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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记叙文

时间:2023-01-04 03:17:07 记叙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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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记叙文15篇

  相信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特别是占有重要地位的记叙文,记叙文根据写作内容与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两类:简单的记叙文和复杂的记叙文。那么应当如何写这类型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一记叙文,欢迎大家分享。

高一记叙文15篇

高一记叙文1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有趣的童年,而我的童年也是非常的有趣的,接下来,我就跟大家说一说我的童年趣事吧。

  记得在我四岁的时候。一天,妈妈不在家,让奶奶在家管我。这天,奶奶正在做饭,发现盐巴没有了,便把我叫过来,对我说:“孙女儿,你能帮奶奶去街上买一包盐巴回来吗?”我犹豫了一下,奶奶见了,慈祥地对我说:“对了,你瞧奶奶这记性,真是的,我怎么把你忘了啊,你才四岁呢!肯定不会买菜了。”

  从小我的嫉妒心就强,听了奶奶这话,心里更是急了,连忙争辩道:“奶奶,您别看我年纪小,我还是会帮家人分担家务的,买盐巴,这么简单的事情,我会做不来吗?”奶奶笑了笑,说:“你还是别去了,一会儿在路上出事了,我会很心疼的。”“奶奶,我又不是豆腐做的一碰就倒,奶奶,您就让我去吧!奶奶~~!”奶奶最听不得别人在她的面前说肉麻的话了,所以,索性就答应了。

  我接过奶奶手里的几元钱,直奔门外,只听见奶奶一直在家里叮嘱我在路上慢一点。在路上,我小心翼翼地走着,终于来到了超市,一进超市,超市里的东西真是琳琅满目,各式各样,人山人海,我不由自主感叹道:“哇!真是好大啊!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商品!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废话不多说,我得快点去买盐,不然,奶奶该急坏了。”我来到超市的日用品区,拿到盐巴,直往收银台去。我把钱付给收银员阿姨后,就离开了超市。

  在路上,我兴奋不已:“这可是我第一次独自一人来到商场买东西,刚才的话都是骗奶奶的,其实,我根本就没有自己一人来买过菜,这一次,我真是太激动了!”正当我在兴奋时,装盐巴的包装口袋不小心划破了,盐巴撒了一地,我想伸手去捡,可是怕把我的手弄脏,突然,我灵机一动想到了妈妈平时都用水把脏的东西洗干净,这次,我何不......“心动不如行动”我立马在旁边的一个老爷爷家借了一个盆子,再放了一点水,拿到街边,把打倒的盐巴用手捧起来,装进水盆里,用手淘干净。我把水盆带回家,拿给奶奶,奶奶见我两手“空空”,对我说:“尧熙,你买的盐巴去哪里了?”我自信地指着手里端着的东西,我见奶奶疑惑不解的表情,向奶奶解释道:“奶奶,我不小心把包装袋划破了,我想妈妈平时洗脏东西都是用水来洗,所以......”

  奶奶听见我的辩解之后,哈哈大笑起来,走过来,把我手里的水盆结接过放下,摸着我的头,对我说:“尧熙,你真是一个傻孩子啊,盐是可以被水融化的啊!你把盐倒进水里,想洗干净,真是异想天开啊!”我望着奶奶,笑了笑。心想:这真是一件傻事啊,只不过傻里带着一些稚气!

  这就是我的童年趣事,直到现在,我每次想起来都会被自己给逗乐了。

高一记叙文2

  回首往昔,就如在每个清晨的第一抹晨曦,那样的美丽与熟悉。想想近年来的点点滴滴,一切的一切都让人无法忘记。忘不了每天早上妈妈的叮咛,忘不了每次上课前老师的微笑,更忘不了雨中那一把倾斜的伞……

  去年的夏天,阴雨连连,可能是老天爷也在感叹中国那时的'多灾多难,所以也掉下了眼泪。踏着雨水我抓紧了书包带,快步走向了暑期班的训练基地。讨厌的坏天气,让许多同学都变得狼狈不堪,到了教室大家都在咒骂这天气。我也没有心情听课了,不时张望着窗外,想着出门前我到底有没有关好窗户,窗台上我珍藏的几本小说不知有没有遭殃。有时候倒霉的事情总是往一块赶。这边我还在担心雨水打湿我的书,那边一下课我就心急的冲出了教室,到了大门口才想起雨伞忘了拿。没办法,只好等雨停了再走。站在门口,我一边来回的走,一边叨叨着关门的同学怎么就不能再等我一下呢!看着一个个从我眼前嬉笑着走远的同学,我真是着急啊!本想上前搭一句,和他们一起走,可是转念一想大家都来自不同的学校,也不是很熟,我连人家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呢!就这样时间一点点的过去了,雨还在下,没有丝毫要停的意思。这时候,一个女生走了过来,“我和你一起走吧!不过只能送你到那个车站了,因为我家在反方向,只能帮你这么多了!”“真的吗?太好了。那谢谢你了!”一路上我们虽然有说有笑,但我却注意到了她手中的伞始终向我倾斜。“你的伞歪了!”我对她说。她笑着回答:“我的伞小,所以就多给你那边打一点,我的衣服是防水的,没关系!”她的这一番话让我不知如何应答。我只记得那一天的雨后我仿佛看见了彩虹,一抹灿烂的彩虹……

