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工作方案(锦集13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试点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试点工作方案 篇1
(20xx年9月)
垃圾分类模式
(一)分类方法
1、日常生活垃圾实行四种分类:
(1)厨余垃圾:瓜果皮壳、剩饭剩菜等。
(2)其他垃圾:烟头、被污染的纸张等。
(3)可回收物:纸张、玻璃、废金属等。
(4)有害垃圾:废电池、废日光灯管、过期药品等。
2、其他7种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流:
(1)集贸市场垃圾:丢弃的蔬菜等。
(2)餐厨垃圾:废弃的生、熟食物。
(3)装修垃圾:废弃的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4)大件垃圾:家具、马桶、浴缸等。
(5)电子垃圾:电器和元器件。
(6)绿化垃圾:落叶和修剪下的枝叶。
(7)道路机扫垃圾:以有害灰尘为主的垃圾。
试点阶段首先对集贸市场垃圾和餐厨垃圾进行分流,其它五类专项垃圾在推广阶段逐步实现分流。
(二)源头分类
1、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由居民到指定地点购买城管部门监制的可降解垃圾袋,在家庭自行分类。
2、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由居民自备容器进行分类。
3、单位垃圾分类(同居民家庭分类)。
4、城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可降解垃圾袋的销售进行
监督管理和提供有偿服务。
(三)分类投放、收集
1、街道及社区应聘用垃圾分类督导员,对居民垃圾分类、投放进行统计和指导。
2、居民家庭的垃圾四分类后,由城管部门负责直收直运。投放时间:早上6∶00—7∶00,晚上20∶00—21∶00;沿街单位的垃圾分类后直接投放到城管部门的专用收集车。投放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物业小区应在小区出入口及主要通道设置有分类标识的垃圾桶,以便收集无法按规定时间投放的.各类垃圾。
4、在试点区主次干道等公共场所原有的果皮箱上,将全
部贴有垃圾分类标识,方便行人游客分类投放,由专业部门定时收运。
(四)分类运输
1、厨余垃圾用厨余运输车进行直收直运。
2、可回收物由各区商务部门收运至资源回收中心。
3、有害垃圾由城管部门收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储存点。
4、其它垃圾由专业部门按原收运体系进行直收直运。
5、集贸市场垃圾、餐厨垃圾两种特殊垃圾,由经核准的特许单位专用运输车收集运输。
6、在推广阶段,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绿化
垃圾、道路机扫垃圾等五种特殊垃圾由专业部门的专用车辆进行收集运输,杜绝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
(五)分类处置
1、厨余垃圾的处置(含集贸市场)。20xx年10月完成轿子山10吨/日的厨余垃圾处理试验站的安装调试,处理试点阶段厨余垃圾(根据厨余垃圾实际收集量,计划20xx—20xx年分阶段完成总规模1200吨/日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
2、可回收物的处置。由商务部门统筹规划,分区建设资源回收中心,用于可回收物的分拣、储存,由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处置。
3、有害垃圾的处置。由环保部门负责统一集中处置。
4、其他垃圾的处置。由现有填埋场和规划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卫生填埋及焚烧。
5、餐厨垃圾的处置。20xx年在板桥建成日处理量100吨餐厨垃圾处理厂,至20xx年扩建成日处理量200吨;在宾馆、酒店、单位食堂等试点单位,投放日处理500KG的生化处理机5台。20xx—20xx年分阶段建成江北餐厨垃圾厂200吨,解决推广阶段餐厨垃圾处置。
20xx年4月—20xx年9月为垃圾分类试点准备阶段 20xx年10月—20xx年12月为垃圾分类试点阶段 20xx年1月—20xx年12月为垃圾分类试点扩大阶段
20xx年1月—20xx年为全市推广阶段
试点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穗开管办[20xx]8号)的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选择
根据对笔岗新村、东区社区的部分小区、佳大时代公寓及街道办公楼等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选定街道、各社区居委会、东区社区东城雅苑、笔村农民公寓、笔岗市场为试点。
二、实施措施
根据实地调查结果,确定对各试点区域采取如下措施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一)街道和各社区居委会。办公区域每个办公室配置1个,配发分类垃圾胶袋,在明显位置设置分类垃圾桶(60升)4个并设立垃圾分类宣传指引牌。共需要双向(蓝加灰)垃圾桶(各8升)100个,四分类60升垃圾桶16个,宣传指引牌4块。
(二)笔村农民公寓。按月给试点小区每户派发垃圾分类专用垃圾袋,每户居民每月发放2卷(每卷32个垃圾袋),其中一卷为餐厨垃圾袋,一卷为其他垃圾袋,颜色与分类垃圾桶一致(绿色为厨余垃圾袋,灰色为其他垃圾袋)。垃圾袋上印有地址、编号等信息。垃圾量较大的用户须自行购买分类垃圾袋。每年共需垃圾胶袋9600卷。每户配发厨余垃圾桶(8升)1个,每梯每层设施分类垃圾桶(60升)2个,每栋楼梯口设置分类垃圾桶4个(60升),在设置分类垃圾桶(4个60升)的`位置安装生活垃圾分类指引牌。共需要8升厨余垃圾桶400个,60升垃圾桶136个。按每100户家庭配备1名分类指导员,指导居民家庭垃圾将每天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分类指导员每天检查垃圾分类情况并进行登记和数据统计,对不实行分类或者分类不正确的社区家庭进行指导教育,对屡教不改的上报社区居委会张榜通报;对实施分类好的家庭进行统计,授予“环境友好家庭”称号并给予奖励。共需4名分类指导员,人员由柯林公司负责,经费从街道垃圾分类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东城雅苑。按月给试点小区每户派发干湿分类垃圾袋各1卷(每卷32个垃圾袋),其中湿垃圾袋为可降解的餐厨垃圾袋,干垃圾袋为其他垃圾袋。垃圾袋上印有地址、编号等信息。垃圾量较大的用户须自行购买分类垃圾袋。共508户,每年需垃圾胶袋12192卷。每栋楼梯口设置分类垃圾桶(240升,厨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2个,在适当的3个地点设施分类垃圾桶(60升)4个并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指引牌。共需240升桶22个,60升桶12个,宣传指引牌4块。
按每100户家庭配备1名,东城雅苑需配置5名分类指导员,由万绿达公司负责人员落实,分类指导员负责指导居民家庭垃圾做到干湿分开,将每天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并要负责其他垃圾的二次分拣工作。分类指导员的相关经费由街道和万绿达共同承担。
(四)笔岗市场。每个档口配置厨余垃圾桶1个(10升),市场边配备240升分类垃圾桶4个。
(五)佳怡酒店。督促酒店在其内部设置适量的分类垃圾桶,另外,在酒店门口配置240升分类垃圾桶4个并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指引牌。
(六)设置二次分拣点。笔村农民公寓、东城雅苑需设置二次分拣点。二次分拣工作由垃圾分类指导员负责,进一步分拣出低附加值的可回收垃圾。分类指导员对低附加值的垃圾进行统计并登记来源,作为奖励依据。
(七)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分两种方案:一是每层楼设置有害垃圾盒,由清洁工人定期收集后集中放在有害垃圾临时贮存间,由万绿达公司负责处理;二是由家庭集有害垃圾装袋交物业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处进行登记后上报居委,按照有害垃圾分类情况给予兑换奖品。
(八)设置一个便民回收亭。在东城雅苑、笔村农民公寓周边各建设一个便民回收亭,扩大回收范围,通过现场回收、电话上门回收等方式提供回收服务。利用便民回收亭向社区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的方法和知识,公开回收电话及其他事项。同时,对辖区的废品回收点进行统一挂牌,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市场化计价收费,回收点负责统计可回收垃圾数据。
三、经费预算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试点所需经费总计约47.3万元,费用从垃圾分类专项经费中列支。(详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街道、社区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明确街道、社区、物业、企业、居民等有关责任,加强组织协调与沟通,共同落实好生活垃圾分类。
(二)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分类设施。多渠道、多形式筹资,街道、社区、物业、企业、家庭共同承担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费用。可回收垃圾的回收利益全部用于分类设施建设。
(三)强化制度保障,落实奖惩机制。制定并完善垃圾分类有关制度,对试点进行量化考评,对做的好的进行表彰,做的不好的进行通报批评。
试点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改革试点工作,按照《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制定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改革试点工作标准规范,编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事项目录清单并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二、告知承诺制定义和类型
本方案所指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行政许可申请,行政许可机关一次性告知其许可条件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违反承诺后果等,申请人书面承诺其符合许可条件要求,自愿承担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许可机关据此受理、审核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工作机制。
本方案所指容缺办理包含容缺预审、容缺受理和容缺审批等工作。
根据告知承诺的内容和办理、监管方式,将告知承诺制划分为三种类型:
(一)批后监管类告知承诺制。申请该类型事项办理时,经行政许可机关一次性告知后,申请人提交按照告知承诺制许可应该提交的申请材料或者不需要提交申请材料,书面承诺完全符合许可条件,行政许可机关据此直接容缺受理并容缺审批,作出批准决定。
此类型事项批准后,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批后监管职责,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核实申请人承诺内容是否属实或是否履行承诺。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由行政许可机关依法撤销该批准决定。
(二)容缺后补类告知承诺制。申请该类型事项办理时,经行政许可机关一次性告知后,申请人可以根据申请材料主要要件、次要要件的划分,先提交主要要件,并承诺在事项批准后的规定时限内补齐次要要件,且在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该许可准予的活动,行政许可机关据此直接容缺受理并容缺审批,作出批准决定。
此类型事项批准后,申请人未在承诺时限内补齐申请材料,由作出该批准决定的行政许可机关依法予以撤销。
(三)容缺预审类告知承诺制。申请该类型事项办理时,经行政许可机关一次性告知后,申请人可以根据申请材料主要要件、次要要件的划分,先提交主要要件,并承诺在事项批准前的规定时限内补齐次要要件,行政许可机关据此先行容缺预审,完成内部模拟审批,待申请人补齐申请材料后直接转为正式审批,作出批准决定。
此类型事项进入容缺预审后,申请人未在承诺时限内补齐申请材料,行政许可机关可以依法终止审批流程,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三、试点范围
(一)事项范围。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以及行政许可决定不可撤销的事项外,将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我市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的试点范围。
根据全省告知承诺制改革推行情况,适时将行政许可之外的其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链办理”事项纳入。
(二)试点单位。市级和xx区。
四、时间安排
(一)编制公布事项清单。根据告知承诺制类型划分,原则上,批后监管类和容缺后补类告知承诺制适用于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容缺预审类告知承诺制适用于绝大部分列入试点范围的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市级和试点区市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分类型梳理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试点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xxxx年x月底前完成)
(二)统一制度标准规范。以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完善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目标,研究制定我市告知承诺制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指导试点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xxxx年x月底前完成)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分类型编制告知承诺制格式文本,相应修改完善每个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在试点区域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站对外公告。(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试点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xxxx年x月底前完成)
