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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17 08:52:3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1

  一、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

  1、主要目标: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2、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行“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原则。

  二、主要内容

  (一)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奖励学生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确定。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省共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高校在校生的3%左右,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

  3、高校国家助学金。中央和省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学校可分为二至三档。

  4、资金分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担。地方分担的基本原则是: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分担,即省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省级财政分担、市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市级财政分担。

  (二)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制度。

  1、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与省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每人每年xx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职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xx-20xx年)》有关精神,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2.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涉农专业为xx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等3个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公办学校因免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给予学校全额补助。

  对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职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三)按时足额规范发放。

  高校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放,采取银行卡形式逐月发放。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通过专用银行卡按月发放。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对于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收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民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要及时发放给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卡按学期发放,不得发放现金,不得将国家助学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更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四) 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尤其要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的核查,并定期公布有资质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同时,要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做好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和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库,并与中职学校受助学生名单比对,避免重复注册申请资助资金,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各学校对学生进行政策宣传,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学校资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四、资助工作责任与分工

  1、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系统内各公办(民办)高校、中等职业、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完善资助工作申报、审核、认定以及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系统内有关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完善资助工作申报、审核、认定以及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3、财政部门积极支持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工作,及时拨付资助经费。

  4、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资助工作的分口统计工作,强化与省级对口行政部门的联系,健全高校、中职、普高资助工作的信息沟通渠道。

  五、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认定、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将进行绩效评价。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延压发放国家助学金的行为,以及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学生资助资金的地方和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六、 附 则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实施方案 篇2

  20xx年4月是第xx个全国爱国卫生月。为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控制春季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确保我县成功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评,现第xx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 活动主题

  今年主题为:“**”。

  二、 工作目标

  围绕活动主题,开展以春季灭鼠为主的除“四害”活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等为重点的爱国卫生活动,有效控制鼠害密度,改善环境卫生,预防和控制春季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全面提升市民健康意识。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各乡镇(街道)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以学习宣传国务院《意见》为重点,县广播电视台、新松阳报要充分利用各自的媒体工具,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窗、短信平台等宣传阵地,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任务,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各乡镇(街道)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省级卫生县城复评为契机,以乡镇、村(社区)、单位创建和村庄整治为载体,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六边三化三美等活动,组织动员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群众,认真做好单位内和责任区环境清理和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暴露垃圾,清除“四害”等病媒生物孳生场所;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公路沿线、车站、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房前屋后、背街小巷、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地等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除卫生死角,治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随地吐痰、杂物乱扔、乱张贴乱搭建等不良现象;要加大对窗口单位、“五小”行业的管理力度,通过整洁行动,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和环境意识,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进一步完善公厕、垃圾中转站(收集站)、果皮箱等卫生基础设施配置,加强管理,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三)开展春季全民健身。结合春季天气变暖,群众户外活动增多的时机,各单位、社区、行政村、学校可以组织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如登山、骑行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卫计部门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组织专家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行健康知识宣讲,推广养生健身活动,提高城乡居民身体健康水平。

  (四)开展病媒生物消杀。结合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县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各社区、行政村要在县爱卫办的`指导下,全面开展以春季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治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彻底清除蚊蝇孳生地,预防和减少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的发生流行,真正起到“远离病媒侵害,你我同享健康”的效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为爱国卫生月活动宣传动员时间。

  (二)环境整治和病媒生物防治阶段:4月8日至30日为开展爱国卫生环境整治和病媒生物防治时间。

  (三)总结阶段:爱国卫生月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xx县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县爱卫办。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和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将爱国卫生月活动作为省级卫生县城复评的有效载体,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把爱国卫生月的各项活动落实到位,采取全面发动和集中整治相结合措施,切实解决环境脏乱差现象,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周密安排,密切配合。卫计、农办、农业、建设、市场监管、环保、水利、旅游、宣传、团委、妇联、西屏街道、水南街道、望松街道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支持配合,共同抓好环境卫生整治,真正形成爱国卫生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注重实效。各乡镇(街道)、县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爱国卫生月活动取得实效。县爱卫办将在适当时间对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确保爱国卫生月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各乡镇(街道)xx县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对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做好资料收集工作,对活动中形成的工作方案、宣传资料、现场活动等要有底稿或照片,归档保存。