  只是生活中他人对我的一个小小的善举,却让我从心底涌上了感动。在日益发展的社会里,竞争、压力、和利益已在慢慢磨灭我们原本善良的心。每天你不经意的善良之举,或许能够帮助到他人,还能温暖他们的心。

高一记叙文3

  这是发生在去年夏天的事,它可让我吃尽了苦头。

  那是在一个烈日当空的暑假,我和同学们商量好在暑假来举行一个吃赛,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父母那套“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的饮食理论让它见鬼去吧!冰淇淋!薯片!可乐!我来啦!

  在比赛开始之前我也应该好好地准备准备!让我想想我最怕吃什么,应该是…...对了是酸、辣、冰。一说起酸,我的牙忍不住发麻,口水分泌加速。为了一举夺魁,必须迎难而上,现在我应该好好策划策划。

  第一步:攻克酸,我让妈妈去买青柠檬回来。看着眼前这又大又青的柠檬无从下手,不知道该放多少适合“不管了,多了才见效,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于是,我把大个柠檬切成小方块的`形状放入水中,摇了摇,喝了一口,“啊,这能喝吗?这也太酸了吧!”我喝了一口,一股青涩的酸从胃中升腾起直冲头顶,可牙还在发麻呢!了无论多酸,我还是硬着头皮喝下去了,当晚我的胃就举行了大抗议!看起来酸是不行了,我放弃。

  第二步,我从冰箱里拿出冰块,放进嘴里,一股寒气在我的体内来回徘徊,冰得我鸡皮疙瘩直向上冒,我急忙把冰块往外吐,“不行,不行,我放弃。”酸和冰都失败了,最后就只剩下辣没尝试。我匆匆地跑进厨房拿了一瓶辣椒,我打开盖,里头全是鲜红的辣椒,我用筷子夹了一片辣椒,咬了咬,还行,不怎么辣,于是我用小勺装了一小勺往嘴里送,“太辣啦,这事什么辣椒啊,也太辣了吧!”我立刻把辣椒吐了出来,一口气喝了好几口水可嘴还是像快吐火似的,一照镜子,双唇都快变成肥香肠了,难受极了。

  到了晚上,我的肚子可受不了,疼死了,像千只手在里头拍打、抓挠,害得我一宿没睡,直泛恶心。最终我还是放弃了,否则还没等坚持到吃赛,我就先牺牲了。

高一记叙文4

  我站在回忆走廊的尽头,眼泪像泛滥的洪水,我们的关系像泡沫一样,一碰就碎了。我至今都未曾想到,前几天才说的永远的朋友,今日已变成彼此生活中的路人甲。同学友情至真,像玉壶冰心,似银色月光,让人心透明,生温馨。没有名利的`杂质,没有浊流,只有共同走过的一段黄金岁月。所以,同学友情在最初的六年里十分重要,身为六年级一班的我,把友情看得很重。

  暑去寒来,新学期向我们缓缓而来,开学了!报名了!一想到开学我就是六年级了,就不由得捧腹大笑。

  一进校门,我就左顾右盼,看其他同学变了吗?变成什么样了?我本以为他们容光焕发,原来老师在教室,某些人才不敢猖狂。最振奋人心的是,还有三天假等着我们去迎接他。

  第一天,疯;第二天,忧虑;第三天,兴奋。

  刚到新教室,他们便玩儿得热火朝天了——五大金刚,我一个快跑上去,“嘿嘿!我来了。”她们大喊:“你来了?我们等你好久了。”上课铃响了,校园里安静了下来,就像退了潮的海滩恢复了平静,“咚,咚咚……”一阵脚步声之后,语文老师走进来了,原来第一节课是语文老师的,怪不得这么安静。“上课。”“起立!”同学们仍旧默契的喊着:“老师您好!”这一节课,我精心准备了两天,书上的笔记更是数不胜数呀!这堂课,我上得很轻松,因为我准备充分。

  早晨,太阳才露出笑脸,我们便开始集合了。微风轻轻地吹着,校园里一朵朵花儿露出了笑脸,仿佛是在迎接我们的到来,那笑脸,红的似火,白的如雪,美不胜收。同学们穿着整洁的服装,有的戴着鲜艳的红领巾,排着整齐的队伍站在操场上,等待着发话。