(三)健全配套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审管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定位,厘清职责边界,强化联动配合,各司其职,无缝衔接,共同推动试点工作开展。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健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机制。二是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防范审批环节和监管环节重大风险的工作机制,制定防控措施和核查办法,明确核查职责、核查时间、核查标准、核查方式等,对核查难度较大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事项,可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公示制度,鼓励申请人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完善失信惩戒制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许可部门要建立申请人、被许可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失信名单制度,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依托信用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市信用平台,公示企业承诺书和履约结果,共享诚信档案和失信名单,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行政许可部门、行政主管部门,试点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四)总结评估试点工作。试点区市、开发区要及时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认真总结成功的做法、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建议,于xxxx年xx月中旬书面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认真总结全市试点工作情况,并报告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改革试点是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重要内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试点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按照方案的目标、任务和标准、要求,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和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试点工作开展。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宣传引导。统筹利用各类媒介,灵活采取大厅公告、窗口提示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工作机制对政策宣讲,扩大的社会知晓度,引导企业和群众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业务。要进一步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业务办理中的问题,充分发挥告知承诺制对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作用。
(三)鼓励探索创新。积极探索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告知承诺标准化规范化,完善行政协助制度,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范措施。广泛收集群众和企业对试点工作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试点工作方案 篇4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以来,xx市不断强化政治站位,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争创第一批试点城市,顺利通过试点验收”为目标,大胆探索实践,创新思路举措,探索出“一二五五”工作法,即“围绕一个主线,抓住两个重点,强化五个支撑,构建五大治理新格局”,市域治理整体水平稳步提升。
一、围绕一个主线、突出顶层设计,构建“共治同心圆”
以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为主线,将其贯穿试点工作始终,着力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体制,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顶层设计,不断构建市域“共治同心圆”。
一是吹响“集结号”。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市委副书记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试点工作确定为“一把手”工程,并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适时召开推进会议,积极谋划、有序推进,切实强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组织保障。
二是下好“先手棋”。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着力在完善治理格局、健全体制机制、创新方式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立足实际,建立推进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指导推动机制、总结推广机制和激励督促机制,坚持全市上下一盘棋的思想,逐条逐项明确主责单位、责任人、配合单位、完成时限,做到定人、定责、定时、定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明确每年试点工作考核内容、方式,强化结果运用,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作为各县(市)区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调度、督导倒逼工作落实见效。
三是打好“主动仗”。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兴媒体作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及时将创新市域社会治理的工作措施、成效和亮点宣传到群众中去,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在日报开设“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创建专栏,集中宣传中央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系列部署要求,及时报道全市试点创建的安排部署和工作动态,深入发掘热情讲述试点工作涌现出的创建成果及典型经验。利用抖音等新媒体影响力,开办平安抖音号,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试点工作。
二、深化三项载体,坚持项目化推进,打造示范样板坚持项目化推进,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样板。
一是以网格化为基础,推动矛盾就地解决。构建“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格局,推行社区“一格三长”和乡村“网格长+村民代表”制度,科学划分、标绘网格7337个,配备网格员5302人,夯实网格力量。突出“两员一心”作用,实现“中心吹哨、部门报到”,30个成员单位实现云入驻。全市网格员利用xx社会治理平台app录入排查信息,共报送事件12905件,办结率达94%,有效将问题化解在网格。
二是以区域化为重点,打造矛盾调处样板。为破解各类土地矛盾纠纷,探索“法官进网格”模式,基层诉源治理工作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的`全国两个试点之一。聚焦网格治理,形成了党建引领“一网治理”新路径,构建党委统领、部门联治、街区主治、群众自治治理体系。为精准摸排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组建“啄木鸟小分队”,逐户拉网式走访摸排,17个月未发生大案要案。为提高群防群治水平,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组建“矛盾纠纷帮帮团”,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500余人次,受理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00余件。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无缝对接,形成了“警调对接、民调进所”警务模式,在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调解案件1316起,成效初显。三是以法治化为保障,破解矛盾调处难题。聚焦社会矛盾焦点、社会治理难点,突出“小切口”立法。聚焦百姓长期痛恨的“牛皮癣”小广告乱贴难题,制定出台《xx市小广告发布管理规定》。为提升城市社会公信度,制定全省首部专门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性法规《xx市社会信用条例》。截至目前,全市已精准制定了15部发展所需、百姓所盼、实际管用的地方性法规,以法治方式破解市域社会治理和社会矛盾难题。
三、强化五个支撑、构建五大治理新格局,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共建共治共享
一是以党建引领为支撑,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精细化、网格化、信息化水平,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市县两级全部组建城乡治理工作委员会,制定出台《工作规则》,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积极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组织社区党组织与村党组织“一对一”联建,升级打造城乡党建联盟。立足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开发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智慧平台——英城红云系统,构建以“组织建设”为引领,以“城市超脑”为智慧“底座”,以“网格治理”为应用的智能体系。二是以法治保障为支撑,构建优化营商环境新格局。法令行则国治。充分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保障作用,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用足用好市域地方立法权,加强法治监督和公共法律服务。坚持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原则,紧贴实际在优化营商环境、争创国家信用城市方面提供引领,发挥立法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小切口”立法得到全国人大肯定,立法实践探索被《20xx年中国人大年鉴》收录。两级法院大力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送达、网上审理以及“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年初以来网上立案率高达66.49%,跨域立案125件。加强跨区域协助,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东辽河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凝聚司法合力,共筑东辽河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在全市五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设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引导窗口,为全市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1254次,满意度100%。着力保护食药领域安全,市检察院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32件156人,发出诉前建议1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1件,追讨10倍惩罚性赔偿金12万余元。基于司法大数据的《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评估报告(20xx年)》显示,从全国来看,相较同等受案量地区,药品安全指数位列第一。不断提升市域司法水平,强力整治顽瘴痼疾沉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全市政法机关明确的顽瘴痼疾问题已全部整改,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三是以诚信建设为支撑,构建德治惠民新格局。推出“信用立法”,颁布全省首部专门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性法规《xx市社会信用条例》,健全政务诚信公开承诺机制,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不断提升政务诚信水平。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印发《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10个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推动解决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依托信用体系建设,破解融资难题,为信易贷搭建有效运作平台,成为东北地区在全国信易贷平台融资金额最多、授信金额最高、推动效果最好的地区。不断拓展信用应用范围,目前全市已在不少于10个领域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应用。大力进行信用示范街、信用示范社区建设,开展诚信企业和诚信市民评选活动,营造诚信企业重信誉、诚信市民重信义、诚信城市重信用的良好氛围。取得了“六个全国全省先进”,信用环境蓄力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稳居全国第一梯队,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五零”服务达国内一流。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4小时以内,“个转企”数量全省第一。“信易贷”平台建设树立标杆,企业入驻率100%,信用额度东北第一,典型经验全国推广。“无证明城市”首开全省先河,人民网书记市长留言回复率100%。政务热线全面升级,90条部门支线整合为“12345”专线,城市“一号通”全省唯一。
