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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日记

时间:2024-11-17 18:21:15 日记 我要投稿

(热门)成长日记6篇

  一天的生活不知不觉间结束了,在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也意味着,又要开始写日记了。日记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成长日记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成长日记6篇

成长日记 篇1

  最近,我家来了好几位“小客人”,它们就是可爱的小金鱼。

  我本来也想养小猫的,可是一想到小猫会吃掉小金鱼,我就只好作罢了。

  小金鱼们吃食的时候很有趣,每个早上,它们都在等着吃食。它们的食物是颗粒状的,比绿豆小一点,我每次抓一把放进鱼缸里,它们就左蹦又跳,不一会儿就吃完了。它们玩的'时候非常有趣。有的时候它们一个跑一个追,直到追的抓到跑的为止。

  10月17日星期六大雨

  今天,小金鱼们好像不怎么饿了,我给它们很多食,它们却没吃多少。我一看,水真脏呀!我准备给它们换水。我先把水准备好,然后就把鱼捞出来,把水倒掉,把新水倒进鱼缸里,水换好了,鱼儿们在水里高高兴兴地游来游去。

  10月18日星期日晴

  今天,小金鱼们玩的方法变了,同时也做一件傻事。只见它们用头撞墙,似乎想出去。它们撞上去就反弹回来,接着又往上面撞,直到筋疲力尽为止。

  10月19日星期一晴

  今天,小金鱼们似乎不高兴,它们今天根本没有吃食,前几天还死了一条。只是为什么呢?昨天它们还撞墙,有可能是想出去了。然后我就对它们温柔点,让它们吃食。下午,它们果然又快乐地游来游去。

成长日记 篇2

  妈妈送给我一个漂亮的日记本,让我开始记下我的想法和在生活中发生的有趣的事情,于是我就把它取名为“宏宏的.成长日记”。

  3月30日 星期二 雨

  昨天,我遇到了一件令我伤心的倒霉事。在上第三节课的时候,同学不小心把我撞在了门扣上,当时我的下巴上就留下了一条两寸长的口子,同学们给我说:“你下巴的口子流血了!”当时,我一下子楞住了,过了一会儿,我一摸,果然口子上留着红红的鲜血。老师来了,她叫一位同学带我去看校医,那位同学也是我最好的朋友--边靓。她一路上说了很多安慰我的话,还给我讲了她小时侯受伤的事情,逗得我抿着嘴笑。到了校医办公室,校医拿出酒精擦在了我的伤口处,那时我疼地差点叫出来……

  今天我是贴着创口贴去的学校,但我却非常高兴,因为许多同学都问候了我,可我还是有点遗憾,就是撞我的同学一点道歉的表现都没有。我只有心里默默地想:“伤口啊,伤口,快点走开吧!”

成长日记 篇3

  在成长的道路上,人们很容易迷失自我,失去方向,不知该何去何从。只能在迷惘边缘挣扎和徘徊。

  人如果迷失自我,就像船在航海中失去方向。然而船迷失了方向,只要有指南针,它就能向目的地开进。而人迷失方向,能指引你前进的也就只有你自己,别人帮不了你,只有自己知道该怎么办,才能做回真正的自己。

  自进入高中以来,我发现自己化真的`很大,以前那个自信,活泼的女孩突然消失了,只下那个孤独自卑的我。我一个人在远离的地方读书,虽然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但心中的那份孤独和犹郁却从在我心生根发芽,让我无法自拔,而那份自信已被孤独和自卑占据。孤独让我沉默寡言,闷闷不乐;自卑让我陷入学习困境。孤独也就这样一天天伴随着我,我无法摆脱它。我知道这根本不是真正的我,真正的自我还在彼岸,等着我战胜孤独,克服自卑,一向它靠近。

  我真的好想回到以前的我,而现在的我也正在为而努力战胜孤独,克服自卑,我不想让孤独永远伴随我,让那个自信活泼的女孩重现。

成长日记 篇4

  在数以万计的汉语字库里,如果让我挑选一个最珍爱的字,我会毫不犹豫地说“书”。书对于我,有一种难以抵挡的诱惑。我爱书本散发的淡淡墨香,我爱书本精彩纷呈的故事,我爱书本命运各异的主人公……我愿沉浸在书的馨香里,笑看花开花落,静听小桥流水,遐想人生起伏,感悟生命真谛。

