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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作文

时间:2022-10-24 14:44:03 四年级作文 我要投稿

关于四年级作文锦集1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四年级作文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四年级作文锦集10篇

四年级作文 篇1

  有个女孩,她叫——“稚”。

  稚来自于一个你我不知道的小镇。值此一生,我就只见过稚一面——在依稀的梦中 。八个小时内,我们就完全了解了对方。因为每分每秒,我们都心心相动。稚家正对着我家,我却忘了我家在哪。

  稚十岁那年,父亲狠心地抛下了她们母女俩,躲到了一个她们都寻觅不到的地方。从稚开始记事起,谩骂就已是父母之间唯一的沟通方式。稚则被无端端地夹在中间,成了被父母间各自发泄的出气筒。后来当稚向我提及这段往事时,泪在晴空中哗哗地落。

  稚讨厌自己的父亲。在稚看来,父亲是一个毫无道德感可言的人。父亲经常辱骂、殴打母亲。稚有恋母情结,心疼母亲,想要母爱,却总被母亲嫌这嫌那。母亲认为稚就是累赘一个,因为稚的出生,所以丈夫才讨厌自己。

  时间又匆匆过了八年,稚的母亲也离开了人世。现在在这世间,就只剩下稚这孤独的一人。稚虽有爷爷奶奶,不过早就忘了他们的存在,因为这爷爷奶奶,在面对父亲朝母亲和稚下狠手时,从来都没有摆出想要干预的姿态。

  母亲的离去,让稚悲痛不已。稚在这世间唯一的牵挂没了,稚也就变成了无根的浮萍。这浮萍它飘呀飘呀,却总找不到依靠。稚想去一个无人愿意造访的地方安静一下,清空一下思绪,在此世界偏僻之隅,只有稚和稚的影子,以及大方到可以略微施舍点食物的当地人存在。必须与世隔绝,才能让这个世界找不到稚,稚也找不到这个世界。

  稚想起了撒哈拉,这蓝色星球上最大的沙漠。无边的沙丘就是天然的屏障,足将人拒于千里之外。寸草不生,正如稚此刻低落至谷底的心情。浩瀚无边,空虚无尽,却又为沙粒所填满。那里的某些地带,仍处于“盘古开天地”的蛮荒时期,那里的人纯真朴实,没有心机,不会打外人的主意。

  于是稚卖掉了母亲留给自己的房子,挥别了朋友,买了从广州到北非的机票,踏上了那段遥远异乡的旅程。

  当飞机徐徐升空后,稚又竟心生丝丝留恋。脚下这片土地,既是生养稚的地方,又是稚的伤心地。爱恨交加。

  在飞机上,稚多少有些担忧。毕竟北非那块神秘而又陌生的大地,不知道会因为语言的隔阂、文化上的差异,而给自己带来什么。稚也不知道,自己能否接受当地的菜肴,不致吃后吐得一塌糊涂,令场面难堪。同时,稚又满怀期待,希望能够在那里,在那个星月之乡,可以将迷茫的自我拯救。

  稚手上戴着的金手镯,是妈妈临行前留给她的。它曾是妈妈出嫁时,外婆给的嫁妆。在祖辈看来,金银首饰能够驱邪避灾。因此妈妈也希望这个手镯,能够保得稚一生平安。

  飞机到达停机坪后,已是正午时分。机场的过道里,稚看到了上方她根本就看不懂的指向牌。与稚擦肩而过的人们,说着稚根本就听不懂的语言。本地男人头上戴着头巾,女人们则用面纱将脸严实裹住,只剩下一双双皎洁的眼睛露在外边。仅只一瞬,稚就迅速感受到了文化上的巨大差异。

  飞机场外,阳光炙热有如火烤。稚搭乘的士到了一个沙漠的入口。她等了一下,碰上了一个正欲进入沙漠的骆驼商队。稚塞给他们一张纸条,上面用生硬的阿拉伯文写着——“请带我到沙漠里一走。谢谢!”

  那张纸条,是稚找一个略通阿拉伯文的朋友写的。当初找朋友写这张纸条的时候,朋友百般不肯。朋友劝道:“那地方你人生地不熟的,出了事怎么办?虽然你父母已经不在了,但我想他们若在天有灵的话,还是希望你这一生都能够少些风浪。”可稚还是嘴硬坚持要去,说了一大堆必去的理由来搪塞,什么“那个地方的风景超美,人又朴素。”这些净不沾边的话。朋友自知留不住稚,不管自己写还是不写,稚都一样会去。写,表明支持;不写,留住空气。索性就写了给稚。朋友最后对稚说:“你既然一定要去,我也拦不住,但希望你在身居异乡时,能够小心为上。我见多了世态炎凉,希望你能够避免。”稚对此表示非常感激。

  商队的领队看了一下稚,就试着用简单的阿拉伯语同稚沟通,但稚一个词都没听懂。稚觉得对方一定是在伸手向自己要钱,便掏出了一些钱给领队。领队在接受后,好像还想再表达些什么,最终却还是没有开口,而是让稚坐上了其中的一头骆驼。

  商队继续往沙漠里走着。越往沙漠里走,气温就越热得叫人难受。稚艰难地忍受着,就像小鱼被放入热锅里面煎,刚开始的时候,还能够蹦跶个两下,但很快连蹦跶的劲都没有了。但沙丘的美仍旧不改,它延绵没有边界,它在轻声细语下低吟。生机在这里匮乏,沙子是这里的一切。

  傍晚时分,商队停了下来。稚分到了两个馕,外加一点调料,这是商队唯一的主食。稚不怎么吃得习惯,嘴里除了那种干吧吧的感觉,和调料稀奇古怪的味道外,别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月色正美,人们围坐在一起吹嘘。尽管稚侧耳倾听,但还是什么都没听懂。

  沙漠的夜,美得出奇,因为它不受城里灯光的烦扰,天空明净,银河可被看得一清二楚。稚从未像现在这样痴迷于天上的星星。或许稚的母亲,就已经化成了其中的一颗,在天空中默默地看着她。

