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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时间:2024-08-30 06:54:1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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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1

  刚才,会议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李华北副县长代表县政府与各镇区、县直各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李县长代表县政府做了重要讲话,这次会议很重要也很及时,对于做好今冬明春的消防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工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好李县长的讲话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县消防安全。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切实抓好会议的贯彻落实。会议结束后,一定要把这次会议的精神汇报好、传达好、贯彻落实好。各镇区、各部门要抓紧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本镇区、本部门消防工作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堵塞工作漏洞,要结合实际,制订出这次普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同时,各单位、各系统也要和本部门、本系统签订火灾隐患普查整改目标责任书,切实做到这次普查整改工作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推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群防群治做好全县火灾隐患普查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为依据,在县火灾隐患普查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本着“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用六个月时间,分动员部署、普查整治、验收总结三个阶段实施。认真组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地毯式全面梳理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依法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集中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2

  一、战役时间和目标

  战役时间:年9月26日至年2月29日。

  战役目标: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排查率100%;火灾隐患查清率100%;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政府挂牌督办率100%;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清剿范围和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近两年来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包括社区)、单位场所(包括各类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各类物流仓储企业)。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小旅馆、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小歌厅、小洗浴、小幼儿园、小养老院、小加工作坊和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以及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非法设置可燃物堆场和仓库、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前期“打违除患”尚未整改合格的高层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高层住宅以及全区火灾隐患集中“排雷”行动中未整改结束的单位。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或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本地区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和单位。本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重点整治城中村、小化工、小商品批发市场以及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等。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各街道、部门要按照全区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列出推进时间表,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工作要求。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动员居民委员会投入“清剿火患”战役。区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由副区长任指挥长,公安分局副局长、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副指挥长,有关行业部门分管领导任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战役部署、推进、总结以及各项协调工作,同时负责每天收集、每周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各街道也应相应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机构,加强统一指挥领导和统筹调度。

  (二)清剿火患阶段(年10月1日至年2月6日)

  1.全面实施排查。各街道要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排查整治的挂钩指导人和排查负责人。挂钩指导人按照片区分工统一由消防监督人员担任,排查工作按照二级重点单位由消防大队消防监督人员,三级重点单位由派出所专(兼)职民警,网格内的其它单位由辖区社区民警,消防文职雇员协助的原则落实到具体人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部署开展行业系统“清剿火患”战役,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开展全面清查,确保隐患见底。工商部门重点对辖区所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消防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教育部门重点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卫生、文化部门重点普查医院和文化娱乐场所;安监部门加强易燃易爆单位和场所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个网格要建立排查工作计划,按时序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认真梳理没有纳入监管视线的区域、单位和场所,以及各类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物流仓储企业,确保全部排查到位。要对前段时间已实施过排查的人员密集场、高层地下建筑和火灾隐患“排雷”对象进行“回头看”,及时排查遗留火灾隐患。对火灾隐患突出、火灾事故多发的行业和区域,各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到位。要及时汇总排查进展情况,对排查过的社区、单位场所建立工作档案,详细注明排查的单位名称、排查人员、排查时间等,并及时录入消防监督数字化系统。消防大队要明确一名干部和一名消防文职雇员具体负责各类文书档案的录入及管理工作。

  2.强力清剿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分类处理。能够当场整改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及时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在火灾隐患“排雷”行动中列为整治对象的单位要全部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并同时予以挂牌督办。对排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跟踪落实执行情况,对逾期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要一律采取查封手段予以强制执行。对由于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无法申报消防审核手续的,可由建设单位提供临时规划许可或者规划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予以受理,对于无法提供相关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的,由消防大队统一梳理汇总后报区政府协调解决。

  3.建立长效机制。各街道、部门要牢固树立“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建立完善火灾预防的长效机制。要严把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关,依法落实有关部门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防止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要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切实提高消防设施完好率,凡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要一律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凡未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单位要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并报消防大队备案。要强化对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建筑产权方、使用方、管理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责任。要指导社会单位切实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深入开展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街道“零亡人”、社区“零火灾”的目标。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每月向消防大队按时上报《消防工作情况月报表》予以备案。

  (三)考评验收阶段(年2月7日至2月29日)

