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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时间:2022-10-05 01:58:3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推荐】整治方案范文集锦5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整治方案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推荐】整治方案范文集锦5篇

整治方案 篇1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临,为全面做好“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社会氛围和消费环境,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保障节日期间消费安全

  20xx年“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需求旺盛、人员流动量大,是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易发的敏感时段,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把“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根据“双节”期间食品销售特点,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细化工作责任,督促监管人员深入开展食品销售执法工作,及时消除食品销售安全隐患,全力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销售安全整治

  各县(市、区)要立足本地实际,结合对节日旺销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的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要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食品经营宣传以及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强化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各项义务,及时检查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督促有自检能力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企业适时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

  (二)加强对食品主体经营行为规范。要对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及各类食品销售门店开展执法检查,认真检查食品销售主体经营条,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及时进行查处。要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严肃查处取缔无证食品销售。

  继续加强对食品小摊点的备案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对辖区食品小摊点检查、规范。对违反《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依法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三)加强重点环节专项执法。各县(市、区)要突出“双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重点食品品种包括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乳制品、糖果、饮料、休闲食品和蔬菜水果等;重点区域包括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单位包括超市、食品批发企业、食品专卖店、网络销售单位、城乡结合部等。要及时排查食品销售安全隐患并第一时间下达限期整改书,防止危害后果发生。

  各县(市、区)要全面加强食品小摊点检查,按照《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备案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营条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建立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

  三、强化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职责对“双节”旺销重点食品品种开展抽样检验,对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对检验不合格食品,依法依规定公布抽检结果,并做好下架、退市、召回和后处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销售“五无”、过期变质食品以及涂改食品生产日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食品的,要严厉打击,按法定上限予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按照《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教,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各县(市、区)食药监部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材料和艺汇演等多种渠道,深入社区、乡村、旅游景区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信息,不断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引导公众正确消费、科学消费。要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倡导守法诚信经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要充分组织动员多方面社会力量参与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职守,做好食品应急处置

  (一)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两节”期间网络、报纸等媒体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重大、突发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

  (二)落实节日职守制度。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双节”整治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报告处置工作机制,保障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食品突发事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加强安全督导检查。“双节”期间,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关领导要深入执法一线、深入食品企业,对“双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把握食品监管动态,确保各项整治措施有效落实。市局适时组织人员对“双节”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请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于1月日,2月16日前经领导签字后传真报市食药监局。遇重大、突发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及时上报。

整治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四大整治”任务,为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和打造国际精品旅游景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管委会决定,自即日起在景区和汤口地区开展“百日秩序大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黄山风景区“百日秩序大整治”活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加强与游客利益密切相关的旅游接待、客运交通、工商摊点、换乘点的管理和旅游干线、交通干线两旁、重点景区景点周围村庄的整治,树立景区良好对外形象,创造更加优美和谐的旅游环境,实现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秩序和让游客满意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是针对汤口地区旅游交通干线两旁车辆乱停乱放和拉客、追客、宰客及提篮兜售、流动叫卖现象开展秩序整顿。

  二是针对景区内停车场管理和换乘点、工商摊点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尤其是慈光阁、云谷寺等游客集散中心存在的违章停车、建筑材料堆放无序、占用有效路面等开展环境整治。

  三是针对景区内出租车违规运营、营运车辆超载、占道行驶,“黑头车(含军警车辆)营运游客等肆意扰乱正常客运秩序的行为,开展客运秩序整顿。

  三、整治方法

  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汤口地区开展“百日秩序大整治”活动。各有关单位结合具体整治活动的特点,制定专门的活动实施方案,采取针对性强、时效性好的措施。整治活动要敢于触及深层次矛盾与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交通秩序百日专项大整治

  1、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对汤口地区、高速公路匝道两侧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黄山大门以上垃圾占道,营运车辆违规停放上下客,机动车追客,车辆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违法行驶,货运车辆抛洒遗漏物品等现象的整治,努力达到“车辆停放有序、交通违章减少、道路安全畅通、追客明显收敛、镇容镇貌整洁、领导群众满意”的目标。

  2、整治措施

  (1)黄山大门至寨西、汤口东岭路段为严管路,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乱掉头、随意上下客。

  (2)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发布整顿通告,告之整治的内容和规定,营造声势;组织人员挨家挨户上门宣传,教育群众自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配合整治行动,自觉维护黄山旅游形象。