  每一颗星星都看似那么远,高悬在天;每一颗星星又看似那么近,仿佛伸手可及。当稚忘情地看着挂满天空的这些星星时,她明白了人生中许多的追求,其实都没有多大存在的意义。即便拥有再多的财富,与想要获得安宁的原始渴望相比,仍然渺小无比。与其在城市忙碌地工作,数着银行里存款的位数,不如成为一介不受束缚的野夫,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想乐呵的时候,可以钓鱼、登高、观星,也可以牧养肥嘟嘟的绵羊。

  沙漠的白天,非常酷热,晚上就清凉了很多,甚至会有一丝冷意,随风飘至,散落肌肤。总体而言,沙漠里的头一夜,稚睡得还算舒服。

  第二天一大早,在简单的收拾与进食后,商队又开始了崭新一天的行程。早上的气温恰好,不冷不热,因此队伍快步前行。但没过多久,天气又变得酷热起来,大家再次显得无精打采。幸好,稚已经对沙漠的暑热,经过一天之后,有了最起码的适应。

  从昨天直到现在,稚只见有一队人马与自己擦肩而过。稚不得不把自己的命运,和商队紧密联系。稚开始越来越多地信赖他们,并在他们互相之间的招呼中,知道了大多数成员的名字。比如商队的领队,叫“阿卜杜拉”,为稚牵骆驼的小男孩,叫“法赫鲁”,还有一个圆头肥耳的大胖子,叫“马尔万”,等等......。

  商队又在路上走了十天。

  在这十天里,偶见绿洲。只要碰上绿洲,商队都会进去,和当地人做些买卖,补给一下水源和食品。稍作休整,就又开始重新上路。

  经过长时间的杳无人烟、生灵绝灭之后,终于见到了绿意盎然的村庄,而且是稚头一回见到绿洲,稚很是高兴。稚到处去走,到处去看,绿洲里一切都让稚充满了好奇。同时,绿洲里的人们也都好奇地围着稚看,黑头发、黄皮肤的稚,有着与他们极为不同的外表。小孩们更是兴奋,都纷纷跑过来和稚打招呼。他们想很想知道稚这个外国人为什么要来这里。有些人尝试同稚说话,但很快发现稚根本就听不懂。

  有个小女孩拿了个刺角瓜给稚,示意叫稚尝一下。第一次看到刺角瓜的外形,就着实把稚吓了一跳。刺角瓜表面看上去有点像刺猬,瓜皮有着一粒粒的突起,外表确实怪异。但稚还是剥开了稚角瓜的外皮,咬了一口试吃。刺角瓜的味道很普通,水水地像黄瓜那样的口感,但至少能够消渴。稚点头向小女孩表示谢意。

  商队继续往前走着。已经有十来天了。某个早上,快到正午的样子,突然有一大伙人从旁边的沙丘中冒了出来,快速冲向商队。商队的领队知道遇上了抢匪,便通知大家各自逃命。为稚牵骆驼的小男孩,拔脚就跑,把稚甩在身后。稚不会驾驭骆驼,又不敢从高高的骆驼背上跳下。眼看抢匪已经到了跟前,下骆驼已是无用,只能呆在原地,接受命运的审判。

  抢匪里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身高约两米的大个,在人群中格外显眼,其他人不过都只到他肩膀而已。看他指挥其他抢匪的样子,便知道他是抢匪的头目。抢匪一伙走到了稚的跟前,头目叫他们中的一个留下,其他人随他一起去追赶那些商队。

  留下来的那个抢匪,是了身材消瘦的年轻人。他叫骆驼跪在地上,让稚从骆驼背上下来。他将稚打量了一番,却没有搜稚的身,反倒给稚留下了一瓶水和几个馕,伸手示意让稚往他所指的方向走。在稚看来,这是抢匪心不算太坏,他看稚一个外国人来到这里并不容易,抢完稚的东西,等于让稚自生自灭。但年轻人还是牵走了稚骑的骆驼,他总得有个交差。

  而如果是别的抢匪留下来,估计就不是这个结果了。

  稚不敢再朝原来的路走,害怕这些追赶商队的抢匪再次回来,对她洗劫一空。

  稚就这样,偏离了商队原来的路线,进入了未知的、孤独的行程中。炎热的天气,很快就会叫人喉咙干渴,但稚又不敢大口大口地喝水,因为她不知道自己还要多久才能碰上绿洲。也许很快,也许几天,也许水用完、食物吃尽都碰不到,而渴死、饿死在这凄凉的沙漠里,成为客居异乡的鬼。

  稚独自在沙漠里走了两天,可连绿洲的影子都没有碰到。最后一滴水已经喝完,最后一口馕也已经吃尽。终于在这天的某一时刻,体力不支的稚晕了过去。

  稚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周围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在围着她。在他们的眼中,不难看出的是友善与好奇。他们给稚水喝,又给稚东西吃。稚对此非常感动,眼泪哗啦啦地下落。他们尝试与稚进行一些简单的沟通。稚从他们的手势可以看出,他们问稚从哪里来。稚指向了远方。但远方是哪里,大伙搞不懂。

  稚就在这家住了下来。稚随后知道,这家的'男主人叫“扎伊德”,女主人叫“米撒”,他们有个12岁的女儿,叫“法丽达”。这家人对稚非常友好,把稚当成自家人来看待。法丽达很喜欢与稚一起玩,总是带稚到处走。

  这片绿洲,完全符合稚最初的期望,它非常原始——没有电视,没有收音机,没有手机,没有现代文明世界里新生的一切。在这里,日常所需的一切都靠自给自足来解决。

  部落里的男女老幼,是不穿上衣的,只用一块布把下半身给围着。因此稚这身打扮,被许多洲内人当成是怪人看待。米撒见此,就微笑地扯了扯稚身上的衣服,示意她脱掉,好入乡随俗。稚刚开始还觉得有些不太习惯,但见大家都已这样,脱了也没多大关系,就不再穿上衣了。

  两三个月后,稚基本上可以听懂洲里人平常所说的话,也能够进行一些最基本的沟通。稚每天都与米撒一家人劳作,种植些庄稼。稚也慢慢遗忘掉了自己原本所从属的世界,现在这个小小的绿洲,就成了她生命的全部。稚非常享受在绿洲里的生活,无忧无虑,还有美丽的沙漠作陪。

