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优选[11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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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那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明白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并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本事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明白,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仅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可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我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能够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趣味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我推出去的和自我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当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适宜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当是一个法治社会,可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构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构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我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仅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所以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可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贴合实际情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景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能够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我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那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可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我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
《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创作的社会学著作,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本书主要著述了中国农村的乡土社会,以及蕴含其中的乡土文化。
《乡土中国》主要由十四个篇章组成,这十四个篇章分别为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而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在这十四章中,令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乡土本色》和《男女有别》这两章。起初读到《乡土本色》这一章的时候真的觉得十分简练且完整精确的讲述了乡下人与土地的关系。《乡土本色》中有一句话令我有很深的感触: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地生活,像母亲对于她地儿女一般。这句话让我想到从古至今乡下人与土地都是紧密地联系着的,我们生于那片土地,并从那片泥土中长出,向下生根,向上发芽开花。绝大多数的农村人都是持着“生于斯,死于斯“的信念。他们都对土地有着深深的情感。就像我自己的家庭一样,在我的记忆中打从我爷爷那辈起,就一直扎根在那片土地上。我父亲这一辈也住在与自己父辈相同的土地上。这么多年在那片土地上发生的至多是些建筑的变化罢了。而且,尽管我们一家人居住在城市中,我父亲依然会时时刻刻地惦记着老家地那一亩三分地。由此不难看出一个农村人对土地眷恋。对于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这一点我是再同意不过的。在乡村中,人家与人家之间极少有不相识的,并且在逢年过节之时还会互相上门拜访,哪一户人家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拿出来分享,大家都十分相熟。乡土社会绝对是一个由熟人组成的社会,在其中你难以见到根本不了解、不认识的人。人与人之间哪怕没有血缘关系,熟识度也在世代中逐渐积累,就如同书中所说: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男女有别》这一章中,费孝通先生向我们阐释了乡土社会中感情的不激动恰恰好维护了乡土社会的秩序与规则,男女之间得以产生下一代,社会关系更加稳定,就如同《男女有别》中的那一句:纪律是必须维持的,纪律排斥了私情。男女有别这一点,就是男女天生生理上的`不同以及社会传统无形中赐予他们的不同,令男女之间的互相了解存在一个极大的障碍,这障碍恰好使得一个家庭中男女之间感情不易激动,私情被排斥。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这与现代社会的浮士德是十分不同的。乡土社会的男女有别使得男女之间的隔阂加大,使得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家庭中各司其职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加固了社会的稳定性。这在现代社会的角度上看起来是有些许荒谬的,现代社会的男男女女对于爱情大多都具有美好的向往,若想让他们不去了解对方,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加深两人之间的隔阂,只是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失去自己对于爱情的追求是很不可能的。
最后说说本书中除了章节我最喜欢的段话:为什么我们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名词会这样不清不楚呢?在我看来却表示了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起初刚刚看到这个比喻的时候觉得整个人醍醐灌顶,眼前仿佛出现了石子掉入平静的水面中所泛起来的涟漪。这句话表达的意思很像儒家学说里孔子所说的的人与人之间是由近及远的,从自己出发,离自己最近的那一圈中的人是最亲近的,之后的每一圈都变得慢慢疏远,人与人之间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联系。因此我们会去推己及人。圈子是动态的,界限是模糊的,圈子是以人的个体为中心而非团队,圈子是有丰富交集的,在不同地时间不同的地点,我们的圈子在发生着变化,我们在别人圈子里的位置也在发生着变化。这让我想到哪怕掉入水中的石子消失,但泛起的波澜也不会立马消失,就像一个人从世界上消失了,他的故事仍然活在认识他的人的记忆之中,他还有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直到最后一个与你有联系的人从世上离开时,你才算真正的离去了,这让我想起了电影《Remember me》。电影中死去的人在另一个世界生活,当他们活着的亲人将他们忘记时,他们才彻底消失。联系消失了,我们也就真正的消失了。那段话中的比喻非常有意思,不仅清晰地整理了中国和西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社会格局与结构的不同,还可以让人联想到许多与之相关地话题,值得好好地研读。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
