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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时间:2025-09-27 05:01:0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通用)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通用)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1

  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共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县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十八大上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资源利用率,增强全民环保意识为目的,解决城市主要环境问题为重点,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民环境意识。力争使全县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资源得到科学合理利用,努力把我县建成经济快速发展、人居环境和谐的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二、目标任务

  (一)完成生态县建设考核指标数据的收集汇总和分阶段完成生态县建设重点项目,大力开展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作;坚决制止乱砍滥发,严肃查处林业生态环境破坏行为。

  (二)加强森林防火监督管理,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三)完成“城考”目标考核任务。

  (四)完成创建省级生态乡镇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人、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80%、森林覆盖率≥70%等指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

  (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县城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对20xx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林业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工作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同志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日常工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全面完成20xx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积极参与,广泛宣传。积极参加由县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护氛围;在林业系统内积极开展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林业系统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定期报送推进情况,确保全面完成20xx环境保护考核任务。各责任股室于每月25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确保20xx年环境保护考核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县、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不断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靠实县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高自律意识,规范企业行为,加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的投入,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二)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负责全县环保大检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县级环境执法机构开展督查工作,依法对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严查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县环保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全面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现对辖区企业执法监管的100%全覆盖目标。

  (三)统一查处标准。对没有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且已建成投运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县环保部门统筹制定整改计划,依法处罚并妥善解决。新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新《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发展改革与经济信息局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保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达标;对不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的,由属地乡镇政府进行限期整治;对无证排污、非法设置排污口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和恶意环境违法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督检查不力,不履职尽责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

  三、工作重点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在生产的高载能企业11户。二是化工企业4户(**县奇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县无机化工有限责任、**复合肥厂、庄稼园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三是其他重点工业企业2户(金锋橡胶有限公司、云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四是县内涉及燃煤锅炉的重点行业企业。五是以及餐饮油烟和烧烤。六是秸秆焚烧及其他。

  2.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重点检查:①金属硅冶炼等高载能企业除尘设施整改及运行情况;②重点行业企业脱硫、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③燃煤小锅炉除尘设施运行情况;④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方面综合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牵头部门为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餐饮油烟牵头部门食药工商质监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规建局;秸秆焚烧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施工工地扬尘牵头部门县规建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道路运输扬尘牵头部门县交通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

  (二)水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化工业、造纸业:小高造纸厂、环洁纸业有限公司。二是在产洗选行业企业:大陆槽三户稀土洗选企业、昌盛矿业有限公司。三是商砼企业:千里马商砼有限公司、永昇商砼有限公司。四是城乡水源保护:县城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站、县城及1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化工、造纸、洗选等重点行业企业有无治污设施、治污设施是否有效正常运转、污染治理是否达标排放、企业排污口是否规范、有无排污暗管等情况;②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是否正常,出水水质是否达标。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站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水务局、供排水总公司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牵头部门县自来水公司,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自来水公司、县文广新闻旅游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重点行业企业:**志能稀有限公司、锌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玖源钒钛有限公司、**金叶化肥厂。二是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县疾控中心、全县乡镇卫生院。三是废机油产生企业:全县所有电站企业、汽车维修企业。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台帐以及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②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③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局、县规建局、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交通局

  (四)核与辐射安全防治。

  1.检查对象:核技术利用企事业单位

  2.工作内容:严格按照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重点检查:①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使用,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源转移审批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②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及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落实情况;③辖区内废旧或闲置放射源存储情况。

  4.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

  1、检查对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工作内容: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依据,重点检查①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卫生局;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农牧局、县卫计局。

  (六)矿山地质。

  1、检查对象:辖区内开采矿山。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①矿山弃土场、排沟是否规范;②生态恢复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国土局

  配合部门: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1.检查对象:**县垃圾填埋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一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二是运行台账是否规范完善等。

  3、牵头部门:县规建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

  (八)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

  1.检查对象:新、改、扩建项目。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企业是否办理“环评”相关手续②项目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相符性;③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经信局、县投促商务局。

  (九)工业园区检查。

  1.检查对象:工业园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①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②工业园区入驻企业与工业园区规划的符合性;③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县发改经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

  (十)淘汰落户产能。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1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牵头部门:县发改经信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

  四、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大检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学习传达;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2.企业自查阶段(7月)。各企业要按照《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健全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帐和资料,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在网上填写好企业档案信息表。

  3.部门自查阶段(8——10月)。各牵头单位要划出任务区块,分片包干,组织对企事业单位自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县级督查阶段(11月)。县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开展标准化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执法,做好信息公开等环保工作五项措施具体要求,采取不低于30%的比例,对检查重点进行抽查,重点巡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生态脆弱和环境敏感区,督促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并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5.总结报告阶段(11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报送大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工作报告,并迎接省州督查。

  (二)达到的目标

  1.问题得到整改,环境风险降低。盯着问题做工作,督促整改看效果,通过解决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2.执法得到加强,企业依法生产。通过依法查处环境问题,锻炼工作人员执法能力,提高业务工作素质,全面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倒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依法依规生产。

  3.部门合作联动,提升协同能力。通过多部门共同参与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4.生态环境改善,经济健康发展。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树立我县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的'良好形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教育引导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大检查是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根据任务确定人员、时限、内容及要求,靠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大检查扎实有效。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检查,谁督促整改;谁实施处罚,谁依法复查”的全程负责原则,确保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驻厂监察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执法高压态势。

  三要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大检查方案,适时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等形式,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的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公众诉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3

  一、按时按质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污染源普查各个阶段的工作。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落实好普查工作人员,在区镇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普查,摸清全镇的污染源情况,综合分析污染源的分布、组成,全面掌握环境现状,为科学进行环境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全力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1、优化产业结构,控制污染。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严把审批核准关,提高新建项目的准入标准,新上项目及设备的技术水平和能耗水平要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限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的上马。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科技创新,发展低污染、低能耗的生产技改。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力度,对列入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相关产品目录的淘汰产品的产能,综合运用环保、土地、价格、安全生产等多种手段,促使其加快退出。严格监控建材、金属表面处理、家具制造、废旧物资加工利用等污染行业,国土、规划、安监、消防、环保、工商等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好审批关。各村(居)要加强监管土地出租出让情况,增加设定出租出让条件,严格控制污染项目的`盲目投资。在外部电力供应能基本满足我镇企业需求的情况下,按照区统一部署,适时关闭西达电厂。

  4、加强污水处理工作。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20xx年动工兴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筹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实现碧江、西海、桃村等村(居)的污水统一收集处理。逐步完善规划建设村级生活污水市政管网。

  5、加大重点行业工业废水处理力度。家具、印刷等行业企业的漆、洗版等高浓度有机废水,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企业不得自行排放。

  6、加大执法力度。全力配合区环境监察、大队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7、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鼓励发展集约花卉种殖业,严格控制新上禽畜养殖项目,规范发展(管理)现有养殖业,继续清理整改高污染的养殖产业。

  三、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1、切实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区。20xx年5月底前清理顺德水道水源保护区内共8家无证照饮食店档。这项工作由行政执法分局牵头,城建办配合,三洪奇、黄龙、西海等村(居)要全力协助,农办、水利所要做好清理后周边堤围及鱼塘恢复整治工作。日后,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及水利会要对所辖位于水源保护区内的滩涂地及水利控制用地从严管理,杜绝设置与水源保护有冲突的项目。

  2、加强对污染企业进行限期治理。提请区府对我镇宏发、美加顺、全业、中联等沙砖厂,以及嘉利木业、口口福食品、细江泡沫、兆业燃料、宏基金属线材有限公司等群众投诉强烈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对未能治理达标的企业报请区政府强制关停。这项工作由城建办负责跟进,各有关村(居)配合。

  3、大力整治废品收购行业。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无证照经营废品收购站点的清理,以及对有证照站点的规范化整改。这项工作由综治办负责,行政执法、工商、公安、消防、供电、供水等部门配合。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4

  为加强乡镇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提升全县环境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控制目标(30分)。

