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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方案

时间:2023-12-06 07:15:1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专项工作方案[热]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专项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专项工作方案[热]

专项工作方案1

  为加强辖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清理整治违规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实现消防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消防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xx乡成立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乡长xx任组长,乡政府副乡长xx为副组长,乡党政办、乡规建办、乡安监所、乡财政所、xx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村(居)委会主任、乡级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所,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并负责资料收集汇总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重点和方法

  (一)整治范围:两个场镇(社区、大学堂)公共道路、商业集中区及周边道路,住宅小区及周边的消防通道。

  (二)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有停车位不按规范停放的楼房及街道。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建筑予以依法拆除;对占用消防通道的机动车辆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督促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巡查,整改消防通道违法行为;督促责任主体按标准设置消防通道,消防车通道符合登高作业,完善消防车道、消防扑救面和消防回车场标识。

  (三)整治方法: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有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的公共道路,由乡交管办查处整治,特别是对重点沿线街道,通过人员巡查严管;

  对违法停车行为发出《违法占用消防车道告知单》,并照相保存证据;对在同一区域连续三次违规停放的车辆,由社区干部、网格员将证据交给区消防救援大队,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进行立案调查,通知车主到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受处罚,若被罚车主不履行职责,则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相关案卷材料提交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责任分工

  乡规建办:负责住宅楼消防通道违法建筑的定性,对违规砌墙、搭建违章建筑等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查处在建工程未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规范住宅小区内部地面停车位设置,科学规划新建停车场(库)的设置;规范楼宇非机动车停车区及充电场地。

  xx派出所:组织辖区派出所开展消防通道排查和整治工作,参与依法拆除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的违法建筑,对妨碍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组织单位责任人和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警示大约谈活动,用鲜活的火灾事故案例和事故教训,警示单位严格消防通道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乡交管办:严格处罚占用消防通道的违章停车,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在老旧院落、高层建筑附近巷道张贴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告示。

  各村及社区: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开展消防通道排查和整治工作;参与依法拆除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的违法建筑;进一步完善消防通道标识,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道路内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及时处理、贴单和劝导,加大对楼道、楼梯间等疏散通道的巡查力度,及时清除违规堆放杂物,纠正锁闭的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24小时畅通。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宣传,在重大节日及重点时段,大力宣传车辆规范停放等消防常识,广泛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利用橱窗、公告栏开展宣传,及时曝光典型火灾案例。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负起此次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专人,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因隐患整治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致使消防通道堵塞从而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我乡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机制,全力以赴开展消防通道整治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整治任务。要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对拒不配合甚至阻碍执法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提升消防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有关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专项工作方案2

  为深刻汲取河南鲁山“5·25” 、天津“8.12”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我县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彩钢板建筑、易燃易爆危化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刚性要求,切实落实消防安全检查的有关要求,对全县彩钢板建筑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彩钢板建筑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封、拆除消防安全不达标的彩钢板建筑,进一步提高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的危害性和整治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效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尤其是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坚决防止彩钢板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全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长:____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教导员熊小春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成立二个县城片区工作小组,人员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其中县消防大队2人,县城乡建设局2人,县安监局2人,金川派出所、工业园区派出所、界埠派出所、大洋洲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所领导。

  1.彩钢板建筑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所、公共娱乐场所。

  (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

  (三)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

  (四)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2.易燃易爆危化品

  属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均在治理范围,重点是县石化集团及所属单位、门店等。

  1.彩钢板建筑

  (一)对存在人员住宿的彩钢板建筑,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二)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并实施临时查封,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用途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三)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等彩钢板临时用房,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在实施临时查封的同时,要通报建设部门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通报安监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不得通过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五)对存在人员住宿的彩钢板建筑,即使达到消防安全规定要求,也要采取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措施,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照明用电外的其他电器,禁止在维修改造过程中使用电气焊作业。

  (六)对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实施临时查封,督促单位整改,并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七)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自行拆除或整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建筑。

  (八)对其他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厂房、库房、展厅等建筑,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等国家技术标准进行管理。

  2.易燃易爆危化品

  (一)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易燃易爆单位,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并从重处罚。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定,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警告,或报请有关部门罚款或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且与周围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足、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加油站(点)、液化气供应站(点),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对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处警告或由有关部门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五)对易燃易爆单位特殊工种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事易燃易爆岗位具体操作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下发方案,各乡镇(场)按照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治(9月11日至9月20日)。对全县所有建筑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并逐一做好登记,建立台账档案,填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对使用违规彩钢板建筑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按要求上报材料。

