时事,多看一些报纸杂志、时文,以拓展学生的眼界。
3、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常练习字,养成书写规范、端正、整洁的习惯。
4、除课堂的大作文外,鼓励学生平时多练笔,从句段开始,多写一些短小精悍的文章来,使学生写作能力能渐渐地得以提高。
5、多给学生一些实践的机会。如让学生自己办手抄报等,让学生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能力。
6、做好转差促优的工作,提高优等生的水平,带动中等生,鼓励后进生,尽量缩小差距。
上述计划有待实践来检验其可行性。本人将以此为基础,实践中将其不断加以改进、完善。
工作方案 篇2
为加强委局机关新进年轻干部的培养,做好“传、帮、带”工作,打造锻炼年轻干部成长的平台,不断提高年轻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实践技能,促进年轻干部尽快进入角色、担当重任,经研究,决定在委局机关实行年轻干部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养对象和导师的确定
培养对象为委局机关新进的年轻工作人员,一般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内的委局机关中层以下人员;
(2)委局机关新招人员工作不满2年,或者虽满2年还需进一步培养的;
(3)从外单位调入委局工作或者委局内部轮岗后业务还不够熟悉的.人员。
2.导师原则上由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室主任或业务较强的同志担任。
3.根据委局机关新进人员的情况,按照业务对口、方便沟通的原则,在双向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正式确定导师和培养对象名单。
二、导师的任务和责任
1.负责对年轻干部的学习、工作、业务上进行帮助和指导,促进年轻干部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2.负责对年轻干部的思想、作风、生活、心理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开展传授活动。导师通过集中理论学习、个人讲评等活动,对年轻干部进行理论传授;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及时指导、帮助年轻干部学习相关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开展讲评活动。结合委局季度工作例会等,每季度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组织一次交流会,年轻干部分别交流心得体会,导师进行点评,促进共同提高;每半年委局主要领导参加一次座谈讲评会。
3.开展实践活动。导师每月结合工作开展一次实践活动,并指导年轻干部完成至少一篇有价值的调研文章或宣传稿件、工作信息。
四、相应配套机制
1.建立竞争机制。不断加强对年轻干部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正确引导,鼓励年轻干部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培训、比赛等活动,在思想、业务和作风方面对年轻干部高标准、严要求,形成比业务学习、比工作作风、比创新能力、比工作业绩的良好氛围。
2.建立考评机制。制定年轻干部考核激励措施,做到“考、评、奖、用”四位一体。把平时管理与年度目标考核结合起来,结合目标责任对每名年轻干部进行量化考核;每年评选表彰一次优秀导师和年轻干部;实行严格的奖惩兑现,每两月在年轻干部中评出1-2篇优秀稿件相互学习,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对年轻干部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进行奖励;对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作为骨干加以培养,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大胆提拔重用。
3.完善管理机制。注重在实践中考察干部,用激励机制促进年轻干部在各种环境和岗位上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对新提拔起来的年轻干部,进行跟踪培养,对工作、作风等方面有问题的及时进行谈话诫勉,指出不足,分析原因,促使其尽快成长。
4.试行“出师”机制。对新进人员的辅导期一般为1-2年。辅导期期满,新进人员表现优秀、能独立胜任工作的,可以“出师”。“出师”由导师或新进人员申请,干部室考核,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工作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资源共享,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强大合力,建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确保《出生医学证明》依法发放、管理规范。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1.定期例会制度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每半年召开1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例会,通报工作信息,培训更新管理知识,研究探讨工作难题,共享基层工作经验,增进部门业务交流。
2.建立联络员制度区县、乡镇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分别明确一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联络员,负责总体协调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工作沟通、协调、业务往来等。联络员一年一定,因工作需要岗位异动后,应及时重新明确联络员并告知对应部门。
3.专项督查制度结合省工作要求,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联合专项整治与督导检查,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4.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积极推动两部门《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查询核对,探索实现信息联网和共享,杜绝伪*证件的使用。
(二)协作管理重点内容
1.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登记中的使用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和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对符合签发条件的新生儿依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对依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没有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手续。为确保一名新生儿只有一份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对于因丢失申请补办或婴儿出生1年后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补发机构或管理机构以及同级公安部门应及时信息互通,通过《新生儿入户情况核查联系表》联系并反馈意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不符合补发条件或签发条件的不得补发或签发。
