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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作文

时间:2023-01-02 10:35:35 散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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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散文作文集合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散文作文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散文作文集合6篇

散文作文 篇1

  南国的四月,一直在下雨。

  我喜欢下雨天。我总觉得下雨天带我一种惬意。休闲。短暂的忘记自己的烦恼。去放空自己。下雨的时候,我最喜欢在自己的房间里,听一些自己喜欢听的歌,看一些自己喜欢的书。写一些自己的文字。

  我文采不好,真的不好。我写的文章都像是记流水账,一个好的文采的养成,需要你多读,多练。还有就是要多思考,多观察,这几点我都很欠缺。习惯了用微博,习惯了用简单的几段话记录自己的生活。也许现在的人都越来越懒了。以前我有自己的日记本会写日记。现在肯定是变懒了才不写了。说自己没时间肯定是借口。

  从凤凰回来,心还没有收回来。我的脑海里不断的.播放着是穿着苗族服饰的阿妹。是沱江上的泛舟者。还有那些青石板的小巷。我喜欢凤凰的清晨。当清晨的阳光洒在沱江上的时候,好多当地的居民开始洗衣服。凤凰的早晨跟我一直生活的深圳的早晨是一点都不一样的。我喜欢凤凰这座小城,我是多么的不愿离开。我不是文艺女青年,但是却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文艺。

  我喜欢江边上那些酒吧,清吧。喜欢那些不一样的文字。来凤凰玩的都是一些年轻人,大部分是恋人,他们带着他们的爱情来到凤凰这座充满诗情画意的小镇,他们来寻找凤凰的故事,也想把自己的故事讲给凤凰这座小镇听。

  有一部分闺蜜,约上三五个好友,一同来散心,江边上。经常看到他们找路人合影。我是一个人过来的,一直就想有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一个人。背个包,带上个相机,就出发。第一站选在凤凰。一直想去的一个边城小镇。在网上看到那些图片之后,我就想,有生之前,我一定要去。

  那天晚上刷微博,看到凤凰4月10日之后要开始收门票了。我赶紧转发微博:凤凰,在收门票之前,让我看你一眼。来不及多想,我就在网上查好了路线。定好了火车票就去了。

  凤凰的美,没在它的宁静。凤凰的美,美在它的夜景。凤凰的美,一直在我心中。

散文作文 篇2

  本来已经睡着了的,不经意的醒来,听着外面稀稀拉拉的雨声,却怎么也睡不着了,一时间只有我一个人的屋子静地让人可怕.

  开开电脑,把他搬到床上,这样不会让自己太冷.都这时间了,还下这雨真是有点难得了,虽然有点冷的,今天去学校回来的时候真得给冻坏了,可心情却莫名的好,是这雨的原因把,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喜欢上下雨了的,也许是它真得能读懂我的心情吧,反正就是喜欢上它了,哪怕是躺在床上瞪着两眼傻傻的听它的声音心里也是美的.它是能让我放松的除了画画跟音乐之外的第三个事物了,可它却不是跟前两个一样的,因为它是老天赐予我的,不是什么时候想它就来了的,它应该更自然一点,不会随我的意愿的.是啊,它是自由的啊.

  听,它的声音跟指尖落在键盘上的声音是多么象啊,是啊,在这时我是自由的,我的指尖更是自由的,因为我在享受着这雨,老天赐予我的尤物,任自己的指尖在键盘上游走,就像雨点随意、执着、又有点放肆地落在任一个地方一样,

  不去理会会有什么结果的,只是凭着自己的感觉去了,也许这时会有人对这雨埋怨甚至漫骂的,这是跟我现在在享受这雨一样的其实,心情不一样罢了,也不用去计较我想这雨也不会去计较这些的',它只管一直的为我下着就够了的.它是知道的,现在跟我一样为这雨在敲击键盘的不止我一个把.