  “升国旗,唱国歌!”“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场面一如既往,只是多了几分精神。后来——我什么也没有听进去,一直在想该怎么和同学相处。

  我还是最喜欢一次体育课,我们完成了老师安排的任务,我们就开始玩儿了起来。我回到教室,进行了加冕仪式,我就是加冕对象,班长把她的帽子头给按下去,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当官的帽子,“当当当当!……”我慢慢走上台阶,他们把笔当话筒,递给我,问:“请问你生了官儿,有什么获奖感言!”“嗯——我得到这个官儿很容易,我!现在是九品芝麻官儿了!”下面一阵哄堂大笑,看来我的话对他们很有感触呀!

  最后,我想说:学习固然重要,但我希望你好好珍惜这六年带来的友情。

高一记叙文5

  那是许多年以前的事情。

  曾有一段日子,我和妻子的生活陷入了困境。那时,我的工资收入只有七十二元,妻子没有工作,且已怀孕了八个月。

  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我们开了一个小书店,还请了一个帮工。

  她叫阿纯,在一所中专读书。此时,她正好放假,主动要来帮忙,而且执意不要工钱,只想借此机会多读一点书。

  妻子说,暂时不拿工钱也行,搬过来和我们一起吃住,多少可以节省一点。

  阿纯想了想,点头答应了。

  阿纯是一个爱笑的女孩,我和妻子都怀疑她的嗓子眼儿里是不是挂了铜铃?

  阿纯爱和妻子背着我说悄悄话。其实,她们的悄悄话大多也只是谈论女人的化妆、穿戴,并没有什么秘密。

  阿纯总对妻子说:“商店里有一种百合花布,你用来做连衣裙一定很好看。”

  妻子看着一天比一天大的肚子,笑着摇摇头。

  阿纯说:“等生完宝宝再穿嘛!”

  阿纯用很美丽的语言形容那些比她的语言还美丽的百合花。

  她说:“不信你去看一看。”

  经不住阿纯的一再诱惑,妻子挺着大肚子去商店了。她看到了那种布,淡黄的布面上那高雅洁白的百合花,使她怦然心动。她在柜台前站了许久,但她的手并没有伸进口袋。她低下头,匆匆地离开商店,一言不发地回家了。

  一个下午,妻子也不多说话。

  阿纯好像自己犯了什么错误,不知怎么安慰妻子才好。

  做一身连衣裙的布料价钱,等同于我们一个月的生活费,妻子的选择再简单不过了。

  妻子说:“也许有更好的呢,等孩子生下来再说吧。”

  阿纯看看我,轻轻地转过头去。

  小书店的生意还不错,因为小店附近有两所学校和一个大工程局,来租书看的人还真不少。收入最多的一天,小小的钱盒里装了十七元钱。

  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阿纯要回校上课,妻子也要临产,小书店刚撑起门面,就面临停业了。经过盘点,这一个月,我们竟收入了一百八十二元钱!

  我和妻子坚持拿出九十一元钱给阿纯,算她的工钱。阿纯推辞再三,收下了。她小心地把钱装进一个信封,又把信封夹在书里,然后把书放到书包的最里层。

  转眼二十多天过去了,妻子住进了妇产医院。有一天,我回家取东西,门卫室的大爷交给我一个小包袱,说是一个女孩送来给我妻子的.。

  妻子打开小包袱,里面是那块美丽的百合花布和一个小手铃。

  阿纯在信里说:“大姐,我要去秦皇岛基地实习了,这块百合花布是我用自己的‘工钱’买来的,送给你,希望你收下。天空灰暗的时候,没有人会发现百合花的美丽,但阳光一出来,满坡的百合花最鲜艳!祝你生一个健康的、又白又胖的宝宝!”

  妻子坐在那儿,眼泪一滴一滴地渗入那叠得十分整齐的花布里。

高一记叙文6

  记叙文是以记叙人物的经历或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为主的一种文体。它是写作训练中最普遍、最基本的一种。一般说来,它大致分为三类:

  一是以记人为主的.记叙文

  即以人物为中心组织材料,围绕这个人物可以写一件事,也可写几件事;

  二是以写事为主的记叙文

  即以事件为中心组织材料,围绕中心事件可以写一个人,也可以写几个人;如果说这篇文章也记叙了三件事,通过这三件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或者给我们一个启示,这就是写事的文章。

  三是以写景状物为主的记叙文。

  但应注意的是,在一篇记叙文中,写人、写景、写事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不能截然分开,应各有侧重。

