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工作方案精品(12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试点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试点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按照“粮食和经作共推、延续和新增并进”的思路,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能力,引导小农户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以粮食产业为主导,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地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专业化、集约化,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服务小农户。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引领小规模和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着力解决小农户“缺机械、缺技术、缺意愿、缺市场”的粮食生产问题。参加本年度项目的服务组织,所服务的小农户和小规模经营户面积比例不得低于总服务面积的60%。
(二)坚持适度规模。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发挥村支两委、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力量,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发挥机械化、专业化、市场化优势,保证在不流转耕地的前提下实现粮食“一片一种”和适度规模经营。
(三)坚持服务粮食。把提升水稻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转变粮食生产方式,着力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大对早稻生产的支持,促进粮食稳面增产提质。
(四)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财政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三、目标任务
20xx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面积达到8万亩以上,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健全服务市场、规范服务行为、探索服务机制、完善支持政策,扶持一批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现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全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机械化率提高10%,项目区每亩增效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农户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0%以上。
四、实施内容
(一)试点范围。全县15个乡镇(街道)。
(二)服务主体。择优选择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企业、家庭农场、专业服务组织等作为服务主体。服务主体中的供销合作社及其参股合作社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比例不少于试点任务面积的15%(没有符合条— 2 —
亩增效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农户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0%以上。
四、实施内容
(一)试点范围。全县15个乡镇(街道)。
(二)服务主体。择优选择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企业、家庭农场、专业服务组织等作为服务主体。服务主体中的供销合作社及其参股合作社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比例不少于试点任务面积的15%(没有符合条件的供销社及其参股合作社可以承接服务任务,服务面积可不作硬性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直接开展服务或组织农民接受服务,服务面积比例不少于试点任务面积的5%。
服务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经县级以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经部门登记赋码),内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齐全,农机操作人员和机具登记台账、作业服务账目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能够接受县农经部门、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并在县农业农村(经管)部门备案。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作业人员须持相应机具操作证件、机具年检年审合格并购买好“安责险”。
3.在群众中信誉良好,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服务质量优质,有规范的服务协议,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4.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支持环节。主要支持水稻生产集中育插(抛)秧服务、统防统治服务、粮食产后(订单收购、机烘、仓储、初加工、品牌销售)三大薄弱关键环节的服务,单环节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少于3个。项目实施服务主体可结合生产实际,在3个支持环节中选择一个或多个环节推进,多环节服务覆盖的稻田面积为综合服务规模面积,按综合服务规模面积计入任务完成面积。
(四)补助标准。服务小农户的,原则上财政补助占市场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各环节每亩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元。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适当降低补助标准,原则上每亩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20%,单季作物各环节每亩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80元。
1. 集中育插(抛)秧服务。育秧环节与机插、机抛环节捆绑实施。补助额度控制在540万元以内。
(1)20xx年早稻集中育秧。实施主体在全县早稻集中育秧项目申报主体中择优选定,育秧环节与机插、机抛环节捆绑实施,按照先服务后补助方式,计划实施服务面积10万亩,按30元/亩(大田)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控制在300万元以内。
(2)机插(抛)秧服务补助。20xx年计划补助面积6万亩,单季生产服务按40元/亩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控制在240万元以内。
2. 统防统治服务。补助额度控制在140万元以内。 推广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按照实际服务面积进行补助不超过4元/亩,按照服务组织的服务面积(作业单、服务统计单)进行资金核算拨付。补助额度控制在140万元以内。
3. 粮食产后服务。综合补助额度控制在120万元以内。 烘干、仓储、初加工环节捆绑实施。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为签订订单的种粮小农户、家庭农场提供粮食加工包装、品牌销售服务。服务主体具备日烘干处理能力20吨以上,简易仓储500吨以上的.设施设备,为服务对象提供烘干、仓储、初加工环节服务,单季生产服务按10元/吨的标准给予补助。计划烘干12万吨(按每亩产粮500公斤计算),补助额度控制— 5 —
在120万元以内。本年度中央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为800万元。若最终核实服务面积超出本年度任务面积,依照各服务主体的核实认定服务面积所占比例进行补助资金的重新分配。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底之前)。
制定20xx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20xx年12月底)。 1. 选定服务组织。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服务组织填写《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乡镇(街道)推荐,县级主管部门审查审核的方式,选定实施主体。选定的实施主体要进行7天的公示。申报的主体需提供纸质档和电子版的申报材料。
2. 签订服务责任书。公示无异议后,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及乡镇(街道)与服务组织签订《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责任书》,并指导、督促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实行县、乡镇(街道)双层责任管理。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作业合同要明确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作业时间、完成时限、收费标准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报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和属地乡镇(街道)存档备案。
3. 实施作业。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入村作业,安排专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每个环节的服务作业完成后,服务主体要填写《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待所有项目实施结束后认真填写《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农户统计表》。操作机手、服务对象代表均要在服务作业单上签字确认,并在服务所在地村(居)委会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到期后,需属地村(居)委会签字并盖章。若公示期收到异议,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应组织属地乡镇(街道)开展调查核实,责成服务组织重新填写作业单再进行公示。
4. 督导检查。县农村经营服务站要会同县农业农机推广服务中心、县供销社等单位和相关乡镇(街道),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相关部门要及时报送各作业环节、各服务组织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5. 核实验收。实行属地乡镇(街道)初验和县级验收相结合方式,单一环节作业完成后,依据服务主体申请,由项目试点乡镇(街道)组织对服务作业量进行核实;各环节服务作业完成后,依据服务主体申请;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制定20xx年社会化服务的验收方案,会同县财政局、属地乡镇(街道)等单位开展核实验收。
6. 公开公示。验收通过后,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对服务主体作业服务情况及资金补助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7. 资金结算。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填写《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兑付结算单》和《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结算汇总表》,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服务主体。
