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
有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跳入了野餐盒,就这样,它被野餐盒外的人们从老家康涅狄格州乡下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以这种方式光顾时代广场实在是太特别了。
初来乍到的它对于城市的一切都感到目瞪口呆。一幢幢高楼大厦,一盏盏亮丽的霓虹灯,一声声汽车的鸣笛,都足以把这个,用柳树来度量高度,用溪水来评价声音的蟋蟀吓住。在这个城市当中,它是那么的渺小,那么无知。生活在这里,它实在不习惯。幸好它交了一些好朋友,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白利尼。如果没有这些朋友们,它还不知道怎么在这里生存下来呢。尽管如此,它还是闯了很多祸。夜晚做梦时,把主人家的两元钞票吃了一半,要知道,白利尼一家比较贫穷,就算两天也赚不回这两块钱呀!开宴会时,又一不小心引起了火灾,烧掉了主人家的报摊。
这一首首小插曲,使柴斯特和白利尼妈妈的关系越来越不好了。然而就在这时,柴斯特演奏的《重归苏联托》勾起了白利尼妈妈的思乡之情。白利尼妈妈实在太爱这首歌了,这让她想起了许多往事,触动了她那颗在外漂泊的'心。
当白利尼妈妈跟着吟唱时,柴斯特也用它前所未有的最佳技巧给她伴奏。就这样,白利尼一家发现了柴斯特与众不同的音乐天赋,柴斯特从此也踏上了它的成名之路。
成名后的柴斯特受许多人的喜爱,先是白利尼一家知道,然后又是史麦德利先生,最后就轰动了整个纽约。要知道它可是非常幸运的,有多少有才华的艺术家,贫穷了一辈子,挣扎了一辈子,委屈了一辈子,到头来还是一场空,无疑柴斯特是非常非常幸运的。它的才华一下就轰动了整个纽约,每个人都想听这只蟋蟀演奏的歌曲。每天两场演唱会,报摊上人山人海,它的演唱会的门票已经一票难求了。人多了,白利尼家报摊的生意也就好了。看到主人家的收入渐渐增多,柴斯特心里非常高兴。
柴斯特出名了,他出人头地了,对于一个从乡下来的乡巴佬,能有现在的成就,它是多么的幸运,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按照时下的话来说,它可是前世修来的福分。可是对他而言它并不开心。每天两场的演唱会已经很累了,而且它并不喜欢被别人盯着看,成名后的一切它都不喜欢。这时的它开始回忆起以前的时光。以前的他只要有心情,就会在枝头高歌,可现在,不管它有没有心情,都必须在演唱会上唱歌。它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唱着。
时间飞逝,转眼九月到了(蟋蟀俗称百日虫,过了秋天就步入晚年了),步入晚年的它已非常疲倦,它很累了,想回家了。是的,人老了,在他乡就会特别地想念自己的家乡。记得多年以前,我那病重的爷爷,躺在床上什么都不记得,什么人也都不认识了,可他嘴里却一直念叨着一句话:“我要回家!”这短短的一句话道出了多少在外漂泊之人的心声啊!诗人李白曾写到:“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就连一代枭雄曹操也有“冉冉老将至,何时返故乡?”之情呀。虽然出名,走到哪儿都受人关注,但柴斯特不想再受约束了。在这儿不停演唱的它渐渐丢失了自我,丢失了自由。现在,它要找回这些,回到老家享受快乐与自由。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周围又有多少人在为自己的理想可以不顾一切,抛弃一切,甚至迷失自我。当我们有一个成名的机会时也许都会说:“成名有什么不好,有更大的房子,有豪车。”可柴斯特,不愿意为成名付出一切,它向往自由与快乐,于是它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离开,放弃了令人羡慕的光环,去寻找自己的快乐,它更愿意为知音放怀鸣唱。我很佩服柴斯特的勇气,问问我们自己又有几人能有这样的勇气呢?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2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翰翰原文:
蟋蟀柴斯特从没离开过自己的老家—康涅狄州。可是,因为它太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一个地铁站。在那里,柴斯特遇到了塔克老鼠和它的“老伴”——“巨大”(对于柴斯特来说,亨利猫的确够巨大)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他们家是卖报纸的。最后,柴斯特用它那美妙的声音回报了朋友们的关爱和帮助,也帮助了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难。自己也成为了纽约市家喻户晓的音乐家!然而,它因为思念家乡而很失望自己没有回家(修改:很希望自己回家)。于是,它趁玛利欧不在的时候去塔克家——一个排水管里,跟塔克和也在这里的亨利说了一声“再见”就跳到了写着去“康涅狄州”的地铁上,踏上了回家之路……
妈妈补记: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的一本儿童小说。这本描写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不寻常友谊的故事书,出版后即好评如潮,一直到今天仍广泛受到广大的儿童以及成人读者的欢迎。
这本书本来是要和翰翰一起读的,可是,他总嫌和我一起读的太慢,要求自己读,结果,以惊人的速度读完了(全书接近十万字,翰翰也就用了两三个晚上而已)。我对他这种一目十行,不求甚解的读书态度很不以为然,总想着这么好的书以后一定找时间一起再读几遍,就这么着,先放下了,一放好久。今天说起写读后感,他提出要写这个故事,我虽没有表示反对,但是内心很怀疑这么长的故事他怎样能抓住中心内容。
等我下班回家,翰翰的读后感,确切地说应该叫“故事复述”已经写好了这么一页,我敲好的是他原封未动的文字。
基本讲出了故事的概要,抓住了主要人物和主要情节,我很惊讶。
不过,我很快发现他参照了图书内封的内容提要,是不是有抄袭嫌疑?不过经过仔细比照,我发现,确实不是抄袭,有参照,也有修改,还有发挥。
文章总是开头难。翰翰的开头显然就是照搬了内容提要的开头:
“蟋蟀柴斯特……”
,但是句子内容做了小小的修改:
“……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州的'草场。”
改为
“……从没离开过自己的老家——康涅狄州。”
小学生在这里还巧妙地改换了句式,添加了一个破折号。
提要中
“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
翰翰把这一段改成了自己的语言:
“在那里,柴斯特遇到了塔克老鼠和它的 ‘老伴’—‘巨大’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小男孩玛利欧,他们家是卖报纸的。”
对于
“人情冷漠”、“幸运、聪明又略带市侩”、“忠诚、憨厚”
这些词语确实不是他读一遍就能够了解和理解的,而添加在新增加的两个破折号之后内容:
“巨大”和“他们家是卖报纸的”
才是他真正感到有兴趣以及印象深刻的内容。
后面翰翰继续修改:
“绝妙的音乐天赋”
改为“美妙的声音”,
“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
改为
“纽约市家喻户晓的音乐家!”
这一句话结构未动,词语改动比较合理。
最后一段提要中是这样写的
“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他终于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只粗粗读过一遍的翰翰同学显然对柴斯特的
“满心失落”
以及朋友们的
“理解帮助”
理解有限。因此,翰翰这次放弃了模仿,改为诚实地按照自己的理解,用自己的话完成了故事的结尾内容,经过比照,
我认为结尾这一段属于发挥,而且发挥得还不错,延续了小家伙一直以来较强概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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