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网>合同范文>承包合同>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

时间:2023-03-04 18:36:32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承包合同范文集合8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承包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承包合同范文集合8篇

承包合同 篇1

  一、建设方代施工方扣缴水电费的税收风险及控制策略

  (一)税收风险分析

  在实践中,由于水电费用都是由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委托其开户银行进行代收,实际承担水电费用的主体是水表和电表的所有权人,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往往是租用或借用甲方的水表或电表,因此,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水电费用,往往是由水表和电表的所有权人建设方或甲方进行代缴,并于今后与施工方进行工程结算时,从应给予施工方的工程款中进行扣缴。 这中由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水电费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施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前无法扣除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的水电费。因为,施工方承担的水电费用,由建设方进行代扣代缴,而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收取水电费用后,开具的发票台头是建设方的名字,建设方把该张发票交给施工方进行账务处理。根据国税发[20xx]40号和 国税发[20xx]80号文的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票和非法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企业取得的发票没有开具支付人全称的,不得扣除,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申请退税。因此,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收取水电费用后,开具发票台头是建设方名字的发票,该发票给予施工方入账是不可以在施工方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二)控制策略

  为了控制和化解建设方代施工方扣缴水电费的税收风险,应采取以下控制策略:施工方与建设方在签定建设总承包合同时,必须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设方代施工方缴纳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水电费,并与今后与施工方进行工程结算时,从工程结算款中进行扣缴。建设方必须把扣缴的水电费发票或水电费分割表和扣缴的水电费发票复印件交给施工方进行人账。

  二、“甲供材”合同的涉税风险及控制策略

  所谓的“甲供材”是指建设方(或称为甲方)基于施工方会购买劣质建筑材料从事施工的考虑而由建设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仅提供建筑劳务的一种建筑工程现象。由于“甲供材”分为建筑施工合同的甲供材、装修合同的甲供材和安装合同的甲供材,三者涉及到建筑业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对甲方和施工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现分析如下:

  (一)建筑施工合同[①]中甲供材的税收风险及控制策略

  1、建筑施工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风险分析

  (1)营业税风险

  “甲供材”的营业税风险体现在施工方没有就甲方提供给其进行施工的材料所含的价格没有并入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由于“甲供材”中的建筑材料是建设方或甲方购买的,建筑材料供应商肯定把材料发票开给了甲方,甲方然后把购买的建筑材料提供给施工企业用于工程施工,在实践中,大部分施工企业就“甲供材”部分没有向甲方开具建安发票而漏了营业税。例

  如,甲方与施工企业鉴定了一份100万元的“甲供材”建筑合同,假使甲方提供材料的价款为40万元,施工方提供的建筑劳务款为6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施工企业向甲方开具的建安发票是60万元而不是100万元,如果开具60万元建安发票,则施工企业就是漏了40万元的营业额计算建筑业的营业税,应该向甲方开具100万元的建安发票就没有营业税的税收风险,为什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基于此规定,除了装饰劳务以外的建筑业的“甲供材”,但不包括建设方或甲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需要并入施工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否则存在漏报建筑业营业税的税收风险。 另外,有些施工企业(装修企业除外)会与甲方签定纯建筑劳务合同,这也存在营业税风险.比如,一份建筑合同,“甲供材料”价款为30万元,建筑劳务款为70万元。在签订合同时,施工企业可能会与甲方签订70万元的纯建筑劳务合同。这样的话,施工企业只收取了甲方70万元劳务款,肯定开70万元的建安发票给甲方,甲方必然会以其购买材料所索取的30万元材料发票和70万元的建安发票入账,这样的合同和账务处理处理,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出,有可能要求甲方,也有可能要求施工方补交30万元材料款作为计税依据的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风险