8. 总结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总结项目成功的典型经验,分析和解决项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项目实施措施。项目实施完成后,进一步将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工作总结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XX任组长,分管XX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县农业、供销、财政、农机、农村经营服务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考核验收及日常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钟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注重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目标、实施内容和实施要求,公开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切实做到让群众明白、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提高群众接受社会化服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好试点的示范作用,大力宣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实施效果,以及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中列支部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与工作指导,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项目资金实行拨付制。服务主体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每一项服务均要有受惠农户(或代表)签字认可。县农村经营服务站会同县财政局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操作流程规范、资金支付凭据真实可靠。服务主体如有掺杂使假的行为,取消其参与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申请财政支农补助项目。
试点工作方案 篇2
为了加快我村美丽乡村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巩固扶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进程。根据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要求,结合x村建设实际,按照示范统筹布局,科学规划,经济合理,效益明显的原则,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与年度目标
全村紧紧围绕“三园一寨”(生态富硒茶叶园,药材观光示范园,柑桔体验采摘园,乡土文化香浓寨)总体规划,以三园产业发展为主体,“乡土文化香浓寨”品牌市场为核心,打造香浓寨观景平台,带动特色民居改造,提升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观大山风景、游田园风光、住特色民居,购生态产品的农旅有机结合。
xx年实施香浓寨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观景平台打造,巴鹤省道路边经济带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集中连片特色民居改造试点。
二、项目名称
x县x镇x村美丽乡村建设。
1、基础设施建设:
(1)香浓寨观景平台至易迁安置点连接道路加宽800米。
(2)新建香浓寨观景平台至药材观光园游步道6000米。
2、产业配套建设:香浓寨易迁安置点路边经济门面房建设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3、提升人居环境:新建香浓寨观景平台200平方米,停车场800平方米及公厕1处。
三、项目可行性
x村有得天独厚地理区位优势,结合目前发展现状,具备稳定的产业发展基础,村民思想开放、民风淳朴,美丽乡村项目的实施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可以辐射周边农旅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既巩固了扶贫成果,又推进了乡村振兴。
1、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打造该村农旅结合的产业发展试点,同步引进市场主体,建设观景平台及特色民宿酒店,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及劳动就业,带动易迁民宿产业发展。
2、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建设可以推动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全民居家环境质量,改变农民依靠传统农耕发展理念,逐步实现农旅结合产业发展模式,打造乡村旅游。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
3、产业配套建设可以引进市场主体形成路边经济集结带,开发农副产品销售市场,带动易迁配套产业、就业,便捷乡村旅游消费,拉动区域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四、项目实施内容
1、建设内容、标准、概算:道路改造长度800米,宽度6米。香浓寨观景平台200平方米,停车场800平方米,公厕建设40平方米。游步道6000米,宽1米,路边门面房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2、建设时间:xx年x月至xx年x月。
3、投资概算:400万元(道路改造40万元,观景平台100万元,停车场及公厕20万元,游步道60万元,门面房250万元)。
4、后期管理:项目实施后明确村民委员会为管护主体,督促村委会制定管理制度,实行市场主体及受益居民进行日常使用管理,管理经费由村民委员会自行统筹安排。
五、项目资金筹措
省财政美丽乡村奖补专项资金300万元,县财政美丽乡村奖补专项资金100万元,村自筹资金(投入义务工5000个),市场主体投入运营配套资金。
六、项目执行保障
1、组织领导:成立x县x镇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项目办、村镇办、财政所负责人及x村村支两委干部。
2、建设程序:根据该项目布局,进行统一设计,分项预算,采取挂网招标确定施工单位,选派业主代表,聘用专业监理进行质量监管。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及竣工决算审计拨付。
七、项目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建设有利于促进x村旅游产业发展,可以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农旅产业经济,推动农副产品销售市场,具有巩固扶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引领作用,真正能够实现社会发展及农民增收双重效益。
试点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四化同步”、城乡统筹和“三农”优先的要求,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的,以乡村规划建设为引领,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以示范带动发展为突破,以镇村为主体,以创新社会管理为保障,着力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基础完善、生活殷实、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目标
从20xx年开始,全镇共选取王庙村、黄沟村、柴林村、桑村村等3个村庄作为“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力争通过3年努力,到20xx年底这3个村庄通过考评验收,全镇“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自20xx年起,在总结创建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继续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其他村庄,进行分类、分批整治改造建设,逐步使“美丽乡村”建设转入常态化。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村庄建设。
一是编制建设规划。试点村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依据小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详细、明确、可行的建设详细规划,明确在产业发展、村庄整治、农民素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目标和措施,规划编制要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的要求,充分考虑人口变动、产业发展等因素,预留建设发展空间。既要考虑当前农民生产生活所需,又要考虑农村人口、环境的综合承载能力;既要考虑农村水、电、路、气、厕、卫等设施综合配套,又要重点突出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较大公共设施项目的有序、有效安排。
二是科学改造提升。按照村庄建设规划,优化村庄路网布局,合理设计主要街道、小巷胡同,打通村内断头路。结合乡村文明行动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旧房、空心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装扮美观舒适住宅,改善农户住房条件。推广应用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配套庭院环境卫生设施,全面完成改厨、改厕。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新房,严格管控无序违章建房,从严查处违章违规建房行为,促进村庄整体风貌协调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三是建设新型社区。把“美丽乡村”建设和创建新型农村示范社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推进合村并点,集中连片规划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村示范社区。按照“配套、完善、提升”的要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农民的能力。
(二)整治村容村貌。
一是提升硬化水平。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开展村庄主次干道硬化。主街硬化率达到100%,小巷硬化率不低于70%。主街两侧铺有路沿石,街巷建有排水设施,形成纵横有序、便捷舒适的.村内路网。
二是提升绿化水平。加快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建设,积极倡导庭院绿化,鼓励农民栽植经济林木、观赏树木。推进路旁、水(渠)旁、村旁、宅旁等“四旁”绿化,配建街头绿地和小游园,形成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的多层次立体绿化效果,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三是提升亮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巷及公共场所,采取各种方式实施亮化工程,有条件的村庄应安装太阳能路灯。加强对公用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提高夜间照明效果。
四是提升净化水平。建立村内卫生日常保洁机制,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街运转、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按每5-10户不低于1个的标准配备垃圾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箱、垃圾清运车;设立环境卫生专管员及环卫清洁队伍。同时,全面清理村庄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推行“三堆两垛”(沙土堆、粪便堆、杂物堆、柴草垛、砖石垛)定点存放。妥善处理并积极利用禽畜粪便,鼓励村民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五是提升美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建筑、墙壁进行统一整洁或粉刷,合理布局宣传栏、文化墙等,形成整洁有序、特色鲜明、实用美观的景观效果。整治村内影响观瞻的陈旧电线电路,坚决杜绝乱扯乱挂现象。
六是提升饮水安全水平。加强对分散式水源的卫生防护和周围环境的清理整治,构建户户通的自来水管网,保证自来水供水入户率达100%,水质合格率达100%。做好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置,科学建设一批净化池、氧化塘,有效降解水质污染,生活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完善服务设施。
一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基本达到“七室两超市一广场”标准,即具备综合办公室、综合活动室、综合服务室、卫生室、文化室、警务室、调解室、生活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和村民文体活动场所等功能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科学布局建设学校,鼓励社会力量在村内兴办幼儿园、托儿所。推动金融服务网点向试点村延伸,鼓励有条件的村设立金融服务网点,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二是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推进有线电视、宽带村村通和户户通工程,探索建立村级信息综合网络服务平台,开设党务村务公开、政策信息发布、农业技能培训、市场供需动态、社会治安管理、灾害预警防治等信息服务栏目,设置村民意见建议箱,设立阅报栏、科普栏、宣传栏、社情民意反馈栏。
三是完善“五员”服务体系。设立政策宣传员、市场信息员、农技指导员、纠纷调解员、电教推广员等“五员”,强化政策、农资、科技、金融、市场信息等支持,增强服务农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宣传力度,进一步简化费用交纳、报销、领取等手续。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建设一批农村托老所、幸福院等,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科学使用农村村集体收入,重点用于村集体开支、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困难农民生活、医疗补贴等。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是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在村内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公共场所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现“电子眼”监控体系无缝隙覆盖。建立村民自治联防组织,实现夜间巡防常态化。
