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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计划实施方案

时间:2023-12-10 06:54:4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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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计划实施方案

  日子在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制定一个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计划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星火计划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星火计划实施方案

星火计划实施方案1

  一、概述

  农业产业化科技行动是"十五"星火计划科技燎原行动之一,是推动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农产品转化增值、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十五"期间,将以农产品加工和特色产业开发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并积极配合"星火龙头企业创新行动",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依靠科技进步,加快产业的技术进步和升级,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带动农民致富,使农产品深加工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成为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并由此推动我国农业产业化的跨越式发展。

  二、必要性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已成为农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实施农业产业化科技行动,通过"公司+农户"、"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订单农业"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发展,将有助于解决农户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有助于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有助于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有助于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通过农业产业化行动的实施,扶持一批星火科技型企业,促进农业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对加速农业的产业升级和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等均具有较大意义。

  三、现有工作基础

  星火计划在农业产业化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特别是"九五"期间,科技部星火办专门颁布了《"九五"全国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区域性支柱产业建设总体方案》和《xx年国家星火龙头企业建设总体方案》,把星火技术密集区建设、星火龙头企业建设作为星火计划实施的'战略重点。目前共批准建设145个部级星火技术密集区、227个区域性支柱产业和7家部级星火龙头企业,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带动农民脱贫致富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科技部、国务院有关科技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的形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等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为实施本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目标和任务

  目标

  "十五"农业产业化科技行动的目标是:通过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全面提升星火企业的技术层次和规模,提高星火龙头企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通过"公司+农户"、"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或"订单农业"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并使农产品加工业和特色产业成为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主要任务

  1、实施300项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

  2、通过"公司+农户"、"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或"订单农业"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实现企业与农户间的紧密联结,促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

  3、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区域特色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大宗农产品技术开发、支农产品开发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团,加快我国农产品生产的集团化、国际化进程。

  4、根据我国不同区域的资源特点,培育和命名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星火名牌产品,促进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区域布局和重点产业领域

  1.区域布局

  东部地区重点发展具有高科技含量农产品加工项目,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积极发展高效农业和创汇农业。

  中西部地区要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中心任务,着重于利用科技改造传统农产品加工产业,积极发展特色产业。

  2.重点产业领域

  --粮油作物。包括玉米、大豆、水稻、小麦、油菜、马铃薯等大宗粮油作物的加工与综合利用;小米、燕麦、荞麦、青稞、食用豆等特色粮油作物的加工与综合利用。--果品蔬菜。包括苹果、柑橘、葡萄、枣、杏等水果的加工与综合开发利用;专用果品的引进、培育与产业化;特色果品贮藏保鲜;净菜加工及包装技术开发。

  --畜禽及水产品。包括畜、禽、水产优良品种的繁育与优质高效规模化养殖;肉制品、乳制品的加工与综合利用;水产品保鲜保活、安全贮运及加工利用。

  --林产品。包括林木种苗繁育、经济林果、竹类等林产品资源的加工与综合开发利用。

  --特色资源。包括中药材、蜂产品、食用菌、花卉、茶叶等特色资源的加工与综合开发利用。--支农产业。农业机械开发,高效设施农业技术与设备,新型饲料、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的开发,秸秆等农村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

  五、实施与管理

  1.指南

  根据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科技部星火计划办公室(以下简称科技部星火办)将确定每年的工作重点,制定和农业产业化科技行动指南。

  2.申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科委)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以下简称省及部委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申报工作。各省、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每次限报1-2个项目。

  凡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星火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营业绩,资产负债合理,具有创新开发能力等,鼓励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共同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须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报送《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和《星火计划农业产业化科技行动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及部委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一式十份统一报送科技部星火办。

  3.评审

  科技部星火办组织有关专家,公平、公正、公开地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须通过省及部委科技主管部门签订《星火计划项目合同书》,一式六份报送科技部星火办。

  4.管理

  合同签订后,由承担单位按合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项目按《星火计划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科技部将根据合同拨付项目经费,要求申报单位所在省及部委科技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分别按1:1和1:2的比例配套安排资金。

  项目执行中,要求承担单位在第二年3月底前向所在省及部委科技主管部门报送本年度项目执行情况。

  科技部星火办组织专家或委托省及部委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跟踪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是否继续支持的依据。5.验收

  项目完成后,由科技部星火办组织或委托省及部委科技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1个月内将有关材料一式二份经省和部委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科技部星火办。

  六、保障措施

  1、科技部每年选取50-60个重点产业化项目,并给予一定科技经费支持。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申报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将优先给予支持。

  2、农业产业化科技行动要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科技攻关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有机衔接。同时,要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和机制,以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科技行动的经费支持强度。

  3、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农业产业化项目应予以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星火计划实施方案2

  为贯彻《"十五"星火计划发展纲要》,更好地落实星火龙头企业创新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概述

