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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

时间:2022-09-30 17:02:2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飘》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飘》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飘》读后感

《飘》读后感1

  由玛格丽特·米切尔著作的长篇小说《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贵族的生活。

  这部作品塑造了一位具有叛逆性格乔治亚贵族女性斯嘉丽,讲述了她与朋友、家人、情人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内战爆发期间、以及战后重建时期的生活;同时也讲述了斯嘉丽与白瑞德之间的爱情故事。

  整个故事情节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亚特兰大沦陷时,斯嘉丽逃往塔拉庄园的那一段。1864年8月,亚特兰大沦陷之际,韩媚兰临盆在即,斯嘉丽不顾自己的安危,留下来为其接生。在北军进程之前,白瑞德护送斯嘉丽和韩媚兰母子出城回塔拉庄园。途中,白瑞德参加南军,让斯嘉丽独自驾着马车护送韩媚兰母子赶回塔拉庄园。在这段漫长的逃亡之路中,充满了坎坷与艰辛,斯嘉丽随时都有可能被路上突然冒出来的北军或劫匪残害,但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以及爱尔兰人特有的强悍品质,斯嘉丽终于战胜了困难挺起来了,带着媚兰母子安全回到了塔拉庄园。这段让人揪心的逃亡历程让人着实佩服斯嘉丽的伟大与不凡。

  体现了斯嘉丽强悍女性本色的还有她极强的责任心。在遭到北军洗劫之后,斯嘉丽的母亲去世,父亲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两个妹妹有重病在床,没有食物。此时,19岁的斯嘉丽独自扛起了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她心底里有个强烈的愿望,她要靠自己的双手重振塔拉庄园昔日风采。看到这里,我不由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对这位伟大的女性肃然起敬。

  本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应该是在对人物的性格特征方面的刻画。斯嘉丽,在那个战乱纷争的年代,作为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能为自己的土地争取到最大的利益,除了聪敏、智慧、还有勇气、毅力与责任心。她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在什么困境中都能生存。她不完全依赖于男人,是个积极进取且新手承诺的女性。当然,仅有有点而没有缺点的认识不完整的,也是不存在的,本篇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有她身上所暴露出来的人性的缺点。她自私、虚荣和冷漠等,让我们感觉这个人物形象很真实,虽然“不完美”,但却很丰满。再说白瑞德,他的男性形象被许多女性所推崇,这主要归功于他对待感情的执着。他是个有政治主见、立场坚定的男人,但又不忘本。他表现玩世不恭,爱一个人却智与感情,冷酷与柔情的.冲突,在他身上表现为矛盾的统一体。因此,白瑞德这个男一号的形象塑造的也相当“完美”。从这篇小说中,我们不仅要学会如何的面对残酷的现实生活,用自己的智慧与毅力去处理生活中遇到的挑战与困难,还要学会珍惜身边的人对我们付出的感情,不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到那时,悔之晚矣。因此,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每一分来自他人的唉,也尽量用自己爱去回报爱我们的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的生命留下过多的遗憾。

《飘》读后感2

  书的世界是缤纷的,主人公或忧郁悲观或坚忍不拔,或总能在绝境中夹缝求生。小小的书中蕴含着对人生的诠释,对社会的反应,真正让我念念不忘的还是她——倔强又勇敢的姑娘斯嘉丽。

  作为家中的长女,父亲最看重的一个,斯嘉丽从小就过着闲适的生活,但她骨子里流淌着纯正的爱尔兰人的血,热爱土地、热爱祖国,敢爱敢恨。因为自己的心上人阿希礼早已心有所属,她赌气嫁给了梅兰妮的弟弟。年少荒唐的决定,更成为南北战争前对和平生活的美好回忆。她倔强,绿色的双眸中总有坚定地神韵;她也勇敢,在战火连天的日子里,与梅兰妮相依为命。生死攸关的时刻,从未有放弃她的念头,纵使她怪梅兰妮抢走自己心里的意中人。炮火打在街巷中,震耳欲聋。梅兰妮和阿希礼的孩子降生了,新生活也开始了。