实施方案 篇3

  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工作,街道拟在辖区中小学校园内以应用动漫作为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街道中小学校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邹xx 街道党工委委员

  副组长:温xx 街道教育办主任

  陈小光 街道教研中心主任

  组 员:街道教育办、教研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及各中小学校长

  各学校分别设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工作小组。

  二、实施内容

  以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开发校园动漫教育特色。各学校根据自身特点,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中选取主题进行创作,作品主要包括:1.定格动漫2.三维动漫3.动漫连环画。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 4月25日前,完成工作方案布置;

  (二)第二阶段:6月14日前,由各学校组织学生在培训前完成动漫制作的绘图脚本;

  (三)第三阶段:人员培训。拟定于6月14日-21日,组织各学校动漫制作小组成员(包括学校领导,信息技术、美术、语文老师等)赴浙江大学进行培训;

  (四)第四阶段:8月25日前,各学校完成1个以上的'动漫作品(定格动漫与三维动漫任选一项)及辅导学生制作动漫连环画作品20件以上;

  (五)第五阶段:8月25日-9月3日,由街道教育办、教研中心联合组织开展评比活动,并于教师节前公布评比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校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切实调动各方力量,创新方式方法。各学校要广集师生意见,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xx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xx年4月24日

实施方案 篇4

  疟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是严重危害我县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寄生虫病。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疟疾防治工作,将疟疾作为重点防治的五大寄生虫病之一。我县根据疟疾流行特征和经济社会各个时期发展状况,研究制订了科学的防治规划,出台了疟疾防治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健全了疟疾防治机构和检测网络,培养锻炼了一支专业技术队伍,积极参与临沧市疟疾区域联防联控工作。疟疾防治工作取得了连续6年无当地感染病例的显著成效。疟疾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由于我县地域特殊,营盘、雪山、大兴、永发等低海拔地区环境气候因素复杂,跨境人员流动频繁,输入性疟疾对我县的消除疟疾影响较大。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xx-2020年)明确任务与措施,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实现20xx年全县消除疟疾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实施各级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和专技能力,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疟疾流行区分类

  根据20xx-2008年疟疾疫情报告,三年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流行县为三类县,我县属三类县。

  三、目标

  1、总目标:到20xx年实现全县消除疟疾目标。

  2、工作指标:20xx年实现下列指标。

  (1)技能培训:县疾控中心及乡镇卫生院有关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技能及消除疟疾工作工作要求的培训比例在95%以上;乡镇卫生院相关临床医生接受过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培训的比例在95%以上;县疾控中心卫生检疫工作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比例在95%以上。

  (2)发热病人疟疾原虫血检:县级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能够开展疟原虫血检的比例达到100%;“三热”病人(临床诊断为症状、疑似症状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等疟原虫血检的总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2‰,疟疾传播季节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率达100%,实验室确诊比例达到75%。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诊断后24小时报告率达到100%;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达到100%;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达到100%。

  (4)疫点处置:疫点处置率达到100%。

  到20xx年实现下列指标:

  1、技能培训:

  (1)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有关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技能及消除疟疾工作要求的培训比例达到100%。

  (2)乡镇卫生院相关临床医生接受过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培训的比例达到100%。

  2、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

  (1)县级医疗机构和县疾控中心能够开展疟原虫血检的比例保持100%。

  (2)“三热”病人年疟原虫血检的总数保持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2‰,疟疾传播季节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

  (3)疟疾病例实验室确诊比例达到100%。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疫点处置

  以上工作指标同20xx年均要求保持100%。

  4、达到消除疟疾目标,完成消除疟疾考核认证。

  四、防治策略和措施

  加强监测和输入病例处置,防止继发传播,可根据防治进程和流行情况的改变,适时调整防治策略。

  1、及时发现疟疾病人

  (1)及时发现疟疾病人

  县级各医疗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镜检,检测阳性者,必须采集并保留血虫备查和送疾控中心镜检确诊。

