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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方案

时间:2023-02-01 12:26:1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合集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绩效工资方案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合集5篇

绩效工资方案 篇1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绩效工资方案 篇2

  根据《**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平教发[XX]47号文)规定,对管理人员绩效工资的考评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职业道德(10分)参照任课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执行。

  二、考勤(30分) 根据各校的考勤制度执行。

  三、工作实绩(3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员的事业心和工作态度,宗旨观念,群众观念,工作作风,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实干精神和进取精神,以及自己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说明:本项考核分为管理人员互评(30%)、全体教师评议(30%)及全县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绩三部分(40%):

  1.管理人员互评(30%):由各校管理人员进行互评,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2.全体教师评议(30%):由各校全体教师对本校管理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3.全县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绩(40%):根据全县千分制考核时个人分管工作得分,折合成统一分数,最高分记40分,用个人分管工作所得分÷最高分×40即为个人该项最后得分。

  4.以上三项合并起来即为个人以上三项最后得分,最高分记30分,用个人所得分÷最高分×30即为个人工作实绩最后得分。

  5.没有参与本年度全县千分制考核的完小依据《**镇中心校完小考核评估方案》中各校最后评价得分进行赋分。

  四、工作能力(2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员的决策能力,合作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说明:本项考核分为管理人员互评(50%)、全体教师评议(50%)两部分:

  1.管理人员互评(50%):由各校管理人员进行互评,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2.全体教师评议(50%):由各校全体教师对本校管理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3.以上二项合并起来即为个人以上二项最后得分,最高分记20分,用个人所得分÷最高分×20即为个人工作能力最后得分。

  五、清正廉洁(1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员能否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廉洁自律以及抵制消极腐败现象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说明:本项考核分为管理人员互评(50%)、全体教师评议(50%)两部分:

  1.管理人员互评(50%):由各校管理人员进行互评,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2.全体教师评议(50%):由各校全体教师对本校管理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3.以上两项合并起来即为个人以上两项最后得分,最高分记10分,用个人所得分÷最高分×10即为个人清正廉洁最后得分。

  **镇中心校

  XX年十二月六日

绩效工资方案 篇3

  (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1、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人员,需要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的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工资标准。

  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执行: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中级专业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专业技术人员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的部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二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三级职员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3、工人。

  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高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

  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国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对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进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报人事部备案。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具体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由人事部另行制定。

  (二)薪级工资的实施。

  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附表一至三)。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所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所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习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至20xx年6月30日。

  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

  (三)绩效工作的实施。

  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

  (四)津贴补贴的实施。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和实施范围、类别调整机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另行制定。

  规范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管理。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规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明确调整和新建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条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

绩效工资方案 篇4

  为了发挥绩效工资的调节功能,体现多劳多得、优级优酬、适当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学校经过多次研究谈论,参照兄弟学校做法,结合本校实际,在以前多学期试行的基础上,经行政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工资构成和分配:

  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由上级拨付的奖励性工资、门店效益、寄宿部和幼儿部利润及社会赞助款合并构成,在总量内进行班主任和校务津贴、超课时津贴、加班和质量奖惩金四个方面的分配。

  二、绩效工资考核监督小组以及考核形式

  1、领导小组 组长:zz 成员:zz

  2、监督小组: 组长:zz

  3、考核形式 考核结果由考核组负责统计公布,监督组复核后交组长确认发放。

  三、绩效工资计算和发放办法

  1、月超课时津贴计算办法:教师实际周超平均课时节数(不含午间课)x 10元为本人月课时津贴。①教师周课时节数按学科系数和班额系数折算。学科系数:语文、数学1.2,其它有单元测试的`1.0,无单元测试的0.8。班额系数:20人以下的0.8,20-30人的1,30人上每多5人加0.1。②任教两班或以上语文数学者每月另加50元。③57岁以上教师(女52岁)任教主课的每月另加50元。④毕业班主科教师每月加20元。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本学期平均课时按校长任课9.6节计算,督导员享受一半平均课时。