四是以公共服务体系为支撑,构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民生福祉改善。精心办好民生实事,创建“幸福小区”30个,改造完成阀管灶12万户,华宇、鑫荣社区入选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守住安全底线,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下降33.3%,信访件化解率达97%,圆满完成重大安保维稳任务。“无籍房”整治惠及群众12万户,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小区物业等专项整治赢得百姓赞誉,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举措温暖民心,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在全省率先开展,实现学校全覆盖。
五是以智治建设为支撑,构建一网融合新格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和完善,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社会治理模式也随之发生变化。充分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有效提升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智能化、信息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统筹推进全市综治中心建设,打造专业化平台。目前,市级综治中心已有30个成员单位实现云入驻。市社会治理平台app,连通了发现需求、采集信息、排查隐患、化解矛盾、开展服务的多元化链条,以科技化手段提升矛盾纠纷调处质效。率先完成市县乡村四级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实现信息高速公路四级全贯通和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全市已统筹完成“城市超脑”“数字城管”一期建设,按照“一中心融平台多接口”的思路进行规划,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夯实数据基础。政法相关部门不断推进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智慧公安、智慧检务、智慧法院、智慧司法建设初现成效,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升。
试点工作方案 篇5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推进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中小学素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精神,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福建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工作。现将《福建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的要求,结合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海峡西岸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部署,为推进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中小学素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精神,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协联合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学校的培育和认定工作。
一、工作目标
在全省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树立知识产权从娃娃抓起的理念,让青少年从小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提高学生对发明创造的兴趣,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为学生发明创造和科学实践提供平台,逐步培育一批能带动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的试点学校,整体推进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重视以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教育;
(二)利用学校网络、宣传栏、校报等平台,发挥学生团体的积极作用,开展普及知识产权的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
(三)积极鼓励中小学生开展科技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活动,支持鼓励学生申请专利;
(四)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的学校优先考虑。
三、扶持政策
(一)对纳入试点的学校,给予适量的引导经费,专项用于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
(二)向试点学校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读本;
(三)对试点学校从事知识产权教育的教师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试点学校中小学生(含港澳台学生)的专利申请费用和参加创新大赛获奖的.项目查新费用给予资助;
(五)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对试点学校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广泛宣传;
(六)适时组织试点学校师生参加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交流活动。
四、申报和认定程序
(一)申报学校应填写申报表,制定工作方案,由所在设区市教育局确认、筛选后,经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上报省知识产权局汇总。
(二)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协组成福建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考评小组(以下简称“考评小组”),依据本工作方案对各设区市上报的学校进行考评,每批确定中学和小学为“福建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学校”,由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协联合发文并颁发牌匾。
五、组织管理与考核评价
(一)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协负责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培育、认定和指导。
(二)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科协负责当地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组织开展工作。
(三)各试点学校应把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形成激励创新的良好氛围,确保师生知识产权意识得到有效提高。
(四)福建省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学校试点工作期限为两年。试点期间,每年年底各试点学校提交年度工作小结。试点期满后,将组织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对取得成功经验的在全省范围内宣传推广。
本工作方案由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试点工作方案 篇6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18年)》关于20xx—18年实施重大项目和开展改革试点的部署,和教育部《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教改函〔20xx〕1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参与教育体制改革的积极性,激发广大师生员工首创精神,探索教育培养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和保障机制改革的有效途径,圆满完成湖北三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制定《xx市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安陆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阶段性目标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严把教师入口关。强化教育行政部门职能,规范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义务教师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推动义务教育教师多向流动机制,科学调配教育资源。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探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教师队伍有效补充机制。建立需求型教师补充制度,完善新进教师考核、录用机制。
1、加强人事管理,建立聘任制为基础的新的用人机制。
教育局依法履行对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晋职晋级、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管理职能。积极推行教师聘任制度;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实行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引导教师合理流动。真正落实几部委对教师管理和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现教育主管部门真正管理和调配教师。
2、严把教师入口关,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选拔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立志投身于教育事业的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教学第一线。实行全省统一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中小学任教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对不具备教师资格人员要及时清理出教师队伍。
3、优化“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含“特岗计划”),管理制度。建立资教生(特岗生)和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录用制度。
(二)建立教师队伍合理流动机制。
1、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制度。充分发挥全市优质师资及教学资源优势,加强城区学校对农村偏远学校的扶持力度,采取学校对口支援、教师双向交流等方法,建立交流有序、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教师支教及学校对口交流工作制度,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全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2、严格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综合考虑教育层次、地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学生数和班额、教职工工作量等因素,本着小学从实、初中从严,急缺学科从优、缺编学校和乡镇从严,顺向流动从优、逆向流动从严,城区学校适度控制,急缺学科全市统筹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组织考察等办法,履行个人申请、学校或中心学校审核同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等程序,加强教师调配管理,引导教师合理有序流动,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3、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和管理制度。继续实施好“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解决部分农村教师“居无定所,食无定点”的困难,改善农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建立中小学校长选用交流制度。创新校长选用制度,完善校长任期制度,建立校长交流制度,建立优质学校校长和中层干部充实薄弱学校领导岗位制度。
1、坚持校长选聘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民主集中、依法办事原则,采取公开选聘、组织委任等方式,公开选聘中小学校长。市教育局可从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中,采取组织任命、轮岗、交流等办法,调整聘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长。
2、坚持校长任期责任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校长每届任期三年,任职期间实行年度和任期考评制。
3、建立校长交流制度。
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优秀校长跨区交流、跨校交流,实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长轮岗、换岗交流制度,选拔优质学校校长和中层干部充实薄弱学校领导岗位。
(四)完善教师(校长)培训培养机制,培养优秀教师和校长。采取集中培训、挂职跟岗、在岗研修、出国深造、导师引导等多种方式,构建优秀教师和校长成长平台。
进一步完善教师(校长)培训培养机制,充分利用“国培计划”、湖北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等途径和渠道,选派骨干教师外出学习交流,拓宽视野,提升理念,创新思维,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校长)队伍,并力求以点带面,提高全市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专家办学。
(五)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
1、重视培养,拓展培训渠道。要建立一支合格的班主任队伍,必须对班主任不断地进行培养指导。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班主任要科学育人,必须懂得教育规律,掌握教育理论,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来武装自己;二是要大力加强班主任后备队伍建设和岗前培养。