  各街道、部门要强化分析研判,定期评估“清剿火患”战役进展情况,找准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指挥部将每周进行专题研判并通报“清剿火患”战役进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研判并通报全区“清剿火患”战役阶段进展情况。另外,指挥部将每月对各街道进行一次战役专项考评,明年战役结束时,将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对各街道“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各街道要成立工作组,深入排查整治隐患,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消防大队要严格依法监管,从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清剿火患”主力军的作用;要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加强技术指导,并充分调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文职雇员队伍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积极作用;各现役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要结合“巡防”工作,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知识宣传,对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逐一进行消防管网水压测试,确保管网畅通。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的建筑以及辖区“三合一”和“九小”场所的排查。各街道、部门要将“清剿火患”分别纳入本单位、本部门日常监督管理以及督察等内容,有效形成隐患整治的合力。

  二是加强宣传发动。各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社会面的消防宣传和发动,努力营造全社会“清剿火患”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手机短信等媒体,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刊播消防公益广告。要结合贯彻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工作,认真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和“入户宣传”工程,确保战役期间全区每个单位和家庭都能收到一份消防宣传资料,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3

  我代表区政府,向区届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请审议:

  3月中旬以来,我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深入开展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专项行动,抓住突出问题和隐患重点,有效消除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情况

  (一)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市领导指示,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3月14日上午市召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紧急联席会议”后,区政府立即于当天上午10时迅速召开由区委贡儿珍书记、区政府武延军区长主持的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市委朱小丹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市“3.14”会议精神,分析研究部署全区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区上下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极端重要性,立即行动起来,吸取荔湾区“2.29”较大火灾事故、区“3.11”建筑施工较大安全事故和黄埔区“3.13”危险品爆炸较大事故教训,正确处理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铁的面孔、铁的心肠、铁的手腕”和“牛刀杀鸡”的高压态势,深入扎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

  市委常委、秘书长凌伟宪,副市长甘新两位领导随后来到我区,督办我区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并现场检查了大新街道办事处濠畔街96号、海珠南路154号之五两个仓库和地铁一号线烈士陵园站流行前线地下商场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情况,我区按照市领导的指示,迅速召集相关单位传达市领导对整治工作的要求,督促两个仓库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扎实开展隐患治理工作。目前,两个仓库已按消防规范整改完毕,同时,区安监局牵头,召集了区人防办、地铁公司、大东街道办事处、流行前线地下商场、区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了地铁烈士陵园站A出口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就地铁烈士陵园站A出口设置进出分隔栏和制定应急预案一事进行研究,落实了人流高峰应急预案,明确了人流达到一定程度时,起动拉铁码分流人员,人流达到难以控制时,起动拉闸限制人流的控制和分流人员等措施,并于3月30日在地铁烈士陵园站A出口设置了固定的人员进出分隔栏杆、在地下张贴了明显的进出口标志。

  根据全区隐患排查的实际情况,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到街等街道召开现场工作会议,确定了重点整治街道,落实了区领导包案制度,并就如何抓好隐患整治进行部署,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创新工作思维、改进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

  区政府还多次召集有关街道及安监、公安、工商、经贸等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了再部署,要求各单位始终保持常抓不懈、连续作战、再接再厉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摆在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加大排查治理力度,大力治理列为区重点隐患的单位和场所,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进度、整改责任人五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区消防联席会议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市委朱小丹书记批示,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方案》、《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的通告》、《关于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并在2月初制定的《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基础上,针对中心老城区的特点,自敲警钟,进一步认真查找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迅速研究完善,形成了《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专项方案》,明确隐患治理目标、任务、要求和方法、步骤,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大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我区成立了11个由区领导带队,有区纪委、公安分局、安监局、经贸局、工商分局、总工会等单位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导组,集中两天时间,对街道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重点隐患整治工作进行督办。建立了重点整治街道、重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区领导、职能部门包案制度和隐患治理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有人管、管到底,排查出的各类隐患整改到位,区政府对隐患治理工作督导到位。

  我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了市第一督导组的高度评价,赵南先副秘书长在市安监局上报的督导情况上批示:“区的工作做得实、有力,应予充分肯定。下一步要保持和巩固成绩,进一步加大对问题的整改督导,必要时用铁的手段,以确保安全。”