(四)发展农村经济。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发展土地合作社,推进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发展,大幅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积极培育特色集体农场、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在试点村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改革和农村资产产权化改革。
二是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深入实施“一村一业、一村一品”工程,打造特色专业村。充分利用农村自然景观、田园风光,重点建设高标准的主题农庄和农家乐。大力发展自助采摘游、城郊休闲度假游、生态农业观光游、民俗风情体验游等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业,推动乡村生态旅游业发展。积极培育农村服务业,围绕加强产业服务,积极开发餐饮、住宿、交通等三产服务项目,适度发展短途物流、设备租赁、劳务输出等配套产业。
三是扶持农民就业创业。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培育一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加快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现代职业农民。完善和落实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农民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五)倡树文明乡风。
一是弘扬乡土文化。发掘、保护、开发农村优秀民间文化资源,加强对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的保护,推动民间传说搜集整理、民间艺人技艺传承,弘扬具有地域特色的农耕文化、山水文化和民俗文化。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四德”教育、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教育,健全村规民约,强化组织机构和制度落实,营造浓厚教育氛围。
三是开展示范创建。突出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组织文明生态示范户、致富创业带头户、敬老模范户、子女教育模范户、计划生育模范户、“五型家庭创建”(和谐型、致富型、美好型、学习型、诚信型)等创星评比,建立动态考评机制,颁发并悬挂农户家庭评定匾牌。结合实际开展弘扬传统美德实践活动,引导农民破除陈规陋习,培育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是强化村民自治。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村民议事、村级财务管理等自治制度,加强农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提高农村社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营造和谐的农村社会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桑村镇“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事处和镇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建办。领导小组抽调村建、环保、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水利、卫生、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美丽乡村”创建专家指导组,负责对“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
二是完善投入机制。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金,建立完善财政投入、村级自筹和社会多方支持三位一体的“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保障体系。镇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各创建试点村予以奖励。要加强对涉农资金、项目的整合,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管理使用”的原则,集中对创建村进行投入。要调动各方面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投工投劳,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公民投资或捐资建设,多渠道、多元化筹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
三是强化考核奖惩。镇政府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月调度、季督导、半年通报、年度考评,创建期满总评、验收和表彰。对通过年度考评的村兑现资金奖励,对通过总评验收的村,由镇报区,由区报市命名为“枣庄市美丽乡村”。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镇街,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镇街,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并责令继续做好工作,直到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试点工作方案 篇4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18年)》关于20xx—18年实施重大项目和开展改革试点的部署,和教育部《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教改函〔20xx〕1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参与教育体制改革的积极性,激发广大师生员工首创精神,探索教育培养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和保障机制改革的有效途径,圆满完成湖北三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制定《xx市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安陆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阶段性目标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严把教师入口关。强化教育行政部门职能,规范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义务教师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推动义务教育教师多向流动机制,科学调配教育资源。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探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教师队伍有效补充机制。建立需求型教师补充制度,完善新进教师考核、录用机制。
1、加强人事管理,建立聘任制为基础的新的用人机制。
教育局依法履行对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晋职晋级、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管理职能。积极推行教师聘任制度;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实行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引导教师合理流动。真正落实几部委对教师管理和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现教育主管部门真正管理和调配教师。
2、严把教师入口关,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选拔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立志投身于教育事业的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教学第一线。实行全省统一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中小学任教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对不具备教师资格人员要及时清理出教师队伍。
3、优化“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含“特岗计划”),管理制度。建立资教生(特岗生)和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录用制度。
(二)建立教师队伍合理流动机制。
1、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制度。充分发挥全市优质师资及教学资源优势,加强城区学校对农村偏远学校的扶持力度,采取学校对口支援、教师双向交流等方法,建立交流有序、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教师支教及学校对口交流工作制度,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全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2、严格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综合考虑教育层次、地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学生数和班额、教职工工作量等因素,本着小学从实、初中从严,急缺学科从优、缺编学校和乡镇从严,顺向流动从优、逆向流动从严,城区学校适度控制,急缺学科全市统筹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组织考察等办法,履行个人申请、学校或中心学校审核同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等程序,加强教师调配管理,引导教师合理有序流动,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3、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和管理制度。继续实施好“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解决部分农村教师“居无定所,食无定点”的困难,改善农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建立中小学校长选用交流制度。创新校长选用制度,完善校长任期制度,建立校长交流制度,建立优质学校校长和中层干部充实薄弱学校领导岗位制度。
1、坚持校长选聘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民主集中、依法办事原则,采取公开选聘、组织委任等方式,公开选聘中小学校长。市教育局可从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中,采取组织任命、轮岗、交流等办法,调整聘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长。
2、坚持校长任期责任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校长每届任期三年,任职期间实行年度和任期考评制。
3、建立校长交流制度。
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优秀校长跨区交流、跨校交流,实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长轮岗、换岗交流制度,选拔优质学校校长和中层干部充实薄弱学校领导岗位。
(四)完善教师(校长)培训培养机制,培养优秀教师和校长。采取集中培训、挂职跟岗、在岗研修、出国深造、导师引导等多种方式,构建优秀教师和校长成长平台。
进一步完善教师(校长)培训培养机制,充分利用“国培计划”、湖北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等途径和渠道,选派骨干教师外出学习交流,拓宽视野,提升理念,创新思维,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校长)队伍,并力求以点带面,提高全市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专家办学。
(五)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
1、重视培养,拓展培训渠道。要建立一支合格的班主任队伍,必须对班主任不断地进行培养指导。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班主任要科学育人,必须懂得教育规律,掌握教育理论,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来武装自己;二是要大力加强班主任后备队伍建设和岗前培养。
2、健全机制、提高工作效能。要建立健全对班主任工作的激励导向机制、制度管理机制和约束机制。按照相关政策落实班主任津贴制度。
(六)改善农村教师待遇。