2.严格《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对签发证件的档案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更改。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先按《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因新生儿姓名不符合出生登记而要求变更《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的,户口登记机关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建议书》,原签发机构审核确认后予以换发。
3.积极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公安部门办理出生登记时,发现《出生医学证明》真实性存在可疑情况的,应当按规定予以扣留,暂缓办理出生登记,并将可疑证件送至当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真伪鉴定。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件载体作真伪鉴定,并协调签发地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对证件记载信息进行核查,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如本级无法鉴定的,可送至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鉴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在受理真伪鉴定时,如发现伪*证件,应将证件复印件和《〈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复印件报送至市妇幼保健院备案。伪*证件由公安机关收缴处理。
4.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使用督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本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定期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各级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户口登记机关应加强培训,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管理要求及真伪鉴定方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查验,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出生医学证明》,导致《出生医学证明》记载内容不真实的,追究申领人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公安分局要围绕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区县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制度,共同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二)强化沟通交流。
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日常工作交流,依托双方工作联络员搭建联系桥梁,通过电话、QQ等方式逐步建立信息交流沟通平台,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传递国家卫计、公安系统最新工作要求和动态,促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是群众的合法权益。各区县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规定为群众服务。不得违规设置前置条件作为不予签发或暂缓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理由。同时注意将依法行政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出生登记过程中,经办人员务必提高责任心,热情细致告知注意事项和办理要求,主动解决群众难题,避免群众走弯路。
(四)鼓励探索创新。
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探索创新管理方法和工作措施,及时将工作中好的经验或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市卫生计生委和市公安局。
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平安、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浓厚的综治工作氛围,根据市综治委工作部署,结合大队实际,决定从3月1日至31日开展以“讲法治、话平安”为主题的'综治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
一、工作重点
宣传各级党政组织在社会治安综治治理、加强严打整治、治安防范、教育改造、社会管理、基层基础、队伍建设和构建和谐平安诚信等方面取得的经验成效。
二、工作措施
1、收听收看专题片。大队要根据市电视台播放综治宣传专题片时间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收听收看。
2、召开职工会议学习。大队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上级综治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
3、出宣传栏。大队综治办要在本单位宣传栏编刊一期宣传栏,宣传本单位的和谐创建、综治工作。
4、刷写标语。在大队醒目处挂一幅社会治安综合及和和谐平安创建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工作要求
1、全体干部要高度重视这次宣传活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要精心组织,务必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局综治办将把开展宣传月活动工作纳入年终综治考评内容。