  其实在三年前还在开封学画的时候就写过跟这题一样的文字了的,只是跟现在有太多的不同了.那时候还很无知的,现在想起也很可笑,傻傻的喜欢着一个女孩,并每天多会为她写点东西的.只是那些文字现在有的已经没了,有的话现在看起来不知道会是什么感觉的?应该是不错的一个情诗集了把,现在是写不来那时一样的东西了.记得上高中那会儿是最喜欢写点东西了,上课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跑神了,把想到的都随便的写在纸上,等写好了以后把那已经要当成废纸扔掉的纸片整理得整整齐齐地放在自己的书桌里,是把他们当做宝贝的,也是我自己的隐私,我想就连我最好的朋友也不知道那时候我书桌里有那么多写给我喜欢的那个女孩的情诗的.那些是在我高考解脱了以后跟翻看了几年的书一并给扔了的,这一扔是把我以前的所有都给扔掉了.有时候想到了会想把他们都给找回来的,可已经找不回来了,已经给扔掉的东西是很难再找回来了.

  听雨是又下急了把,该把它叫做冬雨还是秋雨呢?现在是什么季节真的不知道的,一向地理都很好的我惟独就是对这节气分不是老清,在家是经常问妈妈的,这时候就会百妈妈吵一顿的,“这么大人了,什么节气都分不清”.现在倒是想问问,可已经不是跟以前一样在身边了,离几千地了,问她也是听不到的.家里没电话,所以打电话也问不上的,下着雨还那么冷的天是不想让她跑到我邻居家接我这个电话的.她现在应该是坐在床头看着那我早叫换了可妈妈偏是不换的老式黑白电视手里还剥着白天拽下来的棉花桃把,那手一定是又裂了很多很深的血口子了,干得像是枯树皮一样的了.本来这时候应该是闲着没事歇的了,可她总是说歇着腰疼.爸爸是不在家的,他领着弟弟来这的工地上了,这是上次往家打大会的时候知道的,其实应该是不问也知道的.每次看到他都是比以前更瘦了一圈了,比以前更老了一点了,比以前更可亲一点了!弟弟应该还是那样把,要么就是也瘦了,毕竟才那么大,就要干那么重的活了.他是最让我流泪的理由了,本应该享受一切的他却没那么好的命,老天从他刚出生三个月的时候就夺走了他一生的幸福,让他只能用不正常的大脑指挥那个无辜的身躯做一些让人不喜欢的事,疼的当然是那无辜的身躯.村里的人都说他是傻子的,可他并不是真的那样的,只是有时候脑子不能正常的想东西罢了.在这个世界上,他是最无辜的了,那时他才三个月的,他什么都不知道的,他不知道发烧会烧成这样的.现在他知道那时候爸爸妈妈抱着他到处求医的,是妈妈跟他说的,他听后不明白似的笑笑,他真的不明白妈妈当时的表情的.就这样命运的他还是要跟爸爸一起出来打工的,作为农民的爸爸妈妈没有那么多的钱供我跟妹妹上学的.妹妹的成绩也应该还是跟以前那样好把,她是最小也是最懂事的了,她知道家里头供她上学不是那么容易的.

  外面的雨应该把一切都冲洗得天使一样干净了吧.

  听着外面的雨声,在深夜里.

  天籁一样的声音.

  后记:好久没在上面写东西了,太多的事情没给我时间静下心来写我自己的东西,有雨的昨夜给我一个太好的环境,我没理由把它白白的在睡梦中浪费.

散文作文 篇3

  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散文作文 篇4

  又一次,苍茫的夜幕降临了。

  月光如链,如水,冷冷的笼罩了四周,夜静的可怕。我却也因如此,觉得心清澈了些许;仅仅是为这为万人颂道的月色之美吗?的确还有令我为之震憾的一幕:

  也许是风,将暗香送入我的鼻孔,我立刻浑身轻爽开来,我凭着嗅觉,一路寻来──那是一丛绝对算不上什么好看的花啊!我为自己的过早兴奋懊悔,本以为可以发现……然而奇迹也真的发生了。

  月光依然温柔似水。我惊讶的发现花在自由下落,它在月下凋零了;白天娇美的盛放,然而此时,只有自己清楚,孤独的承受着自然赋予它的悲剧……是啊,它选择了此时的凋零,它选择了月下孤独的承受,它选择了将最美留于白天赏花的人,它的选择凄美异常。

  凝视着它的抉择,回想白天时分它的娇美,我似乎读懂了什么,是一种态度,一种只为奉献而宁愿独自默默承受痛苦的光辉人生。这的确不需言说,是须用心领会的东西。

  月上树梢,夜风微袭,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它的花瓣在风中旋舞,飘飘摇摇,悠悠郁郁,开始恨风使它速落。它在感伤飘零吗?依稀舍不得花朵吗?不!它在舞蹈,它在雀跃它知道,凋零是自然规律,自己无法左右,又何不将最美的`舞姿留于生命的终结?这不是更完美的结局吗?

