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网>合同范文>买卖合同>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

时间:2022-12-23 13:56:56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买卖合同范文集锦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买卖合同范文集锦五篇

买卖合同 篇1

  第一条 商品名称 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认所填报的规格、材质、颜色后再签字。对订购条件,

  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以免发生纠纷。

  橱 柜 主 体 及 配 件 品 牌

  品名 产地 材质 颜色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地柜

  吊柜

  台面

  燃气灶

  抽烟机

  水槽

  龙头

  配件

  其他

  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 元

  第二条 设计及设计更改:

  (一)卖方需要实地测量的,测量时间为: ;

  (二)卖方设计方案及相关尺寸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

  (三)设计方案确认后不得单方更改,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第三条 交货及安装:交货方式:(送货 / 送货安装 / 买方自提);送货时间: ;交货地点: ;选择送货安装方式的,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安装条件。

  第四条 验收及三包责任:对于商品的数量、规格、颜色与约定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三包的,按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国家无三包规定的,对于内在质量问题的包修期限为 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 / 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的,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内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换、退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 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 / 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设计出图认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每超过一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二)卖方迟延交货超过 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

  (三) 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市场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条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 卖方(章) 主办单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宅基地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并于__________前办理土地使用证手续。

  五、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款。

  六、土地使用证手续完善后,甲方将相关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款。

  七、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八、土地使用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点为乙方户籍所在地。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3

  编号: 公司

  项目物资购销类 年第号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购方或甲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供方或乙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应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如下表:

  二、质量标准或要求: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符合甲方工程质量要求 。

  三、供货时间: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乙方接到甲方每次购货通知后日内将当期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

  处。购货通知以书面为准(包括特快专递、传真、挂号信)。

  四、出货地点:交货地点:

  五、运输工具为运输,运输方式为: 1、甲方自运;2、乙方自运;3、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由负责。 装货费用由 方负责,卸货费用由方负责。运输途中发生事故损失由 方负责。

  六、产品包装和计价:包装规格需达到保证产品质量标准,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产品受自然条件等原因腐蚀,由乙方承担损失。

  七、验收:自货物运到购方之日起日内为计量数量和检测质量时间,如数量短缺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购方需在本条约定的检测时间后 日内通知供方。逾期不通知的,即视为数量无缺、质量合格(产品有质量保证期或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除外)。每次交货后甲方需同乙方共同签订接受单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依据之一。

  八、超合同供货:如系同城供货,甲方可拒绝接受;如系异地供货,由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且甲方不负责保管。

  九、结算依据:供方必须根据购方验收合格的合同内的数量和发票为结算依据。即在乙方提供接收单据同时,需提供当期结算款发票。

  十、结算方式:每次货物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清当期款项。延期付款按欠款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或采用 方式付款 。

  十一、合同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以书面为依据。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经协商后,合同履行期限可以顺延,也可以变更或解除。

  十二、延期交货或短缺供货的责任:供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每延期日,按延期部分货款总值的%赔偿购方损失。短缺交货数量的,按短缺货物款项总值的%赔偿购方损失。因延期交货或短缺交货数量造成购方损失大于上述赔偿款额时,由购方提出书面计算依据,由供方补偿。

  十三、本合同不适用留置权,物资交付即为所有权转移。 十四、供货证件包括以下:

  (1)产地证明书 (2)质量证明书 (3)化验单(4)材质单

  十五、购销双方其他协议事项:

  十六、双方发生争议或违约,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诉讼至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份,购方执 份,供方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定日期: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购方:联系人电话传真 供方:联系人电话传真

买卖合同 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产所需的沙石质量应满足乙方质量要求、数量以乙方现场收方为准,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生产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贷时,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次日内将该沙石送到乙方指定地点。甲方在承运过程中自觉遵守一切交通法律法规,发生任何完全及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价格:按甲乙双协商价格 结算。

  4、沙石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贷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贷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同时甲方在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质量问题及违约责任,该沙石尾款在双方终止协议后一月内由乙方向甲方付清。

  6、乙方付款实行滚动付款,月底结算。乙方并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沙石款。

  7、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沙石后应当就方量进行签收确认,乙方指定专人出具的签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8、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二O一X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5

  合同编号:142688

  买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报:________

  电传:________

  卖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报: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____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的保险单。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条款下: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符,将以后者附加条款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用_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以下述( )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3)

  买方: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签名:________ 签名: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

  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 NA____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力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3)

  买方: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签名:________

  签名:________

  日 期:_______

  地 点: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