2、全体干部要把宣传月活动作为建设和谐平安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组织专人负责,大队综治办成立由分管领导副大队长为组长、办公室(综治兼职专干)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宣传工作组。
工作方案 篇5
为做好今冬明春幼儿园冬季安全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幼儿园安全稳定,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我校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在本校开展以“查防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防控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们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幼儿园火灾防控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安全工作重在防范的意识,建立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机制,把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狠抓细节,主动排查隐患,狠抓落实,完善管理措施,严格查处各类安全工作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园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幼儿园成立以翁新阳校长为组长,刘太平任副组长,徐国祥、何学兵、程余民、朱红军为成员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具体负责幼儿园的活动开展。
三、整治重点
1、防火工作是幼儿园冬季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幼儿园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2、切实加强对教师宿舍、食堂、会议室、教室等人员相对集中等重点部位的消防隐患的排查。
3、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4、加强对电器设备、电源电路的检查整治,严格幼儿园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校舍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能正常使用。
5、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消防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的演练,使全体师生熟练掌握幼儿园消防“四个能力”、“四懂”、“四会”内容,提高师生扑救初期火灾和紧急疏散的能力。
6、校舍设施安全。对幼儿园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水、电、用电设施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幼儿园安全教育。在开展好常规性安全课和集中安全教育的同时,幼儿园要根据冬春季安全工作的特点,认真搞好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注意安全,与学生签订冬季防火公约,不要在野外生火、玩火,特别在民间风俗、春节等节日期间,玩弄烟花爆竹。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冬季是各种事故的多发期,开展冬春季安全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于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幼儿园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的安全工作,对幼儿园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认真分析原因,研究防范对策,确保安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幼儿园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冬春季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整治期间,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教育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工作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沙溪镇第十四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精神,推进镇内帮扶发展工作的实施,着力提升后进村发展能力,加快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经济后进村组为主体,以镇委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机关干部为支持和指导力量,以加快提升欠发达村、组发展增收能力为目的,着力“筑平台、稳增长、惠民生”,全力推动我镇后进村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落实帮扶责任,加大帮扶力度,优化帮扶机制,帮助后进村组提升“造血”功能,增收解困,争取实现“2233”计划,即:“2年内后进村、组年收入增长20%以上,3年内后进村、组年收入增长30%以上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沙溪镇后进村组帮扶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成 员:略
设立6个驻村帮扶工作组:
各村成员:略
四、工作思路及主要措施
(一)分类指导。按照20xx年末农村集体经济指标,村集体总收入1000万元以下,并以村集体人均收入作为后进村的甄选依据;按照村小组20xx年末集体总收入、人均收入及股份分红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以此作为后进村小组甄选依据。后进村组分别对应相应级别的帮扶措施和享受对应的政策优惠,由镇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一村一策”或“一村多策”帮扶规划,努力提升后进村组发展能力,夯实经济基础。其中,第一批后进村组具体分类安排如下:
村名:略
(二)项目扶贫。鼓励后进村组筹办出租物业、农地流转集约经营、农业技术改造等方式,以项目化的模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物业增值创收。镇政府将在帮扶期内对村组集体经济的新建、续建、改建或转型的基建项目按其投资额进行适当比例的财政补贴扶持,对较困难村组按投资总额的15%进行扶持,每项目补助封顶额为50万元;对困难村组按投资总额的20%进行扶持,每项目补助封顶额为100万元。所需资金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经费中支出。
