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督导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督导工作方案1
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整治工作纪律,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机关作风建设落到实处,根据我区《整治工作纪律强化纪律执行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有无不遵守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以及长期在职不在岗,请销假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2、有无上班时间单位工作人员的到岗在岗率不高,擅离职守、脱岗、替岗,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故意中断通信联络的问题。
3、有无工作时间串岗、离岗,玩扑克、下棋、打麻将、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看影视剧等,违反规定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的问题。
4、有无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私人宴请等“酒桌办公”问题。
二、督查范围和对象
督查范围是: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站所以及其他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窗口服务单位。
督查对象是:上述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
三、督查方式
专项督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xx年1月底,采取日常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随机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市纪委也将安排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开展督查。督查方式,既可以现场督查,也可以对被督查单位公务接待账目进行核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责任,完善落实内部督查机制,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2、每次督查携带录像设备,督查情况及时汇总。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由区纪委核查追责,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曝光。
3、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督查工作纪律,不准接受被督查单位的吃请;不准泄露督查目标等涉密事项;不准对发现问题擅自处理或瞒报、漏报;不准互相打招呼说情。督查人员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结果运用
1、及时通报。每次督查结束后,情况及时汇总,按程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限时报果。对整改问题不到位、弄虚作假,假处理或不处理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3、严肃问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违责必究”的要求,对督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问责。对在全市开展的机关作风专项督查县区互查中影响全区考核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督导工作方案2
根据《关于继续将“双减”督导作为20xx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精神,按照XX市《20xx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聚焦公平、优质、均衡,着力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通过专项督导,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设计、布置、落实更科学合理,课后服务优质全面,充分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规范有序。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精力负担有效减轻,学生身心健康得到持续发展。
三、督导内容
(一)督导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导内容
1.提高作业效能,减轻作业负担。
(1)落实作业管理机制。重点督查学校完善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学科组(备课组)、年级组作业科学统筹并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情况。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提升作业设计质量。重点督查学校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育人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情况,积极探索有特色的作业评价体系。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查看教师批改作业、指导反馈、答疑辅导等情况。
(3)合理利用课余时间。重点督查家校形成合力,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积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之外,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等情况。
2.提高课堂效率,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1)优化课后服务资源。督查学校利用本校的优势资源,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的需求。
(2)提升课后服务质量。重点督查学校实行放学后托管服务“5+2”模式情况,采用“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实践成效。督查“小学生课后作业一般在学校完成,初中生大部分课后作业尽量在学校完成。不得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等“五项管理”落实情况。
3.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减轻校外辅导负担。
(1)坚持党建示范引领。重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指导、组织建设、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等情况。
(2)坚持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重点督查科技类、文化艺术类及体育类等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准入与监管方案出台、落实情况。
(3)坚持从严规范培训行为。重点督查培训教材、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培训师资等情况。
(4)坚持预收费资金监管。重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费、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通过“XX”平台完成购课、付费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压实责任。省、市教育督导委将“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列入了20xx年对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各中小学(中心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双减”工作专项督导,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上级“双减”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2.明确任务。本次专项督查自3月中旬开始,至年底结束,分自查、实地督查两个阶段进行。实地督查实施前,各校、校外培训机构须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县督学中心将开展专项督查,省、市教育督导委将组建督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督查。