  “甲供材”中的企业所得税风险主要体现在施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由于没有“甲供材”部分的材料发票而不能够在税前扣除,从而要多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甲供材”中的材料是甲方购买的,材料供应商把材料销售发票开给了甲方,在实践当中,施工企业基于营业税风险的控制考虑,往往会把“甲供材”中的材料价款和建筑劳务价款一起开建安发票给甲方进行工程结算。例如,一项100万元的甲供材合同,其中甲方购买的材料为40万元,建筑劳务款为60万元,施工企业必须向甲方开具100万元的建安发票进行工程结算,才不会有40万元材料款漏缴营业税的风险。可是,施工企业开出100万元的建安发票,必须按照100万元记收入,基于此,施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没有40万元的材料发票成本,尽管实践当中,不少施工企业会凭从甲方领取材料的材料领料单和甲方购买材料发票的复印件进成本,但是,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当局是不认可材料令料单和甲方提供的材料发票复印件进成本的,因此,甲方需要多缴纳40万元乘以25%的企业所得税。基于以上分析,“甲供材”对施工企业来讲,企业所得税风险较大。

  2、建筑施工合同“甲供材”税收风险控制策略

  针对“甲供材”中的税收风险问题,施工企业应该如何应对,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二方面来规避。 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装修企业除外)与甲方签定的”甲供材”合同,必须给予甲方开具包含甲供材营业额的建安发票进行工程结算.而不能与甲方签定纯建筑劳务合同,然后只对建筑劳务款开具建安发票,因为, 建筑施工企业(装修企业除外)与甲方虽然签定纯建筑劳务合同,但在工程结算时,工程产值必须含有甲方提供材料的价值,这就决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装修企业除外)与甲方虽然签定纯建筑劳务合同时,甲方提供材料的营业税也要施工方承担.。

  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应该争取与甲方签订包工包料合同。只有签订包工包料合同,施工企业才不会存在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如果甲方不愿意与施工方签定包工包料的建筑合同,可不可以按照以下办法来操作呢:

  首先,施工企业与甲方必须签订包工包料的建筑合同;

  其次,建筑合同中的材料可以由甲方去选择材料供应商,有关材料采购事宜都由甲方去操办,但是,签订材料采购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盖施工方的公章而不能够盖甲方的公章;

  再次,材料采购款必须由甲方划拨给施工方,然后由施工方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如果材料采购款直接从甲方支付给材料供应商的话,则甲方、施工方和材料供应商必须签定三方协议,协议上必须有三方签字,且协议内容是:施工方委托甲方把材料采购款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同时要注意的是,施工方必须对其委托甲方支付给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部分,视同收到甲方的预收工程款,给甲方开具建安发票。

  最后,材料供应商必须把材料销售发票开给施工方,然后由甲方交给施工方。

  如果按照以上四个步骤操作,一方面可以消除甲方对施工方会购买劣质建筑材料的顾虑,另一方面可以使施工方不存在以上分析的“甲供材”存在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但是,这种操作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基于此规定,甲方如果与施工方签定包工包料合同,就不能要求施工方到甲方指定的材料供应商那里购买材料。然而,该条规定是基于建筑承包人(施工企业)在与甲方签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况下,为保护施工承包者自行购买建筑材料而不受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干扰所进行的立法。如果施工方自愿放弃购买建筑材料而从中赚取材料差价的好处,与甲方达成协议按照以上分析的四个步骤进行操作,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合同订立原则,同时,对甲方购买材料部分依照税法履行营业税纳税义务,是合法合理的。因此,建筑承包人(施工企业)在与甲方签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况下,只要施工方自愿放弃购买建筑材料而由甲方购买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相悖,可以按照以上四个步骤操作起到规避“甲供材”给施工方造成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

  另外,还要避免二种错误的做法:一种是甲方转售材料的现象。即甲方自购材料,相关的增值税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材料部分在“在建工程”中核算,列入开发成本。然后,甲方再将材料销售给乙方,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给乙方。乙方就工程造价合同金额开具建筑业发票给甲方,并缴纳营业税。这种甲方平价买进平价卖出,给施工方开具的发票,表明上看来没有增加甲方的增值税和施工方有材料发票进成本,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但是不符合税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只有销售商品所有权的行为才构成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而甲方把购进的材料发给施工方进行施工并没有把材料的所有权转移给施工方,其所有权还是在甲方,不构成销售的法律实质,再说甲方没有建筑材料的销售资质或销售建筑材料的经营范围。

