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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通报

时间:2023-05-26 15:51:44 应用文 我要投稿

火灾事故通报(汇编8篇)

火灾事故通报1

  一、事故概况

火灾事故通报(汇编8篇)

  12月2日上午8:20分左右,=======有限公司7名工人在杨绿热能供热站米平台除氧器部位动火作业时没有注意到下面平台有易燃品油漆,在动火作业时火星掉进油漆桶致使油漆桶着火,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人员陈明建在电焊气割作业之前没有仔细认真对周围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和清扫,仍然存有可燃物空油漆桶,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队长对电焊气割要求管理不严,执行措施不严,工作不细,造成施工现场作业人员马虎从事,安全负责人孙波没有有效的监管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

  1、电焊工陈明建 杜忠军作业前没有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将所有易燃物品清理出施工区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2、安全负责人孙波对陈明建没有按照措施要求的作业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3、项目部对员工管理不严,教育不够,没有严格按照措施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负有教育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1、电焊气割作业前必须彻底清理出作业地点及其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量合格的灭火器、防火沙、水源等消防设施和设备。

  3、严格执行《电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中规定的其他条款。

  4、加强对措施的`学习贯彻,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杜绝事故的发生。

  五、事故体会与感想

  通过此起未遂事故可以想象:如果此事扩大酿成火灾,后果真是难以想象。火灾后将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一氧化碳,会给安全生产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措施,进行作业,严抓现场管理,加强互保联保,杜绝此类事故和现象发生。

火灾事故通报2

  20xx年8月22日至9月4日,全区共接报火警8起,其中房屋火灾4起,农田火灾1起,垃圾火灾2起,其他火灾1起,无人员伤亡。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1、8月22日,山大路街道山大北路46号7号楼4单元101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平方米,经济损失100元。起火原因:生活用火不慎。

  2、8月23日,全福街道航运路301号一垃圾废弃物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0平方米,经济损失2000元。起火原因:遗留火种。

  3、8月26日,华山街道刘姑店村一农田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平方米,经济损失5000元。起火原因:遗留火种。

  4、8月26日,遥墙街道机场路往北3公里一存放木头的铁皮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平方米,经济损失1000元。起火原因:电气线路老化。

  5、8月27日,华山街道华虹小区2号楼3单元一地下室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平方米,经济损失5000元。起火原因:生活用火不慎。

  6、8月28日,黄台南路富力康城5号楼2单元1201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平方米,经济损失1100元。起火原因:生活用火不慎。

  7、8月29日,七里堡小区18号楼1单元603室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5平方米,经济损失5000元。起火原因:人为纵火。

  从以上情况看,近期我区火灾发生起数较以前有所下降,但住宅房屋类火灾在所有火灾中占较大比重。进入秋季,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增加,各类致灾因素增加,各街镇、各单位要综合考虑火灾诱发因素,根据火灾通报情况有针对的进行研判,积极开展居民防火宣传,切实做好全区火灾防控工作。

  此通报。

  xx市xx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xx年9月4日

火灾事故通报3

  同志们:

  现在我把“3.14”爆炸事故的情况予以通报,并就有关工作作出安排。

  20xx年x月xx日早7时1分,位于市区金州路中段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家属区3号楼二单元六楼发生一起爆炸事故并引起火灾,楼下停放的5辆小汽车被砸,受爆炸冲击波的影响,爆炸点周围的楼房包括邮政大洒店北侧、中心医院门房等建筑物的部分玻璃震碎。根据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对爆炸现场的初步勘测,这是一起因液化气泄漏、电源开关打火引发的爆炸事故。

  事故发生后,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和市中心医院迅速赶赴现场,立即展开扑火抢险、居民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尽最大努力降低事故危害。市长刘建明,常务副市长邹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勇等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对扑火抢险、伤员救治、事故凋查等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经过公安干警、消防官兵的奋力抢险,上午8时火情全部扑灭,伤员得到有效救治,事故原目和居民安置正在有条不紊进行。跟据刘市长召集的紧急会议精神,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迅速查明事故原因。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何甫强同志负责,市区公安、消防、安监、城建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事故调查组,对这起事故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二、全力救治受伤人员。事故发生后,市中心医院已组成由院领导、专家和医护人尽组成的医疗救治组,对受伤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救治。从目前情况看,2名伤势较重人员生命体征正常。市中心医院要进一步加强救治工作,全力以赴、最大限度地减轻伤员病疼,使受伤人员尽快康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房屋受损居民的生活安置工作。市城建局积极配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受损楼房进行安全鉴定,尽快拿出相应的处理方案并组织头施。