  辖区内无污染事故及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得30分。年内辖区发生重大及以上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20分;发生较大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市环保局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15分;发生一般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县政府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10分;发生被媒体曝光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国家级或jing外媒体每件扣20分,省级媒体每件扣15分,市级媒体每件扣10分,县级媒体每件扣5分。

  (二)基础工作(40分)。

  1、领导重视(5分)。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乡镇党委政府及主要领导重视,明确了分管领导,配备了环保助理并明确其职责,环保助理履行职责到位,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没有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分;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研究1次环保工作,未研究的扣1分;未将环境保护纳入文明创建及评先重要内容的扣1分;县环保局布置的中心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致使被问责的,每次扣1-2分;县环保局安排的重大活动或会议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2、饮用水源保护(5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得到有效保护,水质稳定达标,积极支持配合县环境监测站每年进行一次饮用水源监测。未设置一、二级保护区界标的扣1分;保护区内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扣1分;一级保护区内有违规设施的扣2分;一级保护区内有排污口的扣2分;一级保护区内有垃圾堆放点的扣2分;水源水质不达标每项扣0.5分;对饮用水源监测支持配合不力的扣1分。

  3、环境信访(5分)。认真做好辖区内环境信访的排查及调处工作,环境信访处理及回复率达到100%,且无进京赴省到市上访及到县政府集体访和qun体性事件。县环保局批转乡镇办理的信访件,回复率每少1%扣0.5分。因排查调处不力,发生1起进京上访的扣3分,发生1起赴省上访的扣2分,发生1起到市上访的扣1分,发生到县政府集体上访或缠访不及时赶赴现场劝返的每起扣1分,发生qun体性事件的每件扣1分(累计计算,最高扣5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5分)。当年开工的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计3分,对辖区内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而开工建设的项目不知情或知情不报被上级环保部门查处的,每件扣2分;当年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的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计2分,不足100%的,每低1%扣0.5分。

  5、环境监管(5分)。安排环保服务中心或者环保助理对辖区内规模企业及生产、贮存、使用危化品的`过程中产生危废的单位或个人及医疗单位环境检查不少于4次/年,其他排污企业每年现场环境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检查每缺1家次扣0.5分;对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监察整改意见,督促辖区内企业整改,督促整改每缺1家次扣1分。对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每缺一次扣0.5分。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巡查,并及时上报信息。有“水华”巡查任务的乡镇3月―10月期间每周一次,巡查不到位、上报信息不准确及时的,每次扣0.1分。其他乡镇每季度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水质巡查一次,巡查不到位、上报信息不准确及时的,每次扣0.5分。

  6、创模工作(8分)。按照县创模工作方案及创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本乡镇创模具体工作方案,完成本乡镇创模工作任务,配合做好评估验收迎检工作。未制定本乡镇创模工作具体方案,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创模宣传的,扣2分;未按创模考核标准整改的,每项扣2分;因工作失误影响全县创模验收的,扣1-5分。

  7、农村环保及生态建设(5分)。每个乡镇要至少选择1个合适的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或者建设村级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或者进行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试点,未开展的扣2分。每个乡镇至少选择1个村开展生态村创建,启动生态乡镇创建工作,至少完成环保规划编制,创建方案制定,组建创建工作专班,完成当年创建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扣1-3分。

  8、信息报送(2分)。编写的环保信息被县级及以上媒体采用1篇的记1分,采用量每增加3篇加1分(满分2分)。

  (三)重点工作(30分)。

  1、配合完成创模工作任务(15分)。配合完成秭归县创建环保模范城工作任务,加强茅坪地区企业监管,确保创模不出差错。出现差错影响创模的视情况扣5-15分。

  2、加强企地环境纠纷调解工作(15分)。加强对辖区内县属重点企业企地环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排查制度,及时调解纠纷,有效化解矛盾,实现企地和谐。未建立排查制度的扣2分;未及时调解企地环境纠纷,致使矛盾激化的每件扣2分。

  二、加分办法

  (一)单项工作被市环保局、县政府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以当年文件为准),每项加1分。

  (二)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命名的加1分,获得国家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5分,获得省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5分,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3分,获得市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3分,获得市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2分,获得县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2分,获得县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1分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现场抽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计算得分主要以各乡镇报送的资料为准,凡没有提供相应资料的,单项记0分,计算扣分主要以环保局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为准。

  (三)年终考核资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环保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年度工作自查报告;政府有关环保工作文件、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及领导讲话;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竣工资料;信访受理、调处、回复资料;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记录;环境监测报告;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的记载;辖区饮用水源、主要河流水质巡查记录;污水厂、垃圾场运行记录;其他反映环保工作的资料及图片、影像资料等。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依据考核得分排序,确定一、二、三等奖。

  (二)本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环境保护部分的评分依据。

  (二)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现场抽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计算得分主要以各乡镇报送的资料为准,凡没有提供相应资料的,单项记0分,计算扣分主要以环保局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为准。

  (三)年终考核资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环保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年度工作自查报告;政府有关环保工作文件、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及领导讲话;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竣工资料;信访受理、调处、回复资料;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记录;环境监测报告;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的记载;辖区饮用水源、主要河流水质巡查记录;污水厂、垃圾场运行记录;其他反映环保工作的资料及图片、影像资料等。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5

  一、施工营地暂设:

  本工程的施工位于原小区内,施工为临时建筑及原有房屋。

  二、施工现场环保管理: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占地面积较大,施工区域采用钢彩板进行隔离,施工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以确保安全;污水处理装置就地挖取,单套污水处理装置土方量约为150立方米;工程施工现场材料摆放整齐,每日完工后做到施工场地清理;现场设置废水收集沉淀池,节约利用水资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土方开挖过程中降水产生的废水,废水集中排放到现场的污水管网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预计总计8吨,根据每日产生量及时清理到甲方指定的待扩建场地的低洼待回填地带做深埋处理,不能利用的清运到统一垃圾场,运输过程中采用苫布覆盖,避免扬尘;由于施工现场在分布在居民生活区院内,项目部必须坚持每日

  下午8时前进行现场不幸清扫;施工区域内无植被破坏的不利因素。

  三、施工结束后的现场的恢复平整工作:

  施工结束后,项目部对剩余物料进行回收入库保管,对现场遗留的废弃物及时清理外运到统一垃圾场;部分建筑垃圾做深埋处理;拆除的建筑垃圾及时运到指定垃圾场或做深埋处理。

  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规定:

  1、一般规定

  1.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小组,项目经理对整个施工过程的环保工作负全责;

  1.2加强检查和监控工作。要加强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气的监测和监控工作,要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一起检查、考核、奖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粉尘、废气和污水的污染。

  1.3加强对全体员工的环保知识教育,切实提高全员的环保意思,使之能够自觉遵守环保规定;

  2、施工前环保要求

  2.1现场施工人员均经过与施工相关的安全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在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方可以施工;

  2.2施工现场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

  2.3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4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

  2.5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6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8m。

  2.7施工现场出入口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主要出入口明显处设置“七牌一图”。

  2.8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

  2.9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

  2.10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集中堆放。

  3、施工中环保要求

  3.1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3.1.1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等的施工作业以隔音棚遮挡,实现降噪。

  3.1.2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控制现场作业时间,早晨6点前至下午8点后,施工现场严禁施工,以防扰民。

  3.1.3材料和设备及机械在移动、支设、拆除和搬运时,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3.1.4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材料运输的车辆必须在早6点后至下午8点前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

  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3.2防治大气污染

  3.2.1拆除构筑物时,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3.2.2施工现场土方作业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3.2.3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取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3.2.4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2.5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3.2.6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3.2.7施工现场应设置密封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

  3.2.8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3.2.9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3.2.10施工现场道路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形成制度,防止道路扬尘。

  3.3防治水土污染

  3.3.1施工场地应及时清理,施工废水必须经临时沉沙池处理后才可排入下水道,以防止泥沙等微粒物和一些建筑垃圾等杂物堵塞管网。

  3.3.2在施工场点污水进入下水道处禁止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并注意清理淤泥,防止阻塞排水管道。