  为了支撑家的庄园,她屈身嫁给了自己不爱的人,本以为生活会这样安稳地过下去,可她的丈夫意外去世了。斯嘉丽虽表面未有任何波澜,但内心的防线却在崩塌,她依然为了她所爱的.家、土地支撑了下来。遇到了自己真正爱的人白瑞德,白瑞德与她而言是更长情的陪伴,最好的选择。她却没意识到白瑞德所付出的真心。可噩耗再次降临,她们的女儿去世了。白瑞德心灰意冷地离开了斯嘉丽。但最终斯嘉丽在好友梅兰妮的去世遗言中醒悟了,飞奔回家后才发觉为时已晚。斯嘉丽在此巨大的打击下没有叹息和哭泣,只留下一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我欣赏她的敢爱敢恨与乐观心态。在南北战争的大背景下,我看到她用自己柔弱的肩膀撑起了一个家。她不畏惧别人的非议,用挺拔的腰身与醉人的微笑面对每一天;她不害怕未来,用脚下自己至爱的土地所给予的底气踏实地做好现在;她不悲伤与忧愁,因为她明白,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总想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独立、勇敢、有实力,斯嘉丽让我看到自己所努力的方向。对困难不认输,对自己爱的至死不渝,对自己恨得直言不讳,有胆识,有胆量更有能力承担责任。就像斯嘉丽对白瑞德,迟迟看不到他人对我们的真心,总专注于我们未得到的,却遗忘了我们所得到的。

  再次翻开已泛黄的书页,一身绿裙子的姑娘展现在我的眼前,即便是冬去春来,手碰脆了清脆的书页,书的灵魂也不会碎。愿岁月无声,朝我想要的方向流去。

《飘》读后感3

  读一本好书,可以感染一个人;与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同行,可以感染你的一生。在家休养的这段时间里,我从书架上拿出了《飘》这本书,细细品尝,重温英文世界里边所描述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主人公个性鲜明,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书中,她是一个拥有天使脸庞,魔鬼身材的美丽女子,做事雷厉风行;而最令人深刻的是她对爱情的向往和执着。在美国动荡的那个年代,她出于对现实的无奈,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在她的爱情的观点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而在中国,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现象吧。

  在我们看来许多老外都是很开放的,因为他们随随便便就进行了最后扑倒的过程;但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恋爱行为却是开放的。他们认为,婚姻是一件神圣而严肃的事情,会和恋爱区别开;当他们看到一些年轻人在坠入爱河而不加思考的结婚生子,他们对此会感到惊讶。而随着世界不断向前发展,整个世界正在变成一个全球村,这些文化差异正在逐步地缩减。

  对于主人公思佳丽的爱情的观点,放到现在社会的角度,会是一个理性的观念。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女人要有属于自己的事业,要有敢拼的思想,闯出属于自己的小天地;这样的我们,在婚姻当中不致于处于被动的地位,换句话说,我们才可以以平等的身份共同过日子。即使拥有迷人的外表,魔鬼的身材,我们也不应当沉迷其中而忘记给自己添加附加值。书中的主人公叛逆的'一面,给予我们当代女性无限启发。

  在对待爱情上,我们可以执着,我们可以勇敢地去爱;即便我们遇到了挫折,受过伤害,也应当对它充满期待。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为之已晚,当她彻底地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也离开了她之后,她意识到自己爱的人原来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和悔恨,相信只要努力和坚持,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没有轰轰烈烈地爱情,但是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去面对一切。恋爱的离开或者苦恋未果,这说明是有缘无分;静待,会有更精彩的在等待着你去揭开面纱。等待的过程,也可以很美好。我们常说,一个人的精彩。我们可以发展自己的业余爱好,投入自己的特长,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待你优秀了,变自信了,你的魅力便无处不在。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一次次坚强形象的描绘,让我的内心不断地变强变大;美而不骄纵,有头脑,敢想敢做,我想着正是我所向往的。

《飘》读后感4

  昨天微信群里,再次看到「旸瑫」老师的这篇《又到腊肉飘香时》,细细品味,如同腊肉那般浓浓的香味飘了出来,强烈的感染着读者,画面上那悬挂的腊肉,烤肉的神态,凝注在特定的画面,腊肉呼之欲出了!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往往稍纵即逝。在美的流动中,多少人熟视无睹。本文的作者通过书写自己最熟悉的生活场景,抓取了一个个寻常生活的瞬间,留住了美!

  文章以腊肉为线索,贯穿全文。具体的写作方法是,让腊肉在事件的各个阶段重复出现,并通过各种用途强化它的形象。

  文章一开头,简洁明快:“又听冬风吟,又见雪飘眼,再闻腊肉香”通过作者的听觉,视觉,引出了嗅觉。作者触景生情,短短15个字,牢牢抓住了读者的眼球,留下了非常广阔的想象空间:腊肉是怎样制作出来的?为什么如此诱人?它寄托了作者的什么情感?