研究制订优秀教师到农村贫困地区从教的具体措施。开展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特殊岗位津贴试点。职称评定的适度倾斜边远农村学校教师。切实解决农村教师实际困难。开展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试点。
(七)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探索强和弱校合并、合作,探索“教育管理协作区”、“联校走教”等办学模式,促进教师资源的共享和均衡。
1、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校布局。通过改扩建、撤并教学点,调整教育资源的布局,基本满足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要,为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奠定坚实基础,在布局调整中始终坚持初中集中办学,小学适当集中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搞好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使我市中小学布局更加合理。
2、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
整合全市优质师资和教学资源优势,加强骨干教师培养,推进人才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各级骨干教师、名师和市级骨干教师指导组成员优势,利用理论辅导、专题研讨、实践指导、示范展示等形式,大力开展送课、送教、送训下乡和“一对一”、“一对二”帮扶活动,着力提高教师实施课程改革的能力,促进不同区域教师、学校、学生均衡发展。
3、加大教育交流工作力度
积极推进“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和“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采取送课、送教、横向联谊、互派教师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手拉手”对口援教活动。结合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练,市一中、市解放路初级中学、市实验小学、府城紫金路小学等城区学校,应与相关乡镇或学校建立对口援教关系,签订援教协议,开展援教活动,并定期互派3—5名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为期一至两年的交流活动,努力实现互动双赢、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
四、主要保障条件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2、落实各级政府办教育责任,巩固“两基”成果。
3、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
4、确保立项专用经费。
5、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教育,确保教育投入,为教育办实事,列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
6、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做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7、要意识到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事关城乡教育的统筹协调发展,事关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
8、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改革顺利进行。
9、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确保社会稳定,确保本次改革圆满成功。
五、配套政策
1、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标准;
2、校长任职资格条件(安教人[20xx]2号);
3、教师(校长)培训、培养长效机制;
4、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5、教师(校长)城乡、跨区跨校交流制度等。
六、试点周期及进度安排
试点周期为:18年。
(一)第一阶段:申报立项阶段(18年10月至18年7月)。
制定系列适合本地实情便于操作的配套改革措施、文件,履行方案报批手续。
(二)第二阶段:稳定发展阶段(18年9月至18年7月)。单项体制改革试点机制稳定运作,体制改革初现成效。
(三)第三阶段:提质增效阶段(18年9月至18年7月)。多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趋于成熟,教育质量明显上升,教育教学效果显著。
(四)第四阶段:总结完善阶段(18年9月至18年7月30日)。涉及此项改革工作部门进行总结,形成报告材料上报,并对整个工作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理材料,分类归档,报请上级总结验收。
试点工作方案 篇5
为促进我县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不断提升农村保险服务水平,实现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和社会安定祥和,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和陕政办发〔20xx〕30及延金融发〔20xx〕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依法合规、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组织推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农民群众自愿投保、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的互动工作体制,确保农业保险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试点品种
按照上级安排,我县试点品种为玉米。
三、试点区域
为了有效地开展工作,经过调研,决定在乡、、三个行政村中分别进行试点,试点规模10000亩。
四、保障金额、保险费率及财政补贴标准
玉米保险金额每亩为400元;保险费率为4.9%;保费19.6/亩;财政补贴75%(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市、县两级财政共补贴10%)。
五、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
政策性农业保险单个险种保险合同全省统一费率、统一条款。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以保险合同为准。各承办机构不得擅自修改保险合同内容,按合同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玉米保险试点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金融办主任、县财产保险公司经理担任,成员单位由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气象局、乡政府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县金融办主任担任,负责全县农村玉米试点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乡政府要指定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本辖区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在每一个行政村指定一名协管员,配合县财产保险公司开展玉米试点保险工作,将具体工作落实到村、普及到户。
(三)加大宣传力度。县财产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电视台、LED显示屏等载体及发放宣传单,切实加强宣传,确保此项工作家喻户晓。
(四)强化监督检查。由金融办牵头,县政府督查室、县考评办参与,对全县玉米试点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年度完成任务进行考核。县财产保险公司要设立专门承办与服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全县玉米试点保险业务办理工作,确保参保、理赔等工作有序开展。
试点工作方案 篇6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全市乡村治理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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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任务
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组织建设
1.党建引领机制创新。整合市、乡、村三级力量,聚焦发挥市委“一线指挥部”、乡镇(街道、开发区)(以下简称乡镇)党(工)委“龙头”、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三个作用”,从体制机制上着手,落实市领导、市直单位负责人、乡镇班子成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干部“五方协同”责任,对应形成抓乡促村、联乡包村、联村包保、包组联户、结对帮带等5个层面的责任清单,拧紧上下联动、步步相接、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党建业务专业化、支部建设标准化、党员管理规范化、城乡治理网格化、为民服务常态化为抓手,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3.选优育强村级班子。重点从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中储备一批政治强、文化高、懂科技、会管理、善经营的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落实“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打造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引领乡村振兴的接班人队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4.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由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回头看”,4-6月期间,对联系包保乡镇和所有村(社区)回访调研一遍,与乡镇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情况逐一分析研判,主要看“班子运行顺不顺、工作能力强不强、精神状态好不好、群众反映怎么样、矛盾问题有没有”,对不胜任不尽责的村(社区)“两委”成员,及时调整,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推动自治实践,提高自治水平
1.强化村级自治能力建设。依照法定程序全面修订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自治章程主要包括村民组织、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社会管理和教育等内容;村规民约主要包含生产生活、社会治理、公序良俗、文明创建、法律义务等内容。〔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2.持续开展积分制管理试点村创建。每个乡镇选择至少2个村(社区)进行试点,围绕支部建设、乡村振兴、公德美德、遵纪守法、移风易俗、环境卫生、公益事业等细化积分指标,完善积分兑换、捐赠等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村民参与村级治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完善村级重要事项研究讨论机制。严格落实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制度和村级党务、村务、财务等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实现应公开尽公开。〔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
4.健全村级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建立村民议事协商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村民议事活动,接受村民委员会工作指导、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建立健全村级“四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组织,并充分调动各类组织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各乡镇〕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治理效能
1.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造城乡统筹,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农村治安防控新格局。〔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各乡镇〕
