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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飘》有感

时间:2023-12-23 07:42:5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飘》有感(实用15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飘》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飘》有感1

  终于利用假期赶在今天把这本大部头读完了,接下来可能就没有大段时间读书了,过完年了,一切都正常了,忙碌的一年又开始了,真好。

  读这本书还是颇有些费神的,随着故事的进展心情也跟着跌宕起伏,喜悦,开心,佩服,理解,揪心,愤怒,反思。各种情绪下,也留下了不少彼时彼刻的一些感悟。

  对于少年时期的斯佳丽,她漂亮、活泼充满了活力,虽然未免有些轻浮和浮夸,虽然也感叹过她读书太少、缺少内涵,但毕竟少不更事,还是可以理解的。

  自从她赌气嫁给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起,开始发现她行事的鲁莽,再后来到了亚特兰大,虽然反叛不守规矩,但倒也不让人生厌。

  最最喜欢和佩服的是战争中她所表现出来的勇敢、坚韧、责任感以及强大的执行力,整本书中,只有在这里看到了她的成长、蜕变,和担当。

  再次回亚特兰大,岀于对于饥饿的恐惧,对塔拉和亲人的拯救,她开“丧心病狂”地成为金钱的奴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丢掉了很多珍贵的东西。在这一段中,很多时候让人气愤,她的优点很明显,同样,缺点更是“招摇过市”。个人认为,斯佳丽最大的问题在于她不善于思考和反思,不能及时修正自己,没有在这么的坎坷中真正成熟起来,所以,到最后她也失去了很多。即使她再次回到塔拉汲取力量,如果还是不能很好地思考,不能真正的成熟,性格决定命运,将来的一切也还真难说。

  瑞特和兰妮,我喜欢的另外两个人物。瑞特,不管在什么时代,他都能掌握时局,在社会上混得风声水起,只要他愿意。但是,爱上斯佳丽,不知是他的幸还是不幸,长久的.消耗和伤害后,无所不能的船长累了,他爱不动了!只希望他离开后,可以真正找回心灵的宁静和快乐。

  外柔内刚的兰妮,最容易被忽视的柔弱女子,却一直象是某种精神的存在,她给很多人带来了温暖、快乐和信心,她的离去,总感觉过去的时代真的是曲终人散了。

  最后,虽然排版总岀现“院“、“野”的一些错误,但是翻译的文笔还是不错,读来非常有趣。

  以史为鉴,以书为镜,学习,自勉。

读《飘》有感2

  小时候比较喜欢看小说,不过刚开始的时候,有种装模作样的虚荣在作祟,。喜欢欣赏别人在某个角落,或是洒满阳光的林荫中看书的感觉,那种画面,我觉得是美丽的!所以我也装着很喜欢看书的样子,并且陶醉其中!到后来,假戏真做,我真的会因为看小说推迟做作业。自控能力算是不错,至少不会在上课时间偷偷地看,但是总是因为看小说占用自己的课余时间,因此就失去了课余时间和同学谈心玩闹的乐趣。回家后,虽然是完成了作业后才看小说,可也不免为了小说熬夜到深夜一点。有点自知之明的我,警觉到状态不好,最终忍痛割爱地拒绝了任何小说,因为经不起诱惑,又怕影响学习,所以放弃了小说,一放就是几十年!

  直到完成了恋爱、结婚、生子的过程!

  刚看完“飘”,感觉甚是够味,它的写法和思想很合胃口!夸张地说还有些爱不释手,刚看完第一遍,却已经决定往后的日子里还会将它再次翻阅,因为它里面的感情是真实的。它将人的各种本性看的彻底,对,最欣赏的就是它将人性地展现出来。不会因为完美主义而刻意将故事中的人物、环境、感情往某个片面发展,而是遵循了人性的各种优缺点,这就是我最为感叹的地方了。是的,真实才是最美的,也是最能经受时间考验并且引起共鸣的!真实总会有种残缺,但是残缺本就是一种美!不知道能有多少人真的理解“残缺美”,能认同它、接纳它!我想如果真的理解了残缺美,生活中就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矛盾了。

  因为“飘”的名望,我怀着好奇心和不服气翻开了它,最终怀着崇敬和不舍合上了它。我想它是值得我们国人看的,因为我们的感情太假了。心中明明装满了爱,却因为所谓的面子,闭口不言,要让身边的亲人、朋友、爱人去猜测他(她)的心思,猜准的,当然没错,可是没猜准呢,彼此又会难受了。这是何苦呢?为什么在彼此都拥有的时候不能将心里的感情告诉对方?为何要等到失去了彼此才开始回忆、开始怀念呢?乐意与不乐意,这种感情本来也是人性该有的反应,简单直接地展露给对方,让对方了解你、理解你、包容你、直到欣赏你,这不是很好么?本来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向善的心,每一个人都是值得爱的,只是我们总会带着某种先入为主的偏见或歧视来看待对方。是的,我们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待身边的人,他(她)就真的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某种情愫是通过肢体感觉的到的,是否真的善意?是否是应酬?我们都能感觉!