  (二)各职能部门和街道严格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隐患“地毯式”排查治理行动。

  在分析研究我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的基础上,各街道和职能部门针对区情特点,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突出抓好五个重点:一是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设备设施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作业现场落实安全监控,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二是消防重点场所。加强对商场、专业市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餐厅(馆)、酒店和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仓库、厂房、废品收购站、危破楼、城中村临时建筑、“二合一”(即住宅、仓库合一;住宅、商铺合一;商铺、仓库合一)、“三合一”(即住宅、商铺、仓库合一)建筑以及出租屋、“三小”场所(即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的安全监管,落实“一畅两会”消防监督工作(“一畅”: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两会”: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建筑施工场所。要加大建筑施工场所、建筑企业的检查力度,突出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井架、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施工电梯、建筑工地“四口”和“五临边”以及高处(空)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四是道路交通安全。强化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加强交通运输工具的管理维护,坚决杜绝带故障运行的现象。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宣传,严厉打击违章驾驶、超速超载、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五是高处作业行业。针对炎热季节来临,高处作业增多等特点,加强对外墙清洗、空调安装等高处作业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

  区属各单位、部门和各级领导对这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行动,思想十分重视,注重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搞好协调配合,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和生产经营单位投入到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都亲自带队到企业检查,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安排时间、保障经费、加强监控、限期整改。各街道还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平台作用,整合街道内安监、城管、工商、公安、司法、出租屋管理等职能机构力量,建立联动机制,在辖区内形成党工委组织,各相关单位、部门通力合作,辖区企业、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氛围,及时发现并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进一步夯实了我区的安全生产基础。

  从3月14日下午开始,全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地毯式”排查、整治行动。行动以各街道为主,区公安消防、安监、经贸、房管、建设、规划等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区各街道和部门按照区的统一部署,分别制订了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取消了干部休假,边排查边整改,对全区各商业网点、专业市场、建筑施工工地、仓库、停车场、学校、幼儿园、医院、企业、饮食、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公房、出租屋以及“三小”、“二合一”、“三合一”等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地毯式”检查和整治。区政府要求各街道社区成立由社区民警、治安基干、协管员等组成的社区专项整治工作组,重点开展对辖区出租屋、居民住宅和“三小场所”的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与“三小场所”业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将消防基础工作下沉到社区。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新格局。行动以来已对违反消防法的36个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其中行政拘留2人。3月18日,公安分局对经营的无牌快餐店、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违法人员黄汝宁依法处行政拘留十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的处罚被《信息时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报道后,引起较大反响,有力地震慑了违反消防规定的违法行为。国土房管分局加大了对直管房的排查整治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砖木结构和使用时间长的旧民居的检查;珠光街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居民群众消防安全和自救知识的教育,增强了居民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意识;工商部门深入开展了对市场、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取缔了一大批无牌无证经营单位和场所,对违反消防安全而拒不整改及无法整改的营业场所进行了依法处理。

  (三)巩固已取得的初步成效,切实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截止4月25日,全区共出动人员21750多人次,检查专业市场、“三小”场所、生产经营单位63564多间次,检查出租屋、旧民居66737户,直管房10652间,排查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24835个,其中重点隐患132个,重大隐患7个。发出整改通知书5996份,与业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11740份,清理“二合一”、“三合一”场所392间,清理在“三小”场所中居住人员950人,对221家单位做出了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整改隐患24090个,其中整改重点隐患57个,各有关街道及国土房管分局等职能部门计划及已经投入的整治资金超过1000万元。

  各有关职能部门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突出火灾隐患,将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由业主单位督办,经营单位整改,辖区街道、派出所协助,公安分局防火科跟进整治,有效地确保了火灾隐患彻底整改。其中对于火灾隐患突出、拒不整改的场所我区进行了强力整治。主要情况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经过此次排查整治,已经得到较为彻底的解决。如珠光街文德南路105号振戎燃气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文德经营部、文德南路113号市区祥富废品收购站是区委主要领导亲自督办的隐患场所,通过前一阶段的严格整治,目前已经停止经营,影响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已被清除;此外,对于重大隐患三元里加油站的整治工作,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多次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区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整治方案,确定了立即暂停运营、实施围蔽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建议由市取缔关闭的整改思路,明确由区安监局包案整治。根据区政府的安排,区安监局多次发函给市交通委员会、交通集团、二运集团和市安监局,就加油站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和区委、区政府的整治工作意见进行通报磋商、寻求支持。市交委、市安监局等单位和市隐患排查整治第一督导小组对此高度重视,市督导小组3月20日、3月26日和4月18日三次到我区进行现场督导,召集企业负责人和政府相关部门现场办公,要求加油站在一周内拿出本单位整治工作方案和措施,切实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及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切实履行好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安全发展的关系,抓好整治工作落实,明确政府部门要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市交委、交通集团和二运集团高度重视加油站隐患整治工作,积极配合我区的整治要求,在4月18日采取了停止对外加油业务、抽空油罐存油、用金属净洗剂清洁油罐、给油罐注入清水使油罐处于安全状态、拆除动力电源、另选地点搬迁加油站等措施,彻底消除了重大隐患。三元里加油站重大隐患得到彻底整治得到了加油站周边生产经营单位和居民群众的好评,市安监局网了我区彻底整治三元里加油站的信息。

