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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时间:2022-08-21 16:16:51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承包合同范文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承包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热门】承包合同范文5篇

承包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建筑排水承包合同样本。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二、 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 :多层(4# 楼、5# 楼、6#楼、7# 楼、8# 楼,9# 楼、10# 楼、11# 楼、 )商品房土建及装饰工程

  (1)本工程建筑面积:

  多层(框架剪力墙结构):5# 楼:5135㎡,6# 楼:8872㎡

  多层带地下室:19# 楼:3781㎡,20#

  多层(砖混结构): 4# 楼:5860.4㎡,13# 楼:3781.4㎡,16# 楼:3784.9㎡,18# 楼:3784.9㎡,21# 楼:

  别墅:7# 楼:620㎡,8# 楼:620㎡ ,9# 楼:620㎡,

  合计建筑面积: ㎡(以实际竣工结算面积为准)

  (2)承包目标范围: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及其他说明所规定的土建、装饰工程及散水的全部内容(土方开挖、降水、桩基础施工由甲方另行发包,土建施工界面以剔,截桩头为起始点)。

  (3)甲方另行发包的范围为:a、电梯工程,b、给排水工程,c、消防工程,d、强弱电工程,e、人防安装工程,f、室外总图工程,g、防水工程,h、外墙保温,外墙漆,i、塑钢窗、阳台、楼梯栏杆。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合格通过之日)

  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 天 (包括停电、停水时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含地震、洪水、风灾、雪灾等自然灾害),工期不得延长。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合格要求

  五、 承包价格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以房屋产权面积为准进行最终决算)。按四川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xx定额)基价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及《四川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按下限取费),在上述计算出总价后下浮 13 %作为承包总价。

  六、 安全承包目标

  要求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持证上岗,自行解决上岗证事宜,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须专款专用。按安全条文为规范进行施工,其现场检查评价由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若评价不合格者,将扣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开工前对工人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护,杜绝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采用建筑施工内部承包方式,乙方使用甲方资质进行工程建设,但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伤、亡、并残事故和工程 质量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无条件由乙方负责,若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影响甲方的声誉,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甲方统一进行安全责任保险,在乙方的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如甲方单独分包项目,所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七、 综合承包目标

  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按操作规范作业,文明施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行业规范、公司制度,若出现违法违纪、不按规范施工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概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 一般权利、义务

  1、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管理,认真搞好项目施工管理;

  2、该工程属于固定综合单价承包,风险费用及赶工措施费概由承包方承担。

  3、乙方权利与义务:

  (1)、组织施工力量和机具设备进场,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施工规范,图纸设计要求和甲方认可的由设施部门书面出具的变更精心施工,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按期竣工。

  (2)、按规定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用工计价表,做好的`有关财务账目,保管好一切财务凭证以及本工程的各有关经济技术资料,在拨付工程款时,必须提供合法的有效发票。

  (3)、自行解决工程建设中各种招待费和工地办公的零星开支,负责工程的环保噪音、渣土运输等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合同范本《建筑排水承包合同样本》。

  (4)、负责承担工程的建安营业税。

  (5)、负责按时向有关部门交纳施工所耗的水电费用。

  (6)、负责配合本工程其他分部工程的施工(不计取总包服务费),协调好与天然气、自来水和电安装、光缆安装等专业队伍的关系。

  4、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做好“三通一平”。

  (2)、无偿提供公司的设计施工图及修建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批件。

  (3)、除非乙方主动放弃或归责于乙方的原因滞工和无法施工,甲方不得将该工程收回或转包。

  (4)、甲方负责项目的试验和资料工作,协调项目办理验收和移交档案馆资料,甲、乙双方分别承担相应费用。

  (5)、在乙方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完成工程结算。

  九、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乙方必须提供以下计划,经甲方审查后作为指导本工程的施工和拨款依据。

  (1)、《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施工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2)、成本控制措施

  (3)、本工程所需的图集规范,若乙方不能准备,甲方可作有偿提供。

  2、本工程竣工时间认定,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因甲方其他原因影响工期时,凭甲乙双方及监理工程师的书面签证顺延。

  4、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或设计要求,必须停工返工,所延误的工期,以及因施工组织不当所延误的工期,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每月的进度计划、材料计划及资金计划,否则,造成的不拨付工程款等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6、本项目每栋楼工程要求按期竣工,按合同工期每延误工期一天,甲方按每天1000元向乙方收取罚金,在拨付的工程款中扣罚。

