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合集)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54)和汪清县教育局有关“营养餐工程”的文件精神,为增强我校学生的体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为切实做好我校的营养餐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餐工程”,为我校学生长期食用营养良好的午餐,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学生457名,教职工81名,教学班22个。根据学籍管理系统随时可以建立营养餐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三、营养餐供餐模式
(一)供餐方式。营养餐原料由教育局指定的供应商统一配送,学校在专用储藏加工室进行加工,按照规定时间由指定人员发送至班级,由班主任组织统一用餐,确实保证用餐质量,
(二)供餐时间及地点。学生营养餐将在每天上午第三节课前十分钟配发至班级,由班主任组织分发给每一名学生,杜绝学生食用过程中的浪费,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供餐内容。由营养专家进行合理配餐,保证学生每天一袋牛奶,搭配各种糕点、火腿、鸡蛋、水果等。每周食谱由教育局结合学校实际确定。
四、严格规范管理
营养餐资金管理实行日清、月结制度。结算方式按政府采购办价格,学校接到教育局校办的'通知,按照统一时间结算。营养餐资金只能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食品,不得直接发给学生个人或家长,任何人不得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由学校财会人员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定期公布经费账目、营养食谱、用餐学生名单、食品数量和价格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安全管理
1、要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实行食品安全分区划片管理。制定我校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做好相关处置、报告、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学生食品安全。
2、饮食过程前由班主任老师监督学生洗手、消毒。
3、分发食品人员要全程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佩戴一次性手套、帽子和工作服。
六、宣传教育
学校将召开家长会并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向学校管理人员、师生、家长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提高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全面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地宣传这项惠民政策。
七、营养监测
结合每年一次的学生体检进行营养状况监测和分析,为营养改善工作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实施方案 篇2
京包高速公路是市政府迎奥运重点工程。京包高速公路途经城南街道辖区南郝庄、北郝庄、邓庄三个行政村。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切实做好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城南街道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城南街道成立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城建科、财政科、经济管理科、监察科、宣教中心、信访办、社保所、司法所、派出所、各村村委会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北郝庄村村委会,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由各主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工作人员组成十个征地拆迁工作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中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村工作队队长是各村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承办人。
二、政策依据
1.《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2.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昌平新城东区成本测算和京包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京昌政会[20xx]24号)文件;
3.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昌平新城建设拆迁安置问题专题会议纪要》(京昌政会[20xx]50号)文件;
4.《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令第4号);
5.《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绿化局市国土局关于遏制本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树木苗木行为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20号)文件;
6.《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
三、工作安排
征地拆迁工作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7月5日至8月31日)的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7月20日前,成立征地拆迁组织机构,完成相关政策的查找和咨询工作,完成树木、苗木的清登、界定工作。
2.7月23日前,召开城南街道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动员会。
3.7月24日前,进行宣传发动、业务培训工作;发布树木、苗木采伐、移植通告;进行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入户工作,核实情况、征求意见。
4.7月31日前,根据评估结果,完成林木的补偿工作;完成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补偿工作;落实线内被拆迁人的住房安置工作,以确保8月31日前完成各项拆迁工作。
5.8月10日前,完成抢栽抢种树木、苗木清理工作。
6.8月15日前,完成三个村区域范围内树木、苗木的清除工作;完成线内住宅拆迁补偿工作。
7.8月31日前,完成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拆迁工作;完成线内住宅的拆迁工作。
四、资金管理