(三)化解债务。强化村组资产财务管理,每季度统计分析帮扶村组经济数据,掌握集体经济运行情况。推动村组增收节支,盘活闲置资产,设法提高资产使用率和收益率。加强债权管理,对每项应收款落实专人跟进,明确还款期限,加快资金回笼。加强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协商减债、以资抵债、还本减息、呆账核销等方式分类化解债务。
(四)促进就业。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困难户,制定“一户一法”帮扶计划,重点协调安排参加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帮助困难户充分就业、增加收入、解困致富。
(五)基层减负。通过公共财政的调节作用,减免农村教育经费,补贴已实施集体统一办理城乡养老保险的村组,减轻农村基层的经济压力,促进公共资源均化、普惠化。实施秀美村庄建设奖励补助,扶持村庄农业、水利、绿化、卫生等基础建设,减轻困难村组的集体经济支付压力。所需资金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经费中支出。对村组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报建费适当进行减免。
(六)驻村帮扶。建立“联合帮扶工作组”的挂钩帮扶机制,由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的方式对口挂钩帮扶,加强对帮扶工程的领导和指导。各帮扶干部“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坚持“不脱贫,不脱钩”、“不解困,不解散”原则,务求落实考核任务,确保帮扶出实招、有实效。驻村工作组同时协助联系点的综治维稳工作,为帮扶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加快项目建设为中心,协助项目的立项、环评、报建、工程监督、财务监督等服务工作,推进项目的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五、职责分工
(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统筹做好帮扶发展规划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做好后进村组经济发展的引导、经济数据统计、分析和相关信息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秀美村庄建设。
(二)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主要负责提供经济发展及招商指导意见,做好经贸政策咨询服务和项目立项相关工作。
(三)财政分局。负责做好支农惠农财政政策的落实和协调工作,做好后进村组帮扶发展相关资金的拨付工作和“三资”管理监督工作。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制定建设项目报建费等减免措施,做好相关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和施工质量监督,支持后进村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建设。
(五)规划分局。负责提供建设项目的规划意见以及提供相关扶持措施。
(六)国土分局。负责提供用地政策意见指引,以及做好用地指标的调剂、安排和实施工作。
(七)社会事务局。负责做好后进村组困难家庭的救助和服务工作。
(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主要负责做好城乡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工作,开展后进村组困难家庭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培训工作。
(九)组织人事办。加强对驻村帮扶干部的教育和考核工作。
(十)纪检监察室。加强对帮扶发展期间干部的廉政建设和监督工作,查处干部违纪违法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十一)审计办。加强支农惠农和帮扶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做好帮扶发展计划结束后的审计工作。
(十二)党政办。负责对帮扶发展工作的督办和相关协调工作。
(十三)宣传办。负责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社会舆情监控,弘扬积极的社会价值观。
(十四)电视台。对帮扶发展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宣传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工作安排
(一)组织筹备(20xx年5月-6月)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机构,组建帮扶驻村工作组,完善总体方案和相关考核办法。二是深入摸底调查,由工作组和被帮扶村组共同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包括村组的'基本情况、可开发利用的资源、项目设想及具体工作目标计划)。三是完善方案,分解任务。各被帮扶村组上报工作方案报镇党委审批、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备案。对镇总体方案进行细化完善,分解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出台正式方案。
(二)宣传发动(20xx年5月-6月)
镇委、镇政府对镇内帮扶行动进行专项的动员、部署。各村组要召开“两委”会议、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级级发动,层层动员,向群众宣传镇内帮扶行动的目的意义,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镇电视台、网站等媒体要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对帮扶行动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和成效进行跟踪报道。各村组要加强气氛布置,营造热烈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正式实施(20xx年5月至20xx年4月)。按照既定的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落实。镇党委、镇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镇领导班子要加强联系点的帮扶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帮扶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各被帮扶村组及群众要发挥主体作用和主观能动性,凝心聚力,推动经济及民生福祉建设。各职能部门、各帮扶驻村干部要发挥指导作用,务求落实考核任务,确保帮扶出实招、有实效,帮助后进村组、困难群众增收解困。