  半年后,稚已经可以流畅地同本地人沟通了。稚告诉大家,自己来自中国,来的原因,是因为父母双亡,使得心情低落,因此想出来散一散心。

  一个洲里人就问稚:“要散心,为什么要来这里?这么遥远的地方。”

  稚回答道:“因为遥远,因为沙漠,因为异国,因为神秘,所以才来这里。”

  “你的家乡是什么样子的?”米撒问道。大家好像都突然来了兴趣,想听听稚怎么说。

  “我的家乡被青山环绕,那里绿水常流。夏天的时候,暴风骤雨时常造访;冬天的时候,冰雪将树枝冻结。”稚动情地形容。

  这些对于世代居住在绿洲里的人而言,无异于天方夜谭,根本无法想象。沙漠里的原住民们,长期活动的区域,不过就是一块绿洲而已。绿洲之外,生灵绝灭,就连苍蝇、蚊子都找不到一只。到处青山环绕,这相当于多少个绿洲这么大呀?雨更是极度奢侈,在绿洲里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老人们,一生就只见过那么几场雨,那种雨把道路淹没,将房屋冲垮,在他们看来是无想想象的。冰雪更是万万不可能有的,因为在撒哈拉,只会有永恒的夏天,却不会有片刻的冬天。

  许多人都不肯相信这是真的,大家都认为稚是骗子,在吹嘘自己家乡的好。只有天真的法丽达肯相信稚说的话。

  稚非常难过,稚没有说谎。稚的家乡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中国村庄。难道稚就应该为了能让家乡看起来更为“真实”,而拣“可信”的说吗?基于良心,稚不能这么做。稚很诚实,宁可让天下人骗稚,稚绝不骗天下人。

  一日稚在河边发呆,突然听闻洲里有个年过9旬的老太去逝了。难过之余,稚又对洲里的葬礼感到好奇,稚不明白这里的葬礼,与自己的家乡相比,会有怎样的雷同或差异。就问了一个同在河边游玩的名叫“萨拉赫”的女孩。

  萨拉赫将她们当地人的风俗说给稚听:“我们这里的葬礼,是人过世之后,当即下葬,不得拖延。早上死的,中午之前要下葬;下午死的,黄昏之前要下葬;晚上死的,第二天一大早要下葬。”

  稚感到不解,进一步问道:“下葬不挑选时间的吗?在我们中国,下葬可是要选日子的 。”

  萨拉赫表示不屑一顾:“你们那边什么风俗,人死了,还要拖延着不葬,让亡灵在人间受苦?尽早下葬是为了能够让亡灵得到安息,让有福者延续幸福,让有难者逃脱苦难。”

  稚又问:“这里的人过世之后,会宴请亲戚、朋友吗?”

  萨垃赫挖苦道:“难道你们那边的人,将老人视为一种累赘,为她们的死感而到高兴,而要摆上宴席大肆庆祝?”

  这样稚也就不便再说、再问些什么了,反正多说无用,只能徒增烦恼。在整个谈话过程中,稚发觉萨拉赫总是时不时盯着自己的手镯看。

  回去后稚才从米撒那里知道,洲里的人去世,是不宴客的。人离世是因为神的召唤,应当平和地予以接纳。宴客会破费钱财,令亡灵感到不安,因此不可进行。

  第二天,稚在河边游玩时,米撒心怀不安地来找稚,叫稚跟她回去,有话同稚说。回到住所后,米撒把门关了起来,然后小声地对稚说:“昨天你同萨拉赫说的话,萨拉赫跟她奶奶说了。她奶奶是洲里的巫师,说要召见你,说你受到了魔鬼的影响,灵魂不洁,要为你驱魔。这个萨拉赫,太坏了。”

  稚不解地问道:“魔鬼?什么魔鬼?”

  米撒解释说:“在我们这边,如果一个人脑袋里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或者做了什么坏事,就会被认为是魔鬼附了身。没被魔鬼附身的人,是纯真无瑕的,宛如同天上的月亮。”

  稚为自己辩解道:“我们那边的风俗,就是这样的。每个地方都有它各自的风俗,是从祖辈传下来的,与魔鬼无关。”

  米撒说:“你同我说这些是没有用的,你必须要接受巫师的召见,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你如果不去,就说明你不尊重这里的神明,会得罪众人的。巫师为你驱魔的时候,你不能说话,也不能为自己辩解,否则会被视为蔑视神明,对你不利。”

  稚点了点头。

  巫师是个年过六旬的阿婆,她家世代就是洲里的巫师。她是个看不见任何东西的盲人,天生如此。她的头发散乱,但毫不影响人们对她的肃然起敬。她平时是不说话的,只以点头、摇头作为回应。她无需劳作,她的衣物、食物全由洲人轮流供应。她在仪式中说的每一句话,都代表神的旨意,不容诋毁。

  下午,稚前去巫师那接受驱魔。许多人围在一旁,看巫师怎么给稚驱妖赶魔。

  仪式开始后,巫师的身体逐渐颤动,好像是着了魔一样。过了一会,她猛地一开口,说“我是耶拿神降世,我奉命守卫一方和平,我是人类之友,魔鬼之敌。”大家见此景象,都纷纷跪拜在地,表示臣服。只有稚傻傻地站着,为眼前发生的这一切所惊呆着,不知如何是好。米撒赶紧轻扯了扯稚的裤子,稚这才回过神来,双膝跪地。

  巫师示意稚走到自己跟前,稚就上了前去。巫师尝试用手去抓住稚的身体,但由于失明,只能够凭感觉去抓,因此落空了几次之后,才终于成功。巫师让稚转过身去,然后巫师用双手推搡稚的后背,说道:“恶魔啊!我命你快快从这人的身体离开,令你不能再借由这具身体,或是其他任何人的身体,来影响我族人。恶魔啊,我知道你不远千里来这里的缘由,就是为了让整个绿洲里的人,变得如你这般地堕落。”

  巫师顺着稚的肩膀往下摸,当碰到了稚的手镯时,她停下手来。说:“恶魔啊,不要认为你变成了手镯,就可以蒙混过我的慧眼。我将把你封印,令你永世不能害人。”