  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此次事故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立即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组织由单位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门工作班子,对管辖的办公区、家属区;住宅小区、居民片区逐楼、逐单元、逐户的压力容器、煤气管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城建、质监、安监、经委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检查监管工作,居民小区的隐患排查工作由市城建局面负责。工矿企业的隐患排查工作由市经委全面负责。

  四、事故处理初步意见。这起爆炸事故,是在我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背景下发生的`,这再次说明安全生产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三令五申强调的领导责任、防范措施、监管工作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这应该引起我们各级领导的深刻反思。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这起爆炸事故发生在作为全市主管压力容器安全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更加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予以黄牌警告,责令局党组和局委会迅速向市委、市政府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主要领导主动请求处分。事故全面调查清楚后,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市委、市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20xx年x月xx日

火灾事故通报4

  20xx年11月20日8时42分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联安社区谭约东村134号的美梦床上用品仓库(兼顾生产功能,无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谭约东村134号无照床上用品厂”)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以下简称“11·20”较大火灾事故)。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过火面积约16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万元。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xxx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王荣初任组长,市纪委常委崔海滨、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杨舜、南海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蔡汉全任副组长,市安全xxx、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市质监局、市总工会和南海区人民政府、南海区安全xxx等单位派员参加的南海区“11·20”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邀请了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检测鉴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谭约东村134号无照床上用品厂”,是一家无照企业,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联安社区谭约村(土名“竹树脚”地段),实际投资人、控制人刘潭飞,日常管理者雷盛龙,主要从事床垫、被芯、被单等床上用品及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生产、储存、经营,经事后勘查确认其为生产、仓储、住宿“三合一”场所。

  (二)事故发生单位责任人基本情况

  1.刘潭飞,男,汉族,湖南省郴州市人,1971年1月出生,群众,“谭约东村134号无照床上用品厂”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消防安全责任人。

  2.范伯泉,男,汉族,佛山市南海区人,1952年7月出生,群众,事故发生地谭约东村134号厂房实际控制人、收益人、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事发建筑物权属及租赁情况

  事故发生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联安社区谭约东村134号地块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联安社区谭约三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简称“联安社区谭约三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所有,已有平方米取得国土使用证明。

  1992年,范伯泉租用该地块之土地,租期从1993年1月至20xx年12月共40年。随后范伯泉自行建筑厂房用于出租获利,其建设的厂房没有任何报建审批手续。20xx年8月因建筑物老化损毁严重,范伯泉随即对厂房进行非法改扩建。

  20xx年12月范伯泉完成非法改扩建工程后,随即将厂房出租给刘潭飞及其女婿雷盛龙,用于生产、储存、经营床上用品,合同租期由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止。20xx年3月,刘潭飞、雷盛龙因经营需要,采用钢结构将厂房内部改造为三层,首层用于生产加工,二、三层做仓库及员工临时居住使用。

  (四)事发建筑布局情况

  事发建筑为钢结构带泡沫彩钢板厂房,厂房占地面积约1100平方米,东面长米,南面宽25米,西面长53米,北面宽32米,为不规则形状厂房。高度约8米,内部三层,首层为生产加工场所,二、三层为仓库。厂房北面为水沟、民房,东南面毗邻一排临街商铺,东北面毗邻两层建筑,西面为玻璃模具厂和清洁用品有限公司厂房。

  图(1)“11·20”较大火灾事故现场方位图

  东北面毗邻的两层建筑,楼梯位于两层建筑与东侧毗邻的店铺中间,一楼为办公室,二楼为一房一厅一阳台结构,北侧为带卫生间的卧室,中间为客厅,南侧原为阳台,被改建后南侧为过道和三个小房间。厂房新建的顶棚覆盖两层建筑的阳台部分,并与阳台部分原有的顶棚重叠,两层建筑的二楼局部住宿区域与厂房内部之间未采用实体墙彻底分隔。

