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合集【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施方案 篇1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建立竞争机制,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学期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分值
考核内容把教师的全面工作分成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总分值为1000分,即德100分、能100分、勤100分、绩700分。
二、考核办法和分值形成
(一)德: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端正教学思想,在本学期的教学工作中热爱学生,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教师之间团结友爱,师生之间建立平等和谐的关系,不出现任何道德品质方面的过错为100分。
出现下列行为之一扣10分:
1、和学生发生矛盾吵架行为。
2、和家长发生矛盾吵架行为。
3、和教师发生矛盾吵架行为。
4、教师其他行为对工作造成影响的。
5、政治学习记录不完成次数。
(二)能:1、学期内教师能完成教学任务,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在上级的各项检查工作中不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为100分。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10分:(1)不让学生参加考试为学校造成影响的。(2)私征乱订为学校造成影响的。(3)上级检查为造成影响的。(4)学校检查备课,无备课本的。(5)备课有间断的,内容不完全的。(6)批改不认真无批语、时间有间断的。(7)期末考试学区排队有倒数第一科的。(8)听课记录不达标的,没有业务学习记录或没有内容的。(9)学校要求的各项计划不完全的。(10)批改、辅导、家访手册不全的。
(三)勤:1、本学期内出满勤,没有迟到、早退、请假、无故不到位100分。2、无故不到一天扣5分。请假一天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分。
(四)绩:以学区统考成绩为依据。
三、加分项目
1、学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前三名分别加10分、5分、3分。
2、县统考在全县前30名者,分别加30分----1分。
3、所教学科学区排队前三名者分别加10分、5分、3分。
4、参加学区组织的公开课者加3分。
四、德、能、勤分值以平时考核记录为依据,教导处做好记录档案,每月公布量化结果。
五、期末1000分考核前6名为学校模范教师,学校召开大会,颁发荣誉奖和物质奖。
××学校
20xx年3月
实施方案 篇2
县桥东小学第三届工会委员会于20xx年11月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第三届工会任期已到,需进行换届改选。为了使我校工会组织能正常开展工作,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经请示县教育工会并获得同意,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我校拟进行工会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遵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会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以此规范、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组织领导
本次工会换届改选工作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为了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学校支部决定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z
二、方法步骤
1、学习宣传(时间从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1月20日)
(1)在全校教职工中进行工会换届选举的宣传动员,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会员了解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选举程序。使全体会员进一步提高民主意识,正确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民主权利。
(2)换届改选工作中,工会会员按一年级组、二年级组、三年级组、四年级组、五年级组、六年级组分成六个换届选举小组。由年级组长负责组织民主推选工作。
2、换届选举大会准备(时间从20xx年11月15日至11月26日)
(1)工会向学校党支部递交《换届选举报告》;(11月份)
(2)党支部作换届改选动员报告;并进行第一轮民主推荐。(11月20日)
(3)学校党支部组织建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11月15日)
(4)完成《桥东小学工会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实施方案》,在征求县教育工会意见(11月17日)后交全体工会会员讨论,表决通过正式实施方案;
(5)分工会小组(即年级组)议论推荐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年级组组长负责)(11月20日)
(6)党政工联席会议初定候选人;(11月21日)
(7)张榜公布候选人;(11月21日)(如教职工无异议,即为正式候选人)。
(8)会议材料准备:会议议程(11月21日——26日)、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经费审计报告(11月16日——26日)。
(9)工会准备好投票箱和换届选举用表;(原工会委员;11月25——26日)
(10)会场布置;(原工会委员:11月26日)
3、召开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大会程序)
(1)预备会议:①筹备工作报告;②资格审查报告;③通过主席团名单;④通过大会议程。
(2)正式大会:11月27日(大会程序另附)
选举前,表决通过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工作小组)
4、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
在支部书记主持下召开第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主席,并进行委员分工,最后将选举结果向县教育局和县教育工会报告,获得批准后正式启动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工作。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由五位委员组成,其中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委员三人。
2、以换届选举小组为单位进行候选人人选提名,各小组提名五人,(其中女代表至少一名)在本小组内提名两人,另外三人分别从其他小组推荐。
3、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党支部研究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并研究确定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7名,由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表决通过并公示。
4、正式选举。正式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参加换届选举大会工会会员不得少于应到会员的'三分之二,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候选人票数均超过半数的,按得票多少为序,取前五名候选人为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第一轮实际当选人数少于五名时,在未超过半数票的候选人中进行第二轮选举,仍实行差额选举,应选委员数与候选人数差一名。第二轮选举后,仍未产生五位委员,由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第二轮得票情况(原则上以得票多少,特殊情况,考虑男女委员的比例)决定委员人选。(未选上的二名委员为经审员。)