  第二类是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具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如伍福内衣批发市场、南油大厦、区中医院、太和岗工区B栋、泰康城广场等5间单位,已被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已向其发出《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其中伍福内衣批发市场、南油大厦、太和岗工区B栋、泰康城广场4间单位被区政府列为2008年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单位,确定整改期限为2008年7月31日,根据我区要求,目前上述单位已作出整改计划,并已将整改方案报送到公安分局防火科。此外,对于花园酒店液化石油气站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4月8日,花园酒店向董事会正式了启动液化石油气站改造工程,并获得了岭南国际企业集团和酒店董事会的通过。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酒店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推进小组,推进小组现已制订出实施方案,将在2008年投入500万元作为一期改造工程的资金,在近期邀请有资质的工程公司完成设计方案和论证工作,7月完成招标,12月底前完成主供管道及配套设施的.安装,2009年4月前完成各厨房管道及炉具改造,最迟2009年5月正式取消液化石油气站。由于花园酒店液化气站的改造工程涉及市政、规划、交警等部门,市督导小组去函苏泽群常务副市长,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在苏副市长和市政园林局主要领导的过问下,市政园林局与花园酒店进行了沟通,商定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市政燃气管网接驳到花园酒店工作,使该重大隐患得到切实、妥善的整治。

  第三类是违反消防法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安全隐患,如海珠南路154号—5仓库、濠畔街96号地下已按规范要求整改,濠畔街96号地下租户计划于近日全部搬出该仓库,对未能按要求整改的一德路169号仓库,我区已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由城管部门协同街道对其违法建设进行查处,责令业主恢复其原有功能。

  第四类是存在重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的各类专业市场,如艺景园精品市场被确定为区重大隐患后,规划、城管等单位对艺景园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查清了该市场的违法建设事实,已完成了立案、规划部门定性程序,并已于5月12日向相关当事人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艺景园出入口、场内和周边显眼处张贴整治公告,目前该项整治已进入实质阶段。甘新副市长就艺景园的整治在4月份召集了市、区有关单位专门召开了协调会,对整治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为此,区政府立即成立了由庄悦群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监察局、公安分局、安监局、建设局、经贸局、司法局、工商分局、规划分局、维稳办、城管大队、工商联和人民街主要领导组成的艺景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在整治工作中的任务和分工。按照市、区的工作部署,从5月20日起,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监督下,市场开办方已开始逐步分批将商户预缴的按金、进场费、水电周转金等退还给商户。近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已进驻现场办公,强化对市场开办方清退有关款项的监督力度,及时解决纠纷和矛盾,力争在6月20日前完成经营业户分流、搬迁、转场安置工作,6月20日后由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对违法建筑进行,并由区建设局协助做好艺景园整治清拆后的空地复绿工作,彻底完成整治任务。

  对于仁济路、潮兴街一带的“冥品一条街”、“冬菇街”,我区对两个批发市场的产权、办理手续和隐患情况进行了摸查汇总,已基本掌握房屋使用的产权情况。按照区政府部署,突出隐患实行部门包案制度,潮兴街“冥品一条街”由区工商分局包案,盐亭西街“冬菇街”由教育局(业主单位)和人民街包案,公安分局会同工商、教育、街道等部门对专业市场进行深入摸查,跟进整治,重点对潮兴街“冥品一条街”、“冬菇街”进行强力整治。区政府已于4月下旬对潮兴街“冥品一条街”发出取缔公告,区公安分局已发出9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区公安分局对该批商户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区工商分局依据公安部门的《复查意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已向消防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市区惠和日杂百货商店等8户经营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15天内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或注销手续,同时依法取缔了位于普济街34号内的无照经营户。在整治“冬菇街”方面,区法院已在5月21日开庭审理了国土房管分局对两户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店铺提起的诉讼,区教育局、人民街办事处对“冬菇街”其它店铺的整治工作也在加紧进行当中。目前存在困难是由于专业市场为长期以来自发形成,经营者多为原住地居民,整改遇到抵触较大,下一阶段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将严格落实包案制度,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开展重点整治,力争尽快彻底完成整治任务。

