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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作文500字集锦8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喜欢作文500字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喜欢作文500字 篇1
从小到大自己好像都没有戴手表的习惯,因为自己这种迷糊的性格,好像确实不适合戴手表,有的时候是洗脸的时候,摘下来也就忘了,等第二次想起的时候,就不知道上哪儿去了,有的时候确实因为忘记了摘下来,然后进了水!
所以后来自己就好像不给自己买手表戴了,总觉得别人爱怎么样怎么样吧?自己还是坚持什么都不戴的比较好!
可是时间久了,自己心中也会想着,如果自己要是有上一块手表,戴着也应该是挺不错的!毕竟好像现在戴手表已经不是为了看时间,而是成了一种装饰!
当上一次在拼多多新人首单一元购上面看到手表的时候,自己就特别的喜欢,可是最终还是给孩子选了一个小吉他,心想着给孩子买一个实惠一点的玩具,应该要比自己买一块不戴的手表比较好。
尽管如此,自己心里还是惦记着!
上一次回到村里,无意间发现老爷子的手机上竟然也有拼多多,竟然也有新人一元购,然后自己就毫不犹豫的买了自己喜欢的一块手表,虽然一元购的东西没想着质量能够怎么好?但是心想着能有个装饰也不错!因为本来现在大部分人看时间都在手机上,没必要拿一块手表来专门看时间!
经过漫长的'等待以后,手表也回来了,虽然是一元购的,但是样式也特别好看,但是毕竟一分钱一分货,带上去之后好像,手腕有点不舒服,应该是做工粗糙的缘故!但是自己还是特别欣喜的,带了一下午!
晚上回来洗脸的时候,把它摘下来,放在自己的化妆台上,从此以后好像再没有戴过!今天早晨在化妆台上看到的时候,它还静静地躺在那里,然后自己忍不住感叹,原来自己对手表的喜欢,也仅仅是喜欢而已!
其实好像对一些东西,我们就是这样,得不到的时候,感觉特别的喜欢,可是真正拥有了,又觉得也只是喜欢而已!
喜欢作文500字 篇2
我不知道我会在什么时候跟你说我对你的喜欢到此为止了,但是我只知道,你让人神魂颠倒这句歌词真的在你我身上应证了。我喜欢你,你让人神魂颠倒。
喜欢你记住我前几个星期说过的话,喜欢你在我滔滔不绝的时候,在我说了很多话,多到我可能忘记自己上一分钟讲的是什么的时候,你还是记得我刚才讲了什么。喜欢你,跟我分享你的去处,喜欢你,说一些情话与想你,你持续性的表达让我知道你没有在玩,可能我们暧昧成瘾,但是你我都心甘情愿,毕竟半年时间了。
和她们出去吃的时候,她们都见过你了,然后他们说你怎么可能会没有女朋友,我一开始是很疑惑的呀,怎么你就不可以没有女朋友了。然后就在那一直分析为什么你不可以没有女朋友。哈哈,我很开心他们可以这样想你,至少是对你的一种肯定呢,但是呢,他们分析的'你为什么不可以没有女朋友的原因就跟我一开始还没有走近你是一个样的耶。毕竟你都敢自称自己是超级无敌宇宙第一大帅哥了,毕竟你这么能聊能撩是不是。
其实自从跟你表白你的反应我是可以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对待感情谨慎的人,即便你平时可能给人吊儿郎当啥都行之感,可我想我可以知道了你不是的。虽然他们说我这是因为love才会这样认为的。
喜欢你在我迷路时说的话,喜欢你偶尔骂骂我,喜欢你有事没事提醒我记得干嘛干嘛,最主要的,喜欢你让我相处起来快乐,喜欢你打开了我感情中有关爱情的门。
喜欢作文500字 篇3
当迷人的晚霞开始装点天空,夜幕降临,黑暗吞噬大地。喧Y的城市渐渐安静下来,一阵寒风卷起了路边的落叶,发出了“沙沙”的响声。这个时候,教堂里传来十二下清脆的钟声,已经是午夜了。我漫步在这冰凉的马路,耳机里播放着《夜的第七章》,忧伤的旋律在黑暗中蔓延。黑色的墨燃烧了香……
我喜欢夜,尤其是暴雨的夜,当灰色的雨幕笼罩大地,到地面都变成了银色的玻璃。夜的雨哗哗地下着,以雷暴为主打。闪电的火光照亮了每一幢大楼,每一个角落。此时此刻,夜的黑暗完全淹没在这耀眼的弧光之中。然而,随着每一声霹雳,大地在震动,脚下的砂砾都在跳动。我就喜欢它那排山倒海之势,雷霆万钧之力。
对于我来说,深沉的夜——我的偏爱。没有激情,只有沉默,只有忧伤,它有一种沉毅的.性格。
