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网>职场范文>工作方案>整治方案

整治方案

时间:2025-03-02 08:26:1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华】整治方案范文合集七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整治方案范文合集七篇

整治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转变党风政风民风为目标,扎实开展殡葬秩序整治,引导广大群众更新殡葬观念,逐步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贯彻落实殡葬法规政策,大力倡导推行现代殡葬新风尚

  1.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埋葬遗体坚持节约土地的原则。在公墓内,单人墓占地不得超过4平方米,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不得超过12平方米;双人墓占地不得超过6平方米,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不得超过22平方米。在无公墓以外的散葬区域,单人墓占地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不得超过15平方米;双人墓占地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不得超过25平方米。倡导推行低标准占地修墓、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鼓励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单人墓碑不得超过2.5米高、2.3米宽,双人墓碑不得超过2.5米高、3.3米宽。

  2.控制乱埋乱葬。县城规划区内死亡遗体必须在公墓内安葬,其他区域死亡遗体应埋入荒山瘠地。禁止在耕地、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河流堤坝、水源500米以内,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以及重要建筑物、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等国家明令控制的范围内修建坟墓,禁止私自买卖土地修建坟墓和为活人立碑修墓。

  3.推行文明节俭办丧事。县城规划区内不得搭棚祭吊,应在县殡仪馆办理丧事活动;其他地方应在合适场所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大力倡导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反对奢侈浪费和封建迷信。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4.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广泛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不得在县城规划区、林区、景区等禁火、禁鞭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引进推广现代追思活动,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二)集中整治殡葬乱象,坚决刹住建造豪华墓、大墓、“活人墓”的歪风

  1.整治范围和重点。全面清理20xx年以来违规在禁止区域修建坟墓、超面积修建坟墓、为活人修建坟墓、私自买卖土地修建坟墓以及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问题。重点整治在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及铁路、国省道沿线区域违规修建坟墓,大肆占地修建豪华大墓,为活人立碑修墓,非法生产销售墓碑等突出问题。

  2.整治原则和方法。

  (1)坚持以自查自纠为主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入户深入细致做思想工作和发放整改通知书等多种方法,促使坟墓监护人积极主动整改。对能够迁移的或必须迁移的坟墓,迁入公墓或国家禁止区域以外的地方;对不需要迁移的坟墓,应当缩小面积,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实植树绿化;原则上对活人墓碑一律拆除,不能拆除的,必须把占地面积缩小到规定范围以内、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实植树绿化,达到恢复植被美化环境的效果。

  (2)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抵制整治拒不整改的、在整治期间顶风违建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3)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在城镇规划核心区域(指城镇公共场所、居民区等周围可视区域),风景名胜区出入口、景点周围可视区域,铁路、国省道沿线禁止区域修建的坟墓,原则上必须拆迁;对豪华大墓(实际占地面积比规定面积翻一番及以上的),原则上必须拆除硬化物及附属物,落实植树绿化;对非法生产、销售墓碑的,原则上一律予以取缔。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墓碑的行为,严格依法规范墓碑生产销售行政许可和监管,禁止生产销售大碑、豪华碑。

  (三)加快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秩序

  1.加快推进殡葬改革。按照积极有步骤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的原则,不断推进遗体公墓内集中安葬和集中殡仪场所内祭吊。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广更多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原则上,遗体应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城镇居民办理丧事应在集中殡仪场所内进行,不得在街道、居民区等公共场所搭棚祭吊。

  2.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步伐。科学制订全县殡葬设施建设规划,鼓励支持殡葬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县城殡葬设施,乡集镇要建设公益性公墓和殡仪服务站,有条件的村(社区)也要建设公益性墓地及集中殡仪服务场所。

  3.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机制。将殡葬管理纳入县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和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促使形成各级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要将殡葬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广泛宣传殡葬管理和土地、林业等法规政策,增强干部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将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驻村干部和村(社区),建立修建墓碑登记台账,及时劝阻、处理和报告乱埋乱葬、在县城区搭棚祭吊等违规行为;要加强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办整改落实。加强殡葬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殡葬执法工作力度。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等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建立殡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搞好协调配合。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一经核实给予奖励。