  所以最珍惜心灵朋友,可以很久不见面,但是每当因为什么事情谈论起来的时候,彼此是了解对方的,是理解对方的。不喜欢虚假的应酬,却又因为这种方式很受世人欢迎而不得不做,否则就是另类了!当然这也是生存法则!没有绝对的厌恶,因为庶民也没有多少恼人的应酬。

  身边总会看到一幕,灵堂前,轻轻掉泪,祭文里念着死者多么不值得,多么辛苦和劳累~总之就是为死者鸣不平,可是如果此刻此人还依然健在,又有几个人能去感叹他(她)是多么好的人呢?为什么要等到没有了对方,才去念想他(她)的好呢?在有限的生命里,能不能用珍惜的方式对待对方呢?

  因此,某个刹那,我灵魂里有一种惭愧、羞耻,它如同毒瘤侵蚀,慢慢地逐渐扩散开来,直到我的心抽痛起来。是的,我很惭愧!跟父母住在一起,的的确确是有代沟的,是有各种意想不到的.摩擦。但是我一直不甘心,我一直在一厢情愿地做着努力,期望她们的晚年能够和谐地相濡以沫。我想她们这个年纪的主要任务就是锻炼好自己的体质,调节好自己的心态,好好过完这晚霞时光,尽情地享受天伦之乐。可因为她们的性格缺陷,总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乐意,同时我按照自己的要求衡量着她们的状态,我期望着她们可以达到我对她们的期望值。也许是我倔强,不轻言放弃的个性,让我对他们还充满着希望,于是我的理想和她们的现实发生了冲突,结果彼此都难受了。直到现在终于懂得,原来一切都不必做,我该尊重她们的相处模式,尊重、理解、包容她们的性格缺陷,因为她们已经不能改变了。对也好,不对也罢,让她们以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着,这才是对她们的孝呢!所以我不必因为每天听那带着哭腔的川剧而恼怒,不必因为她们阴晴不定的脸色而迷茫,不必因为她们为了鸡毛蒜皮的争吵而痛心,因为这就是她们的模式呢!

  我为自己曾经设想她们不在我身边的想法而产生罪恶,感到羞耻!原来我是自私的,我为什么要以自己对美的追求来衡量她们呢?虽然我的标准很美,也会让她们很幸福,但是对于无法办到的人而言,那种要求对于她们才是折磨呢!尽管她们的模式会让我反感,因为她们总将不值一提的小事变成大事,拿脸色来折磨对方,将和乐的家变成了一种“冷暴力”,变成了精神上的折磨~~~~~~但是,这一切都不是原则上的问题,只是性格缺陷罢了!于是我如梦初醒般顿悟过来:其实现在拥有的一切,在有一天真的失去了她们的时候,我会情愿面对她们的脸色呢!因为这就是真实的生活,它本身就因为它的存在而美丽!

  有她们在,家里才少了冷清;有她们在,深夜归家时,才能透过玻窗,感受到朦胧灯光带给我的温暖;那是温馨的,她们一定没有睡,她们或许在看电视、或许在跟孩子逗乐、或许正在洗漱有她们在,打开房门的时候才能闻到饭香、闻到家的温馨;有她们在,家永远是干净的;有她们在,我不必忙碌着送孩子上学,接她回家;有她们在,我可以想什么时候睡就什么时候睡,想出去就出去;有她们在,我永远不用洗拖鞋;有她们在,我不用煮饭、不用洗碗,还不知道菜价;有她们在原来生活中,她们为我解决了很多烦忧,她们为我在默默付出,而我却因为某些表象而不乐意她们。有了她们本能的默默支持和付出,我才有如此多的精神空间来享受精神世界。惭愧自己险些利用这种精神空间来埋怨她们呢!所以,我是自私的、可耻的家伙!

  “飘”的女主角,因为一直不懂自己,不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一直把他对她的爱当做一把利剑在伤害他,直到将他对她的爱消磨至尽,她才醒悟过来,可是一切都迟了!他已经累了,没有多少兴趣来相信她的悔悟了!而她也只能回到自己的故居,慢慢的独自舔着自己的伤口,独自回味起他的好来~~~~~~她甚至期望他继续用以前的嘲讽来跟她对话呢?只要他能回来!

  父母健在,唠叨也好、埋怨也罢,我愿意与之相处,让其尽情享受天伦之乐!

读《飘》有感3

  《飘》是一本享誉世界的长篇小说。上一个暑假开始,我就看了它,这个寒假,我又在茫茫书海中把它找了出来,重新品味了一番。

  《飘》这本书讲了:主人公斯佳丽是一位魅力十足的女人,身边簇拥着很多的追求者,然而她只钟情于自己儿时的玩伴——阿希礼,并在宴会上与他表白了心意,却被拒绝了。而这时,一位狂放不羁的男子——瑞特闯入了斯佳丽的生活。宴会过后没多久,内战爆发了。在这场战火硝烟中,斯佳丽先后嫁了三个男人——查尔斯、弗兰克和瑞特,却都不是因为感情。在这场战争中,斯佳丽的家庭也破碎了,病的病、死的死、逃的逃,家里已经不剩什么了。然而就是在这种困境中,斯佳丽变得行事果断、雷厉风行,干起了本不属于她干的事:下地干活、经营木场......在这之中,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也是斯佳丽的情敌)和瑞特给了斯佳丽很大帮助。到了最后,斯佳丽发现自己根本不爱阿希礼。玫兰妮产死,她才悟道,玫兰妮对她有多重要,又发现自己是爱瑞特的。可瑞特对她的爱已经磨没了,然后弃家离去。斯佳丽却在自我安慰......