月亮在屋顶上撒满了霜,萤火虫都不动地停聚在夜空,点亮了宇宙。清爽地微风从脸上扫过,扫过森林,扫过树梢,又是一阵风吹落叶的声响,赶走了沉默和忧伤。在这样的夜景之下是很适合灵感突发奋笔写作的。望着屋檐下一大片波浪起伏的野草,突然,黑夜长空中流星划过,一道灵感从天而降,仿佛得到上天的明示,下笔如神,那时是何等的高兴。
许多人都认为,夜代表着恐惧、黑暗和幽寒,所以他们都追求白天和光明。在漫长的进化史中,人类已经失去了对黑夜的毫无畏惧,我们每天都生活在一个24小时光明的世界。相比起来,我更喜欢静穆而又草动的夜,因为只有在夜里才能令我思维清晰,灵感呈现,只要没有那灼热的阳光,令人目眩。
所以,我更喜欢夜,无论是春夏秋冬,直到破晓,直到一道霞光穿破云层散解黑暗,一声鸡鸣打破所有沉寂,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喜欢作文500字 篇4
你看着夜空天越来越黑,星星在跳舞。你看着未来起起伏伏,可实际上你自己连他的冰山一角都没有触碰过。假如你不喜欢那些演员的眼镜,大可以不去看,不去欣赏,但是没有必要去恶意评价。
当然如果你觉得出发点是好的,当你说出来和做出来对他们是有帮助的话,你可以客观且中肯的表达出来你的想法,但是没有必要让自己的想法加上棱角加上刀子让别人受到伤害。
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总是存在着一些黑白颠倒的人,但是你要相信总是存在着一些可爱的又善良的人。他们就好像是冬天荒芜的世界里突然出现了皑皑白雪,就好像是春天里的一抹春风。
那么温柔的存在。
假如有一天我也去看了演唱会,那么我想我看的演唱会一定是华晨宇的。因为他的'演唱会是真的非常值得的,那一种无论是在哪里,无论是对于什么样的舞台,他都是专注认真的唱好每一首歌。
在他看来,作为歌手唱歌不仅仅是说出来唱出来而已,在他看来也是一种表演。
因为当你在听他唱歌的时候,你不得不去看他的表演,因为视觉和听觉上是形成了一个整体的感官。有很多刚进入粉丝群的人说听他唱歌简直是太震撼了。
我想我并不一定能够完全认同。因为我听他唱歌的感觉是完全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每一个人自由,每个人不同的认知。
但是我想我会喜欢到底。
喜欢作文500字 篇5
我喜欢作家秦文君,只要瞄一眼我的书架就知道了。最好的书架、最好的层次,显眼地摆着秦文君的书:《花香文集》、《男生贾里》、《女生贾梅》、《小丫林晓梅》、《小鬼鲁智胜》、《宝贝当家》、《闪亮的萤火虫》……每本书,都包上了我最喜欢的书皮。几年过去,从孩童到少年,我对秦文君作品的喜爱与执着依旧没有改变。
初识秦文君,已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张老师推荐我读秦文君的书,并借给我一套“小杜脐”(秦文君的系列小说),真的很好看。现在,虽然内容有些模糊,不过小杜脐奶奶经典的一句话“钞票只是印得花花绿绿的纸”还记得。自从看完那几本书以后,我又在新华书店淘到两本“小香咕”系列的书,从此开始了“秦迷生涯”。
那时候,为了饱读秦文君作品,每次去书店都央求妈妈多买几本,于是,“新家族”成员越来越多。回到家里,我看到一半就搁下,妈妈问:“怎么,不好看?”我的回答如出一辙:“不!舍不得看,看光就没有了。”
开始的几本书,被我看了N遍,还一再推荐给妈妈。我就是喜欢它们,既生动,又感人,有时读着读着会流下泪来。我有一千个理由喜欢秦文君,欣赏她的作品,欣赏她的才华,欣赏她的气质!
妈妈曾经说,你不要总盯住一个作家,也可以看看别人的作品。我开始读其他作家的.书:孙幼军、黄蓓佳、陈丹燕、汤素兰,再去读莫泊桑、欧·亨利……当我从沉醉中抬起了头,再读秦文君的作品,我依然觉得她的书独具魅力!
我多么佩服这位才华横溢的作家啊!她的作品的魅力无穷而且永恒,何止是对于我,我喜欢她,就是喜欢她!
喜欢作文500字 篇6
我喜欢自己是一个聪明的人。人既是动物,但也不太是。人有精神,有思想和有文化。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我喜欢山。它就像我无比慈爱又严厉的爸爸,给你一种深深的安慰。我也喜欢山洞,里面会不时冒出精灵般的蝙蝠。在山洞里面胡思乱想,以为里面会缓缓地走出一个鼻孔里冒着粗气,手持巨锤的大妖怪或者是一个脸色苍白、牙齿尖利的吸血伯爵,唔……好可怕呀!