  3.3.3施工现场存放的施工材料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场地,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物料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3.4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

  3.4.1固废的分类和标识

  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次工程施工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将固废分为四大类其界定如下:

  a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包括:施工材料的下脚料、包装物、废金属桶、废pvc管件、废纸、废纸箱等。

  b危险废物包括:废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各种充电电池、各种扣式电池)废硒鼓、废墨盒、废色带、废荧光灯管、废化学品包装物等。

  c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包括:废塑料包装袋、废工程土、废炉渣。

  3.4.2公司各部门和项目经理部应根据以上的分类方法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将废弃物分类收集、标识存放、合理处置,存放在指定地点。

  3.4.3固废的搬运

  a各部门指定专人将其生产的固废送到固废统一存放场所,分类收集、标识存放。

  b在搬运过程中要注意,严防固废的撒漏、挥发、倾倒,杜绝二次污染发生。

  3.4.4固废的存放

  a相关责任部门要指定固废统一存放场所,设置固废箱,并由专人管理。

  b存放场所要分类存放各种固废,并有明显标识。

  c存放场所要做好渗漏处理,要做到防雨淋、防流失、防恶臭,保持周围环境清洁。

  3.4.5固废的处置和回收

  a对确有利用价值的固废应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对外销售,尽可能的减少资源的浪费。

  b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如工程土建筑垃圾、渣土,若备用时应集中堆放,其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5米,并进行苫盖。

  c若清除现场建筑垃圾时必须采用容器装卸,运输车辆必须加盖并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将建筑垃圾交与经环卫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在市容和环卫管理部门指定的运输路线和处置场运卸渣土。

  3.5环境卫生要求

  4、运输过程环保要求

  4.1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具体措施

  4.1.1各施工现场要切实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

  度,落实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

  4.1.2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情况,项目经理部每月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不符合项执行《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预防

  措施控制程序》,整改结果由物资管理中心进行监督检查。

  4.1.3应急措施

  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发生紧急情况时,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4.2明确运输车辆、司机及废物排放去向。

  4.2.1危险固废由后勤服务队、项目部收集后上交公司物资管理中

  心,统一交由有资质的环保单位进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4.2.2处置危险固废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做好记录,填写《危险废物处置记录》。

  4.2.3一般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或由其产生部门运至环卫指定地点。

  4.2.4固废管理责任部门要对清运生活垃圾的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4.2.5对可回收利用的固废一定要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理。

  4.2.6各责任部门在执行固废管理与监控中做好检查记录。

  4.3运输过程中避免环境污染采取的具体措施

  4.3.1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在基础施工期间,应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并将土石方及时外运到指定地点,缩短堆放的危害周期。

  4.3.2运输水泥、粉煤灰、白灰等细颗粒粉状材料时,要采取密封、包扎、遮盖措施,防止沿途遗撤、扬尘。卸运时,应采取措施,以减少扬尘。

  4.3.3车辆不带泥砂出现场。可在大门口铺一段石子,定期过筛清理;

  作一段水沟冲刷车轮;人工拍土,清扫车轮、车帮。

  4.3.4挖土装车不超装;车辆行驶不猛拐,不急刹车,防止撒土,卸土后注意关好车箱门;

  4.3.5场区和场外安排人清扫洒水,基本做到不撒土、不扬尘,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

  4.3.6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工程土方,土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上缘10公分至20公分,装载建筑渣土或者其他散装材料不得超过槽帮上缘;

  4.3.7运输时发现沿途有泄漏、遗撤的,必须及时清扫干净。

  4.3.8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对于施工作业中的大型构件和大量物资及弃土的运输,应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以缓解交通压力。

  4.3.9施工单位应与交通管理部门应协调一致,采取响应的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疏导,避免压车和交通阻塞,最大限度的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

  5、施工结束后环保要求

  5.1施工过程不伤害施工范围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按合同将表层土恢复覆盖到原有处。

  5.2在居民区施工后对破坏的道板应重新铺设。

  5.3在居民区施工后对破坏的草坪、花草、树木,应及时重新补种,保证成活率。

  5.4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现场的污物清理干净后,应用新土进行回填,恢复地表地貌。

  6、其他注意事项(生态保护措施)

  6.1对现场周边树木、草地绿化要妥善保护,未经绿化主管部门批准,不准乱砍乱伐移植树木或破坏草地。

  6.2在土方开挖或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障碍物、文物迹象,应局部或全部停工,采取有效的封闭保护措施,及时通知相关管部门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

  6.3对具有特殊意义的树木,应采取有效措施给予保护。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6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省、市、区工作要求,打造绿色义和、生态义和,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以村社为主体、包村到户的工作机制,强化疏堵结合、奖惩挂钩的工作措施。以生态乡建设为平台,以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为主线,以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为切入点。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创新机制、严格管理。

  二、工作内容

  (一)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

  全年全域禁烧,各村辖区内不得出现秸秆(垃圾、落叶、杂草)露天焚烧行为。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内全域、全时段禁烧要求对外公布,确保“无火、无烟、无斑”。

  1.制定巡查方案,落实巡查车辆及人员,组织巡查并及时对焚烧行为进行处置。

  2.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农户禁烧承诺书。

  3.对禁烧工作不力的干部将由乡纪委给予纪律处理;对焚烧秸秆的村社干部,取消年终绩效考核。

  责任人:易建兵,责任部门:乡环保所,责任单位:各村、驻村组。

  (二)水域治理

  1.小流域污染治理

  推行河长制,责任到人。通济堰河长徐东,河段长王福军、雷海全、李夏宇;白马河河长骆仕忠,河段长李夏宇、罗友华。

  (1)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资料应发放张贴到户,沿河以户为单位签订不向河道内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承诺书。

  (2)在3月底以前对白马河、通济堰河道、沟渠的白色垃圾、陈年垃圾、建筑垃圾、杂草、漂浮物进行全面清理。

  (3)配备一支2人以上的专业巡查打捞队伍进行每周不少于2次的巡查打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在沿河两岸合理配备垃圾池。

  责任人:易建兵、徐东、骆仕忠,责任部门:乡治理办,责任单位:杨庙村、活桥村、悦园村、喻沟村及各驻村组。

  2.水库污染治理

  做好群英、联合水库污染治理监管工作,配合乡政府完成群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申报工作,条件成熟时对该水库经营权予以收回。

  责任人:杨魁锋,责任部门:乡农服中心,责任单位:岐山村及驻村组。

  (三)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各村应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理,保洁员应每日上路做好道路保洁工作。及时对垃圾池的垃圾进行转运,杜绝爆仓现象,做好道路两旁农户的目前“五包”工作。及时完成当年度的卫生费的收取工作。

  责任人:易建兵,责任部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责任单位:各村、驻村组。

  2.畜牧业养殖污染治理

  严禁新建、扩建养殖场,各村应做好辖区内养殖户监管工作,配合乡畜牧站开展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发现直排现象及时向畜牧站报告。

  责任人:杨魁锋,责任部门:乡畜牧站、环保所,责任单位:各村、驻村组。

  (四)工矿企业、在建工地扬尘及污染治理

  各村负责辖区内工矿企业、在建工地监管工作,凡发现违规排放及时向乡环保所报告。

  责任人:易建兵,责任部门:乡环保所,责任单位:各村、驻村组、各相关部门。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乡镇干部包村社、村社干部包区域的工作机制,加强防控监管;建立考核机制,制定考核与责任追究办法。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安排环保宣传教育,通过发倡议书、播放广播、张贴公告、悬挂标语、发送信息、召开社员大会等形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宣传教育。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企事业单位应将环保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和落实工作方案、宣传方案、巡查方案等,层层签订责任书与承诺书。

  乡环保所:负责工作方案制定,组织执法队开展宣传、监督、巡查等,负责对全乡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及通报。