  在这本书中,斯佳丽是一个很复杂又独特的人物。她很漂亮,很有魅力,所以,她利用这一点优势,博取男人同情,并且让他们为她做事。同时,她又有缺点,缺少冷静的头脑,不能瞻前顾后,做事有时太武断。在书中,后面有人指责斯佳丽在骗婚贷钱、逼迫丈夫。其实,斯佳丽只是渴望金钱,渴望安稳的生活,拼争上游。斯佳丽只是想重新站起、保住家园。她很无情,对待儿女没有尽到责任,她的感情从来只在金钱面前流露;她又很坚强,有魄力,下地干活,被刮伤擦伤,从来没有退怯,经营木厂,分配工作,她成了一名女强人;她还很信守诚诺,战争中,虽然恨玫兰妮抢走了阿希礼,但她还是遵守了与阿希礼之间的承诺——照顾好玫兰妮。在当时的社会中,斯佳丽没有像普通女性那样软弱,而是打破传统观念,寻求自我价值的实现。

  在书中,玫兰妮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人物,她代表着旧时代完美女性的形象。她温柔善良、善解人意,时刻为他人着想。生活中的任何困难都打消不了她对生活的追求、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在生活的逆境中,她也总会去安慰、鼓励他人。在斯佳丽被所有人质疑时,是玫兰妮自始至终相信她,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地跟所有人强调斯佳丽是无辜的,而且还帮了斯佳丽很多大忙;当瑞特为斯佳丽坠楼受伤而自责悲伤时,是玫兰妮一直安慰着他、鼓励着他。不得不说,我真的很佩服玫兰妮,佩服这个永远都能鼓起勇气去面对生活的玫兰妮。

  瑞特也是书中重要的人物,整本《飘》就是以他和斯佳丽的感情纠纷为主线而写的。起初,很多人都认为瑞特不是什么好东西,就连斯佳丽都这么认为,还很讨厌他。其实,他有一个很冷静的'头脑,能够考虑到社会发展的趋势。虽然他有时侯会为了赚钱而不择手段,但他是个好人。他很疼爱自己的孩子,并且总会无私地为孩子们做些什么,尽到了一个父亲的责任。他与人交朋友不分身份尊贵或卑微,能与妓女做朋友,对她们感到同情。

  而说到阿希礼,他勇敢参军,并有所成就,可他又经不住生活中的风浪,一直在逃避现实。

  《飘》,一本无法掩卷的传世佳作。我们要学习书中斯佳丽的坚强不屈、勇于打破传统观念、实现自我价值的精神;也要学习玫兰妮的无论生活如何,都要鼓起勇气面对;还要学习瑞特每时每刻保持冷静头脑、不论身份尊卑与人交友……

  我再次捧起了《飘》,在阳光的爱抚下,轻倚桌前,再次沉浸在了《飘》的世界中……

读《飘》有感4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作品,是一部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不可否认,《飘》的确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刚开始读这部书时,我觉得自己无法看完这么厚厚的一本名著,可后来我却被它的内容,它的深度,它的思考深深的吸引了!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女主角斯佳丽了,我不能说很喜欢这个人物,因为她的有些做法我无法赞同,但我还是很佩服她的冷静,她的与众不同!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是阿希礼,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她为了她的追求不断努力,作出了许多在那个时代所不能让人理解的事情!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游戏,但谁都输给了这个时代…

读《飘》有感5

  将疲惫的目光从书本抽离,缓缓合眸,此时的我内心跌宕起伏……在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的笔下,我看到了如飘絮般梦幻的主人公——郝思嘉坎坷的心路历程。

  活力,在端庄优雅且被调皮地驯服的外表下,有着一颗野火般的心,正所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她的炽热与任性通过那双眼则一览无遗。当之无愧成为全县第一美人,当之无愧是舞会的宠儿!

  真实,在当时的那个年代,女人总是表现一副“弱不禁风”的娇小模样,晚宴上的冰激淋,舞池里的婀娜多姿,淑女们必须只吃一点点,只跳一支舞之后来假扮柔弱。但她并没有真正做到淑女该做的这些。无意间的大块朵頣,无意间的热情奔放,毫不矫情,毫不造作——一个真实的自己。

  睿智,战争的爆发使得人心恐慌,敌人胜利在望!她,骑着瘦弱的小马车,带着孕妇和仆人,逃过一道道封锁线,跨过重重障碍回到家乡!然而,“一个秩序井然的世界已经成为过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残酷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所有的标准和价值观都变了!”但生活的艰辛与双亲的去世,并不能打她压垮,以往的淑女作风因为现实而不复存在!她不顾他人的闲言碎语撑起一个家,白晳细嫩的双手如今已布满老茧。头脑依旧冷静,目光依旧犀利,好似看穿乱世风云,她,一个堪为现代经典的女强人。