  第二种错误做法是,甲方以材料销售发票入账就无税务风险。

  例如,某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包一个工程,工程价款1000万元,其中甲方供材800万元,乙方劳务200万元。该我公司以800万元增值税发票,200万元建安劳务发票入帐。800万元甲方供材是否需要缴建筑业营业税?由开发商缴还是由乙方缴?有无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公会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同时,《中华人民公会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

  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中华人民公会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担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依据上述规定,该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总价值为1000万的工程合同,其中工程合同内甲供材料800万,无论如何结算,建筑公司应按1000万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并开具建筑业发票。在建筑业征管中,由于特定甲供材料原因,工程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在投标报价及工程竣工结算价中不含甲供材料的,工程承包方出具的建筑业专用发票不包括甲供材料的金额。承包方一般以开具建筑业发票金额,缴纳营业税。甲方30日内又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报告甲供材料金额。因此,甲方发包人应承担纳税连带责任,应缴纳甲供材料费部分(800万元)的营业税额由工程发包方承担。因此,若与建筑公司签订总价值为200万的工程合同,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情形,建筑公司在开具发票时,甲供材料价款不能作为发票开具金额。

  (二)装修合同和安装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风险及控制

  1、税收风险分析

  安装合同的“甲供材”实质是“甲供设备”,所谓的“甲供设备”是指建设方购买设备,然后把设备发给安装企业进行安装的经济行为。安装合同和装修合同中的涉税风险是包工包料的情况下,设备价款和装修材料费用必须要缴纳营业税,特别是安装企业和装修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设备和材料款在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下还得缴纳营业税,存在重复纳税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6号)第三条(十三)规定:“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基于以上规定,装饰工程是由客户采购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可不计入承揽方的营业额纳税,但如果出现由承揽方采购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情况,还是要依混合销售的`规定并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2、控制策略

  针对装修合同和安装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风险问题,必须采取以下税收风险控制策略: 一是非一般纳税人的安装企业必须与建设方或甲方签定“甲供设备”合同;装修企业必须与建设方或甲方签定“甲供材”合同;

  二是一般纳税人的安装企业和装修企业必须成立一家独立的子公司专门从事设备和装修材料的销售、批发和零售业务,该子公司与建设方或甲方签定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合同,安装企业和装修企业与建设方签定安装合同和装修合同。

  三、建筑总承包合同违约金的税收风险及控制

  建筑总承包合同违约金现象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建设方违约而给总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二是总承包方违约而支付给建设方的违约金。这两种违约涉及到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

  (一)违约金的税收风险分析

  1、营业税风险

  建筑总承包合同涉及的两种违约金现象的营业税风险,主要体现在收取违约金的一方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五条规定:“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三条规定:“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16号)文件还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基于以上政策规定,如果建设方违约而给总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总承包方向建设方收取的违约金是一种提供建筑劳务的价外费用,必须缴纳营业税,必须向建设方开具“建筑业”的营业税发票,否则是漏税的风险;如果总承包方违约而支付给建设方的违约金,建设方向总承包方收取的违约金不构成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不需要向总承包方开具发票,否则是多缴纳营业税的风险。

  2、企业所得税风险

  建筑总承包合同涉及的两种违约金现象的企业所得税风险,主要体现在支付违约金的一方怎样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收取违约金是否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上面两种违约金现象的营业税风险分析,可知,支付违约金是否需要开具发票是决定支付的违约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的关键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xx年第512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基于此规定,那么对未履约合同或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而取得的违约金,属于企业的其他收入所得,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企业适用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能履行合同按规定支付对方的违约金,是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又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 因此,建筑总承包合同中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其他支。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基本情况

  该土地位于上海市 区(县) 乡(镇)村 组(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 20xx年 11 月 1 日至 20xx 年 10 月 31 日。