  泪已划落嘴边,腥咸的感觉,我为着这份奇遇的美好而轻泣。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开始吟唱着,花开自然是一件令人心喜的事儿,它让我们赏心悦目,心情开朗;然而花落又是自然常理,我们应该知道落红将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人类,多么高尚呀!所以我们需做一个现实主义者。何处无花开花落,早晚而已;看到花开就逃不过看花落,无需伤感,我们应为它的光辉人生而庆幸来对。

  虽然李煜为“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而愁绪满怀,即使林黛玉泪诉《葬花吟》令豪客倾颂,她为落红哀歌,而今夜,我要为落红写篇赞歌!它揭开了生命的真谛:人生应当奉献,为人类的事业,无怨无悔!

  当花瓣离开花朵,唯有“暗香”残留,轻轻的飘入我心扉,它也将漂洋过海,飘遍中华大地。

散文作文 篇5

  青浦山景色秀丽,绿荫青霾有序,

  鸟语花香,耸立在众山之中 令他

  显得更是别具一格。

  在青浦山上的某个角落,远远而望

  就可看见那么一间朴素的小房屋,

  小房屋内住着一男一女那么一户人家,

  小俩口过着平淡而又安逸的生活。

  一天晨曦、独影单行屋门外,

  第一缕朝阳嫣照伊人脸,

  林墨语拿起洗好的衣物攀挂上树杆、

  铺挂好最后一件后,林墨语举手

  擦拭了下 额头上因劳作渗出的汗珠。

  忽然间 林墨语感到胸口处传来一阵

  阵绞痛,她左手捂着疼痛的胸口,右

  手依附在根旁的树木上支撑着倾斜的

  身体,这时候她依旧咬紧牙关 硬撑着,

  嘴唇咬得都快溅鲜血了,疼痛让她忘了

  自我,也逐渐的麻目了她的全身,令她

  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昏死了过去了。

  这时叶一凡扬着幸福的表情从房屋内

  走了出来,当他看到自己深爱的人倒于

  地上时,他惊慌了,于是急忙的跑到她

  的身边 抄手揽起了林墨语呼唤了起来,

  并轻摇着她。

  可无论怎样呼唤、林墨语依然沉寂不醒。

  叶一凡急促中带着一份理志把林墨语掺

  扶坐下,然后他也禅坐而下,而后他的

  双手汇聚灵气,把灵气灌入林墨语体内,

  “嘭...........”

  此时 叶一凡的表情更为挣异,因为灵气

  就像受到什么隔阻一样,把灵气隔绝在

  外 并且反弹出来还从中透入出一种熟悉

  的毒恶气息。

  叶一凡猛然想起、陷入一段记忆。

  “当时叶一凡男少气盛,在江湖上也拉了

  不少的仇恨,也从中结识了一生的伴侣林

  墨语,原本要带着林墨语隐居山水之间的,

  可是这个时候却被各门派的几大高手追杀

  而来,就此展开了厮杀,由于寡不敌众,

  最后被唐门掌门 严仲 找到破绽 危机关头

  林墨语 挺身而出为叶一凡挡下了 严仲的

  的一击毒掌、林墨语低吼一声就喷血飞出、

  坠落在了叶一凡的怀中。叶一凡神色难过的

  缆住受伤的林墨语 转身 挥扫了手用的紫岩

  剑 ,紫岩剑 剑气直逼个大门派的高手,

  各大门派的高手都抽出武器或运用真气抵挡,

  就这刹那间,叶一凡已抱起重伤的林墨语快

  速的御剑而离了。各门派之人见要杀之人已

  远去,就只能挥手作罢,回去从长计议,离

  开的时候 只有唐门的掌门 严仲 他嘴角正

  邪诲的向上勾了勾。”