  牺牲,为了家庭生计,她再度与自己不相爱的人结婚。事业的如日中天使她成为商人们憎恶的对手,使她成为妇女们所指责的对象——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她的.一生,似乎只剩下牺牲。

  执着,少女的心怀总怀春,她一旦爱上了,就会不顾一切地去争取,当对方宣布成婚的消息时,她可以毅然决然地在对手结婚的前一天闪电结婚,一个不甘示弱的女人!到了后来,她遇到了属于自己的真爱,但真爱即将离她远去的时候,她会竭尽全力找回自己的幸福,并充满期待。一个勇敢执着的女人。

  我向往着这个女人的传奇,在一夜中迅速成长,挑起生活的重担,我需要这样的历练和挫折。人生就是需要这样或那样的挑战,在困难中成熟,一步步靠近梦想,我要一份勇气、胆量与头脑,在现实生活中成为第二个郝思嘉。

  夜,美得让人忘记时间,星,闪得让人忘记钻石的存在。我伴着这无人问津的夜,将《飘》记在这美丽的夜里。

读《飘》有感6

  “Tomorrow is another day‘’不错,这就话正是出自《飘》这部书,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正如书中的人物,每一个都值得回味。

  像思嘉这个人,让我看了是又爱又恨又同情。爱他的勇敢,坚强,执着,他不为失去爱的人而一蹶不振,而放弃他,只是更加努力得去追寻他,相信自己一定有办法征服;不为自己出身贵族,而对土地置之不理,她可以放下以前所说的一切教育和优质感,去下地干起粗活来;不为他人的想法而放弃事业,他可以挺着大肚子,盯着陌生人异样的眼光,干自己想要的事业。

  恨他的自私无视他人,以自我为中心。他只为自己爱的艾希礼,而无视白瑞德对他的爱;他只想得到自己想要的,而去抢别人的老公,虽然最后没有得到;他只为自己的一点怀疑之心,而去偷看艾希礼写给媚兰的信。

  同情他悲惨的婚姻,她嫁了三次。第一次为了赌气,很快,她老公因为害了肺炎,又染上麻疹,毫无光彩的离开了人间;第二次为了钱,起拯救保卫家族的那片红土地,但不久她老公又被枪弹击穿了头去世了;第三次它虽然是为了乐趣而结婚,但当她爱上白瑞德时,他已绝望了,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了。这告诉我们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在这本书中,媚兰也是我非常敬佩的人物,佩服她的外柔内刚,佩服她的默默无闻,佩服她的善解人意。他一直在艾希礼背后默默支持,守候他,就算北老进城,有将近分娩,她依然镇定自若。当他听到别人说艾希礼和思嘉抱在一起时,即使他亲眼看到,也执意相信他们,维护思嘉的自尊心。当她。思嘉和其他人没有吃穿时,虽然身体虚弱。但也和思嘉一起下地干活。当他看到思嘉杀了北老时,没有一点慌张,而是和思嘉一起搜刮北老的钱财埋藏尸体。

  还有一位主人公叫白瑞德,我喜欢他勇敢,对爱的'执着。它可以几十年深爱这思嘉,可以为了她冒死去偷马,冒死保护她。但当思嘉醒悟时,他的爱早已消失了,就像他说的“即使是最最牢固的爱,也会有消失的时候”

  他的爱国情怀也不亚于对思嘉的爱,到最后关头,即使他知道这场仗必死无疑,但还是入军了。

  我喜欢这部书,正因为它的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文字优美,人物生动逼真,饱含作者对美国南北战争的思想情绪。

  《飘》——一部历久不衰的历史传奇!

读《飘》有感7

  《飘》,是我最喜爱书。喜欢斯佳丽勇敢坚强,喜欢瑞特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感觉是矛盾,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佩服她坚强,佩服她对土地执著,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言论而开创自己事业。

  我觉得斯佳丽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说过,再永恒爱也会有磨光时候,而他爱,是被斯佳丽愚蠢固执磨光。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人,他有良好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读《飘》有感8

  这个故事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时代背景,以思嘉为人物主线而开展的由爱情—战争—金钱交错的故事。故事的开始反映了南方农场主的生活奢侈、我优越感强、级观念根深蒂固、对新事物发展的无知。缺乏抓住社会发展趋势的能力、盲目的狂妄自大,与至于他们愿意为保留封建农奴制流血牺牲,而不愿通过和平的改革,他们鄙视北方佬、南方下等胚子百人和野蛮的黑人。战争时期,只有在前线的战士们才正确的了解他方的前景不容乐观,其余的人都被蒙在军带带领人地美丽谎言中,以为胜利就在眼前。南方个个怀着高涨的主义精神,幻想着他们的队伍是猛水野兽就如战前所说的南方上等人能够以一个抵挡10个北方佬一样愚蠢之极。在军备方面,南方用的是已经被淘汰的武器抵挡北方先进的武器,这不是以卵击石吗?实际上南方是采用人海战术,用人肉筑成一道道防伪线,可惜兵源严重不足,很难在倒下的防伪线之前及时增添一道。南方战士是吃不饱穿不暖的,他们是用饥饿的身躯为主义而牺牲。所谓的主义只是无论演说家们对那些打仗的白痴喊出什么样的口号,无论他们给战争订出什么样的崇高的目的,战争从来就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钱,一切战争实际都是对于钱的.争吵—瑞德·巴特勒。这就是引起南北战争最本质的原因。