  三、土地的用途

  该土地以 租赁 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具体项目为: 粮食种植 ,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用途或用于非农建设。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20xx 年 10 月 31 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五、流转价款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3 种方式确定。 1.流转单价为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

  2.第一年流转单价为每亩 元,以后每年递增比例为 %,合计 元。

  3.每年流转单价按每亩 525 斤稻谷的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进行计算。

  4.其他 。

  六、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流转价款按下列第 2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分期支付:乙方应在 年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转价款,以后每年 月 日前付清下年度流转价款。

  3.其它 。

  七、定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定金,定金在合同终止时返还。乙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双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保证其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真实、有效。 6.乙方不得损害农田基础设施,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

  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再一次流转。

  8.合同期满后,乙方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双方协商通过折价方式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归甲方所有;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在 日内拆除,恢复原状,甲方不作补偿。

  9.流转土地交还时,双方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的约定: 。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土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乙方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

  (2)乙方从事掠夺性经营,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的。 (3)乙方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抛荒土地达到 6 月的。 4.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 。

  十、其他约定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双方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 松江 区(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 方: 代 表 人: 住 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乙 方:身份证明:身份证 号码: 住 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突泉县牤牛海庆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将 突泉县牤牛海庆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三星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中土石方、煤的穿爆、采剥、装运、排弃及排水工程 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名词解释及定义

  1.1词语定义

  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1.1 “甲方”:指在合同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 “乙方”:指在合同书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3 “甲方代表”:指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1.4 “剥离量”指测量验收的原状剥离实方量。

  1.1.5“工期”: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6“开工日期”: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书中约定,乙方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7 “竣工日期”: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书中约定,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2.1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

  1.2.2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组成合同文件优先次序应如下:

  1.2.2.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达成的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正及补充文件;

  1.2.2.2合同协议书(含附件);

  1.2.2.3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1.2.2.4上述文件相互之间涉及到的任何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二、 工程概况

  2.1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部分土石方剥离工程。

  2.2.2承包范围

  2.2.1剥离量按综合单价承包;

  2.2.2施工工程采场最大垂深深度米;

  2.2.3经甲乙双方确定分段单价为:

  一段(地表下15m沙土层):9.5元/m3;

  二段(15-45m):13元/m3;

  三段(45-75m):14.5元/m3;

  四段(75-100m):19.0元/m3;

  以上单价为含税价,含乙方施工所有发生的设备施工费、人工费、柴油费、火工品材料费、水电费、修路(油路以下的进场公路,平路、排土、岩、煤路)洒水、排水临时设施费、意外事故处理费等各项费用;

  2.3.4工程量由甲乙双方共同实测确认为依据;

  2.3.5电费按现行价计量;

  2.3.6工程内容(包括穿爆、挖掘、土石方及不同煤种的分装分运,排土场、煤场的集垛、平整,采区边坡修整,运输道路修筑、维护,洒水灭尘,采场内的排水,人工渠疏通修补及过路口的涵管埋设,防洪、防火,防塌陷滑坡等各种相关作业),采场外围除外;

  2.3.7火药库由甲方负责建造及管理;

  2.3.8采坑外危害水由甲方负责排放,采坑内水由乙方处理,必须排至甲方指定的牤牛海泡子;

  2.3.9油库由甲方选址,乙方修建及管理;

  2.3.10人工渠的维护由乙方负责。

  2.4工程管理:甲方按照总体工作安排分期下达施工计划,并指定运输道路及排弃地点;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并按甲方施工计划作业。

  三、 资质方面

  3.1乙方必须具有合法有效且满足甲方剥离工程需要的土石方剥离工程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安全资格证、爆破工程资质、总承包壹级资质等必须的资质材料;

  3.2乙方注册资本不低于足差额的财产担保;

  3.3乙方应向甲方提交

  3.4以上资信必须由甲方审查备案。

  四、 驻工地代表及权限

  4.1甲方驻工地代表:代表甲方对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工程验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负责监督管理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4.2乙方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协调工作,是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本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

