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网>职场范文>工作方案>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时间:2024-03-14 09:08:3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通用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6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施方案通用5篇

实施方案 篇1

  为推进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广大农民危房户居住条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通过群众自筹、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扶助等措施,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使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开展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我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整合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其自立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设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危房改造对象必须符合救助条件。对拟定的危改对象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程序进行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公开公示、政府审批。

  二、救助对象

  本次危房改造救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牧区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三、建设标准、改造方式和资助标准

  (一)建设标准

  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危改房屋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住房建设技术进步。

  (二)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三)补助标准

  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对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xx元,自治区财政每户补助3888元,市、区财政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每户分别补助2916元,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组也要划拔相应资金,用于贫困农户危房改造补助。对农村特困危房户、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户要先行改造并给予补贴资金的倾斜和支持。

  四、资金筹集、发放和使用管理

  (一)资金筹集

  1、个人自筹为主。

  2、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提供捐助和支持。

  3、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

  4、整合建设、民政、农牧业、扶贫、残联、水利、发改和交通等部门的新农村建设和房屋改造建设资金,实行项目捆绑使用。

  (二)发放管理

  危房改造资金由区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资金使用计划,经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计划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

  (三)资金使用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监管,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危房建设需执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并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五、危房改造工作进度

  20xx年3月31日前全面启动20xx年度全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20xx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xx年度改造任务。各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

  六、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申报,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2、村组报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表二);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5)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3、乡镇危改办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表二);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5)区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二)分散建房与修缮加固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和修缮加固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2、村组报乡镇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乡镇危改办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4)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三)确定对象、编制规划

  1、确定对象

  危房改造对象要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由区危改办从各乡镇调查上报的危房户中确定。

  (1)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按规定填写并加盖私章或手印。

  (2)评议。村委会在接到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申请后,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救助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评议会签署意见,由村委会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乡镇政府;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再评议、再公示,对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理由。

  (3)审查。乡镇危改办接到村委会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及时组织人员上门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状况逐户进行审核。乡镇危改办对拟改造的危房进行数码正面全景及局部拍照,全景照片中须有户主影像并作必要的标注说明,如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困难类型等。核查中若村委会上报危房改造对象与前期调查摸底对象不符,必须由村委会说明原因,并留档备查。乡镇政府审查结果要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为加快工作进度,也可参照各乡镇农村低保工作中“一审核、两公示”的方法,将村评议和乡镇审查合并一次进行。

  (4)审批。区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组织专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危房改造对象的30%。核查结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连同统计汇总资料、影像资料及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整理归档。

  危房改造对象申报、核查、审批实行主办人负责制。在申报、核查、审批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导致改造对象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办人的责任。

  2、编制规划

  区建设局负责制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专项规划、建房标准和图纸设计,经区危改办审查,报市危改办备案后实施。规划要贯彻危房改造基本原则,要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各乡镇要根据下达的改造任务和前期调查结果进行改造区域、数量布局、建房用地等的统一规划,规划到村、到户。原则上在同一个乡镇范围内整村推进异地重建的`危房改造房屋应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样式,要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与尊重群众生活习惯相结合,与保护传统风貌和生态环境相结合,与开发农村旅游景点相结合。危改房屋要与自然环境相和谐,体现农村独特风貌和地域特色。要积极推广采用节能暖墙、节能炕、太阳能等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型节能系统。

  (四)检查验收

  区危改办定期不定期对改造工程进行检查和抽查。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后,乡镇危改办写出报告书,报区危改办,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危改办,市危改办验收合格后,接受自治区检查。

  七、保障措施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列为今年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认真研究,全面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为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和乡镇分别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财政、民政、环保、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国土、扶贫、残联、审计、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为:

  1、区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指导、督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及进度,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指导各乡镇开展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区发改委: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自治区和市里配套资金,统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协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审批办理。

  3、区财政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和自治区及市里配套资金,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监察局: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违纪进行严肃查处,对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区审计局: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6、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协助建设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7、区交通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道路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8、区水利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水利、人畜饮水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9、区国土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旧宅基地恢复农田和新址占地等有关土地审批工作。

  10、区规划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选址定点、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划方面的工作,对于具备集中建设条件的村庄,负责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村庄规划。