  多年以来叶一凡就像人间蒸发似的,消逝得

  无影无踪,几年的治疗,本来以为林墨语的

  伤势没什么大碍 已经治愈了,两人就此隐没

  山水间,不问世事。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

  竟然会留下这个致命的影患。

  这是唐门的专有的剧毒,世间罕有解药,

  但 不可置疑的是,唐门 一定有这解药。

  叶一凡把林墨语抱回房屋,将其放到床上

  ,轻抚着他那憔悴的脸颊后,当即转身,

  从桌台之上就拿起沉寂已久的紫岩剑,

  随后便匆匆御剑而去。

  唐门,高大的门楣耸立而起,唐门内、

  全体唐门弟子正在庭院前进行操练,

  忽然从大门处传来一阵巨响,唐门所有

  正在操练的人员的目光全都转望到声音

  的来源地。

  大门崩塌了,在碎没的灰尘中,一道黑色

  的身影 逐渐的呈现在了众人眼前。

  “站住!”

  “你是何人?胆敢闯入唐门!”

  无论他们如何呼喊,可叶一凡的脚步依旧没

  有停息,反而把手中的紫岩剑握得更紧了些,

  一直再向内厅逼近。唐门弟子见状 也纷纷拿

  起武器向叶一凡击砍而去。

  叶一凡依旧一副冷漠的.表情 迅速的向正在扑

  来的唐门弟子砍去,顿时,惨叫声连连 ,

  此时,紫岩剑早已架放在了一教头脖子上。

  “严仲 在哪!!”

  叶一凡开口问道。

  那教头别过头去冷“哼.”了一声不说什么话。

  叶一凡皱了下眉,当即 二话不说就一剑砍向

  那教头。

  “住手!!”

  这时 一个声音急促的传了过来。

  可是 已经太迟了,那教头此时已经倒了下去。

  来人,真是唐门的管家,

  叶一凡侧头看向来人,然后抬起手中的剑指向

  管家,冷冷的问道;

  “严仲 在哪?!!!!!”

  管家看了看 当下的情景,从惊讶中清醒了过来

  ,寒颤的说道;

  “在...在.. 药房。”

  叶一凡偏了偏手中的剑道;

  “带我去! 快!!。”

  “是 是......”

  管家 点头哈腰的道, 然后打颤的带着叶一凡

  来到了练药房。

  到了练药房外,

  “滚!!”

  叶一凡怒吼了一声!

  然后管家就屁颠屁颠的走开了。

  “啪!!!!”

  练药房的门被叶一凡一脚踹开了。

  “严仲!!”

  叶一凡缓缓的走了进去,此时那人正背对着叶一

  凡。

  “没想到 你能把毒性压得那么久。”

  说话间 严仲 也缓缓的把头转了过来。

  “哼..废话少说.解药呢?”

  “哈哈哈哈....”

  严仲此时 仰头大笑了几声。

  “解药就在这丹炉里,有本事就来取吧。”

  严仲指着房内中央的丹炉说道。

  叶一凡双手紧握紫岩剑 一个纵身,力劈向严仲,

  严仲也抽出武器。

  两人碰撞在一起后,当即迅速的弹开出来了,

  “万剑诀!!”被弹出来 浮在半空的叶一凡

  施展到,之见他浮于半空,縢手画圈 悬浮在空

  中的紫岩剑,瞬间变成了多把,在他身边围成圈

  旋转,迅手一挥,多剑齐发。

  严仲冷哼了一声,然后迅速的挥舞着手中的武器

  ,把一把把飞弑而来的飞剑击挡开来了。

  叶一凡调回紫炎剑 当空助力 直刺向严仲,严仲

  见躲闪已经来不及了,当即把武器寄予胸前抵挡,

  嘭!!!严仲被震飞了出去,撞到了屋内的大柱

  方可停止下来。

  情况不容怠慢。

  “迷魂镖!”

  严仲手中 不知何时已经多出了几把飞镖直射向

  叶一凡。

  叶一凡挥剑挡下了几镖 闪躲过了几镖,可是因

  为太过突然,所以最后 还是挨其中了一镖 划

  过了手臂 ,留下了一抹血痕。

  叶一凡邹了下眉,手上的动作依然没有停息过,

  依然左右向严仲击打而去,剑花撩人眼魄。

  “凝剑诀!”