3.确保实效。各责任督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双减”督导作为日常督导的重点内容。要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要密切关注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尤其是问题的整改情况,指导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方式。
督导工作方案3
为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推进“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设立消防安全防范指挥中心。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中心下设镇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李朝荣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三、治理范围
全镇小生产加工企业(包括扶贫车间)、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
四、整治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
五、整治措施
(一)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多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三)对在外窗或阳台安装影响逃生的防盗窗和广告牌的',防盗窗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吊顶、墙面等装修采用可燃材料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六)对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对各场所厨房以外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违规储存、经营、使用烟花爆竹、油漆、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八)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九)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老化、残损、破旧电线未及时更换;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超负荷用电的;电线未做穿管保护,未在灯座、开关底部安装阻燃板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十)对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逃生绳、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十一)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六、工作要求
(一)专项排查整治。组织镇消安委成员单位、网格员、公安派出所、“一村一警务助理”等力量对“九小场所”、沿街商铺开展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2),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检查要有记录、有图片、有台账,并将场所基本信息和检查情况录入综治网格化管理等相关信息系统。镇政府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对逐一进行分包,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7月31日前,要摸清检查单位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建立检查台账。
(二)强力推进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并按照网格划分,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进行划片包干,逐一明确分包督导人员,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切实形成工作闭环。9月10日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三)精准宣传教育。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业主、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
(四)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抓住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关键环节,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上级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处理不放过),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人代表把安全生产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
督导工作方案4
一、工作要求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成立7各巡回督导小组,对7个村进行网格划分,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巡回督导制度,明确各督导组负责的范围,确保网格清晰、责任明确。督导小组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要立即启动巡回指导工作,分片包干,分头督导检查本网格内村、组、户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要采取定期不定期巡回督导暗访调查等方式,督导检查村级组织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定期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工作,确保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
二、督查内容及标准
(一)上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要严格检查省、丹东市、凤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指令、通知要求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切实做到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二)村管理
村入口要设置卡点,24小时值守,做到“里不出,外不进”,即本村居民无故不出村,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村;外卖、快递等人员也不得进入村。
村民(居民)近期要做到不走亲访友,不串门聚会,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尽量减少出门频次,确需出门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回家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消毒洗手液洗手。做好居家环境讲卫生,起居卧室勤通风,保持好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三)返白人员管理
1、本村返白人员应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观察,保持室内通风良好,不与他人接触,不准探视,不参加聚会活动,不出人公共场所。同时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独立使用生活用品。
2、返白人员每天早晚2次测体温,每日配合接受健康询问,并做好记录。对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应当立即联系负责实施隔离观察的管理人员,联系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并配合做好后续调查处理工作。
(四)村密切接触者管理
1、属地管理化、台账式管理。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各村建立工作台账,负责居家医学观察工作,具体职责是: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观察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记录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2、病例发现与报告。医学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要立即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和上级政府报告,并按规定送发热门诊排查。
3、医学观察期限与解除。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确诊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没有上述症状,经市卫生健康部门确认后,解除医学观察。