  (三)复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民政府,对未能按时按要求整改的,提请县政府采取强制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工作方案,严格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争取支持,加强联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发动民政、卫生、教育等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对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单位场所使用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整治,并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强化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三)严格执法,跟踪整改。各地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对辖区彩钢板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一个不漏,坚决杜绝失控漏管现象的发生。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依法坚决查处,对正在整改的隐患单位,要落实责任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县城乡建设局要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彩钢板的使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时,要及时告知使用违规彩钢板的危害和后果。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加大彩钢板建筑火灾危险性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了解彩钢板相关业务知识(见附件四),采取发布公告、播放典型火灾视频、现场演试等方法,提示单位和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县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将一同参与整治行动,及时曝光彩钢板建筑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强化督导,按时报送。将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对各地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生彩钢板建筑火灾事故的,将严格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地要及时上报工作经验做法和成效,行动期间,每周四18时前上报本周整治工作小结和工作台帐

专项工作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混乱缺失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稳定,根据《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厅发【2021】27号)和《防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区安委办发〔2020〕25号)等文件要求,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实际,落实民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整治消除火灾隐患,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三、治理范围及内容

  (一)治理重点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幼儿看护点(以下简称学校)。

  (二)重点治理内容及标准

  (1)学校所属各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竣工后建设工程消防是否通过验收或备案;

  (2)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机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和“明白人”,公布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

  (3)是否按要求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教育培训(至少每学期演练1次,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寒(暑)假前要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

  (4)校内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畅通,三层及三层以上窗户上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建筑三层以下设置窗户防护网的,防护网上是否设置满足快速逃生要求的出口或装置以及辅助疏散设施;

  (5)是否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器材完好有效;

  (6)是否采用夹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的彩钢夹心板搭建临时建筑物;

  (7)住宿区域是否存在私接乱拉电线,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等行为,违规使用液化气、酒精炉、电炉等灶具的行为;

  (8)饭堂是否存在厨房与住宿同在一建筑,或在同一建筑内是否采用有效防火隔离措施,厨房内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9)寄宿制学校床位数在1500张以上的学校和床位数300张以上的幼儿园是否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源、建(构)筑防火性能、消防设施运行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等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

  (10)学校设置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取得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且总人数不应少于6人,每班不少于2人;

  (11)中小学校及大型以上幼儿园(10个班以上(含10个班))是否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并按要求配备必要的.灭火应急防护装备;

  (12)是否符合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

  四、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机制,认真对照治理内容、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工作检查台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二)集中治理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教科、建管和消防救援部门要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定期联合检查,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帮扶,切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要强化执法,凡涉及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由消防救援部门函报应急部门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或开展部门联合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各学校要主动参照《防城港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考评标准》(附件)开展创建自评,自评分数达到70分以上的,自行向区教科局联合评估组申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区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对申报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评估认定,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各学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对于获评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要加大政策、保障等工作支持,并视情开展表彰和推广,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各民办学校及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五、任务分工

  (一)严把审批关口杜绝先天性安全隐患。教科局要严格行政审批管理,对未办理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的建筑物、办学场所不予颁发有关证照或批准文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确实需要办学且未符合建管部门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前置条件的场所,要组织建管、消防部门进行检查,将相关部门的消防检查意见作为社会办学审批前置条件,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促进社会办学规范安全有序。建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建〔2019〕14号)等法律法规,严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关口,简化、优化民办学校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和审批流程,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先天性火灾隐患。(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建管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对照重点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多措并举,不留死角、查找隐患,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治清单,排出时间表,落实专人进行“销号”整改,确保校园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学校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快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桂教安稳〔2021〕14号)以及防城港市、防城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创建方案》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大力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建管局)

  (四)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队伍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疏散演练。2021年8月底前,教科局组织民办中小学校长、民办幼儿园园长、校外午托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等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全员培训,全面增强其责任意识、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消防救援大队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站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科普教育馆作用,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实操培训。(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迅速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消防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教科、建管、消防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各个环节。

  (二)加大指导,督促隐患查改。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要坚决依法整治。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其他不符合消防法规的事项,要逐一登记备案,明确责任,派出专人负责隐患监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化日常防范管理,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真正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三)加强沟通,完善管理机制。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要现实意义,务必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科、建管、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学校消防安全,切实为民办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除学校后顾之忧。

  (四)强化督导,夯实消防责任。民办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和防城区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适时开展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工作方案4

  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认真、严格、深刻、实效”,强化问题导向,发扬整风精神,立足服务群众,聚焦作风建设,提高XX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严格执行村镇建设相关法规制度,根据X纪发[20xx]X号文件要求,XX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认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对象

  XX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

  二、专项整治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不实、履职不力。重点纠正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按规定时间完成本职工作,xx,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失控;对群众提出和反映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态度冷硬、纪律松散。重点纠正对群众态度冷淡、语言生硬、服务不热情;工作期间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以及群众办事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三)办事拖拉、效能不高。重点纠正在履行村镇建设报批服务事项中,工作(服务)事项和流程不公开;不认真执行和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公开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故意刁难、无故拖延;利用职权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

  (四)吃拿卡要,违规xx。重点纠正在履行职责时,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主管部门和领导对投诉举报不处理,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不追究等问题。