  (3)把百日整顿活动与奥运攻坚战紧密结合,通过日常管理与集中整顿相结合、交通整顿与社会宣传齐头并进的方式,强化巡逻密度,重点打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遏制重大交通事故。

  (4)加强早、中、晚三个交通高峰期的监控,安排专人在黄山大门、高速公路进出口等重要路口的指挥疏导。

  (5)协助汤口镇政府召开道路两侧宾旅馆负责人和承包主会议,要求大家积极配合,妥善安排好住店车辆的停放。

  (6)着装整齐,文明值勤,热情服务,严禁“乱罚款、乱扣车、乱扣证照”等违法违纪现象,做到依法行政、严格管理、有情帮助。

  3、责任单位 黄山风景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责任人:。

  (二)客运秩序百日专项大整治

  1、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百日交通秩序大整顿,进一步促进关于交通公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各运输企业及个体规范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营运,确保公路畅通,使景区及汤口地区有一个良好的旅游交通秩序。

  2、整治措施

  (1)加强公路管理,严禁公路两旁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尤其对景区内公路两旁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理,保障公路畅通。

  (2)对景区内和汤口的客运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始终保持对“黑头车”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对一些军警牌照车辆拉客从严进行管理,规范景区内及汤口营运车辆的经营行为。

  (3)加强集散中心等现场管理,所有的'营运班线车都要“车进站、人归点”。加强源头监管,确保营运车辆遵章守规。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汤口地区营运秩序良好。

  (4)参加大门卡点24小时值班,确保大门内营运秩序良好,维护好南门站点秩序。

  (5)维护好汤口东岭秩序,负责督促运输公司及时将滞留旅客送至集散中心,并做好解释工作。

  (6)会同交巡警部门对汤口部分社会车辆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严禁社会车辆从事非法营运。

  3、责任单位 黄山风景区交通局,责任人:。

  (三)工商秩序百日专项大整治

  1、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对“摊外摊、店外店”、流动叫卖、尾随兜售等不文明现象的治理整顿,确保经营者各项自律制度落实到位,保障景区及汤口市场消费安全,维护游客权益,杜绝游客投诉。

  2、整治措施

  (1)加强对企业年检、登记事项的督查。

  (2)加强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3)开展奥运特许标志等户外虚假广告市场专项检查。

  (4)会同相关部门在汤口地区及景区内开展对尾随兜售、提篮小卖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

  (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销售野生保护动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6)加强工商摊点环境整治,改变工商棚周边环境杂乱无章的状况;对工商棚及经营服务点的工号牌和服装进行统一,并督促各单位做好承包经营点的工号牌和着装问题。

  3、责任单位 黄山风景区工商局,责任人:。

  四、整治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管委会成立“百日秩序大整治工作领导组”,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景区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和汤口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各成员单位对“百日秩序大整治”活动

  要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责任。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通过严明的纪律来保证整治工作开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方案 篇3

  各科室、执法大队、环卫处:

  根据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要求,结合城管局职能和任务制定城管系统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20xx年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整治范围(一)、(二)。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环境整治百日会战领导组(见海城〔20xx〕71号文件)。

  四、整治重点、标准和责任

  (一)市容市貌

  1.整治社会摊点和店外经营。校园周边早、中、晚秩序井然,50米内无设置摊点。取缔夜市未经许可的大排档、烧烤。各类市场入口处无未经许可占道经营的摊点,取缔通海市场西通道及其它后街里巷的测字算命。所有固定摊位须在划定范围内经营,不得超出经营品种,不得私拉乱接,垃圾收集桶(箱)须自备到位,周围环境卫生良好。主城区水果、修理摊点按要求使用统一提供的柜、箱、遮阳篷。全面清理超出店门窗经营和展示商品的行为,清理窗花广告、落地灯箱和店面k牌。

  责任人: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2. 整治户外广告。加大对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设置户外广告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县城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及局户外广告整治方案(海城〔20xx〕69号)要求整治到位。新设或更新的门头招牌必须经过审批,并按许可要求设置。对霓虹灯等亮化设施逐一检查,残缺破损的责令修复,逾时不修复的予以拆除。未经许可的商业条幅一律拆除。加大对嘉洁保洁公司的考核力度,彻底清除城市牛皮癣。各区域中队按标准创建户外广告精品街1个。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3. 整治六小行业。会同相关部门和两镇对室外洗车场、摩托修理部、铝合金加工点和小餐饮店占道经营、污染环境进行整治,限其室内经营,不具备经营条件的责令停业。落实废品收购集中经营场地,有证的限其入市经营,无证的坚决取缔。