  图(2)“11·20”较大火灾事故东北面阁楼平面图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11月20日8时42分许,“谭约东村134号无照床上用品厂”员工黄友斌发现在其操作的围边机约七八米处、离厂门口约10米处的饮水机插线板旁的半成品海绵开始起火,随后其用手持式灭火器尝试灭火,但未能控制火势,随后其边呼救边逃离火场。由于该事发单位存放有大量海绵、椰棕垫等易燃可燃物,火势迅猛,急速扩大至整个厂房,烧损了生产工具、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等物品一批,同时波及了厂房东北面二层住宿区域,导致局部烘烤和烟熏,造成现场工人侯新红、阿说尔哈(尸检报告显示,两人均符合生前烧死)和厂房东北面两层建筑内4名被困人员雷盛龙、刘清燕、刘佳琪、刘晓虎(尸检报告显示,4人均符合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共6人死亡,黄友斌1人受伤(从事故现场逃生后,自行前往盐步医院救治)。

  死伤者具体名单如下:

  1.死者基本信息

  (1)雷盛龙,男,27岁,身份证号:431***********6358,户籍地: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飞仙镇清口村4组,谭约东村134号无照床上用品厂负责人之一。

  (2)刘清燕,女,23岁,身份证号:431***********6526,户籍地: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涌泉派出所涌泉居委五岭大道16号3栋36号,雷盛龙之妻。

  (3)刘佳琪,女,1岁,无户籍,雷盛龙和刘清燕所生育之女。

  (4)刘晓虎,男,19岁,身份证号:431***********6334,户籍地: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飞仙镇湾岭村8组,谭约东村134号无照床上用品厂职工。

  (5)侯新红,男,41岁,身份证号:432***********6150,户籍地: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古楼乡久长村1组,谭约东村134号无照床上用品厂职工。

  (6)阿说尔哈,男,18岁,身份证号:513***********1339,户籍地:四川省普格县文坪乡麻窝凼村6组52号,谭约东村134号无照床上用品厂职工。

  2.伤者基本信息

  黄友斌,男,39岁,身份证号:362***********043x,户籍地:江西省赣县小坪乡黄坪村禾廖背组2号,谭约东村134号无照床上用品厂职工,在事故中烧伤。

  (二)事发单位应急处置情况

  火灾发生初期,现场人员刘潭荣、黄友斌曾尝试灭火,但未能控制火势,随后离开火场,未向相关部门报告事发单位的相关情况及火场信息。事发单位负责人刘潭飞在火灾发生后一度前往事故现场,但未进行事故救援,也未与现场救援人员联系,后在事故救援期间逃离现场且手机关机,直到11月21日08时左右前往盐步派出所投案。

  (三)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响应情况

  20xx年11月20日8时46分,佛山市公安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调派南海区公安消防大队大沥中队、盐步专职队共6台车,18人赶赴现场处置,随后增派桂城中队、里水中队、黄歧专职队共6台车,24人前往支援。9时12分,盐步专职队、大沥中队先后到达现场开展灭火。9时27分,南海区公安消防大队指挥部携增援力量到达现场加强灭火攻势。同时,对周边的`厂房及民居进行人员搜救,疏散周边群众,成功疏散共计60余人,挽救财产价值约200万元,在对厂房东北面两层建筑的内部进行强行搜索时,发现有4名被困人员倒卧于二层房间内,随即移交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9时45分,现场明火基本被扑灭。由于火场清理难度较大,且要保证整个火灾现场的完整性,为后期火灾调查提供有利依据,大队指挥部要求参战官兵利用金属切割机在水枪掩护下,逐步排查搜寻现场,最大限度地确保万一有人员被困于废墟之下而不受到二次伤害。由于现场坍塌的为三层钢结构带泡沫彩钢板厂房,二、三层楼板的竖直承重柱,厂房的泡沫彩钢板屋面过火后弯曲变形严重,倒塌后离地面距离参差不齐,内攻破拆灭火和搜救力量推进速度受到极大影响,直至当天下午18时左右,在厂房内先后发现2具被掩埋较深的遇难者遗体。后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清理,两名被困者遗体才完整被清理出来。