  第五类是我区旧民居残旧电线的消防安全隐患,区政府在消防大检查中开展了旧民居残旧电线摸查整治工作,目前前期摸查工作已告一段落,公房、私房残旧电线基础数据及孤寡老人、低保户居住情况已摸清,下一步将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相关措施加以整治,努力遏制残旧电线故障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了巩固已有成效,切实建立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目前我区已出台《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规范指引》,确保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排查整改。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方面,我区将继续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区政府将22条街道和15个职能部门纳入考核范围,签订了责任状,制定了部门、街道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细则和部门、街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履职考评细则;二是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紧紧抓住重大节日、重要时期等时机,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和两会等重要期间,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通过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有力地保障了我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形势的总体平稳。

  其次我区要加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的力度:一是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今年,我区要继续在企业中进一步推进主体责任工作,督促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人员、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和消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投入,确保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加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和消防培训教育。按照市《2008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力争在今年内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实现“六统一”(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培训时间、考核标准、考核发证、培训收费),全面完成市下达的2300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任务。三是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按照市的安排,从2007年至2009年,全市每年计划培训和再培训从业人员100万人。下一步我区要继续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广泛发动、督促引导企业积极抓好全员培训工作落实,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尽管我们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亟需解决的困难:

  一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坚决,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监机构不健全,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自保能力和安全意识偏低,“三违”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是安全监管还有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够有力的现象。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街道的监管机构有待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是我区现存的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大都是自发形成的,没有规划设置仓储场地,商户大都租赁住宅作为仓库,在这些“住改仓”中,普遍存在楼上住宅、宿舍,楼下商铺、仓库的情况,给消防安全带来隐患。现行消防法律主要针对单位,如何对住宅进行执法缺乏具体可供操作的规定。

  四是城中村没有市政规划道路,没有设置市政消火栓,发生火灾后,没有可供消防车使用的消防水源,需要由市统筹安排,增设公共消防设施,提高城中村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五是居民群众特别是居住在老房屋或砖木结构房屋的居民群众和外来工消防意识普遍不强,由于生活习惯的疏忽大意和使用伪劣电器以及电线老化等原因,极易引发火警火灾。

  作为市的传统老城区,我区旧房数量众多,人口密度、建筑密度、经济密度都相当大,加上居民群众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意识总体相对薄弱,因此,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不仅是当前我区平安和谐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我们必须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坚持不懈,努力清除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各种隐患。

  三、下一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

  我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继续大力治理列为区重点隐患的单位和场所。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进度、整改责任人五落实,确保万无一失。要充分利用此次大整治的契机,重点解决“老大难”隐患,集中整治成栋出租作仓库而消防安全条件不具备的楼宇以及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经营者态度恶劣、拒不整改的场所,加大对部队、铁路部门出租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协调处理力度。五月中下旬将开展一次全区性的检查,力争六月份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二是继续动态对各类重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摸查。要以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现场模板支撑、塔吊作业等环节的隐患,切实落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勘查、设计、监理等方面的安全责任。全面查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事故隐患,认真吸取黄埔区发生的危化品事故的教训,深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治理。

  三是继续加强对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和危旧房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要根据“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切实解决“三小”场所、出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继续按照三个“优先”原则,即“住改仓”整治优先于“住改商”、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整治优先于普通仓库整治、混合结构(如砖木、砖混)整治优先于框架结构整治的原则,分批分步骤对违规住改仓场所进行重拳整治,坚决消除“二合一”、“三合一”场所。区政府还将在调研分析旧民居残旧电线现状的基础上,研究由政府出资为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和低保户更换残旧电线,并由房管部门对直管公房实施分类整改,确保居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

  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居民群众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教育。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社区消防安全咨询、宣传、培训活动,将消防常识和简易防火、逃生指引送到千家万户,同时还要组织内容丰富的防火灭火实操演练,以提升群众扑灭火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能力,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使居民群众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普遍的提高。