(四)中期评估(20xx年6月底)。在6月30日扶贫济困日召开中期总结会议,对行动实施以来的效果进行阶段性评估,对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归纳汇总,报镇领导组研究提出对策。对项目库进行“盘点”,向党委政府报告进展。后进村组实行动态管理,增减帮扶对象须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五)验收考核(20xx年4月份)。按照制订的镇内帮扶的奖惩考核机制,对帮扶行动进行考核验收。对帮扶绩效好的后进村组和有劳动能力困难户给予适当的政策奖励,对帮扶工作贡献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一定的奖励,组织部门对帮扶工作表现良好的机关干部建立档案,以便在干部提拨任用时提供参考依据。对一定周期内占用了扶持资源而未主动谋划脱贫、未取得应有成效的帮扶对象,包括村组、个人相应取消其享受的优扶政策,对非客观原因造成的帮扶工作不力的干部给予通报批评。
(六)回访复查(考核验收后半年内)。坚持“善始善终、服务到家”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对被帮扶村组及其帮扶项目效果进行回访,协助被帮扶村组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工作方案 篇7
赣堤除险加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开发工程项目是市委、市政府为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消除中心城区防洪安全隐患,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提升城市总体形象和品位而实施的重要工程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考虑相关政策近期才完善,结合我县粮油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搬迁实施方案:
一、征收搬迁主要任务
粮油公司土地面积为44.09亩,房屋建筑总面积19266.76㎡。内有三栋职工宿舍楼,均为单位产权,其中二栋为套房住有61户;一栋综合楼(非成套房),住有4户;征收搬迁户共65户。在20xx年10月底全部搬出后将房屋等设施拆除完。
二、征收搬迁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在县工作组领导下,县粮食局成立粮油公司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2、分工负责。粮油公司搬迁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包干到户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限时完成,纳入考核。具体见附表,分工原则如下:
一组负责:工业成套宿舍1单元12户,商业成套宿舍8户,非成套宿舍1户,共计21户。
二组负责:工业成套宿舍2单元12户,商业成套宿舍8户,非成套宿舍1户,共计21户。
三组负责:工业成套宿舍3单元12户,商业成套宿舍9户,非成套宿舍2户,共计23户。
3、工作安排。为确保完成搬迁工作任务,按照市工程指挥部要求,分阶段限时完成:
(1)、20xx年1月前,召开搬迁动员大会,传达、宣传拆迁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搬迁工作总体要求,下达搬迁通知书,制定并通过企业改制方案。
(2)20xx年2月前,对搬迁户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就其租赁房屋面积、家庭居住人员、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仓库租赁合同终止,租金清算,配合县房产局对公司房屋进行测绘评估。3月底完成企业职工身份置换,签订解除职工与企业关系协议。4月底,完成企业改制费用测算,并上报市、县企业改制办审核。
(3)20xx年5月31日前,制定搬迁工作计划,清退仓库租赁户,收回出租的仓库。申请市工程指挥部相关部门对居住户面积、装修情况进行测绘评估,并复核确认,搬迁补偿项目进行评估核定,收集搬迁户保障性住房申请并交相关部门依规审核公示,入户做好工作。完成企业国有土地征收手续,筹措企业改制资金,结算土地征收补偿款。
(4)20xx年6月30日前,施工队进场开始拆除仓库、谷棚等非居住的公建房屋设施,并清运建筑垃圾。
(5)20xx年7月31日前,支付职工改制补偿款,结清改制职工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完成企业改制工作。
(6)20xx年8月,移交企业改制职工档案,办理下岗等相关证件,企业改制扫尾工作结束。
(7)20xx年10月20日前,完成各住户、租赁户过渡安置。10月31日前完成搬迁协议签订,收回房屋,筹措搬迁补偿资金,确定并公示保障性住房享受对象,依照相关政策测算搬迁户补偿金额。
(8)资金到位后,各搬迁户补偿、奖励金额报经市工程指挥部审核,审核同意后,按各搬迁户完成搬迁任务先后顺序,兑现其补偿、奖励等相关款项。
(9)20xx年11月20日前,开始拆除剩余房屋,并清运垃圾。
(10)20xx年11月底,拆迁工作验收,结算拆除工程款项。12月底,移交场地,拆迁工作结束。
三、工作要求
1、粮油公司征收搬迁工作是当前全局的中心工作,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工作组要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吃透政策、认真谋划、整体推进,必要时候采取现场集中办公方式推进搬迁工作。
2、各工作组要各负其责,按照分工包干的户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征得他们的.支持理解,同时加强沟通、搞好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3、加强调度和考核。县局搬迁工作组在开始入户工作后,每周一调度,听取各工作组组长对搬迁工作进展汇报,协调解决搬迁工作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对照时间要求检查、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县局将粮油公司搬迁工作纳入20xx年度机关股室考评,视完成情况对工作组人员进行奖罚。在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搬迁任务(即:签订搬迁协议,收回出租房屋,无争议,下同)的,县局对各工作组成员每户每人奖200元;在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搬迁任务的每户每人奖100元;20xx年10月31日后完成搬迁任务不奖;11月10日仍未完成,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每户每人扣100元,且相应扣减工作组人员年度考评分数;局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得各工作组成员平均奖。奖金由各组长按工作完成情况分配,10月份为集中办公时间,机关工作人员取消双休日。
4、落实政策。粮油公司搬迁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人员要认真吃透政策,严格依照程序和规定办理,要以人为本,兑现政策,确保稳定。搬迁补偿标准及补偿对象严格执行市工程指挥部出台的相关政策,做到整个搬迁工作统一口径宣传,统一尺度落实,统一程序操作,统一时间完成。