  带着这些问题,跟随作者细腻的文字,如同小溪流水,缓缓流淌。

  “熟悉又陌生的味道”,熟悉是因为记忆中的点点滴滴被唤醒了,陌生是由于物是人非,青春不再。

  记忆的闸门随着腊肉的牵引打开,往事如同江河般奔涌而出。

  山村,冬季,年,腊肉 !

  制作,来历,用途,诚信。

  偷肉,童年的美好记忆。现在的好多孩子们衣来伸手 ,饭来张口。没有经过饥饿,也体会不懂食品的香甜。

  大学收到寄来的'肉,吸引了看门的大爷,因为腊肉的香味里也有他的记忆!

  骄傲无知的现代人不知道珍惜,我亲眼见到一个朋友把重庆回来的亲戚带回的腊肉,亲戚走后就放进了垃圾箱,“这黑不溜秋的,也不卫生啊!”

  因为他不懂得:腊肉是情的寄托,爱的味道!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勾起了作者对家乡的怀念对亲人的无尽思念!

  他深深的闻着腊肉的香味,钻到鼻孔的味道,更加催生了作者的思绪又回到那遥远的山村。那里有他的父老乡亲,有他熟悉的一切,有父母的牵挂和爱!

  全篇以腊肉为线索,开头设疑—点出腊肉,中间叙事—引出腊肉,儿童偷肉—-刻画腊肉;大学寄肉—-惜别腊肉,结尾思念—-照应腊肉!腊肉有力的为主题服务。

  作者对于儿童狡黠的细节描写如同鲁迅先生的《社戏》,以小见大,烘云托月。

  作者通过对腊肉的描写,中间数次写出了腊肉的香,通过腊肉的香味,读到了情的寄托,品到了爱的味道!

《飘》读后感5

  这是一个伤感的故事。讲述着蜂腰雌狮生活在帕蒂鲁狮群中,受着老杂毛和骷髅眼这两只雄狮的统治,但是,她深感不公,捕猎的时候,老杂毛和骷髅眼什么都没做,只是跟在她后面,有时候还放跑了猎物,而她们,不仅辛辛苦苦抓来了猎物,还得等老杂毛和骷髅眼吃饱了之后,才可以去吃,但剩下的只是一些根本咬不动的皮囊。

  抱怨也总归抱怨,日子还是这样一天天的过着。直到有一天,来了两位"不速之客"——黄色巨鬣和辫子雄狮,它们虎视眈眈这个位子好久了,终于,老杂毛和骷髅眼一天天的老了,让它们有可乘之日了!

  这一比赛是由老杂毛对抗黄色巨鬣,骷髅眼对抗辫子雄狮。刚开始,老杂毛精神抖擞的,到后来,却体力不支了,而黄色巨鬣却是越战越勇。最后,辫子雄狮和黄色巨鬣成为了统治者。

  黄色巨鬣在雌狮身上,拉下一滴尿,让它们身上有属于它的味道。在给蜂腰雌狮拉尿时,深情的望了它一眼,在往后的日子里,蜂腰雌狮的地位就向王后的地位一样了。这让蜂腰雌狮兴奋不已,可接下来的一幕,让蜂腰雌狮惊恐万分。到了给小狮子"气味"的时候了,黄色巨鬣并没有拉尿,而是一口咬了下去,仅仅一分钟之内,那只小狮子就丧了命,虽然母狮子拼命保护孩子,但无一小狮子幸存。

  蜂腰雌狮很伤心,在当天晚上逃跑了,途中遇到了流浪狮子红飘带,在这之后,蜂腰雌狮每天都在训练红飘带,让它勤劳,让它有善心……在经历了一系列的考验之后,红飘带当上了狮王,可在要给小狮子拉尿时,它犹豫了,咬死比不咬死肯定要好,但是如果选择咬死,蜂腰雌狮肯定会生气……挣扎之后,红飘带还是咬死了小狮子,不顾蜂腰雌狮的阻拦,因为它觉得,这是它应有的权力。

  这一切让蜂腰雌狮看到了历史的悲剧再重演,于是他再次走了,一个人孤单的'走了,无论红飘带怎么向它道歉,它还是头也不回地走了······

  蜂腰雌狮很可怜、忧伤,它可以原谅红飘带的懒惰与自私,原谅它雄性的权力欲,原谅它的性别歧视,原谅它的虚伪,原谅它的胆怯,原谅它种种雄性的丑陋,可是,作为母亲的她无法与杀幼的恶魔生活在一起。

  是的,它走了,带着满身疲惫却无比坚定地走了。它要找一只既勇敢又善良,既强壮又和蔼,既雄霸一方,又勤快,既能保护领地,又能疼爱她和幼狮的大雄狮。也许,这样的大雄狮很少,但它要一直寻找下去,它要为实现这个理想永远奋斗下去!