  2、班主任基本津贴计算办法:30元+1元x学生数,毕业班每月加10元,护送每次1元(雨天取消),低年级就餐维护每次中餐1元。在此基础上进行责任追究。57岁以上教师(女52岁)任班主任每月另加10元。此项由政教主任制表。学前班班主任暂纳入学校计发。

  3、月校务津贴计算:校长、书记120元,副校长100元,副园长、教务主任、政教主、总务主任、财务80元,办公室等50元。校务兼职适当加10—30元,但不得超过校长津贴。校务值日按每天30元发放加班补助(午休期间40元)。此项由校长制表。

  4、加班计算:⑴兼职岗位(速印、饮水、备课组长、水电、网络维护、校园博客、远教、图书等)、教师午间值日/课按工作量大小和惯例进行发放。⑵集体走访、教学教研活动、大型文体活动以及教职工集中劳动按参加次数和工作量适当发放加班补助和车费补助。⑶专项加班按工作情况和效果发放补助和奖金。④临时紧急性加班按工作强度和工作量适当发放,一般一天不超过30元。节假日加班按国家相关制度执行,一般一天不超过50元。⑤教师跟车由幼儿园或寄宿部制表出账。此项由分管校务成员制表。

  5、教育教学教研奖金,按相关制度执行。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

  6、上级拨付到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达到平均课时的足额享受,未达到的按所达到(校长课时)的比例发放,超过的不再加发。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

  7、专职安保(zz)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全员性福利待遇,另每月设立50元目标奖。目标奖由综治主任追究制表。

  8、专职后勤人员(zz)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全员性福利待遇,假日门店或食堂进货每周发放补助30元。

  9、派到幼儿部或寄宿部的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在本部领取工资。①足额享受上级拨付到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②另外发放实际周超课时节数(本学期以校长课时为基准)x N元的月课时津贴(N小于10),③就餐午休维护的补助,每天4元。第②项由园长制表。

  10、省资教老师和镇轮调老师每学期发放500元交通补助。由本人用领款单领取。

  11、责任追究罚款

  学校对在常规教学和管理中出现问题的教职工进行责任追究,相应罚款从本人所得绩效工资中扣除,若超过应得部分,从福利中扣除。此项由校长根据校务值日及月查、抽查制表。

  四、说明

  1、绩效工资一般在学期结束发放,经济条件允许则按月发放。若总量不足,则按比例发放。

  2、病休人员、提前自愿退休或因其他情况不承担责任岗位的教师不参与绩效评估,不享受绩效工资,不享受全员性福利。因特殊情况不能上岗的教师,按临近退休年限每学期向学校交一定的顶岗费:每差一年交500元。临近退休教师在退休前六个月按上岗教师对待。

  3、公司聘请人员除不享受超课时津贴外,凡承担较多教学任务者可以参加学校其他绩效分配,并免除伙食费,每月发放校龄津贴(从承担教学工作日起算,每年50元递增,本学期止章钦第三年150元,zz第二年100,zz第一年50)。

  5、以前相关制度与此方案不符的,按此方案执行。

绩效工资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劳绩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中心学校审核后报市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2、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两大块发放:20%--30%发放领导和班主任津贴,80%--70%发放教师绩效工资。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教师考核方法(100±10分)

  【师德师风】(15分)

  主要采取家长座谈、学生评教、教师互评、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估: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记15分。

  2、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遭到家长投诉,一次扣5分。造成恶劣影响,被中心校、市教育局通报批评的一票否决,记0分。

  3、因赌博抹牌被抓(以派出所记录为准),一次扣5分。因情节严重,被派出所拘留的一票否决,记0分。

  4、擅自兜售教辅资料,进行有偿家教的一票否决,记0分。

  5、有存在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不正派,严重妨碍和谐社会安定团结的行为,且影响恶劣的一票否决,记0分。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一票否决,记0分。

  7、不承担学校分派的任务,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校长戒勉谈话三次不改的一票否决,记0分。

  8、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一票否决,记0分。

  9、参加非法组织,通过网络等媒体散布反动言论的一票否决,记0分。

  【教师工作量】(30分)

  以教师周人均工作量为标准进行评估,计算公式为:

  教师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师总人数

  1、凡完成学校标准工作量的,记30分。

  2、教师工作量得分=每周课时÷教师周人均工作量×30。

  3、副校长职务的工作量相当于一个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中层干部和班主任职务的.工作量相当于一个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后勤、门房管理人员的工作量相当于一个教师的标准工作量。

  【坐班考勤】(10分)

  以值日领导的巡课记载为依据进行考评:

  1、严格遵守学校《坐班考勤制度》,按时坐班上课的,记10分。

  2、迟到、早退一次(5分钟内)扣0.5分;旷办一节扣1分;旷课一节扣2分。

  3、事假(法定假日除外)全学期累计5天之内不扣分;超出一天扣2分;病假(不含住院治疗)全学期累计5天之内不扣分,超出一天扣1分。

  4、无故缺席应参加的政治业务学习、网络培训、专题讲座、教师例会、集体活动等作旷办处理。(每次按2节课计算)

  【教学过程】(15分)

  依据《教师上课制度》、《备改量化细则》、《听课评课制度》、《校本培训制度》等要求进行评估:

  1、严格按照学校《教师上课制度》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记3分。没完成教材的,按每一课(节)扣1分计算。无案上课,坐着讲课,上课接打手机,歧视、谩骂、侮辱、驱赶学生的,一次扣0.5分。

  2、严格按照学校《备改量化细则》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记5分。备改月查受到通报表彰的一次加0.5分,受到中心学校通报表彰的一次加1分。备课缺一课时扣0.5分,教学反思缺一次扣0.5分,作业(不含大作文)缺一次扣0.5分,大作文缺一次扣1分,上级检查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

  3、严格遵守学校《教育科研制度》,按时参加各级组织的教研活动,圆满完成授课、听课、评课任务,并做好记录,记2分。无故缺席活动一次扣0.5分,听课节次(每周1节),缺一节扣0.2分。

  4、按时参加校本培训,每月完成20xx字以上的学习笔记,记2分。缺一次学习笔记扣0.5分。

  5、全学期完成一篇优秀教学设计和一篇优秀论文,记2分,缺一项扣1分。

  6、学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记1分,缺一次扣0.5分。

  【教学效果】(30分)

  1、语数教师按期中(15分),期末(15分)分两次结算。计算公式为:科任教师积分=15×班级数÷班级积分之和×班级积分

  2、小科教师以学生测评(10分),期末检测(20分)为依据结算。

  ①实行分组结算:

  英语组(2人):李俊芬 彭林涛

  科学组(3人):饶开好 吴和平 刘 兵

  品德、健康组(4人):刘爱珍 曾凡涛 敖常发 罗彩琼

  体育组(4人):许义新 蒋再喜 李 刚 万 里

  音美组(2人): 高丽 君 张春方 杨怀洲

  ②“学生测评”以学生问卷调查和领导集体评议为依据确定等级。

  ③“期末检测” 英语、品德、科学三科以全市统考为依据结算,体育、音乐、美术以学校检测为依据结算。

  英语、品德、科学三科合格率达所有年级平均值记20分,每增加5%按1分累加;每减少5%按1分累减。体、音、美三科每个年级抽一个班学生检测,均分达所有年级平均分记20分,每增加5分按1分累加;每减少5分按1分累减……

  【加分项目】(10分封顶)

  1、 教师辅导学生参加镇级以上音乐、美术、体育、电脑等比赛,按获奖学生人次予以奖励,可累加。

  镇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0.5分

  1分

  2分

  5分

  2、教师辅导学生参加镇级以上作文、数学竞赛,按班级积分排名予以奖励。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四名

  5分

  3分

  2分

  3、教师在仙桃教育信息网、仙桃教科研网发文(含新闻报道)一篇,加1分,可累加。

  4、教师在《仙桃教育》等教育部门主管杂志发文一篇加5分。

  5、教师参加校镇级以上组织的教学比武、优质课竞赛、个人才艺比赛、网研征文评选、论文和教学设计评选、教具制作、课件制作等活动中获奖,校镇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

  6、艺术节活动、校园集体舞、广播操、田径运动会、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电脑操作比赛等团体项目获奖,给辅导教师和分管领导等同加分。

  镇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2分

  3分

  5分

  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