  乡治理办:负责全乡范围内垃圾转运、垃圾池建设等环境治理工作。

  乡农服中心:负责加大全乡种植业结构调整及秸秆禁烧综合技术应用力度,组织对重点区域的秸秆进行果场堆肥、覆盖,做好集中堆放点的后期处置工作;做好主要道路绿化美化工作,全力打造绿色义和。

  乡农机站:负责组织好机收,开好机收会议,确保小麦、油菜残桩不高于地面10cm。

  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环保违法行为,依法将劝阻不听的人员带至派出所进行教育,情节严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乡中小学:负责在全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的环保教育,制定宣传方案、印发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倡导环保行为。

  乡党政办:负责向上级刊物、媒体报送信息。

  乡纪委:负责对环保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乡财政所:负责核查和落实环保工作资金的拨付及使用。

  乡规划和土地办公室:负责农村在建房屋扬尘治理工作,实行湿发作业及对裸土进行覆盖。

  畜牧站:负责对全乡养殖户进行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驻村组:负责指导、督促、推进所在村环境保护工作。

  各项目实施牵头部门负责对在建项目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乡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主任的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组织领导全乡环保工作。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组长、两委成员和社长为成员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乡成立由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不间断督查,实行定期通报。由乡环保工作委员会对各村全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比例纳入年终对村考核分值,并作为各村环保工作经费拨付的主要依据。环保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任人由乡纪委进行约谈、问责、追责。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7

  为有效解决全镇农村区域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提升镇域城乡环境整体水平,现就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农村环境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厘清思路、明确目标,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强力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容貌秩序管控、水域环境治理和环境污染防控等重点工作,逐步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提高环境承载力,有计划地塑造特色风貌,提升环境品味,发展定位相适应的优美农村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环境卫生管理

  加强农村环卫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农村环境卫生作业标准,把场镇的环境卫生作业及管理制度向农村延伸,逐步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不落地收运制度。完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推广“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确保高效运行。

  牵头(责任)部门:城管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二)强化容貌秩序管控

  集中整治摊位乱摆、广告乱贴、牌子乱挂、物料乱堆、乱牵乱挂、乱挖掘场镇道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乱吐、乱扔、乱倒行为的劝导和处罚力度,清理拆除道路两侧违法广告。全面清查棚子乱搭、油烟乱排、噪音扰民及工地“乱

  象”等问题,逐步拆除各类违章建(构)筑物。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监督市场计量行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大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纠正行人和非机动车横穿马路、跨越双实线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驾乘人员“乱抛撒、乱丢弃”等不文明现象。

  牵头部门:镇城管办;责任单位:镇农办、企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城管中队。

  (三)强化公共设施管护

  加快提升农村地区道路质量,及时治理道路、桥梁、井盖病害,及时修复道路不完整交通标线、标牌。清理整治破损路灯、路名牌、报刊亭、配电箱、垃圾箱等街面公共设施,完善交通场站遮雨(阳)棚、站点显示牌等服务设施。完善电力、通讯设施,开展电力设施(线路)和通信线缆、机柜、基站破损脏污等“烂象”治理,逐步解决农村地区电力通道和通信线路设置混乱随意的问题。

  牵头部门:镇城管办;责任单位:镇村镇办、城管中队;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四)强化风貌景观打造

  加强城镇建设规划,体现本土文化和文脉传承开展场镇风貌打造,丰富建筑形态、风格样式,避免风貌雷同。加大道路两侧建筑风貌整治力度,改造拆除破旧建(构)筑物,提升重要交通节点环境质量。加大园林绿化生态建设力度,突出抓好农村重要道路两侧及场镇道路节点、广场等重要区域的绿化风貌整治和景观提升。

  牵头部门:镇城管办;责任单位:镇城管办;实施主体:

  各村(社区)。

  (五)强化水域环境治理

  全面清运河道及两岸垃圾、淤泥,清理关闭河道内违禁养殖,提升农村水域环境质量。治理农村河流沟渠污染,强化生态渠系维护改造,加强场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配套管网和污水收集系统建设,逐步解决农村河流沟渠生态环境恶化问题。

  牵头部门:镇农办;责任单位:镇农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六)强化环境污染防控

  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抓好农村户用沼气池和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清理关闭违规养殖场,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强化土壤环境保护,全面防治农村面源污染。加强对农村地区生产废水、废气、废渣和噪音等污染的'监测监察,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有效改善农村地区环境污染问题。

  牵头部门:农办办;责任单位:镇企办、农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七)强化文明素质提升

  突出农村群众在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以“七进”、“除陋习、树新风”等活动为载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发动广大农村群众从改善自家房屋内外、庭院前后环境卫生状况做起,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工作,在参与中转变旧观念、旧习俗,改变旧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牵头部门:镇党办;责任单位:镇党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xx年)。各部门对照本方案和《成都市农村区域场镇(村庄)环境综合治理指导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根据属地情况和部门职能职责,制定本地本部门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20xx年度,突出抓好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秩序管控、公共设施管护、风貌景观打造、水域环境治理、环境污染防控、文明素质提升等重点工作,集中整治农村区域环境“脏乱差”问题,逐步提升农村区域环境水平。

  (二)持续深化阶段(20xx-2016年)。各部门按照各自实施方案,持续抓好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秩序管控、公共设施管护、风貌景观打造、水域环境治理、环境污染防控、文明素质提升等重点工作,基本消除农村区域环境“脏乱差”现象,全面提升农村区域环境面貌。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深化治理,查缺补漏,巩固提升,并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程序为:各村(社区)向镇申请验收;九尺镇开展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治理办备案;市治理办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和“以奖代补”资金挂钩。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问题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治理员要具体抓,要将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同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全力推进,确保短期内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促检查。镇城管办要将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按年度组织专项督查,严格考评问责。各部门要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解决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实行“问题管理”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工作推进有力有效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飘浮、效率低下、不认真履职的单位和部门,应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兴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认真排查并大胆曝光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氛围。

  (四)保障经费投入。各村(社区)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资金投入。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作保障,并根据工作进度,按期进行拨付,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资金和治理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保证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8

  一、工作任务

  (一)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1.健全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体系。进一步加强环境统计队伍建设,强化岗位培训,提高统计质量;进一步规范减排重点工程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建立并完善“三量台帐”;进一步建立减排工作考核,落实乡镇、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制,实行问责制。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结构减排。禁止新建造纸、制革等重污染行业,严格控制医化、电镀等新扩建项目,巩固提高医化、造纸、电镀、橡胶等行业整治成果,鼓励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轻污染、低排放产业。实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与减排绩效挂钩制度,依据生态功能区规划,优化产业布局,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全面落实总量替代方案,严控增量,有序推进取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3.加快减排工程速度,促进工程减排。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投运进度及配套管网的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着手建设沿海工业城和健跳镇污水处理厂。继续开展重点污染源深度整治,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全面完成4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脱硫工程,禁止审批2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逐步淘汰1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1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4.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监管减排。加强工业污染源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加快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安装与联网工作,建立健全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和达标率分别为95%、90%以上。

  5.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任务,确保普查质量,为污染减排打好基础。

  (二)继续重点推进水污染防治

  1.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合理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坚决取缔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放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切实加快饮用水源地有机污染物监测和防治。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按照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快供水工程佃石水库、白溪地下水库的建设。逐步淘汰现有珠游溪、亭旁溪等取水点。完成全县乡镇以上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

  2.深入开展水环境整治。编制并全面实施县内河网水污染防治规划、工业企业达标整治规划、农业污染整治规划和生活污染整治规划。到年,主要河网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浓度比年降低10%以上。进一步加强河网水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河流污染物排放总量。沿线新建扩建增加污染物项目,严格实行河流总量替代,强化措施,加快河流沿线老污染源治理和截污步伐,有效改善河流水体、水质。

  (三)继续加工业污染防治力度

  1.巩固深化化工、造纸行业的整治成果。认真组织实施《台州市医药化工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关停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造纸企业,淘汰污染重的化工产品,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着手做好医药化工企业集聚搬迁工作。