  11、区扶贫办: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对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对贫困村中实施集中建设的未通路的村庄的通村道路建设给予扶持,并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

  12、区农牧业局、卫生局、民委、环保局、残联等其他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列支专项经费,抽调技术力量,采取措施,对危房改造项目依法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监管,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工作职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渠道不变、用处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资源整体效应,形成工作合力。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村级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村委会具体抓好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工作。

  (三)落实责任制度。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区、乡镇、村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分级负责、抓好落实。区危改办组织乡镇政府与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危房改造户分别签订建房协议,明确任务、质量、进度、安全责任和竣工时限。严格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督查验收,重点把握好建材供应关、施工质量关、安全生产关、检查验收关,切实做到完工一处、合格一处,验收一处。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限期整改。实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列为政府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在工作中要坚持“五严格、五不能”,即严格制度、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不能优亲厚友,不能瞒报虚报,不能挤占挪用,不能推诿拖拉,不能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要实施行政问责制,由于工作责任不到位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规违纪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五)健全档案管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身份证明、改造前后房屋和农户主图片、公示、审批、协议等相关资料。

  (六)奖惩措施。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和在组织实施工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方案另定);对工作不力、引发矛盾的给予相应处罚。

实施方案 篇2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节日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紧迫而艰巨。为了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客户单位广大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客户单位“中秋国庆”期间的和谐稳定。公司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安保工作会议精神,在贵州省保安协会的领导下,按照上级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公司紧密结合安保工作实际,狠抓保安队伍的教育管理,强化客户单位的安全防范,充分发挥辅警作用。全力以赴,精心组织,严密部署,以点保面,以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的工作措施,全体保安员要充分发挥社会安全防范主力军的作用,以昂扬的斗志,振奋的精神,扎实的工作。积极投入到“中秋国庆”的安保工作之中,为“中秋国庆”期间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公司在“中秋国庆”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目标是:坚持以点保面的工作原则,把各值勤点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力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节日期间,安保部要做到“四个力保”即:力保承担:“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保卫任务万无一失;力保客户单位不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力保客户内部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力保保安员不发生违法犯罪案(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进行思想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是公司当前安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保安员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辅警力量,肩上的责任不可推卸。安保部要用1-2天的时间,对所属保安员进行节前教育,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二是安保部要采取各种形式,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个个重视,措施到位。真正把安保部和全体保安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司的部署要求上来,组织他们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振奋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安全保卫之中;三是要充分认识当前治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按照上级“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要求,结合客户单位的实际情况需求,认真制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客户单位内部安全

  公司在节前,将组织相关人员到重点客户单位和部门,并充分结合客户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爆和防止各类灾害事故为主的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要有针对性地、反复细致地开展节日安全大检查,重点部位要反复检查,不留隐患和死角。安保部都要根据客户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周边治安环境情况,制定周密、详细的安全检查计划,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彻底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于安全检查情况和结果,要严格执行登记和双汇报制度,在隐患、漏洞未解决前,要死看死守,确保安全。另外,节前要对保安员的物品进行点验,并对保安勤务区和宿舍区内部用火、用电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特别是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要有专人负责,每天进行认真检查,绝不允许出现漏洞,绝不允许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刑事案件。

  (三)充分发挥辅警作用,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

  安保部在做好客户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保安员处在治安保卫工作第一线的有利优势,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各种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全体保安员要在工作和生活中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值班、守护、巡逻,时刻提高警惕,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和各种可疑情况。特别是对重保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教育保安员要在工作中高度警惕,认真负责,完善方案、预案,确保不发生任何差错和事故,严密部署,加强防范。全力以赴配合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保安的辅警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制定方案,确保工作落实

  公司安保部和行政人事部对节前安全保卫工作要高度重视,不断调节保安队伍的精神状态,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安保部要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日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节日期间的重大勤务活动要提前上报备案,安保部和行政人事部经理要亲自负责。同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和部署充实保安力量,加大执勤力度,增强巡逻密度和执勤岗位,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