  4.3甲方代表的权限

  4.3.1甲方代表的职权不得与总监理工程师的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甲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3.2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甲方代表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

  4.3.3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发出的函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甲方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代表进行确认。甲方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应进行纠正。除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授权人员外,甲方与乙方施工无关人员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

  4.3.4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按约定给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书面确认。

  4.3.5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4乙方项目经理的权限

  4.4.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和授权由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亩苹果园事宜,双方签订如下合同,须共同遵守:

  一、 位置、面积:甲方将位于县乡村亩苹果园连同房屋及其它生产设施一同承包给乙方。

  二、 承包期限: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三、 承包押金:共计万元。年每亩上交元,年每亩上交元。押金在最后一年抵承包费,多退少补。

  四、 承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承包费:年至年每年上缴万元,年至年每年上缴 万元,年至年每年上缴 万元,以后十年均按每年 万元上缴,直至合同期满。合同期满,甲方无偿收回承包的果园及附着在果园土地上的房屋及其它生活设施。承包费在每年的 月底之前全部缴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没缴清,视为违约,合同自动解除,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所欠承包费的权利。此承包费为乙方上交给甲方的承包费,原甲方上交给(县/乡/村/个人)的承包费由甲方自己上交。

  2、其它相关费用的承担:

  (1)甲方免费给乙方提供住房、库房,乙方需缴纳水、电费用。乙方应经常对房屋进行维护,上房泥并打扫卫生,以保证能够居住,同时不得对房屋进行改造或破坏,如人为损坏,应予以修复或赔偿。乙

  方不得留宿或将房屋转租给身份不明人员,否则,自己承担一切后果。乙方本人及雇佣人员应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服从当地治安管理。

  (2)水井如报废,需重新打新井,费用由甲方承担。机井正常维护费用或因乙方使用不当,对机井造成的'损坏包括电机、水泵等损坏,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3)乙方应按时缴纳电费,并服从当地电力部门的管理。

  (4)乙方承包果园后,因生产所需购买农药、化肥、树苗等所发生的费用、雇佣人员工资及本人生活所需费用、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防雹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5)合同期内,乙方投资新建的固定建筑,在合同期满后无偿交给甲方,若乙方继续承包可继续使用。乙方应积极完成当地政府、村委会安排的义务工。

  (6)如遇冰雹,乙方损失巨大,承包费双方协商解决。

  (7)乙方在生产中自己与雇工干活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及工伤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技术要求: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果园果树的施肥、环割、环剥、放水、修剪、等关键环节。空地需补栽,不能缺株。间伐、改接、拉枝、修剪时,乙方要拿出方案,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实施。每两年施一次有机肥、油渣或或农家肥等。建议环割不环剥,如环剥,要经甲方同意。根据果树生长需求,按时浇水,不能将果树旱死。

  六、乙方必须按规定向水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各项费用。

  七、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妥善保护果园四周的防护林,不得随意砍伐。

  八、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果园私自转包、转租,不得将合同用作有价抵押。合同期内,如发生意外,乙方亲属(妻、子、女)有优先和继续承包权。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承包权。承包期内双方协商同意可进行土地流转。

  九、甲方不得无故违约。

  十、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合同自然终止,押金不退,乙方所有投资概不退还和补偿。未到合同期满,如乙方要求终止合同,所有投资均不算。

  (2)甲方违约,收取的押金双倍退还给乙方(乙方投入资金不赔付)。

  (3)双方无论谁违约,当事人都有权追究对方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有普通大货一辆, 现甲、乙方本着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承包合同。

  一承包机动车辆的型号、吨位及机械状况: 车号: 车架号: 机械运行正常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年,即从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上交承包费的金额、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共向甲方上交承包费 万元整,按月付款以现金支付, 个月付清全款,甲方收费后即出具收据。

  乙方在承包甲方的车后,应向甲方交纳押金 万元整。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数退还乙方,无故不得扣钱。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承包机动车辆完好地交给乙方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时按量完成承包费的交纳任务,负担车辆的维修费,配件、燃料、税金及车检费、保险费。