  三、专项整治的方法、时间、步骤

  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分管领导余云成同志任组长,城管办陈景发同志任副组长,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整治庸懒散乱问题与效能建设、办事公开、解决群众xx问题等结合起来,统筹推进落实,做到有的放矢,力求实效。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4月1日至4月10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职工系统学习各级关于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的系列规定,做到边学边改。重点是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通过走访、座谈、测评、问卷调查、网络调查、设立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月11日至4月30日)。根据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担负的服务职能,按照提升效能、廉洁履职的要求,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个人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全面、准确、客观地分析本单位纪律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庸懒散乱等突出问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深刻进行剖析,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提出解决办法,做到边查边改。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

  (三)整改提高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结合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

  (四)总结完善阶段(5月20日至5月30日)。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部署要求,逐项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找到差距。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望”,看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职工是否普遍受到教育,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理念是否显著增强,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是否明显提高,突出问题是否有效解决,违规xx问题是否得到追究。把“回头看”查摆出来的问题,纳入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的整改方案。

专项工作方案5

  为进一步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巩固第一、二阶段的整治成绩,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为公司生产作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已到第三阶段分类整治阶段,为更好地做好第三阶段的整治工作,公司针对前两个阶段的整治情况,对第三阶段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三阶段分类整治工作,各分公司要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分类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检查、整治,真正实现作业现场无隐患、安全管理无漏洞、作业程序规范化、员工操作标准化,达到消除或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是对民爆管理使用、矿井通风、掘进面通风管理、电气设备、提升运输、采掘、回收、防火排水及尾矿库等进行分类专项检查整治,复查已整改的隐患情况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务必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实现公司安全生产。

  三、工作步骤

  1、5-6月份各分公司要对前一阶段的自查自改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分类复查,防止隐患反弹,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和重新整治。公司相关部室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生产单位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的督促指导整改。

  2、7-8月份公司要组织有关部室进行分类安全检查整治。

  (1)生产部负责矿山通风、采掘、回收、防水防火、地表防洪等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2)技术部负责选场、尾矿库的`机械设备、设施、防护及尾矿库排放、检测、防洪等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3)资产部负责矿山重点设备、设施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4)保卫部负责民爆器材管理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及总库安全专项整治。

  (5)工程部负责工程部管辖的外委工程队施工作业专项安全整治工作。

  (6)安全部负责对各单位的专项安全整治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组织生产、技术、保卫、工程等部门对各公司进行综合专项安全检查。

  (7)各分公司要组织相关科室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整治,要分类指导、专项检查、综合整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9-10月份公司要有关部室和单位分类专项安全检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检查,各单位也要对前阶段的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分类专项整治取得的成绩达到巩固,保障安全生产。

  四、总结汇总

  在开展安全生产分类专项整治中,各单位要及时对各类专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对整治中发现的新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进行讨论、分析、研究,制定出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整改,并加以落实整改。对于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和隐患,要报公司有关部门,由公司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各到位每月必须将各种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汇总报公司安全部。

  五、工作要求

  各部室、各分公司为做好第三阶段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取得好的整治效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排查,要亲自抓亲自排查,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排查行动具体落实到生产单位的每个人和每个作业岗位,不留死角。

  2、突出重点,强化督查。要根据各单位的生产作业情况,对危险作业场所和岗位要重点进行排查,对通风、民爆、天井、放料漏斗等存在危险的生产系统进行重点排查。要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好重点危险场所的预防工作,提高现场安全管理能力。同时要对重点危险场所加大检查,强化督促排查工作,做到现场无隐患、岗位无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搞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及时掌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和做法,每月底同排查情况汇总同时上报公司安全部。

  20xx年5月20日

专项工作方案6

  为确保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目标,现就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验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目的

  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各项预防措施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识险、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加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控制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验收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x学院、x医专)、幼儿园

  三、验收时间和方法

  验收时间:各县(区)于xx年xx月xx日前完成自查验收,并将验收工作总结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报送市教育局;x月x日-x日,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建设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县(区)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验收方法: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四、验收标准

  (一)学校安全管理(10分):是否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园)长安全负责制是否落实。

  (二)安全制度建设(15分):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是否建立安全台帐制度,详细记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有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有无并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有无并严格执行体育运动、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等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有无安全疏散标志,有无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机制;校园网络是否有效防范如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三)安全教育(15分):学校是否分阶段、分模块循序渐进地设置具体教育内容;是否利用班、团、队、校会、专题讲座和“安全教育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安全教育活动;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师生能否正确掌握自救自护的方法;是否有心理辅导教师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

  (四)校园建筑设施及消防安全(15分):教学及辅助用房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检查;煤气、液化气管道及用具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做到定期检查;用煤取暖是否有防止煤气中毒的设施和措施;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定期更换;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有无专人保管和专门地点妥善存放;锅炉等特殊设备是否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

  (五)学校卫生及健康(10分):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有无从业资格,是否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食堂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样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

  (六)交通安全(10分):自备校车和其他校内车辆是否定期保养、维护;租用的校车和其他交通工具及驾驶人员是否具有合法手续,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做到校车不超载;幼儿园有无严格的`幼儿接送制度。