三、督导责任落实
我镇将辖区内按七个村属地管理方式划分成网格,成立“三合一”督导组7个,每个村督导组由一名包村领导、一名村级防疫员、一名村支书组成。各村要严格按照省、丹东市、凤城市和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迅速启动巡回督导机制,抓好督导工作。督导组负责按照镇防指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督查指导村屯防疫管控工作,指导各组、户等区域消毒、环境整治、居家通风、居民个人防护等工作,督查各组、各户人员流动管控工作是否到位,对管控不到位、存在漏洞、执行不严格的,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跟踪是否及时整改到位。
各督导组要担负起网格内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不走样。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对各村巡回督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缓慢、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四、相关要求
每天下午3:30分前,镇疫情防控指挥部7个巡回督导小组要将督查情况报送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汇总,并制定下发督查报告。各督查组要重点报送存在问题,同时,要上报前一天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督导工作方案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重要精神,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好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师德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不明、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xx〕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中小学和高校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督查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全面检查各地中小学校和各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工作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树立新时代教育良好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及学校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一)中小学校师德“十条红线”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落实情况;
2.《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落实情况及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及查处情况;
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4.《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5.《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6.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7.教师侵害学生家长权益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8.教师职业倦怠慵懒散问题及治理情况。
(二)普通高校“红七条”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落实情况;
2.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3.研究生导师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三)地方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重点包含:
1.本地师德长效制度建设和督促落实情况;
2.本地师德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3.本地师德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及师德问题查处情况;
4.本地师德问题监督制度体系建立和加大查处力度情况;
5.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考评、通报奖惩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xx年5月15日—20xx年8月30日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和随机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全面自查自纠(5月15日—28日)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本级部门、县(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强化指导,组织市、县两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带队深入中小学校及时督促进展,跟进诊断自查效果,指导学校建立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
2.各高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全面自查,并组织做好所属中小学对照自查工作。要认真抓好本校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作出专门部署、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深入自查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
(二)随机实地督查(5月29日—6月1日)
省教育厅师资处将联合厅社政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结合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随机督查。督查中,对师德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成效好的地市和学校典型经验进行宣传表扬。
(三)全面整改提升(6月2日—8月30日)
各地各校对照自查和督查组在实地督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省教育厅对照各地各校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整改后仍师德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市、县(区)教育部门及高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纳入相应考核评比结果。省教育厅将结合实地督查和群众信访情况,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和教师进行重点督办和查处,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省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动员部署,带头抓整改、抓落实,主动推进学校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发现和解决好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师德建设隐患和风险,完善落实制度机制。对已查实处理的违反师德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确保专项督查取得实效。
(三)注重引领,发现典型。各地各校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着力发现一批在师德方面特别是关爱学生方面有杰出表现的身边典型,并在本地本校广泛宣传,亮出师德建设好声音。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分别遴选1个优秀师德典型,撰写师德典型案例,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同自查自纠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报送。
(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各设区市教育部门、大中小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督查治理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不断完善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各项举措落到细处、落到实处。