  责任人: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4.整治施工场地。所有施工场地须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围档,围档下方不得有影响市容的碎石和建筑垃圾,设置的广告须符合《县城区围墙广告设置规范》,内容及色彩新颖大方、格调高雅,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运输车辆不得在临街面设立有碍市容的进出口,施工场地须设置冲洗场(池)、硬质路面。严肃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占道行为。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执法中队负责人

  5.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加大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商家、个体业主的指导、检查、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履约率。依法查处不履行责任、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会战期间各中队查处市容环卫案件不少于45件。大力推进有偿代包工作,原则上大型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单位都应实行代包。积极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街创建活动,对海城〔20xx〕140号文件中有关路段分类和检查验收细则进行调整完善,人民路、中坝路、曙光中路、宁海路须基本达到省级示范路标准。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执法中队、环卫处负责人

  (二)环境卫生

  1.严格执行《**县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试行)》,城区主要道路每天巡回清扫保洁不少于16小时,清扫时无死角、垃圾无漏收、下水管窨井盖无阻塞、地面无污迹,街巷交界处清扫保洁应各延伸15米。边沟、下水口、树穴等应清洁,无积尘,无积水。主干道每周用水冲洗不少于三次,摄氏30度以上时每天不少于1次,做到路见本色。垃圾收集容器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道路两侧无垃圾包、无裸露垃圾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无积压。运输垃圾应密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2.施工场地和城区内行驶的各类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严肃查处无证清运、私拉乱运、乱抛乱倒和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滴洒撒漏污染道路的行为。对装饰装修的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做到夜间收集运输,白天不得有堆放室外的现象。

  责任人:环卫中队负责人

  3.河道保洁有专人负责,保洁到位,不得有漂浮物,无恶臭、异味。河坡无倾倒生活垃圾,无建筑废弃物及其他杂物乱堆乱放,无侵占绿化用地,无违章种植。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4.城市公共厕所每天保洁不少于2次,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地面光洁无积水,公厕外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放置整齐,四周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定期清除、冲洗坑、池的粪便、尿垢。收集运输粪便要及时,容器密封,不得滴漏外溢,适时喷洒药物防治蛆、蝇。主城区统一制作安装导厕牌。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三)违法建设

  对违法建筑全面排查摸底,新建的()严格按执法要求查处到位,已形成并确定拆除的.按计划集中拆除到位。街路两侧影响市容和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全部拆除,并及时清理拆除现场。

  责任人: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四)交通秩序

  1.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坚决查处城区各类机动车违章乱停、影响行人通行和损坏路牙、人行道板的行为,启动并实施主城区公共

  场地及道路两侧停车收费工作。会同交警部门取缔资丰市场转盘、204国道、西楹桥等地停车点。协同公安、建设部门增设停车泊位,设立停车标记。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2.各类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做到车型分类,车头朝外,路牙下不得停放非机动车辆。规范人力三轮车的停车位置,距桥头50米内不得有车辆停放,禁止人力三轮车设置不规范有碍市容的车篷和商业广告。继续加大无证人力三轮车和电瓶货运三轮车闯禁区的查处力度,发现停放和行驶的货运电瓶三轮车坚决予以查处。

  责任人: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五、组织实施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6月1日-6月10日)

  根据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的总体部署,6月10日前对全局人员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县局相关文件。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整治内容和责任层层分解,科学合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

  2.第二阶段:保质保量 ,强势推进(6月11日-8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以及各专项方案制定的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间认真组织实施。

  3.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长效管理(8月21日-8月30日)

  局领导组将根据会战实施方案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的转入长效管理,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体同志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是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的需要,是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提升城管队伍形象的需要。要做到“十个必须”,同心同德,自我加压,不怕疲劳、甘于奉献,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严明纪律,严格考核。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只争朝夕,按序时进度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会战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相互推诿、敷衍了事,更不得阳奉阴违、袖手旁观。全体同志要服从分工、听从指挥、严守纪律,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督察考核科要加大考核频率,增强考核的及时性、全面性和严肃性。