  (七)校园安全保卫(15分):有无并严格执行门卫、保安的值班、巡逻制度;是否有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核实制度;进入学校的车辆是否禁止鸣笛、有规定的线路、限速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是否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品带入学校。

  (八)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10分):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上下学高峰期是否落实公安交警部门“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的规定;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紧急疏散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五、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整治和验收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2.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和验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3.严格检查验收。各县(区)要加强对辖区校园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形成验收总结报告,按时限要求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市上在组织验收中对问题和隐患较多、验收不合格的县(区),要责令重新进行整治。

专项工作方案7

  为快速推进市局环保专项督查行动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辖区企业的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影响园(街)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理念,以“立行立改,快速整改”为工作要求,全面清理整治违法违规生产、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推进园(街)经济绿色发展、协调发展、规范发展、集约发展。

  二、整治范围

  环保专项督查工作中交办的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一)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规经营的`企业,对未办理环评及“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依法提出停产搬迁、限期整改等整治要求,逾期无法完成的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二)对涉及污染物超排、直排行为的企业,要依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存在冒黑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重,废水、废渣(危险废物)直排外环境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出重拳、用重典”,一律采取停限产或关闭等措施。

  (三)对存在不按规定储存、转运固体废弃物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提出限期整改等整治要求。

  (四)对环境污染较小、能耗标准较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范整治,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要求的的企业可暂时予以保留。

  四、职责分工

  (一)配合检查组。

  配合检查组分为一组、二组、三组,一组负责人:XX,组员:XXX;二组负责人:XX,组员:XX;三组负责人:XX,组员:XX。

  配合检查组负责对接市局组织的 XX、XX、XX 互查组,协助互查组对辖区企业开展环保专项督查行动,协调督查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并对督查的企业和查出的问题进行记录,每日检查结束后整理报至整改组和档案整理组。

  (二)整改组。

  整改组组长:XX,成员:XX。

  整改组负责对配合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对企业下达整改要求,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资料收集,并将资料整理后报至档案整理组。

  (三)档案整理组。

  档案整理组组长:XX,成员:XX。

  档案整理组负责对接配合检查组和整改组,对整改企业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做到一企一档,确保整改资料完整详实。

  (四)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组长:XX,成员:XX。

  后勤保障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园街环保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配合、明确工作责任。联合各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责,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努力打造强大的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三)注重风险防控。各部门、社居委应充分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统一标准尺度,对关闭取缔对象要落实风险

  防控措施,积极引导被清理关闭对象落实规范要求,多方引导其再就业,妥善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把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不折不扣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专项工作方案8

  针对当前面临的复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拉开了为期三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顿。近日,公司党委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顿进行再讨论再部署,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反思了管理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并讨论制定了改进举措。会议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和站位,结合八项具体内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反思大讨论,眼睛向内,认认真真从查思想、查管理、查技术、查纪律四个方面着手查摆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将公司党委各项要求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一、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必须清醒看到,石化行业固有安全风险大,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还不牢固,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种因素仍然存在。各单位要保持高度警醒,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持续采取有力措施,对“三完善、两加强”工作进行再落实、再改进,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保持安全生产平稳。

  完善责任体系。通过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认真践行“有感领导”,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一岗双责”。

  一要落实直线责任,对施工项目,专业主管部门要把好“五关”(队伍资质、HSE业绩、人员素质、监督监理和现场管理);对首次承接新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整体能力再评估;对风险管控环节落实步步确认。

  二要落实属地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及管控,落实程序确认、条件确认,落实能量隔离、风险告知、现场监护、应急准备与响应等安全措施。

  三要落实监管责任,综合作业种类、风险等级等因素,落实专业部门、安全部门、属地单位、施工单位的分级监管。

  完善管理体系。各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实施、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单位达标建设活动,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

  完善制度体系。对《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高危作业安全生产挂牌制》《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办法》等执行情况进行再落实。对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情况进行再确认。立足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控能力。强化风险防范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方法、事故案例及警示教育,普及风险防范知识。

  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处置能力。结合内部生产或施工风险,制定有针对性地方案、预案并落实。

  二、责任单位专班整顿

  责任单位要迅速行动,成立整顿专班,制定专项整顿方案。以问题为导向,瞄准薄弱环节,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排查,从思想上警醒起来,从行动上精细起来,从管理上严格起来,通过集中整顿促使风险作业管控得到提升。

  优化沟通方式,完善交底机制。利用信息平台、工作群等有效方式与属地单位提前对接工作任务,及早确认技术资料、人员和机具需求、程序要求;明确作业预约要求、人员职责、交接班衔接方式、现场交底内容、气体检测、应急保障等环节,提高作业效率。

  强化计划管理,整治粗放管理。对特殊敏感时段升级管控,每天9:00前开始施工作业并保持作业连续性。作业有效时间达到每天6小时以上,对人员能力进行评估,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杜绝人员力量不足等现象发生。