各地各校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动员,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有节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5月2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的报送。各地各校在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时要对照每一条督查内容进行总结归纳,具体包含师德建设基本情况、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师德建设重要举措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内容要有深度,字数控制在3500字左右。优秀师德案例要突出典型、言语精炼,字数不超过1000字。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各本科高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督导工作方案6
一、督查重点
聚焦政府工作报告“九大行动”和各项专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和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贯彻到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任务分工
(一)市政府第一专项督查组
组长:张毅彬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陈鸿思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赵建宁市工信局一级主任科员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金融、民政救助、卫生健康、招商引资、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二)市政府第二专项督查组
组长:王金程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李新民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张卫国市教体局正科级干部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管理、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城市管理、教育体育、商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三)市政府第三专项督查组
组长:田小彪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刘惠平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黄学山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审批服务、数字政府建设、开发区建设、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党办、政办分工和工作专班通知,将抓落实作为政治责任和首要任务,大力弘扬担当作为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聚焦、聚神、聚力抓好落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抓落实体现在工作举措、工作环节、工作实效上,用抓落实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诠释忠诚、体现担当。
(二)全面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和政府关于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推进落实责任,做好安排部署、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协调联动、攻坚落实,列出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挂号销账,在全市推动形成“大抓落实、快抓落实、狠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充分发挥督查“利器”作用。市政府各专项督查组要扛牢督查责任,使督查工作成为促推工作的助推器,各督查组按照任务分工,突出重点、紧盯难点、精准发力,既要督部署、督进展、督成效,更要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既督面上工作、督计划安排、督领导带头,更查措施细化、查落地见效、查“最后一公里”,有序有力推动市委和政府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落地。
督导工作方案7
学校督导工作计划提出:学校督导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教育法规为依据,切实履行教育督导监督、考核、检查、评价、指导的职能,把更新教育观念、强化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作为督导工作的中心任务,确保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得以贯彻落实,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配合学校总体计划的落实,特制订督导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校督导工作,成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挑选一批迎检骨干教师。
组长:xx(负责全校的督导整体工作)副组长:xx(分管安全、德育方面的督导工作)
成员:xx(实验室)、xx(仪器室)、xx(图书室)、xx(电教室)
1、第一工作小组:组长:xx成员:xx
负责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档案;校本教研、校本课程开发资料;学籍档案、档案室建设;负责学校的财会、教师人事等方面档案。
2、第二工作小组:组长:xx
成员:xxxx
二、发挥教学督导的咨询建议职能。
督导人员应收集有关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信息和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领导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并有义务与教务处等有关领导进行交流和业务联系,确保学校各项教学工作的落实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实施教学全过程的督导与监控,与全校教师共同努力,把好教学(备、讲、批、辅、考、评、补)全过程各个环节质量关。把好公开课、新授课、实验课、复习课、全过程各个环节质量关。
四、督导人员要深入课堂听课,每小周听课不少于3次。在开展教学督导工作过程中要做到: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夸大、不缩小、不掩饰、不虚美,公正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谦虚谨慎,在专业方面应虚心地向相关教师请教;作好听课记
录,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进行分析反馈和评估;坚持原则,注意方法,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在课间或课后深入学生广泛听取意见,了解学生对任课教师的看法,也可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评教,广泛征求和听取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对教学优秀者给予鼓励和宣传,对教学存在不足者,有责任帮助其分析其原因,督促其整改,以利其提高教学质量。
五、参与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协助学校做好青年教师自我发展规划的'实施。
六、为了使教学督导工作有效开展,有序运作,督导人员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教学督导工作的内容、有效途径、手段和方法;确定督导工作的重点,交流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督导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明确下一步督导工作任务。
七、协助档案室建立教师教学质量档案,每位教师可随时查阅,从中了解自己有关教学质量的相关情况,并以此为参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八、努力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面对教学、德育、后勤诸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研究,分类推进,逐步提高督导工作的水平。
教学方面包含:备课、讲课、作业批改、自习辅导、听课记录、课后自我反思等;
纪律方面包含:集会、课外活动等;卫生方面包含:教室、办公室、清洁区、厕所等;