工作方案 篇8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大蚕蛾防治工作的责任感
大蚕蛾主要取食核桃树叶,危害严重时核桃树叶全部被吃光,仅剩下叶脉和核桃幼果。已受害的核桃树,因树叶被吃光,难以进行光合作用,导致正处于膨大期的核桃果实大量落果,造成核桃严重减产、品质下降,甚至绝收。连续危害三年以上的核桃树树叶变小,发黄,挂果率低,甚至整株枯死,同时由于树势衰弱,容易诱发其它病虫害的侵入,危害极为严重。该虫害自年在市发生以来,发生范围已涉及县等七县(区)发生面积25万亩,危害程度逐年加深,经济损失大幅增加。面对严峻的防治形势,各县(区)虽然采取了一定的防治措施,局部发生区危害程度也有所减轻,但因防治不彻底、防治效果差、加之资金筹措困难等原因,灾情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据市森防站调查预报,受去年冬暖及今春干旱天气影响,今年全市大蚕蛾发生面积在28万亩左右,且局部区域危害程度进一步加重,其已经给我市森林资源造成了重大危害和损失。为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大蚕蛾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
二、强化措施,认真搞好大蚕蛾防治工作
一)加强监测,科学防治。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及时掌握大蚕蛾的发生趋势和动态。要充分发挥现有国家级、省级以及当地测报点的作用,适时对本地大蚕蛾虫害开展调查,查清发生、分布和危害程度的基础上,及时发布预测预报信息。要进一步完善虫情调查联系报告制度,划定专兼职测报员和属地林业站虫情调查责任区。各级林业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虫情查防和举报。同时,要结合举报、调查和监测,定期发布病虫害测报信息,努力提高测报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大蚕蛾除治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谁经营,谁防治”原则,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大蚕蛾的除治工作。对虫害发生较为严重的地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下达限期除治通知书,依法督促责任单位和个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相邻行政区域之间要建立统一规划、统一作业时间、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的防治协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信息,实行跨区域的联防联治。要确保抓住最佳防治季节进行防治,确保防治工作不留死角,确保尽快控制病虫危害。防治工作中要坚持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科学使用化学农药,大力推行生物制剂、仿生制剂等无公害防治技术,提高生物防治和无公害防治比例,保证人畜安全,保护有益生物,防止环境污染,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检疫工作,严格控制大蚕蛾的传播和蔓延。森林植物检疫是控制危险性病虫害传播蔓延的有效预防性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植物检疫条例》进一步规范检疫执法行为,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逃避检疫、违规检疫等行为。各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要建立和完善产地检疫合格证制度和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制度,切实加强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各木材检查站要认真履行森林植物检疫检查职责,严格执行“两证”运输证、检疫证)查验制度;各级林业、农业、铁路、交通、民航、邮政、商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和技术交流,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检疫工作,坚决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的传入、传播和蔓延。
四)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大蚕蛾防治水平。各县
(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加强对大蚕蛾综合防治技术的研究,突出抓好以生物制剂、仿生制剂和无公害防治技术的应用。同时,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和现场防治示范等形式,帮助各林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掌握大蚕蛾防治技术,提高防治效果和水平。
五)做好防治准备,确保资金和物资到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大蚕蛾发生危害情况,积极争取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治设施建设和应急防治的经费支持,提高虫害监测预警、应急防治和持续控制能力,努力扩大防治范围。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防治方案,及早储备防治物资,做好农药订购、器械购置、防治应急队伍组建工作。
三、加强领导,推动大蚕蛾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大蚕蛾防治工作关系全市特色林果产业的生产安全和发展,关系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大局。各县(区)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给予大力支持。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建设,积极引进森防专业人才,保障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依法完善森林病虫害防治投入机制,加强防治能力建设。要按照《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规定的谁经营、谁防治”责任制度,解决好大蚕蛾防治经费问题。对发生大面积暴发性虫害,经营单位或者个人确实无力负担全部防治费用的各县(区)政府应当给予补助。三是要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逐级落实防治责任,要通过“行政加技术”形式,组织基层相关机构,广泛发动群众,群策群力,联防群治,提高防治效果,确保全市特色林果产业生产和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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