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做到手续齐全、台帐清楚、资料完整,不得克扣、拖欠和挪作他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要进行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综合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力度,落实征地拆迁工作周例会制度和进度日报告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认真做好与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与首发公司的定期协调机制,努力实现与区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之间的无缝衔接。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要深入基层指导和服务,全力配合三个村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三个村的包村工作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订详细的工作预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按计划推进。
二是要周密安排部署,确保辖区和谐稳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进行认真细致的工作,抓好每一个环节,避免出现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而急于求成、简单从事的情况,要真正做到时间、进度、质量有机统一。要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信访接待工作,从严从快处理阻碍、损害征地拆迁工作的'违法乱纪行为。对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协调、及时解决,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激化矛盾、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针对影响辖区稳定和工作进度的苗头性问题,要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协调、早解决,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三是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氛围。要坚持把宣传动员工作摆在征地拆迁工作的首要位置,制定京包高速公路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咨询点、召开会议、入户工作等多种方式,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正面宣传,广泛宣传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征地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教育和引导沿线群众以主人翁的态度理解、支持、关心工程建设,为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和施工建设营造良好的
实施方案 篇3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做好20xx年度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组织好我镇20xx年度农村规费征收工作,经研究决定,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农民自主、自强、勤勉、互助、奉献精神,引导农民积极支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规范村级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确保将所筹集的资金用于农民直接受益的项目,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二、征收项目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20xx年度农民承担费用及生产经营服务性费用有:
1、“一事一议”筹资,标准为20元/人,可以按人负担,也可以按田亩面积负担,一个村(社区)内统一实行其中一种负担方法。
2、“一事一议”筹劳(以资代劳),标准为80元/每个劳力。
3、水利工程水费(生产经营性收费),标准为7元/亩。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服务性收费),标准为30元/人,13年度已参合人员用门诊药费补助抵算。
根据市委、文件有关精神,为防止出现因灾致贫现象,切实增强广大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引导农民积极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本期集中征收时,一并收取13/14年度小麦种植保险6元/亩、油菜种植保险4.5元/亩,同时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家庭财产等保险。
三、时间部署
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5月8日前)
1、核实农户户主姓名、人口、劳力、承包面积等基础数据。
2、各村(社区)召开代表会议,议定“一事一议”具体项目及负担办法。
3、村、镇先后编制负担方案,报市批准。
4、统一打印监督卡,打印和开好各种收款票据。
5、形成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9日、10日)
1、召开全镇农村规费征收动员大会(5月9日)。
2、各村居相应召开代表会议或群众大会(5月10日)。
第三阶段:征缴阶段(5月11日至16日)
5月11日起各村(社区)集中定点征收。至5月16日全面结束。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阶段(5月底前)
四、组织领导
1、成立镇规费征收工作领导组,由镇党委书记郭夕林挂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宏祥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王建云、纪委书记徐建、人武部长杨飞任副组长,成员:张松明、王忠明、许国生、陈德建、徐正友、陈书平、汤勇、万年祥、王建军。领导组负责规费征收工作的谋划、动员与推进,确保征收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2、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联系村居部门(站所)主要负责人同为村居征收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期规费征收工作负总责。其他村居干部、站所(部门)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力争提前完成征缴工作任务。
五、征缴方法
1、人员组织
以村(社区)为单位,以集中坐收方式进行。各村(社区)设立集中坐收点征收,征收人员由村(社区)干部及挂钩部门(站所)组织工作人员组成。
2、结算纪律
(1)当年应缴新款一律以现金征缴,不得抵通。
(2)特殊情况抵通需经批准,且只能以村欠户款项抵通本户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部分,严禁抵通其他应缴项目或借户抵通。
(3)所收现金必须在当天解缴,存入信用社“农经站村级资金专户”,凭现金缴款单结报进度,不得坐收坐支,违者严肃查处。
联系村居部门(站所)负责现金缴存、流水帐记载和进度统计上报等工作。
六、考核措施
以户清95%、总额90%以上作为考核指标。现金交镇管理比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60%、水利工程水费100%、合作医疗统筹(新增人口)缴款的100%、小麦油菜保险费100%。