2.实行矛盾纠纷化解层级管理。重点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等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乡贤调解等力量,实现诉讼与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有机衔接。〔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各乡镇〕
3.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开展常态化涉 黑涉恶问题线索滚动摸排,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途径,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营造全民扫黑氛围。〔牵头单位:市扫黑办,责任单位: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律师三进”“三学三知”活动,广泛开展普法惠民服务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各乡镇〕
5.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落实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并督促法律顾问开展送法进村(社区)、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6.实行“一村一(辅)警”。推行“农村中心警务站”工作模式,“村警”从本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择优选择,由派出所明确1名民警包3-6个村担任“片警”,负责“村警”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各乡镇〕
7.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制定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责任清单,对清单内的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事事有回应”。〔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各乡镇纪委、市农业农村局〕
8.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公开透明推进阳光村务,不断夯实组织基础。〔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注重德治引领,弘扬时代新风
1.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站、所建设实现乡村全覆盖目标,扎实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和道德典型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
2.建立完善乡贤信息库。实行村收集、乡集中、市汇总,发掘全市优秀的企业家、知名人士、养殖大户、创业青年、文化传承人、能工巧匠、乡村厨师、美食名家、民宿达人、酿酒师、制茶师等各方面人才,支持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市民宗局、市工商联,各乡镇〕
3.加强文化体系建设。对已建成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行提档升级,建立完善农家书屋、文体广场、百姓舞台等文化体育设施日常管护运行机制;组织开展送戏、送书、送辅导等送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进一步巩固“文化种子孵化园”建设,建立文化种子人才库,强化市、乡、村三级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局,做到与其他重要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乡村治理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将乡村治理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思想重视不够、任务落实不力、工作进度滞后的,要予以追责问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委组织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市纪委监委机关牵头负责基层小微权力微 腐败等问题惩处。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等工作。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平安乡村建设等工作。市委统战部牵头负责乡贤摸底等工作。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工作。市司法局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建设等工作。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组织牵头负责做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发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要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驻村干部培训,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积极发挥作用,指导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全面开展工作。分级分类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乡村治理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试点工作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试点创建和示范引领,使下符桥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社会稳定得到维护、农村社会移风易俗深入推进、乡村产业全面发展、乡镇管理能力持续强化。
三、试点内容
(一)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推进“一抓双促”工程,大力实施农村基层党建“四提四增”工程,持续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强村党组织对本村其他各类组织的领导,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党组织提名推荐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负责人,选配合适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发展带头人,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发挥基层党员示范带头作用。每村配备1名党建指导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等活动,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四联四帮”工程,有效融合“双培双带”先锋行动、党员承诺践诺、流动党员“双向带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乡村大舞台等载体,推动党员在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乡风文明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优先从具备条件的农民经济人、能人大户、青年农民中培养和发展党员,不断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加大新形势下农村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力度,推动流动党员发挥积极作用。
3.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民生工程、阳光村务、村民救助和保障等突出领域,完善小微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推动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全覆盖,把小微权力行使纳入巡察重点,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
(二)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4.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村民参事议事,推进村委会班子和村民小组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
5.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以提案、会议、座谈、听证、论证、评估、咨询、民意调查等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引导村民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级事务。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乡贤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6.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民主决策议事机制,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扩大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村委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衔接,加强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
(三)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7.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制,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诉调对接平台等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杜绝“民转刑”、集聚性上访等事件发生。
8.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侵吞扶贫惠农资金、不赡养老年人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惩治和防范农村“黄赌毒”“村霸”长效机制。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加大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排查整治农村各类安全隐患。
(四)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9.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平台作用,大力宣讲好人好事和革命故事,弘扬体现下符桥镇的红色基因、时代精神和改革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10.大力弘扬传统美德。把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褒扬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精神。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身边好人、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让身边典型讲述身边故事、教育身边群众,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
11.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健全“一约四会”(即: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引导群众抵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积极推行“文明银行”做法,褒扬善行义举。及时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12.加强农村文化引领。加强农村文化产品供给,持续推进“送戏进村”、送文化(图书、电影)下乡等活动。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广场、农民文化乐园、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发挥作用。加强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乡村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做好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乡村旅游的有机结合,推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
(五)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3.发展富民特色产业。加强乡村特色产业规划引领,支持各地利用资源禀赋打造特色产业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推动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带动更多群众发展。鼓励和支持通过“电商+”“文旅+”等渠道,融合发展乡村富民产业。