  星火龙头企业创新行动是"十五"星火科技燎原行动之一。"十五"期间,重点从加速企业技术进步入手,着眼于加强星火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健全星火企业技术创新机制,提高星火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在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区域性支柱产业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扶持一批星火龙头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大,创新能力较强,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对农村重点行业的科技进步、区域性支柱产业建设以及农业产业化和乡镇企业可持续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具有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部级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支持他们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提高产品科技含量。通过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打造一批星火名牌产品,授予一批企业星火商标使用权。以此促进企业产品的转型和产业升级,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壮大企业规模和实力,实现星火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带动星火计划的深入实施,推动农村工业化进程。

  二、必要性

  大力培育和扶持星火龙头企业,是新形势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区域性支柱产业建设深入发展的客观要求。重点培育、扶持星火龙头企业,将有助于引导和激励企业自觉成为技术创新和投入的主体,推动星火企业的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星火计划管理模式的创新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星火技术密集区、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和星火产业带建设的深入。因此,星火龙头企业创新行动的实施,对推动企业的.科技进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农村经济和乡镇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振兴地方经济等,具有较大意义。

  三、现有工作基础

  星火计划自实施以来,尤其是伴随着战略重点逐步转向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区域性支柱产业建设以来,已培育、扶持了一批在星火计划实施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的龙头企业,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星火龙头企业创新行动就是在这些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择优扶持,培育出具有较大规模、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对农村重点行业科技进步、农业产业化和乡镇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科技先导型企业或企业集团。"九五"期间,科技部星火办已批准认定了七家部级星火龙头企业,提高了各地培育和发展星火龙头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了星火龙头企业建设工作的开展。"九五"所取得的成绩和积累的经验,为"十五"星火龙头企业的发展和星火龙头企业创新行动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四、目标和任务

  1.目标

  "十五"星火龙头企业创新行动的目标是: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部级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提高星火产品的科技含量,打造一批星火名牌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和完善技术创新中介机构和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提高星火龙头企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星火企业的技术水平和规模,增强星火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带动一批区域性支柱产业和农业产业化项目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有效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并以此带动农村整体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和乡镇企业可持续发展。

  2.主要任务

  (1)重点扶持100家自主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部级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

  (2)支持星火龙头企业建立独立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并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密切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提高企业员工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星火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3)鼓励发展为人才、技术、信息交流等提供有效服务的各种类型的技术创新中介机构,完善技术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

  (4)依托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带动一批以农产品加工为主体的新型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开发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高占有率的名牌产品;

  (5)通过星火龙头企业创新行动带动全国星火企业的产业升级,形成"公司+农户+基地"、"公司+农户+基地+科技"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

  此外,各地也要在星火技术密集区、区域性支柱产业和星火产业带建设中突出星火龙头企业建设,重点扶持一批省级和地县级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

  五、实施与管理

  1.申报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部级科技创新型龙头企业。

  科技创新型龙头企业的申请单位必须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部级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申报书》(见附件),经所在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一式十份统一报送科技部星火办。各省、市每次限额推荐2-3个企业。

  2.申报条件

  部级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的申报条件为:

  (1)企业曾经承担过部级星火计划项目,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经济运行情况良好

  --企业年销售收入东部地区达到1亿元以上,中部地区达到7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达到5000万元以上。

  --企业具有自主品牌的主导产品,市场开拓能力强,产品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产销率达到95%以上。

  --企业资产稳定增加,盈利水平较高,其中流动资产周转率达到1.5次以上,总资产报酬率和净资产收益率都不低于10%。

  --具有较强的承贷和偿还能力,银行信用状况良好,并能保证提供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2)重视科技投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或技术,有独立的研究和开发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引进与吸收能力,整体技术(包括技术人员状况,产品技术含量等)居同行业先进水平。

  --具有专门制定和管理产品质量、工艺标准的机构,有较强的技术依托和技术支撑体系。

  (3)已经或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经营决策机制灵活。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社会综合效益良好。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区域经济均衡发展具有较大的示范作用。

  3.评审与认定

  科技部星火办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部级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并颁发证书。

  "九五"期间批准的部级星火龙头企业,科技部星火办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合格者纳入"十五"部级星火龙头企业统一管理。

  4.检查评估

  部级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科技部星火办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对已认定的企业进行检查与考核,并以该结果作为是否继续支持的依据。

  对经过认定的星火龙头企业,如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的,必须进行重新认定。

  5.验收

  "十五"期末,科技部星火办组织专家或委托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对通过认定的龙头企业进行评估和验收。通过验收的企业,须在验收后1个月内将有关材料一式二份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科技部星火办。

  六、保障措施

  1、科技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扶持政策。

  2、科技部安排一定的经费,以项目形式扶持部级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建立独立的、高水平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技术开发中心,鼓励企业加强与大学、研究和开发机构或各类中介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以及加强培训、咨询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等。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要重点支持部级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优先支持和推荐国家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申请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等,并向金融信贷部门重点推荐申请科技开发贷款和其他资金。鼓励部级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探索通过市场直接融资的途径和方式。

  4、定期召开部级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工作交流会和座谈会,促进部级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之间以及与政府机构、金融机构、高校和研究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及同行业其它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组织专家进行专题研讨和企业诊断。

  5、加大对部级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和企业主导产品的宣传力度,根据科技部《星火产品商标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优先允许部级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申报使用星火产品商标等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