  规范变更管理,整治违章违纪。全面辨识过程风险,严格工艺与检修界面交接、隐蔽工程或中间环节确认,根据工艺环境、设备器具、物料材料、方案、人员等变化情况,动态评估风险,全面落实复核、确认等风险管控措施,严格监督检查,杜绝现场低标准和违章违纪的`发生。

  实现四个100%目标:

  危险作业100%预约和100%风险研判;施工方案、应急预案100%交底和确认;工作安全分析和危险作业许可票证100%合规。

  活动结束后要形成专项整顿报告。公司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对整顿情况组织验收。

  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做好事故资源分享。收集典型事故案例,梳理本单位历年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生产和设备事件,通过“四查”进行事故反思,举一反三回头看,强化规程执行和制度落实。

  开展岗位教育培训。组织在岗员工、承包商关键人员开展培训,宣贯公司作业许可、动火、受限空间、吊装、高处、临时用电、管线打开、挖掘作业等制度规范,对应急预案、现场方案、应急处置卡进行培训、演练,不断提高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人员风险辨识能力和人员防范应对能力。

  四、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各单位要把安全隐患当作事故对待,切实把隐患解决在未发之时。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针对专项整治形成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四不两直”检查等工作紧密结合。

  五、开展QHSE体系内审

  成立安全、环保、生产运行、工艺技术、机电仪、培训等专业审核组,在4-5月开展一次QHSE体系审核,对以往审核问题开展回头看。以内审为契机,开展跨部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审核发现问题隐患清单,责任单位制定整改计划,专业处室督办,按计划实施整改。

  六、落实“两清单、一措施”

  岗位责任清单再确认。按照一岗一清单的要求,对《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行再确认,进一步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及工作结果。对员工的安全能力进行评估定位,根据能力安排和组织工作。

  岗位风险清单再确认。按照岗位涉及的生产作业活动、管理业务分别进行岗位安全风险再排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落实风险消除、监控或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岗位应急措施再落实。发动岗位人员认真开展氢气、硫化氢、氮气、一氧化碳、苯、氨、油气等危险介质接触岗位《应急处置卡》的查错、查漏、补缺、再培训活动。

  七、识别管控作业风险

  加强作业管控,整治制度执行走样、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价管控不全面、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格落实施工作业风险管控的“三把关、两强化”工作。

  把好作业计划审核关。项目牵头单位要提前组织风险研判及作业预约,对风险高、难度大、周期长的项目,制定周密工作方案,确保及时交出、安全施工。

  把好许可环节确认关。相关单位及人员严格落实项目危害辨识、风险评价、风险管控措施。

  把好安全技术交底关。属地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相关人员落实工作安全分析及安全交底,确保作业人员熟悉作业内容、作业方案、作业区域环境情况及风险点、能量隔离、人员组织、工器具、安全防护设备及设施;确保监护人员清楚监护要点,能够紧急处置突发情况,确保风险受控。

  强化安全监管。对风险作业进行公示。结合行为安全审核、专业联检、岗检、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检查、“四不两直”检查等,对作业现场管控情况做到监督全覆盖。建立“反违章”常态化机制,通过内部例会或工作群,及时沟通信息。坚持日讲评、周通报、月考核。发现重复问题、严重问题要对公司主管人员和承包商负责人进行约谈、考核。

  强化升级管控。根据内部实际,细化分解升级管控清单,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升级措施。

  八、固化拓展改进提升

  按照经营上精打细算、管理上精雕细刻、生产上精耕细作、技术上精益求精的“四精”要求,对专项整治发现的制度、规程问题,进行修订完善、持续提升,提高精益管理水平。

  总结经验做法。结合各单位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质量安全环保处牵头,组织相关专业处室、二级单位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

  完善制度规范。以问题为导向,企管法规处牵头,组织专业处室开展制度规范修订工作,销缺补漏,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成效。

  进度安排

  本次活动为期三个月,从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警示教育阶段(4月1日-4月15日)

  各单位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方案,对活动进行部署,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排查整治阶段(4月16日-5月31日)

  对标内外部管理要求,立足现状,从思想上、管理上、技术上、纪律上全面排查问题,发动全员建言献策,提出改进建议,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整改计划并实施整改。

  固化改进阶段(6月1日-6月30日)

  完善制度规范,开展总结考评,固化好的经验和做法,持续完善管理改进工作。

专项工作方案9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区的实际,特制定**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小作坊监管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知法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秩序逐步规范,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明显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止。

  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二00六年八月至二00六年十一月底。

  三、工作重点

  全区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四、工作安排

  1.进一步摸清企业底数,分类监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安排,我局将在原有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再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检查,并严格按三类(即B、C、D类)进行归类,在摸查中,要充分发挥“三员”的作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突出重点,加大监管抽查的力度。要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督抽查工作,突出三个重点加大抽查力度:一是突出重点品种,如桶装饮用水、白酒、罐头、膨化食品、含乳饮料、婴幼儿米粉、婴幼儿配方奶粉、小麦粉等8类列入20xx年全国重点食品专项检查的食品;二是突出重点项目,重点检验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项目,如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等;三是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特别是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确定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地区,进一步加大跟踪抽查力度,并及时通报抽查结果。