  十、 质量与检验

  1、甲方组织对施工质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如发现违反操作规程和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时,乙方必须停止施工,采取有力措施补救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会同甲方现场负责人、施工技术人员、设计、质检、监理人员等进行检查验收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检查验收的工序,验收按规定程序进行,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每到工序完工,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设计、质检、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实行处罚,一切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3、乙方拟用于本工程的建材、构件等必须具备合格证和试拉、试压、试验等报告,在施工前现场相关人员随机抽检合格才能使用;如甲方提供的材料,由甲方负责出具报告。

  4、根据甲方有关管理办法,对项目出现的各种违章情况处以50-5000元的罚款,并要求整改。情况严重或累犯时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罚款处罚款通知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直接递交乙方和甲方财务部,在拨付工程款中扣除,并单独立账。

  十一、工程款的拨付与质保金的预留

  1.工程款拨付:每栋地下室完成并现浇至±0.000m后7日内付该栋工程约定总造价的20%。多层浇筑屋面后7日内付该工程约定总造价的30%,安装及装饰完工后7日内付该工程约定总造价的30%,竣工验收并决算后7日内按决算总造价付足 %。

  2.质保金:按工程分栋结算预留 %,质保期满,结算维修费后退还。质保金不计付利息。

  十二、变更

  若需要改设计图(增加或减少设计内容),由甲方作出书面更改或技术核定单,价格按承包合同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同一口径核算。

  十三、保修

  1.乙方全面履行与甲方签订的施工保修合同。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以甲方认可的起始时间计算。

  2.保修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于2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否则,甲方将动用保修金自行安排维修,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每次维修,乙方必须按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部门提供的维修方法,维修程序,选用经认定的材料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必须经物业管理部门书面认可。按照相关规定应经鉴定的按规定进行。

  4 .若同类问题多次发生并维修三次都未彻底维修好,此后由甲方派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支付。

  5.若工程为出现质量问题,土建保修期满,甲方退还乙方的保修金,其他项目依次类推。

  6.保修金不计息。

  十四、奖励及处罚

  1.在乙方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时,甲方按实际工程量及时拨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甲方将根据工期、质量、安全的完成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2.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不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不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管理或因施工组织管理不当,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不能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处罚或单方解除施工承包合同,另行选定人进场施工,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十五、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30日内必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存档案馆、建设局备案。同时,应将竣工资料提供一套给甲方技术部门。

  十六、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工程约定造价5%的违约金。

  2、其他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补充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附件一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欧洲新城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处罚规定。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给乙方,代表公司处理并承担质量、进度、安全等技术及经济责任,经双方讨论认可,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施工项目各种手续。

  2.负责乙方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

  3.帮助解决工程上的疑难问题。

  4.督促乙方搞好安全。

  5.帮助乙方办理竣工验收的各种施工手续。

  四、乙方责任:

  1.完成业主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2.负责工程上的人事、质量、安全及税收。

  3.负责工地上的资金支配权。

  4.负责工地上的机械设备管理与维修。

  五、核算:

  本公司各工地单独核算、亏盈自负,建设方所付工程款甲方不能私自动用。工地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六、资金与帐务管理

  各工地上交总价款的配合费_________%,属公司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

  七、缴款时间:

  各工地不管建设方欠款多少,必须分两次收完,主体实付一半,初验前必须付清。

  八、工程验收:

  乙方必须注意工程质量、安全,作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服从甲方行政管理,接受甲方对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九、资料:

  乙方房屋竣工后,必须交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备案证由公司保管。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2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师:

  职称:

  证书号: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职称:

  证书号: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和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附件二)。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附件一、二)。

  (3)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应当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由双方本着优质优价原则约定。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职称、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开工三日前,甲方应当协助提供施工地点的原结构、水路、电路施工图。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4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5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开工三日前对水电工程量予以确认。

  4.3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4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告知乙方。

  4.6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7不得强制乙方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厚度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或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7款所列内容的,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应当配合乙方做好安全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5.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5.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6.2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3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

  6.4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乙方编制的《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一、二)约定的供应方式、内容提供。

  (1)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供应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其他

  9.3验收时双方对材料、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认定;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中期工程验收;

