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网>职场范文>工作方案>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时间:2024-02-10 07:33:2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推荐]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范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标任务

  1、城乡社会救助。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70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85元;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2件;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抢救性康复13人,免费为腿部残疾人士安装义肢3例;为全区符合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事复明手术做到应做尽做。

  2、城市住房保障。新增廉租住房850户。

  3、社区环境建设。完成建设社区公园4个;完成困难企业小区整治2个。

  4、劳动社会保障。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35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就业援助达到100%;完成职业技能培训0.57万人次。

  5、城乡医疗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率达到45%;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区县1个。

  6、中小学校舍建设。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7.2万平方米。

  7、乡镇文化建设。建设农家书屋1家。

  8、城市治安防控。建设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安装监控摄像机50个。

  9、农贸市场改造。农贸市场建设提质改造5个。

  10、优化人居环境。确保城区空气优良率达90%以上。

  11、食品、农副产品安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道(乡镇)2个;完成蔬菜抽检批次(含快检)800批次;完成畜禽水产品抽检批次(含快检)500批次。

  二、责任体系

  (一)区政府负责全区为民办实事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责任主体和工作责任。

  1.责任主体: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残联、区房产局、区城管局、区园林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重点办、区文体局、区综治办、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农林水局、区食安办等16个单位为主要责任单位,各街道(乡、湘湖管理局)为配合单位。

  2.工作责任:

  ⑴建立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建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

  ⑵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报告工作情况。

  ⑶建立协调责任制,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⑷建立督查责任制,定期调度工作情况,督促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⑸各责任单位要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并明确责任。

  三、指标体系

  四、考核体系

  1、考核机构:由区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区考核办公室设区人事局,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统计局为成员单位。

  2、考核对象:区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16个责任单位。各街、乡、局的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由各责任单位负责考核。

  3、考核方法:对16个责任单位采取月调度、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办法。即由16个责任单位每月进行调度,每季进行自评,半年由区考核办公室组织检查,年终由区考核办公室综合考核评定。

  4、考核结果:各责任单位、各责任人员考核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所考核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部完成的,考核结果为达标;考核的工作目标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考核结果为不达标。

  为民办实事的考核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凡考核结果为不达标的,其领导班子不得评定为一等,主要负责和直接负责的班子成员不得评定为一等和二等,并不得参加其他奖励项目的评选。

  由区考核办公室落实16个责任单位考核结果的兑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为民办实事工作涉及的都是当前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件件关系人民群众利益。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办好为民办实事作为密切与群众联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列为本级本部门工作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民办实事工作是今年全区工作的重点,区人民政府由区长李蔚同志全面负责,具体工作由常务副区长涂文清同志负责,分管副区长为具体负责人。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为民办实事工作,及时了解本部门为民办实事的实施进度,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带动和促进全区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分级负责,精心组织实施。16个责任单位要认真制订和完善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和分解目标任务,认真抓落实。其他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为办实事工作的实施开辟“绿色通道”。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执行已经出台的各项支持为民办实事的优惠政策,抓好后续管理,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决不允许借办实事之名向群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重人民群众和基层及企业的负担,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