  这本书很耐人寻味,欢迎你们来看!

《飘》读后感6

  军旗

  深知枪杆子的真实与可靠。

  最初,那鲜红的八一军旗,那被鲜血染透的军旗,在硝烟中挥舞,挥舞着从南昌到北京的距离。

  一颗颗滚烫的心,在猎猎飘扬的军旗下,张开各种角度,追逐文明,追逐天安门城楼上那一声定格的史诗般的怒吼!

  所有的枪炮听出了军旗飘扬的声音,就连所有的沃土也播种了军旗挥洒过的心情。

  是的,军旗飘扬在所有的制高点,飘扬在所有的军营,飘扬在所有军人的心中。不止是军旗,就连一颗闪闪的红五星也能代表一名军人照亮远方!只要望一望军旗,溢出的肯定是忠贞;只要吻一吻军旗,渗出的肯定是决心;只要挥一挥军旗,淌出的肯定是奉献!

  鲜艳的军旗啊,染红了钢铁长城;不朽的军旗啊,染红了国度……

  行军

  默契产生美,更产生力量。

  军旗引导着特有的速度,一道道刚毅的目光在默契中成长。在这种默契中、在这种速度里,山醒了又睡了也许很短暂;水肥了又瘦了也许很急促。把信念、斗志书一般地翻开,每一页都写满跋涉的艰辛和奋进的灿烂!

  口令近了,近了的口令带来新的信息和温暖;

  口令远了,远了的口令捎走新的希望和刚强。

  步伐,整齐的步伐!崇山峻岭最知道步伐的分量;

  姿势,统一的姿势!白天黑夜最知道姿势的刚劲!

  飘扬的军旗啊,我昼夜难眠的情感;嘹亮的军号啊,我终生无悔的向往!

  风,卷走思念,卷不走的是军旗的艳丽;雨,淋湿情感,淋不湿的是军号的嘹亮。向着目标,守住属于自己的一方蓝天,把自己兑换成钢铁长城的一块砖石……

  训练

  一百种姿式在流汗,每一种姿式都能生长报效的力量;

  一百种角度在呐喊,每一种角度都能支撑绿色的.梦幻;

  一百种造型在伸延,每一种造型都能宣泄阳刚的威武;

  一百种步伐在行进,每一种步伐都能踏响时代的潮音……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二、二、三、四、五、六、七、八……

  口令在起伏,吼声在崛起,汗水在流淌。

  军旗为你高高飘扬着爱的宣言;训练场上,驰骋着你多少年的夙愿!你满脸的刚毅流淌着青春,伸手就能摸到不折不扣的声音,即使是从风中也能拧出汗水。即使有伤痛,也是美丽的修饰。你说伤痛从来就没有方向,你的眼里只是军旗猎猎飘扬的崇高!