5、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要求
总体要求:有全局意识,站在学校长远发展的角度,为广大教职工着想。有为全员服务的意识,坚持原则,善于做教职工的思想工作,能与教师心灵沟通,打成一片。积极主动的工作,在学校稳定、和谐、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倡年轻化,要懂政策法律,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得民心,善管理,敢管理。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运用现代化的教学能力。
候选人产生具体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和发展,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2)主动服务意识。有主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有为学校和广大教职员工服务的热情,主动服务,甘于服务。
(3)乐于奉献精神。具有为教育事业、学校工作和工会事业奉献的精神。
(4)敢于承担责任。具有为学校和广大教职员工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客观公正反映教职员工的心声,代表广大会员的利益。
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农业力度,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和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实现富农、强农目标,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创新金融扶贫机制的有关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邮储助农贷”“邮储扶贫贷”“邮储互惠贷”(合称“邮储惠农贷”)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惠农金融政策,搭建“政银”合作平台,支持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着力解决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村经济组织、贫困户等小微企业融资发展难题,助推农村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全市贫困农户早日脱贫致富。
二、“邮储惠农贷”支持对象
(一)助农贷款。符合国家信贷政策以及准入要求并主动申报市经管局备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实际控制人或普通社员)、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种养殖大户、农产品购销或加工大户)等。
(二)扶贫贷款。符合国家信贷政策以及准入要求并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三)互惠贷款。符合国家信贷政策以及准入要求并纳入“市政府重点中小企业池”的市域中小微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
三、风险基金
(一)市政府建立专项风险金,首期注入专项风险金500万元,其中:“助农贷”200万元、“互惠贷”200万元、“扶贫贷”100万元。以后根据业务办理情况追加安排专项风险金。
(二)市政府授权市经管局负责管理专项风险金,并在贷款行分别开设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以此专项风险金承担有限责任。贷款行为邮政储蓄银行市支行。风险保证金及风险补偿铺底资金计息方式按双方协商方式执行,所产生的存款利息仍作为风险保证金及风险补偿铺底资金的一部分,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贷款正常结清后与保证金一并退还借款人。
(三)专项风险金放大倍数。原则上,“助农贷”和“扶贫贷”业务总体融资额度均不超过政府专项风险金的5倍,“互惠贷”业务总体融资额度不超过政府专项风险金的10倍。
四、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和利率
(一)助农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实际控制人授信额度及单笔贷款授信金额最高为50万元,普通社员授信额度及单笔贷款授信金额最高为20万元,单个合作社实际控制人及普通社员贷款总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授信额度及单笔贷款授信金额最高为50万元。“邮储助农贷”单笔贷款期限最长18个月,执行固定利率9.6%。
(二)扶贫贷款。贫困户单笔贷款授信金额最高为10万元。扶贫贷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为18个月,执行固定利率9.6%。
(三)互惠贷款。中小企业授信额度及单笔贷款授信金额最高为500万元,个体工商户授信额度及单笔贷款授信金额最高为300万元。互惠贷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为12个月,贷款利率原则上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
(四)“邮储惠农贷”最终授信额度及贷款金额、期限由贷款行根据市场、借款人及关联方、同业调查和评审等综合确定;并对纳入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且符合贷款行要求的扶贫贷款客户实施差别式贴息扶持,其中贫困户给予100%,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0%的利息补贴。
五、担保方式及还款方式
(一)“助农贷”需按贷款金额的5%缴纳风险保证金,合作社贷款须附加其实际控制人和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社员联保担保,其他客户须附加一名或多名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提供保证担保。
(二)“互惠贷”需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作为辅助担保:
1.提供不低于贷款金额30%的房地产抵押担保加企业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按授信金额的5%缴纳风险保证金。
2.提供融资性担保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按授信金额的5%缴纳风险保证金(不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用)。
3.提供30%的保证金+5%的风险保证金为贷款提供担保。
(三)“扶贫贷”客户采取由3户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组成联保小组,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由一名或多名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提供保证担保。
(四)根据申请对象的生产经营特点和贷款行审批权限,客户还款方式分为:阶段性等额本息;按月(季)付息、一次性还本、按月(季)等额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仅限贷款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客户)。
(五)客户所缴纳的风险保证金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并经贷款行和市经管局共同核准后予以退还(不计息)。
六、逾期代偿及追偿
(一)贷款逾期超过合作协议约定日期(最长不超过30日)后,贷款行向市经管局出具《代偿通知》,市经管局向贷款行出具《委托代偿通知书》,贷款行受市经管局委托从担保金专户中按如下顺序扣划本息:借款人保证金、担保人保证金、政府专项风险金。
(二)政府专项风险金实行逐笔代偿,对每一笔逾期贷款在借款人保证金、担保人保证金全部扣划完后的剩余逾期贷款本息承担50%代偿责任。代偿金额达到政府专项风险金的50%时,暂停办理新的贷款业务。
(三)代偿后,贷款行应对借款人进行催收与追偿并及时填补政府专项风险金。必要时可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冻结借款人、担保人等的银行账户、财产,处置抵(质)押物。追偿所得资金在清偿贷款本息后,其剩余资金按如下顺序补偿:政府专项风险金、担保人保证金、借款人保证金。
七、协调与监管
