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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日记

时间:2023-11-22 09:43:37 日记 我要投稿

【精】优秀日记

  一天将要结束了,你有什么总结呢?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篇日记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日记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日记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优秀日记

优秀日记 篇1

  南方的春雨对农村的行人来说已不那么让人“欲断魂”了,因为人们脚下踩的往往是硬地大道,那是不会像杜牧年代那样踩着泥泞路而被拔出鞋的了。只是少了“牧童”和对那酒家的“遥指”,雨的诗意倒确实淡去不少。虽说现代社会的种种方便和实惠弥补着人们诗意上的损失,但追风附雅仍会是不少饱暖之士的爱好。

  于是睡梦中的春雨声声便会舖展出幻想的画布而任由思绪自由驰骋描绘了。雨,尤其春雨,是值得吟颂的。它给大地带来的是勃勃生机。缺雨的地域,阳光就不算一个太正面的角色。而雨量充沛的'地域,阳光就大受欢迎。田野里吸足水份的农作物,山野里饮满雨露的各种树木花草,全都一个劲地拿出各自的看家本领迎向阳光。有争相上窜的,有趋光旋躬的,有攀枝附干的。虽也有那喜阴的一族如菇类笋类的,但它们那是更离不开雨水了。当然还有苔藓,它们在阴湿的地上树干上岩石上到处舖得浓绿绿的。植物茂盛了,动物也就欢腾了。说生命离不开水那是不容置疑的。驼峰对背来说是不算太好看的附加物,可骆驼不那么认为。

  因为在沙漠中长途跋涉时,该部位会给它带来生命源泉的美感。雨,下吧。

优秀日记 篇2

  今天早晨,我早早地起床,准备和奶奶一起去集市买菜。

  到了集市,啊!这儿可真是人山人海呀!各式各样的菜让我看得眼花缭乱。瞧,有绿油油的油菜、刚从地里拔下来的,还带着晶莹的露珠毛茸茸的毛豆、龇牙咧嘴的玉米、雪白的茭白、血淋淋的猪肉、活蹦乱跳的鱼……在各个推位前,三姑六婆的讨价还价声与小贩的叫卖声合奏一曲早晨的乐章。好热闹。

  奶奶和我走到一个卖鱼的.摊位前。我指着其中一种鱼问道:“叔叔您好,请问这种是什么鱼,一斤要多少钱?”

  叔叔淳朴的脸上带着热情,回答我道:“这是文昌鱼。一斤要15元。小妹妹你要几斤呀?这鱼很新鲜的,刚到的。”

  “有没有优惠一些。13元卖不卖?”我接着还价。

  没想到叔叔却斩钉截铁地说:“不卖,本钱都不够。”那个“不”字还特别的重。我想起了电视里如果嫌贵不买,那些老板都会降价。于是我机灵一动,便拉奶奶的手,转身就走。果然不假,叔叔便问:“小妹妹你们要买多少斤?”

  “一斤就够了。”我说道。“那14元给你了”叔叔还价道。听到这回答我觉得13元应该是没问题,便还是说13元才买。

  最后叔叔无可奈何地说:“小妹妹你好会讨价还价呀。卖你一斤了。”

  “呵呵!”我暗地高兴。我的计划成功了!接着我们又去买西红柿,想让奶奶中午做红柿炒蛋,我与奶奶专心致志挑了5个,摊主称了一下说:“一斤了,二元五角。”我心想“不是吧!才5个,也太贵了吧。”想到这儿。我便说:“2元钱要不要卖?”摊主想了想:“好吧!就2元钱。”接着,我们又卖了生脆的白萝卜,三层肉……

  回到家里,奶奶夸奖我说,我的计价还价,让她省了一点钱。听完我心里美滋滋的,就像喝蜂蜜似的。以前,我认为买菜是件很无聊的事,如今,我才知道买菜是件非常有趣的事。

优秀日记 篇3

  首先,之前余华那个评论蛮有意思的,鲁迅只用了一句话就让他笔下的人物精神失常了,很多作家用几万字想让自己笔下的精神人物失常,写的还是正常人。在这一点上,写出来一个精神失常的人确实不容易。

  另外,我比较关心的是结局,这一点开头就说了。已经痊愈了。而且狂人的弟弟,欣然出示日记,还大笑。我觉得这里很耐人寻味,狂人自己怎么看自己的日记呢?或者说“疯”的状态下才是不疯的,那如今“大愈”又意味着什么呢?