安全方面包含:门、窗、水、电,桌凳,运动场地、运动器材、设备维修、防火、防盗、假期值班等等。)
完善学校工作督导制度,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日常督导和定期专项督导,并及时将督导结果以书面形式向校务办公会议汇报。
督导工作方案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双减”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XX省“双减”工作20xx年督导方案》《XX市“双减”工作20xx年督导方案》要求,结合XX县教育督导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纳入教育工作重点内容
将“双减”作为20xx年我县教育系统年度工作重点内容,指导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教育政策,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和对隐形变异培训的查处力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确保“双减”决策部署、有关要求落地见效。
二、组织督学开展常态化督导
将“双减”列为督学责任区(校)挂牌督导年度重点任务,采取校园巡查、现场听课、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组织责任督学点对点、面对面每月到校至少督导1次,确保对义务教育学校“双减”工作经常性督导全覆盖,使广大督学成为“双减”工作的高级参谋、学校教育教学的“体检医生”、广大群众的`贴心朋友。教育督导办公室将对任务重、投诉多、工作落后的乡镇(街道)、学校开展实地督导、专项督导、明察暗访,掌握各乡镇(街道)、学校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双减”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双减”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举报受理机制
设立“双减”工作县级举报平台和举报电话,局直各学校要公开举报电子邮箱和电话,专门受理群众对违规培训、办学行为的投诉举报。建立县教育局信访部门归口受理举报(XXX)。县教育局相关职能股室对各渠道反映学校和培训机构违反“双减”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办理,对于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实施重点督办机制。
四、建立问题预警处置机制
县教育局相关职能股室要总结、研判带有普遍性、方向性、趋势性的典型问题,把握时机和时间节点,及时发布预警提示,提警学校严格遵守“双减”规定,提醒培训机构严格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学生家长防范意识和能力。适时研判“双减”要情,完善问题发现、研判处置机制,对问题线索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五、建立季度通报制度
建立“双减”情况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重点对学校作业设计、作业管理、课后服务开展、课后服务水平、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隐形变异培训的查处、“无证有照”机构重新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及风险防范、问题整改和举报查处等情况进行通报。
六、建立约谈问责制度
县教育督导机构密切跟踪“双减”进展情况,对举报问题多、问题整改不力、弄虚作假、工作落后的乡镇(街道)、学校,进行重点督办或者约谈。凡对通报问题整改不力、侵害学生利益问题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问责,以有效有力的问责,推动“双减”工作取得新成效。
督导工作方案9
一、督查范围
(一)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工作汇报会、交流会、协调会及其他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省、市、县民生实事的完成情况;
(五)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督办件,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包括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批示以及在调研检查工作中作出指示)的落实情况;
(七)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二、督查流程
总体按照“立项—交办—催办—反馈—核查—通报—归档—运用”的流程开展督查督办,着力打通督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工作闭环管理机制。
(一)立项。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督查范围,需要立项督查的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提出立项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审定;重大督查事项,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二)交办。对已立项的督查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建立督查台账,明确督查督办内容、牵头领导、承办单位、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及时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和重大督查问题清单平台下发督查交办单。属于专项督查的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代拟督查方案,报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印发。属于专题会议和专题调研督查事项,由联络员根据县领导指示要求整理督查内容,经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后下发。
(三)催办。督查事项交办后,县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灵活采取电话问询、信息提醒等多种形式适时进行催办;必要时,采取现场检查、专项督办等方式,确保督查事项有效落实。对催办过程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实行联合督查。
(四)反馈。承办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并及时报送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核签的书面报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牵头起草和报送办理情况报告,报告要整合各方意见,并说明协办情况;需向上级报告的督办事项,由县领导联络员会同承办单位起草办理情况报告,县政府督查室按程序审签上报;对于短期内可办结的事项,实行即办结即反馈;对于短期内不能办结的事项,实行一月一反馈,于每月5日前反馈办理情况。反馈报告要全面、客观、准确,对事实不清楚、意见不明确的,一律退回重新报送。
(五)核查。县政府督查室及时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反馈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确实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事项,由承办单位在到期前向县政府督查室书面说明原因并研究拟定办理方案、完成时限、推进计划,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更改办结时限。原则上每一事项只能更改一次办结时限。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办理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由县政府督查室梳理形成书面报告送县政府领导阅示,并于每月10日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县政府领导关注的重点督查事项,根据要求及时跟进督查,督查结果以专报形式报领导阅示。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要总结经验、交流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要指出问题,责成报告原因及改进意见。
(七)归档。对督促检查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和信息及时进行记录整理,立卷归档,以备查询。
(八)运用。对督办事项按照一定标准予以考核赋分,每季度通报分数排名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政令不畅、效能低下等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室报县监委调查,依据省、市、县影响机关效能行为有关处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效能责任。
三、考评标准