韩寒的一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我看到这句话的不仅觉得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时另我们自己都感到费解。确实,每个国家都有着一套自己独有的文化体系,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中国的人情社会,即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世方式让注重平等的西方人感到困惑。而西方人的一视同仁也让中国人觉得有些缺乏人情味。作为中国人,我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感到熟悉,但有时也会心生疑惑,为何中国人会有这些特点?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非懂。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平地靠个人实力竞争。《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发生了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而他们认为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合理的。“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行为相比,大多数人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行为也偏向于此。我认为“大义灭亲”是残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人与陌生人。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从而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人员免受“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读《无诉》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便令我意外。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由此看来, “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表达的一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小乡村为单位组成的。乡村的流动性很小,人们彼此熟识,因而变动性也小,人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当有冲突发生时,往往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由于人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方。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乡土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4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那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明白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并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本事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明白,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仅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可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我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能够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趣味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我推出去的和自我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贪污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当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适宜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当是一个法治社会,可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构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构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我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仅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所以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可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贴合实际情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景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能够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我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那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可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我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5
一、简介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全书由14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全书主要探讨了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该书语言流畅,浅显易懂。
二、乡土本色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乡土性中的土字可谓是用的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且我们的民族营业确实和泥土分不开。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泥土的束缚。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蔑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
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在土地上的,从大体上来说,这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这一特征也使得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地下去,不会有太大变动。从大体上来说,这也是乡土社会的特征之一。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形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回乡。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再者,乡土社会里从熟悉里得到信任。现代社会是一个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我们大家都不熟悉彼此,各人都不知道各人的底细,由此,才发生法律。但是在乡村生活里,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在乡村生活里,我们会经常听到“这不是见外了吗?”这一话语。这是因为乡土社会里从熟悉里得到信任。这种信任并非是没有根据的,这可以算是一种规矩。
然而,在我们社会的急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过程中,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这也是为什么“土气”成为了骂人的词,“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总而言之,中国基层社会的确有浓浓的乡土味。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城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城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和欲望没有都市人强烈。经过这么多年对历史的学习,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因此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另外,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不可轻易改变,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
三、文字乡下