高一记叙文7

  我哥从新加坡回来的那天正赶上昆明冬天的第一场雨。白天整个城市积累下来的废气粉尘被突如其来的雨水砸出一股腥臭,那或许不是腥臭,而是这个城市卸下伪装后最原本最真实的腐朽气味。天气恶劣,航班理所当然的晚点。我和沾亲带故的一大家子人倚着候机厅海蓝色的座椅看着手表时针转了两圈半。气氛有些沉闷,一家人好不容易团聚的原因竟是为老哥接机。呵,这本就不应该成为一个喜庆的迎接仪式,当初哥向大学递了退学申请,不顾家人反对,硬是漂洋过海到了新加坡。他说,老妹呀,等你哥闯出世界了回来带你潇洒。他倒是潇洒地带着全家人的希望闯出去了,如今却无法潇洒地回来。我盯着冰冷的落地窗,耳旁充斥着机械的双语播音,从黄昏到灯火阑珊的深夜,从

  暴雨到绵长不断的小雨。雨水砸在落地窗上,像是拼尽全力想要挤进温暖候机厅的魔鬼,可是任凭它摔得头破血流也只能乖乖地妥协,沿着玻璃走到生命的尽头,或淌进脏臭的下水道,或被飞驰而来的轿车碾得面目全非。

  我就是从落地窗中看到老哥的,似乎不是他,但似乎就是他,他消瘦的身子的倒影被雨水砸得有些变形。他竟瘦了那么多。

  喔,我哥回来了!虽然用感叹句,但心如一潭止水,平静得看不见一丝一毫波澜。或许是旅途太疲惫,或许是下雨天太沉闷,哥的身上总带着一种无法状物的陌生,他削得很短的规矩寸头,他下巴上隐隐约约的青色胡茬,他打的`花花哨哨的耳洞——一切又似乎很熟悉。这些都是生活的痕迹、岁月的烙印啊,哥闯荡的两年时光里似乎什么都改变了,又似乎什么都不曾改变。

  他用手指揉过我的头发,说:“走,吃烧烤去。”我分明感受到,哥的手上生了老茧,还有隐约的烟草味——原来哥学会了吸烟。

  雨一直在下,午夜的街市少了往常的嘈杂,只有街边的烧烤摊上还冒着些烟。我们坐在红色塑料大伞下,脚边的砖被雨水浸得有些不稳,潮湿的阴冷气息争先恐后地从缝隙中钻出来。

  哥从口袋里摸出根烟,打了好几次火才点燃。我看着曾经桀骜不驯的老哥眉宇间少了几分锐气,生活啊生活,你竟可以将意气风发的少年折磨成沦落天涯的落魄断肠人。我们敢去奋斗敢去闯荡,因为我们年轻,可是这种年轻的拼搏,成功之人有几何?我们只看到光鲜的少数成功者,但谁在意过那些盲目努力却碌碌无为终而一无所有的泛泛之辈呢?努力也要有方向和明确的彼岸,否则收获只有满目的荒芜。哥挥霍了大把大把的青春,换来的却是渗着悲凉的空白。

  哥的烟燃了一半,我问:“那你为什么要回来?”

  他眯着眼笑笑:“在外面漂久了,总是要回家的,你还不懂……”

  雨突然下大了,狠狠地砸在红塑料伞上,哥后面的话便淹没在了潮湿的雨声里。

  可是哥的声音却一直模模糊糊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在外面漂久了,总是要回家的。”

  是啊,每个人都得找个港,一个在你累了、倦了、不想再走下去的时候愿意收容你和你的心灵的地方。而家,正是这个终身免费停泊的港湾。

  哥,回来吧!我们所有人都等着你回家呢。

  烟快燃尽了,哥把它扔在地上,雨水立马汹涌而来。烟头的微弱火星挣扎了几下便熄灭了,彻底熄灭了。

  黎明大概快要来临了吧。

  那么,雨很快就会停了。

高一记叙文8

  笑有好几种:一种是开心的大笑;一种是鄙视的冷笑;一种是纳闷的苦笑;一种是崩溃的傻笑;但是,你们有没有听说过坚强的微笑呢?在这个微笑的背后,有着一个心酸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我们现实的身边。有一个女孩叫蕾蕾,她是一个品学兼优、活泼开朗的`好学生。她有着美好的童年,她有着一个幸福的家庭。虽然并不是很富裕,但是,日子过得甜甜美美的。但是,谁都没有想到,一个疾病让一个可爱的女孩从此变了。是的,她染上了鼻炎癌,多么可怕的字眼啊,这种病几乎是绝症。