  (二)完善处突机制,做好处突准备

  建立健全处突工作机制,是做好保安服务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适应形势发展和发挥保安辅警作用的必然要求。因此,安保部要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作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保卫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处置突发事件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机制,为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和配合公安机关处置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处突人员随时在位,一旦有情况发生,能够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切实保障客户单位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绝对安全。

  (三)加强教育管理,确保内部安全

  在“中秋国庆”期间,要把严格保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保持队伍稳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经理要认真研究分析队伍现状,深入掌握情况,对有不良倾向和违纪苗头的,要坚决予以清除。节日安全保卫期间,要认真抓好“十条禁令”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保安员驻地和各值勤点,一律不准留宿外人或寄存物品,要确保保安队伍内部的绝对安全。

  (四)加强值班报告,强化信息反馈

  “中秋国庆”安全保卫期间,安保部要切实加强值班力度,并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对涉及“中秋国庆”期间安全保卫的重要情况和敏感问题,安保部经理和各大队长必须亲自处理,及时请示报告,不得出现迟报、漏报和瞒报等现象,安保部经理和各大队长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迅联络和情况信息畅通。同时,安保部经理和各大队长,每日要将昨夜和当天的安保工作情况于17时30分前,报公司分管领导,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中秋国庆”期间,安保部经理、各大队长和全体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外出。上岗前和值班过程中严禁酗酒,严格遵守《保安员十条禁令》,《七个不准》如有违犯,经查证属实后,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公司进行通报。

  xxxx保安有限公司

  xx年9月13日

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巩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构建一流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开放思维、科技思维、市场思维、法治思维,按照建设“生态任县、绿色任县、和谐任县”的总体要求,建立“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新体系,努力创造环境优美、人际和谐的城乡环境,全面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监管、市场运作、乡镇(区)主体、分类实施”的工作思路,利用三年时间,逐步健全“委托管理、城乡一体、全面负责、一杆到底”的城乡环卫管理新机制,有效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基本完成“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体制完善”的工作目标,最终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全方位、无缝隙、全覆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推进措施

  (一)理顺管理体制。组建县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县环卫局),隶属县政府事业单位,负责全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各乡镇区设立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环卫所),负责各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在各连片村(社区)设立包片管理员,负责各包片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全面构筑和完善“县、乡镇区、村(社区)三级环境卫生管理网络,打破“条块分割、权责不清”的被动局面,加快形成“规范化、一体化、日常化”的管理体制,适应城市化管理的需要,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全覆盖。

  (二)规范运作程序。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将各乡镇区驻地及所辖行政村(社区、城中村)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全部委托给县环卫局负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尽快实现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的目标。到20xx年底,全县各乡镇区驻地、经济开发区、城中村环卫托管率达到100%,各乡镇区行政村托管率达到30%以上;到20xx年底,各乡镇区行政村托管率达到70%以上;到20xx年底,力争在全县范围内全部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环卫托管率达到100%。

  (三)夯实托管基础。各乡镇区要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着力改善辖区环境卫生状况,有效提升环卫托管基础。要加快村庄主干道路硬化步伐,对“三边、三线、村围”(三边:河边、沟边、坑边;三线:公路、高速、高铁沿线;村围:村庄进出口及村周围)陈积垃圾的分批清理力度,到20xx年基本完成。要做好农村“三大堆”(柴草堆、垃圾堆、建筑废料堆)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基础条件好的村庄逐步取消村内“三大堆”,基础条件一般的'村庄规范管理好“三大堆”。

  (四)加快设施配套。一是合理配置农村垃圾转运箱,按照每1000人配置1个垃圾转运箱的标准统一配置,做到合理布局,方便村民投放。二是增建邢湾、天口、辛店、骆庄、西固城、大屯、永福庄、农管委8个乡镇区垃圾压缩站,要求交通便利,道路硬化,垃圾压缩站的选址、用地由各乡镇区负责解决,占地面积不小于2亩。三是做好现有县级垃圾填埋场和垃圾中转站改造建设,配足配齐机械设备。同时,创新工作思路,采取融资租赁方式,与中联重科紧密合作,完成垃圾压缩、运输、处理、收储等机械设备的购进。(详见附表一)