  读书伴我成长。儿时听爸爸给我讲故事,讲《三国演义》,讲《水浒传》,我托着小脑袋总是听得津津有味,什么“武松打虎”、“智取生辰纲”、“草船借箭”等等,至今印象深刻。那时常常沉浸在故事里,痴痴地想要是会自己看书多好啊,书里的世界真精彩。

  上学了,识字了。终于可以博览群书了。我如鱼得水般畅游在书海中。书,将我带入神奇的大自然。我尽情享受那一份宁静柔美的绿色世界,在这儿草是绿的.、花是红的。我的天地是广阔的。书,将我带入神奇的科学世界。尤如黑暗中点燃了一盏灯,我豁然开朗。书,将我引入知识的王国。海洋的美妙、宇宙的浩瀚、科技的高超……让我深深沉醉。激励我不断探索、不断跋涉。

  书,让我成长更快乐。书似一泓明净的溪流,润泽着我充满好奇的心灵,引领我走进丰富精彩的世界。“腹有诗书气自华”。我相信与书结伴,受益无穷。

成长日记 篇5

  时间过得不快,也不慢,犹如那些正处在成长期的小孩子,一段时间之内看起来还是那样大,可是一些日子不见,却突然长得很高高了。

  人们总是习惯的感叹说:“时间过得真快,都长大了!”

  都长大了,曾经那些在风中奔跑和欢笑的年华,已经悄然流逝!

  人们说,现实理想,中间隔着道墙,墙下站满仰望的儿郎!处象牙塔中的我们,站在环绕的书本之中,抬头仰望着外面的繁华世界,有兴奋,有担忧,也有梦想与现实交融的剧烈疼痛。

  这一年的三月,春天悄然而至,过往那些时日冰天雪地的寒冷,早已被春日的温暖熏染得气息全无。无数的鲜花,无数的阳光,点燃了一整个世界亮丽的'表情,点燃了年少的梦想,在这个季节里所有的细节所有的情绪,都显得那样的充满意义!

  正所谓有阳光的地方,就有阴影一样,当人们看到我们明媚的笑脸的时候,是否也能够看到我们欢笑背后的忧伤和压力!

  作为一个大二的学生,现实越来越近,越来越丧失距离,将我们稚气的脸庞一日一日雕刻出细密的纹理。那纹理,正如同树木的年轮,一圈一圈,记录成长和忧伤。

  总是很关注那些已经走出去的人,总是拼命地了解外面的信息,想从中寻找出规律,在众多条路中寻找出适合自己的一条!

  可是站在象牙塔里的我们看外面的眼光,就如同雾里看花,看到朦胧,却看不到真正蕴涵的意义。所以茫然在这其中,就悄然而至。

  焦虑,灼热,一切都是伤害。

  可是,人生就如同磨铁,倘若没有最高温度的灼烧,最强烈的挫炼又怎能打磨出最精致的铁器呢?

  所以一切淡然,一切都可以笑着面对。

  因为我们要成长,我们的目标是成为精品,所以我们珍惜成长过程中的阵痛。时间很短,很短,苦难的打磨更需要我们一次又一次的坚强,只有坚强,我们的人生才能够诠释出最绚丽的光彩!

成长日记 篇6

  大多数女性,比男性更爱皮相,更容易被好看的事物吸引。古来评价女性美丑的的多不胜数,容貌体态,气质印象,多得研究不来。也有很多评论女子各种爱美心态和行为的文章,说得好听的不外乎“女为悦己者容”(尽管现在这一说法有了截然不同的解释,并获得不少支持者),不好听的本人不作讨论。有研究学者,把女性爱美的天性归结于远古人类时期,女性所负责的社会任务(诸如采摘果实、采集花草掩饰洞穴之类)遗留下来的影响。不可否认,这种说法十分新奇并且似乎还很有道理。暂且撇开这些理论,现代的女性从小就被灌输性别意识十分明显的“女性”教育,对当今社会女性群体性格的塑造是要负很大责任的,甚至有人直呼现代学校“女式”教育“不适于男性发展与成长”,网上曾因此掀起一番又一番的争论浪潮。那是他话了。无论如何,漂亮的女孩子一波又一波地站起来,就像没有止尽的潮水、没有谢幕的春天的菜园子、应势而生的四季气节一样,来得那么自然那么丰富。而女孩子对于美丽对于物质的无尽的暧昧喜欢,就本人来看,实在是个奇妙而繁荣的积累过程。