  4.提高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改善服务条件,落实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殡葬服务设施,满足不同层次服务需求,特别要照顾困难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区分基本殡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项目,严格执行和公开服务收费价格。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众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救助力度。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5月—6月)。县、乡镇分别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法规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车、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把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范围、方法及所依据的法规政策宣传到位,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各乡镇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坟墓以及生产销售墓碑的业主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并于6月10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报县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办”)。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调查清理出来的问题,由各乡镇发放整改通知书,并组织乡村干部入户指导、督促整改到位。对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铁路及国省道沿线等重点区域,由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城管局、县工商局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专班实行集中整治。

  (三)督办检查、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每周将整治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办,实行一周一通报。县专项整治办派出联合督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总结、查漏补缺,完善各种档案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县专项整治办将组成工作专班进行逐个检查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成绩不合格的单位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其他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公路局、县旅游局、县文新广局、县工商局、县信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组、整治组、建设组、信访组,由县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任宣传组组长、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整治组组长、县发改局局长任建设组组长、县信访局局长任信访组组长。各乡镇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辖区内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县民政局要履行参谋、协调、督办、服务职责,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县委宣传部要牵头抓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县发改局要牵头做好殡葬设施建设工作;县公安局要加强治安保障,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的各种不法行为;县财政局要加大对殡葬改革和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维护社会稳定。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法规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矛盾比较突出,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既要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又要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搞好正面引导。要认真宣传有关法规政策,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二是坚持依法依规。要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办事,不得强迫命令,甚至违规实行行政强制。三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将整治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一同安排部署,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将信访人稳定在当地、矛盾解决在当地。

  (四)严肃工作纪律。全县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23号)和有关法规政策,积极支持整治工作,带头遵纪守法。对抵制整治不积极整改的,煽动甚至参与上访闹事的以及不积极做好工作导致亲属出现上述情况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整治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健全完善长效运转机制,深入推进清理村庄垃圾、路域环境、庭院卫生“三清理”活动,打好治理农村存量垃圾攻坚战,整体改善镇村环境卫生面貌,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今年完成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专业化市场运作,实现工作常态化,经研究,决定开展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意见》,全面清理历史遗留及新近形成的农村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脏、乱、差”现象,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6月底完成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实现工作常态化。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5月10日)。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镇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和部署治理工作。期间,组织镇村干部到县内明集、好生及外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足干劲,营造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各管理区、村对照辖区范围内干线公路、村庄内外、河塘沟渠及庭院周边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准确掌握工作量,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6月20日)。各管理区、村根据实际,制定详实的工作台账,任务分解,层层推进,全面完成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在工作开展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周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对各管理区、村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三)验收完善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领导小组组织对各管理区、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按照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建立集中治理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纳入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各管理区都必须集中打造出一条亮点观摩线路,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持续卫生整洁、干净有序,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常态化。

  三、整治内容

  (一)彻底整治农村“三大堆”。一是柴草堆的治理。对于柴草堆存放量小、户数少的村,一律由农户自行清理搬运到自家庭院内,整齐存放;对于存放量大、户数多的村,要统一规范柴堆草垛存放场所,做到合理划分区域,调整腾出土地。柴草存放场所要固定,相对封闭。除必要的进出口外,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绿化或院墙遮挡,并落实好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同时,本着方便群众,存取便捷的原则设立,控制数量,尽量少设,相对集中。二是集中治理人禽畜粪便乱堆乱放。清除露天粪坑和简易厕所,采取即时填埋、堆肥产沼等方式妥善处理人禽畜粪便。坚决杜绝村内和主要干道两侧晾晒各类粪便现象,由村统一指定到远离村民居住地的地方晾晒,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出现泄漏、外溢等污染村内环境的现象。三是合理处置以建筑垃圾为主的.杂物堆。对砖、石、土及其他杂物混合的垃圾堆,要采取分拣利用、建筑填埋和就地掩埋等方式消纳处置。

  (二)全面清理城乡存量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原则,拉网式清理村庄内外、河塘沟渠、桥梁涵洞以及房前屋后的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无整治盲区(盲点),杜绝垃圾“搬家”“转移”现象。各村要继续实施村干部包片、党员包街巷措施,清理后的区域,要采取配套设施、硬化绿化、专人盯防等有效措施,防止反弹。

  (三)重点整治路域卫生环境。重点抓好国省县乡道沿线、各村出入口及沿街环境卫生整治,清理道路、街道两侧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可视范围内无白色污染。