  五是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措施,加强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要进一步强化消防执法,用好用足法律,采取铁腕手段,对态度恶劣、拒不执行的使用人、出租人严厉处置。对检查中发现或各街道、职能部门反映的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场所要做到“铁面孔、铁心肠、铁手腕”,全面清查,全力整治。对无证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取缔,对存在重大、突出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依法整治,不能及时整改的,该停的要停,该罚的要罚,该拘留的要拘留,决不姑息。

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4

  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外墙保温材料及装修情况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区火灾形势稳定,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建筑工地为重点,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二、组织机构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火灾隐患排查的组织和协调。

  三、时间安排

  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四、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及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2.易燃易爆单位;

  3.三合一场所;

  4.高层建筑;

  5.大型地下空间场所;

  6.建筑工地。

  (二)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重点排查:

  1.违章建筑治理情况。建筑是否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或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清理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广告牌匾。

  2.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和消防产品整治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否存在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情况,否时刻保持完整好用。

  3.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已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否落实了整改资金,整改期间是否采取了完备的消防安保措施。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进行立案。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区政府依法决定和挂牌督办。对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要报请区政府协调解决。

  4.公众聚集场所可燃材料装修整治情况。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专项治理工作,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顶棚、墙面、地面等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

  5.建设工程外墙外保温系统消防安全情况。外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材料是否认真履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46号)要求;否在建设工程外保温系统设计、施工中认真贯彻执行我省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外保温工程防火技术规程》

  (三)排查治理方式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五个结合

  1.火灾隐患全面排查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排查火灾隐患的基础上,突出专项整治重点。一是对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违章建筑要进行彻底整治,严处;二是对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产品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曝光力度,突出整治效果;三是层层督办,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确保按照期整改销案。

  2.坚持消防监督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要联合公安户政、法制、经文保、治安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加大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确保整治行动效果。

  3.把查内部责任与查社会单位责任相结合。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全面检查社会单位的同时,要依法落实消防监督责任,开展消防监督法律文书点验,严格执法程序。

  4.排查方式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排查的同时,要逐级成立督查组,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不遗留隐患问题、不遗漏隐患单位。

  5.坚持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国庆消防安保、广州亚运会消防安保和圣诞节、元旦消防安保等专项工作相结合,突出各个时期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各项要求,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措施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按照消防安全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及“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的建设组织保障、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二)扎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认真按照我市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单位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操作使用以及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自救的能力,通过对本单位火灾隐患的调查摸底,及时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加大对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落实责任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组织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开展岗位防火检查,重点检查的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和完好情况、重点要害部位防护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火灾预防措施、办公室取暖设施等方面的'情况,检查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认识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细致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6

  一、整治目标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的决策部署,利用三年时间,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结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安全基本规范》)宣传、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和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等,彻底排查整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推动养老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监测预警制度,形成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集中整治行动。20xx年,各镇(街道)要加大重大风险隐患整治力度,对辖区内养老机构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并按照“一地一策”“一院一案”要求开展集中整治,特别是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及等级评定中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要全部清零。对于新成立的养老机构,要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联动住建、应急、消防救援等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将存在问题的机构纳入整治范围,并建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检查指导,重点检查范围包括:养老机构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是否安排专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防火巡查、是否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燃气管道、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制定切合实际的消防演练、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等内容。结合隐患大排查和养老机构质量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结果,按照“清单制+责任制”的方式,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台账,及时督促养老机构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销号。

  (二)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活动。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结合养老机构质量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工作,督促养老机构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确保符合养老机构《安全基本规范》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违反安全管理要求的养老机构,要依法依规限期整治到位,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养老机构,县民政局将会同住建、应急、消防救援等单位(机构)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守好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准备实施《安全基本规范》情况进行分类指导,20xx年底前实现60%以上的养老机构提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三)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行动。根据民政部等四部委印发《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拉网式排查结果,依照消防安全状况分清轻重缓急,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和顺序,建立包含隐患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工作台账,要督促民办养老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并利用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针对经判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民办养老机构要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如期完成整改工作。对民办养老机构违规搭建、违规采用彩钢板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四)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底实现消防安全培训全覆盖。各地各级养老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发动和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问卷调查、设置消防宣传点、组织应急疏散体验和灭火逃生演练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老年人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以“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须知八条”为主要内容,印制挂图、海报、手册、提示短片等方式在养老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培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通过民政官网、两微一博等载体宣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五)开展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养老服务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做法,推动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单位(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在20xx年底前打造成行业示范单位(机构);20xx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xx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8月)。各单位(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机构)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单位(机构)行动的部署动员。