  思嘉是《飘》的主线人物,她代表了旧社会的余孽如何在新社会中争取一片自己的立足之地。她有可恨之处必然也有可爱之处,她的手段令人发指,她的初衷让人怜悯。

  她是一个自私自利、妒忌心非常强和占有欲强、却没有眼力不爱思考的人,不得不承认她除了缺点之外还是有优点的。如战乱时期她失去父母的依靠后,毫无怨言地背上了养活13个人口的重担,做连家庭黑人怎么都不愿意干的田间劳活、为了保护家人财产第一次毙了一个北方佬。好多好多的第一次,而这些第一次本应该不会出现在她的生活,她本应该只挂着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在舞会中引起男生的拥护和他们调情,一切来得太突然,没有任何缓和期,让她一下子掉进了巨大的反差中,能有几人能承受得了,而她承受住了,那是需要一颗多么坚韧的心啊!她一直害怕牛,连最温驯的母牛她也觉得太凶了。不过,如今有那么多最可怕的事物摆在她面前,她就不能再屈服干那些小小危险了。这是对她勇敢的描写,面对一个迅速崩溃的就社会同时新社会制度又还没确立的混沌状态,要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丁点立足之地,靠的不是就社会里上等人的那套做法。只有勇敢地打破旧俗,又能灵活地投机取巧,把握机遇迎难而上的冒险家才能为自己撑起一片天空,思嘉正是这种人。

  正因如此,她闯出了自己一片小天地,为家人提供了庇护所。她的手段是可耻的、恶劣的、不诚信的。为了保护塔拉,她诬陷自己的妹妹,诱惑妹妹的未婚夫娶她;为了赚取木材厂的利润,她不惜抛弃诚信,用谎言打击对手,以次品冲上等品卖,不顾家人的名誉和劝阻单独来回,间接害死了肯尼迪先生。经历这一切种种,金钱已经蒙蔽了她的双眼,捂着她的脑袋更紧了。没有哪个守财奴比她数钱数得更勤奋,也没有哪个守财奴比她更害怕失去这些钱。她不肯把钱存到银行去,因为银行可能要倒闭,或者北方佬要没收。所以她把钱尽量带在自己的身边,塞在自己的紧身衣内,将一小叠一小叠的钞票在屋子周围,放……由此可见钱已经在她小小的脑袋瓜占据了大大的位置,没有留下允许思考的空间,以至于她无法真正感受身边人对她的爱,以及无法分辨她自己对身边人地感情。盲目的认为自己一直、从不间断地深爱着艾礼希,让巴斯勒为她做的一切变成浮云,模糊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是巴斯勒。直到媚兰死去的那一天,她终于清醒了。只有母亲和媚兰才是真正爱她的两个女性,可是媚兰活着的时候她鄙视她、看小她、甚至对她无礼地发脾气。

  她终于意识到媚兰是她最忠实的拥护者,无论她做出什么无耻的事情,媚兰始终站在她身边给她精神上的支柱;媚兰始终最信任她的,为她出头,愿意为她牺牲所有,只因为她深爱着她。思嘉永远地失去了她。她对白礼希的感情只不过是我爱的是我自己虚构的东西,那个东西就像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且爱上了它。后来白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我一直爱着那套美丽的衣服—而根本不是爱他这个人。而真正适合她爱的人只有巴斯勒,同样的一个梦一直缠绕她多年,就在媚兰死后,她急切回家找他的时候变成了真实的情景。原来这不是梦,而是她忽略多年自己真正的内心的感受。她是非常爱巴斯勒的,非常需要他在身边,只有他才能给到她她要的东西。可是这一切是否来的太晚了,巴斯勒已经被她伤透了心。

读《飘》有感9

  《飘》这本小说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写的一篇长篇小说,其文字优美、语言流畅、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该书以美国南北战争为大背景,以斯嘉丽的情感为主要线索展开叙述。《飘》这本小说一经面世,就畅销全球,成为了非常有影响力的一部名著。

  我是在工作之余,看的这本书。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斯嘉丽、艾希利和瑞恩,当然还有玫兰尼。《飘》这本小说分为上下两部,当我看上部的时候,只是感觉斯嘉丽是一个绝世美女,很多男人都很喜欢她而已。稍微给我印象深一点的地方就是,她向艾希利表白爱意而被他拒绝时,竟然被另一个男人瑞德听到了,那种情景的设置让我感觉很好笑。但,没想到的是,这个令我感觉好笑的地方竟然为以后所有的情节埋下了伏笔。当我看到该书的.下部的时候,才突然发现,这是一本绝世佳作。本来以为故事情节写的太过夸张,但到了故事的结尾,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哭了一遍又一遍。看完整部书,才发现那些我以为夸张的描写其实一点也不夸张。

  自己深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而最终却发现自己爱的不过是心中缔造的那个完美的影子。自己深深厌恶的那个人,却爱自己爱的已经没有了爱的勇气。现实中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自己就深陷这个怪圈里无法自拔,无法逃脱。书中写的是一桩让人纠结难解的错爱,但是我知道,这样的错爱不止书中独有。

