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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时间:2023-02-01 21:45:18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整治方案范文集合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整治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整治方案范文集合5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确保青奥会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区安委会《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行动》一系列部署要求,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20xx年安全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全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活动,以企业自查和安全监察部门督促检查相结合,以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为目的,推进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整治范围

  全区按重要性划分为三个区域;

  1.“核心区”:是指比赛场馆、训练场馆、签约宾馆、定点医院、文化交流场所。

  2.“重点区”:是指比赛场馆、训练场馆、重点接待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机电设备),以及火车站、轨道交通站、客运汽车站区域。

  3.“外围区”:是指上述两个区域以外的区域,重点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商场、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等特种设备。

  (二)达到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核心区”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力保“重点区”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力争“外围区”不发生较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迎“青奥”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质监分局局长张金贵担任;副组长由区安监局副局长沈原、质监分局副局长聂猛、区住建局副局长于永斌担任,成员由各街道、园区分管领导担任。

  四、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工作以排查和整治青奥会“核心区”“重点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外围区”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突出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

  1.继续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投诉举报率较高的重点场所电梯的安全监察;与相关部门联动,加强对物业企业监督检查及责任落实;进一步推进电梯管理人员“积分管理制”,严格落实三角钥匙管理制度。

  2.提高投诉举报处理的规范性和效率。制定常见投诉举报工作程序,规范、高效地处置投诉举报;将投诉举报列入对维保单位的故障率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电梯维保单位监督管理。落实电梯维保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电梯维保单位日常维护保养落实及质量的监督检查,促使维保单位和物业企业认真履行故障排除和日常管理职责,降低投诉举报数量。

  3、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使用

  单位限期整改。“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监督检查记录存档备查。重点检查内容:“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应急”是否有效落实。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应急演练工作。

  4.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各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工作模式,协同处理电梯安全重大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前)

  召开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电梯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健全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安排,细化分解责任,确保整治行动有效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25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电梯的使用、维保和管理开展自检、自查,对本单位使用的电梯进行全面核查摸清设备底数,建立设备台帐,全面、深入、细致地彻底排查设备隐患,确保隐患有效整改,全面排查设备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消险。

  (三)重点排查阶段(5月25日-6月15日)

  在企业自查自纠和安全监察机构重点检查的基础上,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核心区”、“重点区”电梯使用单位、“外围区”重点电梯使用单位的设备核查,摸清设备底数,建立设备档案。全面排查设备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消险,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全部登记造册,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进行联合集中整治。

  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内容:“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应急”是否有效落实。即: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办理注册登记、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是否落实定期检验;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应急演练工作。

  (五)政府督查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区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组织和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发现隐患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整治工作中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整治方案 篇2

  按照《关于实行城区道路环境秩序整治责任包干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全县“创三城、破三难、建三网”工作会议部署,经研究,现对属我局责任路段至区块制定以下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并作为长效化制度执行。

  一、成立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查落实、信息宣传等工作。实行局系统全体干部共同参与的工作制度。

  二、明确工作方法

  局系统全体工作人员以办科室为单位,分组上路执勤,开展对至区块的环境卫生、市容秩序进行市容巡查和日常管理。实现包干路段区域内容貌整洁美观,环境卫生整洁规范,城市秩序井然的工作目标。

  三、整治工作内容和措施

  (1)配合主管部门,共同承担起宣传教育、检查监督的责任,消除“脏、乱、差”现象,保持城市道路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

  (2)协助县爱卫会与沿街单位、经营户签订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书,并负责监督落实。

  (3)开展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工作,督促责任包干区内的业主落实门前“三包”,确保环境整洁和公共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

