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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学院工作计划

时间:2024-02-21 07:12:11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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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学院工作计划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工作做准备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计划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创新创业学院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创新创业学院工作计划

  一、大创计划的组织实施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大创计划实施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一)项目申报

  大创计划主要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学生申请。申请者必须学业成绩优秀、善于独立思考、实践动手能力较强、对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等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实践能力,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每个团队一般由3名学生组成。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

  每学年第二学期,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大创计划项目申请书,经院系审核、项目专家委员会评审,学校根据项目专家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备案。

  (二)项目运行

  获得部级大创计划资助的项目,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完成协议书;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应严格按照项目内容开展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间隔不超过2个月;学校每半年对项目进行一次评估,查阅学生实验原始数据、实验报告和文献综述等,了解项目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定期向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汇报。部级项目中期检查由学校组织工作组进行核查。

  (三)项目验收

  项目结束后,由各项目组提交结项申请、总结报告和补充材料(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专家委员会召开验收评审会,审议项目的总结报告,听取项目负责人答辩。通过结项评审的颁发结项证书。学校将定期汇总项目结项验收情况,按要求向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提交总结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大创计划的教学管理

  为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将大创计划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并开设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选修课、建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选修课,以及与创业训练有关的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选修课程。从课程建设、学生选课、考试、成果认定、学分认定方面进行系统管理。

  (一)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在学校现已开设的创新创业实践课程的基础上,将创新创业类课程纳入学校十二五“本科教学工程”建设规划,每门课程给予1―3万元的经费资助,多渠道、多途径地增加创新创业课程门数和类别,鼓励高水平教师有针对性地增开新的创新创业训练课程,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完善教学文件和实践环节,提升课程水平和质量。

  (二)完善创新创业训练课程学分和成果管理办法。制定大创计划相关规章制度,对完成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学生给予学分认定,对取得的研究成果给予奖励。

  (三)灵活学籍管理。允许学习成绩优秀、自学能力强、创新创业训练成果显著的学生,申请免修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选修课相近的专业课程,经学生所在院系认定,学校大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教务处复核批准后直接获得学分。

  三、大创计划的质量监控

  (一)在签订项目协议书后,参与大创计划项目的学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既要学好本专业课程,又要努力完成项目。项目组成员要如实书写实验日志、阶段工作总结。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或学习成绩严重下滑的学生将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参与项目的学生要主动向导师请教、定期汇报学习与研究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地参加导师指定的相关学术活动;要定期撰写科研工作进展报告,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二)大创计划项目协议书签订后,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及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若确需变更,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变更申请报告,经指导教师和所在院系工作组组长签署意见后,向学校大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校大创计划项目专家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更。变更后的项目组成员应履行原协议书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三)若项目不能如期完成,项目负责人须在协议规定的截止日期前1个月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报告,详细阐明延期的缘由,经指导教师同意、院系工作组批准后,报大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教务处备案。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且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延期期满后仍不能结题的项目,视为自动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