读《飘》有感10

  第一次读《飘》的时候,还在大学里,看完后,留下最深的印象,应该是作者的写作功力和那些精彩的对白。第二次,是在参加工作后,那段时间极其烦闷,于是读了很多的小说,《飘》是其中的一本,当时感叹思嘉命运的坎坷、南北战争所带给她的种种磨难以及她最终爱情的失去,从她身上感受一种的坚强,也学会了说:“我现在不想,明天再说吧”。于是,面对所有的挫折,面对所有的不解,用一种自我麻醉的心态,轻轻带过。

  现在,再读《飘》,却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心态。

  少女时代,思嘉爱上了艾希礼,当艾希礼跟媚兰结婚以后,她冲动之下把自己嫁给了一个根本不爱的人。丈夫死了,她没有悲伤,然而,她却因为艾希礼不得不跟所有的人一样去做农活、扎栅栏而痛苦而心疼,又一次出卖了自己,嫁给了一个不爱的人,换来了塔拉农场的安宁和艾希礼等人的生活保障。但到最后,却发现,她的爱情就象她缝制的一套精美的衣服,艾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她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也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她只是一直爱着那套美丽的衣服,一种虚构的爱情,一个虚构的爱人,而根本不是艾希礼这个人。因为虚构,她根本不知道她要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一个什么样的爱人。

  我喜欢思嘉,她是一个率性的人,敢作敢当,从不掩饰,为了她虚构的爱情,无怨无悔的付出。为了不伤艾希礼假清高的面子和虚伪的圣洁,她不敢再在艾希礼面前谈论感情,生怕一涉及此类话题,艾希礼会跑会躲,从此再也见不到,听不到了。为了艾希礼一句话,就跟瑞德分居。因为她所有的情感与用心都在艾希礼身上,所以,感觉不到瑞德对她的感情。直到最后,当她失去了所有的人之后,才明白她是爱瑞德的,因为他和她一样---坚强、无所顾忌、热情而粗俗。才了解瑞德曾经为她所做的.一切:在义卖会上,瑞德看出了她不甘心寂寞的心情,便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瑞德帮助她摆脱了服丧的束缚,瑞德在亚特兰大陷落那天晚上护送她逃出了炮火连天的困境,瑞德借给她钱让她回家,瑞德听见她从那个恶梦中吓得哭醒时给她以安慰……

  可惜,一切都太迟了,当她醒悟,奔跑回家时,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我的爱已经消磨殆尽了,”瑞德告诉她,“被艾希礼·威尔克斯和你那股疯狂的固执劲儿消磨殆尽了。你固执得像只牛头犬,抓住你认为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放。……我的爱就这样被消磨殆尽了。”

  爱一个人太累,爱使瑞德精疲力尽,对于思嘉,何尝不是如此?

  如果,思嘉不是太固执的抱着自己的幻想;如果瑞德不在他心爱的女人面前掩饰自己的感情,维护自己的自尊;如果他们能够敞开心扉,坦露情怀,真诚沟通;如果他们在所有的过程能够不互相伤害;如果……

  为什么一切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去珍惜?为什么要等到无可挽回,才明白自己真正需要与期待的?生活没有如果,人,一生都在旅途中,走过了一村,错过了一站,无法回头。即使痛定思痛,但失去的永远是心里的最痛,那印记是一生也无法抹去的。所以,我不得不欣赏思嘉的那种坚韧不拨。最后,瑞德走了,无法再面对他曾经全身心爱着的女人,思嘉却想着,“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有期待,就会有生活下去的希望与信心。

  但愿天下爱着或正准备去爱的人,都能从思嘉的感情中,有所领悟,珍惜现在拥有的,呵护那颗敏感而脆弱的爱人的心,别让一切随风而逝......

读《飘》有感11

  一部《飘》史诗般波澜壮阔地展现了美国佐治亚洲内战时期、重建时期的生活。伴随着包括十二棵橡树与塔拉在内的庄园昔日一派富丽堂皇风姿的消逝,南方人悠哉游哉的生活方式在战火中也已然天翻地覆。传统的南方社会与道德规范及其守护者一同在乱世中飘摇,即便重建最终结束,一切随风飘逝,似乎战火的硝烟也在民主党执政的那一刻平息,可是属于战前那个时代的人们与另一种生活的斗争又何曾停止?在历史长河中时代的更迭、不同文明的冲突等各种不可触的硝烟亦永久延续。

  战前悠闲安宁的气息散布在南方人呼吸的空气中,那些相沿成习的社会伦理与道德规范渗透在每个南方人的修养中,还有庄园里的每一抔泥土,每一片喻示丰收的棉花地,每一对主仆与邻里的微妙关系,都成为他们生命的`一部分。而在众多南方人中,阿什礼较他人而言与他所热爱怀念的那种文明更深刻地融为一体,并成为它的一部分。于是对于旧生活的这一件“富于魅力,匀称完美”的艺术品的眷恋之深远胜于他人,在新生活之中表现出的格格不入也袒露无遗。他有着与瑞特一样的远见,能看透战争的本质,也当然明白“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道理,却缺乏勇气抛弃他所归属的时代去拥抱新社会,害怕一切真实鲜活的人和事,甚至连斯佳丽也想尽力回避。因此,阿什礼只是旧文明的一部分而不能成为其最佳代表,一个文明即使不可避免地终结,却从来不应只存在于幻影与梦境中,不应只是牢牢镶嵌在为其量身定做的社会中,真实鲜活才是一个文明存在的保证。