2、健全机制、提高工作效能。要建立健全对班主任工作的激励导向机制、制度管理机制和约束机制。按照相关政策落实班主任津贴制度。
(六)改善农村教师待遇。
研究制订优秀教师到农村贫困地区从教的具体措施。开展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特殊岗位津贴试点。职称评定的适度倾斜边远农村学校教师。切实解决农村教师实际困难。开展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试点。
(七)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探索强和弱校合并、合作,探索“教育管理协作区”、“联校走教”等办学模式,促进教师资源的共享和均衡。
1、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校布局。通过改扩建、撤并教学点,调整教育资源的布局,基本满足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要,为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奠定坚实基础,在布局调整中始终坚持初中集中办学,小学适当集中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搞好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使我市中小学布局更加合理。
2、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
整合全市优质师资和教学资源优势,加强骨干教师培养,推进人才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各级骨干教师、名师和市级骨干教师指导组成员优势,利用理论辅导、专题研讨、实践指导、示范展示等形式,大力开展送课、送教、送训下乡和“一对一”、“一对二”帮扶活动,着力提高教师实施课程改革的能力,促进不同区域教师、学校、学生均衡发展。
3、加大教育交流工作力度
积极推进“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和“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采取送课、送教、横向联谊、互派教师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手拉手”对口援教活动。结合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练,市一中、市解放路初级中学、市实验小学、府城紫金路小学等城区学校,应与相关乡镇或学校建立对口援教关系,签订援教协议,开展援教活动,并定期互派3—5名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为期一至两年的交流活动,努力实现互动双赢、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
四、主要保障条件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2、落实各级政府办教育责任,巩固“两基”成果。
3、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
4、确保立项专用经费。
5、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教育,确保教育投入,为教育办实事,列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
6、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做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7、要意识到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事关城乡教育的统筹协调发展,事关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
8、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改革顺利进行。
9、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确保社会稳定,确保本次改革圆满成功。
五、配套政策
1、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标准;
2、校长任职资格条件(安教人[20xx]2号);
3、教师(校长)培训、培养长效机制;
4、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5、教师(校长)城乡、跨区跨校交流制度等。
六、试点周期及进度安排
试点周期为:18年。
(一)第一阶段:申报立项阶段(18年10月至18年7月)。
制定系列适合本地实情便于操作的配套改革措施、文件,履行方案报批手续。
(二)第二阶段:稳定发展阶段(18年9月至18年7月)。单项体制改革试点机制稳定运作,体制改革初现成效。
(三)第三阶段:提质增效阶段(18年9月至18年7月)。多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趋于成熟,教育质量明显上升,教育教学效果显著。
(四)第四阶段:总结完善阶段(18年9月至18年7月30日)。涉及此项改革工作部门进行总结,形成报告材料上报,并对整个工作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理材料,分类归档,报请上级总结验收。
试点工作方案 篇7
为优化产业结构,打造品牌产业,结合加脑特色苗寨和独有的万泉河自然优势,扶持发展饲养“加脑鹅”,促进农民增收,镇委镇政府决定对饲养“加脑鹅”的养殖户进行资金补贴扶持,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对我镇加脑村饲养“加脑鹅”的养殖户给予资金补贴扶持,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提高“加脑鹅”商品的出栏率,保障“加脑鹅”肉市场供应。
二、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纳入本次补贴范围的对象是指在我镇加脑村所有饲养“加脑鹅”的养殖户;在现场核实时对存栏活的“加脑鹅”补贴标准为60元/只,对申报时有而核实时已死亡的“加脑鹅”补贴标准为10元/只。补贴资金的用途主要是用于发展“加脑鹅”养殖业。
(二)补贴发放方试
“加脑鹅”饲养补贴资金由镇政府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暂时不具备“一卡通”的农户,可能通过“农信社账号”的方式兑现补贴资金。
(三)补贴资金来源
本次对饲养“加脑鹅”的补贴资金从镇产业扶持资金中支付。
三、实施程序
(一)摸底统计。
镇政府牵头组织开展“加脑鹅”养殖情况的调查摸底、统计核实、建档立档工作。试点工作期限一年,在核定期限内(2015年12月01日至2016年11月30日),由村干部填写“加脑鹅”补贴试点调查情况登记申报表(附表1),并向镇农业服务中心申报备案,镇政府组织审核小组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星期对申报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拍照并填写“加脑鹅”补贴试点调查情况核实表(附表2)存档及张榜公示,若公示无异议后,核实结果作为“加脑鹅”补贴发放的依据,同时,每只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每个季度拨付一次补贴资金。
(二)汇总公示。统计核实“加脑鹅”数量必须做到“三见”,即:见“加脑鹅”。由驻村干部或村级防疫员和农业服务中心人员逐户逐头调查,对于拒绝核查的养殖户和现场核实后增加的“加脑鹅”,不得纳入补贴范围,即:见人。现场调查的“加脑鹅”数量要经“加脑鹅”养殖户和统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即:见榜。统计结束后,尽快在行政村公示栏张榜公布养殖户“加脑鹅”饲养数量,接受村民监督,数量不实及时更正。
(三)资金拨付。根据此次统计核查结果,及时向饲养“加脑鹅”的养殖户兑付“加脑鹅”补贴资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农信社账号”的'形式直接兑付到养殖户。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脑鹅”的补贴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做好“加脑鹅”补贴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的实施成效。
(二)要落实责任。镇政府组织镇农业服务中心做好此次数据统计与核查工作,细化任务分工,落实核查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在规定的时间内(2015年12月01日至2016年11月30日)集中开展数据统计核实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对于虚报、多报、重复报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以后一律不得享受此项政策。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镇领导任副组长,镇农业服务中心全体成员参加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政策的实施成效。
(四)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五)加大宣传和信息报送,增强联动效应。高度重视项目实施的总结宣传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随时掌握和总结项目经验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有利于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试点工作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潜力,根据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三部门)《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xx]31号)的要求,决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作为“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重点任务之一,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潜力为核心,探索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有效模式和措施,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支持,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构成各种类型具有示范性的创新型企业,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为增强自主创新潜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带给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引导。突出政府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提高企业的持续创新潜力。
(二)注重集成。把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计划、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以及试点推动等措施有效地集成起来,整合资源、构成合力,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
(三)分类指导。选取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各自特点探索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和相应的评价办法;区别不同地方状况,指导其根据各自特点开展试点工作。分期分批推进试点和评估命名工作。
(四)重点推进。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进行重点引导和支持,发挥其对各类企业的辐射和示范作用。试点工作重点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创新潜力。
三、选取条件
选取一批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试点。试点企业要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用心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具有持续创新潜力。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三)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透过竞争发展,构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四)具有较强的盈利潜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构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资料。
试点企业主要在国有骨干企业、转制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中选取。国有骨干企业是指中央和地方国资委分别监管的企业;转制院所是指中央和地方已实施企业化转制的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他企业主要是指除上述三类企业之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等。在满足上述五个方面要求的基础上,各类企业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国有骨干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战略并贯彻实施,主导产品具有明显的国际竞争优势,拥有国际或国内著名的自主品牌产品等。
———转制院所。在转制改革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承担国家和企业科研任务较多,自身科研投入较大,科研仪器设备条件比较先进,有较强的面向行业开展技术研发服务和推广应用的潜力等。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专职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0%和10%,创新产品及技术性收入占销售收入的50%以上,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潜力和发展后劲等。
———其他企业。具有自主创新成果;不断创新企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企业成长性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行业技术发展中能够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等。