  2、爱护车辆,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完好,能够正常运转。

  3、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保证行车安全。

  4、乙方在经营运输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乙方应对与第三方之间的经济合同负独立责任。

  5、乙方完成每年上交甲方的承包费用后,超收部分归自己,甲方不得另派加收费项目。

  6、合同期满后,乙方交给甲方一辆车况如初的车,自然磨损除外。

  六、该车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和管理维修权和保养义务,没有转让、转借、变卖、抵押权利,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法律,依法经营,严禁运输脏物和参与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对甲方造成的名誉上,经济上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其中,也包括经济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也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在承包期内,如发生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对乙方本人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自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然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XX电视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本着面向市场、拓展市场,引进现代广告经营管理理念之宗旨,将XX电视台相关的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根据《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三年,即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承包范围:XX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的所有广告时段(包括图像、字幕、电视剧点播、栏目冠名、游动字幕、角标、电视购物等),但不包括“天气预报”(与气象局合办)及“电话互动视频点播”等。

  三、承包方式:上交利润递增包干的方式,对所承包的广告时段,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超收自留、欠收自补。

  四、承包上交利润:合同期内乙方按以下标准向甲方缴纳纯利:20xx年度xxx万元人民币,20xx年度 、20xx年度 ,分别按上年基数xx% 递增缴纳。

  五、付款时间与方式:

  1、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足额缴纳定金xxx万元人民币,否则合同不得生效。

  2、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利润。每月的xx日前乙方必须足额缴纳下月承包利润。20xx年 /月、20xx年 /月、20xx年 /月,直至缴清全部广告上交纯利任务数。乙方如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当月广告经营款即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规定没收定金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3、乙方按合同履行期满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定金。乙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以上通知甲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并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法律责任。

  2、乙方自主经营,自主决定员工招聘、录用和收入分配。()甲方原广告部工作人员自愿进入乙方公司工作,并能严格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根据需要优先予以录用。

  3、乙方享有甲方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全部广告时段经营权,并可根据业务需要,在经甲方同意的基础上对广告时段在法定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4、乙方自行制订所有广告价格,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5、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广告部现有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具体物品的类别及数量以交接清单为准,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归还甲方,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正常老化、磨损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广告摄、编设备的使用和及时维护,并推荐两名编辑制作人员为乙方聘用,以保证乙方广告的正常制作和播出。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通讯设备,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对设备、设施有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6、承包经营的广告时段的确定按XX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节目时间安排表中的广告时段。如遇市委、市政府及台里有重大活动,广告时段应随着节目的变化而作适当调整;总之,应按广告服从节目的原则处理。

  七、广告管理

  1、乙方在XX注册成立广告公司,建立帐户,独立开展广告经营活动,承担一切经济活动的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但为方便乙方开展工作,允许乙方以注册公司和电视台广告部的名义对外宣传联络业务。承包期间,如发生法律、经济及其它任何纠纷,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签订跨本承包合同期限的广告业务合同必须经甲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所签订的`广告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由甲方代为继续履行。但乙方应将相应的广告费用支付给甲方(价格按乙方与广告主签订的广告合同为准),否则,甲方可在乙方所付定金中予以扣除该笔广告费。

  3、乙方对外因工作需要可以甲方广告部名义开展业务,但以甲方广告部名义签订的合同必须报甲方备份存查;乙方保证广告内容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所有广告接受甲方的审查、监督,乙方所签订的广告业务,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播出单及合同,及时安排播出。

  4、乙方安排播出广告应签署合同和填播出单,对长期客户的广告,其合同必须具有广告主单位公章,否则甲方不安排播出;对乙方未填单的广告,甲方可拒绝安排播出。

  5、乙方同意甲方安排部分电视节目带随片广告播出,随片广告内容以不影响和冲击本地广告市场为原则。如因乙方不同意随片广告,而使甲方电视节目不能播出,乙方应组织购置具有播映权的电视节目予以补充,因此而造成的各种费用或版权纠纷由乙方负责。