我也喜欢晨雾。城市里的晨雾虽然显得灰蒙蒙的,有些单调。不过,它却是一个大都市一天正谱起始符呀!一盏盏雾灯颜色昏黄,像一双双巨大但又迷茫的眼睛。山间的晨雾往往会有一些小小的婉转的伴奏曲:蝉在树上惬意地“知了,知了”叫着;黄莺在山林里飞来飞去,嘴里发出悦耳又清脆的歌曲,像在开一场森林交响曲。由于农村的人们都比较早起,于是,晨雾刚从山坳里悄悄地跑出来,就有人在陪伴它了。
我又喜欢狗,狗是一种富有灵性的生物,它只听命于它的'主人,性情极为忠烈,特别是西藏的家魂藏獒,更是最好最好的保镖和看家狗。狗会跟你嬉戏,会追着自己的尾巴,会做出一些可怜巴巴的求食动作,让你哭笑不得,只好给它吃。当你出去遛狗时,它的动作就更搞笑了:它一会儿窜到东,一会儿跑到西;这里撒泡尿,那儿闻闻味。当你叫它回来时,它会装着没有听见似的继续狂奔,直到你用绳子将它牢牢套住,它才会极不情愿地跟你回家。
啊!这个可爱的世界,让人喜欢的东西太多了!因此,我喜欢活着,活在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里。
喜欢作文500字 篇7
一直不喜欢喝白开水,因为它的无味,因为它的苍白。
感冒了,朋友说,多喝白开水吧;我说,我不喜欢喝无味的东西;朋友说,还是要喝,喝多了,就有味了。
于是,一个下午,我喝了六杯,一为身体,二为那句话。
静静的坐在桌前,一杯一杯的续着,突然想,我的生活可不正是这杯淡而无味的白开水吗?平淡的生,平淡的活,一点点的走过已近四十年的岁月。无数个平淡的日子,犹如蜷在一杯杯温吞的白水中,把所有的时光,浸泡的发白,聊无生气,但却柔和幸福。
抬头看看,天空亦然蔚蓝纯净,白云亦然静静飘动。秋风轻轻的拂过面颊,恰似飞鸟的翅膀,剪落一阵阵冰凉。远山的树林已经褪去了华丽的色彩,只剩下了片片的枯黄和淡淡的萧瑟。身旁的河水安静的行走着,没有一丝的波澜,似乎在等待着温度的凝固。
我突然喜欢上了这淡淡的感觉。喜欢仰望这头顶的蓝天白云,喜欢眺望这远处的枯黄萧瑟。喜欢凝视这身旁的平静流水。它们就是生活的气息、它们就是生命的轮回,这些淡淡的一抹远胜过喧嚣的姹紫。
爱,无论何种,也许都是要淡淡的好。就象这白开水,多了,久了,就有味了。一句淡淡的问候,一个淡淡的微笑,也许就会象发了芽的思念一样蔓延,溢满你的心头,侵蚀你的心底。
而现在,就着这杯淡淡的白水,我在淡淡的想着你。想着过去的`点点欢愉,想着现在的举止神情,想着未来的丝丝记忆。生活的画卷总在永不停息的描绘着,落下的泪和展开的笑,都是那淡淡的色彩。
恍惚间,一个下午,就着这六杯白水,就这样淡淡的逝去了。
而我,却突然喜欢上了这白开水。
因为淡淡的生活,未尝不是一种好的生活;因为淡淡的味道,也许是最纯粹的味道
喜欢作文500字 篇8
说到萌宠,可能会想到猫、狗、小鱼、乌龟等家养宠物。
我从小就喜欢狗,每次上街看到狗,不管是大是小,我都会不自觉的说出:好可爱的狗狗。记得后来爸妈看我很喜欢,就带我去了狗市,但是在那里看了一圈都没有喜欢的。在快要走的.时候,我看见一只金色的小家伙在笼子里跳啊叫啊,好像在说:“别走,别走,回来,快回来。”我当时不知为什么,拉着爸爸就走了过去,一走近,那小家伙跳得更欢快了。一看它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身发亮的金色毛发,两只小腿跟上了马达一样不停地蹬着……就这样,小家伙第一次来到了新家。我爸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英文名“Leo”。
它每天和我一起玩一起跑一起耍一起闹。和我们一起出去,去山区,去溪边,去森林,去公园,就这样整整陪了我三年。我把它当成我的伙伴,我的朋友,我的家人,甚至把它当成了我弟弟看待。但是在三年前,它因得了种病,为了不让它舔药而拍了它一巴掌,但不知为什么,它一下子就跑了,我在后面拼了命的追,但是追着追着它就没影了。我以为它过一会儿就会自己回来,但是并没有,它并没有回来。往后的日子里我都在想,它有一天一定会回来的,一定会。但是我等了三年,即使我又养了一条,但是我还在等。
因为Leo是我从小到大的朋友,家人,所以它陪了我三年,我也等了它三年。这也是一种还的方式吧,但我现在还是忘不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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