14.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下符桥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督查考核。
15.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和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深化整治“三大革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加大农村危旧房屋拆除力度,推深做实林长制,实施“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和“五绿”工作,持续推进村庄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全面提升村庄村容村貌,打造美丽家园。
四、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6月)。镇成立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召开动员会议。突出“三治”融合,聚焦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制定实施细则,量化具体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2月)。明确一个乡村治理示范村先行试点,加强对工作开展的协调调度,加强对具体问题的研究解决,定期对乡村治理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检查,适时通报工作情况,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试点工作。
(三)总结阶段(20xx年1月-20xx年3月)。对各村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评估验收,对出台制定的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归纳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村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保障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拓宽乡村治理资金筹集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各类人才资源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严格督促检查。强化开展督查指导,查找剖析问题,及时研究会商,推动工作进展。对工作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阳奉阴违、不敢担当的,下发督查通报,点名批评、限期整改;对整改效果不佳,工作被动、进度滞后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规问责。
(四)加强培训宣传。通过宣传栏、宣传单和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媒介平台,在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中广泛宣传,形成乡村治理共建共治的浓厚氛围。
试点工作方案 篇8
一、总体思路
根据上级农业农村部门有关要求,今年我县继续推进实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进一步改善耕地质量,增强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二、建设内容
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确定实施xxxx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区域,作业面积xx.xx万亩。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和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经营程度高的区域优先实施,应尽量集中连片。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应达到或超过xx厘米,作业要求基本无漏松,深浅基本一致。我县成立由政府领导挂帅,农业农村、财政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的农机深松整地领导小组,负责深松整地实施制定、组织发动、监督检查、审核验收、资金兑付等重大事项决策。乡(镇)、村级组织要积极协助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把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农户地块。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效衔接,考虑受益农户时有重点的向贫困户倾斜,鼓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贫困户开展深松整地作业帮扶服务。在县农机深松整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对装备实力较强、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深松整地作业主体。作业主体的评审情况要及时报县领导小组审定。承担任务的作业主体不得将任务转包或分包。要在评审条件中明确规定实施深松作业的拖拉机动力为四驱xxx马力以上且深松机上必须加装深松监测仪。深松作业监测终端设备应与省农机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实现所有深松数据直接上传至服务平台。服务平台的数据作为实施深松作业质量监测、面积核查、补助资金兑现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资金用途
1、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xx元。对xxxx年和xxxx年实施过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的耕地不予补助。补助对象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受益对象为试点区域内的相关农户和农场。补助程序应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面积和质量核实全部实行信息化监测。未实施深松整地作业信息化监测的,不予兑现作业补助。
2、作业确认及兑现。承担深松整地作业任务的农机合作社根据信息化监测结果填写《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情况公示表》,在村务公开栏公示x天。县农机服务中心会同乡镇政府组成深松作业督导检查小组,对合作社作业质量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作业面积的四分之一,抽查公示无异议后,县农机服务中心、县财政局根据信息化监测结果和公示抽查情况,形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兑现公示表》,并通过部门公示栏方式公示x天。同时报市农机服务中心,市农机服务中心结合信息化监测结果、《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兑现公示表》进行抽查检验。公示无异议和市级抽检合格后,县农机服务中心及时填写《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兑现表》,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直接兑现给承担深松整地作业任务的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试点工作方案 篇9
作为DRG分组的唯一数据来源,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分组结果,但是遗憾的是,当前国内医院的病案首页数据质量普遍偏低,由于顶层设计和专业人才的缺乏,规范性和准确性都存在很大问题。
因此医院应从思想上认识到病案首页信息的重要性,建立完善的病案质量管理制度,合理的进行设备和人员的配置,优化工作流程,以确保病案数据登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2.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医院应及时建立以DRG为依托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以三个路径管理的实施为重点,实现对医疗行为的事前主动引导;以围手术期等重点医疗环节的管理为主线,实现医疗行为的事中监测控制;以医疗质量分析评估为手段,完善医疗行为的事后分析评价;最终实现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的合理化和精细化。
3.加强医院内部成本管理
在DRG收付费改革后,由于病组付费标准固定,为了保证收益,医院将不可避免的形成基于DRG为基础的,以成本为中心的业财融合管理模式,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加强成本管控,提高内部运营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最终实现医院的精益管理。
4.坚持医疗费用控制管理
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如何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对临床服务进行正确的激励,是医院和医保基金共同的问题。参考DRG分组对病例费用进行总额、构成的分析,能帮助医院更客观有效地认识基金在各科室和病组上的使用效率,并制定有效的管理策略。
5.建立科学绩效评价管理
长期以来,医院的绩效管理处于较落后的状态,薪酬体系的设计受限于国家政策等原因,不能根据医务工作者的实际劳务情况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且不同工作岗位的劳动强度、工作效率、技术风险差异较大,传统的绩效制度很难起到正向、科学的激励作用。
试点工作方案 篇10
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根据市政法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浏阳市迎接全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评估验收责任分解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清单》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优化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布局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补齐社会治理短板,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夯实平安稳定根基,为圆满完成三年试点任务、顺利通过试点验收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浏阳市迎接全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评估验收责任分解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清单》,全面对标对表,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决杜绝发生负面清单情形,推动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实质性进展,为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防范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化解办证矛盾的智慧和能力,按照湖南省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的指导意见》《长沙市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工作实施细则》(长化解〔20xx〕2号)的规定和相关考核要求,坚持民生优先、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在土地来源合法、房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三先三后”的原则(即先证后税、先证后诉、先证后责)实施,优先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栋证),再依法依规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分户证)。
(二)防范化解其他突出社会矛盾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涉自然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化解房屋土地征收、山林场权属的矛盾风险。
(三)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提高实时预警能力。妥善应对地质灾害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继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抓好线索摸排工作,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日常监督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