  (五)加强资金保障。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将农村日常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资源化利用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拨付。二是拓宽融资渠道,以政府投资为主,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实现资金筹集的多元化。三是按照“谁产出、谁负责、谁买单”的原则,逐步向村民适当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由县物价部门审定)。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乡镇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进程,统筹解决遇到的各类问题。各有关部门、乡镇区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注重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电视台、报社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现实好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标识,规范群众日常行为,将文明规划延伸到村到人。积极动员党员、离退休干部、退伍军人等骨干带头示范,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列入各乡镇区年终考核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区重点工作督查考核中,并会同县环卫局对各乡镇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各乡镇区要把环卫托管工作纳入对乡镇区、村两级干部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其推进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水平,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二〇xx年七月七日

实施方案 篇4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我乡今年工作重点之一。为全面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乡政府要求各村立即行动起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爱民乡地处德安县西北部,属丘陵地区,水资源严重匮乏,全乡有四个行政村23个小组共2540人 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水资源短缺的有1543人,水质超标的有743人,血吸虫疫区的有254人。在20xx年前,已经解决了5个组82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还有1720人尚未解决饮水安全。为了全面解决我乡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提高供水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和谐的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尽快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全面推进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调查摸底,全乡共有23个小组2540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20xx年前已经解决了5个组82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另有18个组172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没有解决。根据县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安排,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20xx、20xx两年的项目,12月底完成20xx年的项目。主要采取集中供水方式进行建设,部分偏远分散的小组采取分散供水。柏树村10、11、12组、土塘村3、4、5、8组、南山村1、2组采取联组集中供水,分别打水井一口,建水塔一座;柏树村5组、土塘村7组引自流水集中供水;土塘6组、红岩村4、9组、南山村5、14组采取联户集中供水;红岩村13组、南山村3组分散供水。

  三、加强领导

  为了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有序地运作,特成立爱民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乡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水利员、各村支部书记、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水利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乡长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和水利员具体抓落实,各村支部书记做好宣传和协调工作,确保工程保质按时完成。

  四、资金来源

  一是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和市、县配套资金;二是受益群众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自筹资金或投工折资;三是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五、加强监管

  项目实施过程中,乡“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对工程量较大、技术复杂、投资较大的工程实行监理制,监理人员按照规划设计内容及下达的任务目标、质量标准和进度要求,严格进行项目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及时收集并整理有关资料。项目完成后必须进行严格验收,对组织群众实施的项目,实行县、乡、村、组四级验收制,采取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验收,不合质量要求的限期纠正。对组织专业队施工项目,严格按施工承包合同,由县发改委、财政、水务、监理及施工单位联合验收。

  六、用水管理

  项目实施之前,成立相应的农民用水协会,在施工过程中,用水协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管作用,确保项目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把饮水工程产权移交给农民用水协会,明晰产权归属,确定工程建后的运行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管护、用水、节水、水费征收,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定期对水价、水量、水费收支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20xx年8月10日

实施方案 篇5

  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20xx〕70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县农村贫困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坚持自主、自愿原则,调动农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二)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政府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导帮助农村建造减灾抗灾、符合规范、造价适中、能满足最基本需求的房屋,逐步改善农村贫困危房户居住条件,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

  (三)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补助标准,落实各级各方责任,制定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和操作程序,严格抓好农户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工作环节,坚持民主评议,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目标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于10月底全面完成33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时间安排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从8月1日开始到12月1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8月1日—8月30日)

  1、调查、统计、核定危房改造对象,建立危房改造户台账(8月1日—8月20日);

  2、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8月中旬);

  3、召开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层层签订责任书(8月16日)。

  4、向省、州上报全县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和补助对象花名册(8月中旬)。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阶段(8月1日—10月30日)

  各相关部门、乡镇、村组督促、帮助危房改造户做好住房新建或维修改造工作,组织对象户及时入住,并做好各种台账资料的整理完善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1、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11月10日—11月20日);

  2、迎接省州检查组检查验收(11月21日—12月10日)。

  五、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管理和申报程序

  (一)补助对象

  这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房对象包括:

  1、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

  4、其他贫困户;

  5、因灾倒房户。

  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根据本地实际和建房户困难程度,确定分类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补助资金10000元,修缮加固的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三)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里设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县里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定期组织人员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四)申报程序

