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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牛虻》有感

时间:2024-06-20 07:59:1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牛虻》有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牛虻》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牛虻》有感1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著,使我深受鼓舞。

  它主要讲述了一个资产阶级革命者的故事。主人公牛虻原名亚瑟,生长在豪门富家,从小养尊处优。他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后来经人告密,亚瑟和一些党内同志被捕。当亚瑟出狱后,他的行为受到党内同志鄙弃,恰在此时,又得知自己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的私生子。双重打击下,亚瑟的精神失常,留下字条伪称自尽,本人则偷渡去了南美洲。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被一名水手打成残疾,伤愈后又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际极大的改变了亚瑟的`相貌,以至十三年后他当年的恋人和父亲面对他竟然认不出来。

  精神的变化也是巨大的,回到意大利后,他因为舌头非常厉害,而被人称为“牛虻”,但他自己却把这个绰号当作笔名在各大报纸上发表政治讽刺文章。

  最后在一次偷运行动中,牛虻在蒙泰尼里主教的同意下,被判处枪决。但在牛虻死后不久,蒙泰尼里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牛虻的经历使我感到敬佩,他在种种磨难的打压下仍能站起来同教会努力作不妥协斗争,力图唤醒对教会心存幻想的人们。在现在的和平年代,我们又如何能体会到当时革命的残酷,但是那些勇敢的革命者的精神将永远印在我的心里。平常我就因为一点小挫折就不敢努力向前,二牛虻却能不畏艰险,揭露主教的伪善,谴责他当年的卑劣勾当。

  这部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让我懂得更加珍惜现在的和平时光。因为我知道这份和平是来之不易的,它是用千千万万个革命者的热血换来的,这每一份热血里都含着一种不屈不挠的革命精神。

读《牛虻》有感2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

  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

  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我要学习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己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习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己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

  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己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经认为自己很好的情况下,改正自己的缺点,这才是聪明人啊!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读《牛虻》有感3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牛虻最后在遗书里写下的一段话,至今成为经典: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将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读《牛虻》有感4

  许多人看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无不被主人公保尔那种坚强的毅力所折服,但你们知道吗,保尔之所以有那么坚强的毅力是因为他从另外一个人身上吸取了精神骨髓,那个人名叫牛虻,牛虻是《牛虻》书中的主人公。

  我一捧到这本书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惊喜,我早就听说过这本书,就是没能亲自读一读了。我迫切翻开第一页,立刻便被吸取住了,我连大气也不敢喘,整个心思都沉浸在书中了,有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把我拖了进去,整个世界都暂停了。

  这本书中没有用什么华丽的语言,没有讲曲折离奇的故事,没有赞颂美好神奇的事物。讲述的是一个人不幸的遭遇,被最爱恋的人重重地打了一巴掌,也打碎了他的心,被最崇拜的偶像所欺骗,使他孤助无援,亲人的无情使他无法生存下去,于是他用死来代表另一种生,即假装死去,然后逃去其他国家过新生活。他把一切想的太简单了,新的生活使他更加痛苦,陷入绝境之中,地狱般的生活给他致命的打击,他不断寻求新的生路,不断尝试各种角色,但仍不能改变现状,后天的残疾常常折磨他,心灵的创伤,今天不知道明天会怎样的日子恐吓着他。他没有后退,没有被吓倒,他怀着自己的信念,顽强地同命运作斗争,所有的人在了解他后而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以命相随,他成了一个有极大魔力的人。不了解的人认为他是个鬼,憎恨他的人把他当成魔,在生活中的磨练使他成为一个十分会伪装自己的'人,用出人意料的方式去打击敌人。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他领导的队伍,正当神圣的武装起义快要爆发时,他被抓了,不是他伪装失败,而是他自愿的。进狱后,又过着地狱毒蛇式的日子,多次可以逃脱,但他中途又停下来,他相信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他的重生可以唤醒每一个沉睡的灵魂,于是慷慨就义了,所有的士兵都感到这使得自己的灵魂不安,他的确成了现实中的耶稣。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仿佛刚刚要被窒息而死,却又获得了重生,我才知道:人的精神力量可以达到这种地步,一个人的信念可以如此不动摇,牛虻也在我身上获得了重生,我愿做一只牛虻。

读《牛虻》有感5

  今天,我从图书馆中借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牛虻》,讲述的是一个人名叫亚瑟,原本是一位意大利青年团的团员,因为一次回到家中探亲时,被警方逮捕,后来他被释放了,人们却认为他已经背叛了,于是他逃到了南美洲,改名换姓[注: 改换了原来的姓名。],叫做牛虻,后来的一支探险团发现了他,并将他带回到了他的祖国,于是,重新回到了祖国的他,开始了新的革命事业,好几次,他都遇到了危险,并被逼上了绝路,但他想尽办法运用自己的智慧,好几次脱离了危险,但最后,他因为一次不慎,被逮捕并被枪决了。