(一)市经信局负责确定优质中小微企业客户群体,并加强与贷款行、市经管局等单位的协作,选取市场前景广阔、竞争力强、经营效益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且有融资需求、征信记录良好、无各类不良记录的优质企业客户,分批建立“市政府重点中小企业池”,进行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合理融资,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二)市经管局和各镇(办、处、区)负责对从事农村特色产业项目的农村经济组织实际控制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的调查、遴选及备案工作,积极做好“邮储助农贷”优质诚信客户的推荐工作,更好地发挥“邮储助农贷”在助推农民脱贫致富和发展农村经济中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市扶贫办和各镇(办、处、区)负责对申请扶贫贷款的农户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审定。
(四)市财政局负责安排拨付专项风险金,定期检查专户资金情况,审查贷款资料和专项风险金绩效,并按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办理贴息手续。
(五)邮储银行市支行负责组织业务受理、调查、评审、审批、放款、贷后管理、催收与追偿等工作,并定期向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经管局等部门报送业务统计台帐。
(六)市经管局负责管理专项风险金和客户缴纳的风险保证金,参与贷款项目的调查与评审,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出具担保函,同时定期向市财政局、市扶贫办报送风险金专户资金使用情况。市经管局除按规定比例向客户收取风险保证金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对于“邮储助农贷”客户风险保证金可委托贷款行代收并划转担保金专户。
(七)市人民法院负责受理债务诉讼案件,维护债权、债务双方的合法权益,对恶意骗贷、逃废债务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八)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经管局、市经信局、市人行、市银监办、邮储银行市支行等单位定期会商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要树立担当意识,强化责任,坚持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的原则,及时互通信息、反馈情况,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全市“邮储助农贷”工作顺利开展。
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益,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构建基本民生安全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据我县实际,现就“救急难”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线,通过开展“救急难”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做好各项制度和救助资源的衔接配合,补短板、托底线,建立“救急难”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即时救助、方便群众的原则;
(二)坚持保基本、托底线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
三、建立工作机制
(一)完善县直相关部门协调机制。建立以县政府为主导,民政、卫生、财政、教育、住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县直相关部门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和协调“救急难”工作的执行;乡(镇)一级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村(居)一级应确立一名“救急难”工作信息联络员。
(二)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乡镇要依托政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等,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救急难”申请的受理、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让群众“求助有门”,并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县级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救急难”工作的指导、检查、评估、审批、资金发放等工作。
(三)建立“救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一是以村(居)委会为依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各种协会、民办非企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建立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工作网络;二是加强监控,建立“救急难”信息档案,健全信息统计和报送机制。加大主动救助和协调救助力度,及时采取帮扶、疏导和监护干预措施,确保救助时效,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财政、卫生、教育、住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以及慈善组织要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掌握专项救助和慈善救助开展情况。加快“救急难”信息平台建设,使救助对象的需求和政府的救助资源、慈善组织的救助项目,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等资源有效对接,有效防止“重复救助”和“遗漏救助”。
四、全面落实各项救助任务
(一)最低生活保障。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着力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加强复查复核和动态管理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特困人员供养。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对特困人员要做到应保尽保。
(三)受灾人员救助。加快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建设,保障自然灾害发生后救助物资的紧急供应。自然灾害发生后,要根据情况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同时评估、核定并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及时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
(四)医疗救助。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个人及家庭,给予医疗救助;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及时、便捷服务。
(五)教育救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和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不同教育阶段的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给予适当教育救助,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和学习。
(六)住房救助。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经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
(七)就业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给予就业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县人社部门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该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八)临时救助。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对象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五、创新救助方式