  《狂人日记》中以狂人的口吻再现了当时中国人的精神状态。狂人来自一个吃人的家族中,危机四伏,如履薄冰,甚至狂人的哥哥都认为他是有病的。再者,狂人与一二十左右的人交谈,影射当时青年人的思想状态,“从来如此,便对么”,青年人是不思考,或者是懒得去思考的,一切皆是理所应当,社会应该怎么变与其无关。

  狂人是“怒”,而不是“疯”。若是遇到同类,痊愈一说有无也不重要了。

  我觉得狂人日记这个写法挺好的,通过“狂人”这样一个“迫害狂”的形象,从一个受封建礼教压迫的当事人的视角这样一个“第一人称”,从家庭这样一个“封建团体”的内部来写他看到的东西,让读者更有直观的感觉。

  还有就是文中的主角表面上看是一个“疯子”,但他的'三观其实是正的,是作者在全文安排得唯一一个“理性人”。既然是一个疯子,那么他就像个未经世事的璞玉一样,身上并不带有社会灌输的礼教知识,只是从一个人类的本能来思考问题。所以他会很合理的觉得“吃人”是有问题的,而那些在封建礼教耳濡目染的“普通人”的头脑却是被异化的,只要不吃到自己,那么吃人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通过这样对比的方式来展现封建礼教的危害,让人有很深的感受。

  一个人不愿向世界妥协,世界便会处心积虑地想把他吃掉。

  “勿谈国事!”

  悲剧把人们所向往的东西毁掉给人看——当人在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上都发现了吃人的影子,越是亲近,越是震撼,于是他在与外界对抗的漫长过程中一步一步地否认自我,最后认定自己是狂人。

  他是痊愈了吗?或许在那一刻,他才真的是疯了。

优秀日记 篇4

  《男生日记》是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作者是著名儿童作家杨红樱。这本书真实的记述了六年级男生吴缅小学毕业后,他的精彩难忘的暑假生活。

  《男生日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六年级的男生吴缅精彩的暑假生活:跟着军车穿越二郎山、康定城、塔公、野人海直至西藏;回到成都后,他们帮助同学宋立春筹集学费,同时还挽救了一场即将毁灭的婚姻;帮助山区失学儿童重返校园??

  此时,望着漫天大雨,闲暇无事的我不禁打开这本令我好奇的这本书。不一会儿,我就沉浸在这书的海洋中,遨游这奇妙的趣事。书里主要讲的是一位学生——吴缅的故事。他乐于助人,帮同学宋立春——一个下岗工人的儿子凑学费;他敢于冒险,去西藏不坐飞机坐军车;他吃苦耐劳,帮爸爸一起去运树皮、搬树皮、锯树皮。他很独立,无论什么事,都是自己来:机场接爸爸、考察中学、一中面试。

  这本书中让我最难忘的是,吴缅和他爸爸去西藏。他爸爸说去西藏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坐飞机不到三小时就到了,第二种是跟军车走大约要走一个星期,在路上会遇到很多惊险的事,而且说不定也会有生命的危险。但是他还是勇敢的选择了坐军车进藏。他们去了雅安,穿越了长长的二郎山隧道,还去了有名的康定城,那里有很多烟花石的跑马山,之后又到了公主桥和野人海。野人海里可不是真的有野人啊,野人海在藏语中是“木格措”,或者也可以说是无法跨越的海。据说很多年前有人在海滨伐木,用扎木筏子渡湖,划到湖心,不料扎木筏子的绳子断开,结果木筏子散了,伐木人都葬身海中。因此被称为无法跨越的.海。吴缅去了这么多美丽的地方,不禁使我也想去西藏去游玩一番。

  他为他爸爸锯木条,运木料,十分能吃苦;他为同学宋立春攒学费,表现了他对他人的关爱,讲义气;同时他敢于走危险的西藏川运,表现出了他的勇气;

  他还对小混混大打出手,更体现了他的见义勇为?