  事故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鲁毅于事发当晚20时50分到达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市长朱伟,市委常委、南海区区委书记黄志豪,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建伟,南海区委、区政府等领导同志先后于20日上午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工作。11时40分,市、区领导召集相关部门部署现场救援的各项措施;14时30分,南海区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布置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南海区公安、消防、应急、安监、宣传、卫计、环保等部门和大沥镇也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迅速响应,有效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领导靠前指挥,指示部署事故救援、家属善后、舆情引导、隐患排查等一系列工作。总体而言,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急反应比较迅速、响应比较及时,响应程序合法。但是,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报送和发布的准确性亟待提高,上报的过火面积与事故调查组核实的数据相差甚远。二是对事故现场信息收集手段有待加强,收集效果有待提高,是导致先期公布4人死亡,后续公布又发现2人死亡的重要原因。

  (五)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情况

  各级党委、政府全力以赴做好医疗救治、事故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及安抚、遇难者身份确认和赔偿等工作。按照医疗救治、善后安抚两个“一对一”的要求,积极妥善处置善后工作,保持了当地社会秩序的稳定。至20xx年12月28日,2名遇难者身份确认、遗体火化、赔偿及家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完成,另外4名遇难者的身份已确认,大沥镇的善后工作组目前正与4名遇难者家属进行赔偿和善后工作的协商(这4名遇难者均为经营者的亲属,目前遇难者家属正回乡办理相关证明中)。至20xx年12月28日,1名伤员已基本治愈,预计20xx年1月10日前出院。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取证、证人指证、调查询问及公安机关、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调查报告等,排除了放火、自燃、雷击等因素引起火灾的可能。

  认定此次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谭约东村134号无照床上用品厂”首层中部距离西墙10m,距离北墙的2m×2m的范围内的电气线路故障短路引燃周边可燃物起火,导致火灾发生。

  造成火势迅速蔓延和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是:“谭约东村134号无照床上用品厂”屋顶使用的泡沫彩钢板和生产区域内阁楼使用木材等可燃性建筑材料;生产区域内无序堆放大量生产原料、半成品、成品;未按照规定设置消防通道;生产区域和住宿区域未采用合格有效的实体防火墙进行隔离,该厂生产作业未采取基本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火势迅速蔓延并产生大量高热有毒有害烟气,在消防疏散通道被堵塞、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不善等多种不利因素下,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

  (二)间接原因

  1.“谭约东村134号无照床上用品厂”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谭约东村134号无照床上用品厂”没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无人具体负责,未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未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从业人员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致使从业人员无法及时、有效逃生;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企业内部组织管理松散,未落实、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未参加工伤保险。

  (2)“谭约东村134号无照床上用品厂”主体厂房未经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审批验收,厂房内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没有专业电工维修保养,车间内存放海绵、椰棕垫及可燃杂物,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导致电气线路起火后迅速蔓延。同时,违规擅自搭建的锌铁棚更增加了火灾负荷,严重影响了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

  (3)建筑物消防安全存在“先天不足”。从起火建筑物使用情况来看,属于生产、仓储、住宿“三合一”的场所,起火建筑是违章建筑,建筑屋顶为彩钢板,内部增建阁楼为钢结构,增加火灾荷载;生产区域与居住区域未按照规定进行防火、防烟分隔。火灾发生后,大量有毒烟气封住逃生通道,并迅速扩散到居住区域,导致被困人员吸入有毒烟气,造成逃生自救困难。

  (4)事故单位实际控制人刘潭飞没有组织火灾初期扑救并逃离火灾现场,未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及现场救援人员报告火场情况,严重迟滞火灾救援进度。

  2.相关责任单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联安社区谭约三股份合作经济社作为发生火灾事故地块的业主单位,对出租地块的建设采取纵容的态度,致使建设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建筑物不符合相关标准及安全生产条件;对出租地块以租代管,放纵违章;在日常对工业区的督促检查过程中,没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没有认真落实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未尽安全管理基本职责。没有及时上报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涉事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2)联安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工作部署不力。事故发生地位于联安社区辖区内,联安社区安全消防站对辖区内消防安全管理负有相应的职责,经查阅联安社区安全消防站上报大沥镇防火办隐患排查台帐及询问联安社区安全消防站工作人员发现,联安社区安全消防站先后两次发现事发单位在车间内违规住人、私拉乱接电线,并对其进行停电处理,要求限期整改,但后续未能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跟进和督促落实整改,并且没有将违规住人的违法线索报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负有属地监管责任。