  2.开展重点监管区整治工作。按照重点监管区摘帽验收要求,年底前完成高枧乡方下洋工业集聚区污染整治任务,年前完成全县橡胶行业污染整治任务

  3.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县沿海工业城1.6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建立集中处置和排污单位自行处置相结合处理系统,力争年底建成。坚决杜绝各类工业聚集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一、批小建等环境违法行为。

  4.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监管力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排污单位无证排污。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排污单位,实施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治,责令“三同时”项目限期验收,逾期未完成任务,依法责令关闭,对超总量排污单位,依法实施限产、停产,同时加处罚力度。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及时发布企业环境管理信息。

  5.力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完成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企业和重点耗能、耗水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实施循环经济“511行动计划”、“工业循环经济2525示范工程”,加快在重点行业、产业园区、乡镇和农村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6.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据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落实各项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的约束性要求,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跟踪、环境监理、试生产全过程管理,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关。依法开展区域规划环评。

  7.加强放射源监管。加强辐射环境保护,严格放射源的使用管理,防止发生辐射伤害、污染环境、丢失盗窃等重事故与案件。及时安全收贮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废源上缴收贮率100%。积极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消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按计划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

  (四)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截污纳管集中处理率,确保年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水处理量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完成健跳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控制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率85%以上。

  2.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继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建设,推进垃圾处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全面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改造,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面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确保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着手建设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

  3.加强城区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制定并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意见。到年,建成机动车尾气监测和管理体系。继续巩固和扩“噪声达标区”、“烟尘控制区”和“禁燃区”,重点防治交通噪声、娱乐业噪声、建筑业噪声、餐饮业油烟和燃煤小型锅炉等污染。

  (五)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1.继续深化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禽畜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控制密集散养区饲养量,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开展水产“千亩无公害、万户信得过”活动,推进生态养殖场(塘)建设工程,依据水体承载能力,科学确定水产养殖方式,控制水库、湖泊网箱、海水围塘养殖规模,探索和推行生态健康水产养殖模式。

  2.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按照平原农村“户三包、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置”,偏远山区和海岛农村“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的要求,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行政村覆盖面达到85%以上。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达标治理,力争25%以上行政村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实施“千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

  3.力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加强农作物重病虫网络建设,加强技术培训与宣传,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积极推进秸杆综合利用和沼气、沼液、沼渣资源综合利用。

  4.积极推进河沟池塘污染整治。疏浚淤积的河道,建立农村河道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努力恢复河道自然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严禁随意填埋或改变河道用途。

  5、着力提高村庄绿化水平。深入开展“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庭院绿化,加快实现村庄和村居周边环境绿化美化。到年,村庄周围宜林荒山和迹地更新绿化率达95%以上,以乔木树种为主的农田林网控制率90%以上。

  (六)积极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1.严格控制排海污染物总量。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因建设项目需要调整区划的,必须从严把关,符合相关条件。探索建立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加强陆污染源入海控制。全面清理入海排污口,严格执行持证排污制度,确保达标排放。新建入海排污口必须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2.力推进海洋生态养殖模式。统一规划近岸海域和滩涂利用,合理布局水养殖,控制养殖规模,推行规模化养殖模式。加强海洋保护区、渔业资源养殖区建设,严禁在自然产卵区和重要渔业水域布局污染项目

  3.严格涉海工程环境监管。完善港口、码头、船舶排放油类、化学品、垃圾及生活污水的接收和处理设施,加强造船业、修船业的环境监管。强化沿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有可能造成海域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实施环境影响后评估。科学控制海岸或海上作业风险,有效防止溢油、泄漏等污染事故发生。

  4.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赤潮灾害预警能力建设。建立重点入海污染源、重点港湾和生态脆弱区监测体系,实施重沿海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完善赤潮监测系统,建立赤潮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海上环境应急体系,提高海上环境事故快速应和处置能力。

  (七)加快推进土壤、矿山、河道等生态修复保护

  1.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土壤污染调查档案、监测和修复制度。开展土壤生态修复综合试点,确保到年全县土地退化指数小于15。科学规划土地整治、复垦和滩涂围垦,符合生态环保的要求。

  2.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落实矿业产业政策,加快调整矿业结构和布局,减少矿山数量,促进规模化开采。到年完成90%以上废弃矿山的治理,创建绿色矿山1座以上。

  3.继续推进“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继续对主要骨干河道、平原河网开展清淤、疏浚、清障、保洁、生态保护等综合治理,修复改善河道自然生态。全面整治城区内河水环境,新增农村河道综合治理30公里以上。

  4.加快生态林建设。全面推进生态公益林、生态保护林、生态经济林和沿海防护林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促进城镇、平原绿化和水系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重点公益林林分质量。到年基本建成25.6万亩生态公益林,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的比重达到50%以上。

  (八)持续深入开展生态创建

  1.广泛开展社会化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继续开展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开展保护母亲河系列活动,建立多层次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不断扩公众参与面。积极探索社会化的生态创建机制,充分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志愿者联合体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到年创建市级绿色企业3个,市级生态环境示范教育基地1个,市级绿色社区2个,市级绿色家庭54个,省级绿色企业1个,省级绿色学校5个。

  2.深入开展区域性生态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生态村、生态镇创建活动。努力创建卫生城市、森林城市、节水型城市,力求营造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到年,创建4个以上省级生态乡镇,30%以上行政村建成市级以上生态村。

  二、保障措施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力求从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深入实施“511”行动计划,制定实施重点污染行业的准入标准,严格控制单位产品排污量,推动企业调整产业产品结构,严格执行落后生产能力限期淘汰制度。

  (二)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严格执行分区环境准入政策。落实主体功能区的规划要求,全面实施生态功能区规划,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环境管理政策,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规划确定的禁止准入区,要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限制准入区,支持保护优先,严格限制工业开发和乡镇建设规模,禁止上高污染工业项目,适度发展先进制造业,鼓励发展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准入区,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优化布局,有序推进产业发展;优化准入区,要依据环境容量,优化调整城乡布局和产业结构。继续依法开展规划环境,推行环境工程监理制度。

  (三)继续加强环境法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持依法监管环境、依法保护生态、依法治理污染,严格落实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部门联合执法。自觉接受人及其常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监督的作用,继续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生态环保工作。

  (四)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继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切实加强运行监管。统筹规划各类环保基础建设,完善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废水、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泥等集中处理设施和代处置措施。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强运营监管,确保集中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达标率达到要求。加快建设城乡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系统。推进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一体化、网络化、标准化。继续完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体系和供水体系,积极实施区域一体化污水处理工程。

  (五)进一步健全环境监测监管网管。加强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长期稳定运行。完善县级环境监控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自动监测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环境统计、总量核算等方面作用。完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切实提高海洋环境监测预报能力。加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力度,扩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面。

  (六)进一步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完善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建立环境应急响应系统。以保护饮用源为重点,建立固定污染源排查机制,对化学品运输等流动源建立预防和应急措施。加强环保应急装备建设,不断完善技术储备。加强特殊污染因子、饮用水源有机物的分析监测装备建设,提高分析监测能力,完善核应急指挥系统和辐射污染应急监测系统,提高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水平和处置能力。

  (七)加强环保科技平台建设,切实强化环保科技支撑。加环保科技投入,充分发挥科研院校、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各方面在环保科研中的作用,深化产学研结合,加快推进环保科技创新。加快实施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推广电镀废水回用、合成革和橡胶废气治理、污泥处置、生态养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先进适用技术。积极推行污染设施专业化运营。加快培育环保咨询业市场,在建设项目决策和污染治理工程实施中推行咨询报告制度。