  我小时侯是个性格很“出人意料”的小孩。总做些出人意料的事,说些跌人眼眉的话。据众人回忆,某小孩三岁时,冬天,一家人围着火炉烤火。我坐在母亲膝盖上,火炉里柴火噼啪有声,一家人都在享受安静暖和的时刻。母亲膝盖上的小号孩子突然爆出一句:眉毛一画着,嘴唇一涂着,脸擦得白白的,跟个妖精一样。这话是对着我那刚进门的三妈说的,就是我叔叔刚过门的媳妇。话说当时那真是语惊四座啊。不知该小孩何时酝酿了这样丰富的词汇,还敢这么肆无忌惮地评说长辈,当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人家新媳妇爱漂亮讲时髦,早起打扮打扮那是很自然的事。不想这个小姑娘这么好管闲事儿。据说,我第二天中午午睡醒来,还记着这事儿,嘴里还嘟囔着:勒个鬼样子。不用说,我三妈到现在还牢牢记着这档子事儿。到今天还时不时拿来说:小时候也见得个灵活见怜的孩子,怎么现在变得这么木头了。那语气,真不知满含的是嘲讽还是些什么。然而,当时年方三岁的我绝对没想到再过两年,我为这个话题,过早地放了话,诚然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继续回忆。那是个晨风料峭的春天,天蒙蒙亮,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小棉衣”猫腰潜入刚从浙江回来的小姨房间,往口袋里抓了一堆瓶子管子五秒钟逃也似的钻出门去,东找找西望望,终于找到个好去处——将小身体藏在老式房子门口的一个石墩儿后面,心想:现在没人看得见了吧。实际上,院子门口的地儿,四面八方都瞧得见。不管啦,口红,我认得,唇上抹,脸上也能抹;白白的乳膏,什么?不管,手指一转,脸上来点儿,额头上来点,下巴上也来点儿……涂得不亦乐乎不知人间天上的时候,吱呀,半掩的院门开了,不知道最先看见我的是谁,反正,不一会儿,全家都出动了……免费的猴戏,不看白不看,看了……还想看。尽管后来有人安慰地说,没事,抹得像模像样的呢。其实后来,被人一讲这事,我死的心都有。我到现在还模糊记得当时的害怕和不知所措,不骗你,真的记得。

  一、口红篇

  我初中和两个表姐去了离家较远的乡镇读书,十二三岁的年纪,突然脱离了长辈的管束,也有了支配自己生活费和零花钱的权利,恰逢自我意识和特殊心理日渐苏醒,爱美的心,就像春雨后出巢的布谷鸟……日夜叫嚣。于是,晚饭后周末里,各处精品店去逛。各种可有可无的女生小用具,半实用办花哨的小用具,大到房饰衣饰,小到精致零钱罐亮片挫甲刀,甚至一张印花的缎带提手的礼品袋……都无时无刻不让小女生们惊叹又叹息,造物者何其巧匠精心!然而,最引人瞩目的,女孩子们,你们十四五岁的时候,到了饰品店里想看又不敢看、想买又不敢买、一旦买了便恨不得万分之一秒钟飞回家反锁起门来,试了一遍又一遍的东西——是什么?对了,唇膏。俗称口红。对女生来说,这种神秘和成熟的象征,简直就是自己小饰品世界里的“女神”。它既能让双唇水润晶亮,又能一下子拥有厚重质感和哑光的神秘;既能粉嫩水红凸显可爱,又能靓丽橙桔张扬个性,简直是强装成熟标榜自己再好不过的东西了。这种自古就流行得不行的智慧产物,在今天连很多男性都青睐不已。直到现在,我仍然认为,一管质地纯正色泽合适的唇膏,对于女孩子而言,无疑是平实无华的衣襟上的一枚矿石胸针,乱迹涂鸦里的一幅名品,名贵的烟酒堆里一袋正宗的碧螺春……或许不是最华贵起眼的,但起码,本质里,是自己最奢华最张扬的一抹色调。