按镇村责任制相关内容严格考核计分。按期完成征收任务并及时交存考核现金、达到或超过考核指标的`,镇按水利工程水费和小麦、油菜保费缴存额的5%奖励到村居。
家庭财产保险另行制订激励办法。
镇部门(站所)参与收款人员的考核另行规定。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征缴任务的村(社区),对第一责任人诫勉谈话或责成检查,限期整改到位。限期整改不能到位的实行组织处理;对未能按期完成征缴任务的分工组的村(社区)干部及站所工作人员,责成检查并限期整改,仍未能整改到位的实行降职或免职处理。
镇财政定额补贴每村(社区)750元用于本期突击征收期间征收人员集中用餐费用。
以上方案,希遵照执行。
实施方案 篇4
为积极应对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全县小微企业加快转型、健康发展,现就实施20xx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为主线,以促进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出政策、搭平台、强服务、降成本、补短板为重点,加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落实,加强部门联动和政策协调,形成全社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形式
围绕政策落实、转型升级、创业创新、投资融资、精准服务等方面组织开展服务活动,提升企业人员素质,增强企业市场开拓能力,提高产业配套协作水平。充分发挥全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作用,整合资源点面结合、集中活动与线上服务相结合、共性服务与个性化定制服务相结合、整体服务与精准服务相结合,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政策落实,营造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解读和宣传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到园区、进企业开展政策宣讲与咨询,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切实提高各项惠企政策知晓度。
二是督促政策落实。发挥县服务企业年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组织开展国发﹝20xx﹞52号、湘发﹝20xx﹞3号、湘政发﹝20xx﹞13号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和效果评估。
三是加强运行监测。加强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反映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政府制定扶助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提供依据。
(二)突出转型升级,开展促进小微企业提质增效活动
一是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顺应“互联网+”发展新趋势,引导中小微企业与信息服务商对接,在生产、管理、研发、营销等各个环节加强信息化应用,促进两化融合,实现企业转型升级。
二是深入开展“腾飞杯”中小企业管理升级活动。采取共性需求政府购买与个性需求市场对接相结合、集中辅导与深度服务相结合、线下服务与在线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中小微企业建立现代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三是组织参加“省中小企业创新博览会”。组织中小企业参加“省中小企业创新博览会”,集中展示近年来我县中小微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的创新成果,促进新成果与市场、资本的有效结合。
(三)加快推进创新创业,突出“双创”基地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创业创新活动。继续与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创新活动,激发全社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激情与活力。
二是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依托西渡高新区和光伏产业园、界牌陶瓷工业园,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争取列入省、市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四)推进融资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一是对接企业融资需求。调研小微企业融资情况,及时发布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帮助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实现无缝对接。
二是完善财政扶持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组建融资担保公司。
(五)开展精准服务企业专项活动。全县经科信系统集中开展服务企业专项活动。主要对全县工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进行一次大规模、全方位、地毯式的服务和帮扶。针对制约我县工业发展的突出瓶颈,着重妥善解决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中遇到的用地、用工、用能以及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四、进度安排
20xx年3月,启动专项行动,印发实施方案。
20xx年6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形成阶段性工作小结。
20xx年11月,开展年度工作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下年度工作计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成立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从局机关选派19名工作人员分为5个小组,负责服务企业,做到“任务到人,责任下沉”。
(二)强化督查考核。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协调和服务的职责,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交办工作任务、督促解决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讲评会,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要严格工作考核,工作人员在“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中的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其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舆论宣传。在经济网和县综合窗口平台上开辟“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专栏,对全县“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进行跟踪报道。邀请今日蒸阳、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重要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为全县“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实施方案 篇5