文字的发生是在任何人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了空间和时间的阻拦。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会,是一个有熟人组成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所以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自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想读社会的本质。
再从另一方面来看,人在记忆上发展的程度是依他们的.生活需要而决定的。在一个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所需记忆的范围和生活在现代都市的人是不一样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生活很安定的社会,向泥土讨生活的人是不能老是移动的。在这种社会里,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这种生活也用不到文字。中国社会从基层上看去是乡土性,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上发生。文字到目前为止都还不是乡下人的东西。这就等于,只有在中国乡土社会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四、结尾
以上是我对《乡土生活》的简介和对我比较感兴趣部分的分析与感想。
《乡土生活》给了我们这些生活在城市中的孩子甚至在农村的学生一个走近“乡土中国”的机会,让我们可以更好的了解”中国社会的基层”,也让我们对于“社会科学”这一概念有一个初步的了解。总而言之,《乡土中国》这一本社会科学论著让我受益匪浅。
同时,我也想引用书中的一段话作为结尾:“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6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无论城市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始终保留着乡土的味道。
从很久以前开始,我们就向西方各种国家学习。学习他们的政治制度,学习他们的各种法律,学习各种社会思想。但是无论如何,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是深入骨髓的,难以去除的。就算在如今,很多人都认为自己早已摆脱了那些封建礼教,也早就和自己所鄙弃的那种乡土气息绝缘。但实际上,从乡土社会带来的各种习气,会不知不觉在我们的行为中展现出来。
有很多人都会觉得乡下人非常大的一个特点,就是自私。他们没有公德心,只顾自己,丝毫不在意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还特别喜欢贪小便宜。但我们必须承认的是自私的毛病在中国非常普遍。不仅仅是乡下人,就是现代社会中的大部分人,都常常会有自己的私心。只是乡下人将这些事情摆在台面上,而那些所谓的城里人文明人,将自私隐藏在自己去内心深处不轻易叫人发现,也是为了维持自己的那一份体面。甚至在有的时候,这些文明人论起自私来比乡下人还要过无不及。所以实际上从这个方面来看,乡下人和我们大众并没有区别,因为我们中的很大一部分人只是在粉饰太平,而内里却不曾改变过。因此,那些所谓的城里人文明人,并没有资格去嫌弃指责乡下的人们。
再放宽泛些讲,这种自私是由于我国人民长期以来的思想所造成的。从很古代的时候,包括我们一直所推崇的圣贤孔子,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的。就像费孝通在《乡土中国》所作的比较,西方国家的耶稣是可以为了人们牺牲自己的,而在孔子的道德系统里却不会出现这样不是从自我中心出发的情况。几千年来我们所坚持的传统思想都告诉我们一切的公德心和道德都是从个人出发的。所有的出则孝入则弟,基础都是在自己与他人的关系上。在我们与他人的'关系网上有着一切的道德观念,这一张网组成了一个团体。我们的道德只适用于这个团体,而在这个团体范围之外的人就不在我们的道德范围内了。在这样的一个大前提之下,乡土社会的人和现代社会的人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们终究和那些西方国家不一样,这是思想精神层面上的长期影响造成的。不论是谁都受到了这样的影响,因此,两个不同社会的人差距也不会很大。只是现代社会的人他们的网、团体可以变化。在平时这个团体可以包括整个国家的人们,于是社会公德心便在他们身上体现出来。在某些特殊时刻,他们的团体又会缩小,缩小到个别家庭,甚至缩小到个人。社会关系的不同特征,把握十分到位。)
再比如说男女有别这个观念。在封建社会的时候,男性女性连见面都不能,更不用提肢体接触了。虽然在经历过一系列的社会变革之后,我们立志要抛弃这些没有道理的规定,力求男女平等。但在乡土社会中,这样的思想也是可以看到的。没有亲缘关系的男性女性不能在一起工作,不能单独相处,不能成为朋友,如果有,是要被所有人诟病的。再看现代社会,我们不是也经常说,异性之间没有纯粹的朋友吗?也许我们并不会当面指责,但背后绝对会说三道四。某个男性和某个女性关系特别好这种话题一向是八卦青少年们津津乐道的饭后谈资。
而且在乡土社会里恋爱是不存在的,因为人们不需要新的社会关系。在这个只有熟人的社会里面,所有的关系都是生下来就已经确定的。所以男女间的关系必须有一种安排。使他们之间不会产生破坏社会稳定的激情。所以在乡下经常可以看到男人和男人扎一堆,而女人和女人呆在一起。只有到了结婚生子的年纪,才会有人组织寻找媒婆相亲,男女并不是因为喜欢而在一起,只是为了传宗接代。虽然这一点在现代社会中并不明显,我们也越来越提倡自由恋爱。但是那种为了维持社会稳定,而杜绝产生激动性感情的行为却是非常多的。例如有的公司会禁止在公司内谈恋爱或者有婚姻关系,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异性之间产生的这种激情影响工作效率,或者是为了维持公司的稳定,维护公司利益。如果范围再扩大一些,学校里禁止恋爱也可以包括在内。为了防止这种激情,影响到学生们的学习,也是为了维护校园学习环境的稳定。因此,可见,在很多我们意想不到的地方,乡土社会所遗留的风气并没有消失,而是以另外一种形式深刻的融入了现代社会。
通过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我的一个感悟就是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之间的差距,其实并没有那么大。在平时生活中很多人提起乡下人,都是十分鄙弃的。觉得他们愚蠢,不讲卫生,还有一些固执的习惯。但在读过着本书之后我却明白了:乡下人之所以不识字,是因为他们并不需要文字,而不是愚蠢,他们在别的方面聪明胜过于城里人;乡下人之所以没有社会公德心、自私自利,是因为自我主义思想在他们身上的体现较为明显,而城里人也有同样的毛病;乡下人之所以固守着男女有别的传统,是因为维持特定社会稳定的需求,而不同形式的同种思想,在现代社会中也随处可见。乡下人并不是低人一等,是特殊的社会造就了他们。我们应该以一个平等的态度、深刻的角度去对待、解决这些问题,寻求更好的发展方法。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7
经朋友介绍,拜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乡土中国》一书,感触颇深。在阅读过程当中,一度是感到相当困惑的,找了一些别人写的有关乡土中国的分析和书评,看完了以后,再去阅读原书,这才有一点自己的感悟与理解。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主要收集了40年代后期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任教时所讲的关于“乡土社会学”的14篇文章。一开始阅读是有点晦涩难懂的,里面涉及到很多理论方面的东西。但细细品读,竟另有一番收获。
第一篇《乡土本色》中有两句话,一句是“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陶练出来的结果。”另一句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它们凝练而充满意蕴,引发了我的深思。这两句话说明了什么呢?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在中国,农民长久以来聚村而居,因此乡土社会人口的流动率相当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十分稀疏,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为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具备了微妙的特点:每一个孩子都是被长辈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的`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了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在熟悉的乡土社会里,乡民之间在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频繁地、长时期地接触,天长日久生出亲密的感觉,并且,这份亲密的感觉会使人和人之间获得天然的信任。在熟悉的乡土社会,彼此间无条件的信任来得似乎没有根据,但却是最可靠的,它已经成为了深入乡民骨髓的规矩。比如,我们今天依然常常在农村听到这样的话:“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万一多说甚至像现代社会一样怕口说无凭,必须得签个字、画个押,那乡民恐怕就要说:“这不是见外了么?”