  (八)落实完善经济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落实和完善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和土地等经济政策,加快开展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上市企业环保信息公开、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等制度,作为企业资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施严格信贷环保要求,坚决遏制耗能高污染行业扩张。力探索排污权交易机制,实行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建立能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和收费机制,全面实施集中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实施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经营服务性收费。对超标排污单位,严格执行加倍收费。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环境污染整治企业整治、搬迁、转产、关闭或改造。实施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及投资政策,进一步完善鼓励环保型产品开发、有机肥推广、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九)积极培育和发展生态文化,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力弘扬生态文明基本理念,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教育,广泛普及生态环保基本知识。建设一批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认真开展环保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把环境保护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确定正确的政绩观,自觉履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职责。要在全社会力倡导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崇尚自然、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加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环境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十)创新生态环保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形成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完善考核机制,继续把“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的实施情况纳入乡镇部门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行政问责制。进一步加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重点支持环保公共设施建设、基础能力建设及农村环境保护建设。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监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2、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节约型单位为目标,通过深入宣传、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健全制度等措施,突出抓好节水、节电、节油和办公耗材、办公经费的节约等重点工作,引导广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自觉厉行节约,对铺张浪费,全面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工作,完成20xx年节能减排任务,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单位全面和谐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xx年,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水、电、油等各项能耗指标在20xx年基础上降低5%;

  (二)初步建立管理规范、制度保障、职责明确、执行有效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运行机制;

  (三)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意识显著增强,把节约能源、资源变成自觉行动;

  (四)节约能源和资源的技术、管理水平以及资源利用效率有较提高。

  三、实施措施

  (一)切实做好节约用电工作

  1、空调节电。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改进空调运行管理,加强维护保养,按规定时间和标准进行清洗。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尽量少开空调,室内无人不开空调,倡导每天早关半小时。

  2、抓好照明节电。由专人负责防汛库区照明设施的开启关闭,每季度要根据白天长短的变化更换防汛库区照明设施的开启关闭时间。充分利用自然光,一般不开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做到人走灯关、随手关灯。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等、无极灯等先进照明技术。

  3、抓好办公及其他办公设备节电。办公用电设备要设置成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电源,减少待机耗能。下班时,不仅要关闭办公设备,还要关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的电源。加快淘汰高耗能办公设备。从20xx年起,新购买的计算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能效标识2级以上。严禁在办公室使用与办公无关的、非生产性电气设备(电炉、微波炉、电饭锅等)。

  4、完善分项计量,准确统计办公楼、宿舍、客户用电量,制定用电标准,加强监控、合理调配、定量控制,及时排查、纠正异常耗电现象。

  (二)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1、加强水管网和供水设备检查、维护和整治,办公室要每星期定期巡视、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和设备,严禁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确保水管网和供水设备完好。

  2、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洗手不放水,尽量缩短时间,用后随手关闭阀门。尽量不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墩布。

  3、办公室配合经营科加强对客户用水的管理,每月定期核查用水人数,切实按实际人数收取水费。

  4、在日常打扫卫生、车辆冲洗和养护绿化时尽量减少用水量;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和符合水质要求的再生水,合理安排浇灌时间,既满足绿地用水,又要达到节水目的。

  5、禁止在单位冲洗私家车。

  (三)进一步推进汽车节能减排

  1、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公务用车节能减排工作水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批准和登记制度,提前一天要车、联合用车,尽量减少公务用车出车台次,提高使用效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初分配的车辆运行里程,合理安排全年用车计划,一般不超标运行。公务用车节假日执行封车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耗油量不能超过规定标准,用车情况每月进行公示。

  2、组织开展节油节能培训和节油竞赛活动,规范驾驶操作,提高节油水平。公务用车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制度,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和单车核算。专人负责车辆加油及加油卡的管理工作。

  3、车辆驾驶员要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及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杜绝燃料的“滴、漏”现象,降低车辆油耗和修理费用。

  (四)倡导节约办公,降低办公用品消耗

  1、严格办公设备采购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力推行办公设备共享,提高设备利用率。办公设备购置要从严控制,能够内部调剂使用的不得新购。需要更新的办公设备,必须按要求报请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

  2、完善办公用品采购、保管、领用制度,力节约办公耗材。规范办公用品类型标准,合理控制办公用品发放数量,努力减少签字笔、纸巾、水杯等一次性消耗品的使用量,提倡使用耐用、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用品。打印机、复印机的碳粉用完后,可重新灌装,重复使用;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

  3、充分使用网络办公,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提倡双面用纸,必须使用纸质的文件、材料一律双面印刷;对使用过的复印纸进行再利用,打印草稿使用单页废弃纸张;有效控制打印文件及印刷品数量。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努力推进无纸化办公。

  4、充分发挥内部专网通话免费的优势,降低通讯费用。

  (五)加节能产品采购力度

  1、严格采购清单内节能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国家有能耗限额标准的品目,应严格按要求采购。

  2、新建建筑物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通过节能设计综合评审和节能全过程监管。

  3、加强高耗能设施的改造,逐步淘汰高耗能设备。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灯具、节水龙头、节水马桶、节能门窗等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

  3、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能源资源节约减排工作,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全面贯彻国家“十二五”节能约束性目标,根据集团、总部下达的《20xx年节能减排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和推进公司节能减排工作,是继承和发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公司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集团关于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节水、节能、节支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能源、资源节约制度,强化管理体系,努力形成公司力推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节能工作格局,营造有利于节能的良好氛围,完成20xx年节能减排工作任务,促进公司节能减排事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xx年,节能工作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1、认真核定20xx年能耗基数,在20xx年基础上实现能耗降低5%。

  2、在20xx年基础上,实现节电10%,节水10%,节油10%,公司办公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10%以上。

  3、逐步建立决策科学、管理规范、制度保障、职责明确、执行有效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和公司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4、干部职工节能减排意识显著增强,成为每个职工的自觉行动。

  5、节约能源、资源技术、管理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有较提高。

  三、实施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确保节能减排工作的贯彻落实,公司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通过宣传发动,制定措施、实施推进、检查改进、巩固发展等阶段积极开展节能减排行动工作。

  2、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员节能意识

  2.1、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重意义,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全面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节能条例》,提高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把节能变成每名职工的自觉行动。

  2.2、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周活动。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树立勤俭节约观念,培养干部职工自觉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习惯,把节约能源、资源变成自觉行动。

  3、节约用电

  3.1、节约照明用电。办公室除室内亮度不够外,尽量使用自然光,以减少照明设备电耗。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或下班时要做到人走灯灭。坚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3.2节约电器用电,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时,要尽量减少待机消耗,长时间不用和下班后要及时关闭。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能的办公设备,优先采用环保、节能型的电器和设施。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与办公无关的、非生产性电气设备(电炉、微波炉、电饭煲等)。

  4、节约用水

  4.1、强化节水意识,力推广使用节水型设备。

  4.2、加强用水管网和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做到节约每一滴水。

  4.3、强化用水管理。控制各个龙头的出水流量,调低卫生间水箱水位,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切实减少耗水量。

  4.4、个人要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洗手不要放水,并随手拧紧水龙头。

  4.5、禁止在油库冲洗私家车。

  5、降低车辆油材料消耗

  5.1、安技部加强车辆日常管理,严格公车检测、维修、保险、报废、更新、能耗管理。

  5.2、办公室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批准和登记制度,合理安排,统筹调度。外出能拼车的要安排拼车出行,合理选择公务用车出行路线,坚持一趟多站,一站多办事的原则,减少车辆空驶里程,提倡集中就近乘车,提高使用效率。

  5.3、对驾驶员要经常开展车辆节油、维修养护技能培训活动,规范驾驶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科学使用,降低油耗和维修费用。

  5.4、实行公车节假日封存制度,根据不同季节和车辆的使用频率,及时封存多余车辆,严禁公车私用。

  6、节约开支

  6.1、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建立和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领用制度,严格办公用品配备标准,合理控制办公用品发放数量,努力减少办公用品的使用量。

  6.2、力提倡修废利旧,延长办公用品使用寿命,开展废旧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池、灯管等办公用品的回收利用。根据职责和岗位需要,科学制定邮资、通讯和报刊资料费用标准。