  有篇通讯说,根据数据显示,美国每当经济出现危机或明显下滑时,汽车、房地产、日用品各个产业卖场业绩都在下降的时候,只有一种东西的市场,一如既往地持续并呈现跳跃性地增长发展,那就是——口红。原来当经济收入明显下滑,相对于在昂贵的衣服和房产代步等大宗生活消费面前,女性更倾向于买一条经济实用的口红来犒劳自己。瞧,口红背弃原来是时空和地域,所有女性都不愿抛弃的朋友。再素颜至上的女性,再不重视化妆仪表的女性,包包里、柜子头,一条唇膏,总是有的。

  对于wear,口红无疑还是一样压箱底的东西。有部叫《黑色唱片》的小说,一本诗一样让人分不清观念和时代的小说,字里行间满是华丽而坦然的纵情声色,其实只为寻找停止纵情的理由和归宿。女主人公叶小歌见心仪的男性朋友之前,迅速地给自己换了个妆容,画了十分夸张的眼睛,唇膏用了四种颜色。方觉出了门去是个穿戴妥帖的自己。奥黛丽·赫本在经典剧目《蒂芙尼的晚餐》里,出租车上预感悲剧消息来临之前,她有句台词这样说:等我一下,女人擦好唇膏之前可不能听坏消息。是了,在很多女性身上,这两撇颜色是支撑她们不够强大的气场和自信的良好助手,它会帮你整个面容和自信撑得更加牢固,当然了,前提是适合你。

  二、高跟鞋

  哒哒哒,嗒嗒嗒。那是跟打地的声音,一种对少年女孩来说,让她们情愿屏息去听去遐想的.声音。很多女孩子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趁人不备,悄悄露出自己肉肉的小脚,伸进一双不属于你的、充满诱惑和刺激的岿然冷静的弧度里去,然后,哒哒哒、嗒嗒嗒地,费力地像刚长出鸡冠的小公鸡,憋足了气傲气十足地在房里踱步转圈,要么心满意足暂时回到又丑又小的球鞋或拼色布鞋里去,等待下一次兴起的尝试;要么直到鞋子的主人发现,得来一顿嫌弃的责备或者不置可否的善意的笑。她们只是不理解,小女孩对成熟和成年女子的歆羡,那是一种无法说清楚的渴望,因为羡慕得太厉害。而这种羡慕,多半因为陌生,因为遥远。

  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往家里“提”过皮鞋,很漂亮的棕色,浅口高跟。我母亲一看:哪里来的鞋子哦!我说:从大伯母家门口提来的,大伯母洗了晒的。我母亲吓了一跳,连忙说:赶紧送回去,不然人家要把你当小偷的!我读低年级的时候,我母亲还在我的一堆棉衣下面翻出来一双她往冬丢的皮鞋,当然,是高跟。话说,半大的时候,我没少偷穿我妈的鞋子,那种强烈而不可言语的冲动,大概就是小女孩渴望成长的象征了。

  中学时去同学家里,看到过一幅翻印的油画。画上一个夏日午后,两个金发碧眼、有着厚实小肚腩和圆鼓鼓苹果脸的“小裙子”反锁了门,在试穿一地的大人皮鞋,各式散乱的高跟鞋,与两与个小女孩红彤彤的紧张刺激的表情相应成彰。觉得很喜欢,一下子好像看见了自己的小时候,实在是温馨。当时我一门心思十分激动:艺术果然是没有国界的啊。