熟悉尔后亲密、信任,这和“自由”有什么关系?这就要提到费孝通先生《男女有别》一文中的观点:“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亲密感觉和激动性的感情不相同的。它是契洽,发生持续作用;它是无言的,不像感情奔放时铿然有声,歌哭哀号是激动时不缺的配合。”这两句话说明——了解是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亲密感觉是一种“了解”,熟悉也是一种“了解”。乡土社会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知根知底了,熟悉的、亲密的、信任感觉便产生了,人与人之间形成一种稳定的社会联系,并且,这种社会联系到某种程度会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即乡民之间无条件的信任已经内化为乡土社会的礼俗之一,成为乡民自然而然的行为了。
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而传统正是维持礼的这种规范。《礼治秩序》有言:“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目的是在配合人们的行为,想到这里,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已然明晰,但是我们不妨进一步思考此种社会学规律和当代社会的关系。我思考的结果是——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与“学而时习之”的古训有共通之处。《论语·学而》有言:“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在这里,“学”是学习,“时”指的是时间,“习”即温习、实习,“说(悦)”就是内心高兴、喜悦的意思。与上文所讲的社会学的理论相对应,“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时习”是经常性的、无数次的陶练,“说(悦)”是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
作为当代社会的组成人员,我们在最初学习了知识之后也应该按照一定的时间常常去温习它、实习它,让原本陌生的知识在脑海里和我们的思想经历一遍一遍的摩擦之后熟悉起来,产生一种亲密的感觉,尔后与我们的思想融会贯通,构成稳定的知识结构。这时,我们对脑海中的知识是充分信任的,它们已经从书本上融入到了我们的记忆、思想和性格里。经历过如此学习过程的人必是锦心绣口、清词丽句脱口而出的,丝毫不受书本的束缚,这就达到学习层面的一种自由。此外,书本是文化的载体之一,通过对书本知识的学习,我们接触、理解传统的教化,并在不断熟悉的过程中对传统的教化进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筛选,自觉地将精华部分内化为个人修养的一部分,从而不自觉地指导自身的行为。这时,面对“尊师重道、孝敬父母、刻苦学习”等基本的社会道德,我们也能获得“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8
看到这本书的名字和作者后我的认知让将其确定为一本高深的教研用书,但通读以后才知晓它是一本逻辑严谨、文章通俗易懂的社会学小册子。看到“乡土”的字眼,会让我把它完全定性为乡村研究,但其实它是对中国乡村及乡土社会下的中国的剖析。全书表达的观点是乡土社会的中国是一个稳定的熟人社会。为了能够较好的把握书中内容,我把它简单的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乡土中国的社会特征、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乡土中国的社会治理。
了解一个国家先要了解其政治体制,了解一个社会当然也要了解其社会结构的构建,作为乡土社会最核心的东西,我想把它写在最前面。
谈到社会结构,费孝通先生用“差序格局”一词来概括乡土社会下的中国。他讲西方社会组织结构是“捆柴”样式的团体格局,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界限分明,责任分明;“差序格局”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投石水面后形成的波纹中心,波纹层层向外推开与他人产生关系,这就产生了社会关系,而每个同心圆波纹就是我们的亲属关系,这是由血缘关系来产生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发展实质上是私人关系的发展,作为以个人为中心的发散式发展关系,是十分容易由于个人主观因素而破坏关系的连接,这便需要强有力的纪律来管理,最好的方式便是约束波纹中心的个人,所以儒家搬出了“克己复礼”的说法。
在“差序格局”中由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便是我们常说的家族关系,由于“差序格局”有着极强的伸缩性,所以这个“家族”既可以小到一个家庭也可以大到一个氏族。每一个“家族”是需要维持和发展的,需要一定生产效率来促使其绵延,“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男耕女织,各自搭配,纪律的出现保证了社会关系的维稳。“纪律排斥私情”,中国人的感情文化中的'矜持和内敛与此有着很大关系。男女有着生理上的巨大差异,这种差异激发着双方的探求欲望,男女双方感情激动破坏以血缘基础而建立社会关系,这就是“浮士德文化”,而乡土社会追求稳定发展的特性,不容许有任何破坏这个社会秩序的精神和行为的出现,因此“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也登上了历史舞台。
