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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时间:2024-11-19 22:43:5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华】整治方案范文集合十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整治方案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整治方案范文集合十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常

  三、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农业局:

  (1)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

  (2)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县环境保护局:

  (1)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3)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4)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3.县国土资源局:

  (1)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1)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2)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1)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2)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3)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6~8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县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年8月~~年5月1日)

  1.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建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禁建区内养场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XX)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XX)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以及禁建区内禁止建设新的养殖场等。

整治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解决懒政怠政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校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经研究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市中小学校集中开展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家教、违规补课等教育行风突出问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树立全市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是深入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类学校是治理有偿家教、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要思想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下大气力认真整治学校办学和教师从教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明显好转,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有显著加强,违规补课等不规范行为明显减少,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范围

  ㈠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八种有偿补课行为:

  1、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收费性的补课行为;

  2、学校将校舍或教学设备设施出租、出借给校内外人员组织的`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行为;

  3、学校或在职教师以读书教育活动等各种理由为名变相向学生收费行为;

  4、学校在职教师以辅导为名在校内外进行变相补课收费及“课上不讲课下讲”的行为;

  5、学校在职教师个人或学科教师共同组织学生在家中或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的行为;

  6、以放学后为学生辅导作业为名收取费用的行为;

  7、学校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或动员、诱导、暗示、强制所教班级学生参加他人组织的收费补课而从中获利的行为;

  8、其他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㈡整治范围

  全市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

  四、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五、方法步骤

  本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从20xx年11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11月1日-10日)。各校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深入做好教育宣传工作。

  1、加强师德教育。各校要采取集中宣讲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安庆市教体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对违规补课行为进行处理的规定》以及《桐城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提高教师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加强家校沟通。各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开辟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各级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举办和参与有偿家教的政策规定,解释有偿家教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影响及危害,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确保有偿家教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㈡查找问题阶段(20xx年11月11日-20日)。

  各校要通过聘请校外监督员、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设立举报电话等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治理有偿家教行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个人自查、内部互查等形式,认真查找在职教师从事或参与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行为。准确掌握本校有无参与或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各校于11月21日前将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报市教育局。凡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登记报告,积极清退违规所得并认真整改、承诺今后不再进行有偿补课的学校和在职教师,对其以前的有偿补课行为不再追究责任。

  ㈢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1日-12月20日)。

  各校要本着“从严治教、从严治校”的原则,对照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人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签订《杜绝“有偿补课”承诺书》。集中整改期间,市教育局成立专项整治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在双休日、课余时间,对城区和镇、街道相关场所进行不定期暗访。对群众举报投诉较多、问题突出的学校重点进行督办,做到有访必查,查必有果。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在自查自纠阶段仍然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绝不姑息。

  ㈣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21日-31日)。

  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市教育局对此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并通报。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治理有偿家教活动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保持实效,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六、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此项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实效。要加大对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远离有偿家教,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2、落实工作责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是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3、强化责任追究。在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对屡教不改者、反响强烈者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专项整治活动组织领导不力,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学校,追究领导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实施情况列入各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4、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同教职工签订拒绝有偿家教责任书,落实目标责任。专项整治活动后,各学校要建立工作长效机制,防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问题出现反弹。要结合本次活动,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做到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多措多举,从源头上建立健全制止教师有偿家教的工作制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整治方案 篇3

  为加强县内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丰府办字[20xx]67号)要求,结合本委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着力整治委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全力落实各项火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业企业预防火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三、整治范围

  工业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四、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对工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重点部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2、切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小组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力度,严格监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到位,坚决把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3、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业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15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9月10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工业企业于9月5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给县工信委。

  六、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整治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晋中市建设局安全专项整治精神,切实开展好介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总公司规定,针对介休市绵山墅住宅小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专项整治领导组,提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

  1、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2、我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汇报交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当前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方面的问题,同时安排整改工作。

  二、建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制

  1、项目总监

  1)、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项目安全监理直接责任人。

  2)、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要与公司签定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书,并按照监理部成员安全责任分工,与监理人员签定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程序和强制性标准。

  4)、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并做好事故的记录。

  5)、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填写有关监理资料。

  6)、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资质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应急救援予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7)、编制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必须有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内容和实施办法。在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时,要检查安全验算结果,并予签字。

  2、监理工程师

  1)、在总监领导和安排下,承担本工程安全监理具体工作。

  2)、在编制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方案、监理措施,并认真实施。

  3)、坚守工作岗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口头和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向总监报告,同时对施工单位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4)、发现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安全隐患处理程序。

  检查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安全资格,巡查施工安全情况、安全监理资料,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并报告总监。

  3、监理员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及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行为、设施、人员、作业过程等实施监理检查和记录;

  4)、检查、巡视中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做好监理日记中的安全检查记录和有关的安全监理记录。