  (3)大沥镇党委、政府负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镇各综合性办事机构和群团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领导辖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大沥镇党委、政府对督促辖区内社区、各职能部门落实工作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4)大沥镇城市管理局依法对大沥辖区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作为负责大沥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的主管部门,未能针对辖区内长期存在违法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方案,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管手段,导致区域内长期存在违法建设行为,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对辖区内违法建设巡查不到位,对长期存在的违法建设厂房虽已经发现但未依法采取妥善措施进行处理,在自20xx年10月21日至20xx年11月20日长达1年1个月的时间内对事故发生地违法建设的行为只立案不处罚,致使事发单位长期使用违法建设的厂房、在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情况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导致发生事故出现人员伤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责任。

火灾事故通报5

各部门、单位:

  近期学校先后发生两起火灾事故,所幸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大的财产损失。

  3月1日凌晨6:30分左右,中心体育场体育学院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力道健身俱乐部起火。起火原因是未熄灭的烟头引燃了垃圾桶边上的海绵垫及PVC地胶垫。

  3月9日上午7点32分,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尾矿资源化利用实验室电热鼓风机干燥箱内的实验样品起火。初步判断起火原因为该电热鼓风机干燥箱设备温控部分出现故障,导致有机玻璃容器高温熔化燃烧,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上述两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学校个别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主体责任不落实,防火安全制度和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火灾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以下要求抓好近期安全工作: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在近期以消防安全为重点,对实验室、学生公寓、图书馆、教学楼、报告厅、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立足所辖区域、所用设备,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三、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与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号入座,排查制度的不足,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常识,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xxxx年xx月xx日

火灾事故通报6

xx公安分局消防科:

  20xx年9月12日(星期天)上午10点50分左右,xx学校茶炉房发生一起失火事故,过火面积约11平方米,上午12时左右火被扑灭,未波及其他房屋建筑,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00元。

  一、学校概况

  xxx学校位于xx区xx镇xx村,学校始建于1974年,占地面积170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多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员工97人,从学前班到高三共有29个教学班,在学生1571人。学校实行安全责任校长负责制,主管副校长主抓安全工作,下设学校安保处和政教处共同负责学校具体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茶炉房位于校园内小学生操场边,与学校食堂为同一建筑体(食堂于20xx年已停业),砖混结构,平房、预制楼板,茶炉房建筑面约11平方米,安置一台1000KG/小时的燃煤加热常压开水锅炉,主要供住校学生的饮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龙头安装在茶炉房隔壁的另一间房屋内,每日下午17:00———18:00时供水一次。茶炉房内除常压开水锅炉外,再无其他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由学校聘用的门卫管理员xxx兼职。

  二、事故经过

  9月12日(星期天)午10时左右,作业人员xxx将茶炉引燃,准备下午供住校学生用水,由于其本职工作主要是门卫管理,星期天学校高二、高三年级全体学生又在补课,于是xxx引燃茶炉后,就将茶炉房锁闭,回到了门卫室。10时50分左右,校园外当地的老乡发现茶炉房窗户冒出火苗,便及时跑到学校告知门卫管理员李xx,李闻讯后就立即赶到茶炉房,打开房门实施浇水救火,在校老师xxx和保洁员余xx也闻讯随即赶到,就地取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共计使用了四瓶灭火器(两瓶2KG:两瓶4KG),但因茶炉房堆放的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火势较旺,未能将火扑灭,于此同时,家住学校附近的一位老师拨打了119火警电话,两台救火车于11点40分赶到学校,上午11时50分时左右火被扑灭。

  三、事故损失

  茶炉房着火时,恰逢星期天,除高二、高三年级的补课学生,正在上课外,茶炉房附近无其他学生和老师,参与初起救火只有门卫管理员李xx、文xx老师和保洁员余xx三人,因而,本次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茶炉房为砖混结构、预制楼板,除放在房内引火用的费旧木材被烧毁外,未波及到其他房屋建筑,常压开水锅炉也完好无损,直接经济损失,估值约元。

  四、事故原因

  1、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兼职司炉工李xx安全意识不够,于9月2日上午将假暑期间学校维修课桌、凳子的一些费旧木材,做为生炉引火材料,堆放在了茶炉房内引发的。9月12日上午,兼职司炉工李xx为了保证下午能按时供应热水,上午10点左右用引火木材点燃茶炉,由于烧水工作是李xx的兼职工作,其主要的本职工作是门卫管理,因此茶炉点燃后,他就锁闭了茶炉房,离开了烧茶炉的工作岗位,回到了门卫室,茶炉房内无人监管,可能是炉内火星迸出,将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点燃,未及时发生现失火苗头,控制火势,造成了火灾。