乡土社会下的中国给人最直观的感受便是乡土性,中华民族就是泥土里长出来的,我们的历史仔细嗅来也有着乡土气息。过去几千年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我们都是从土里谋生的,农业社会基础下一个个王朝进行更替。农业社会的中国最大的特点就是稳定,乡土社会下人口不会产生太大的流动,而且人们聚村而居,这种有机的聚集行为形成了“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熟人社会。稳定的状态可以形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规律生活,可以“生于斯,死于斯”,建立家业世代相传,可以有固定的农业税负和劳动力维持王朝的运转,因此形成一系列章法维稳差序格局的社会形态极其重要。
全书中提到最多的便是“克己复礼,推己及人”、“礼治”,封建社会中儒家思想一直是维稳社会的正统思想,所以这一点就不足为奇了。在西方的团体格局社会中每个人、每个团体都有着明确的界限划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而在社会界限的模糊性的差序格局社会中,我们只能严于律己,“克己复礼”,并通过社会关系来“推己及人”。礼治成为了乡土社会中唯一的治理标准。社会的维稳需要礼治,礼治在稳定社会中才能生存。“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祖宗之法不可变”等俗语便说出了礼治的方法在于社会经验的传授,在于教化人们服从已有的道德和行为标准。以现代文明的角度看,这种教化具有强制性的,是以抹杀人的思想和人性为基础的,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有这样一段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仁义道德”拒绝男女双方的接触,拒绝孩童有自己的判断,拒绝超前性的思想出现,“吃人”的字眼侵蚀普罗大众的思维,泯灭人的原始欲望。仁义道德就像一座围城将大众牢牢束缚其中,满足他们的欲望,拒绝他们的需求,维系着社会关系,维稳着社会架构。人的成长离不开最基本的乡土性以及熟人社会,中国和外国不一样,中国人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乡土社会中人是相互沟通彼此合作,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必须更好的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社会工作者作为外来者一旦和他们建立了熟人关系,则更容易和他们进行沟通更容易敞开心扉进行交流,社会工作者和村民快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是一种挑战,农村社会工作者必须把握乡土社会的特征,乡土社会的性质,从基础层面影响着农村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者更应该用本土化的视角去开展工作,在吸收外国有利于中国国情的部分,必须进行本土化的发展,只有这样社会工作者才能获得长足的发展。
作为已经习惯了现代文明的当代人,诚然无法想象这样一个社会为何会持续,几千年之久,但“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并且我们当今的社会有着些许遗风。在现代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以现代文明的角度看,“乡土中国”的环境也在慢慢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法治社会”取代“礼治社会”,社会的组织形式也随着土壤改变发生改变。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9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打开书看到的第一句话讲到了我的内心。
小生活在农村,和邻里街坊无不相识。谁家吵个架了就会去劝,谁家农活忙不过来了也会帮忙。完了大家还会互相说一句,咱们都是自己人。就跟费孝通在书里说的一样,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我们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行为的,我们和邻里之间相互熟习,从熟悉里得到信任,大家就像一家人一样,安安稳稳世代生活在一个村子里。
我和外婆一起住,姨妈家距我们2分钟的路程,舅舅家约10分钟的路程,哥哥姐姐们也都相距不远。还记得小时候放学了家里没人,妈妈就叫我去姨妈家蹭吃蹭喝,顺便帮着带带我的小侄女,教着她牙牙学语。每逢过年过节家里总来大堆亲戚,妈妈总说快叫叔叔,快叫阿姨我看着一张张陌生的脸,愣愣的喊着。我们的家可以很小,小到只是爸爸妈妈和我,我们的家也可以很大,上至爷爷奶奶下至我的侄子侄女四代同堂。这种伸缩自如以我为中心的结构或许就是在《乡土中国》这本书里提到的最重要的概念差序结构。以血缘为纽带,如同石头投入水中的波纹,一层层波纹,一层层亲疏。群己、人我的`界限就在这攀关系讲交情的社会关系中模糊了。
但差序两个字也说明了,这种家庭结构不是混乱的,而是清晰、条理有秩序的。人伦这一儒家文化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根深蒂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虽然中国的家庭的社会圈子可以推得很远,但始终免不了人伦差等的次序。从古代的臣子对皇上的忠诚,到延续至今儿女对父母的尽孝,人伦始终在发挥着作用,影响着传统道德观念。