  与阿什礼同属一个时代的梅拉妮则活出了一个时代的傲骨。战争使“生活正伴着铿锵的马刺远去”,她不是不知道,也并非无动于衷,只是更愿坚强勇敢地面对社会巨变的艰辛过程,她才是那个时代的象征。如果说埃伦与梅拉妮同属一个时代衍生出的伟大女性,我想梅拉妮更具代表性,虽然同样的温惠端敬、柔中带刚,但毕竟埃伦不幸地在战争前期与世长辞,却有幸地避免了在乱世中挣扎;而梅拉妮经历了这一切,在苦难面前即保持了上流社会的修养,成为一个阶层的主心骨,又坚定地开始新生活,从未放弃人生的希望。所以当她高洁纯良的生命最终飘零时,阿什礼的精神几近崩溃,斯佳丽才明白自己对她的依赖之深,仿佛一代人的梦想,一个传奇故事就此结束。

  战后的生活徒剩一片废墟,生存的渴望与生命的力量则悄然滋长。斯佳丽顾盼生辉的绿眸子见证了生活的苦难,却永远充满希望。她的先辈们都经历过毁灭性的打击,却用自己的双手从厄运中夺取最好的结局,与其说她的坚强源于家族一脉相承的血统,不如说这是顽强的生命在灾难面前的共性。所以每当斯佳丽因背离埃伦的教导而心痛,她都会告诉自己“明

  天又是新的一天”,来日方长,痛定思痛的日子多得是,解决当下困境才是最紧要的。而塔拉,作为一片孕育生命的大地,一个对生存的最直接定义,被斯佳丽视为自己的命运与战场。直到后来生命中的至爱一一离去,塔拉依然是她最终选择的灵魂归宿。

  飘于乱世,无论像阿什礼般苟延残喘,像梅拉妮般守住信仰,还是像瑞特和斯佳丽般为了生存不择手段,过往的一切,包括故人、故事与故园,都与远去的文明一同无法可止地随风飘逝。纵然前往查尔斯顿的瑞特最终真的与现实社会和解,斯佳丽能从塔拉的怀抱中再度汲取力量,阿什礼能重新面对生活,谁都能与风逝的过往冰释前嫌,但真实存在而不可触碰的硝烟却不曾停止。正如阿什礼所言“不论何时文明毁灭,结果总是重演历史。有头脑有胆识的人活下来,没头脑没胆识的被淘汰”,斗争总在继续,不过是后人演绎前人的故事,后代再以别样方式上演不同于前朝的荣辱兴衰。

  人人都像斯佳丽般有一个逃不掉的梦魇,有自己在特定处境下的一番挣扎,所谓挣扎,也不过是新陈代谢规律发生作用的必经过程。但凡能像沉舟侧畔那行进的帆船般从容的人,无非是深刻得认识到:过往随风逝,硝烟未曾止……

读《飘》有感12

  思嘉就是这样的女人,这样愚蠢,骄傲,顽固,残忍的女人。明明看到瑞德时她会心跳却还要佯装镇定,明明遇到困难时第一个会想到他却不肯示弱,明明喜欢他的吻却还是要说讨厌,明明爱上了他却还是固执地不肯承认……只因为她是郝思嘉,每个男孩心中最完美的情人,只因为她从来都以为自己喜欢的是艾希里……得不到的永远是最美的。思嘉对艾希里便是如此。

  每个少女都不会忘记自己的初恋。都希望有一个像艾希里那样英俊,温柔,风度翩翩的'白马王子来呵护她,思嘉亦如此而已。其实,我们都忘记了一句话:“有个懂你的人,才是最大的幸福。”这个人,不一定十全十美,但他能读懂你,能走进你的心灵深处,能看懂你心里的一切。最懂你的人,总是会一直的在你身边,默默守护你,不让你受一点点的委屈。真正爱你的人不会说许多爱你的话,却会做许多爱你事。如同瑞德对思嘉这般……

  谁应了谁的劫,谁又变成了谁的执念。残花乱流年,愁肠攒心痛…试着用微笑看完他们的邂逅,却发现伤痛占满了全世界,而被捏碎的故事,还欠我一个结局。倾听着欢快的音乐,想尽量使自己的心能愉快些,然而被耳根过滤之后却奏出了如泣如诉的缕缕哀音,又像是一场暴风雨过后,留下的满目疮痍、备显凄冷…黑夜倾吐着满幕的悲凉,独与我成伤,但有几人能看?