  黑白日子漂流而过。你吃苦耐劳的精神宛如精美的项链,串起一个又一个训练课目。每一颗珍珠都在阳光下闪熠……

  不管风吹雨打,训练场上总能悄悄绽放出一个又一个年轻的微笑!为了今天的平静和丰厚,更为了明天的安宁和灿烂……

《飘》读后感7

  懵懂之时,把人生交给了父母,任由他们牵着走;青春期时,把人生交给了叛逆,躲着父母走;再后来,稍微成长了些,愿意与他们边走边聊。

  褪去了昨日的稚嫩,今天,更愿意将心灵捧出,跟随别人去体会精彩却不敢有的别样人生。

  她,斯佳丽,米切尔夫人的最爱,也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的石榴裙下。我默默地关注着她的一举手一投足。于她,我刚开始是羡慕,羡慕她天生丽质难自弃,羡慕她轻而易举大小姐,羡慕她母疼父爱可娇气,羡慕那完美的一切……然后是厌恶,厌恶她不守妇道、风流自大,厌恶她仪仗美貌戏耍姐妹,厌恶她赌气牺牲幸福使查理弗兰克相继受骗,厌恶她轻蔑欺负善良的梅西小姐。再后来,我开始同情她,战争无情地夺走了她的一切,父母的相继离世,两任丈夫的意外牺牲,她不得不担负起一切,与命运抗争……慢慢地,我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她。那种为生存下来而与生俱来的随时而变,不愿恪守陈规,设法摆脱生活恶咒的'勇气那种为了家园和家人生活而勇于担起本该男人的担子,也许为了私心照顾分娩的梅丽的壮举,无论他们怎么想,我还是想为她点赞,那种倔强,那种坚强,又怎能不是我一直苦苦追寻的。

  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她的成长。每个人在生活中总是要变,在这变与不变之间,重要的是成长。十六岁的自私自大可以原谅,我们十几岁时也有份轻狂,又怎能要求她多份沉稳。时光是最好的人生导师,它在无声无息之中会教会我们很多,当然也会打破我们过多完美浪漫的泡沫,正如斯佳丽,最终真正了解了自己刻画描绘的心中男神阿什礼,觉悟了,找到了自己的真爱瑞特·巴特勒,不过已失去了太多,希望有情人经磨难终成眷属。她也勇敢地担当起母亲的角色从对韦德的不管不问到关心她所爱的教育,嫉妒他对梅丽比自己亲近,她确实成长了,我们需要成长。

  《飘》中的人物,形象鲜明,颇多感触。每个人都需要信仰与精神支柱。杰卡尔德的支柱是埃伦,阿什礼的支柱是梅丽。支柱倒下了,他们也崩溃了。而斯佳丽与瑞特的不羁性格,也是他们在不同社会时期生存下去的利器,人生有多种活法,主角还是配角,好与坏只是他人的评价,只要快乐,只要无伤大雅,怎样的人生自己抉择,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

  知道自己要什么,找到自己的信仰或支柱勇敢地走下去,同样是一生。不同的是活法,三思而行。《飘》展现于我又一个精彩人生。

《飘》读后感8

  阳光柔和地抚摸着大地,偶尔有几朵白云慢慢从天上漂过。我没有像以往一样,陷入无穷无尽的想象,而是慢慢品味着手里的这本书——《花香飘溢的地方》。

  书中主要讲了一位老奶奶一直是独自一人生活,却总是认为自己有一个儿子,还有几个可爱的孙子。她善良地对待所有的小动物,为想象中的孙儿织了许多衣物。最终,狗獾的一家被老奶奶的行为所打动了,每过几个星期,它们就会变成一个小女孩和两个小男孩,带着一些玫瑰味的香皂送给老奶奶,让老奶奶能挣很多的钱,使得老奶奶很开心,整天洋溢在幸福之中。

  是啊,如果老奶奶不是善待每一个小动物,她怎么会得到狗獾一家的报答呢!老奶奶知道这只是幻想,却还在努力着,虽然狗獾并不是她真正的亲人,但她还是从他们身上得到了她想要的幸福。

  我和老奶奶不一样,我并没有像老奶奶那样为愿望努力。还记得那一天,是很重要的单元测试,我一直想着一定要考好,考好了我才能超过小苏。小苏成绩一直比我高,每次大考小考她总能在班上名列前茅,而且每次都能比我多几分,让我永远地落在了她后面。考试开始了,外面的风渐渐停了,周围一片寂静,教室里只能听到笔尖在试卷上跳舞的“沙沙”声响,仿佛也在告诉我别紧张,在为我打气。可我一写完试卷,也没有像平时做作业一样细心地检查一遍试卷,只是一个劲儿地在估计这张试卷可以考多少分数,早就把“检查”这两个字甩的老远了。

  交卷时,我用眼角快速地看了一下小苏,只见她信心十足,草稿纸上全是她用心写下来的检查记录。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检查记录,脸一下子变得通红,但又马上安慰自己,记录多又有什么用,我以前每次记录都比她多,考得不还是比她低分吗?每次考完试后,我都总会在心里暗自祈祷,盼望着分数能比小苏高。但这一次,我放弃了,因为我知道,她的草稿、记录都比我多,再加上她以前成绩十分稳定,这一次更不用说了。果不其然,试卷发回来后,她的.成绩还是比我好。跟那位老奶奶比起来,我非常愚蠢,认为不行动就能达到目的。想到这儿,我不禁懊悔地低下了头。