  三、美容抗皱化妆品

  脂粉,脂粉,有脂更有粉。古代的女性,包括近代流行的浓妆重抹,女性的脸蛋其实是个颜色很丰富的调色盘,你绝对见到过很多。幸而,对于浓墨重彩现代审美兴趣不大。相较之下,发达国家更为倾向自然健康的肤色,因为那代表有经济能力和时间度假;只有在发展中国家,才以白为美。对于东西方审美的差异,自然也还有其他解释。我中学大概是太闲的缘故,我总有时间更有兴趣,每天乐呵呵地摆弄自己的脸。高中语文学的文言文里说,古时候的河水都被女孩子脂粉重重的洗脸水泼得浮起一层油脂。这我完全相信,因为我初中时一天洗四个脸是常态,洗完脸就擦厚厚的霜,过几个小时再洗,用舒服佳或者沐浴露洗,洗完再擦霜,温水都是浮起一层腻腻的香味,我的脸盆还被怀疑过是洗碗的盆。更何况古代那些整天绣花描眉的生活单调的女孩子,因此对于文言文里古代女子生活情景的记述,我深信不疑。偶尔用铅笔代替眉笔画眉毛被表姐发现,那绝对拉不下面子是死不承认的。翻杂志看到小贴士说把芹菜和根两碗水煮成一碗水,拿来擦脸,紧肤去皱,于是屁颠屁颠地去煮,表姐问我忙啥呢,我冷静地答:预防皱纹呢。多大个人,当时竟然真的十分担心皱纹。意外的是,效果还真有,并且还很不错,在此值得推荐推荐——擦了几次,脸上皮肤紧致得像糊了一层浆糊似的,瞬间感觉到皮层的活力。报纸上又看到红薯有助于肌肤活力去皱抗斑点,于是突发奇想地,用肥皂洗了三遍手,红薯切成块,稍稍一风干,浸在芝麻香油里,装在洗干净的“盖中盖”钙片盒里,用力拧紧,直到拧到手背青筋毕现再不能拧进丝毫,然后里三层外三层用地塑料袋包起来。接下来数着日子等,一天一天忍住打开看的欲望,等到半个月之后,满怀欣喜地打开来,发现芝麻油香味依旧,没有变质,没有异味。又怕芝麻油黑皮肤,在脸上先擦一层牛奶,然后夹起红薯块贴在脸上从下往上拖、从上往下拖,拖啊拖,也没见明显效果,于是丢下,转攻下一个美容“妙方”。

  十四岁的时候,我第一次看见流星,本来并不相信那些粉红色的说法,但是一看到,竟然就立刻被那瞬间涌起的天真而虔诚的想法感动了自己。黑黢黢的树林,在森森的夜色里看到的那一刹,我甚至来不及推一推身边的伙伴,压下激动的心情,兀自闭眼十分认真地许愿:第一,让我父母我弟弟永远健康。第二,让我以后长大想做什么工作就能做什么工作,作家也好记者也好。第三,让我从十五岁开始,瘦一点,再瘦一点,越变越漂亮。看到这里,你不是笑掉大牙就是对这个小姑娘印象一下子跌到谷底了吧。老实说,无可厚非,我觉得那时的自己,怎么就那么有心情臭美,真是无知又可爱。

  后来慢慢长大,开始用各种牌子的东西,杂牌、国货、妮维雅倩碧薇姿,等等,花样和款式数不胜数。很多化妆品就连瓶子甚至装瓶子的纸盒都做得那么精致,让人爱不释手。更何况,增白有各种乳膏面膜,祛斑产品五花八门;阴影高光仔细打,再平坦的鼻子也立刻变得高挺,素颜睫毛不够长也有生长液来补,毛孔被折磨得粗细不匀也有紧缩水来拍,近年连瞳孔都流行换色,更不用说实惠的完美芦荟胶、氨基酸洗颜泥、维生素E胶囊……无穷无尽的东西,无穷无尽的欲望。

  大学第一年军训都被晒得乌漆麻黑的时候,只觉生活单调而满足,也有女孩子整天问:哎那个睫毛膏是一擦上去睫毛就长长了还是那个东西的长度啊!哎那个去死皮膏是真的能去掉死皮还是东西自己里面的成分啊……诸如此类的问题,当时心里真是叹息不已。尤其是过了两年,当初问这些问题的女生,在主持几场社团的歌舞活动后,以及大学校园到处莺歌燕舞脂粉飘香的“催人奋进”下,已然成长为一名穿着入时妆容精致的时髦大学生,不禁感叹,这个社会,永远会教予你最感兴趣的东西。现代的女性,尤其是都市女性,基本上活在两张面孔之下——早上出门一张,晚上回家一张,不带妆容不出门,其中部分原因,暂且也可以说作是生存需要。有个笑话这样说:一女在街头算命,算命先生问:算甚?女答:姻缘。先生端详半晌,问:你想听准的还说不准的?女答:当然是准的。先生衣袖一挥:那就回去把脸洗干净了再来!化妆化得命都看不出来,这是有些戏谑了。