  6、甲方允许乙方派代表参加“华东城市电视台广告协作体”、“全省城市电视台广告协作体”等每年召开的例会、年会,并履行相关义务,各协作体要求播出的联播广告,乙方可自行安排,所有收入归乙方所有。

  7、甲方应保证乙方广告及时、准确播出,对因故错、漏播的广告,甲方应按客户(广告主)的合同要求在乙方正常广告时间内安排补播。造成乙方损失,经甲、乙双方核实后据实给予全额赔偿。

  8、甲方保证除广告部外,台内其他各部门均不得承接播出各类形式的商业广告,否则应根据所播广告数量,按乙方广告价格给乙方结算。

  9、合同期间如因政策法规变化,或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相关广告内容播出,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继续合作的相关事宜。

  八、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XX电视台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有损电视台形象与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履约期满后,如甲方仍需将广告时段对外发布代理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十、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昭通市昭阳区圆通快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将话务员工作承包给乙方,实行承包责任制,双方就话务员工作承包责任制一事订立合同如下: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将话务工作承包给乙方,甲方不负责乙方食宿,食宿由乙方自理,承包话务合同期为一年。从xx年2月日起至xx年2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自愿可续签合同,但承包合同必须一年一签订。

  二、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话务承包费(工资)2200元,当月承包费(工资)在下月15日前发放。

  三、乙方自愿承包甲方话务工作,以当月工资收入2200元作为承包风险保证金作抵押。乙方未出现工作失误,甲方将此承包风险保证金如数发放给乙方。

  四、乙方的'工作职责任务是:1、负责做好快件业务上下车扫描(包括:到件、派件、发件、签收、问题件、转件、发件跟踪、到付件兑帐、自提件、超区件、签收单保存、异常签收等),做到物品摆放规范化,办公桌椅保持整洁卫生。2、迅速准确接听每一个电话,认真完成来电受理业务,努力做到无事故、无差错;3、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熟练掌握快递业务及有关规定,热心为客户服务,态度热情,用语清晰,投诉事件有记录,收发面单和签收回单放置规范,查找方便;4、主动和上级、兄弟公司搞好配合,谦虚礼让,顾全大局,分清主次,保证重点,接转电话快、准、通、好。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场地和设备,配电脑一台、扫描枪二只和办公必须用品(电话记录本、工作笔、订书机、剪子、包装材料等),该电脑设备只限于乙方本人管理使用,正常的维护维修由甲方负责,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维修费用。

  (二)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提前解除乙方合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XX0元违约金,乙方可终止合同。

  二、甲方解除乙方合同,需经乙方同意,且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三、乙方未认真履行话务职责,出现工作失误,被上级公司罚款等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视情况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合同期未满自动辞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XX0元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解除甲方合同,须经甲方同意,且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此话务员承包合同书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承包合同 篇8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村民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调动村民发展农副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提高经济效益,为城乡市场和出口提供更多的农副产品,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的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副业的内容: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特定副业项目生产经营实行监督检查。

  (2)甲方必须合理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它物资,合理安排乙方接受业务技术部门的'培训。

  (3)甲方应该定期公布集体的财务帐目和副业生产提成费用的支出情况,接受乙方的财务监督检查。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_____元(或上交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斤 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_____元(或上交 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_____元(或上交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对以上交承包款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调整生产经营项目;对以特定副业项目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项目规定的任务之后,有权自主调整经营项目。乙方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生产和经营活动。

  (3)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的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它物资,有权接受发展副业的生产技术培训。

  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指标和其它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不按时、按量向甲方上交承包款(或特定的农副产品),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农副业产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七、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村委会、_________(如经公证或鉴证,则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包合同】相关文章:

承包合同01-27

经典承包合同12-29

★工程承包合同09-29

船舶承包合同09-28

伙食承包合同09-26

超市承包合同09-25

生产承包合同10-05

总承包合同10-05

车间承包合同10-05

果园承包合同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