  实践是达到愿望的唯一办法,只有实践才能实现愿望。看完书的我,开始慢慢回想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不再做无所谓的幻想,而是慢慢思考如何用实践实现自己的目标……

《飘》读后感9

  生命的价值总是在一次次冒险中得到升值的。这是我读《鲁滨逊飘流记》的最大感受。

  作为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中的少爷,他完全可以子承父业,过体面舒适的生活。但他不愿意听从父亲的安排,甚至违背上帝的旨意,甘心去做“上帝不喜欢的人”。也许是他心中天生的冒险心理在作祟吧。金钱、地位在他严重,远不及随着海风飘流。海风、倾船、飘流,注定是他的宿命,冥冥之中,是上帝的安排吗?那么感谢上帝,为我们创造了这样一个勇者。即使他并不喜欢鲁滨逊,却依旧爱他。

  不是么?

  在第一次航海中,他就充分领略到海的喜怒无常。再大的船,面对浩瀚的大海,也不过是孤帆一点。风浪无情,牵动着船桅与之同归于尽,残忍地剥夺了水手生的权力。但上天保佑,最终只是有惊无险。鲁滨逊顺利地回了家,但冒险之心仍未退却。

  接下来的几次航海亦是如此。纵然其他人无一幸免,但鲁滨逊总能安全靠岸,继续自己的海上之旅。

  最感动我的是自述小说独特的语言风格。平时、简朴,细腻中透着豪爽,平白中又露着波折。从介绍自己家事的无奈,到表达雄心的豪情;从转危为安的侥幸,到重现困境的懊悔;从拥有巴西种植园的兴奋,到登上孤岛时的孤寂无助,以及后来的幸福、自由……真实是文学的最高宗旨。最简单的`文字,拥有了丰满的灵魂,同样能让读者感受到惊心动魄、荡气回肠,还有语言独特的魅力。

  与其说这是笛福的半自传体小说,不如说它是人类文明史的一部缩影。

  生存,是小说提现的一个主题。

  既然我们有幸来到这个世界,我们就有义务让自己生存下去,并且还要幸福地生存下去。荒岛生活,想像起来觉得很不可思议。尤其是对着当今的生活。生存,在现在看来,不再是一碗饭,还包括生活质量,电脑、电视、电话、手机……如果现在把一个现代人抛到一个荒岛上过上十来年,被电器“宠坏”的现代人肯定回崩溃!

  但鲁滨逊不仅在荒岛上饱饱得过了28年,还过得很有质量。他有房子,还有别墅,有枪,有足够的子弹,种子麦子,吃上了面包,养了野羊,喝上了羊奶……他是这座荒岛的国王,也是自己的国王。

  鲁滨逊的智慧是不可否认的。单是他能在岛上过得那么好就足以证明。

  人类,从野莽走向文明,经过了漫长的时间长河。他们从生吃食,到发现火,吃上了熟食,开始了文明的旅程。他们努力的思考着创造着,发明了生活的必需品,在时间的行程中,改变生命,改变生活,改变世界。

  每个人都会成为自己的国王,只要他想活下去。

  生命,不屑于一帆风顺;生命,不满足也现有的一切,要活,就活的轰轰烈烈,光芒万丈;要活,就别对不起父母给你的这个生命!

《飘》读后感10

  世界名著《漂》,它里面的故事让我感动,郝思嘉的性格与命运让我心动,然而最让我触动的是她常说的一句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在兵荒马乱的年代里,这也许就是一个她活下去的动力和信念吧。

  有些读者也许认为,那是她在逃避现实吧;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在郝思嘉的心里,她说这句话并不是想逃避什么,她只是认为,今天即将过去,所有的不好的东西都将逝去,而明天,又会是一个新的开始。我把这一精神视为乐观,而“明天”一词则是衡量乐观的单位。

  世界上有多少个明天,就有多少份乐观。生活中不如意的事十之八九,不同的人对待这些总有不同的`看法和行动。刘禹锡说: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苏轼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人生并非没有憾事,悲欢离合即为其一。古人早我们几千年就领悟这个道理。仕途失意,亲人分离,家境贫寒,这些都没有阻挡他们前进的道路。