三部门根据上述条件选取试点企业。各地方应参照上述条件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试点企业的选取条件。
四、支持措施
对三部门联合确定的试点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在以下方面有选取地给予支持:
(一)国家科技计划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对试点企业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支持;科技计划中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优先支持试点企业承担。科技金融工作对试点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二)加大创新基地建设力度。支持有条件的试点企业独立或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等。
(三)支持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对试点企业管理人员的技术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培训,组织对试点企业的标准化培训,组织开展试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人员交流与合作,支持试点企业培养国际化人才。
(四)支持企业加强标准和知识产权工作。支持试点企业成为技术标准制定的牵头单位,并优先支持试点企业参与企业标准试点工作。支持试点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自主品牌战略等。
(五)强化业绩考核对技术创新的导向。对国有试点企业,明确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领导职责,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潜力建设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资料。
(六)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表彰和奖励。对成绩个性突出且贴合条件的试点企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设立国家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加强对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奖励,对创新业绩突出的试点企业给予优先奖励。
各地方参照上述措施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支持措施,对本地区的试点企业给予支持。三部门对地方试点工作择优给予支持,推动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五、组织实施
(一)中央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选取确定试点企业。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首批共同选取100家企业进行试点:
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初选10家国有骨干企业;
科技部负责初选10家转制院所;
科技部负责在地方科技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初选8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各省、自治区科技厅、直辖市科委、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各推荐2家企业,于20xx年4月30日前报科技部火炬中心。首批试点企业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共同审议后于5月下旬确定。
2.试点企业上报试点方案。进入试点的各类企业要制定本企业的具体试点方案,明确试点任务、具体措施、工作进度以及年度目标。地方推荐的企业试点方案在报送企业名单时一并报送。试点方案经三部门联席会议批准后实施。
(二)地方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商国资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等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各地方根据本《通知》制定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企业条件、试点资料和支持措施等。
2.选取确定试点企业。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商国资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本地区试点工作方案选取试点企业。各地方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状况合理确定首批试点企业的数量,并兼顾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的企业。
3.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各地方于5月下旬将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和试点企业名单一式三份报科技部备案,开展试点工作。
4.三部门加强对地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组织试点状况的调研和交流,各地方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状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评估命名“创新型企业”。
在中央和地方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创新型企业”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对中央和地方两级试点企业的评估工作,对其中贴合条件的企业,命名为“创新型企业”。研究制定支持创新型企业的政策措施。
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主要资料要求
试点企业应着重围绕以下主要资料制定试点方案。
1.加强研发潜力建设。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增强技术研发潜力,提高成果产业化潜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发起或参与技术标准制定。
2.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增加自身研发投入,用心承担国家及行业科研任务,改善科研仪器设备及中试装置,提高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品友互动
3.培养创新人才队伍。加强管理人员科技培训、职工技能培训。加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重视发挥职工技术协会的作用,不断总结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操作法,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提高职工创新意识。
4.推进创新基地开放共享。对于财政性资金支持建设的试点企业研发机构,建立和完善向行业和社会开放共享的机制,把面向行业和社会带给服务,作为运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5.完善创新战略和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企业科技创新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自主品牌战略等。建立并完善企业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
6.完善创新机制政策。完善激励创新的机制,推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建立内部员工股权激励机制,鼓励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发明等创新活动,营造创新氛围,建设创新文化等。
试点工作方案 篇9
为保证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5月)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摸、组织的组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开展必要的宣传活动等准备工作。
(二)启动阶段(6月—7月)
建立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颁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举行交接仪式;组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到其它省(市)试点地区参观学习;工作组人员及派驻的监狱警察全面到位。
(三)全面实施阶段(8月—11月)
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各项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全区各镇(乡、街道)遵守各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的质量。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
总结前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状况;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揭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带给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二、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区矫正的衔接
1、区公安分局及时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将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的副本移送给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送达各相关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要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考察档案。
2、人民法院对构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处管制、单独判或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应及时将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和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对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被告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将《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连同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余刑1年以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管理机关收监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不足1年的,交看守所执行。
4、人民法院对在押的服刑罪犯裁定假释后,应及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提请假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押犯所在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在办理释放手续时,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假释裁定书副本和罪犯出监(所)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5、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对在押的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应在5日将审批表副本4份送达报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押犯单位在办理出监(所)手续时,将原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审批表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对刑满释放后仍需执行附加的罪犯,在办理释放手续的同时,应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7、上述条款中涉及监狱等上级部门的按上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规定办理。
8、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收到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看守所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分别转送给相关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9、社区矫正对象回社区报到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立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并邀请其家属参加。同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务必遵守的相关规定。
10、对户籍地与长期居住地不一致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按照《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1、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状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状况和矫正状况建立档案,并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潜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职责。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职责的近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