  四、衣饰篇

  我小的时候,母亲在浙江金华近郊一家私人服装厂上班,因为这层原因,自小我的衣鞋比同龄人稍多。每到节假日,总有来自外省的漂亮衣鞋回来。我母亲尽管不常在我身边,但她像所有的母亲一样,极力想给予自己的女儿自己能给的所有。尤其是过年,我最深刻的印象,一年一度,总是在满床摊开的新衣里挑选着开始新年的。这让我从小自诩,比别人对颜色和衣饰多那么一分品味和敏感。我小时不听话,母亲总板了脸说:再不听话,再不听话,端午不给你买衣服了。那我保证立马吓死了一秒钟乖乖听话。中学时不愿意下苦功夫念书,母亲就带我上街,一次大包小包衣裙鞋子买个够,辛辛苦苦回到家才长叹一口气:这下子心满意足好好读书了咯!我也曾下定决心好好念书,有一次拿了剪刀,把喜欢的衣服都找出来,决心把最喜欢的部分——腰带啊蕾丝边啊围巾啊全数剪掉,幸好被我外婆坚持抵制住了,否则我很长时间会后悔了——学习总是两天打渔三天晒网,尽管努力追赶,无论中考高考也并不见多大成效。除开英语和语文囫囵吞枣保留了些趣味和兴致。如果连衣服也没了,那得多伤心。

  小时走在街上,我随意多看了一眼,母亲马上会意地说:你长大了穿这样的衣服,肯定很好看。其实我在想,我以后长大赚钱了要买两件这样的衣服,一件大,一件小,一件我穿,一件我妈穿。这算是母亲对我小时候虚荣的印象,我却说不清那些记忆现在是什么感觉。母亲因为皮肤炎症和各种小病状,吃各种药打各种激素针,腰部发福身材已经不算好看,对于母亲的身材和年轻的相貌,我只能在幼时零碎的记忆和偶尔找到的黑白相片里探寻一二。在母亲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位女性为下一代的付出和改变,一点一点,一年一年。或许幸好我生长在平凡的家庭,没有过多条件去掌控实则被物质改变和侵蚀。这样才更顺利地看到家庭里平凡的变化,变化里各自的人生过程,也获得平凡的成长。

  大学即将毕业时,我实习在一所乡村小学当代课老师。几个月的乡村女教师生活,让我对美容对流行已经没有多大概念,经常萦绕我的,是孩子们单纯朴素的笑脸和可爱质朴的言行。在这里我总是想起乔叶,一位《读者》的签约女作家,在基层教育岗位沉淀,不放弃自己的爱好与情感价值信念,并作出坚持和努力,尔后终于发掘自己的亮点和价值。与我的现状不谋而合地相似。我慢慢在想,自己想要的东西想做的事,或许这个问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想清楚,但是这个平静而略带挣扎的过程,应该会赋予我将来感谢这段时光的理由。或许,有些年纪,朴实的心情和环境,会让一个人更明白自己的实力,也更接近自己的内心。

  再想起来,八岁的时候,还理直气壮地对人说:我到了十三岁的时候就要去死掉。因为十三岁肯定是我最漂亮的时候,我要去死掉,然后重新投胎!在八岁的年龄里,大概觉得十三岁就是能想到的一生最漂亮的时候了。那时候,觉得美丽和洋娃娃就是最重要的东西,丝毫不知道还有前途、未来这样好的东西。我也多么希望,那时候有人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看着我的眼睛说:嘿,小姑娘,比可爱脸蛋比漂亮衣服好的东西多了去了,好好地学习吧。可惜,没有那样一个人。所有人现在的憧憬,都是建立在永不能重来一次的过去的墓碑上的。至于我为什么要把这些糗事都回忆起来,是因为所有的丑事,都是要被披露被坦诚才具备最起码的意义的,在还算年轻的时候,为了以后不再被嘲笑,所幸伟大点,说出来一次给人笑个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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