  3.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⑴开展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和黑窝点的专项整治。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环节为重点区域,着力打击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活动。切实加强对农村和小城镇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监督,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对无证照生产和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加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愿意取得证照,继续生产经营的,要建议政府督促引导其限期获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⑵加强对城镇及周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企业的.专

  项整治。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进度和无证查处的要求,加大对白酒、大米、饮料、桶装饮用水等食品的无证查处力度,对无证企业,坚决要求停止生产,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准入要求的不得恢复生产,并报请政府予以取缔。

  4.强化引导帮扶,搞好监督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要坚持整治与服务并举,引导企业做大做强,规范发展。

  5.加大后处理力度切实加强对小作坊和未获证企业的监管。主动收集投诉举报、质量申诉、监督抽查等有关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公告、曝光、整改复查、举办培训班、行政处罚和强制收回等监督检查后处理措施,做好对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按照“统一

  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的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进一步加大巡查回访的力度,推行网络监控,动态监管,将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全面落实到位。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运用各种渠道,及时收集媒体报道的产品质量安全卫生事件和区域性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及时报告区政府和上级局。建立和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扩散和蔓延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坚持值班制度,预排执法力量,保证遇到情况能随时出击。加强部门间的联动,积极主动争取政府的领导,搞好与工商、公安、药监、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假和办案的合力。

  3.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要进一步整合打假信息,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大力宣传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执法为民、严厉打假的形象。对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制售假活动,在执法打假行动中要主动邀请新闻媒体介入,适时报道执法打假全过程,扩大宣传,营造声势,使新闻宣传成为展示打假成果、通报打假信息、震慑违法分子、正确引导群众、推动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专项工作方案10

  县商务局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保障鲜肉和肉制品消费,结合我局职能,现制定县商务局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强化生猪产地和屠宰检验,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生猪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严肃查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先行开工建设、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先行投产运营以及出借、转让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的行为。实施生猪定点屠宰,严把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置准入关,加大对生猪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净化肉制品市场。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生猪产品是我县居民日用肉类主食之一,各屠宰企业本着对人民负责,对自身负责的态度做好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确保生猪产品万无一失。

  (二)严格生猪屠宰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

  生猪屠宰厂(场)按照规定建立屠宰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把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无害化处理印章以及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坚持生猪肉产品“两章两证”上市流通的规定。全县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的肉品必须具备“两章两证”,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方能出厂(场)流通。如有不按照规定使用或伪造、屠宰、买卖、租用、转借屠宰标志和证章的,以及不按照规定建立台账记录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严禁生猪注水、制售病害肉、使用注水肉、病害肉等屠宰违法行为。

  各屠宰企业严禁在生猪屠宰之前、过程中对生猪注入有害物质,对注水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要坚决取缔,对在厂外给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的,要予以严厉处罚。对注水时掺入有毒有害物质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把好入厂(场)生猪关。

  对入场生猪,一是认真做好生猪入场监督查验。查验入场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耳标,严禁无免疫耳标、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入场,严禁染疫、疑似染疫生猪入场。二是认真做好宰前检查。生猪屠宰前2小时应按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查栏,严禁病害生猪入屠宰间。三是与屠宰实施同步检疫,严禁病害生猪产品出场。四是做好检疫全过程记录。

  (五)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公开“上墙”,及时更新时效性内容,坚决落实屠宰企业作为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检查企业“屠宰生猪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是否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是否建立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病害猪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落实禁止从“瘦肉精”高发地区进购生猪和12小时静养待宰等制度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有效的做到整改。企业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六)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有关规定每月3日前向我局市场秩序科报送上月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表和光盘,光盘必须是全程录像。不按时报送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月报表的,报送的数据不认真核实甚至弄虚作假的,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资金结算时,报送的光盘不合格,均视为无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时间安排

  5月12日—5月19日为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6月1日为清理整顿阶段;6月2日—6月5日为检查验收,规范巩固阶段。

专项工作方案11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永丰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村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到20xx年,全镇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健全完善消防治理责任机制。

  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持续夯实村民消防安全素质。

  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血洛头。到20xx年,买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四)大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20xx年至20xx年,火灾总量下降,力争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按照区政府办《凉州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凉政办发[20xx]7号)要求,完成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二)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各单位按照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xx]188号)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基层村民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细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充分发挥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作用,着力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20xx年,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政府、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xx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三)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1.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xx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我镇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武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考评激励等机制,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镇应急管理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各村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xx年底前,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将消防工作纳入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四)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联席制度,相关组织、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和培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20xx年底前培树五进宣传示范单位不少于1个,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2.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xx年起,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内容;镇司法所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中小学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和新生军训理程推动消防字仝劫言生庄劫材师次理叶场州五茨实。