  (2)规范治疗疟疾病人

  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发现的输入疟疾按卫生部下发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治疗,县疾控中心对新有疟疾病人进行全程督导服药。

  (3)加强疟疾疫情报告

  各医疗单位对发现的疟疾病人均适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报告疫情。

  (4)病例核实

  县疾控中心对网络直报的新有疟疾病例立即进行疟原虫片生镜检核实并保存阳性血片,同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5)疫点处置

  在发现输入病例并具有传播条件的自然村或居民点县疾控中心立即组织开展病例搜索,时近两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进行疟原虫镜检,搜索范围根据病例可能的影响决定。同时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提供预防和治疗服务信息。在疟疾流行季节,对病例新在家庭以及周围的房舍进行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

  (6)休止期根治

  在疟疾传播休止期,对上年度间日疟病人进行抗复发治疗,根治对象包括确诊、临床和抗疟药试治有效者,根治应当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2、加强媒介防制

  结合爱国运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环境改造与治理,减少蚊虫孳生场所,降低蚊虫密度。

  3、加强健康教育

  在县政府和各乡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加强部门合作针对不同人群,利用多渠道开展消除疟疾的健康教育。

  (1)积极开发适合消除疟疾行动的健康教育信息和针对居民、流动人群、中小学生等不同人群特点的健康要与材料,特别是适合当地少数民族文化背景的材料。

  (2)加强消除疟疾信息的大众媒体宣传教育。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结合“全国疟疾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和消除疟疾工作的积极性。

  (3)加强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教育部门应当对中小学生校勘进行部署和安排。疾控中心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的指导,结合健康教育课或主题班会活动,开展疟疾防治健康教育,并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向家庭传播相关知识。

  (4)加强社区、街道宣传教育。由县疾控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在各医院候诊大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消除疟疾相关知识及国家有关政策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4、加强流动人口的疟疾防治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财政厅等13个厅局签发的《云南省边境地区及流动人口疟疾防治方案(试行)》云卫发【20xx】724号相关要求,加强政府领导,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流动人口疟疾病例的发现防治和管理,杜绝二代病例的发生。

  5、疟疾监测检测网络

  县疾控中心负责对所有网络报告的疟疾病人血片进行复核。每年

实施方案 篇5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到“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的战略高度,其目标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县林业局依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能,结合我县的实际,提出“以全国绿化模范县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林业的角度要正确处理好两种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生态建设与产业建设的关系,切实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林业,既是公益事业,又是基础产业,肩负改善环境、发展经济的双重任务,生态建设是基础,产业建设是重点,没有生态保障,产业难以持续,生态建设也无法支撑。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要坚持“两手抓”,协调推进。同时要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与绿色环保的新型林业产业,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资源和能源,为国民经济培育新的增长点。二是要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林业,既要遵循自然规律,也要遵循经济规律;既可作为基础产业参入资源配置,又能通过实施生态建设实现大林业发展战略。必须坚持保护先行,确保生态优势,科学开发利用森林资源,使我县林业经济迈上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征程。“全国绿化模范县建设”是加快城乡绿化,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加快实现“领跑中西部、进军五十强”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能实现全县国土绿化工作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展示我县造林绿化的成就和县的良好形象;能提高我县的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能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指导思想

  以实现“县城园林化、乡镇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为目标,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为动力,以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为手段,以城区、村庄、道路绿化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加快建设“和谐长沙”做出贡献。

  三、建设指标

  20xx年,全县完成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义务植树150万株(其中基地植树30万株),四旁植树80万株,完成县城林业生态圈260亩,绿化河流、渠道、公路200公里,20xx年完成人工造林1.2万亩,完成县城林业生态圈350亩,义务植树150万株(其中基地植树30万株),四旁植树80万株。绿化河流、渠道、公路200公里,封山育林2万亩。到20xx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乡镇所在地、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和30%,全县绿化覆盖率达到45%,绿地率达到36%,县城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随机抽样调查公民绿化意识达到85%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90%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6%以上;80%以上的街道、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省级标准。