人治是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的治国理论,被中国的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乡土社会是个讲传统的社会。在这里人治高于法治,法律是不起作用的。人治是依靠统治者的权威治理国家的一种形式。但泱泱大国,仅凭借统治者一己之力是不能震慑四方,稳定社会的。礼在稳定社会,维护百姓生活秩序方面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乡土中国的人治就是礼治。礼是百姓世代生活所积累下来的传统思想、传统习俗。由此形成一套默认的社会规范配合人们行为以完成社会任务。礼治延续至今,仍是维持农村稳定的重要基础。小时候经常听妈妈讲什么事该做,什么不该做,做错了就会受到惩罚,于是默默在心里记住这些,避免触犯这些禁忌受到惩罚。乡下里的人以老一辈人传下来的习惯和方式去生活,服从老一辈人留下来的规范和要求。我们年轻的一代都是通过父母的教化主动地服膺于传统的习惯。克己复礼,安稳生活。
说道乡下的教育问题,不得不提文字下乡这一节的内容。我很赞同费孝通的观点说乡下人愚,这是知识问题不是智力问题乡下人多是文盲不认识字,因此很多城里人骂乡下人愚笨,愚不可及。但他们都忽视了一个问题,我们学习文字是为了满足使用文字的需要,但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小小的一个村子想要找谁在村头喊一声即可,想要管谁家借个锅碗瓢盆说一声就行,即使要使用文字,需要表达的含义也不多。只有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发生阻碍,社会发展不断变动的社会才需要文字来记录含义,用文字交流。抛开文字的问题,现代很多人看不起农村人觉得他们迂腐,固守旧思想旧观念,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还记得一次跟同学谈起我妈妈不会使用手机,竟然被同学嘲笑。乡土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比较封闭的社会,新思想新潮流很难进入他们的生活,跟不上时代固守旧观念是很正常的事情,仅凭这样的原因我们就嘲笑他们未免太过刻薄。而且每个人所掌握的知识也是不同的。城里的孩子不会捉蚂蚱,不会下河捕鱼我们又是否能说城里的孩子愚笨呢?我们只是掌握的知识不同罢了。要改变乡土社会人们的思想观念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明白乡土性的思想方式才能更好的推进文字下乡,革除旧观念,让现代思潮进入他们的脑海。
我们家有几亩地,家里吃饭时就上菜地里拔几颗菜,拿几个蛋,照我妈的话说:自己家种的干净又为生,外面的谁知道打没打过药。封建社会时期中国经济以小农经济为主导,封闭性,自足性是它的基本特征。鸦片战争后,封建社会转向半殖民半封建社会,小农经济开始瓦解。但顽固的小农经济瓦解的速度慢且不彻底,仍在社会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小农经济是中国的根基。农民也离不开泥土。靠农业为生的农民是粘在土地上的,土是命根子。土地是固定的不流动的,以土地为生的人自然也就靠着这一片地一代代生活下去,很少有变态。土地对于我们来说是生活的延续,经济的来源,去世后的归宿。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中国人对于土的依恋深刻,不会轻易改变。
后来我们离开了老家,住到了到城市里。但总是能时不时的想起村子里的人聚在一起时那种温暖的画面。城市里生活节奏快,路上行人低头匆匆而过时脑海里总是会怀念起在乡间路上碰见不认识的阿姨时,相互打招呼的笑容。回家看到邻居家紧闭的大门后也会怀念在乡下住小平房放学后挨家挨户串门的场景。甚至在超市里买菜为了斤两数而斤斤计较时更会记起邻里间将收割的蔬菜粮食互相分送的亲密。村子里的生活就是这样,平平淡淡、日复一日,谁也没有想要去改变。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0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受益良多。不仅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差序格局”、“礼制秩序”、“长老统治”等方面有了更多了解,同时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对社会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费孝通先生曾说过:“社会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把社会作为—个整体,综合研究社会现象各方面的关系和其发展变化,包括人们对人际关系的知识和理论。它最根本的任务是解决一个生在社会里的人,怎样学会做人的问题。这是对社会学高度和本质的概括。
首先费孝通先生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曾听人说过,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中国的问题说到底还是需要回到乡村里去理解,毕竟中国是农业大国。在“乡土本色”中,费老说中国乡土的特色是不流动的熟人社会,由此产生的是符合这种社会的习惯,与现代社会截然不同。对“熟人社会”的说法,我思考良多。