  但是,蕾蕾并没有倒下,她非常乐观,她对伤心欲绝的母亲说:“你瞧我这病多好啊!别的病需要开刀,可是我这病不用开刀......”记得还有一次,蕾蕾发烧了,高烧到了四十二度,母亲非常着急,抱着她上医院。但是,蕾蕾拒绝了,她笑着对母亲说:“再等等。我想等到四十三度,因为这样,也许可以把癌细胞全部杀光啦!”母亲笑了,她也笑了。但是,没有人知道,其实蕾蕾这时已经很难受了,她的头痛得快要爆炸了,可是,她仍然保持着坚强的微笑。就这样,直到蕾蕾晕了,才去医院。也许,你们认为很荒唐,但是,这样做的目的只是因为不让母亲着急。

  在蕾蕾的患病期间,她的家人几乎用去了所有的积蓄,蕾蕾看见眼里,伤心在心里。她从来不喊疼,永远在父母的眼中保持着坚强的微笑。她从来只把微笑带给别人,在这缤纷的世界里,只要她活着一天,她就给别人带来一丝微笑,从来不把他脆弱的一面展现出来,其实,她的内心是十分痛苦的......直到现在,她仍然追求着,她仍然向往着未来。每天睁开眼睛,她就十分心奋,因为,她又可以多活一天,又可以微笑一天了......也许,明天她将离开这个世界,但是,她总有着求生的信念,只要她还活着,她就要微笑对待每一天了。

  她的笑是她最后的挣扎,望图父母的放心,望图寻找一丝心灵的慰藉。也许那是她的美,美的怪异,美的另类。从今天起,知道了这个故事,我才明白,世界上有一种微笑叫做坚强!轻轻地微笑,将是她给世界最后的礼物......

高一记叙文9

  15个春夏秋冬已伴随我走过了15年,15个生日也已伴随我走过了我最高兴的15天。在这15个生日里,最使我难忘的就是那一次…… “7月27日是我的生日。”我在日历上写了这几个醒目的大字,以便能让父母发现为我过生日,可到了那一天我才知道只有我一个人,老爸出差去了上海,老妈在城里照顾生病的姥爷。家中所有的一切全都属于我一个人了,都是那么寂静。

  晚上我只是随便的吃了两袋方便面便锁上门出去散步。黑夜也是一样的寂静,只有天边那弯弯的月亮和无数的星星在陪伴我度过这一个不眠的夜晚。 不知不觉中,我已走到了一个山坡的顶端,我躺在草地上,星空下,望着天空,慢慢的进入了梦香。 我梦到我在一片森林里,并且我能清楚地看到我身边的每一种东西。还能听见森林中的流水声、鸟兽声。仿佛一切都是那么富有生机,在我面前还有一条曲径通幽的小路,我也不知它要通向哪里。

  我站在原地,闭上眼睛去感受周围的.事物,突然在我面前出现一个会飞的精灵,它好像不会说我们的语言,只是一味的带我飞向那条不知通向哪里的小路,我感到全身轻飘飘的,似乎也在飞。 过了一会儿我便来到了一处比较空旷的草地上,也不是特别大,只有几平方米,可是在草地中间却放着一只木桌,桌上有一个呆呆的上日蛋糕。正当我陶醉在这个惊喜时,便有的精灵从我身边出现,而且每只精灵的手里都拿着一个礼物并把我抬到了桌前给我开了一个生日会,我也收下了他们的礼物,并且把祝福给了每一个精灵和这片森林。 这时,有一阵轻风把我带了起来,我便无奈的离开了这片林间圣地。

  我从梦中醒来后,发现我仍躺在原地,一切还是那么寂静,一切都么有变,我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土,便往家走。但是这时的我却很高兴。因为,老天给我过了一个最让我难忘的生日,不论梦中的林间圣地是否为真,我都会记住这一天的!

高一记叙文10

  六月,本应是热闹的,却因离别而多了一丝凄凉。凄凉中,栀子花怒放着。在花香中,我们热泪相拥、挥手而别,相约着九月再来这个同窗三年留下太多年少轻狂的地方作最后地离开。是的,我们来了,如约而至。此时,栀子花谢了,凄凉中又多了一丝怜惜。望着曾经的教室,用三分钟回味起三年时光——曾经的朦胧中,我们一起在跑道上龟速前进;曾经的课堂上,一起把梦想说得天花乱坠;曾经的烈日下,一起对篮球爱不释手;曾经我们也目睹高一届毕业,也曾觉得毕业离我们遥不可及……三年时光,三分钟回味,一辈子记忆

  回忆和不舍只能用一眶热泪表达。以后的我们有着各自的目标,向着各自的梦想做着不同的努力。我们还会相遇,却会失掉现在这份熟悉。我怕我们的关系会耐不住时间的冲刷而让“同学”两字丢失了该有的情感,仅成为一个无意义的代名词。但我又坚信着我们的记忆会持之以恒,在多年后记起时而露出真心的`微笑,或者叹出怜惜之气。