  四、工作任务

  (一)制定中长期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由县林业局牵头,委托部省有关科研院所,制定我县20xx-2020年城乡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提高我县国土绿化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

  (二)造林绿化工作

  1、城区绿化。要完善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县总体规划。重点在景区景点绿化,道路街巷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居民社区绿化以及立体绿化方面有新的发展。从20xx年至20xx年,提升10个街头花园绿地水平,每年完成城区5个游园新建任务。80%以上的街道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省级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绿化与工程同步施工,同步完成。进入县城的主要出入口,已建绿地景点的补绿扩绿,提高档次,未建的要在20xx年底前补建。此项工作由建设局负责,城管局、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县委文明办、交通局、规划局为主要协作单位。

  2、道路河流绿化。包括境内的国省干道、高速公路、铁路、主要河渠两侧绿化。20xx年重点抓好长永高速、机场高速两侧绿色通道建设。20xx年抓好株洲至黄花机场高速路的绿化建设,并对已绿化的河、渠路加强抚育管理。新建公路两侧绿化要高起点、高标准,高档次,年内建成省级精品工程。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县林业局、交通局、水利局、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3、工程造林。包括各级各类工程造林项目,按工程标准,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建设一批样板地块。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4、创建花园工程。全县建设省级森林公园1个,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市级花园式单位20个,县级花园式集镇20个,花园式庭院400个。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实施。

  (三)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重点是完善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和基地义务植树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搞好与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结合,各乡镇和联系乡镇的县直机关单位负责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植树地点做到一定五年不变,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城乡居民参加义务植树,并实行一户一卡制度,每年基地植树30万株。年内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96%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组织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机关各单位负责实施。

  (四)森林资源保护工程。对现有森林资源加强抚育管理,加大病虫害防治力度,严禁乱砍滥伐,严禁非法占用林地,严防森林火灾,杜绝各类毁林案件,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为协作单位。

  (五)古树名木保护工程。根据全国绿委《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的决定》及建设部《古树名木管理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对现有古树名木,进行普查、登记、建档、立卡,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切实保护好珍贵的古树名木资源。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并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活动,是构建“和谐长沙”,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县域竞争力,加快实现“领跑中西部,进军五十强”目标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统一思想,提高

  认识,真抓实干,把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摆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各行各业,必须加强统一领导。建议成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黎勇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正斌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绿委办主任、林业局局长周海林同志兼任。

  (三)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和乡镇,由政府县长与各科局长和乡(镇)长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任务未完成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加大造林绿化宣传力度。采取长效宣传与短期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办法,每年组织两次造林绿化宣传月活动(造林期间和迎检期间)。宣传的形式主要包括:1、新闻媒体宣传。重点是宣传造林绿化成就,创建标语、口号、意义,创建活动先进典型;2、设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林业网站专栏;3、基层单位创建活动宣传专栏;4、组织市民绿化意识调查;5、有奖知识竞赛及中小学有奖征文活动;6、户外广告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广告牌等);7、绿化简报宣传等。

  (五)适时掀起造林绿化高潮。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0日为全县造林绿化突击时段。特别是采伐迹地的更新、低产林的改造,各乡镇应制定方案,在20xx年前完成。以义务植树为载体,掀起春季造林绿化高潮,继续巩固扩大国土绿化成果。

  (六)落实创建经费。本活动共需经费支出2390万元,其中城市生态圈建设915万元,道路河流绿化400万元,游园建设200万元,人工造林135万元,封山育林200万元,宣传学习费用40万元,花园式集镇建设补助200万元,制定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20万,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植树60万,大山冲森林公园建设200万,其他20万元。计划、财政、交通、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千方百计筹措创建经费,为创建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各项重点工程绿化资金要向创建活动倾斜;动员社会各界、各阶层人士、城镇居民参与社会造林绿化,结合义务植树活动,踊跃为创建活动投工、投劳、投资。

  (七)严格督导检查。创建过程中,全局各部门单位必须紧密配合,一切工作都要服从和围绕这个大局,同时县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活动的进度和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对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有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迟缓、敷衍应付的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创建工作业绩将做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和造林绿化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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