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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日记

时间:2024-01-11 08:11:53 日记 我要投稿

我的日记必备[8篇]

  即将要到一天的结尾了,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经验,需要认真地为此写一篇日记了。日记怎么写才不会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日记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日记必备[8篇]

我的日记 篇1

  周末,我和我姐姐在楼上玩。突然,妈妈叫我们下去,我们不知道有什么事,但我们还是迅速下去了。到了楼下,妈妈对我们说:“今天我们要收玉米,你们来帮忙。”我们立即同意了。

  到了院子外面,看到了黄灿灿的玉米粒。我和姐姐开始干活,我负责撑袋子,姐姐负责往袋子里放玉米粒。姐姐拿着铲子一次又一次的往袋子里到,我努力的使袋子保持直立的状态不让它 倒下。终于,我们装完了一袋。我们看着对方脸上的`灰尘笑了笑,继续埋头苦干。经过我们的努力我们把地上一半的玉米粒都装进了袋子里。我、妈妈和姐姐一起把这些装有玉米粒的袋子搬进了院子里 。我以为搬完了,能回屋子里了,刚要开开门,妈妈叫住我说:“楼顶上还有一些,你们上去搬一下。”我听了心里不由的一惊,我有些恐高,不太敢上去。我说:“我不去行吗?妈妈!”,“怎么了 ?”妈妈问我。“我恐高不敢上去!”我低下头说,“没事的,你姐姐也恐高她不是也要上去吗?”妈妈说。我鼓起勇气在姐姐之前爬了上去,我和姐姐迅速的装完了楼顶上的,从梯子上爬了下去。

  我很开心,因为我不但帮妈妈干了活,还克服了我的恐高症。

我的日记 篇2

  我有这样一位小伙伴,她叫王若云。她长着一双亮晶晶的黑色大眼睛,充满了生气与活力,抬起来亮闪闪,低下去静幽幽,宛如黑色天鹅绒一样柔和沉静;又似秋天的溪水样清澈可爱,但是眼睛上架着一副粉色的“二饼子”。一对又黑又弯月牙似的黛眉画一般,圆圆小脸上有一种特有的质气,红红的小嘴菱角分明,笑起来淡雅的.、甜甜的,一头直直的长发轻松的垂落下来,构成了这么一个她。

  她的主持能力很强。因为,每一次不管班里或者学校有什么文艺节目,老师总是让她参加主持。有一次,我们班组织开展暑假收获展示会活动,老师选了她做主持人,并给了她串词,在开展之前她很用心的一边又一遍的念着串词,在开展时,她主持的非常成功,朗读感情丰富面带微笑,使得这个暑假收获展示会活动的每个人都看得津津有味,对她的主持念念不忘。

  她特别爱帮助同学。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的课间十分钟,有的同学忙着预习功课;有的同学在一起快乐的玩耍……大家的欢声笑语洒遍校园。同班同学白洁正为一道数学题发愁呢,只见他托着这下把沉思,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这时,王若云面带笑容的轻声问白洁:“你怎么了?”白洁结结巴巴地说:“我有一道数学题不会,半天也想不出来。”

  只听见王若云关心的说:“没关系,我来给你讲吧。”说完,她耐心的给白洁讲起题来,还不停地在草稿纸上演算,直到白洁弄会了,她才转身离去。班里有些同学说她是“老虎掉念珠—假慈悲”,她却只报以微微一笑。

  她还很会跳拉丁舞。不管是伦巴还是恰恰,她都能跟着节奏挥洒自如,一会儿跳方步,一会儿跳库克拉恰,优美的舞姿令每个人惊慕不已。她还成为一些同学的导师呢,她真厉害。

  这是我的小伙伴,一个主持能力强、爱帮助同学,很会跳拉丁舞的小伙伴—王若云。在我成长的道路中,我和她结下了友谊的桥梁,她是我永远的小伙伴,一个聪明可爱、多才多艺、全面发展的王若云。

我的日记 篇3

  记得刚踏入幼儿园的时候,王老师叫我们学习加法。为了让我们更好的认识,王老师特地亲自做了实验。没想到,我们倒是学得很好。考试的'时候,我们都做得很好,王老师看到了一个个鲜红的一百分,脸上露出了灿烂的微笑!小学了,我们不会再学123了,要继续学更新的数学知识,尽管数学老师教的很好,但我还是希望再学一次123,希望王老师还能带我们!过了四五年,我们学校新来了一个数学老师,听说姓王,我仔细一打听,竟然是我幼儿园的启蒙老师!高兴坏了!但是王老师带我们这个年级的三班,不过天天见到也是不错的!我走到三班走廊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住了我,我回头一看,原来是王老师。我真开心,这么多年过去了,王老师竟然还记得我!对王老师说我很喜欢她教学的方法,王老师顿时乐开了花!看王老师笑了,我也开心的跟着笑。刹那间,走廊里阵阵悦耳的笑声淹没了!