费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为“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们在较大的环境中活动,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都是陌生人,所以要讲个明白,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在此基础上,费先生概括了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要素,诸如: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等等。同时,费孝通又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中国的熟人社会这种基层社会结构,是与其独特的聚族而居的聚落形态密切相关。而这种聚落形态恰恰是小国寡民的政治学主张的理想模式,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种聚落形态,是自然和政治因素的双重影响。在南方,确实是过一山而语言风俗就不同,所以聚族而居是很自然的选择。但在北方,好像自然因素就没这么强烈,非自然因素才是根本。这里的非自然因素可能就跟政治有关了。在中国,重农抑商是主流,不是皇帝们不爱钱,他们是爱权胜过爱钱,不患寡而患不均。寡,好管,不均,一个容易乱,一个不均,就有富可敌国的素封,就可能挑战皇帝的力量。所以,历代皇帝,都在作打击豪强的事情,比农民起义还彻底。农民起义不过是个催化剂的作用。而安土重迁,就是一项基本国策,其现代版本就是离土不离乡。
另外,功能主义系人类学研究的一个手段,简言之,即需要导致文化的产生,文化又反过来满足需要。法治的功能令其无法在熟人社会中产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多人认证了,熟人社会为什么不能产生法治,是因为不需要!而陌生人社会需要法治,所以法治产生于陌生人社会中。这虽然是一个循环认证,但不妨碍其解释的合理性。以中国目前为例,通说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但有些现象,很难解释:比如刑讯逼供的减少,是来自文明国家的压力?还是对外来文明成果的汲取?还是本身技术的进步,已经不需要刑讯逼供?正是在这种难以解释中,社会已经开始变迁了。费老的《江村经济》中,探讨了技术变革对社会变迁的影响,较《乡土中国》更进了一步。而“社会变迁”无疑是中国近百年来的一个宏大的`话题,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已经成了所有爱国、有志知识分子都想探究与解决的大问题。所以,可以理解,当人们突然发现这个理论可以解释社会变迁的时候,他们的兴奋是可以预计的!功能主义在中国的流行也就可以理解了!
但是,熟人社会被人诟病的地方,是相当多的社会活动缺乏成文规则。但并不是说这个社会就没有规则。这其间根本没有任何逻辑关系。将这些不成文规则成文化,将这些不成文规则中的不合理的、落后的因素剔除掉,引导到所谓的先进道路上去,就真的是不可行的吗?任何社会,不管是熟人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需要法治。这是不证自明的公理。现代法治,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规则的存在,还关心它的存在形式、稳定性、适用性等一系列微观的、技术的内容。但这并不脱离于规则和律令已然存在这个基础。
所以,我认为,社会的结构形态特征,对法治的形成与否并非有如此决定性的影响。换言之,是否在东方这种所谓的“熟人社会”,就形成不了法治,或者说,形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纯粹意义上、真正纯粹西方意义上的“法治”,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香港(尤其香港的新界地区很有标本意义),都是不胜枚举的例子。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1
我得到了社会学系的同学的推荐,阅读了费孝通先生的著作《乡土中国》。作为我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泰斗,虽然费先生已故,但他的思想仍然对学术界和社会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我对费先生怀着敬重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
阅读完毕后,我深感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关于社会学的著作,它更是一部近代中国社会的缩影和哲学书。每一句话都富含哲理,令人深思和回味。我不禁感慨民国时期学者治学之严谨。书中分别探讨了以下主题: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私人道德、家族亲友、男女关系、礼治秩序、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地缘、名实分离以及欲望需要。尽管知识有限,我将从熟人社会这个方面来阐述我的读后感。