  我们的离开并不会让曾经的校园多一份寂静,我们也很快就会被学校淡忘。教室还是原来的教室,而人已经换了。但这里承载了我们人生中最美的历史——小学时,天真无知;高中时,学习压力不断而来;大学时,应承担起生活的责任——唯有初中是青春最美的篇章。在无知中日趋成熟,又没有成熟时不堪重负的压力和责任。

  “把离别当做新的起点,让六月成为永恒纪念……”我们走了,以这样的身份最后一次离开。夕阳下,我们的身影漫长地铺在地面上。用心灵承载着三年记忆,眼泪淌过脸颊,最后一步迈出校门。我想坚定的离开,却仅仅三步之遥又忍不住回头。我们的背影没有目光远送,也没有人来挽留,或者是一句再见。唯一伴随着我们离开的,是班主任在毕业班会上含泪说的会在我耳边荡漾一辈子的那句“9。2我永在,我希望你们以后都要好好的”。

  是的,我们要好好的。把往事封印在脑海,让它一直美好。用一个新的心态来迎接即将的开始。在以前的时光记忆中,寻找着自己的不足,时刻提醒着自己,在新一段启程中,毋忘改正。经历过离别的人,才真正懂得珍惜。时光划过,无法挽留,记忆却深深刻画在人生历史的谱册上,无法删除,无法磨灭。

  九月,开学季,校园里回荡着师生们的声音,显得那么热闹。凄凉在热闹中被冲淡,没有谁再去注意栀子花谢了……

高一记叙文11

  回想起童年,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出一道幽深的胡同,胡同的一旁是一排被岁月侵蚀的破旧土屋,对面是一排较高一点的砖瓦平房。胡同的地面终年晒不到阳光,几分潮湿,所以稀疏地长了些苔藓,土房脚下不知何时生了几簇野草,土房的墙面由于可以见到阳光,狗尾巴草得以繁衍生息。站在胡同口,望着这条植物铺成的绿色通道,仿佛有种曲径通幽的感觉。

  我家就在第一栋平房里,一进门,最惹眼的一定是那棵蜿蜒着盘蛇般的葡萄藤,别小看了它,它给予了我许许多多美好的回忆。每年夏天,我们都要在葡萄架下乘凉,睡在凉席上,透过叶子间的空隙仰望星空,无限的遐想宇宙。听妈妈说,在我小时候,有一年春天,葡萄藤树皮干瘪,叶子枯黄,妈妈施了一阵子我做的“人工肥,”没想到那棵树竟然起死回生,从那以后,每年夏季枝繁叶茂,秋季硕果累累,我也和它结下了很深的渊源。

  妈妈在屋前可以晒到阳光的'地方开了块菜园,里面种了许多“天然无污染”的绿色蔬菜,绿油油的,更给胡同增添了几分光彩。前些年,妈妈种了一棵何首乌,不到两年,藤就爬到了屋顶,还把邻居家的樱桃树给缠死了,邻居不说,我也难受,因为我再也没有机会爬到房顶摘樱桃吃了。

  胡同很偏僻,很少有外人进来,这儿就好像一座世外桃源。胡同里过去住着许多小朋友,他们几乎都是陪着我长大,我们一同玩耍,比赛,历险。邻居大人们每天看着我们玩,久而久之,也有了颗童心,后来索性加入我们。每天晚饭过后,家家户户的大人们,小孩子不约而同走出家门,大家在一起聊天、嬉笑、玩耍,直到天完全?

  幽静的胡同,天真的孩子们,真诚的邻居们几乎成为我童年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虽然如今我早已搬进干净高档的小区,但那份童真的时光早已牢牢刻在我的脑海,永远不会在时光的流里淡去。

高一记叙文12

  她真小啊,还没有满月,刚生下来一会儿,就已经会下地走了。他是那样的可爱,就像上帝前遣下来的精灵,那双明亮的大眼睛,正好奇地打量着这美丽的世界。他真可怜啊!一出生,就被遗弃了,但他又是幸运的,因为他活了下来,他自己活了下来,没人知道他是靠吃什么长大的,刚出生没几天的他,靠着自己的双腿,横穿了这片不大的草原,来到了这儿。

  当他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他给了她一杯水,一杯用牛奶稀释的水,她,抬头望着他,他是在笑。不知为何,望着他的笑脸,他有一种很放心的感觉,她贪婪地汲取着碗里的甘泉并用一种渴望的眼神望他。于是,他收养了他,这片不大的草原里,只有他和她,他是一位牧民,靠着游牧为生,在这片草地上,这成片的羚羊都是他的,他管它门叫宝贝,这些羊儿就是他的生活最艰难的时刻,他也没对它们动过什么歪念头。他与外界与世隔绝,只有到了每一年的夏季,他会把他的宝贝们褪下来的毛皮收集起来,和外界补充基本的物资。他,喝的是羊奶,饮的是青稞酒,这种用羊奶和青稞制成的酒,吃的是羊奶发酵而成的奶酪。他,一无所有,有的只是这些羚羊和她,但他也不缺。