  (4)竣工验收。

  10.2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在三日内进行验收,待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进行验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相应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或中期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当签署《工程验收单》(附件四)、《工程决算单》(附件五),结清尾款,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署《家装工程保修单》(附件六);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10.4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5为分清责任,双方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前,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存在个别的非重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附件七)后,甲方也可先行入住。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表中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砖铺设完成,现场木作类定制完成。

  11.3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按实际施工情况编制的《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工程决算单》(附件五)进行审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当在三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支付尾款。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作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11.5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尾款后三日内办理工程交接,并开具《家装工程保修单》(附件六)。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签订合同后未开工前,如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方除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2.2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3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甲方延迟支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2.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乙方延误工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6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或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应当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进行综合治理。因综合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综合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不达标工程项目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申请调解解决;经协商或调解未达成一致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当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市场主办单位份。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就酒店装修维修工程事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此施工合同。

  1、工程名称:xxx酒店改造工程

  2、工程内容:xxx酒店改造及检修

  3、承包范围:xxx两台电梯改造,包括更换电梯控制柜、厅门传动系统、轿门电子感应光幕、对重缓冲器、钢丝绳,电梯轿厢装潢,电梯导靴衬,电梯门滑轮等。两台电梯整体检修。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 期:年—月—日-----年—月—日

  第一条、 工程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依据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及“工程预算书”定额执行。

  2、本工程价款计算确定为人民币24.5万元。决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金额,超支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3、工程款的拨付:合同签订后付工程造价25%的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支付25%,其余的50%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第二条、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经协商本工程的质量等级约定为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市技术监督局的要求。

  2、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施工图来进行,必须达到效果图的标准,完工后达到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3、工程质量达不到上述要求时,乙方负责无偿返修,直至达到要求,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相关费用损失,并按法定违约金标准(1%)按日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1、会审施工图纸。

  1.2、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1.3、因甲方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将相应顺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责任:

  2.1、乙方于开工前一周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资质证明及工程进度、材料设备计划等施工必备手续。

  2.2、施工过程使用的水、电、汽费用由乙方承担。

  2.3、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原材料,如因使用原材料不合格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否超过保修期,乙方均负责赔偿直接和间接损失。

  2.4、乙方负责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因乙方造成的一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2.5、合同生效一周内乙方必须进入现场施工,如逾期未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返还预付款并按法定标准(1%)支付违约金。

  2.6、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所造成的损失,经甲方确定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后,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竣工验收与保修

  1、工程竣工一周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甲方收到竣工资料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国家有关保修条例要求在乙方所承包的.范围内,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第六条: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

  解,经调解后如双方未达成协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未尽事宜及补充条款如下:

  1、甲方派出人员及监理人员有权对工程进行总体监督,包括工程质量、材料质量与使用、工程进度等与xxx酒店电梯改造工程有关事宜。对违反合同的施工以及施工质量等问题有权提出修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修改期间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2、随着工程进度情况,乙方应及时整理相应的内业资料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验,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经市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并由乙方办理验收合格手续。

  4、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电 话:

  电 挂: 电 挂: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决定,甲方自愿将车牌为贵A31739线路为开阳县城关镇至城关镇鱼上村的万达牌营运客车一辆发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决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包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全年金额为贰万零肆佰元整(¥20400.00元),乙方必须在每月10号前应缴当月承包费壹仟柒佰元(¥1700.00元)给甲方。

  二、风险抵押金为贰万元整(20000.00元)甲方交车给乙方时,由乙方付给甲方。

  三、乙方在营运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承包营运期限内,如有违规行为所产生一切违章处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在收回车辆后年审时发生的处罚记录,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此发生的一切罚金。

  五、甲乙双方在交车前各种手续必须完善,未欠交车前的各种税费。

  六、如乙方不按时缴纳承包费,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及各种手续。并扣取乙方已交的.全部风险金。

  七、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得将此营运车辆转借或转包给她人。如乙方毁约,则甲方不退风险抵押金。

  八、乙方在承包期限内,若发生更改或更转车辆时,则乙方无条件将此车辆交给甲方。

  九、承包期满后,甲方需继续发包或转让此车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必须将此车辆优先发包或转让给乙方。

  十、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所有国家一切补贴由乙方领取享受,若承包期满,乙方不继续承包此车辆,甲方应将贰万元(¥20000.00元)的风险金退还给乙方。

  十一、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见证人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