  当巫师说到这的时候,稚再也忍受不住了。这个手镯,可是妈妈留给自己的遗物,说什么也不能给。

  她就同巫师理论起来,说这是妈妈留给她的,不是什么恶魔变的。

  巫师对此却置之不理:“恶魔啊,你休想藉由这个女孩的嘴巴,而影响人们的心智。恶魔啊,你的死性不知悔改,以致罪恶深重,不可饶恕。恶魔啊,你将遭受严惩,在暗无天日中在被永恒囚禁。”

  巫师接着说:“尔等众人,快将恶魔从她手上拿下,使她从无边的苦海中得以解脱。”

  众人听到这里,便一起去抢夺稚身上的手镯。稚虽然拼死护卫着手镯,但仍是拗不过众人,还是被人抢走了。手镯最后被交给了巫师放置。

  稚哭倒在地。

  稚很伤心,稚知道,巫师这样做,只不过是贪图自己的手镯而已,哪有什么恶魔。

  回到米撒家后,稚将自己对巫师的看法告诉给了米撒。米撒劝她不要张扬出去,说:“巫师德高望重,她说的话,她做的事,代表神的旨意,至高无上。没人会相信你的。虽然我也很想帮你,但没有办法。你斗不过她的。”

  从那件事之后,稚就常常跑去绿洲旁的沙漠边发呆,稚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要继续呆在这里。而稚的故乡,早就没有了稚的位置,就算现在稚回去,一切都要重新安顿。同时稚也清楚一点,这片沙漠之舟,已没可能将自己从失落的苦海中拯救。而且,这里同样不缺人情世故。留在这里,已经没了当初的意义。但若回去,让人知道,又怕闹个笑话。

  稚将自己犹豫不决的想法告诉给了米撒。米撒就跟稚说:“如果你准备找个本地人结婚,老死在这里,你可以选择留下。但如果你终有一天要离开,只是或早或晚的问题,那我希望你能够订个日程,不要拖太久。你正值大好年华,应当好好珍惜。”

  米撒又说:“你住在我家,我是很高兴的,而且法丽达也很喜欢和你玩,我也有幸从你身上听到了那么多有趣的异乡见闻。但我知道,你终究是要走的,你的世界,不只绿洲这么小。”

  听完了米撒的话,稚想了一夜,最终决定离开沙漠。

  稚出发的那天,米撒一家把稚送到了沙漠里的商路上。直到将稚托附给人来往的商人,米撒一家才离去。

  稚就这样离开了沙漠,离开了这个稚以前偶尔会梦到的地方,离开了这个稚曾不远千里去寻找去发现的地方。但最终,稚所有希望的泡沫,都在撒哈拉干燥的空气中破灭。

四年级作文 篇2

  我的班主任王老师是一位好老师,他十分关心我们,爱护我们。但她生气时,会使人胆战心惊。现在我就讲一个关于他生气的事情吧!

  “叮铃铃”上课铃响了,王老师还没来,我们尽情地玩了起来。有的同学离开了位子和其他同学讲话,有的同学玩起了游戏,还有的在教师里奔跑嬉戏……教师里真是“热闹”非凡。忽然,王老师轻轻的推开门,悄悄地走了进来,看到我们乱哄哄的,火就不打一处来。只见他“啪”的一声使劲拍了一下桌子。这时,教室里才安静下来,学们都坐在位子上。老师什么也没说,只是两眼大大的瞪着那几个在小声说话的同学。这下完了,王老师真生气了。同学们提心吊胆,害怕极了。这时,教室里连一根针掉下来都听得见。老师严肃的.说:“前面我在开会,晚来了几分钟,就成这样。你们已是五年级的学生了,连老师在不在一个样都不知道吗?”我们个个低着头,惭愧不已。老师见我们都知道了错误,就消了气,上起课来。这节课,我们听得特别认真,问题也回答得很出色,老师看出我们用实际行动改正了,嘴角上露出了笑容。

  以后,我们要遵守纪律,不惹老师生气。更何况,我是一名中队长,要以身作则,更好的发挥干部作用。

四年级作文 篇3

  自从妈妈给我买了《查理九世》之后,看完了它,我浑身吓的软弱无力,晚上睡觉去厕所时,外面乌黑一片,这时,我想起查理九世里的血海,流泪的木偶,夜晚里的婴儿尖叫,让我连厕所都不敢上。

  在我看了一本漫画书,是说教怎样防鬼的,我学着漫画书中的小人人,把左手放在心脏前,说是防鬼附身,又拿了一根黄瓜,右手放在前面,与鬼战斗,再把西红柿弄碎,涂在脸上,说是鬼怕红色。来到夜晚,我学着那样的.姿势,刚踏出门一步,我又吓得回来了,看来,这招不管用啊!第一方案失败。

  接着,第二方案开始实施,我妈妈在夜晚时,把我一个人推出门来,只吓得我哇哇大叫,渐渐的,我不叫了,靠在墙角慢慢睡着了。等我醒来时,妈妈高兴的对我说,:你终于不怕了!可是一到晚上,我又害怕起来,不敢出门。第二方案也失败了。

  他们对我无可奈何了,我也一直怕下去,直到我看了《海贼王》以后,我看见了路飞为了救哥哥宁可去死!!!面对海军大将面无惧色,只为救哥哥!面对强大的对手,心中有个明确的目标,用尽所有的办法去完成它,他的勇气深深地打动了我。

  我想路飞的勇气我为什么不能拥有呢?从此,我再也不怕黑了。

四年级作文 篇4

  秋姑娘来到了人间,来到了田野里。

  你瞧!田野里到处一片金黄色,秋姑娘正在和高粱玩游戏那,高粱累的涨红了脸,笑弯了腰。玉米裂开了嘴,露出了他那金黄色的牙齿,脱掉了自己的外衣,显出一派独特的'丰收的喜悦。

  秋姑娘来到了果园里,葡萄也成熟了,有红色的,白色的,绿色的,紫色的;纯洁,娇小,鲜亮。一颗颗葡萄就像一颗颗珍珠,真是五光十色,晶莹剔透,让那葡萄爬上棚架,挂满树枝。那一颗颗诱人的葡萄,真想咬一口。石榴也咧开了嘴,露出了她那晶莹的牙齿,就像一个个大红灯笼挂在树枝上。鸭梨也成熟了,你看!她笑了,其实她长得很漂亮,金黄色的小脸蛋上,只是脸上长了一些“雀斑”。

  秋姑娘来到了树林里,她用她那只大笔一挥,把树林染成了金黄色,树上的叶子像一只只花蝴蝶一样,翩翩起舞的,纷纷扬扬的飘落下来。

  我爱秋天,更爱家乡的田园秋色!