  (二)排查整治(20xx年9月至12月)。各单位(机构)要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本方案重点任务、拉网式排查和养老机构服务评估结果,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预案,因地制宜抓好整改。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单位(机构)要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因院制宜、由易到难,逐个整改。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行动,对已经整改到位的要全面复查,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县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指导帮助存在整治困难的养老机构完成整改,对经过督促指导仍然无法完成整改的养老机构,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采取关停并转的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动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建筑消防设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本次活动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消安委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并适时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指导。

  四、工作安排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年月1日至12月31日,为期四个月,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1日至月1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召开会议,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方案请于月10日前上报县消安委办公室。

  (二)集中排查阶段(年月11日至月3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制订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协作机制,采取检查指导、联合执法、综合治理、行政强制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排查过的社会单位要建立台帐,掌握底数和火灾隐患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月1日至12月20日)。根据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坚决消除火灾隐患,打击违法行为,确保消防安全。消防大队要组织精干力量,及时联合各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集中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详见附件1)于12月18日前报县消安委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总结阶段(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长效措施,巩固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成果。同时,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总结报县消安委办公室。

  五、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市、县二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托)老院、福利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及高层和地下建筑。

  (二)重点内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社会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使用情况;建筑室内及外墙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防范情况;“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

  六、主要任务

  (一)确保完成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市、县二级政府公布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县政府牵头,相关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要加大整改督查力度。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和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火灾的消防安全措施;对无法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关停;对已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火灾隐患不“回潮”。年12月31日前,确保所有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到位。

  (二)严格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经贸部门负责排查直属商贸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规范商贸企业消防安全行为规则;工商部门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排查市场、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流通领域的消防安全产品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有消防前置审批条件的单位营业执照核发行为;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等场所的检查;教育部门要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及托儿所等教育行业的检查;卫生部门要开展对医院、诊所等单位的检查;文化部门要开展对歌舞娱乐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民政部门要开展对养(托)老院、福利院的检查。各单位在检查中,要针对社会单位是否办理相应的行业手续,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制度,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及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培训及开展应急演练,是否通过消防部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必要的情况下,政府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切实督促各行业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此外,消防大队要结合实际出台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并按要求督促指导上述场所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自身消防安全评估工作。

  (三)加大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外墙装饰材料及外立面改造)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建设规划部门要联合消防大队部署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项检查工作,月底前,部署开展对有外保温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边施工、边生活、边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在建施工工地工程是否办理各项施工许可;外墙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采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立面改造工程是否落实安全措施;电、气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操作现场是否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与员工住宿部位是否分开;是否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含自行组织培训和参加统一培训的情况);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演练工作;施工现场的防火巡查情况。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四)确保“三合一”场所消防隐患不反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按照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依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按照要求开展排摸工作,对排摸出的“三合一”场所,要以表格花名册(详见附件2)的形式归档,月28日之前,将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及时报县消安委办公室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并以《“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3)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的重点县域,要上报当地政府,并开展联合整治工作。整治完毕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县政府将视情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五)继续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4号)要求,做好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联合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范围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协助并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治安巡防队、安全监管站等基层单位和村(居)委会,应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专管员、协管员等队伍的作用,全面排查辖县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并以表格花名册(详见附件4)的形式归档,月28日之前,对排查出的居住出租房屋,及时报当地政府、消防大队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在排查整治中,要求居住出租房屋双方签订责任书,责任书中要明确载明使用人消防安全责任、不得随意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及随意改变居住出租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并严格按照《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5)开展,对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依法开展综合整治。县政府将对本地县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并及时公布检查验收结果。

  (六)加强对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建设规划、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要联合对本地县高层和地下建筑实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多业主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率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情况。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强制执行,并督促高层和地下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确定排查整治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消安委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台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规定》(台消安委[]2号),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及时督查。县政府将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督促各地做好消防安全隐患预防、排查、整改工作,促进全社会消防安全的长治久安。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将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及时帮助解决;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责任,凡是今后发生亡人火灾的地方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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