(二)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增强工作实效,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立自然资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亲自抓,不动产登记中心、生态修复科、征拆管理科、征地拆迁事务所、山林权纠纷调处中心、信访科及各自然资源所为成员单位,负责抓好落实。
(三)建立工作台账。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各类文件制度,上报各项数据报表、进展情况,推动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试点工作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潜力,根据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三部门)《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xx]31号)的要求,决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作为“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重点任务之一,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潜力为核心,探索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有效模式和措施,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支持,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构成各种类型具有示范性的创新型企业,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为增强自主创新潜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带给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引导。突出政府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提高企业的持续创新潜力。
(二)注重集成。把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计划、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以及试点推动等措施有效地集成起来,整合资源、构成合力,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
(三)分类指导。选取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各自特点探索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和相应的评价办法;区别不同地方状况,指导其根据各自特点开展试点工作。分期分批推进试点和评估命名工作。
(四)重点推进。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进行重点引导和支持,发挥其对各类企业的辐射和示范作用。试点工作重点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创新潜力。
三、选取条件
选取一批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试点。试点企业要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用心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具有持续创新潜力。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三)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透过竞争发展,构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四)具有较强的盈利潜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构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资料。
试点企业主要在国有骨干企业、转制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中选取。国有骨干企业是指中央和地方国资委分别监管的企业;转制院所是指中央和地方已实施企业化转制的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他企业主要是指除上述三类企业之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等。在满足上述五个方面要求的基础上,各类企业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国有骨干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战略并贯彻实施,主导产品具有明显的国际竞争优势,拥有国际或国内著名的自主品牌产品等。
———转制院所。在转制改革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承担国家和企业科研任务较多,自身科研投入较大,科研仪器设备条件比较先进,有较强的面向行业开展技术研发服务和推广应用的潜力等。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专职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0%和10%,创新产品及技术性收入占销售收入的50%以上,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潜力和发展后劲等。
———其他企业。具有自主创新成果;不断创新企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企业成长性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行业技术发展中能够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等。
三部门根据上述条件选取试点企业。各地方应参照上述条件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试点企业的选取条件。
四、支持措施
对三部门联合确定的试点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在以下方面有选取地给予支持:
(一)国家科技计划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对试点企业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支持;科技计划中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优先支持试点企业承担。科技金融工作对试点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二)加大创新基地建设力度。支持有条件的试点企业独立或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等。
(三)支持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对试点企业管理人员的技术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培训,组织对试点企业的标准化培训,组织开展试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人员交流与合作,支持试点企业培养国际化人才。
(四)支持企业加强标准和知识产权工作。支持试点企业成为技术标准制定的牵头单位,并优先支持试点企业参与企业标准试点工作。支持试点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自主品牌战略等。
(五)强化业绩考核对技术创新的导向。对国有试点企业,明确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领导职责,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潜力建设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资料。
(六)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表彰和奖励。对成绩个性突出且贴合条件的试点企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设立国家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加强对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奖励,对创新业绩突出的试点企业给予优先奖励。
各地方参照上述措施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支持措施,对本地区的试点企业给予支持。三部门对地方试点工作择优给予支持,推动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五、组织实施
(一)中央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选取确定试点企业。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首批共同选取100家企业进行试点:
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初选10家国有骨干企业;
科技部负责初选10家转制院所;
科技部负责在地方科技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初选8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各省、自治区科技厅、直辖市科委、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各推荐2家企业,于20xx年4月30日前报科技部火炬中心。首批试点企业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共同审议后于5月下旬确定。
2.试点企业上报试点方案。进入试点的各类企业要制定本企业的具体试点方案,明确试点任务、具体措施、工作进度以及年度目标。地方推荐的企业试点方案在报送企业名单时一并报送。试点方案经三部门联席会议批准后实施。
(二)地方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商国资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等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各地方根据本《通知》制定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企业条件、试点资料和支持措施等。
2.选取确定试点企业。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商国资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本地区试点工作方案选取试点企业。各地方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状况合理确定首批试点企业的数量,并兼顾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的企业。
3.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各地方于5月下旬将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和试点企业名单一式三份报科技部备案,开展试点工作。
4.三部门加强对地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组织试点状况的调研和交流,各地方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状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评估命名“创新型企业”。
在中央和地方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创新型企业”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对中央和地方两级试点企业的评估工作,对其中贴合条件的企业,命名为“创新型企业”。研究制定支持创新型企业的政策措施。
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主要资料要求
试点企业应着重围绕以下主要资料制定试点方案。
1.加强研发潜力建设。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增强技术研发潜力,提高成果产业化潜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发起或参与技术标准制定。
2.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增加自身研发投入,用心承担国家及行业科研任务,改善科研仪器设备及中试装置,提高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品友互动
3.培养创新人才队伍。加强管理人员科技培训、职工技能培训。加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重视发挥职工技术协会的作用,不断总结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操作法,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提高职工创新意识。
4.推进创新基地开放共享。对于财政性资金支持建设的试点企业研发机构,建立和完善向行业和社会开放共享的机制,把面向行业和社会带给服务,作为运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5.完善创新战略和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企业科技创新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自主品牌战略等。建立并完善企业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