  我最喜欢的一节就是”别墅闹鬼“了。石磊本想装成鬼吓大家让大家误以为是鬼来了,结果没想到刚走几步就被来抓鬼的胡博士和吴缅给吓到了。看到这里我忍不住哈哈大笑。

  这本书我已经看了快一星期了,知道了精豆豆,古龙飞,鲁肥肥,吴缅四个好哥们考到了三所不同的学校。吴缅的好朋友冉冬阳也考到了不同的学校。后来她折了999颗幸运星,送给了吴缅。

  不知大家有没有发现,无论什么事,吴缅都是自己来,自立自强,吃苦耐劳。而现如今的我们缺少的恰恰就是这一点,在家里太娇生惯养,学习成绩很好,但什么事都不会做,总会说一些大道理,碰到一点小事就不知所措,实践太少。所以,我们要向吴缅学习,从小培养独立自主的能力,自己能做的事情尽量自己做。吴缅的性格应该算是现在的学生性格榜样。有些小学生吃一点点苦就不住的抱怨,做事爱半途而废、对同学,周围的人的关爱甚少、遇到坏人立马退缩等。我认为男生就应该应大气、大胆、大义,而这些吴缅做到了。

  至此,我要学习他的机智、善良和勇敢,在同学面前多一份真诚,在抵制坏人坏事时多一份勇气!而《男生日记》这本书教会了我非常多的知识和道理,如果你有兴趣的话,不妨也来看一看吧!

优秀日记 篇5

  朋友们,首先我代表我们阳光少年旅游团欢迎您的到来,我很荣幸成为大家的导游,今天我们的第一站是举世闻名的阿里山和姐妹谭,他们这里还存在一个美好动听的传说呢:

  很久很久以前,这里没有阿里山,只有明如镜的大谭和小谭。这两座谭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地方。人们喝这里的水,用这里的水。是这里的水使他们能生存下去。久而久之,人们就对这里的水有了感情。每天傍晚,就到这里来载歌载舞,吹萧7弹琴还抛绣球。人们生活得幸福美满。

  可是,有一天,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人们在这里载歌载舞,正唱着,突然从水里跳出来了三个水牛大的青蛙,它们把这里的水搅得浑浊不堪,还说:谁敢接近这里,就吃掉谁!“人们幸福美满的生活被破坏了,人们都恨透了这些青蛙。

  两谭对面的山腰上住着两个美丽的姐妹,姐姐叫秀美,妹妹叫秀丽,姐姐的未婚夫叫阿里,他们三人商量着怎样除掉这三只青蛙。他们决定去找玛祖婆婆去帮忙。

  他们突破了重重险阻,终于找到了玛祖婆婆,玛祖婆婆给阿里吃了一颗药丸,给姐妹俩各吃了一丸鱼心。他们回到了潭边就和青蛙们打了起来。最后,一个青蛙被阿里压在了身下。阿里变成了一座大山。

  姐妹俩,变成了两条剑鱼把另两个青蛙给刺死了。姐妹俩各在一个谭生存下来。你看,那姐妹谭中有阿里的倒影。人们说那是姐姐和阿里相互依恋,形影不离。

  看那,传说都这么美,那他们的景象会更美啦!在这里我就不再一一介绍了。就请你们跟着我细细游赏……

优秀日记 篇6

  这本书我看了两遍,而每看一遍都有不同的感觉。

  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在股票市场投机上失败,因而破产,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其中一个就是汤姆,汤姆童年时就当了奴隶,成年后就当了总管,他忠心耿耿。而另一个奴隶是伊丽莎的儿子哈利。当伊丽莎偶听到这“噩耗”时,连夜带儿子离开了这儿。

  汤姆最终被卖给了奴隶贩子利格抵债,运回南方。在船上,汤姆碰到了一个得了不治之症的女孩,那女孩非常喜欢听汤姆唱歌,汤姆坚定让女孩的父亲买下他,而利格与一群奴隶们对他恨之入骨,想陷害他,谋杀他。

  最后,汤姆死了,黑人国家也不是下等国家了,没有黑、白之分。

  《汤姆叔叔的小屋》既描写了奴隶主嘴脸又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的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知难而进,忠心耿耿的黑奴-------汤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有种族歧视,没有卑贱之分,不要因为自己是黑人就必须给白人做奴隶,世界上男女平等,“黑、白”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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