为创造毕业生亲近母校的情境,让他们倾诉对母校的情感,建立与学校的联系,展示自己的才艺,积淀学校化,我们进行了毕业程设计,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活动传达学校对毕业生的期待,帮助他们总结、记录小学校园生活。现将有关实践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我为母校留言”
面向全体毕业生征集“我为母校留言”活动(见附1),要求所有毕业生用饱含深情的笔墨或诗或记录自己小学生活的点滴,表达对老师的感激之情、对母校的留恋之意,对学弟学妹及母校的未寄予美好期望。
作为一次校园主题作,统一稿纸,请各班语老师逐篇阅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共同分享。各班级于6月前按学号顺序整理上报存档,同时每班推荐2篇优秀稿作为校报备用稿。负责人:卢杰夫、李寿年。
二、征集艺术特长生的优秀作品
面向所有有艺术特长的学生征集书法、绘画、摄影、手工制作、表演视频等作品(见附1),优秀作品作为学校化布置之用,精品作为校史馆的馆藏品,留着纪念。学校妥善保管他们的作品,既肯定既往,又激励未,丰富了学校的化内涵。
每幅作品的背面注明:20xx届*班***。各班级于6月前收齐,每班至少提交五作品。负责人:。
三、评比表彰“优秀毕业生”、毕业生“精英奖”
各班级对照标准(见附2),采取学生自荐、互荐、科任老师择优推荐的`方法,校务会议研究,在校内公示,学校为受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各班级于6月前上报。负责人:。
四、拍摄毕业纪念照
为在小学生活中留下美好的回忆,保留珍贵的纪念,每个班级将集中拍摄毕业纪念照和个性化合影。月24日上午在玉书广场举行。负责人:周慧、冯国平。
五、举行“薪火相传,梦想起航”班牌交接传递活动
毕业班学生将本班班牌在班级内传递,并将班牌交接给五年级对应的班级。班牌传递和交接仪式的目的是将大家美好的梦想进行传递,把毕业班优良的学风和班风传递给五年级的学弟学妹们,让xx小学百年的化底蕴在xx学子的身上一代又一代传承。
6月12日上午大间举行。负责人:。
六、参观校史陈列馆
组织毕业班全体教师和毕业生“精英奖”获得者、优秀毕业生参观校史陈列馆,回顾学校一百多年的办学历程,展览本届毕业生的成长记录,让毕业生铭记前贤创业维艰,激励学子继承优良传统,继往开,期冀弦歌颂雅,学脉绵延。
6月29日下午举行,负责人:董秀清、周慧、冯国平。
七、举行毕业典礼、毕业汇报演出
在学校百灵剧场举行毕业典礼,邀请家长代表和毕业班全体师生参加,宣布毕业生名单,宣读优秀毕业生、毕业生“精英奖”表彰名单,宣读毕业生“精英奖”颁奖词,校长、老师、家长代表一一给他们颁发证书,给他们临别寄语,合影留念。然后,举行一年一度的毕业生汇报演出,校园有线电视现场转播到每个教室,让学生见证这样一个重要的、难忘的时刻。
6月0上午举行,每班准备1—2个节目参加毕业汇报演出。
负责人:。
实施方案 篇6
为做好我市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众化妆品使用安全,根据20xx年区局和全市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切实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力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生产经营环节化妆品监督抽检,重点抽检高风险类别及日常使用率较高的化妆品,同时进行化妆品专项监督抽检,查处质量不合格化妆品,整治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行为,深化生产经营企业化妆品安全责任意识,有效提升我区化妆品安全水平。
二、抽检品种及批次
20xx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分为生产环节、经营环节和专项监督抽检等三项抽检任务,全部为监督抽检项目,检验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根据企业年度实际生产情况进行抽检;经营环节监督抽检,抽检宣称祛痘、面膜等产品80批次;专项监督抽检,抽检染发剂产品30批次。年度共计安排监督抽检产品110批次(不含生产环节监督抽检)。
具体品种和检测项目见附件1。
三、任务实施
(一)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按年度进行实施,实施时间不在年度广西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考核范围内,抽检品种类别按照产品类型(附件2)进行监督抽检。此项任务由市局负责。
生产企业在20xx年无生产计划或在抽样时确无生产的,该企业应提供书面证明,其证明同时作为年度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
(二)经营环节监督抽检。按照20xx年XX市化妆品监督抽检任务时间考核,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类别产品的监督抽检任务。此项任务的抽样采取各级负责制,由各级局负责。设置市局、县(区)局、分局抽样任务,各单位负责完成各自监督抽检任务的抽样和送检工作。
(三)专项监督抽检。按照20xx年XX市化妆品监督抽检任务时间考核,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产品的监督抽检任务。
监督抽检任务见附件3。
市局组织确定检验机构进行辖区监督抽检检验工作。
四、任务分工
(一)市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督导各县(区)局、分局按照规定完成化妆品监督抽检抽样任务。组织确定有法定资质检验机构作为辖区监督抽检检验机构,督导检验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样品检验任务。组织对监督抽检抽样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产品进行依法查处,组织对辖区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依法查处。负责对辖区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
(三)各县(区)局、分局负责实施辖区化妆品监督抽检的抽样工作,并对抽样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产品进行依法查处。负责对辖区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依法查处。
五、时间安排
(一)生产环节监督抽检。
1.20xx年10月30日前,市局根据生产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完成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抽样任务,并送达检验机构。
2.20xx年11月30日前,检验机构完成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检验任务,并出具样品检验报告。
3. 20xx年12月10日前,市局将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检验结果信息汇总表(附件4)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附件5),以纸质和电子版的形式,连同样品检验报告一并分别报自治区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二)经营环节和专项监督抽检。
1.20xx年8月25日前,各县(区)局、分局组织完成辖区内经营环节和专项监督抽检的抽样任务,并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送检样品应属于监督抽检规定范围并满足检验要求。