6.完善创新机制政策。完善激励创新的机制,推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建立内部员工股权激励机制,鼓励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发明等创新活动,营造创新氛围,建设创新文化等。
试点工作方案 篇12
为认真做好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为目的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市北碚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xx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xx、区劳动社保局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监察局局长xx、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信访办主任xx、区公安分局副局长xx、区广播电视台台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劳动和社保局局长xx兼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兼任。
三、工作阶段划分及主要工作任务
(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6月26日—8月底)。完成对全区符合参保人员的调查摸底,逐步建立我区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信息库。
(二)宣传动员,工作准备阶段(XX年8月1日—9月30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此项工作;完成对镇(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政策宣传;经办机构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人员和设备的调配等准备工作。
(三)实施阶段(从XX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受理居民养老保险申报、办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工作人员。一是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整合、充实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工作力量,开设专门工作窗口,保证参保工作的需要;二是各镇(街)要抽调人员突击此项工作。三是社保部门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做好对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培训;四是完成养老保险“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向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延伸,方便城乡居民就地参保。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整个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资料的印发等。责任人:区劳动社保局局长付国斌。
区社会保险局具体负责对各镇(街)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数据汇总分析和上报、基金管理、养老待遇发放等工作。责任人:区社会保险局局长周俐利。
2.公安部门负责对参保人员的户籍状况进行认定,并向各镇(街)提供城乡居民的基础信息,同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责任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萧禾。
3.区财政部门负责对已经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所需政府补贴资金的筹措、划转和使用的监管;负责各类工作设备的政府采购,并确保各项专项经费及时到位。责任人:区财政局副局长李继兰。
4.新闻媒体部门负责媒体宣传的组织策划。责任人:区广播电视台台长伍渝。
5.信访部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牵头办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责任人:区信访办主任王学平。
6.监察部门负责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人:区监察局局长钟德林。
7.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镇(街道)的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受理参保登记、缴费标准申报及变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报、参保人员有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以及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核查等工作。
村委会(居委会)、农村合作社(社区)要做好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居民办理参保。
(三)组织宣传发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全区的宣传培训活动;镇(街道)要通过制作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和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上门宣传等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活动。有条件的镇(街道)还应在村(社区)设立代办点和协办员,负责参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并帮助村(社区)参保人员做好有关参保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区和镇(街道)两级要将工作经费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的财政预算。村(社区)工作经费按参保并缴费人数拨付,标准为区级财政按15元/人核拨,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作出补充安排。
(五)工作考核。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XX年参保率达到40%,XX年达到65%,到XX年参保率力争达到90%,确保80%。
五、参保范围
凡具有本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一)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
(二)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
(三)年满60周岁以上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六、基金筹集与缴纳
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以我区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时间起计算,根据其不同年龄,分两种情况缴费。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
缴费方式原则上按年缴纳。当年度因病、因灾等原因未按时缴纳的可在次年内补缴,逾期不再补缴。
2.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不用缴费,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为鼓励多缴多得,有条件的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也可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个人账户月养老金标准确定,分别为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小于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政府在参保人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重度残疾人,政府对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险费再补贴40元。
(四)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随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加适时调整。
七、个人账户的建立及管理
(一)区社会保险局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行全积累。
(二)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前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给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四)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有余额的,除政府补贴外,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无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八、养老金待遇
(一)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 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选择缴费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 前,本人年龄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可按上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本人年龄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养老金标准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除中央财政补贴和市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具体补助办法按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办法执行。基础养老金标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2.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按国发〔XX〕38号文件规定执行)。
XX年9月1日 前,已年满60周岁且选择缴费的人员,其个人帐户养老金按参保缴费时选择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发给。
(三)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时,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待遇。凡提供有效死亡证明的,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六)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九、基金管理
(一)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参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
(二)区社会保险局负责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和支付,按规定编制基金收支预、决算,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十、养老保险关系的转接
(一)参保人员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转接的:
1.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转移的,只转个人账户基础信息,不转个人账户资金。若转入地尚未建立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区社会保险局将其个人账户暂时封存并按规定计息。
2.跨省(市)转移的,国家尚未出台有关规定前,暂由转出地居民养老保险将其个人账户封存并按规定计息,国家出台规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保人员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衔接,以个人帐户为核心,转移前后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具体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的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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