  (四)实现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集中整治中,收集的生活垃圾要纳入县、镇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经镇中转站直运或转运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厂集中无害化处理。

  四、责任分工

  (一)村庄积存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通过实地查看,摸排各村垃圾点,制定详实的治理时间表,采取垃圾点销号的方式,彻底治理清除村内生活垃圾。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城管队、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二)村内杂物三大堆、门前菜地等治理工作。以“卫生家庭”和“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为载体,发挥村妇女半边天作用,积极推行以包房前屋后卫生、包清理农村“三大堆”、包生活垃圾定点投放为主要内容的环卫三包责任制,与农户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户、落实到人,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增强群众参与卫生整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妇联、团委、城管队、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三)治堵治乱工作。对村内线、杆进行整治,做到一杆多用,资源共享,美观大方,改变农村线杆林立、线路杂乱的面貌。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乱搭乱建、废弃旧房、残墙断壁及临街敞露厕圈等,做到道路整洁畅通。此项工作由贾向军同志任组长,村建办、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四)加油站公厕整治改造工作。按照《市加油站公厕整治改造标准》实施,严把工程质量、整治标准,坚决整治不达标公厕,确保6月10日前全面完成该项工作。此项工作由朱斌同志任组长,环保所、安监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五)村庄绿化工作。以村旁、宅旁、路旁、田旁、水旁为重点,开展街道、宅院、空闲地、田间、河流、池塘绿化,大力发展边角经济。在村内主要街道因地制宜地栽植适宜花草树木。此项工作由朱斌同志任组长,林业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六)美化工作。全面清除村内墙壁、电线杆、门面等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的广告、标语,保持建筑物立面整洁干净。对村内墙面进行统一粉刷(白墙灰角线),绘制各类文明健康、图文并茂的文化墙,体现村庄文化底蕴。规范公开栏、宣传栏和报刊栏的制作和管理,及时更换内容。不断提高村内主要街道和重要路口的路灯亮化率和亮灯率,方便群众出行。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文化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这次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各村要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措施,抓牢做实。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措施和时限,分阶段组织实施。明确各管理区、村书记和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包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按照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逐村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有组织、有行动、有实效。

  (二)加大资金保障。要结合工作实际,多方争取集中整治专项资金,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一方面,在争取上级专项帮扶资金的同时,加快发展边角经济,实现增收、美化双推进。纳入20xx年度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的15个试点村,要全面做好试点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投入,率先做好环境整治工作。另一方面各村结合全面打造党建示范街和巾帼建功示范街活动,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妇女同志志愿服务作用。引导和发动镇村企业、能人富户、广大群众投资投劳,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中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解决薄弱点,把钱花在刀刃上,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坚决杜绝为整治而整治的消极应付思想。

  (三)营造良好氛围。镇宣传办公室要积极协调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治活动。同时要结合农村环卫“三包责任制”和“卫生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讲卫生、讲清洁、讲文明,自觉摒弃不良习俗和不文明行为,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关心动手、户户参与争创的浓厚氛围,确保“百日会战”取得实效,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现常态化。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成立督查组,加强对各管理区、村的督导检查,每周由镇主要领导带队,实行一周一观摩,一周一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也深入镇村一线,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改进措施,指导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各管理区、村的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情况,要实行日统计、周通报、月汇总制度,及时上报镇一体化办公室。对各村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纳入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整治方案 篇3

  非法办班,违规办学扰乱了正常的教育秩序,损害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推动骊山中心校落实严查违规违法办学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临潼区成教办关于认真贯彻《严查违法办学工作专项整治》通知的要求,结合骊山中心校实际情况,在中心校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2.对辖区内的办班办学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

  教育教学质量。日前,教育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了统一部署。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为民办教育提供一个规范、和谐、有序的办学环境。

  1.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各校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2.严禁违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3.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和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各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

  4.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加快构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1、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要把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来抓,要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加强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大力推广先进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

  2、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 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要重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

  3、着力整治违规违法办学机构,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整治未经审批无证举办的'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对中心校范围内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彻查,从办园资格、办园条件、管理工作、从业人员、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类教育机构的举办资格要进行一次“回头看”;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教育机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合格,坚决吊销登记注册证和办学许可证;对已符合办学条件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落实临潼区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专题会议精神,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确保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名单如下:

  组 长:明更文

  副组长:唐西安

  成 员:焦 英乔润文 黄 宁贺麦青李 青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辖区内各小学要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政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学校将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升学率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学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暴光,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

  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骊山中心小学 20xx年7月11日

整治方案 篇4

  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教育时间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荥委群组发〔20xx〕1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解决我乡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时间

  范围:全体乡干部

  时间:从6月起至7月30日止

  二、重点问题整治

  (一)整治文山会海问题

  一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少开会。能通过其它方式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开会;除专题会议外,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二是缩减会议规模,开小会。尽量少开大会,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尽量减少参会人数。三是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召开会议要求主题明确、准备充分,议程具体、规范,领导讲话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言简意赅。四是切实改进会风,讲实话。力戒空话、套话,彻底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

  (二)整治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听取群众意见不够的问题

  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主动积极深入基层杜绝有车才下乡,无车不下乡;天晴才下乡,下雨不下乡;近处才下乡,远了不下乡的现象。主动了解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切实纠正对待群众来访和办事态度冷漠、推诿扯皮、办事拖拉行为。对于主动来访的群众要做到言行举止文明礼貌,服务接待热情周到,提高办事效率。

  (三)整治自减压力、缺乏上进意识的问题

  加强干部职工的理论及工作相关专业知识学习,增强工作积极性。强化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行为。坚决纠正工作拈轻怕重,遇事瞻前顾后,碰到困难绕道走,对矛盾和问题上交下推,不愿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现象;坚决纠正工作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对容易出政绩的工作抓得紧抓得多,对事关基础、事关长远的工作力度不大,甚至搞"面子工程"等倾向;坚决纠正工作不力,执行力差,一团和气,当好好先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党和人民事业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四)整治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间交流沟通不够的问题

  建立并坚持干部职工谈心制度。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会,关心职工群众工作生活,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干部职工的批评虚心接受,及时纠正和整改。加强班子成员间沟通和谈心工作,交流思想,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支持,多做补台工作。

  (五)整治节俭意识不强的问题(责任人:陈德平)

  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强化节俭意识的宣传,将节俭纳入干部职工的日常考核之中。

  三、有关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事关党风政风,是加强党的执政根基、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必须要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四风"存在的危害,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新形势下做基层工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严格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加大对典型违纪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强领导,细化责任。专项整治工作分解给责任领导,由各责任领导牵头负责,对照要求逐一开展自查整改,明确整治重点,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针对找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摸清真实情况,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整改落实,切实清除存在的"四风"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紧紧围绕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对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要及时予以弥补,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坚持优化制度设计与严格制度执行相结合,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问题查处,形成刚性约束,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

整治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完善安全技术及管理措施,建立预防粉尘爆炸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有效防范生产经营单位粉尘爆炸事故发生。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要掌握本企业内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作业场所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及隐患排查情况,建立相应台帐资料和数据库,认真履行监管责任。

  二、重点行业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1、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机械加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竹木加工等生产经营单位。

  2、常见粉尘爆炸作业场所和设备:包括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抛光机、输送机、筛选机等会生产粉尘的设备。

  3、常见爆炸粉尘:镁、铝等爆炸性粉尘;炭黑、焦炭、煤、铁、锌等可燃性导电粉尘;聚乙烯、酚醛树酯、小麦、玉米、砂糖、米糠、竹木、硫磺等可燃性非导电粉尘。

  (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配齐、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否落实。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工作流程、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

  3、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是否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了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5、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在建筑布局、结构上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6、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了本单位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8、危险物料是否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并按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是否装设吸尘罩;风管中是否有粉尘沉降;是否增加废料的湿度,以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悬浮量。

  9、是否对能自燃的粉尘采取冷却措施,并对其湿度进行连续监测;是否对与粉尘直接的设备或装置落实相应措施,使其表面温度低于相应粉尘最低着火温度。

  10、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减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11、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除尘措施;是否制定了维护管理制度;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12、粉尘防爆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防止电弧和电火花点火及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静电引燃等的安全措施。

  13、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和受限空间进行动火等危险作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14、是否经常对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扫,清扫方法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5、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编制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配备了适合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的灭火器材,是否组织了应急演练。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镇统一部署,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镇政府督查、县安委办抽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5月 10日,由镇政府根据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研究制定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5月 11日至 5月 20日)。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行业安全标准和上级通知要求,组织技术