  (4)主动协助做好清除乱张贴工作,确保包干区内无乱张贴,并纠正店面、绿化带内不规范张贴(悬挂)各类广告、晾晒物品等有碍市容的行为。

  (5)主动协助整治乱设摊,取缔马路市场,纠正商家店外设摊、占道经营等现象,协助规范各类车辆的停放,使之整齐有序,保持道路畅通。

  四、工作要求

  1、值班轮流表由局办按月排班一次,以每周工作日为单位排班。因工作特殊需要,经本班责任领导批准后方能不参加轮值。

  2、每天安排正班2人为一组,每日一次上路巡查,并认真填写巡查日志。值班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置,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

  3、为促进此项整治工作落实,实行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对该路段的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值勤履职情况列入干部个人年度考核评比。

整治方案 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区的实际,特制定**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小作坊监管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知法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秩序逐步规范,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明显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止。

  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二00六年八月至二00六年十一月底。

  三、工作重点

  全区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四、工作安排

  1.进一步摸清企业底数,分类监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安排,我局将在原有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再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检查,并严格按三类(即B、C、D类)进行归类,在摸查中,要充分发挥“三员”的作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突出重点,加大监管抽查的力度。要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督抽查工作,突出三个重点加大抽查力度:一是突出重点品种,如桶装饮用水、白酒、罐头、膨化食品、含乳饮料、婴幼儿米粉、婴幼儿配方奶粉、小麦粉等8类列入20xx年全国重点食品专项检查的食品;二是突出重点项目,重点检验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项目,如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等;三是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特别是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确定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地区,进一步加大跟踪抽查力度,并及时通报抽查结果。

  3.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⑴开展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和黑窝点的专项整治。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环节为重点区域,着力打击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活动。切实加强对农村和小城镇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监督,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对无证照生产和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加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愿意取得证照,继续生产经营的,要建议政府督促引导其限期获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⑵加强对城镇及周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企业的专

  项整治。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进度和无证查处的要求,加大对白酒、大米、饮料、桶装饮用水等食品的无证查处力度,对无证企业,坚决要求停止生产,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准入要求的不得恢复生产,并报请政府予以取缔。

  4.强化引导帮扶,搞好监督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要坚持整治与服务并举,引导企业做大做强,规范发展。

  5.加大后处理力度切实加强对小作坊和未获证企业的监管。主动收集投诉举报、质量申诉、监督抽查等有关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公告、曝光、整改复查、举办培训班、行政处罚和强制收回等监督检查后处理措施,做好对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按照“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的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进一步加大巡查回访的力度,推行网络监控,动态监管,将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全面落实到位。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运用各种渠道,及时收集媒体报道的产品质量安全卫生事件和区域性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及时报告区政府和上级局。建立和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扩散和蔓延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坚持值班制度,预排执法力量,保证遇到情况能随时出击。加强部门间的联动,积极主动争取政府的领导,搞好与工商、公安、药监、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假和办案的合力。

  3.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要进一步整合打假信息,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大力宣传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执法为民、严厉打假的形象。对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制售假活动,在执法打假行动中要主动邀请新闻媒体介入,适时报道执法打假全过程,扩大宣传,营造声势,使新闻宣传成为展示打假成果、通报打假信息、震慑违法分子、正确引导群众、推动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整治方案 篇4

  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报道“在东营、有一些工厂用甲缩醛、石脑油、MTBE、芳烃等勾兑生产调和汽油”的问题后,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根据《质监局关于开展车用“调和汽油”专项整治的通知》、《质监局关于开展车用“调和汽油”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制定我县车用“调和汽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车用“调和汽油”专项整治,打击无证生产车用汽油、用石脑油、MTBE、芳烃、碳五等非法勾兑生产“调和汽油”,违反国家标准《车用汽油》(GB17930-20xx)“不得人为加入甲缩醛、苯胺类、卤素以及含磷、含硅等化合物”的规定生产汽油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二、工作重点

  1、要对辖区内所有车用汽油生产企业和化工生产企业(作坊)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所有生产、勾兑车用“调和汽油”的情况。