四年级作文 篇5

  最近一段时间,我发现奶奶似乎年轻了许多,在家里扫地、洗碗的时候,不是哼着歌,就是扭腰摆臀。细细观察,我才知道原来奶奶参加了村里妇女自我组织的休闲舞蹈队。说是舞蹈队,其实说穿了,就是一群妈妈、奶奶级家庭主妇,她们每晚在7点左右,找个宽敞的空地放着音乐,由请来的'熟悉点舞蹈的业务爱好者教他们跳一些简单的舞蹈,往往一跳就是半个小时之多。

  “奶奶,您这么大年纪了还爱凑这热闹啊。”我撇撇嘴说。

  “跳舞不好吗?你可以,你也来试试啊。”

  “我才没这兴趣呢!”“是你不会跳,也不敢跳吧!”奶奶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她就是看穿了我的懒惰和胆小,所以才敢这么挑衅我。

  “谁说我不会跳,就你们那慢动作,我一学一个准!”我嘴硬地说。

  “那好,从今天开始,你跟我一起去。”

  夜幕降临,奶奶带着我出门了。空地上,放着音乐,已经有七八个人在那边跳起舞来。奶奶让我站在领舞者的后面,自己站到空的位置上,跟着音乐,有模有样地跳起来。而我就像个木头桩子似的,机械地跟着领舞的阿姨做着简单却让我手忙脚乱的动作。

  一曲舞蹈下来,我已经大汗淋漓,可是既然答应了奶奶,我总得坚持下去。于是,我只能跟着大家一起继续舞蹈。终于熬到了结束,我急匆匆地拉着奶奶回家、洗澡、睡觉。

  第二天一起来,我又是手酸,又是背酸的,再看看奶奶,她却像个没事人似的,照样早起,照样忙家务。又到晚上了,我咬咬牙,跟着奶奶来到空地上,跟着大家一起学习,因为有了昨天的基础,今天在跳的时候,手脚就没那么僵硬了,领舞的阿姨表扬了我。我跳得更起劲了,半小时下来,汗水虽然湿透了衣服,可我却觉得浑身舒畅……

  一个月时间到了,又要称体重了。早晨一起床,我跑到体重器上,“啊,瘦了!奶奶,我瘦了!”我兴奋得顾不得穿衣服,跑到奶奶房间,高兴地抱着奶奶大叫起来。

  “来,让我看看。”奶奶拉开我,上看下看,左看右看,看了好一会,才笑呵呵地说,“我家的‘小胖墩’不胖了。华华,这就是运动的魅力啊!”“嗯,我以后一定坚持锻炼!”

四年级作文 篇6

  瓣儿弯弯像卷皮,寒风冷雨它不怕。百花凋谢它开花,中秋时节到万家。你们知道这是什么花吗?让我来告诉你们吧!这就是菊花。

  秋天,我来到花园,看到了菊花的海洋。走进一看,它的茎又细又长,长的直挺挺,就像是武警战士守卫我们的花园。茎上面还有凹凸不平的东西,摸上去就像是长满了鸡皮疙瘩。

  菊花的叶子是绿色的',叶子大小不一,参差不齐。那叶子形状奇特,有的像扇子,有的像是羽毛,还有的像鹅掌,有趣极了。

  菊花的花瓣又细又长,向里卷曲,就像是外国女孩的卷发。花的大小也不同,盛开的像一个炸开的烟花,没有盛开的像一盏花灯。菊花的颜色可多了,红的似火、白的像雪、粉的如霞,黄的赛金,五颜六色。我用鼻子闻一闻,那种感觉像是走进了菊花的世界。

  我之所以喜欢菊花是因为菊花不怕困难,勇往直前。而且秋天里,其它的花都沉睡了,而只有它独自装点着秋天。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四年级作文 篇7

  如果我没有在这厂做几个月的暑期工,我还是一只坐井的青蛙,只会寒窗苦读,却不知外边的世界如何样子,现在是20xx年8月9号凌晨00:20,到了20号,我便会离开这里,离开这个我第一次进厂打工的地方,深夜,未眠。

  跟我一起聊天的人很多都是同工区的工友,他们每人都有自己鲜明的性格特点,夸张,幽默,世故,单纯太多太多,太多奇葩得令我下巴快掉下来的人和事,在这工位工作了也有两个多月了,说对工友一点感情也没有那是假的,对我来说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一位装汽车出风口内叶的大姐。

  她是何许人也,我已经忘了,只知她的口音与我敬爱的化学老师非常相似;她曾告诉我她的家乡,我忘了,开始的时候,我与她并不多话说,因为是第一次进厂打工,与社会上的人相处始终不像在学校里一样,加上车间里大部分人都是大大咧咧的,这与我的性格有点冲突。学校里的同学,走近你,因为想跟你交个朋友;若出了社会,就不是那么简单了,也有人是想跟你交朋友,但更多的是有目的地去接近你,所以,我很谨慎地去对待每一个人。

  因为害怕受到伤害。

  差点跑题了,说回那位大姐吧,她叫黄翠华,我没想到最开始讨厌的这个人,最后演变成了我最难忘的,开始,在我听来,她对我说的每一句调侃的话语都是在嘲笑我,现在想起来,真觉得可笑,我太不自信啦!