  6.3、减少纸质资料印发(复印)和使用传真的频率,提倡文档双面打印。

  6.4、加强办公电话使用管理。工作联系使用电话尽量做到长话短说,严禁用办公电话聊天、减少电话费用支出,加强监督。坚决杜绝工作中各种铺张浪费现象。

  四、具体要求

  1、广泛宣传,增强节能减排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做好系统节能降耗工作,需要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广泛参与,形成合力。要不断加宣传教育力度,以思想教育为切入点,紧密结合实际,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关于节能降耗的政策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干部职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升油、一张纸、一支笔、一分钱,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珍惜公物的良好习惯,努力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使节约成为广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2、加强监督,强化责任,建立目标评价考核制度。

  要高度重视机关节能减排工作,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节能责任。把做好公司节能减排工作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一项有力措施,建立健全资源能源消耗岗位责任制,将资源能源节约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加强节能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专项检查和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能源资源节约工作纳入单位年终考核。

  4、年度减排工作的设计方案

  为有效控制我县重点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质量,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20xx年度总量控制目标,制定如下减排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市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把加强污染控制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县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完成我县20xx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二、控制目标

  到20xx年底,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XX年的基础上削减7.2%,控制在6523.638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XX年的基础上削减2.4%,控制在32.232吨以内,详见下表: 年度 cod排放 指标(吨) 削减率 so2排放 指标(吨) 削减率 20xx年 6523.638 7.2% 32.232 2.4%

  三、主要措施

  1、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⑴突出重点污染源治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深化污染源治理,关闭规模小污染重的生产企业和生产线。

  ⑵力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对达标排放但污染物总量负荷依然较高的企业,定期公布名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

  ⑶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和完善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确保管网配套率达到80%以上。

  ⑷加强化工企业整治。对经过批准的化工项目集中区以外的小型化工企业,不再批准任何形式的新扩建项目;20xx年底前,按照省市化治办的统一部署,对相关化工企业由建湖县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关闭。

  ⑸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以“六清六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根据土地消纳能力调整养殖规模,采用沼气等生态技术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有机肥加工利用。

  2、深入开展so2污染治理。

  ⑴加强现有燃煤发电机组在线监控能力建设。要求江苏森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确保二氧化硫在线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确保与盛市、县三级环保部门正常联网。

  ⑵加强对非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扩集中供热管网覆盖面积,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鼓励排污单位使用电、蒸汽、天然气、轻油等清洁能源,减少非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

  四、20xx年度cod和so2削减任务分解

  1、cod削减任务分解

  ⑴老污染源治理重点工程

  单位名称 减排措施 实施时间 完成时间 cod削减量 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废水回用 20xx年 1月1日 20xx年底 38.03吨 江苏永林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废水回用 深度治理 20xx年 7月1日 20xx年底 79.36吨

  ⑵实施清洁生产

  通过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包括对达标排放但污染物总量负荷依然较高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⑶化工企业关闭

  根据盛市化治办的统一部署,20xx年底前,对相关化工企业实施关闭。

  2、so2排放量削减重点工程项目

  ⑴老污染源治理重点工程 单位名称 减排措施 实施时间 完成时间 so2削减量 盐城盈龙铸造 有限公司 关闭 XX年 12月底 20xx年底 102.4吨

  ⑵在线监控装置与三级环保部门联网 单位名称 工作要求 完成时间 备注 江苏森达热电有限公司 烟气在线监控装置正常运行,并与盛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联网 20xx年 6月底

  ⑶非火电行业so2治理重点工程

  通过开展县城烟尘专项整治,对烟尘超标企业提请政府进行限期治理。

  五、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建湖县人民政府成立治污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和督促cod和so2减排工作方案的实施。环保局必须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cod和so2减排工作顺利完成。

  2、强化督查,保证实施

  建湖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对 cod和so2减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减排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5、环境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分享

  一、减排工作目标

  我县对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排放基数按环境统计结果确定。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减少12%,控制目标为2512.25吨;全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减少15.5%,控制目标为660.33吨。各年度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总量分别削减2.5%、3.5%以上(以环境统计排污总量为基数,下同);对老污染源和城镇生活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总量分别削减22%、21.5%以上;对新建项目和城镇生活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总量增加分别控制在10%、6%以内;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原则上不得新增。

  二、减排原则

  一是坚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削减的原则。集中精力抓好环保重点监管区、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主要抓好造纸、医化、酿造、橡胶等重点污染行业整治。

  二是坚持重点工程削减污染物的原则。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出水的监管,提高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率和达标率。

  三是坚持源头控制削减污染物的原则。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在审批项目全面推行高比例替代削减方案,从源头控制并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四是坚持科技管理削减污染物的原则。建立污染源“三量”(增量、减量、变量)台帐,通过“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等手段,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

  五是坚持严格环境执法削减污染物的原则。全面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监测,坚决打击或取缔各种违法设立的排污企业,严厉打击或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超标排污和偷排漏排现象的发生。

  六是坚持“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削减污染物的原则。通过推进畜禽粪便污染整治、生活污水污染整治、垃圾固废污染整治、化肥农药污染整治、河沟池塘污染整治和提高农村绿化水平等措施,削减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三、减排主要措施

  (一)扎实推进重点行业污染削减

  重点对医化、造纸、酿造、人造革、橡胶、电镀等六行业开展污染整治。

  1.立足于以行业标准为依据解决行业污染问题。结合行业的具体情况,制订行业环境污染整治规范和验收规程,以规范和鼓励企业通过产品结构调整,淘汰生产过程长、污染重、装备水平低、经济效益差的产品和工艺,扶持一些经济效益好、污染相对轻的产品生产线和上档次的企业。

  2.力推进重污染行业、企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对重污染行业中的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的企业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减轻末端治理压力。

  3.力开展燃煤锅炉的脱硫。对4吨以上的锅炉要采用双碱法脱硫,脱硫率65%以上,对4吨以下的锅炉要采用用碱液喷淋法脱硫,脱硫效率不低于50%。

  (二)逐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水平

  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依据环保重点工程削减城镇生活污染源和工业集中区的污染。

  1.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县城、沿海工业城、各工业集聚小区及有条件乡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的处理率和达标率。

  2.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建立规范化监督体系,制订污水处理厂相关管理办法,对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确保污水处理厂进出水稳定达标。

  3.加强主要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对有条件工业集中区要建设集中天然气供热设施,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

  (三)进一步加环境执法力度

  1.全面清理违法设立企业。对全县所有企业进行排查,查实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的违法排污企业,若符合环保要求的,责令补办审批手续,并纳入环保日常监督体系;对明显违环保要求的企业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依法取缔。

  2.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加强污染监控能力建设,年底前,列为县级以上重点污染源的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实行统一联网。同时通过组织“飞行监测”和省、市、县三级联查等措施,加强监督监测。

  3.限期治理逾期关停。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治,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排污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关停。

  (四)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

  按照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和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总体部署,整体推进畜禽粪便污染整治、生活污水污染整治、垃圾固废污染整治、化肥农药污染整治、河沟地塘污染整治和提高农村绿化水平等工作,有效削减农业农村面源污染。

  (五)严格控制新建项目的总量替代

  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以总量替代削减方案落实为前提,若属改扩建项目的还需以已批项目的“三同时”验收合格为前提,增量替代减排方案要经县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并符合替代要求。

  四、确保减排任务完成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证

  县里将环境污染减排领导小组与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合二为一,下设减排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与整治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制度保证

  1.制定和实施各年度排污总量削减计划

  根据“”环境污染减排实施方案,制订每年度减排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制订COD、SO2总量分配方案

  根据市里下达的COD、SO2总量控制计划,将COD、SO2等主要污染物年度最允许排放量分解到各重点排污单位,若企业改扩建需要增加总量,报县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全县重点监控监管企业40家,该名单原则上保持不变,对关停企业、排污量剧减企业及达到一定排污量的新建投产企业,将根据动态申报数据每年调整一次。

  3.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我们将COD、SO2等主要污染物最允许排放总量分解到直接排向环境的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对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重点排污单位无证或超总量排污。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排污单位,其污水允许纳管量根据污水处理厂的允许排污量确定。