2.20xx年10月15日前,检验机构完成样品的检验工作,并出具样品检验报告。
3.20xx年12月25日前,各县(区)局、分局将监督抽检不合格化妆品查处信息汇总表(附件6),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至市局保化科。
各县(区)局、分局应于12月25日前将本辖区年度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总结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报自治区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工作总结的内容应包含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检情况、本辖区生产经营产品安全状况分析、发现的问题、采取的监管措施和抽检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等内容。
六、抽样工作
(一)抽样方式。
1.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抽样,样品由被抽样单位无偿提供。
2.经营环节和专项监督抽检抽样,抽样以购买的方式进行,向被抽样单位支付样品费用。
(二)抽样场所及批次。
经营环节监督抽检,抽样场所类型包括:集散市场、批零商店、商场、超市、药店、专卖店、美容美发场所等化妆品经营单位,重点关注集散市场、批零商店、药店和美容美发场所。每个抽样点抽样量不得超过2个批次。
专项监督抽检,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针对整治对象进行监督抽检。每个抽样点抽样量不超过1个批次。
同一区域,同一产品,同一规格,不能为同一批号。
(三)标签及效期。
所抽样品应当包装完整、标识齐全。样品的标签上应有生产企业、企业地址、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生产/卫生许可证号等基本信息,特殊用途(进口)产品还应有相应的批准文号(备案号)。抽取样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四)抽样量及封装。
抽样完成时,抽样人员应当场使用透明塑料袋将样品封成4份,按照“检验:复测:复检:确认”的比例进行封装(附件1),并分别贴上封签(附件7)。封签粘贴位置应避免遮盖样品关键信息,如样品批准文号、名称、规格、批号和生产单位等。封签采取统一格式,封签上应当注明样品编号、名称、规格、批号和生产单位等。同时,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保障样品的真实性。
(五)抽样记录。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附件8),如实填写抽样信息。应以正楷字体正确填写抽样记录,保证每一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按要求正确填写样品编号。样品名称应当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等3个部分组成。抽样文书必须由抽样人员、被抽检单位陪同人员共同签字,并加盖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单位公章。被抽样单位无法加盖公章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手人签字并加按指模。
(六)样品编号。
样品编号规则:产品类型编号+抽检环节代码+抽样地市代码+样品序号。
产品类型编号:化妆品(HZP)。
抽检环节代码:生产环节(SC)、经营环节(JY)、专项(ZX)。
XX市抽样代码:QZ。
抽样序号:流水号为3位阿拉伯数字,100以内的序号以0补齐。如:在XX市采集生产环节监督抽检的第2份样品,写作:HZP-SC-QZ-002;在XX市灵山县采集到经营环节监督抽检的第7份样品,写作:HZP-JY-QZ-007;在XX市浦北县采集专项监督抽检的第18份样品,写作:HZP-ZX-QZ--018。
流水号在相应的监督抽检环节内进行排序。各县(区)局、分局的流水号段为:灵山001-016;浦北017-032;钦南033-048;钦北049-064;XX港065-074;市局075-110。
(七)样品送检。
1.样品送达。抽样单位应安排抽样业务人员负责样品送达工作。统一将样品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9)、样品和抽样凭证当面移交检验机构,并做好样品移送对接工作。在送达检验机构之前,抽样单位和抽样人员应严格按照所抽样品要求的储存条件保管样品。样品送检过程中,应保证样品包装完整、无破损,避免样品交叉污染、损坏、变质等。对于易碎品、有特殊贮存条件等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要求,不发生影响检验结果的变化。
2.样品接收。检验机构应安排业务人员负责样品接收工作。接收样品时应仔细检查记录样品的数量、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凭证是否一致,相关资料是否清晰完整。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检验机构有权拒收样品。包装破损及不属于抽检范围的样品应及时通知相关抽样单位进行补充抽样。
(八)产品标准索取。在生产环节抽样时,如样品执行的是企业标准,应同时向被抽样单位索取该样品字迹清晰的.标准,并与样品一并送至检验机构;如样品执行的是行业标准,应在抽样单上予以注明行业标准的编号。
(九)抽样管理。注重抽样的科学性,避免重复抽样。抽样人员应科学运用抽检管理系统进行抽样管理。抽样人员拟抽取某产品前,应登录抽检管理系统查询,确认拟抽取产品是否为重复样品。抽样完毕后,抽样人员除填写抽样记录及凭证外,还应及时登录抽检管理系统,填报已抽取样品的信息,以防止辖区内重复抽样。专项监督抽检,且应实时统筹本辖区的抽样工作,避免同一品名和规格的产品重复率过高。
七、检验工作
(一)检验机构。
市局负责组织确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资质和能力。
(二)检验项目。
1.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检验项目按照产品的执行标准进行型式检验。
2.经营环节监督抽检:检测项目为重金属、禁限用物质等卫生化学指标。
3.专项监督抽检:检测项目为禁限用物质等卫生化学指标。
(三)检验报告。
1.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的报送方式:不合格样品按照“检出一批、报送一批”的原则。检验机构应在出具不合格/问题样检验报告书2个工作日内,分别将检验报告书、抽样单复印件和样品外包装照片送达市局,同时抄送至自治区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1份)。在向受检单位发送检验报告书前,检验机构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将检验结果告知受检单位。
2.合格样品检验报告的报送方式:样品检验全部完成后,检验机构将全部合格样品检验报告报送至市局。
八、结果告知和异议复检
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告知和异议复检按照《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食药监办药化监〔20xx〕103号)执行。
(一)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市局在收到检验报告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样品抽检结论和被抽检生产经营者的法定权利以书面的形式(附件11)通知标示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或被抽样生产经营者。