  2、要以边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的无证生产、非法勾兑的非炼化企业和“小作坊”、“黑窝点”为重点,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查清企业(作坊)进料、生产(勾兑)、销售台账,发现违法线索,锁定违法证据。

  3、深挖严查,依法重处。对有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非法人为添加甲缩醛、苯胺类、卤素、甲醇以及含磷、硅、铅、铁等添加剂、化合物生产车用汽油问题;对无证生产和非炼化企业,重点检查非法勾兑车用汽油行为。

  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工作措施

  1、对辖区内甲缩醛、石脑油、MTBE、芳烃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同时结合本次专项整治和打假行动,对辖区内非法“调和”生产车用柴油的化工企业一并进行排查整治。

  2、要通过仔细查对原材料进货、销货台账和产出比、物料平衡表发现生产加工车用汽油的线索,对隐瞒台账、不配合调查的企业,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3、整治工作中要依靠技术机构、行业协会和炼化企业中有经验的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排查工作。

  4、整治工作中要按照县政府组织的“调和汽油”督导检查要求,督促各镇办加强对“调和汽油”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督查记录。

  5、加大产品质量抽查力度。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质量问题的产品,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抽样检测。根据局要求,所抽样品统一送质检院或东营质检所检验。

  四、工作要求

  1、为了做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县局决定成立以王勇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产品质量监督科,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以产品质量监督科各监督室为清查小组,按照既定的执法监管区域,迅速行动,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措施,深挖细查,确保整治效果。

  2、局领导不定期的对各单位整治工作分片包干开展督查,重点加强对车用汽油专项整治情况和质量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督导检查。

  3、要加大对本次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媒体宣传整治情况,曝光非法企业、黑窝点、黑作坊和加油站违法行为。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利用“12365”广泛收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举报投诉的违法线索。

整治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打造清洁、生态品牌,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镇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市场环境综合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城同创”战略部署,结合镇农贸市场环境现状,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店外店、摊外摊、机动车占道揽客、乱涂、乱画现象。按照行商归市、坐商归店的要求把经营农贸、农副产品的(杀猪、牛、羊,零卖蔬菜、水果等)行商,限期进入辉鸿大市场,其它分别进入各专业市场,形成无摊外摊的市场经营格局,提高城镇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二、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此次整治行动在镇政府统一组织下,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城管中队主要职责:负责对占道摆摊和流动摊贩进行清理、规范,对城区内自发形成的小市场及沿街叫卖的商贩,一律规劝其进入辉鸿大市场。对违规经营者,没收经营工具,坚决予以取缔。

  工商分局主要职责:协助政府对全镇各类市场的环境卫生、经营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对无照经营、占道摆摊设点的经营行为,按照“退路进市”的原则进行规范。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进行监管,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和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商家店铺牌匾,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一店一招牌,统一高度和长度,整洁美观。凡未经审批,设立的各类广告牌匾,依法予以拆除。

  畜牧站主要职责:负责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制定家禽疫病防控预案,督促市场主办者,设立活禽宰杀交易区,悬挂醒目标牌,摊点摆放一致,无污血、禽毛等垃圾、废弃物容器设置规范,无溢出垃圾。

  食药监部门主要职责:负责经营户摊贩的卫生许可证检查和卫生监管工作。对无许可证经营和违反卫生有关规定的经营行为进行取缔。

  派出所主要职责:协助工商分局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日常整治工作,维护环境综合整治期间正常社会秩序,对干扰正常执法的坚决予以打击。

  三、时间及步骤

  20xx年6月1日——20xx年8月30日,为期3个月。

  整治步骤,采取集中与分散检查相结合方法进行。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负责组织,各部门按照职能实施整治工作监管。

  2、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做到人人皆知、形成良好的氛围。

  3、注重协调配合。细化工作分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齐抓共管。

  4、加强检查监督。镇里定期组织检查验收,确保活动的长期性和实效性。

  五、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中队,负责整治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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