  叶一凡低吼道,

  而后,紫炎剑便汇聚成了 一把巨剑 向严仲劈

  扫而去,哄!!!的一声巨响,整间偌大练药

  房都为之震荡,就差点倒塌了。

  硝烟过后,只见地上躺着个人,不用说 这人正

  是严仲,此时的严仲 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叶一凡也没有理会这些,这次的主要目的就是

  拿到解药救自己心爱的人,当即走到丹炉,推

  开丹炉就看见里面仅仅呈有一粒古黄的丹药,

  叶一凡收取丹药了之后便迅速的返回了青浦山。

  叶一凡为林墨语服下解药之后,坐在他床边,

  再度轻抚了她那静美的脸颊,从苍白慢慢的变

  得红润有色了,这下让叶一凡那颗悬着的心顿

  时放下了不少。

  盏茶过后,林墨语的眼眸 微微颤动了几下,

  当她睁开眼的时候,却发现一个人都没有,

  “一凡...,一凡!!”

  林墨语撑着虚弱的身体下床 呼唤着,

  可是仍然 得不到回应。

  在角落 他看见了那把沾聚着少许鲜血的紫炎剑,

  她拿起来轻抚着, 眼泪不时间 滑落了下了。

  捧着紫炎剑,走出屋外含泪呼喊着叶一凡的名字。

  声音在整座山谷之间回荡着。

  一年,

  两年、

  三年、

  不知道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多少个年轮。

  原本风华的她,而今已是白发苍苍,年过九旬了。

  林墨语独坐在摇椅上,柜台上依旧尘放那把紫炎

  剑,等...她一直在等。

  林墨语相信 总有一天,叶一凡一定会出现在自己

  身边的。

  “吱....”

  这时候 门被打开了,

  林墨语抬头看去,来人竟是自己期盼已久的那个人,

  而今的他 依然是那么的年轻 朝气。

散文作文 篇6

  “薯农”们经过近半年的辛苦劳动,终于盼到了红薯成熟的季节。听老农们传授,霜降过后,是挖红薯的最佳时机,正值近几天,秋高气爽,天气晴朗,更是开挖的绝好机会。只见人人扛锄、拿锹,手提、肩挑、车子拖,忙得不亦乐乎。不是观其身上的那套旧警服,谁也不会想到,这些开心的“薯农”竟是我单位的退休干警。

  丈夫也一样,像个地道的农民,欣喜地用大米袋子,装回来两袋红薯,有红心的,黄心的,大部分是紫心的。这些红薯品种不一,个头大小也不一,有拳头大的,也有小老鼠大的。还有最显眼的,就是那个连蔸都挖回来了的紫薯,壮壮的薯蔸下只结了一个“独生子”, 让人难以相信的是,那个“独生子”竟然有足球那么大。

  看看粗粗的薯蔸,瞅瞅大大的薯仔,真是“虎父无犬子”,父强子壮。我好奇地把那个紫薯在体重称上一放,哇!数字马上显示2.1kg“有4斤多重?这个称可能有点偏重吧。”丈夫不相信地说。也许是长势太快,这个足球大的紫薯,表皮裂开了很多口子,就像一道道沟渠。惊喜之余,我不免有点惋惜:“还不如多结几个小的。”

  紫薯是我的最爱,往年的这个时候都是到超市去买,有时还遇不到。听说这种紫薯很难“侍候”,没产量,别人一般不种。见我钟爱紫薯,今年红薯插种时,丈夫对我说:“我到农村去访一访,看有紫薯藤卖没有。”于是,他特意到就近农村询问了几家村民,买到了一些紫薯藤试着插下。真是心想事成,没料到,几个月后,竟然收获这么大。

  “你先拿几个紫薯去蒸了尝尝,看味道是一样不?”丈夫一句话提醒了我,我赶快洗了几个不大不小的,放在锅里蒸起来。没多久,一股浓郁的薯香味扑鼻而来。“嗯,真香!”我深深地吸了一口薯香气,发出一种情有独钟的感慨。