(二)标示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对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书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产品确认,向组织抽样检验的部门提交确认书,并提供相关证据。
(三)标示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或被抽样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辖区设区市局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逾期未书面回复或者逾期回复的,视为无异议。
(四)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为指定复检机构。符合复检条件的,受理复检申请的市局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复检申请人到复检机构进行复检。
(五)申请复检人在申请复检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复检申请书原件(加盖申请复检单位公章);
2.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原件(加盖申请复检单位公章);
3.经办人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提供办理复检申请相关事宜的授权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检:
1.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的;
2.留样超过保质期的;
3.已进行过复检的;
4.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
5.样品的生产单位或进口代理商对其真实性提出异议,但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6.法律、法规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复检申请人应当在作出复检决定并自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检验手续。复检费用由复检申请人预先支付。复检使用留存的样品进行复检。复检样品由原检验机构进行送达,由复检申请人、原检验机构、复检机构三方确认后,办理样品交接手续(附件12)。逾期不办理复检手续或不按规定预先支付复检费用的,视为放弃复检权利。
(八)复检机构应当按监督抽检方案中的检验方法和判定标准对复检样品组织复检,原则上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告知复检申请人、原检验机构和组织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当报告组织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九)复检结论表明样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组织监督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复检结论表明样品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复检申请人承担。
(十)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九、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监督抽检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基础,各县(区)局、分局应安排有经验的执法人员依据《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按时按质完成抽检任务。开展抽样时,应告知被抽样单位监督抽检目的和性质。抽样应具有代表性,注意结合上年度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对有夸大宣称和暗示医疗作用的产品重点进行抽样。加强抽样的靶向性和提升阳性样品检出率,年度XX市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检出率高的县(区)局、分局,市局将予以通报表扬。
(二)抓好质控管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妆品监督抽检承检机构工作规范》(附件13),检验机构应采取有效的质控保障措施,依照法定的检验依据和检测方法开展检验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并取得相关的计量认证,方能开展监督抽检相关检测项目的检验工作。健全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SOP。做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收样、检验和数据汇总等相关培训。市局做好辖区承检机构的质量控制和管理考核工作。
(三)坚持监检结合。要深化监管责任意识,以“监检结合”监管理念开展监督抽检工作。抽样与现场监督检查结合开展,抽样工作的同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抽样过程中现场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等“三无”化妆品,严厉查处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严厉查处未取得批准文号(备案号)的进口化妆品,严厉查处假冒批准文号(备案号)的化妆品。
(四)加强业务培训。各县(区)局、分局抽样工作要指定专人与检验机构加强沟通联系,确保抽样满足检验要求。注意做好监督抽检中抽样和检验衔接工作,确保监督抽检工作顺利实施。市局适时组织开展抽样培训,指导抽样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抽样任务。
(五)严格资金管理。年度化妆品监督抽检任务经费,由自治区局根据工作任务安排划转至承担任务的相关单位。相关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科学合理的使用专项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抽样产生的有关票据说明,详见附件14。
化妆品监督抽检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保化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郑xx,0xxx-xxxxxxx。
附件:
1.20xx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要求
2.化妆品产品类型
3.监督抽检任务分配表
4.20xx年化妆品监督抽检检验结果信息汇总表
5.20xx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表
6.20xx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品查处情况表
7.样品封签
8.化妆品监督抽检抽样单
9.化妆品监督抽检样品清单
10.化妆品监督抽检检验机构信息表
11.化妆品监督抽检检验结果告知书
12.复检样品确认和移交单
13.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妆品监督抽检承检机构工作规范
14.抽样工作有关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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