  3.开展消防宣传体验教育。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定期组织广大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创新志愿活动形式,社会有关团体共同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者活动。

  4.实施消防安全精准宣传。辖区各学校要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发动中小学生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假期消防宣传社会实践等活动。镇属各站办所对辖区老幼病弱等重点群体开展上门防火检查和送平安宣传服务活动。

  5.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包村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共享共管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30日前)。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xx年7月至12月)。各村、各单位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村、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村、各的代红会空际巩周经验成动建六健会木村,木行业防节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镇政府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辖区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工作责任。

  各村、各单位要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村、各单位于20xx年11月25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

  从20xx年起,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xx年11月25日前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专项工作方案12

  按照各级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省卫生厅和市纠风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以全市上下正在开展的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结合我市卫生系统行风现状,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纠正医疗服务领域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整顿和专项治理,主要是突出实现一个目标,完成三项任务。

  一个目标:

  在所有医疗机构中有效遏制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用实际行动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三项任务:

  (一)弘扬正气,倡导先进,树立一批医德高尚、服务优良、医术精湛,无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风管理制度,包括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医院评价制度、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并建立“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的三级承诺机制,形成卫生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群众相结合的行风监督机制。

  (三)严肃纪律,追究责任,坚决查处严重违规违纪的医务人员和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听任不正之风盛行的医院或卫生部门领导。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行“诚信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完善医德医风考核制度,树立和大力宣扬先进典型

  结合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并与奖金分配、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和聘用等结合起来,形成系统的激励惩戒机制。要广泛开展“诚信医院”创建活动,变被动地“纠”为积极地“创”。加强正面引导,发现和树立一批自觉抵制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弘扬医务人员在抗击“非典”中表现的崇高医德和无私奉献精神,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倡导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形成杜绝药品回扣、“开单提成”、拒收“红包”和严禁乱收费的强大~氛围,营造让患者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承诺书”和实施规定,要向社会公开做出承诺,坚决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内部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发挥行业带头作用,争创行风先进模范。

  (二)加强纪律教育,明确各项纪律和要求

  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学习《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通过学习和教育,各级医疗机构的领导和医务人员要明确各项法律规定、政策界限和纪律要求,自觉遵守卫生部“八个不准”的行业纪律和市卫生局公布的《医务人员五禁止》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六条规定》,进一步明确纠风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

  1、严禁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医务人员对患者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由指定部门及时退还患者。难以退还的,由医院统一处理。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2、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

  3、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4、严禁医疗机构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办法,或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

  5、严禁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

  6、医疗机构内部一切财务收支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取消科室承包的收入分成办法,科室不准设立“小金库”。

  (三)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管措施

  坚持防范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剖析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成因,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合理运行机制,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铲除滋生不正之风土壤,建立纠风长效机制。

  1、强化医疗机构负责人纠风工作责任,建立院长一手抓医院管理、一手抓医德医风的“一岗双责”制度,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作为院长的重要职责。

  2、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建设,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人事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责任奖惩制度,约束和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

  3、切实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病人第一”的理念,把“以病人为中心”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医疗服务环节,实行医患沟通制度,事先将治疗方案及相关费用告知患者,通过书面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患者对医德医风的意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4、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同行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制度。重点检查评估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收费行为、医生处方、开单检查情况,参加全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后使用中标药品和付款情况等,定期将评价和监督信息向社会公布,引导病人自主选择就医,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

  5、完善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制度,增强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透明度。医疗机构要完善住院费用清单制、医疗收费及药品的价格公示制和查询制。通过“公告”、“住院须知”等形式向患者和社会宣传行风纪律规定,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物价、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和收费行为的日常监督。

  (四)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受理机制

  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行政管辖范围内纠风工作责任,设立向社会公开的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和举报信箱,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责必究,件件有查处、有反馈。对提供证据、经核查属实的举报者,给予一定奖励。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要于近期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市卫生局将统一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区部分医疗机构的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医疗机构要建立统一的群众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把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结合起来,做到统一机构受理,内部协调处理,受理机构统一反馈答复;杜绝多头受理,敷衍了事。相互推诿现象,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努力在群众中树立诚信的良好对形象。

  (五)加大处罚力度,严格纠风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纠风工作责任追究力度,保证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

  对医务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纪律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或缓聘、解职待聘,直至解聘;执业医师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医疗机构纠风工作不力,疏于管理,医务人员顶风违纪,继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追究领导责任。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地区纠风工作指导不力,监督不严,不正之风盛行。群众反映强烈或对群众举报不认真核查,不严肃处理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步骤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

  卫生行政部门在今年7月底前,组织所属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纠正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的部署和要求,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立即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组织各直属、直管医院带头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检查落实阶段

  市卫生局10月份之前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直属、直管医院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若干次检查,并适时组织市卫生系统行风评议监督员进行暗访。各县(市)、区卫生局也要对辖区内专项治理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告,并随时向市局报告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信息。