督查得分取基准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实行分项累计加扣分制。评分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综合考核。
(一)不按要求配合开展督查工作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督查任务的单位,每次扣5分。
(二)按时办结并按时反馈的'每件加2分,提前办结并反馈的在此基础上再加1分;按时办结但未按时反馈的每件扣1分;办理进度滞后的,每通报1次扣1分;未按时完成交办事项且无正当理由的,每件扣3分。一项交办任务涉及多家责任单位的,均实行一样的加分或扣分。年度内同一单位如出现3次没有按时办结且无正当理由的,建议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反馈材料不符合格式要求,或反馈材料事实表述不清、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针对性不强的,每件扣1分;报送内容弄虚作假的,每件扣10分。
(四)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件加2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县政府督查室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丽水市政府、督查室或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省级以上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0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五)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酌情扣分;发现弄虚作假的,加倍扣分。
(六)临时性机构的加扣分主体为该机构所在县直单位。
督导工作方案10
为进一步推动“双减”政策在全区落深落细,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继续将“双减”督导工作作为20xx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教委、市教育督导室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主导、各方联动,统筹推进、稳步实施”的工作原则,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以高水平督导推动九龙教育高质量高品质发展,办好满意的教育。
二、督导内容
“双减”工作组织实施情况;作业管理机制建立、作业总量控制、课后服务质量提升等情况;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培训服务行为规范、培训机构收费及资金管理、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培训广告管控等情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课后服务条件保障、办学质量评价等情况。
三、督导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采取区级督导与督导责任片区督导相结合,专项督导与常规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结合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区教委相关科室、各教育督导责任片区对辖区内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全覆盖督导。
四、工作安排
(一)完善工作机制。区教委、区教育督导室做好全面系统部署,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委主任任组长,区教委副主任为副组长,建科、基教科、人事科、校外培训管理科、安稳办、教育督导室等相关科室为成员。落实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按照“双减”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专项治理行动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突出工作重点、关键环节、薄弱地区、重点对象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执。
(二)开展专项治理
在本年度4—11月,根据“双减”督导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梳理“双减”督导工作目标任务清单,落实责任督学“月月督”,把“双减”督导作为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的重要内容,通过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确保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面对面、点对点了解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落实区级部门“实地督导”,由区教委校外培训管理科牵头,联合市场管理、民政、体育、文旅等相关部门,聚焦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隐形变异培训、经费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实地督导。由督导室牵头,汇总检查资料(重点是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完成XX区“双减”督导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督导室。
(三)开展监测评价
“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是市对区20xx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内容。区教委将采取线上填答问卷方式,面向义务教育学生、教师及对应学生家长开展“双减”专项监测。建立季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滞后或不作为的学校,对任务重、投诉多、工作差的学校进行追踪整改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双减”工作,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根本所在。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双减”工作的领导,要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重点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扩大“双减”工作成效。
(二)明确任务,务求实效。各学校应把“双减”作为教育改的'重要抓手来推动,种好“试验田”,要及时总结“双减”特别是作业设计、课堂教学、课后服务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加以推广,推动学校作业管理出实效、课堂教学提质量、课后服务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三)加强督导,强化履职。建立完善“双减”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滞后或不作为单位、个人。对存在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通报,提高通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舆情反映、群众举报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督导工作方案11
20xx根据《关于继续将“双减”督导作为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助推“双减”政策真正落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设计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规范有序。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督导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督导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导内容
1.作业效能方面
(1)作业管理机制。重点督查学校完善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科学统筹并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情况。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作业质量提升。重点督查学校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情况,积极探索形成轻负高效有亮点的作业评价、学业评价体系。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查看教师批改作业、指导反馈、答疑辅导等情况。