3、司法所应当本着贴合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督促、检查有劳动潜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个工作日。
4、司法所应当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配合、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的资料包括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时事形势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镇(乡、街道)应当带给必要的学习教育场所和设施。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以区为单位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5、司法所能够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组织有关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理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6、贴合试学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部门应当选取适当的学校安排其试学。
7、司法所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参加学习教育和参加劳动改造等状况,每季对其进行一次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有关状况填入《社区矫正对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档案。
8、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理解社区矫正期间的改造表现,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
(三)社区矫正的解除
1、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日内,司法所应指导其完成《自我鉴定》,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状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作出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区司法局和公安分局。其中,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满鉴定状况,由区公安分局通报该社区矫正对象原关押监狱和看守所。
2、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司法所应会同公安派出所向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社区矫正。缓刑、假释、管制、人员的《缓刑期满书》、《假释期满书》、《恢复政治权利证明书》、《解除管制通知书》,由当地公安机关签发。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期满时,由原收押的监狱、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执行的,由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见,经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送区公安分局审核。其中保外就医的,由区公安分局通知其原收押监狱、看守所收监(所)执行;因其他原因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区公安分局提请该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的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执行。同时,将有关的审查、审核意见和该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表等有关材料分别抄送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和原收押监狱、看守所。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被收监执行或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自羁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区矫正。
三、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状况和工作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状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同时,对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也应及时逐级报送。
(三)建档统计制度
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要逐人建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状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理解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察鉴定等状况要记入档案。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状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培训工作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五)监督检查制度
人民检察院对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能够向上述机关调阅社区矫正工作的档案、资料。能够向上述机关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状况,能够找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应予以配合。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需要收监执行的,能够向区公安机关提出检察推荐,也能够向原收押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人民法院提出检察推荐。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监督的同时,社区矫正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要用心理解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上级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检查,要透过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认真理解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及时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查处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平、公正执法。
(六)奖惩考核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将列入区政府对各镇(乡、街道)和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资料,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或失误而引起重大事件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试点工作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强化村级组织功能,完善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构建一核多元的主体协同治理格局。
2.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农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因地制宜,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三、工作任务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深做实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健全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常态化机制,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力度。三是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扎实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帮助农村党员提升能力素质。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探索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一是规范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选举程序。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三项制度”改革,扩大村民选举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改革。二是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一事一议”制度,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实施“四议两公开”。三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三)发挥基层法治的保障作用。一是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意识。重点加强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拓展村组干部法制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把基层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乡镇执法力量和资源,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三是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四是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加大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五是大力推进法制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法制带头人”双培养工程。
(四)发挥乡村德治的支撑作用。一是大力弘扬农村传统美德。建立“好人档案”“道德银行”,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褒扬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精神,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二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文明。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遏制陈规陋习,重点治理封建迷信、“黄赌毒”和乱埋乱葬等,树立新风正气。
(五)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一是培育孵化社会组织。
完善落实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扶持等政策,整合农村社区资源,大力培育农村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社区社会组织。二是搭建完善协商平台。进一步夯实社区协商平台的.群众基础,推进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为村民搭建网络协商平台。三是培养激发参与意识。采取协商会议、走访式协商、书面征求意见协商以及网络交流群等方式,开展线上协商和线下协商相互动的工作模式,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责任落实
(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强村党组织对本村其他各类组织的领导。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促进乡村干部履职尽责;持续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每个村都配备至少2名后备干部。设立乡村振兴专干,每个村(居)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一名乡村振兴专干。深入排查、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重点针对带领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能力弱,办事不公、管理混乱,组织生活不正常,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采取“一村一策”等措施精准整顿。开展新型集体经济提升行动,实施百村培强、千村扶优、万村提升“百千万”工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部、农办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农村党员干部本领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推广“四联四帮”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加强对有困难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的关爱服务。(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査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从源头上清理规范上级对村级组织的考核评比项目,防止频繁填表报数。推广村级基础台账电子化,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农办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合,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指导。逐步推广运用积分制,对农民日常行为进行积分,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村民充分表达意愿,开展民主协商议事、参与监督管理等自治活动。(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乡贤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深化村级民主协商,坚持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推进农村协商示范点建设。(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