  (三)总结完善阶段

  10月底前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总结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同时,市卫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治理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向全市通报结果。11月份,做好迎接省卫生厅和国家卫生部对各地纠风专项治理情况检查的准备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都要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提高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效能建设活动。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的目标、措施和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不断探索和创新纠风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卫生行政部门要把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放在卫生改革的整体进程中去把握,同“诚信医院”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找准专项治理工作的切入点,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解决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消除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体制、机制因素,并及时组织群众参与,积极探索纠风工作规律,建立起上下、内外综合治理的纠风工作体系。

  (三)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一要抓住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工作薄弱环节;二要重点抓好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以及乱收费等问题。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总体要求和具体分工,围绕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逐项抓落实。要把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要注意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既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又要总结经验,用先进典型指导推动工作,突出监督检查实效。

专项工作方案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年]16号)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长安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排查、建立试点、重点治理和全面整改,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保持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化工、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学校、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三、排查治理的内容

  (一)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各类企业和单位根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7、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医药生产企业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项目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

  8、化工经营企业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9、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10、建筑施工企业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情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6)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11、学校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12、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2)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3)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7)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现在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制定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确定辖区华曙制药厂、京联实用气体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为街镇隐患排查治理的试点单位(各街镇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由各街镇督导、帮助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30日前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各街镇安监站。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整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区安委办报送信息。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10日。分两个层面,由各街镇负责督导本辖区试点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由区安委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街镇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在此阶段,由区安委办和相关街镇共同做好省市督导检查的迎查备查工作。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检查企业和各监管单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工作要求和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迅速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对重大隐患单位,街镇每周检查一次,职能部门每半月检查一次;对一般隐患单位,街镇每月检查一次,各职能部门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同时要坚持周二检查日制度,每周二由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确定整改的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抓住试点,以点带面。各街镇要帮助辖区试点单位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治理内容、程序、责任及要求,注意总结推广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使相关行业和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能按照要求进行,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目的,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落实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完善制度,长远推进。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为契机,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核心,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使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区安委办隐患排查举报电话为0311-86662089。

  附件:各街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试点单位名单

专项工作方案14

  为了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治理审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要求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法制办联合下发的《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结合全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的统一要求,切实查找审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加强制度建设,以规避审计风险,提升审计形象,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经济卫士”的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机制

  为了加强对全市规范审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规范审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纪检监察、法规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经审局、监察室、法规处、经审处、社保处、企业处、外资处、固投处、行事处、农环处、财金处、计算机处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监察室,监察室主任为办公室主任,法规处处长为副主任,主要负责规范审计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和监督检查。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审计执法程序。进一步梳理审计执法依据,细化审计执法内外部程序,并经市法制办确认,保证审计执法程序合法合规。

  (二)规范审计调查取证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取证的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调查取证,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三)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审计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和实行审计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保证同事同罚。

  (四)规范管理审计执法人员。严格审计执法资格审查,坚持持证执法,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等文明执法方式。

  (五)大力推行网上执法。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为依托,推行网上办案。对凡符合上网条件的审计执法行为,都要在网上进行公开运行。

  (六)实行行政指导和执法问责。进一步加大审计行政指导力度,促进执法理念的进一步深化和执法方式的进一步完善,不断提升工作效率、执法效能和管理效果。通过完善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公正执法,坚决查处违法执法、以审谋私等行为。

  四、实施步骤

  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全市审计行政执法工作专项行动共分为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底-7月初)。主要成立组织机构,制订方案,加强审计执法工作在审计网和省市信息渠道的宣传报道。

  (二)实施阶段(7-9月份)。一是明确审计执法主体,完善审计职权目录;二是梳理审计执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执法依据;三是细化行政执法内、外部程序,完善审计执法流程;四是严格执行审计署有关审计执法证据规范的要求;五是进一步细化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六是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七是公开审计执法事项,将执法主体职权、程序步骤、裁量标准、执法结果、执法人员、法律依据及执法监督电话、地址和网址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八是推行网上执法,凡具备上网条件的.审计执法案件,要求全部在网上进行公开运行。

  (三)督促检查阶段(10-11月份)。市局监察室会同法制处不定期对各相关处室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建议,保障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有效圆满完成。

  (四)考核总结阶段(12月份)。市局监察室会同法规处对全市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审计系统目标考核内容。

  (五)长效管理阶段。20xx年作为集中整治年,20xx年后进入常态管理,各单位要自觉坚持规范化行政执法。

  五、有关要求

  (一)在正常审计工作中做好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全市审计机关要以这次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为契机,更好的规范审计各项工作,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促进经济发展。

  (二)局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作为市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联系点,要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和汇报工作情况,以便取得上级组织的指导帮助。

  (三)积极开展审计执法创新。各单位要在审计执法中,不断大胆创新审计执法的新理念、新方式和新方法,并及时总结形成材料报局监察室、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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