  2、学校人力资源匮乏,财力有限,是导致本次失火事故的另一原因。李xx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身兼门卫管理员、住校男生管理员、报刊杂志邮件收发员、茶炉房司炉工等数职。由于学校财力有限,无力聘用多人分担他的工作,就形成了顾此失彼的局面。虽然学校有司炉工岗位管理职责规定,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但李xx身兼数职,不能兼顾,当日茶炉点燃后,他为了看护学校大门,就暂时离开烧茶炉的工作岗位,致使茶炉房内无人监管。

  3、学校对后勤辅助人员,特别是聘用的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够,使得个别员工安全意识淡漠,是火灾发生的另一个原因。本学期开学前,8月31日学校安保处会同总务后勤、校工会等部门,对校舍、教学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当日也检查了茶炉房,没有发现里边堆放有引火的材料。在学校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时,李xx自述:是9月2日开学的`第二天,才将学校假暑期间维修课桌、凳子的费旧木材作为引火材料,取了一些搬进茶炉房的。李xx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文化水平不高,学校忽视了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得兼职司炉工李xx的安全意识不足,擅自将易燃物放在茶炉房内,埋下了安全隐患。

  五、事故教训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尽管本次失火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不大,但也给学校的管理敲响了一个警钟,学校要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指导思想,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今后的防范措施如下:

  1、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各部门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措施、规程等落实到每个教研组、每个办公室和每个后勤作业人员,形成有效预防事故的管理机制。

  2、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定期对学校的各个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除重点部位要勤查外,对一些不起眼的部位也要定期、定时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坚持每个学期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常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防止类似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火灾事故通报7

各部门:

  x年xx月xx日x时x分左右,本公司仓库发生了特大火灾事故。经查,此次事故是人为造成,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x万元,事故影响恶劣,公司损失惨重。为整顿公司管理工作作风问题,进一步加强公司各部门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现将x月x日公司仓库特大火灾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公司仓库保管员夏明,在x年xx月xx日晚于仓库值班之时,违反管理规定,在库房内吸烟并将烟头扔在地上,并于x时左右擅自离开岗位,外出购买食品,导致公司仓库发生火灾。此后夏明回到仓库没有及时打电话报火警,直到值班的总负责人张三发现才紧急报警。此次事故主要责任人是夏明,当晚值班总负责人张三监管不到位是事故次要原因。

  二、根据《xxx国家赔偿法》、“x公司管理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夏明予以开除,张三予以降职并进行严重警告处分。公司经济损失由夏明负主要赔偿责任,张三负次要赔偿责任。

  三、安全管理工作是一切生产和公司正常运作的基础,而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工作作风管理与培训,是加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严谨作风2 的重要保证。各部门要吸取深刻的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员工培训工作和作风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20xx年xx月xx日

火灾事故通报8

  20xx年11月03日---11月09日,我区共发生火灾3起,无人员伤亡,现将3起火灾予以通报:

  20xx年11月5日0时34分,消防指挥中心接警称位于白马山井家沟村南头有一废品收购站着火,中队立即出动两车16人赶赴现场,到场后发现火势较大,根据废品收购站负责人了解,起火原因不明,向指挥中心汇报需要增援后中队立即出水,由于该废品收购站多为彩钢板建筑,给战斗员救火造成了一定得阻碍,增援中队到场后立即供水,扑灭火情后中队组织返回。

  20xx年11月5日17时34分,消防指挥中心接警称位于经二纬六路交汇处东山湖小区25号楼3单元2楼发生火灾,中队立即出动3车18人赶赴现场,到场了解到是因为户主长时间没有看护微波炉所致起火,指挥员立即下达出水命令,中队查无明火和安全隐患后组织返回。

  20xx年11月7日 20时23分,消防指挥中心接警称位于党家庄街道办事处罗尔庄村有一处民房着火,中队接到命令后立即出动1车8人赶赴现场,到场后发现是一超市仓库着火,经了解发现可能是电路接触不良发生火情,中队立即出水,检查无明火和安全隐患后中队组织返回。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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