(六)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理顺村级财务管理体制,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组织部、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明实践所、文明实践站等平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开展经常性系列宣讲活动。注重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纳入文明村镇创建测评。完善乡村信用体系,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形成党员带头、干部示范、人人守诚信、村村讲信用的良好氛围。推动农村志愿服务经常化。不断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组织部、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体局、团县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引领,鼓励地方对农村党员干部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建立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加强纪律约束推动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组建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徳评议会和禁毒禁赌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東性措施,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宣传部、农办、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纪委监委、文旅体局、团县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挥道徳模范引领作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服务典型等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农村道德模范、最美邻里、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寻找最美家庭等选树活动,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农村文化引领。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实施广电文化惠民工程,着力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乡村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利用。结合传统节日,广泛开展乡村文化旅游活动。挖掘文化内涵,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助推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高质量发展。(宣传部、文旅体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农业农村局、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制化轨道。实施“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培养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大力普及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司法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法院、检察院、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平安乡村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加强基础性制度、设施、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立体化、信息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农村技防系统。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大力推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推进农村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加强基层救灾减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加强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隐患排査和专项治理。(政法委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纪委监委、统战部、法院、检察院、经科信局、公安厅、民政局、司法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人行太湖支行、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以驻村法律服务、巡回法庭等方式指导乡村人民调解员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诉调对接平合等多元化解平合建设,推动调解、仲栽、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有机街接、协调联动。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坚持人民法庭与地方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的多方联动,将“茶室文化”、“六尺巷文化”等地域文化、传统文化精髓融入纠纷处理中,促进法理情的通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政法委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明确小微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突出问题,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把小微权力行使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加强问题线索巡察发现和重点督办,严肃查处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纪委监委、财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功能。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合建设升级和融合发展,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司法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注重吸纳农村妇女群众中热心村务、影响力强的小组长、党员、致富带头人等妇女代表担任村“两委”。拓展村级团组织服务阵地,激发和增强村级团组织活力。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鼓励返乡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企业家及其他贤达之人发挥价值引领和文化治理作用,参与乡村治理。(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司法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文旅体局、团县委、妇联、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依法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重心下移,优化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理顺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关系,完善乡级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持续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村建立党群服务中心,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合理设置为民服务大厅窗口,提高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能力。投放农村的公共服务资源,应当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政法委、编办、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方法步骤
(一)工作安排
试点示范工作由县委农办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1.开展治理宣传。组织开展乡村治理宣传,各乡镇要通过宣传栏、宣传单以及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媒介平台,在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中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民主监督的浓厚氛围。
2.指导示范创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指导各试点示范乡镇、村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各试点示范乡镇、村要结合优势,充分挖掘长处,发扬自身典型做法,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新手段。县委农办适时组织各试点示范乡镇、村开展互看互学,组织经验交流,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3.强化落实措施。省级试点示范乡江塘乡和14个省级试点示范村(具体名单附后)要先行先试,聚焦乡村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关键环节,按照《太湖县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采取有力措施,形成示范典型。
4.总结典型经验。各试点示范乡镇、村要认真总结乡村治理的创新做法,认真提炼总结,形成试点乡镇,试点村的典型经验。典型经验要紧扣乡村治理有效的主题,突出主要做法和重点工作,彰显地方特色,侧重于乡村治理某一方面典型做法与经验的总结,避免面面俱到,内容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事例鲜活、文字凝练、形式多样,引领性强,保证典型经验的质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典型案例。县委农办将各地典型经验材料编印成册,供大家学习借鉴。
5.组织评先评优。县委农办将根据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村乡村治理典型做法和单位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乡村治理评先评优活动,对评为乡村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对通过省级验收的示范镇村,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二)时间安排
试点周期3年,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1.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xx年11月。全面调查摸底,优选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村,制定《太湖县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根据试点方案确定的具体任务安排,分项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明确负责工作人员,各乡镇、各试点村要结合自身典型做法,明确试点思路,明细试点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1月。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工作计划,各试点乡镇、试点村要按照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在全县推广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工作开展的协调调度,加强对具体问题的研究解决,定期对乡村治理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适时通报试点进展情况,研究会商具体工作,确保能按期按质完成目标任务。
3.典型总结阶段。20xx年12月。县委农办将牵头组织对全县乡村治理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典型案例,在全县复制推广,形成我县乡村治理长效机制。