  她经常提起家里那一岁多的小儿子,另外,她还有两个女儿,言语谈吐间幽默风趣,不是圆滑,看得很开,这也是后来我才发现的。平日里,她总爱跟前面的一位大姐互相贫嘴,听着她们的对话,我感觉很有意思,于是便不觉得也勾起了嘴角,牵起了那一丝微笑。

  她调侃着别人家的妻子与丈夫的事,而自己却是与自己老公相处的不好的,还提到准备要离婚一事,其实车间里谈的都是些家常便饭的事,晚上大家聊起天来,跟菜市场能够相比了。因为她们的圈子就在这个车间,除此以外难找到其他人倾诉,于是就慢慢聊起来了,然后就人以群分了。

  她纠结的更多的是她那还很小的儿子,她说,若不是因为我仔仔,我早跟他离婚了,我不想让我仔仔生活在他那家庭里,受他的影响,什么事都要听男人的。也是因为她说的这句话,让我下决心要写下这篇暑假感悟,想起来,自己这么有空,天天玩手机,怎么不去多些了解自己周遭的环境呢?

  简单的一句话,包含了多少的母爱,为了她的小儿子,仿佛做什么都是值得的,甚至还与婆婆动手打起架来,自家老公是否在旁冷眼观看自己的老婆被自己母亲抓伤,这个谁也不想提,因为已经不重要了,答案已经非常明显了自己老公是与自己对峙着的。我们曾见证过黄大姐脖子上的抓痕,但她本人仍然是很乐观的。我跟她毫无血缘关系,却让我感觉到这人十分像我的母亲,或许是她的母爱感染了我,于是在后期,我也偶尔跟她撒撒娇。

  接下来讲的是另一位大姐,陈胜娣。此人打从我一开始来这工位工作时,就觉得她的言语间不缺乏幽默,她往往是撑场面的那个人,我们几个人聚在一块聊天时,笑点往往是由她的语言而生,有时晚上加班她请假没来,静了好多,感觉很不习惯。也可以说她是开心果,她的口才很好,虽然她说自己只上了一节的口才课,可是口才这东西有时候也是天生的,唉,改天我也要去上几节口才课,感觉自己的口才一点都不好。陈大姐年近三十,每次说起她与她老公的事,总感觉非常的逗,两口子很甜蜜,即使有一个5岁的儿子,即使在婆婆家生活着,也过得像二人世界一样,当然,我觉得有种不太负责任的态度,把儿子弄得跟留守儿童似的。

  陈大姐是广东韶关人,整个人长得浑圆,但基本的眉清目秀是有的,只要你细心多看一眼,你就会知道她年少时还是个美女的。她这个人也是非常的开朗,与黄大姐不同,她跟老公相处的非常好,但与老公每次争吵的原因也是因为家族的事。而我就在想了,以后嫁人还是嫁个独生子好了,没有家族那么多纷争,那么复杂的心机,这一点,母亲也这么认为。

  陈大姐的老公早些年出了车祸,在医院急需输血,作为他的兄弟,他哥哥给他输了血,至少在我看来,这是应该的,做人,总不能见死不救吧,就算这是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我们也可以献血。

  所以这一次的献血事件就留下后遗症了,后来他大哥每一次需要钱的时候,都会说上一句当年我献血给你也几乎是每一次,她老公都允了,视他哥为救命恩人,作为他老婆的陈大姐每次跟他吵架都是因为他大哥。

  最近的一次吵架,是因为他大哥买房子,还差3万元,他大哥让他间接地开口帮他从另一个亲戚家借来,后来亲戚家需要他大哥还钱的时候,他大哥就说,当初开口问借钱的不是我。一句话,就这样推卸了责任,最后责任居然落在了她老公身上,陈大姐感到很气愤,与她老公商讨,她老公却说,算了,我们帮他还了吧,后来两人就大吵了一架,家婆那边也不敢跟陈大姐说话,大家避免谈起此事,我虽不知结果如何,但多半能猜得出来了。

  另外,在车间里我也听到过其他大姐谈起婚后的生活,那是与恋爱时完全不同的,习惯了尘世的柴米油盐的生活,每天都为工作而忙碌着。

  像我们这种快三十岁的女人,再不保养好自己的容颜,老公就要变心啦!

  以前我跟我老公谈恋爱时他还会从大老远背我回来,现在都别指望啦!

  她们甚至在说自己当时生孩子的痛苦,剖腹产的方式,我突然觉得好恐惧,难以想象以后这种痛苦发生在我身上时?不说了。

  在樟洋这地方打工,最开心的时刻是我走前的前两晚,两晚都是去吃麻辣烫,第一晚我请客,第二晚是那个叫雷礼鑑的孩纸请。那两晚也非常的搞笑,那是我发自内心真正的笑,让我觉得临走前知道,在这里遇到的这些人,她们打开了我的心扉,让我觉得在车间里的这个狭小的空间,其实不冷。

  走之前我还是很疑惑,雷礼鑑那孩子也刚来一个月还没到,98年的,比我还小一岁,居然长得快一米八的个子,一开始我是完全不相信的,但后来他跟每个人都这么说,别提我那时候的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他的皮肤堪称黝黑,说是高二暑假在工地上晒了两个月才造成这样的后果,刚开始见到他时,我以为是某某二十出头的男生,这样的17岁的一个孩子,还居然上了大专!听说家里很有背景的样子,因为听他讲起那些大学都很不屑一顾的样子:现在中国就是花钱买文凭,还用考试吗?有钱就行啦!后来在我旁边工作时老是回头看我,这个我表示不爽,可是碍于礼貌问题,我也没有问过他,就这么当作看不见。我们都有对方的QQ号码,但聊天的时间很少,他有时也只是在空间赞一赞我的说说什么的,基本的话题好像基本聊完了,好像也没什么话题了。

  我离职回到家几天,他就发给我一条令我感到非常惊讶的消息,那时我正处于失恋的状态当中,不,不算失恋,还没恋爱就没希望了,我感到非常失落,在QQ上看到雷礼鑑给我发来一条消息:张颖,我喜欢你,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我毫不犹豫的回复了他:靠,你在开玩笑吧。

  我真的是那么惊讶。

  有人喜欢我?

  居然还有人喜欢我?

  我的性格不是很怪异吗?时而开朗活泼,时而深沉缄默,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奇葩不合群,也没指望过有些正常的男生会喜欢上我,所以对于他的这句话我竟有点质疑。

  我又问:你喜欢我?喜欢我什么?