  建房对象的确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建房对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民主评议后进行张榜公布,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委会的申报意见进行审核→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批→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批结果报州、省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实施要求

  (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是指依据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进行新建或维修加固,重点帮助对象为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倒房户和其他贫困户。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项目管理要求做到“六到户”:一是任务到户,8月20日前把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每个建房户明确具体开工和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二是公示到户,将每个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的姓名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示,确保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资金到户,补助资金必须由县民政局按照建房补助标准通过县信用联社打卡到户,实行社会化发放;四是建档到户,对每个建房户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间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以备检查;五是标识到户,新建和修缮加固的房屋竣工后要在建筑物的醒目处加挂统一标识牌;六是验收到户,开工后,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建房进度、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

  (二)科学设计,规模适度

  农村危房改造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并达到如下建设标准:1、建筑面积。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以上为60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也可根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2、房屋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木(竹)板封闭。3、配套设施。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有独立的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三)依法建设,合理规划

  农村危房改造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形式多样、防灾减灾、节约土地、城乡一体”的原则,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水平,合理选择建设地址,注意避开行蓄洪区和地质灾害隐患区,并符合村镇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不得出现规章建筑,避免短期内拆迁重建。新建住房原则上以分散建房为主,集中建房为辅。对无房居住或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可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四)依靠群众,整合资源

  农村危房改造坚持村民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社会帮建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群众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与灾后民房恢复重建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武陵山片区建设相结合、与特色民居保护相结合,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农村危房改造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助、政策减免、个人自筹、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严格按标准补助,不足部分可通过社会互助、村组帮工帮料等多渠道解决。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泸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向恒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石泽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梁君,副县长向明江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开发办、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残联、县电力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班子,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长任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民政、财政、国土、林业、水利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抽调3—5人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协调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主体。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县人民政府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村组义务投劳,帮工帮料,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组织、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乡村实施”的局面。

  (三)强化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管理有关信息。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将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公示意见、危房鉴定、协议书、政府补助审批和改造前、中、后照片等资料整理归档。要对每户危房改造户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间等基本信息建立农户纸质档案,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危房鉴定、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待农户纸质档案信息全面、完整录入信息系统后,可从《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9月20日前,县要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进度。加强对建房进度、工作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建设月报告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每月20日前将危房改造进度情况上报至县里。县民政局会同县建设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于每月25日前分别将改造进度上报至州里。11月底前,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年度总结报送州里。

  (四)细化责任。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协调,齐心协力共同抓好我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建设工作。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单位的关系,督促检查各单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各乡镇建房进展情况。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县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政策规定落实危房改造资金,督促检查建房进度。县建设局依法对各乡镇上报的危房现场进行鉴定,负责危房改造的规划、设计、质量监督,并免收相关费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建房所需宅基地征地手续,鉴定、检测宅基地地质状况,并免收相关费用。县林业局负责落实危房改造所需木材指标,办理木材砍伐手续,并免收相关费用。县移民局负责库区移民搬迁户的建房工作。县残联负责残疾人户的建房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拨付工作。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负责危房改造工作各种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办、县扶贫开发办、县水利局负责按照新农村建设相关规定,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中饮水管道铺设、道路硬化、沼汽池建设等工作。县电力局负责危房改造户的用电线路架设。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五)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编制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到各村,并落实到户到人。要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于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六)检查验收。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11月中旬,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严格考核。一是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按规定扣分。二是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责任制,联乡(镇)县级领导负责所联系乡镇的危房改造工作。三是实行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并列入年终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四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县里与各乡镇、各乡镇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危房改造对象都要一一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对确实无劳力的五保户、孤儿、残疾人和家庭十分困难的农村低保户,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房屋新建和修缮加固工作,确保如期如数完成任务。

  (八)严肃纪律。农村危房改造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一,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截留、挪用建房资金。对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实施方案[经典]07-28

[精选]实施方案09-20

[经典]实施方案09-04

实施方案(精选)09-15

(经典)实施方案10-21

【经典】实施方案09-12

实施方案[精选]09-10

(经典)实施方案11-15

实施方案【精选】01-24

(精选)实施方案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