我的日记 篇4

  我的姑姑长着一张圆圆的脸,她个头不是太高,比较瘦,头发没有一个固定的发型。听奶奶说姑姑小的时候皮肤很黑,可在我的记忆里也没觉得她怎么黑。

  姑姑在国美电器上班,她是卖美的冰箱的(如果你们要是买冰箱可以找我姑姑,我让她给你们优惠)。姑姑的服务态度很好,总是很耐心的向买家电的顾客介绍每一款冰箱的优点、功能等。星期天我的作业做完后,我会到她那里去,每次去的时候,姑姑都会带我逛超市,买许多好吃的给我。

  姑姑很喜欢小动物,她买了两条黄金鱼放在鱼缸里,一条跳出水里死掉了,她都伤心了好几天。有一个同事养了一条金毛,她很想养,打电话自征求家里人的意见,家里人都忙不让她养,但她不甘心,硬是把人家的.小金毛带回家养了很长时间。

  我觉得姑姑是一个善良,但有时也有点懒的人,她要是能改改懒的毛病就好了。

我的日记 篇5

  人一生的确总要面对许多选择,而面对责任与自由,生存与自尊更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二选一的抉择。

  我如今也在面临这个抉择,我该如何选,从心出发吗?如果是这样简单的话,那么我的心早已有了选择,那就是自由与自尊才是我最想维持的原则。可是考虑到这样做的后果必然会牺牲很多难以想象的代价,可这代价又是我不能承受得了,不忍看到的。所以我已经不是在为自己做选择,而是为了我的家庭。对,我背后还有一个家,我做任何事已身不由己,有舞我必须考虑的首先是我的家。我也必须該背起属于我的责任,有了责任,自然更想求得在世界上的一席之地,我要生存,我必须活得有色彩。才只有这样,把一切都还清了,方有机会惟好静。

  无可质疑,我始终要放弃心中所想的一切,或许那注定是我不能拥有的,也必须要放弃的。自尊,多年来,苦心经营的自尊,到了今天这个地步,怕是早已掉落一地,想要捡得一小碎片,怕已根本找不到一丝出现过的痕迹。

  这就好比一个大舞台,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人在编着自己的舞台剧,而我每走一步都感觉好不安定,步步惊心呀!不得说,以前那么自信的.我即使知道前面布满荆轲,我也会昂首阔步向前迈进,面对站上真正的“舞台”上也绝不表现紧张,还能轻松淡定看别人的“戏”。

  如今却将过去的光辉洒落一地,对,过去的荣耀,换不得今天,今天更是多了些沧桑,时光磋砣,早已将过去洗涮得一干二净。

我的日记 篇6

  年龄: 22 周岁

  留学国家: 美洲-美国

  学校: 佛罗里达大学

  参赛宣言: 努力是梦想的翅膀,梦想是人生的导航,顶着风雨,我们在陌生的国度里起飞,为了那么一天-让身边的人快乐,为了那么一天-让山区的孩子们有学上,为了那么一天-让祖国更好,更强。

  留学目的: 留学是我从小到大的一个梦想吧。有时翻开小学,初中或者高中时的同学录,看见朋友给我的留言,很多都是“祝你早日考上理想的大学;希望你能顺利出国,实现自己的梦想等”。在中国传媒大学四年丰富的生活经历,让我思想更加开放,乐意去接受各种不同的挑战,而不是死读书,读死书。在大三上学期的时候,我决定参加学校与美国Montclair State University合办的迪士尼项目,先去蒙大交流学习、接受培训一段时间,然后到佛州的迪士尼实习。正是这个交流项目,让我决定在大学毕业后来美国继续生造。我很享受这边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与来自不同国家的朋友们一起生活,工作,让我收获到很多宝贵的人生经验。所以我希望能再次踏上这片大陆,不同的是这次我将选择另一种方式来继续了解异国的文化,让自己不断进步,不断成长。

  留学收获:

  从学习的层面说,留学满足了我不断求知的欲望,

  生活的层面来看,留学是对自己自理自立能力的一个挑战。

  最后,从个人收获的层面讲,留学让我渐渐学会如何同不同国家,不同种族间的朋友交流沟通。我以开放的心态去接纳属于他们的.文化,正是因为我对他们民族的尊重,对他们文化的尊重,对他们信仰的尊重,对他们人格的尊重,才让我很好的融入到他们当中,同时也赢得他们对中国文化的尊重以及对我的尊重,从而以同样包容开放的心态接纳我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

  现状: 今年是我来美留学的第一年,在佛罗里达大学的新闻传播学院攻读广告学的硕士学位

  近期目标: 我近期的目标就是能以优异的成绩拿到广告学的硕士学位

  关键词:尊重

  很多中国留学生来了以后,很少主动去同外国学生交流。他们觉得由于种族不同,文化不同,接受的教育背景不同,很多的价值观念不同,因此同外国朋友交流起来就比较费力,也很难融入到他们的生活圈中。当然,我刚来美国的时候也是一样,畏惧同外国人交流,觉得他们也不会接纳我进入他们的生活圈,毕竟中国有句谚语“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当时觉得这应该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吧!