  她,很快的长大了,但他已经慢慢地老了,她,长出了花白的毛发,像云,毛茸茸的,就像刚出生的小羊羔。他也长出了花白的白发,却像雪,看着,她的心里凉凉的`。他就喜欢坐在她的背上,看着她的那雪宝贝儿慢慢的吃草,每当他望着夕阳,落日的余晖让他有些慌张。

  他,还是要走了,他,唯一放不下的,是她和他的这些宝贝儿,这是从他父母手中继承下来的唯一,是他的命根子,当然,也包括她。但他还是闭上了眼睛,他的手,刚刚还搭在她的脸上,忽然就这么无声的垂落了。

  她始终没有明白他的意思,所以,她也走了。那天,她什么也不明白,她只知道,再也没有人为她倒上一碗水了,她走了,去陪他了。

高一记叙文13

  英国作家亚瑟·克里斯托弗·本森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天,本森在一家乡村农户小住,晚间,几个人在一起聚会。在座的有一位老将军,他曾参加过镇压1857年至1858年的印度起义,当时他是一名中尉。谈论起这次战争,老将军侃侃而谈,并且怪论迭出。他不允许别人有不同意见的存在,固执地喋喋不休地讲着,一直讲到无人再理会他。在座的还有一位老绅士,老将军大放厥词的过程中,老绅士坐着,两只手指尖对压在一起,时不时冲人微笑,冲人点头。静默无聊的半个多小时过去了,老将军讪讪离去。这时,老绅士走近本森,说:“这位可怜的老将军偏听偏信得厉害啊!我不便开口说什么,可我对这个话题知道不少事,因为我当时是战事大臣的秘书。”很显然,老绅士对于这次战争也许知道得更多,但他并不想去和老将军争论什么,他只是做了一个静默的倾听者。

  对于老将军和老绅士,作家本森极其赞赏后者。他说:“这就是一种正确的态度。我认为,一位具有绅士风度的哲学家本该如此。”本森是在讲一个“年长者”的故事,作为年长者,对于一场无聊的争论,该持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很显然,本森很反对那种强词夺理的无聊争论,更不喜欢争强好胜、显摆自己的人。

  是的,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在公共场所,在聚会上,甚至在酒桌上,为了一个话题,甚至是一个很无聊的话题,争论不休。争论的目的,无非是证明某个问题的正确性。或许真的是为了一个“真理”,这倒值得一争;但更多的情况,恐怕就是为了战胜别人,证明自己比别人强,以满足一时的虚荣心。在一次酒会上,我曾亲历过一次争论。两位主席(一位为画协主席,另一位为摄影协会主席)都已60多岁,在酒席上,他们争论起了“革命”一词的.源出。一人说“革命”一词出自佛经,另一人说“革命”一词出自《左传》,其实两人都持之无据,只是凭想当然发表见解。他们吵嚷不休,终至面红耳赤,一桌不欢。这样的争论有意义吗?“革命”一词出自哪儿,查一下相关资料就知道了。两个人争执不下,到底还是为了面子,为了证明自己的学问比别人高,为了那一点点虚荣心。

  如此的争论,既浪费了自己的力气、精神,又伤了朋友间的和气,更谈不上对社会有何贡献,何益之有?年轻人尚且可谅解,毕竟年轻气盛,毕竟喜欢争强好胜,毕竟学养不足,沉不住气,事事想出人头地。而年长者就是大不该的。人年龄渐长,增长的不仅仅是年龄,还有生活阅历,还有人生修养。如暮秋红叶,成熟的色彩中,多的是一份沉静,一份淡定,一份与世俗渐行渐远的达观和超脱。别再在“冲突”和“对立”中彰显自己,学会在静默的倾听中表达自己的宽容。对于各种各样的“热闹”、竞争、喧哗,“最好的方法是甘愿做一个和蔼而兴致不减的旁观者,并且随时准备着为他们鼓掌”。

  当你不可避免地遇到那些喜欢争论的人的时候,你不妨学一下亚瑟·克里斯托弗·本森:“我的宽容看重品质,受不了外在的显摆。我见了喋喋不休的人,作张作致的人,轻蔑傲视的人,依然躲避唯恐不及;但是如若他们的陪伴实在回避不了,我至少学会了捆住自己的舌头。”