  我最崇拜牛虻的,是他那过人的智慧,还有他那能言善辩略带幽默的口才,他的同伴们是这样评价他的:“他张口就是笑话,就像一团火一样。”这充分地体现了牛虻的乐观主义精神,即使是在险境中,他也不失幽默。 我最崇敬他的,就是他那随机应变[注: 机:时机,形势。随着情况的变化灵活机动地应付。]的胆识和过人的勇气,在他的同伴眼中,他有一个神奇的故事,就是:“牛虻穿上当兵的旧衣装到处游荡,装扮成在执行任务时受伤的骑兵,试图寻找他的伙伴。他竟让斯宾诺拉(当时的红衣主教)的搜查队答应让他搭乘便车,并且在一辆马车上坐了一天。他对红衣主教的搜查队讲了许多惊心动魄[注: 使人神魂震惊。原指文辞优美,意境深远,使人感受极深,震动极大。后常形容使人十分惊骇紧张到极点的故事,说他怎么被叛乱分子俘虏,又是怎样被拖进了山中的.匪巢,并说自己受尽了折磨。他们把通缉告示拿给他看,于是他就编了一通瞎话,大谈他们称作‘牛虻’的“魔鬼”。

  到了晚上,等到了他们都睡着以后,他往他们的火药上浇了一桶水,接着他就跑掉了,口袋里装满了给养和…… 看完这一个片段,我顿时对牛虻产生了一种好奇,他并没有那种视死如归的精神,而是蒙骗搜查队,让他搭了便车,搭就搭了,还坐了一整天,坐就坐了,做完了跑时还不忘了搞点破坏,破坏就破坏了,走时再顺手牵羊[注: 顺手把人家的羊牵走。比喻趁势将敌手捉住或乘机利用别人。现比喻乘机拿走别人的东西。]拿点东西,这让我充分地认识到了牛虻:他没有多么大的勇气,但是他有随机应变的精神,能够临危不惧[注: 遇到危难的时候,一点也不怕。],而且胆识过人,虽然喜欢耍点小聪明,但是在他的心中对革命事业一丝不苟,忠心不二。 从牛虻的故事中,我领悟了一个精神:我们要学会随机应变,要有临危不惧的勇敢,还要有渊博的知识,而渊博的知识,就是要靠自己平时的日积月累[注: 一天一天地、一月一月地不断积累。指长时间不断地积累得来的。

读《牛虻》有感6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小诗是小时候牛虻和琼玛一起学过的,这也是牛虻最后的笔迹,写完这首诗后牛虻被带到了刑场,在无数次的枪声后,他倒下了……

  亚瑟的一生是苦痛的,但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他的传奇。年轻时亚瑟书中这样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长长的眉毛,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每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经过一系列痛苦的折磨后的牛虻(亚瑟)是: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曾经那个像画一样的青年会变得如此难堪,一前一后的外貌对比,让我们感到了牛虻所经历的事是何等悲惨。

  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是牛虻一生中最重要的俩个人,但是再一次忏悔中他向神父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的革命的行动和队友名字,以至于他们全部入狱。出狱后他不仅得知出卖他的是他无比敬仰得蒙泰尼里神父,而且神父就是他父亲。加上琼玛认为革命者的被捕是牛虻出卖导致,狠狠的打了他一巴掌他,一连串的打击使牛虻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之中,最后伪装自杀,逃到了南美。在南美洲,牛虻度过了人间地狱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炼了牛虻。

  牛虻在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后,拖着残损的躯体回到意大利,依旧继续他的革命事业,他就是“爱情与革命”的绝唱。那是神父亲已经是红衣教主,而牛虻的革命事业正是反对宗教统治。命运总是要折磨牛虻,他要反抗他深爱的父亲,在矛盾的斗争中,牛虻身心疲惫,但是对于革命事业他从未放弃。在死之前,牛虻还是逼着他父亲:选择上帝还是选择他。最终蒙泰尼里还是选择了他的上帝。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他不能做什么,他不能救牛虻,他不能救神父……伟大的红衣教主到了天堂一定会后悔,你所忠诚的上帝也不过如此吧,你还会爱上帝吗?你一定会后悔自己当初没选择牛虻吧! “为了人生理想扮做小丑,忍受着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牛虻做到了。

  牛虻:为信仰赴死如散步

  牛虻:终生只爱一个人

  牛虻:革命与爱情的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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