  悠悠的'薯香隐约把我带到了童年,想起了母亲做的薯条、薯片的香味。那种薯香,虽然随着母亲的逝去而从我的嘴边飘走,但它却永远不能从我的心中隐去。

  那时,父母家虽然苦,但勤劳的父亲,除了因祖籍厂区,无法种出大米之外,其他的五谷杂粮都可以种出来。在米饭难饱的年代,红薯一年到头却吃不完。

  国家偿还外债的那些年头,居民的粮食大多以供应红薯、杂粮代替。每到红薯收获的季节,自家地里挖的,加上国家供应的,都可堆成小山。

  过去的红薯都是白心的,不粉也不甜,口感很不好。一天三餐,全家人不是吃“圞(luan)猪圞羊(整个的蒸红薯,圞:圆的)”,就是吃“芝麻煮糖(切碎的汤煮红薯)”,我和弟妹们看到就发愁,宁可勒紧腰带,也不想去尝尝。

  子女看到红薯发愁,父母看着子女发愁。能干的母亲舍不得红薯烂掉,更舍不得让孩子挨饿,总是想尽办法,让红薯成为我们的最爱。于是,她根据孩子们的喜好,常把红薯切成条、刮成片,晒干后,用油炸得又香又脆,给我们当零食。

  记得那时,母亲每晚都要专心专意地到室外去观察天空,分析天气。若估计第二天是晴,母亲天还没亮就要早早起床,蒸红薯、刮薯片、切薯条,忙个不停。切好了的薯条,刮好了的薯片,又要将其晒在一个个很大的簸箕(当地叫南盘)里。红薯蒸了一锅又一锅,薯片晒了一盘又一盘,一次不知要晒多少盘。

  晒干的那些薯条、薯片,除了平时炸一些给我们吃,大部分要留到过年。每次过年,母亲把炸好的薯片、薯条,密封在一个个底下垫有没化开的石灰大坛里,一直吃到来年的四、五月,仍然是香脆可口,味美无穷。

  那时,很多要好的同学,每逢星期日就喜欢到我家来玩,常夸我妈能能干,做的薯片、薯条不仅很好吃,还很经留。母亲的能干,让我这个做女儿的成了同学们羡慕的焦点。记得有一个曾经在我家吃过薯片的男生,在同学中夸我家的零食吃不完,说“你四五月份到她家去都有东西吃。”因为,那时候家家都比较困难,过年能有点零食吃就不错啦,别说平时。

  经过母亲的辛勤加工,那些原本被我们嫌弃的红薯变成了嘴里的美味。看到孩子们爱上了红薯,父母亲也不用再发愁了。

  每年的红薯,被母亲加工成一部分干品之外,剩下的就储存到厨房的一个地窖里。那个地窖很深,进口也很宽,平时上、下都要借助于一把长梯子,而且,还要提个油灯到里面去照明。东西放进、拿出,都要用绳子吊着一个篮子,一人在下面装,一人在上面拉,须两人配合。小时候,我常觉得那个地窖很神奇,觉得那种活儿很新鲜。

  地窖常用盖板盖住,出口的四周有很宽、很深的槽,镶在上面厚厚的盖板,衔得平平整整,不会突出地面。父亲总是在盖板上方放着一张吃饭的四方桌,外人根本看不出来,在饭桌的下面还藏有一个“宝库”。 听父亲说,那个地窖是祖上遗传下来的。

  因为地窖之深,所以,储存在里面的红薯,不仅不会坏,而且,还越存味越甜。母亲常把经过久存的红薯切成丝丝,与面粉、葱花拌和起来,用筷子夹成朵朵花样,放在油锅里,炸出一个个“张牙舞爪”,像章鱼一样的食品,当地人叫“甜鸡”。“甜鸡”不仅香酥,更是很甜,那是我和弟妹们最爱吃的一种馃子,它不是一般的甜。

  浓浓薯香,深深情长。多少年过去了,每当吃着红薯,闻到薯香,我就会想起父母;想起父母家的红薯地窖;想起曾经在父母身边的日日夜夜、点点滴滴。它凝聚了父母的多少情,饱含了父母的多少爱。那是比薯香更浓、比“甜鸡”更甜的情爱,它深深地刻在我的心中,永远……永远也挥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