根据急难对象的现实需求开展以下两种方式的救助:一是通过实物和现金救助的方式解决急难对象的生活、医疗、住房、就学等方面的困难;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急难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安置帮教等方面的服务。
六、规范工作流程
对因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急难”的群众,在申请相关救助时,应按以下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救助。
(一)个人申请。由于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就医等困难的群众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救助申请,对于因特殊原因个人无法提出申请的,村(居)委会或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信息管理机构可代为申请,提出的书面或口头申请都应真实表述清楚造成“急难”的原因、困难性质和程度。对口头申请,乡(镇)经办人员要详实记录申请人口头申请的内容。
(二)乡(镇)人民政府应在第一时间接受申请对象的申请,并在接到申请之时起的两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人员对申请人反映的情况进行真实性核查,同时完成申报材料的核报工作。
(三)对核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由乡(镇)负责人进行审核,报相关救助主管部门审批。
(四)落实救助措施。分别按照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转介救助、社会力量救助等方式,落实救助措施。
七、加强资金管理
“救急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按照救助项目建立专户,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为体现临时救助即时、高效的特点,救助资金可以采取现金支付和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县、乡两级要规范资金管理,完善资金发放程序,救助资金的发放要以社会化发放为主,尽可能减少现金支付方式。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救急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八、加强监督管理
(一)“救急难”工作要做到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办理程序“三公开”,申请原因、核查情况、审批结果、救助金额“四公布”,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乡(镇)政府应将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在救助对象所在的村(居)委会或其居住地公示5天,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资金的,发放机关有权悉数追回,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负责“救急难”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违规办理救助的,其责任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实施方案 篇5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机制 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行为为切入点,认真抓好制度建设,切实解决职责不清、效率不高、工作不落实、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推进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初步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特别要抓好以下制度建设:
1.完善岗位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每个办公室、站所的职责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落实工作责任无缝链接。
2.推行服务承诺制。以便民、高效为原则,结合机关工作实际,从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承诺内容和标准,向群众公开。
3.执行限时办结制 镇机关内部的政务运行,应明确完成时限;所有审批事项必须实行限时办结,在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办事时限的,原则上要在规定时限内缩短三分之一以上;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事项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应按照便民、快捷、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分管领导应当亲自督办。
4.执行首问负责制 首位接受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必须主动负责地告知询问事项并引导询问人到承办处办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5.执行一次性告知制 管理相对人到机关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不能一推了之。
6.执行否定报备制 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事宜过程中,对申报事项给予否定的,必须将否定情况及理由书面报告上级领导。
实施方案 篇6
为贯彻静海县教育系统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依据静海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知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做文明好学生”主题教育活动意见,决定在全校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知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做文明好学生”主题教育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为指导,以《天津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方案》、《天津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水平评价指标》和《静海县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意见》为抓手,按照局党委提出的广泛开展“知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做文明学生”主题教育活动意见。强化学生养成教育,让学生“知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增强文明法制意识、丰富道德实践体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各班要把“知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做文明好学生”放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各班要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深化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天津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水平评价指标》的各项要求,强化学生规矩意识,教育引导学生用规矩约束言行,养成守规矩的良好习惯,让学生的规矩影响家庭、带动社会,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三、主要措施