  但是,我渐渐发现,这样的生活跟在中国时候有什么区别呢?每天和中国朋友一起学习生活,变的只是周围的生活环境。那出国的目的又在哪呢?留学的意义又是什么呢?于是我开始主动学着去开放自己的心态,试着去同他们交流,去了解他们的文化和信仰。哪怕他们的思想观念同我接受的教育,和我的价值判断是相反的,我也不会去同他们争辩,而是试着从他们的角度去理解问题。在同外国朋友的接触了解并交流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只有尊重他们的民族,尊重他们的文化,尊重他们的信仰才能建立起同他们沟通的桥梁。

  就拿我最近的一个事例来说吧。在上个月学院的迎新大会上,我新结识了一个黑人朋友。在通过与她的聊天后我发现,大家有很多的共同兴趣爱好,于是我们互相留下了对方的联系方式。刚认识的第一晚,只因为我在迎新会上说自己刚搬入新家还没有买床,她竟然主动给我送来她的气垫床和睡袋,让我感动不已。后来聊天说到信仰的问题,我表示出对基督教的好奇,她就带我到她每周祷告的教堂去参观学习。当我第一次以参与者的身份进入教堂后,就被眼前的一切震惊了。我突然觉得自己是这样的特别,因为周围几乎全部都是黑人,有惊讶,有害怕,有忐忑,更多的是不自在。我怕他们把我当成异类来看,我怕他们会排斥我。但是这种担心很快便消失了,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微笑着主动跟我打招呼,同我握手,问我的名字,并且对我的到来表示欢迎。在圣经学习的环节中,他们主动借我圣经看,帮我解答各种疑问,让我感受到他们的友善与热情。

  这完全打破了我以前对黑人朋友的偏见,比如觉得他们比较危险,难以亲近之类的。相反的是,他们对我非常友好,主动跟我交流,并表示出他们对中国的文化和学习中文的兴趣。我真的是超级开心,因为我觉得自己用对他们的尊重换来了他们对我的尊重与友好。我深刻地体会到,爱真的是超出任何国界和种族的,只要你用包容和开放的心态去了解他们,同时也给了他们一个了解你的机会,用对他们的尊重来赢得别人对自己的尊重,那种感觉是非常美好与幸福的。

  我想,在接下来的中,我是不会觉得寂寞与孤独的,因为我有来自各个国家和不同种族的朋友们,是他们让我的更加丰富多彩与多元化。我珍惜同他们每个人的友情,同时也希望经过我的努力,让他们更加了解中国的文化与风土人情。

我的日记 篇7

  我的妹妹叫王梦涵,她有一双大眼睛和一张小樱桃嘴还有一个小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她。有一次我带她出去玩,我朋友家的小孩子。打了一下她,但那个小孩子并不知道错,他说:你为什么不知道还。她说如果我还了手我们就会有更大矛盾,我不想和你闹矛盾。于是那个小孩就道了歉,我们也就回家了。

我的'日记 篇8

  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那里的什么都是新的。人,人心。

  安土重迁的习惯自祖上传下来,其实说白了,就是一种懒的表现,懒到不想接触新的事物,尽管是充满着未知,完全不清楚远方是否是理想的,但是心底的习惯已经存在了,就很不愿意去改观,除非有什么特别赤裸裸的诱惑。否则,人都是这样的,最起码是中国人。

  可惜,世事紧迫,却又不得不被动接受,就像突然灌在头顶的铁铅一样,沉重,冰冷。

  于是,一次又一次的远离,一次又一次的适应。新的感情刚刚萌芽,都还来不及伸展,就又不得已缩进了泥土,潮湿,闷热,惆怅。

  我不敢确定这是不是人心涣散、冷漠的原因,但是其中的贡献也怕是免不了的。

  所以,怀疑古人的“君子之交淡如水”在如今是否还是适用的?

  在我个人理解看来,古人所能把持的这样的友情其实算不了真正的友情,那只是一种欣赏。怕是理解的.越多,对方就越不完美,然后就觉得白水般最好。眼光不会变质,就连自己,都不会来不及抽身。因为,世事多变。

  而现在,我所需要的友情,刚好是甘如澧。那是关心,甚至可以提升为爱。然后时刻在一块就会觉得安心,如是过分珍重,则会患得患失。那样,朋友的存在感才不会那么薄弱。以至于分离后,才会心心念念,而不是像对待过路人一般。

  但是,我不知道,是否我的朋友们也是不是这样认为。但愿,这不是我的一厢情愿。掏心掏肺,要是被遗弃,那么我将永远不会去信任。然后,我也是会成为古人了吧。

  上帝,愿我的心意不是一个人的心意,愿他们能够想得跟我一样,与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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