  确定监理安全组织机构的同时,与各相关责任人分专业签署《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书》,见附页。如人员进行调整将与新进人员重新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书》以明确有关责任。

整治方案 篇5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市环保局《转发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管办7个综合管理组主要任务〉的通知》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管办7个综合管理组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城市环境违法行为执法检查。

  一、组织领导

  区环保局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是:摸清城市各施工工地、公共娱乐场所、饮食店、酒店、洗车美容店等行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规范对施工工地、公共娱乐场所、饭店、酒店、洗车美容店等行业企业的环境管理,集中整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发展品位和发展形象。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城市各施工工地基本情况,噪声、粉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摸清公共娱乐场所基本情况和噪声污染情况,各饭店、酒店、各洗车美容店的基本情况和油烟、污水的排污去向。填报附表1、2、3、4,调查表于20xx年1月20前上报。

  (二)对施工工地噪声、粉尘超标排放和公共娱乐场所噪声超标排放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市民意见较大、投诉较多的,要监督处罚力度。对饮食店、酒店油烟直排临街店面和占道洗车、污水直排路面的,要限期改造,对逾期不改造,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排污许可证等处罚。并于20xx年2月28日前上报整改或立案查处情况。

  (三)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作用。对存在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需要相关部门共同查处的,要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查处。

整治方案 篇6

  为汲取近期我县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准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6月23日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会会议精神和县安委会制定的“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分工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暂行规定,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原油生产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贺建宏

  副组长:姬存伟 李海元 田新文 申矿生 吴文亮

  高瑞锋 刘永欣 迟 静 罗然昊 白 李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质监科,曹林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xx年6月23日至20xx年9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本次“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由厂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落实检查,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内容

  (一)原油生产、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开发科、后勤服务科要重点加强对原油开采、运输、储存、集输和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严把特种设备准入关,按期进行校验,严查管线巡查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迅速安排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跟踪验证,督促整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车辆管理中心要坚持固定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路面管控措施,加大对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等事故高发易发时段的.管控力度,加强GPS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突出抓好危运车、油田值班车和油田特种作业车辆的道路安全监管,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基建工程科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对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开挖高边坡、建筑工地塔吊、围墙和简易厂棚、施工电梯、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建筑工地要责令立即停工整顿,安全不达标决不允许开工。同时对于工程安全与质量协议不完善的要尽快完善,明确项目监理人职责与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四)防汛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要重点完善完备汛期防汛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按照值班安排,坚守岗位,作好记录,对重点河流、堤坝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站点、井场要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全部编号登记入库,并着手整改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五)地质灾害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在管辖区内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活动,进一步加大潜在隐患的排查力度,及早发现隐患,及时将其纳入监控范围,落实防灾措施,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同时,要加快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重点排查道路急转弯、陡坡防撞墙设置情况,路面塌陷、路面冲毁等灾害,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序实施排险加固工程。

  (六)外协作业队伍的安全管理和作业现场检查情况。外协作业队伍归口管理部门要与外协作业队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对外协作业队伍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外协作业队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资质、是否存在分包现象、是否存在资质范围外的工程),重点抓好钻井、修井、压裂、固井、测井、试油、工程建设等作业施工队伍的现场安全监管,排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按照HSE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要求执行。

  (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办公室、车辆管理中心、油田工程作业大队要重点加强餐饮卫生监督检查,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率达100%,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及培训合格率达100%, 加大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采购的重点食品开展专项抽查,严防劣质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职工灶,杜绝群体中毒事件发生。

  (八)家属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后勤服务科要对家属区内的天然气管道,家属区业主和家属区前商铺用户用气安全情况进行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坚决消除隐患,确保用气安全。

  六、检查步骤

  (一)自查整治阶段(6月26日至8月26日)。各部门要全面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分级负责、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分类别、分等级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治理措施、治理时限、治理标准,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化和经常化。各部门务必于8月31日前,将自查整治总结报安全环保质监科。

  (二)检查验收阶段(8月27日至9月10日)。厂安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的自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排查不实、措施不当、整改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任责。

  (三)接受县安委会检查验收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县安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对照各生产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档案,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的办法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细化明确检查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按照“零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落实,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制定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期限,随时跟踪整改治理情况,采取消号制,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治理,保证安全生产。

  (三)夯实责任,严格追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夯实责任,凡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走过场搞形式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整治方案 篇7

  各工作片、各行政村、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环境整治行动,强力推进“五水共治”各项工作,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生活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在全镇范围开展一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现将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一、总体目标

  针对全镇城乡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着眼治理“脏、乱、差”现象,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公路沿线环境、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使我镇城乡环境面貌有明显质的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镇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镇长)

  副组长:(分管领导)