各班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知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做文明好学生”
主题教育活动,丰富内容、灵活方式、拓展途径,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现“知行”统一,突出育人效果。本工作于20xx年x月底全部完成。
(一)教育学生知规矩,切实将规矩深植于脑。
1.建立健全规矩。学校要结合《天津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水平评价指标》,按照我校“学生一日生活常规”要求,把“学生一日生活常规”细化,各班要按照常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和落实工作。各班要向学生明确需要重点了解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明确在学校、家庭、社会中的行为准则,明确与同学、老师、家长交往中的规范要求,为学生学习规矩、讲究规矩、遵守规矩提供依据和标准。让学生在制度和规范的引领下“遵规守纪”,在校做文明学生,在家做听话孝敬的好孩子,在社会上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学校利用4月13日周一升旗时间,组织“知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做文明好学生”主题教育活动的启动仪式,并对学生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活动。)
2.理解把握规矩。理解《评价指标》、《守则》、《规范》、“五尊、五不、五远离”和“新五不”内容,理解在校的规矩要求,知道课上、课间、活动、实践、礼仪等方面的行为准则;理解在家应该遵守的基本规范,知道什么是应该说的,应该做的,懂得怎样与父母、家人和谐相处;理解作为一名社会小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知道在遵守交规、保护环境、爱护公物、维护秩序等方面的道德标准。
3.熟记运用规矩。各班要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训练、考核、竞赛等活动,通过主题班会,情境训练,知识竞赛、互动交流等方式,强化学生对《评价指标》、《守则》、《规范》、“五尊、五不、五远离”和“新五不”内容及应知应会内容的熟知熟记。(要求:1、4月底各班上交“知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做文明好学生”主题班队会设计方案。2、5月初,学校组织进行《评价指标》、《守则》、《规范》、“五尊、五不、五远离”和“新五不”内容及应知应会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
(二)引导学生讲规矩,切实将规矩内化于心。
1.环境育人。创设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学校以利用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学校要求各班要充分利用板报、手抄报、班级文化展示墙、班级网页等渠道,进行礼仪规范知识的普及与宣传,让每一位学生都能随时随地得到知识的'熏陶。(要求:1、一周内完成一个版块替换工作,做好“知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做文明好学生”主题教育活动宣传工作。2、 三至五年级各班组织学生开展好主题教育手抄报活动, 4月 25日前,各班上交5份主题手抄报。)
2.学科育人。坚持寓思想道德教育于各科教学之中,各学科教师结合本学科特点,自觉、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案中思想道
德教育要求明确,教学中充分体现思想道德教育。
3.阵地育人。充分利用心理辅导课、德育校本课、班会课、国旗下讲话等有效阵地,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规矩教育,做到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突出教育性并形成序列。
4.实践育人。让学生深入学校、家庭、社会生活中,寻找讲文明、讲规矩的美好行为,发现不讲文明、不讲规矩的不和谐言行,要求各班召开辩论会、心得体会交流会,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标准。
5.典型育人。积极开展“品经典、学做人”活动,广泛阅读优秀图书,观看爱国影视作品,引导学生学习先辈英烈、少年英雄、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敦品励学,进步成长。
6.活动育人。各班要组织开展“好习惯伴我行”、“规矩在心中”、“我身边的榜样”等系列教育活动。倡导美好行为,宣讲感人故事,撰写学习体会,弘扬校园正能量。(四、五年级组织学生撰写系列教育征文活动,x月x日前每班上交5份征文)
(三)要求学生守规矩,切实将规矩外化于行。
1.建机制。建立完善学习、检查、监督、评价、激励等机制,强化学生自主管理和自我教育。要通过学校的管理,教师的引领,同学间的互助,进一步强化学生讲文明、守规矩意识,促使学生逐步形成规范、自主、自觉的良好行为。
2.重体验。各班要采取各种形式,引导学生查找与文明行为的差距与不足,反思自身存在的不良习惯和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从讲一句文明用语、上下楼靠右行走、课间不追逐打斗、弯腰捡拾一张纸、随手关紧水龙头、过马路不闯红灯、公共场合不喧哗、不和父母顶嘴等点滴小事做起,丰富实践体验、影响带动他人。
3.树典型。积极培树典型,充分发挥典型激励和引领作用,学校利用文化长廊、广播、板报、网站中开设固定栏目,及时表扬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典型事。认真组织开展文明标兵、文明学生、文明家长、文明班级等各类评选表彰活动,激励学生学先进、做表率,健康成长。
xx小学
20xx-x-x
实施方案 篇7
一、随机抽查事项
(一)林木采伐许可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林木采伐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对林木采伐事中、事后少报多伐、越界采伐、乱砍滥伐等监督管理。
(二)木材经营加工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检查是否按照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的审批条件进行经营;是否设立经营加工木材原料来源的登记台账;是否安全生产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
(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占用、征用林地项目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取得临时占用林地项目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用地单位或个人是否按照原审批的面积、地点、范围和用途使用林地;按规定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是否足额缴纳;落实异地恢复森林植被措施情况;临时占用林地是否按时退还林地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如继续使用的,是否已重新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
(四)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项目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是否按照原审批的面积、地点、范围和用途使用林地;所占用林地的实际用途和建设规模、标准等是否与原审批内容一致;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
(五)林木种苗质量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林业工程造林绿化使用的苗木。
2、抽查内容:林木种子、苗木质量情况;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标签制度执行情况;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情况;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情况;林木种子来源情况,;造林地种苗档案情况;造林作业设计中是否对使用林木良种提出要求情况;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以及种苗质量要求情况等。