  他的回答:感觉。

  看到这两个字我感到有点可笑,那是懵懂,春心被触动了,感觉,不能说明一切事情的对与错,不能道明对一个人的真实感情,这两个字永远都那么模糊,人们却趋之若鹜。

  但我还是直面的说出我不接受的原因:第一,本人不喜欢姐弟恋;第二,现在谈感觉还早,因为你不知道往后会遇到多少的女孩子,她们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样貌,人生还长,要往前看。

  这番话受不受用就得看他自己的了,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本人现在心憔悴,感情已经在另外一个人身上,怎么会接受你呢?

  这事就让它随风而过了。翻开QQ好友,看到魏丽娟的头像还在亮着,知道她在线,却又不知说些什么好,唉,我真不是个好人。

  魏丽娟曾让我刮目相看,我相信每个人都会这么感觉,一开始接触她的时候,感觉这女孩也不大,事实上也才19岁也不大,但人未免太深沉了点,不苟言笑,一副沉默是金的样子,总的来说,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这女孩子,或者说,这车间里的人没有多少个人是我觉得好的。

  对她的看法的转变那是一次同事间的聚餐,也只是我们五个比较好的同事一起聚,组织的人是蒋秀秀,在后面我会详细的描写蒋秀秀这个人。那时候我跟魏丽娟不熟,蒋秀秀也只是出于礼貌邀请了她,那晚我并没有喝得很醉,喝了三瓶啤酒,但还是让自己保持着清醒,我不愿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魏丽娟比我喝的还要多,我不明白,不明白这个人明明喝得这么醉还在继续喝,对我来说,理智比尽兴更重要。

  她喝得最夸张,话不是很多,就一直在喝,喝得脸都红了,我眯着眼,仔细打量着她,这个话并不多的女孩子,让我感到很好奇,打开心扉的话,她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我也并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答应我们聚餐,毕竟不熟的人即使邀请,我也会婉言拒绝。

  更奇怪的是,蒋秀秀一点也没有把她当成是新结识的朋友一样,反而跟她聊上了,这让我有点不爽了,两个男的并肩走着聊天,蒋秀秀跟魏丽娟手挽手开心的交谈,我感觉自己是多余的,所以我慢悠悠的在后面走着,也没有说话。

  突然感觉自己很可笑,把别人当好朋友,别人却对你忽冷忽热。

  这顿饭将近三个小时,我们回去时已经是深夜一点多,只有我跟魏丽娟是住宿舍的,我们互相搀扶着回厂里,沿路,我终于忍不住发起了牢骚。

  为什么大家都好像不喜欢我,为什么好像都喜欢你?

  我有把你们当朋友啊,你们都不把我当朋友对待。

  互相倾吐一番后,我才知道,沉默,是因为无人可倾诉。

  她是这么说的:老实说,我一个知心的朋友都没有。

  有些人不是真的想跟我交朋友,她们太假了。

  感觉我们两个很像,我也不多话说,但是跟好朋友在一起就是个话唠,在陌生人面前,我可以一句话也不说。

  在那晚,我们约定好了要做好朋友,因为彼此都想找到知心的朋友。她不是因为想搞好人际关系才答应与我们聚餐,只是因为尽兴,我有种感觉,这女孩比我想象中的要单纯的多。

  走前的前两晚,她跟我说:你要走了,真舍不得,好像有点不习惯了呢!

  放心,魏丽娟,我会一直记得你的,以后,你要好好生活,不能一直都这么单纯的。

  说到蒋秀秀这人,她在我心中属于不好不坏型,比我晚来山口厂几天,初次认识她是在食堂里面,此女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阳光,开朗,活泼,爱笑,总之你在她身上仿佛永远看不到令她烦恼的事情。

  我曾经把她也当成了最好的朋友,后来才知道,她对每个人都这么热情友好,也是后来才发觉,这样的人很可怕。

  之所以说她可怕,是因为你永远猜不透这种人的内心想的是什么,你看到的永远只是表面上她对你的笑,而暗地里她曾经跟我吐槽过负责我们这条流水线的管理人员: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我就感觉不喜欢这人。后来,她跟管理人员越走越近,平时去KTV,购物,看衣服什么的都会一起分享。

  所以我不屑这种人,开始对她打上了新的标签,拍马屁,世故,拉关系

  可是不管我怎么说怎么认为,嘴巴甜的人总是很受人喜爱的,特别是在这个社会上,你的`嘴巴比你的能力更重要,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车间里被她赞过的大姐,都十分喜欢她,我是从那次聚餐后才开始讨厌她的,后来跟她也慢慢疏远了,是我刻意的疏远。

  说到那回聚餐,蒋秀秀,我,魏丽娟,赵福建跟曾红几个人叫了将近两打的啤酒,我的口号是不醉不归,但喝到第三瓶的时候,感到肚子涨得不行,于是光上厕所,跑了好几趟吐了两回,也不再喝酒吃东西了,最多也是以茶代酒的形式。

  蒋秀秀说:你自己还说酒量很好呢,上回喝了半瓶红酒,原来都是骗人的!

  我说,不想喝太醉了。

  她轻笑,她转过头去的那瞬间我看到了她眼中轻蔑的眼神。

  那一刻,我的心狠狠地刺痛了一下。

  我在想,这就是我付诸的友情吗?原来是这么的廉价,或许对于蒋秀秀而言,朋友的最大用处,是用来消遣娱乐的,她所喜欢的朋友,是那些能与她分享趣事偶尔打闹的朋友,而我不是那种。

  回去厂里的路上,我发自内心的对蒋秀秀说了一句:秀秀,你是我在这里遇到过的一个最好的朋友,开朗,阳光

  幽默她接了下去,笑着,这些词对她来说一点都不陌生,每个人都这么评价她,她也就对我的这番话一笑而过,接着说:你知道吗?其实我觉得你比起你自己形容自己的差劲多了。

  我的心情依然万分糟糕,酒意已经清醒了很多,就像被人掴了一巴掌一样。

  到宿舍的时候,我的酒意差不多完全醒了,第二天一大早就起来了,碰到魏丽娟也在打扫卫生,她还跟我抱怨今天天还没亮就醒了,因为昨晚喝太多酒头又痛又一直在吐所以总的来说没怎么睡。