4.申请验收阶段。20xx年1-3月,申请对试点示范村镇进行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县委将把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工作作为每年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县委农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组织、宣传、政法、纪委监委、民政、司法、公安、财政、农业农村等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各项保障。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力量,指导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专干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开展工作,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切实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形成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建立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分类指导。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分类确定落实举措,制订工作计划,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五)严格督促检查。开展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专项行动,县委农办将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适时督促检查,查找剖析问题,开展研究会商,推动促进工作进展。对在推进此项工作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阳奉阴违、不敢担当的,将及时下发督查通报,点名批评、限期整改;对于整改效果不佳,导致工作被动、进度滞后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纳入综合考核。县委、县政府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年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县“两查一考”办公室将进行不定期督查,督查结果运用到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试点工作方案 篇11
宗旨: 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服务学生,发展学生。
目标:
1,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健全人格,发挥潜力;
2,加强团队组织职能,发挥校团委,各班团支部作用,搞好学校各班团队教育活动,加强与咨询室合作,将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团队活动之中,互相联系,相辅相成;
3,贯穿全校工作之中,与健康促进学校,绿色学校,高中示范校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整体
原则: 全面性:面对全校学生,教师,家长
整体性:和全校其他工作形成一体
突出性:活动重点突出,教育中心突出
系统性:将一学期,一学年的活动系统化,教育层次清晰,重点突出,兼顾全面
主体性:发挥学生主体性,自主管理,发挥个性,空间性:给与学生充分活动的自由,才能发挥的空间,搭设展示的舞台
组织机构:德育校长,德育主任,团委书记,心理教师,学生代表,家长代表
组织部门:团委,政教处,心理室,学生会,团委会,社区团委
实施方案:
一,创设育人环境,形成良好氛围。
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环境因素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一个学校校园环境的好坏,则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成长。我校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积极创设温馨的人性化校园环境:在校园内加大绿色植被,植树种花,营造绿色校园;校园各处,甬道两旁插上标牌,警示句,格言等,如:愉快的度过每一天!注意身体,加强锻炼!爱护你身边的每一个生命等。通过一言一语达到和学生的沟通和潜移默化的教育;将学生的绘画,书法作品做成镜架在楼道墙上展览,以此搭建学生才能展示的平台;开展"展班级风采"活动,各班制作展板,布置到校园各处,在展示班级特色,宣传班集体的同时,增添校园一景,使全体学生都能感受和体验到各个年级,各个班级的思想,能力,才能,提高学生学校大集体的归属感 。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丰富校园文化。
我校今年在宣传教育工作中加大力度,组织了多项宣传机构,开辟宣传的多种途径:
1,新老人员接替,组建新的广播组。我校校园广播站历来是由团委领导,学生自主管理的形式。在新学年开始时期,做好新高一学生接管广播站,老成员辅助的转接工作。同时发挥广播站的宣传职能,加大宣传心理健康小知识,心理文章,播放轻松音乐等,使全校学生在放松中进行学习,增长知识。
2,成立运河中学编辑部,记者站。这两个部门由学生会,团委会宣传部负责,职责是搞好团刊,心理小报的编辑,发行工作,使团委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深入班级。同时这项工作也锻炼了学生们的写作,编辑,审稿,排版,制作等诸多能力,为全校学生提供展示的机会,使团刊,心理报真正成为学生自己的读物。
3,搞好运河之星电视台工作。组织电视台编排的学生到有经验的潞河中学学习经验,进行培训,制作本校的电视节目——校园一景。介绍学校重大事件,学生活动,一些不良行为等,发现学生自己身边的事,提升关注,倡导学生的自我反思精神,审视身边周围的变化,事件,互相学习优秀的思想经验。
4,开展竞标网页活动。一方面加强学生电脑操作技能,特长展示,爱好的满足,另一方面提高学生们的合作意识,理性竞争意识,倡导全校学生共同参与,制作好的校团委的网页,成为学生团队活动宣传展示的主阵地。
5,展板,黑板报展览。开展各班黑板报,展板展览,评比活动。黑板报是各班内部展示的一个地方,而各班的展板摆放在校园内则是一种对外年级的展示,全校的`展示,增强了全校性的交流。
三,加强自主管理,增长管理能力
1,团干部培训。开学初,团委和咨询室联合组织团干部培训,使新高一团干部尽快适应熟悉学校的团委工作,高二,高三年级加强横向和纵向联系,同一年级几个班的联谊以及高年级和低年级的各班的互助联谊等,真正将全校的团委工作,各年级各班的团委活动形成一个整体。
2,召开团代会。11月召开团代会,选举新一届团委委员。在总结前一年工作的基础上,鼓励新一届委员继续努力,搞好全校的团委工作,管理学生团员,组织和带领团员积极参加各项团队,学校的活动。
3,设置学生管理员,包括:食堂协管员,校门礼仪员,卫生保洁员,宿舍管理员,眼保健操检察员等,实行学生自主管理,提高学生的自主意识,自律意识,管理意识和集体意识等。
4,团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新高一团转入手续,新团员入团,老团员注册等团队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团内各项基本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开展丰富活动,搭设展示平台
本学期的活动以艺术节的形式进行开展,将各项活动归入艺术节的范围之内,增强突出学生的才能展示,集体团结意识。
试点工作方案 篇12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笔者认为,面对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在农村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发展上用功夫,着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着力农村人才培养。
古人云“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凡事先有人气,才有生机。无论是精准脱贫还是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一名党员一盏灯,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要充分发掘和讴歌乡村振兴实践中涌现的先锋人物,凝聚基层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正能量,制定村书记“县乡共管”制度,建立村干部“双向激励”机制,引导他们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实现“培养一批能人、带动一方发展、富裕一方百姓”的.人才效应。
二是着力基础设施建设。
“要想富,先修路”,可见基础设施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一要逐步完善道路交通、机耕道、产业路建设,进一步加强灌溉水渠修建,为农村产业发展打造基础条件,二要加强农村消防设施建设,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要加强农村水、电、通讯等设施优化增强,为农村旅游、电商发展创造条件。
三是着力人居环境整治。
良好的人居环境对招商引资、乡村旅游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改善人居环境,要以“民风淳朴、村庄整洁、风貌秀美”为目标,一是要加强村民教育,完善村规民约,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创造和谐的乡村氛围;二是通过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开展厕所革命,拆除废弃猪牛圈等手段,营造干净整洁的乡村环境;三是通过修边沟、除杂草、种花带、美庭院等。
四是着力农业产业发展。
乡村振兴,离不开产业的支持。结合村情,做好产业发展规划,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农村产业,加强对销对接,确保能生产、能销售、有收入。通过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留下年轻人就近发展,为乡村振兴作贡献。
试点工作方案 篇13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探索,推动实现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流程更简、监管更严、服务更优。总结形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可复制、可推广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研究提出全面推广试点经验的意见。
二、试点时间
20xx年6月至11月。
三、试点范围
根据现有工作基础,确定在6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和12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详见附件)。
四、试点任务
各地人社部门和部属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重点落实好以下任务:
(一)确定告知承诺适用对象。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及相关事项申请人员适用6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相关报考人员适用12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以及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具体适用对象范围由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部社保中心)和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考试中心)分别牵头,会同部信息中心确定。
(二)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负责编制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各地人社部门相应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并根据需要细化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相关内容。书面(含电子文本)告知的.内容应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等。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各级人社部门要在对外服务场所和官方网站发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办事指南,方便申请人查询、获取。
(三)加强事中事后核查。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门要梳理试点工作中需进行核查的信息需求,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加强对申请人承诺内容的核实力度。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增加群众和企业负担。
(四)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快建立社会保险领域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纳入黑名单。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实施联合惩戒。
(五)强化风险防控措施。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门可针对具体试点事项,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制度。加强风险研判,制定相应预防和补救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协作。部社保中心和部考试中心分别负责相关业务领域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部行风办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推进,部规划财务司、部信息中心负责国家部委数据共享的协调,并指导各地人社部门推进与当地政府部门开展数据共享,为试点工作提供支持。各地人社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分工协作机制,合力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时间节点。试点工作分准备、启动、开展、总结四个阶段运行。6月完成试点准备,7月前完成全面启动,8月至11月持续推进,11月中下旬总结评估。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打算)送部行风办。
(三)加强人员培训。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要加强系统内业务培训和宣传动员,确保经办工作人员准确理解试点工作要求,熟练掌握工作规程,推动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做好总结评估。各地人社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试点工作情况,将有关经验做法及时报部行风办。部社保中心和部考试中心要广泛收集地方人社部门、企事业单位、群众对试点工作的评价意见,研究改进工作措施。部行风办会同有关单位做好试点工作的总结评估。各地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按业务分类分别向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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