  专业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做到应查必查,查必彻底,彻底排查隐患,不留死角。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5月 21日至 6月 31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粉尘爆炸事故隐患,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确保“五落实”,认真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督查阶段(7月 1日至 7月 31日)。镇政府按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重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镇政府跟踪督办,确保排查一处,治理一处,安全一处。县安委办将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深入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把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监管的重点之一,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管,狠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要通过专项整治,落实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主体责任,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xx)》等有关标准规定,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要把工作具体落实到各重点车间、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要害部位和关键岗位,使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

  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制定安全检查表,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要组织专家深入排查工艺系统、设备设施、除尘系统、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要不断提高科技兴安水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坚决杜绝粉尘爆燃事故再次发生。

  (三)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企业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涉及粉尘爆炸作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对镁、铝等爆炸性粉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各企业请于 7月25日前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情况表报工办。

整治方案 篇6

  近期,省内各地相继发生多起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我市消防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为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经信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委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消防委关于做好火灾事故隐患排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成立以主任任组长,总工程师项中新任副组长,各科室、国资中心负责人任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

  三、整治时间

  20xx年5月25日至9月25日

  四、整治内容(人员密集型企业)

  1、企业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

  2、企业经营部分与住宿部分是否单独设置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4、生产期间是否将疏散通道、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

  5、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完整好用;

  6、是否存在应设置自动消防设施而未设置,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

  7、厂房建设是否采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8、房内违规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是否落实了防火巡查制度;

  10、是否制定应急疏散灭火预赛,并经常组织开展熟悉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要迅速成立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委的.火灾形势进行一次深入研判,并立即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方案,始终坚持查严、查实、查细的工作要求,决不允许出现任何盲点和盲区。

  (二)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制订具体的排查方案,确定具体排查对象,安排专人全程参与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集中精力督促整改;对整治不合格、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投入使用;对门窗设备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以及违法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的,坚决予以拆除;对违章用火用电的,坚决重处重罚,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

  (三)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通过设立宣传栏、LED电子屏、宣传横幅、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典型火灾安全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常识。

  (四)各单位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帐,做好日常工作痕迹、检查记录的收集整理,要及时将排查方案、排查专班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4月25日报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

整治方案 篇7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了保证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和谐、安全,减少外界的干扰,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抵制手机(含MP3、MP4等通讯娱乐设备,下同)给学生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田梧一中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禁止学生携带通讯娱乐设备进校园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 z

  副组长 z (负责七年级)

  z(负责八年级)

  z(负责九年级)

  成员

  zz、七年级班主任

  zz、八年级班主任

  zz、九年级班主任

  二、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自20xx年10月11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讨论准备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9日)

  在征求各班主任和部分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校行政会议讨论和制定《田梧一中学生使用手机管理规定》(试行稿)。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6日)

  通过全体教师会议、国旗下讲话、广播站、学校网站等途径,开展宣传活动,统一思想认识。

  1、向全体学生发出《文明校园拒绝手机的倡议书》;

  2、各班开展一次手机整治主题班团队会,对学生携带手机给个人、班级乃至全校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对身心健康的损害进行深入分析,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3、学生工作处通过关于“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告家长书的形式,向家长及学生宣传带手机进校园的危害性,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学校于10月22日前与相关学生及家长签订《田梧一中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承诺书》。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27日至11月30日)

  1、各检查小组对学生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的,一经发现,立即收缴,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2、各科任教师如果发现有学生在教室里违规使用手机或者给手机等设备充电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3、安保处的老师要加强校园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第四阶段:检查督促、巩固成果阶段(12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

  在各班级自主清查的基础上,学生工作处不定期组织处室人员、学生干部组成巡查小组对各班进行突击检查。本次活动结束后,学生工作处将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对不听劝阻、无视学校规定,坚持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坚决给予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违反校纪处理。

  田梧一中学生工作处

【整治方案】相关文章:

整治方案范文11-14

整治方案范文最新09-18

人居环境整治方案12-08

整治方案范文[精]12-06

专项整治方案范文09-29

消防整治方案范文11-18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06-19

土地整治工作方案07-24

校园欺凌整治方案范文11-15

(经典)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