  月光哭诉着漫天的清冷,独与我成眠,又有几人能懂?谁又能了解无人共语,沉郁悲抑的无奈?淡淡笔墨,浅浅细语,挥不尽点滴离人泪,诉不完几许苦寒愁,月淡银河,落叶纷纷雨,饮一杯浊酒,断尽愁人肠,谁为谁痴谁轻狂,此情此景此时休。

  为什么别人的故事,最后悲伤的,总是我?也许直到瑞德转身的那刻,思嘉才明白原来这世上真的没有后悔药。不知她是否也明白了这样一句话:曾经拥有的,不要忘记,已经得到的更加珍惜;属于自己的不要放弃;已经失去的留作回忆。累了把心靠岸;选择了就不要后悔;苦了才懂得满足,痛了才享受生活,伤了才明白坚强;总有起风的清晨,总有绚烂的黄昏,总有流星的夜晚;不管昨天、今天、明天,能豁然开朗就是美好的一天。

读《飘》有感13

  很久没有一本让我欲罢不能的小说了,尤其是世界名著类的,哪怕归属于通俗小说。

  最近看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中篇小说《幻夜》及《百年孤独》等虽都有不痛不痒的触动,却总是少了一些让我为书中的人物、情节、揭示的“真理”休戚与共的趣味。

  不过我敢肯定,这不是书不够精彩的缘故,我热爱每一本能到我手中书,他们都是经过普罗大众挑剔过筛的结晶。之所以有些能触动我有些划过也便不再留念,更多的是我的心境与困惑是否能在当下书籍获取共鸣,或是解惑答疑。

  这次翻看《飘》也是机缘巧合。它存在kindle里已不下半年,每一次书荒,眼神触过这个名字,都是毫不留念着摒弃。不知道为什么对这类噱头很大的名著反而更不敢兴趣,或许是因为涉及了太多的国外历史、阶层制度、思想差异?上一次看《百年孤独》,也不过是因为感觉受到了神指引。不过名著总是有他永流传的价值,仔细一想,还那么多的书不曾静心享受,这是多少可惜的事。

  这本气势恢宏的长篇小说,有太多太多让我触动的情境。仅仅是人物某一些品格便让我唏嘘不已,斯嘉丽的愚昧无知与坚韧、白瑞德的洞察高傲、希里的无能、媚兰的善良等等,都可以让我开始絮絮叨叨一番,而小说背景下的恢弘美国南北战争战争带来的时代变迁,让我又陷入及自身渺小之感的寒蝉之禁中。

  小说结尾时,思嘉才28岁,自她16岁开始掌控自己人生,才12年。动荡的年代导致她本该波澜无惊的贵妇生活失去生活保障,挣扎着一次次的崛起的同时,陆续遭受亲情友情爱情三重覆灭。她以超乎寻常的爱尔兰精神,不断抵抗着生活的碾压。她展现的“愚昧无知”恰恰是每个幼稚的人都在坚持的观点,爱而不得带来执着、陷入深渊的苦苦挣扎,美梦成真时的'任性,都是人性最通用的弱点。只不过她敢爱敢恨,在深尝战乱贫穷的可怕后,不顾代价地用自己的方式征服这个世界。

  而白瑞德,这个比思嘉年长17岁的男人。过于宽广的眼界与和各色人打交道经验,轻而易举地看穿她的每一个小心思,小心翼翼地宠爱着着任性的灵魂。因为过分清晰的洞察力,反而让自己陷入了无力的境地,男人就算拥有再怎么强大的内心都需要有有一片女人母性的柔软来承载,而一次次的不得后,终于消磨尽了所有的爱意。我想着这死灰般的落寞是最可怕的,其实哪怕有一丝的欲望,都能挑逗起一个人的生气。

  不过谁知道呢。

  这才12年的故事,往后,他们要各自经历多少个12年,遇到多少个其他人。故事永远没有结尾,只要有明天,所有的过往都是生命的养分,直到死。

  所有人里面,我钦佩白瑞德。我想这纷乱的思绪,更多的是想纪念下这个轻浮的男人。这是一个多么充满勇气且智慧的脑子,与生俱来的绅士风度融合着对卑劣人性的轻蔑,不掩饰地讽刺所有人的伪善与愚昧,同时不知廉耻地利用着这些。玩世不恭的同时对于真情与美德视诺珍宝,敢爱敢恨,杀伐果断,毫不沉迷于无意义的情感,却又对爱抱有最真挚的热爱。

  我是多么钦佩他的经历与能力,想成为他这样的人。

读《飘》有感14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是我喜爱的书之一。我喜欢文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斯佳丽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欲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读《飘》有感15

  《飘》这部小说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在小说中,我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德的机智果断,喜欢梅兰妮的外柔内刚。斯佳丽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应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应对职责时,她选择担负;当她应对感情时,她却选择逃避,之后,却为时已晚。

  其实,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人的生命何其短暂,前十年浑浑噩噩,后十年年老体衰,即使能活八十年,真实度过的也许仅有六十年的光景。当你把这几万天做成一个日历,撕一页你的生命就会少一天,这份煎熬又有谁能够忍受?所以,请珍惜眼前的.一切事物,不要总想着后面还会有更好的,结果只会是碌碌无为,后悔莫及。

  人生,何其短暂,当我们应对困难时,请不要退缩,要披荆斩棘,斩草除根。我们同时也要对未来充满期望,充满斗志,永远不要放弃,相信一切。所以,让我们一齐铸造自我的辉煌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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