  蒋秀秀也是睡到中午才醒,又闹着说头痛,这时候我庆幸自己没有往死里喝,也让我清醒地知道蒋秀秀对我的实际看法。

  原来我耿耿于怀,后来无论在食堂吃饭,还是下班前半个小时自由活动的时间,我都没有跟她有过多的语言交谈,相信她也知道了我的刻意疏远,也没有主动跟我说太多话,称呼由最初的昵称变成了直接喊我的名字,我们之间,从那次聚餐后,从那次她说出口的这些话后,就已经有了隔阂,我想,我应该高兴,别人看不到她的缺点,我看得到就好。

  过了一个星期蒋秀秀跟管理人员比较熟络了,两人约好了另外几个人去KTV,我坐在魏丽娟旁边聊天,听见蒋秀秀问魏丽娟要不要也一起去。

  很明显的。没有询问我,我想,这很好,我也不想趟这趟浑水,没那个闲情去拍马屁,没那个逸致去热脸贴冷屁股。魏丽娟婉言拒绝,管理人员后来也问过我,我也拒绝了,听说那晚她们玩得特疯,玩到凌晨三点才回家。用陈大姐的话说,就是她们这么浪啊!

  后来也有几次想一起出去吃饭吃麻辣烫也只是征求魏丽娟的同意,而我都在旁边当什么也听不见,我想也很明确的表达出我撕破脸了,很明确的告诉她,你这种酒肉朋友,我不需要。

  真想问一句,喝酒喝得越多越好吗?别人喜欢她,那也是他们的事,或许是我太自命清高了,你们也可以说我不合群,但是我不喜欢这么世故的人。

  行云流水,时光匆匆,有多少我们未知的事物还未被探索,人类看起来如此强大,制造的武器终消灭了自己,又如此渺小,消灭了自己,无人问津。

  可你知否,尘世间还有那么一个人。

  执着着自己的梦想,如星辰般。

  闪闪发亮。

四年级作文 篇8

  爱是什么?我惘然。爱是什么?我困惑。

  星期五下午,天空又下起雨,一眼望去灰蒙蒙的一片,到处都是湿漉漉的。站在学校门口,看着同学们一个个被自己的家长接走,我不禁想爸妈在哪里?正在干什么?能来接我吗?我有点黯然,撑着伞走在被雨水打湿了的路上,向回家的方向走去,身边的车辆不停的开过,都是些来接孩子回家的。

  我静静地向前走。突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谁?爸爸,那是爸爸!他来接我回家了。爸爸把摩托车停在了我面前,我坐上去靠在爸爸的背上,这时,我觉得爸爸的背好温暖好舒服,一股从来未有过的幸福感油然而生,我突然好想对爸爸说声:爸爸,我爱你。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吃晚饭的时候,我看到桌子上摆的'都是我和哥哥喜欢吃的菜,便自顾自地吃了起来。忽然,一双夹着鸡腿的筷子伸到了我面前,顺着筷子望去,我看到了是妈妈,她什么也没有说把鸡腿放在我碗里,接着吃饭。我迟疑了一下就把鸡腿夹给了哥哥,随后哥哥又给了妈妈,妈妈见我们都不吃就给了爸爸,爸爸还想给我,可我对他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想吃让他吃。一瞬间,原本沉静的客厅因为一块鸡腿渐渐弥漫起幸福的味道。

  晚上,我躺在床上,回想起今天发生的一切,我想起了一位诗人曾经说过的话:只要用心去留意,你会发现爱无处不在。我们身边不缺少爱,只是缺少发现爱的眼睛。

  我突然明白了,爱其实就在身边。

四年级作文 篇9

  粉笔也越来越短,最后粉笔就变成了一个小不点。粉笔就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帮助我们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它用自己的青春谱写着知识的篇章。

  在学校里,我们随处可见圆头圆脑的粉笔。它们的家族很庞大,颜色各异,有红的、绿的、白的、蓝的、黄的、五彩缤纷。粉笔,它们是老师们最得力的助手。老师通过粉笔把宝贵的'知识传授给我们。从拼音,四则混合运算,一直到现在的文言文、几何、英语等等。每当我们在作笔记时,就会听见粉笔在沙沙作响。渐渐地,我们抄完这节课全部的内容时,粉笔也越来越短,最后粉笔就变成了一个小不点。粉笔就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帮助我们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它用自己的青春谱写着知识的篇章。它们任人使用,却从没向人们索求过任何报酬,而是默默无闻地为我们服务。粉笔的这种崇高精神,犹如红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在我们社会中,也有像粉笔那样的人,比如老师,他们像辛勤的园丁,培育着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他们呕心沥血,培养出祖国一代化新的栋梁之材,为祖国的腾飞做出了贡献,而他们却两鬓斑白,为教育事业献出了青春。粉笔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败,把我们的失败经历一点点地积累起来。终将会拼成成功。这样的人生才会更有价值。我们要学会笑,是发自内心最真诚的笑意,让人们感觉到我们人的心胸广阔无垠。这不也是世界上最甜的微笑吗?

四年级作文 篇10

  当北京奥运敲响离别的钟声时,亚运已经开始寻找新的方向。20xx年7月1日,一瞬间的宣告,便使中国再次自豪起来,一瞬间的祈祷,让过去失去信心的运动员又恢复了信心。因为,广州亚运会快要到来了。

  亚运会我为你喝彩。

  阿祥、阿和、阿如、阿意、乐羊羊,是第16届的吉祥物,他们表达了广州亚运会将会给亚洲人民带来“吉祥、和谐、幸福、圆满和快乐”的美好的祝愿。这次亚运会,不但给中国人争光,同时也代表了亚运是亚洲的桥梁,又一次促进亚洲各国(地区)的团结、友谊和交同时也代表了亚运是亚洲的桥梁,又一次促进亚洲各国(地区)的团结、友谊和交留。20xx年,不单会是一个快乐的亚运,也是一个充满梦想的亚运:放飞20xx。我会努力地为这个梦想奋斗而奋斗,会大声对全世界宣布我的'梦想。

  亚运,我为你喝彩﹗20xx年已经离去,20xx年就在今天,再过一年,你就会来到广州,来到我们的身边,展现你最好的一面,让你的翅膀带着炎黄子孙的喝彩声飞得更高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