  期待和向往明天,其实是期待和向往一个新的起点,这是一种蓬勃向上的正能量。这一现象不仅存在于玛格丽特的小说中,在现实中也正是如此。霍金因生病而行动不便,只有三根手指可以动,他没有抱怨生活,反而创造奇迹,写出《时间简史》这本伟大的著作。当一位记者询问他是否觉得上天不公时,他只答道:“我的头脑还能动,我有我爱和爱我的人,我热爱生活。”春秋末年,越国国君勾践,曾败于吴,屈服求和,磨砺身心,日夜操劳,后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成强国,公元前473年灭吴。

  其实,很多时候并不是我们不敢去相信明天,而是没有认真地过好今天。如果认真活在当下,未来也一定有也一定是美好的。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个乐天派从12楼掉下,刚要坠向地面时,他就对在楼下心惊胆战的朋友高喊:“瞧,现在还没事呢。”,但是幸运的事,他被楼层伸出的物什挡住而奇迹般地存活下来。面对坠楼身亡的危险,那个乐天派表现出的毫不畏惧,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人们:面对困难,不要退缩;面对失败,不要气馁;面对伤痛,不要失去勇气。一个人的成功,是有着乐观相伴的,因为乐观向上,使他冲开多少感情的磕磕绊绊,使他在最高峰高喊:“永不放弃!”一个乐观者在每种忧患中都能看到一线闪光的希望,而悲观者却在每一个机会中都看到一种可怕的忧患。

  一时的失意真的不算什么,挺一挺就过去。别害怕,只要在心里默念: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呵呵,我想着就是作者玛格丽特要传递给我们的信息吧。相信自己的明天,穷途未必是绝路,绝处也可以逢生。

《飘》读后感11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著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12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斯嘉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可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斯嘉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斯嘉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斯嘉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飘》读后感13

  今天,我读完了沈石溪叔叔写的《红飘带狮王》后,心中思绪如千百烦恼丝般紧紧缠在我的心头。

  我又回到了那个永远刻在心里的故事:蜂腰雌狮因为帕蒂鲁狮群的新任狮王——老杂毛与骷颅雄狮,杀死了她的两只幼狮,所以退出狮群。她想报仇雪恨,偶然间,他遇到了垂头丧气的公狮——红飘带,经历万千磨难,九死一生,在蜂腰雌狮和无鬃雄狮的帮助下打败帕蒂鲁狮群狮王,成了新的`狮王。蜂腰雌狮是一只丧失过两个孩子的年轻的雌狮,所以对幼师十分爱护。可未想红飘带居然当上狮王后又杀死所有的幼仔。这让蜂腰雌狮异常绝望,毅然决然的逃离这悲伤地地方。

  我无法理解,为何红飘带要杀死所有幼狮,是自私吗?不,在我的眼里它是一个机智、勇敢、坚强的狮王,纵然再大的打击与危难,它都临危不惧。但那是为何?为何要做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

  “如果你是狮王呢?”爸爸一语点醒梦中人。我终于明白,那是恐惧。起初我怎么也不会相信,这位勇敢坚强的狮王,怎么会害怕?但是当我看到老杂毛与骷颅雄狮的下场,我坚信了。红飘带纵然如今强大无比,但是以后老了呢。它亲手将前任狮王送上黄泉,而它是否也会走上同样的道路呢?是否将来这些幼狮会成长起来,将它推向悬崖。它的害怕、恐惧,正应了那句话“高处不胜寒“。狮王虽然养尊处优,但是慢慢的它会失去年轻时的力量,不能再傲视群雄,但它贪恋这权利,这王座,他害怕失去它。红飘带不冷血,只是社会逼迫他。如果他不狠心,那么死去的将会是它。它做了对它来说最正确的决定。可恨的是这狮子社会那新王送走旧王的制度。

  在回到社会上来,看看秦桧、和?、严嵩,他们一生出来就是奸猾之辈吗?错,“人之初、性本善”。任何人都一样,对世界一无所知,只有本能罢了。那是什么引他们走上歧途。是社会,是他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它们一开始还对世界充满憧憬,立志报国,却不料当种种原因他们改变了。正如狮王一样,不得不变。越陷越深,这能怪谁?

  如今社会变了,虽有种种不公平,但我们却能用冷静的智慧与严格的法律,来控制自己,控制自己的那种种邪念。我们不要做随风飘扬的红飘带,随风逐流,而是做顶天立地的旗杆,扛起中华。世间一切都会变,时间会慢慢把我们的童真抹去,但不变的是我们那颗问心无愧的心。

《飘》读后感14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飘》读后感15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小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小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小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小天交流、讨论,还鼓励小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小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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