  3.重拳出击,攻坚克难。

  要充分利用百日会战契机,将平时执法工作的难点、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作为整治的重点,加强协调沟通,动用一切力量,形成合力,攻坚克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题、顽症。

  4.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工作中要注重开拓创新,讲究方式方法,依法行政。执法过程要规范程序,文明执法,严禁野蛮粗暴执法,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相对人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各项任务安全顺利完成。

整治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xx团防火关于开展xx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连在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xx年x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统一思想认识。

  根据团消防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保证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连队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二、 专项整治的范围:

  1、 连队营区柴草堆放情况。

  2、 连队住房的安全用电情况。

  3、 连队炼油工房线路的是否符合标准,凉花棚是否存在隐患。

  4、 仓库农药存放是否符合标准,房屋是否安全。

  5、 各家各户煤气存放是否符合标准,院内是否作了防火措施。

  三、 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

  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连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2、 自查整改,以小区为单位,进行片区自查,发现隐患,由各区区长负责整改工作,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计划宰月完成此项工作。

  3、 集中整改阶段,对存在隐患拖延不整改的住户, 连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派人工进行整改,费用由整改,人人自理,决不姑息迁就,通过专项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连队职工生产财产安全,时间8月30 日前完成。

  4、 督促验收阶段,在连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连队将对其进行验收,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团安办。

  四、 专项整治要达到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连队营区火灾隐患得到有效的'遏制,职工群众的安全感到明显增强,连队公共设施,安全无误,各种不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为连队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整治方案 篇5

  为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环保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倾倒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杜绝危险废物突发环境安全事件发生。

  二、工作任务

  1、开展厂内自查。各企业自行组织厂内检查,主要检查厂内卫生死角,有无危险废物露天堆放、混入生活垃圾等现象;检查台帐记录,各项管理制度;检查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标识是否规范设置,是否落实“防雨、防渗、防散失”措施、核对危险废物贮存数量。

  2、开展危险废物动态管理。各企业进行危险废物网上动态申报登记,并按要求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形成我县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动态数据库,实现危险废物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3、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依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结合危废管理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检查各企业规范化整治工作验收及整改落实情况。并在全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正确反映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危险废物倒买倒卖、非法倾倒、污染物偷排等违法行为。对分批次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要按多个违法行为,依法分别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4、加快危废处置能力建设。自20xx年5月我县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朗地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后,全县危险废物处于无处处置的状态,给我县危险废物管理带来了困难。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自身需要,必须加速处置能力建设,我局将督促和指导朗地二期工程的建设,确保该公司年底投入运行。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危废申报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处置情况等事项;确保危险废物合法利用或处置,杜绝非法流失。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至少应保存10年。各单位要按时向我局申报危废产生、处置和贮存情况,根据省厅要求于每月5日前在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系统中申报上月危废数据,并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5日前向我局报送危废季报表(附件1),报表要加盖公章。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我局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至少应当保存五年以上。当内容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

  2、建立危废规范化管理档案。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危险废物岗位人员责任制度,并将制度张贴于厂区显著位置、相应岗位和车间。危废产生单位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并到我局备案。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目录制定档案资料装订成册,并设专人保管。

  3、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贮存场所。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贮存设施地面须作硬化防腐处理,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贮存场所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的特性分类进行,各类化工原料包装袋(桶)应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各类副产品应取得相应的质量标准方能出售,危废在厂内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我局批准。

  4、加强职工培训杜绝乱堆乱放现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对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送、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方法和操作规程。培训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并要建立培训档案,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教材(结合本单位实际自编)、讲课记录、影像资料等。

  5、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环保部门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能转移,并在转移后三日内将转移联单报送我局。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各单位应妥善保管转移联单,联单保存期限最少为五年。

  四、工作安排

  1、自查阶段(20xx年8月)各企业对固废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确保不遗留一个隐患。

  2、整治第一阶段(20xx年9月)县环保局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不规范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各企业落实整改,确保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3、迎查阶段(20xx年10月~11月)。迎接省、市环保部门的督查、抽查,各企业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台帐迎接省厅检查。

  4、整治第二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根据省厅和市局检查要求进行第二阶段整治,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5、总结阶段(20xx年3月)。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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