  是的,捆住自己的舌头。躲避无聊的人,无聊的事。

高一记叙文14

  梦里的古镇总是神秘而又缥缈的,带着一种自然而成的清新,却也笼罩着一层让人捉摸不透的忧伤。从小,我就梦想着去古镇,去寻觅它一直以来吸引我的地方。 那天,爸爸从湘西带回了凤凰古城的照片。黑白相间的房屋如忧怨的少妇般在清河两旁端坐,人们静静地踏着脚下见证古老岁月的青石板,如此恬淡的画面,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那天,爸爸还给我带回了一本沈从文先生的《边城》,茶峒质朴的民俗,朦胧的爱情,更加深了我对古镇的向往。 直到今年的暑假,我步入了沙溪古镇。七月的阳光刺得我睁不开双眼,汗水顺着脸颊不停地往下滴,仍然阻挡不了我对古镇的好奇。

  可就当我真正踏入沙溪时,脚步却退缩了,这,不是我要寻的古镇。脚下踩着的并不是饱经沧桑的青石板,而是覆着点点青苔又高低不平的'石砖。也有一条小河穿过古镇,但不是澄澈的丝带,而是飘着垃圾的污水河。林立在道路两旁的古楼,也只不过是蒙着蜘蛛网与厚厚尘埃的危楼。更让我失望的是,当我在一条条小巷中穿越时,竟听到了小贩嘈杂的叫卖声。我沉默了,这,就是我一直寻觅的? 天阴沉了下来。我漫无目的地逛着,偶然穿过一条僻静的小巷,面前是一座小石桥。站在小石桥上环顾四周,眼前呈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粉墙黛瓦在灰白的天空的映衬下竟有点水墨画的味道,小桥旁杨柳静静地倚立。惟有那条小河,弥漫着浓浓的哀伤。

  我望着那仿佛注满泪水的河流,思索良久。那一瞬间,沙溪,我看到了你的灵魂。当经济利益在你的生命里滋长蔓延,你的一切都在被迫慢慢改变,然而你不抱怨,也没有放弃,仍然努力保存着历史残留的痕迹,仍然坚持着向世人展现你纯净的美丽。 终于,我读懂了古镇的忧伤。就当我要离开的时候,我转身对你微微一笑,你也笑了,眉宇间仍带着悲伤。

高一记叙文15

  我是江渚之上的一叶孤舟,等待风的来临。茫茫的天蓝映入眼帘,很是忧郁。我忧郁的是,在这天蓝的上方竟有与这天蓝格格不入的灰色。灰色,多么凄楚的悲凉。它将天空渲染的像哭过一样,又将天空表现得如此懦弱。让我展开帆布去遨游的天空,本应有一道明媚的微笑,可如今这微笑却迟迟不现。是因为没有风的缘故?那么的大自然听见了我的忧郁,就送来了一阵风。只是……天哪!这风是在怒吼吗?为什么我的身体开始因那原先温和的浪儿变得狂躁不安而摇摇晃晃?这风,太粗鲁了。把温和的浪儿吓得发起了疯,它狠狠的击打着我的身体,那种力道绝不是浪儿本应该拥有的。

  这,就是我所期待的风吗?如果是,那么我是不是该咒骂那本不应该咒骂的苍天?同时,我也该骂骂自己。因为我的私欲让浪儿发疯了。瞧,它变成了一堵快要倒塌的高楼,还想把我压在那深如黑渊的海底。浪儿疯了,我得试着去抚慰它。我走遍了我所能够到达的地方,一次又一次地抚摸着它,但却又一次一次地被它那粗暴的脾气所推开。但也没关系,因为我还在它的身上,而不是那冰冷的海底。此时此刻,我觉得那慈祥的大自然,也仅仅是所谓的‘慈祥’,否则她就不会送来这阵恐怖地犹如噩梦般的风,也不会令我的羁绊——浪儿发疯。我想说,没有浪儿,我这只孤帆就不能够继续前行了。万能的圣母啊,您是否听到了我的'心声:别夺走了的羁绊。在历史的长河中有无数艘像我一样的帆船,曾遇到过这种残暴的狂风。也曾有几艘怒吼道:“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而如今,我要长吼:“让惊涛骇浪来得更凶狠些吧!”因为浪儿再怎么凶狠,它始终是浪儿啊,是我离不开的羁绊。那茫茫的灰色中,亮出了一道温暖的光芒,照在浪儿的身上。顿时,浪儿的狂躁就减少了,渐渐的恢复了昔日温和的面庞,少了那份恐惧。就像小屁孩少了畏惧的雷鸣般,它开始雀跃起来。它载着我,在和风的推动下,向前驶去。我明白了,那只是我跟浪儿之间的感情的考验。

  生活中,一场暴风雨就是一场考验,熬得过去就是天长地久,熬不过就悲惨如生离死别。瞧,那期待已久的微笑不正高挂于晴天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