  成 员:班子成员

  三、主要任务

  (一)村居环境整治

  农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集中解决农村的脏、乱、差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整治任务:一是清理建筑生活垃圾,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管理到位,确保路边、河边、桥边、墙边、公共地段、村庄内无暴露垃圾;二是清理乱堆放的建筑垃圾及土堆、柴堆等房前屋后的杂物;三是整治牛皮癣等乱涂乱画现象。摘除乱悬乱挂的横幅,清理墙壁上、电杆上等处的牛皮癣;四是结合“五水共治”行动,做好雨污分流,完善排水设施,做好沟渠、门口塘清淤及保洁工作,解决污水乱排放问题;五是做好农村绿化养护工作,严禁毁绿种菜,乱堆杂物的行为,定期进行修剪、除草;六是抓好公共设施及环卫设施维护工作,保障各类设施齐全整洁。

  (二)公路边及河道边环境整治

  一是全面清除河道沿线垃圾和堆积物、搭建物和构筑物及其他障碍物;二是全面清理打捞河面的'水草、漂浮物、生活垃圾;三是清除道路两侧堆放的垃圾、杂草、杂物及污染物,做好日常保洁;四是搞好道路绿化美化工作,两侧绿化带、绿地无缺损、无死株、无垃圾;五是对交通标示牌进行维护、更新、粉刷和油饰,保证发挥正常功能;六是对主要道路沿线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破旧墙体、建筑物、进行粉刷美化,清除堆积物、废品收购点。

  (三)镇区环境整治

  镇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照小城市培育要求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整洁度,一是严厉查处乱倒垃圾及乱扔废弃物行为,清理主次干道、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的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清除牛皮癣;二是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做好门前卫生、立面整洁、市容秩序工作;三是做好企业内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及时对厂区内的生产、生活垃圾,杂草、杂物等进行清除;四是整治占道经营,取缔重点地段、重点时间段的无证流动摊点;五是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机动车违法停车、不按规定停车,自行车、三轮车、电瓶车乱停放。

  四、实施步骤

  本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从X月XX日开始到X月XX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XX—X月XX日)

  主要任务是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层层宣传发动,明确任务要求和工作重点。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排定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迅速组织实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X月XX日—X月XX日)

  第一周集中开展村居内部环境整治,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清理;第二周集中开展主要道路及河道水域环境整治,主要是指高速公路、辖区省县道、乡村道路和所有河流沟渠沿线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区域;第三周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做好绿化养护和公共设施维护工作,修复翻新破损设施,完善农村雨污排水设施,清理污水沟、臭水塘;第四周完成公路边、河道边、村口及周边乱搭乱建构筑物(废品收购点、生产养殖棚、大型堆积物等)拆除清理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X月XX日—X月XX日)

  镇组成环境整治考核验收组,按照逐个村居、逐条道路、逐条河道、逐个区块过的形式组织考核验收,并将各单位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

  (四)总结提升阶段(至年底)

  对环境综合整治中所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梳理,分析问题原因症结,建立城乡环境综合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切实防止问题反弹、重复出现。对环境综合整治短时间未能完成的项目,下一步要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双清”行动,创建美丽乡村、卫生村、生态村和无违章村等活动,倒排工作计划,做到强力推进,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民发动。各单位和全体干部工作员要统一思想,把此次环境综合整治和五水共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层层宣传发动,工作片发动到各村和社区,单位要发动到干部职工,村要发动到户,采取义务劳动、志愿者活动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迅速投入到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去。

  2、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全体干部工作员要深入一线落实环境整治工作,以村居为单位,联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为本辖区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安排环境综合整治的具体工作,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和具体要求。

  3、全面督查,狠抓落实。镇组成暗访组、督查组和考核验收组对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阶段开展交叉督查和全天候暗访曝光,并组织考核通报。对环境整治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督查考核办法》实施问责,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附:《环境综合整治督查考核办法》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

整治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商务厅及合肥海关联合印发的《关于安徽省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皖商贸发字[20xx]42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根据《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外贸领域的实际情况,加强宣传,重点打击外贸领域三类商业欺诈行为:利用外贸合同诈骗行为;低开、虚开出口发票行为;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和假出口行为。通过发挥各部门联合监管的功能,达到整顿和规范对外贸易秩序,维护对外贸易环境的目的。

  二、工作重点

  (一)关于预防利用外贸合同骗取资金的欺诈行为的发生。

  由滁州市商务局牵头,工商、公安、税务、外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机制,形成滁州市建立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案,充分体现各部门功能互补、信息共享以及发挥各自监管职能,形成监管合力。同时,根据我市工作的进展情况,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外管局等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小组,现场办公,协调相关问题,落实具体实施工作。

  (二) 严厉查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出口发票是出口企业根据国际惯例向进口商自行开具的一种形式发票。我局将会同税务、外管等部门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尽快制订程序化的`、可操作的管理措施,严厉打击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同时,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