费先生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其特点是人与人之间存在一种私人关系,通过这种关系将人们紧密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因此,可以把熟人社会形容为“关系社会”或“背景社会”。在乡土等“熟人社会”,法律并不适用,因为“大家都是熟人,相互打个招呼就可以解决问题,还需要更多的话语吗?”只有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社会的变迁,人们在更大范围内活动,大多数人并不了解对方,都是陌生人,所以为了解决问题,需要遵循明确的程序,需要签署协议和合同,因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基于此,费孝通先生总结了熟人社会的一系列特点,包括私人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地缘等。
正是因为“背景”和“关系”是熟人社会的典型词汇,有些人将其称为“关系社会”或“后门社会”。熟人社会强调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处理事务多个人之间的熟悉度和感情深度有关,关系越亲密,被核心成员利用实现其“利益目标”的可能性就越大。在这种社会里,责、权、利的界线往往比较模糊,他人的权利容易被侵犯,公共事务中也容易发生论资排辈、任人唯亲等不公平现象。
费先生认为,“熟人社会”运行的基础是信用和规则。但是,并不一定是熟悉程度来判定是否可信,真正能够产生信任感和推动规则形成的是“自己人认同”。因为无形和有形的“内部机制”存在和制约,人际关系使得面子、信任和规则成为熟人社会内部的恒定规则。
中国一直都是一个十分重视人情的社会,在“礼尚往来”的观念下,有时候甚至是将礼仪看得比法律更加重要,这也是“熟人社会”盛行的原因之一。现在,在中国的方方面面都可以看到熟人社会的`影子——从为子女安排就业到寻求医疗帮助,从买票买号到行政审批,从聚会到组织地方社团。事实上,熟人社会在中国农村社区里已经无所不在,托人和寻求人的帮助已经非常普遍。因此,熟人社会已经成为了一个能让人们感到放心轻松解决问题的地方。
然而,在现代法制社会的建设进程中,这种“关系社会”的行为模式已经成为了一大阻碍,影响了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首先,它弱化了法律的作用,把“契约”换成了“关系”,用“熟人”的情感代替了法律的严格约束,使得社会正义和公平面临更多的挑战。通过“关系”进行的干扰以及“人情网”,使得制度执行时常常能够受到影响。其次,这种模式淡化了竞争的激励效应,用亲情、友情等来管理企业、管理国家以及管理社会,导致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缺失利润动力和积极性。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做法还可能引发社会矛盾,败坏社会风气。因此,“熟人社会”如果过度发展,将会腐蚀法制社会,破坏市场经济,瓦解和谐社会。
费先生认为,只有当社会变迁使人们变成陌生人的时候,法律才有必要产生。法律规定了契约和制度,通过规定的制度和规则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信任。在这样一个“生人社会”中,熟人社会也会因此被打破。不过,仅仅通过社会自身的发展来打破熟人社会只会是漫长而不可预知的过程。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来推动“生人社会”的形成。
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必须健全民主法制。民主法制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特征,也是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保障。熟人社会并不需要民主和法制,因为一旦按照民主的程序和法制的原则办事,熟人社会的熟人关系、潜规则等就会成为多余。因此,要打破熟人社会,首先我们就必须实现民主和法制。要实现民主和法制,我们必须要有透明的制度,要制定非是即否的处理标准,健全有力的监察机制,不给层层“关卡”留下漏洞,不让建立关系网成为可能。
重写后的文章如下:
其次,应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在熟人社会中,公共权力一方面被部分人视为可以为所欲为,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商品化;另一方面,则为图谋个人私利的人提供了机会,他们通过权钱交易、权情交易满足私欲。熟人社会与权力私用的关系,需要政府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割断公共权力与熟人社会的联系,使公共权力不能和不敢被用于处理私人事务和谋取私利,使熟人社会回归于民间,实现公共权力用于处理公共事务的理想。
再次,应建立和完善公民权利保障机制。公民的个人权利是限制公共权力滥用的有效手段。如果没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权利得到保障,他们就无法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地位,也就无法建立起“陌生人社会”。政府应该重视公民权利的保障,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向公民们保障他们的个人权利、良好的社会地位和高质量的生活,以构建一个公正、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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