(六)林业植物检疫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林业植物检疫证书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核查是否有检疫对象。
(七)跨省及省内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跨省及省内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审批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被许可人运输、邮寄、携带的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来源是否合法;被许可人运输、邮寄、携带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种类、数量、起止地点、时间、运输方式是否与运输证相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
(八)林业有害生物除治抽查
1、抽查对象:可能造成林业有害生物暴发成灾、疫情扩散的经营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林业有害生物除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制度、资金投入、工作措施、发生情况、除治效果等。
(九)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核查是否按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
(十)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核查品种、数量是否准确。
(十一)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核查是否规定品种。
(十二)森林防火期内林区用火监督管理
1、抽查对象:取得森林防火期内林区用火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用火行为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事项、时间、地点、范围、用火形式等进行;是否符合用火天气状况;落实防火扑火措施情况;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情况;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情况。
(十三)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监督管理
1、抽查对象:取得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进入林区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人员、车辆、时间、地点、范围、活动方式等进行活动;是否存在非法用火行为;生活用火落实防火扑火措施情况;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情况;森林资源及野生动物保护情况。
二、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落实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30%的对象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随机抽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对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三、抽查结果运用
(一)对在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撤销、吊销行政许可,并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站等平台予以公示。
(二)对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三)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区)林业站、局属单位和相关职能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扎实组织实施随机抽查相关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镇(街、区)林业站、局属单位和相关职能科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模式。在抽查过程中要做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抽查内容清晰合法,抽查记录规范完善。对在随机抽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责任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镇(街、区)林业站、局属单位和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林业执法人员的教育,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实施方案 篇8
我校导师制已经实施了两年多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进一步深入落实导师制,使导师制的实施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和原则
根据我校学生的具体情况,导师制要坚持“抓两头,促中间”的总原则,围绕“思想上引导、学习上辅导、生活上指导、心理上疏导”这一工作思路,以“促进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来分步执行、整体推进。
(一)导师任课原则。学生自主选择的导师原则上是自己的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原则上在自己所教班里自主选择学生。为了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师生关系一经确定,中途不再变更,但根据任课教师年度工作调整,原任课教师的导师工作由续任教老师接替。
(二)尊重了解原则。学生有了解导师的品德修养、教学能力、学术水平、个性兴趣等的权力,导师有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思想品行、学习成绩、个性需要、潜能兴趣、同伴关系等的义务。导师双方彼此尊重,在了解基础上建立和发展理想的学导关系。
(三)全面关爱原则。导师应关心学生在学业、生活、品行、心理、人生等方面情况,纠正其缺点和不足,并给予正确适当的导引,要不断鼓励学生的进步,发现学生的.成功和成就。
(四)因材施教原则。导师应重视学生的个性及个别差异,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尊重学生的选择,施以适当之指导,使其正常发展,养成健全人格。
二、具体操作
(一)导师制培养的对象和目标
1.各班级要把班级学生按比例确定优秀生、学困生和个性生(20%、10%~15%、5%)。
2.针对优秀生,要进一步帮助他们养成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远大人生理想,帮助他们做好人生规划,不断提高学业成绩;
3.针对那些智力水平正常、没有感官障碍,但学习成绩明显低于同年级其他同学又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的学生即所谓的学困生,要帮助他们做好良好的习惯养成,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4。对于那些有个性的学生,一方面要进行个性纠偏,另一方面要加强个性培养。
二)学生成长记录袋内容
1、学生方面
(1)个人小档案
(2)认识自我(即我的小传)
①我的个性(用四个双音节形容词)
②我的兴趣爱好
③我的姓名故事
④家长寄语
2、老师方面
(1)培养过程材料(包括谈话记录、家访记录和学业辅导记录)
(2)培养结果材料(包括学生性格习惯改变、成绩提高幅度、优秀习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师生结对承诺书
三、其他要求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精心实施。
2。时间要求
3。启动时间:
4。非起始年级(初二、初三、高二、高三)要在开学第三周把导师及学生的名单交到政教处;起始年级(初一、高一)要在期中考试后一周把导师及学生的名单交到政教处。
5。检查时间
6。非起始年级在期中考试前一周;
7。起始年级在期末考试前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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