  (三) 严厉打击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假出口行为。在进出口环节,积极利用海关风险监控机制,广泛开展对外贸领域内的价格信息核实以及企业稽查。综合运用查缉和规范两种手段,将打击进出口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与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制裁违法企业,又要鼓励守法企业,引导企业经营行为走向合理合法的正确轨道上来,在外贸进出口领域,形成一个良性、长效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职责分工

  为更好地开展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有效协调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商务局会同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外管局等部门组成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办公室作为专项行动领导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召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成员会议;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任务;调查督办专项行动中的重大或典型案件;推动市际信息共享制度;向领导小组提交工作报告。 定期沟通对外贸易领域中利用合同诈骗的案件;定期汇总现有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信息,各部门内部要确定本系统内信息的汇总机制;对滁州市对外贸易信用工作予以指导和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向滁州市相应对口部门提出要求,形成滁州市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并尽早实施。 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低开、虚开出口发票对我市商品、企业以及国家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尽快推动关于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依据办法查实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进行处罚;敦促地方有关部门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作为整顿和规范外贸秩序的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商讨建立进出口商品价格信息共享制度,违规违法企业通报制度。

  四、工作进度

  按照《安徽省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动员部署阶段,印发工作方案及实施方案,做好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2月—20xx年3月,组织实施阶级。按照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对部分进出口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

  第三阶段:20xx年4月,总结、验收阶段。对外贸领域商业诈骗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主要经验与做法、成效进行总结、验收。

整治方案 篇9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和精神,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生鲜乳购销活动,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和收购、销售生鲜乳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解决流动摊点在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的问题,消除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整治行动范围

  城镇居民生活区、奶牛养殖场、奶站。

  二、整治行动内容

  坚决取缔散养奶牛。规定:“设立奶牛养殖场应当符合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奶牛养殖规模。”按照省政府91号文件和市政府文件要求,奶牛养殖规模栏位要达到300头以上,实际存栏要达到150头以上。XX市于20xx年6月底前全部实现了奶牛入区饲养,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奶牛规模化养殖。针对目前个别地区存在的“回流”散养奶牛,各乡、镇要对本辖区认真进行排查,务必于7月30日前引导所有散养奶牛,全部进入和奶站一体化建设的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饲养。

  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行为。目前在居民生活区存在流动摊点零售生鲜乳的现象,经初步调查了解,这些流动摊点零售的生鲜乳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属于非法经营。一是零售生鲜乳的经营者没有人员健康证明和等有效证照,由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予以依法查处。二是其所售生鲜乳多为散养奶牛所生产的未经检疫检测的质量没有保证或是奶站被乳品企业拒收的有质量问题的生鲜乳。三是所售生鲜乳为常温出售。运载车辆无准运证明,储存容器不符合冷藏要求等均违反了的有关规定,畜牧、卫生、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各自权限,全面清理居民生活区内销售生鲜乳的违法流动摊点,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行为。

  强化奶站监管,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畜牧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现有奶站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奶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方面的“八项要求”、完善奶站的“三项记录”、做好乳品企业检测不合格生鲜乳的处置工作,严格执行休药期的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收购生鲜乳,奶牛养殖场和奶牛养殖小区内的奶农不得向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生鲜乳,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三、整治行动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xx年7月5日始,至7月3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左右,分三个阶段进行:

  调查摸底阶段: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所有城镇居民生活区进行拉网式排查,详细掌握散养奶牛以及零售生鲜乳流动摊贩的有关情况,并做好登记。

  宣传发动阶段: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发布通告,在居民生活区、奶牛养殖场和奶站等场所进行张贴,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向广大居民群众发放“明白纸”,宣传零售生鲜乳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乳品消费观念。

  清理整顿阶段: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多措并举,坚决引导散养奶牛,进入奶牛养殖小区饲养;联合执法,依法清理在居民生活区零售生鲜乳的流动摊贩,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违法行为;深化奶站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奶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不合格奶站要限期整改,整改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畜牧、工商、卫生、质检、城管、公安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责任落实到人。

  明确工作责任,搞好协调配合。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城镇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畜牧、工商、卫生、质检、城管、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违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泛发动群众。在活动期间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市卫生局0311—82101920、市畜牧局0311—82011762、市工商局0311—82012662。

  加强信息沟通。活动期间,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及时将本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畜牧局。

整治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XX】160号、《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XX】193号)和河北省《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冀食药监食【20xx】51号),市药监局及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xx县辖区内的所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长(负责人)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学校对托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单位是否有准入制度,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符合《xx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管理规定》要求。大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学生餐菜谱设置能否避免风险菜,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六)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明白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4月至6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4月底)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5月—5月底) 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要进行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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