(3)课余时间利用。重点督查家校形成合力,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积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之外,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等情况。
2 .课后服务方面
(1)“5+2”
课后服务质量。重点督查学校实行放学后托管服务模式情况,采用“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实践成效。
督查“小学生课后作业一般在学校完成,初中生大部分课后作业尽量在学校完成,不得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等落实情况。
(2)重点服务成效。督查初中晚自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等实施情况。查看初中学校是否为部分确有需求的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场地和条件,开展个别辅导等情况。
3 .校外培训方面
(1)坚持党建示范引领。重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指导、组织建设、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等情况。
(2)坚持从严规范培训行为。重点督查培训教材、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培训师资等情况。
(3)坚持预收费资金监管。重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费、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通过“湖州安心培”平台完成购课、付费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多轮次、多形式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文件,反复学、深刻学,切实领悟中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拓宽宣传途径,创新宣传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做到师生知悉,家长知晓,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让学生减负得到全社会的理解、支持。
2 .3自查督查促进整改。本次专项督查自月中旬开始,至年底结束,分自查、实地督查两个阶段进行。实地督查实施前,各校、校外培训机构须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工作督查要点》、《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情况记录表》的内容认真进行自查,逐项抓好落实。县教育督导部门安排相应专兼职督学等组建督查组,并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督查。以“问题清单”和“回头看”为抓手,推动各校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整改问题,主动补齐短板。
3 .1责任督学日常监管。责任督学每月至少到校督导次,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面对面、点对点关注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尤其是问题的整改情况,指导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联系督导制度,对所联系培训机构进行指导、督查,从严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各项办学规范。
4 .加大举报查处力度。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受理违规办学行
为的投诉举报。相关职能科室对反映学校和培训机构违反“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办理。对于整改不及时、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办学问题,下发重点问题督办单。对不作为、慢作为等典型问题和校外培训机构重大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对舆情反映、群众举报强烈的典型问题将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深入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督导工作方案12
按照“降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继续进行县级项目督导,为了解我县项目工作落实情况,做好项目督导工作,特制定《县“降消”项目督导方案》。
一、目的
掌握全县“降消”项目实施情况,督促及指导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二、督导工作重点(详细内容见乡级、村级督导评估表)
㈠项目信息管理与登记
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落实情况
㈢健康教育落实情况
㈣乡卫生院产科建设情况
㈤绿色通道建立情况
㈥急救中心建设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三、督导方法
㈠查阅制度文件及信息资料;
㈡现场考核、观察及访谈;
㈢入户调查孕产妇;
㈣查看产房、查阅产科病历、理论考核。
四、督导范围
对每个乡镇卫生院督导4次,每次抽取1个行政村,每村入户访问2名农村孕产妇,其中1名孕妇,1名今年得到救助的产妇。
五、评分标准
县急救中心建设评估按照《湖北省孕产妇急救中心(县级)建设标准》,乡村两级评估标准(附后)
督导工作方案1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20xx年6月底之前全面取缔“地条钢”产能,根据经国务院同意,部际联席会议2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20xx年钢铁去产能实施方案》,部际联席会议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督查重点
(一)取缔“地条钢”产能的工作部署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行为的工作组织情况,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职责分工不清晰、监督问责不到位等问题。
(二)“地条钢”产能摸底排查工作落实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按要求完成全面摸底排查,是否设立打击“地条钢”举报电话,是否对举报的“地条钢”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是否按要求上报排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情况。
(三)“地条钢”处置工作进展。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已按照“四个彻底”的要求对排查发现的“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清理,即彻底拆除中(工)频炉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掉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是否存在“以停代关”的情况,是否存在假借铸造等名义逃避取缔的.行为;没有拆除到位的企业,是否已经采取断水、断电,封存设备等停产措施,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处置计划;对中频炉设备流向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地条钢”生产企业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情况。
(四)违规新增产能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存在拆除中(工)频炉后违规新上电弧炉或转炉等冶炼装备情况,是否存在将中频炉产能作为置换产能的情况。
二、督查范围
已上报存在地条钢企业的29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督查组安排
《通知》指出,督查组参加部门包括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能源局、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18个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督查要求
《通知》要求各督查组要听取督查地区情况汇报,对各地摸排出的“地条钢”企业做到全覆盖,实地查看相关企业,在督查结束前向地方反馈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通知》要求各地区务必高度重视取缔“地条钢”工作,若此次督查发现存在上报“地条钢”清单之外的“地条钢”企业、在产“地条钢”企业、违规新上电弧炉或转炉冶炼设备、组织实施严重滞后于处置计划进度等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将在全国范围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国务院。
督导工作方案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双减”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XX省“双减”工作20xx年督导方案》《XX市“双减”工作20xx年督导方案》要求,结合XX县教育督导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纳入教育工作重点内容
将“双减”作为20xx年我县教育系统年度工作重点内容,指导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落实教育政策,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教学改,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和对隐形变异培训的查处力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确保“双减”决策部署、有关要求落地见效。
二、组织督学开展常态化督导
将“双减”列为督学责任区(校)挂牌督导年度重点任务,采取校园巡查、现场听课、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组织责任督学点对点、面对面每月到校至少督导1次,确保对义务教育学校“双减”工作经常性督导全覆盖,使广大督学成为“双减”工作的高级参谋、学校教育教学的“体检医生”、广大群众的贴心朋友。教育督导办公室将对任务重、投诉多、工作落后的乡镇(街道)、学校开展实地督导、专项督导、明察暗访,掌握各乡镇(街道)、学校进展情况,
督促指导“双减”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双减”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举报受理机制
设立“双减”工作县级举报平台和举报电话,直各学校要公开举报电子邮箱和电话,专门受理群众对违规培训、办学行为的投诉举报。建立县教育信访部门归口受理举报(XXX)。县教育相关职能股室对各渠道反映学校和培训机构违反“双减”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办理,对于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实施重点督办机制。
四、建立问题预警处置机制
县教育相关职能股室要总结、研判带有普遍性、方向性、趋势性的典型问题,把握时机和时间节点,及时发布预警提示,提警学校严格遵守“双减”规定,提醒培训机构严格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学生家长防范意识和能力。适时研判“双减”要情,完善问题发现、研判处置机制,对问题线索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五、建立季度通报制度
建立“双减”情况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重点对学校作业设计、作业管理、课后服务开展、课后服务水平、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隐形变异培训的查处、“无证有照”机构重新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管理及风险防范、问题整改和举报查处等情况进行通报。
六、建立约谈问责制度
县教育督导机构密切跟踪“双减”进展情况,对举报问题多、问题整改不力、弄虚作假、工作落后的乡镇(街道)、学校,进行重点督办或者约谈。凡对通报问题整改不力、侵害学生利益问题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问责,以有效有力的问责,推动“双减”工作取得新成效。
督导工作方案15
根据党工委《关于全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为切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工作,党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全程督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现结合我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督导组人员职责分工
组长:商同顺
负责督导组全面工作,参与被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向党工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副组长:孙心芳
协助组长做好督导整体工作,主要负责审核把关被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材料,对督导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了解掌握被督导单位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工作表现,形成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报告。
成员:张国辉、李建虎
负责沟通联络督导单位,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并和时上报督导组,传达督导组提出的工作建议和要求,初审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材料,配合督导组做好其他工作。
张国辉负责沟通联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农村工作办公室、社会发展局、建设局四家被督导单位,李建虎负责沟通联络财政局、市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三家被督导单位。
二、督导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
1、集中培训学习。组织被督导单位主要领导和联络员参加安排部署工作会议,公布督导组通讯地址、公开电话等联系方式。进一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党工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督导内容,提高督导实效,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2、审阅活动方案。和时与被督导单位联系对接,掌握活动准备情况,重点对被督导单位活动方案进行审阅把关,提出意见建议。
3、听取准备情况汇报。听取被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情况,了解前期准备工作和开展活动的总体考虑。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
1、督查学习教育落实情况。采取查阅领导班子学习交流会、机关党员干部研讨交流会有关记录、学习材料等方式,对所督导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学习教育的情况进行了解和督促。被督导单位集中学习交流时间不少于3天,确保集中学习时间、内容和人员的落实,和时上报相关信息材料。
2、加强舆论引导。督促督导单位做好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注意掌握舆情动态,加强网络、手机负面信息管控。
3、开展双向约谈,广泛听取意见。联络被督导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下属单位负责人、服务对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指导各被督导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原汁原味地进行梳理汇总,报送督导组审阅。
4、个别谈话听取意见。适时进行领导班子和成员个别谈话,了解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了解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实表现、个性特点、熟悉领域等。注意防止泛泛而谈,深入不进去,听不到真实意见,反馈的问题过于笼统、画像不准,甚至没有针对班子和个人的具体意见等情况。
5、开展民主评议。个别谈话结束后,结合被督导单位情况,适时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由被督导单位收集后上报督导组。
6、认真汇总分析上报情况。和时对被督导单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简要情况报告(例如:民主评议情况汇总、主要领导谈话要点、被督导单位梳理的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等材料),并上报党工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
通报情况、谈话提醒。督导组根据收集到的领导班子和成员状况分析材料,以和民主评议、征求意见和个别谈话等情况,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5天,综合分析形成对被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情况和存在问题的通报材料和对领导干部的谈话提醒材料,报党工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向被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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