  4.对污染源实行动态管理

  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和所有建设项目,就其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总量(增量)、污染整治削减排污总量(减量)、超标排放或偷排漏排的排污总量(变量)等“三量”建立管理台帐,“三量”台帐一厂一档。所有“三量”数据纳入“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三)政策保证

  1.一票否决

  根据年度减排计划,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减排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检查结果将作为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内容,对排污企业,检查结果将作为企业项目审批和各类评比考核等主要内容,没有完成减排目标,实现一票否决。

  2.项目限批

  年度减排目标没有完成的排污单位,暂停一切改扩建项目审批,待总量年度削减计划完成或总量调剂方案落实后,再予审批。

  6、环保局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的建设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以下简称“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的函》以及《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发,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要实现三目标:一是全面完成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及验收工作;二是全面完成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三是全面完成企业自测及自测结果的发布工作。同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要完成5项指标: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达到75%以上;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80%以上;监督性监测完成率达到95%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

  (一)继续做好国控污染源和污染减排重点项目以及区域内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工作

  1、环境监测站配合市环保局组织完成环保部确定的《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名单》中所列企业的监督性监测;

  2、环境监测站要配合污控股完成减排项目的监测工作;

  3、环境监测站根据我区确定的一类、二类、三类污染源分别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这三类污染源监测频次,开展日常监测,确保及时高效地服务于环境执法及环境管理。(以上工作由监测站、污控股配合)

  (二)不断完善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1、进一步规范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一是监察部门要严督促企业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要求和程序,及时接受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部门对国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二是监察部门每季度要配合市局对通过验收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进行一次有效性审核,对未通过有效性审核的企业限期整改,确保已通过有效性审核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三是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督促企业及时传送在线监测数据。

  2、完成国控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污染控制股要根据国务院下达的《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名单》,督促我区汇能生物等国控企业于今年8月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10月底完成比对监测及联网验收工作。

  (三)充分发挥企业在节能减排中的主导作用,督促国控重点污染源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

  企业自行监测工作是今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重点。各国控企业采用手工监测的,每日至少开展一次自行监测;采用自动监测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企业要高度重视自测工作。

  1、各国控企业要制定内容全面的自行监测方案,并报经市环保局认定;

  2、各相关股室要督促各国控企业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在生产时段内每天开展自行监测,没有自测能力的企业要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

  3、各国控企业要建立自行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制度,并认真执行。

  4、监察部门和监测站要依据市环保局批复认定的企业自测方案,对企业的日常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核查,确保企业自测工作落到实处。

  (四)保障公众知情权,完成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工作

  监察部门和监测站要配合市环保局将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在市环保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布。

  1、按月公布生产期间内每日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的数据应包括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超标及超标倍数等;

  2、按季度公布生产期间内的各次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的数据包括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达标及超标倍数。

  三、保障措施

  (一)认清发展形势,提高忧患意识。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经济发展与环境友好的相互关系,对“环保是企业的第一生命线”有一个更加清晰的概念,自觉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主动承担社会义务,本着对社会有益,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宁可少赚一分钱也不能多排一滴水,为环境的可持续尽职尽责。

  (二)加工作力度,确保任务落实。各相关股、室、站、队要结合各自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承担各自工作,确保工作如期完成。本实施方案中已将有关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督查室要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应用于年底的责任书考核当中。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9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几年努力,基本解决全镇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污染天气大幅下降,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减少。全镇四条主要河流及塘库堰Ⅴ类水体基本消除,水质保持稳定;居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居民自用水水质达标率高于90%。全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医疗废物科学处理率达100%。

  (一)大气污染防治以大气环境质量达标为目标,实施工程治理、结构调整和严格管控行动,削减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扬尘排放总量,确保全镇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主要措施:

  1、境内不得新建燃煤锅炉。

  2、对砖瓦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3、全面排查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对排放企业实时监控。

  4、加强工地及道路扬尘治理,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放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6个100%”。

  5、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行道树、绿化带洒水除尘力度,加强场镇绿化建设。

  6、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淘汰高污染项目。

  7、大力推进城乡绿色交通建设,减少污染物总量排放。

  8、实施秸秆焚烧常态化管控。落实镇、村、组三级秸秆焚烧责任,加大现场巡查频次,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大力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水平,全镇基本消除秸秆露天焚烧污染。

  (二)水污染防治。以境内四条河流为重点保护区域,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重点抓好长滩河污染水体治理、良好水体保护,强力削减主要污染物,确保20xx年所有流域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主要措施有:

  1、强化场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对场镇排水系统实施污水截流收集,雨污分流改造。

  2、强化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责任机制,明确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机构,实行饮用水源安全巡查制度,制定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制定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方案

  3、强化农业水污染整治。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范畜禽养殖管理,配合县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科学划定禁养区,按照已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在20xx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督促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加强散养密集区环境整治,在散养密集区加快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实施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创新推广畜禽废弃物处理利用,加强废弃物处理利用技术指导,提供资源利用率;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全面加强环保执法监管,全力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4、加快湖库、河塘、滩涂水产养殖监管,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

  5、加大农业面源治理力度,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实现“五有”(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村规民约、有资金投入计划),确保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的行政村长期保持在100%;

  6、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科学施肥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32%以上,减少肥料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7、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力争全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xx年实现农药肥料零增长、负增长。

  (三)土壤污染防治。

  1.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针对重点区域制定土壤污染详查总体方案,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详查,摸清全镇土壤污染区域、分布、类型和污染程度。动态监控土壤环境质量。围绕农产品种植区、畜禽养殖区、人口密集区建立全镇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

  2.实施耕地土壤污染分类管控。按照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3个类别,科学划定全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采取分类管控措施,保障耕地土壤环境安全,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化工、危险废物处置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加强现有重点行业企业提标升级和技术改造,严控污染物排放,确保耕地不受污染,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合理使用轻度污染耕地,制定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的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医疗废物处理。医院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掏或作农肥。医院要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进行监控,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医疗废物按类别装入专用的有警示标示的黄色包装袋或容器内,每日由专人收集,暂贮于安全贮存点,每2天集中焚烧一次,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医院污水须处理和严格消毒,经检测后方可排放。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民生、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强化领导,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经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责任。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1、各村(居)职责:负责本村垃圾清扫,清理和无害化处理,监控本辖区内污染源的`排放,配合农业服务中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监测本辖区河流及塘库堰污染源排放,确保水源良好。

  2、镇农业服务中心职责:推广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肥、农药对土壤、水质的污染,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负增长。落实桔杆焚烧措施,防治大气污染,落实河长制,确保辖区河流、塘库堰水质达标。

  3、镇兽防站: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摸排本辖区内畜禽养殖户情况,锁定需关闭或搬迁户名单;摸清畜禽养殖及污染情况,加强畜禽养殖污防治工作及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技术指导;推广科学养殖,实现养殖安全。

  4、镇卫生院:落实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5、镇国土所:监测土壤污染情况,划定污染类别,提出治理方案。

  6、中小学校:实现校内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达标排放。

  (三)建立台账。建立环境保护工作台账,加强督查和整改。

  (四)加强宣传。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村社干部及群众大会,大力弘扬生态文化,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严格考核。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或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问责,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督查。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10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镇环境质量,确保省级生态镇创建成功。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创建省级生态建设工作标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任务

  按照创建省级生态县指标的七项基本条件和三十六项建设指标考核要求20xx年着力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一、工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xx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庄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工作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二、环境安全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大(III)、重大(II)、特大(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对水、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环保局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正常运行。

  (三)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处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把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彻底拆除;严禁向河道直排选矿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五)大气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洁净煤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饮食油烟达标排放率.>95%;对辖区内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六)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以存在高浓度废水,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三、生态保护与建设

  (一)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点收集、镇集中清运、县统一处理”的垃圾管理体系,距县城无害化垃圾处理厂较远的乡镇设立卫生填埋场,卫生填埋场应落实防渗措施,或达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开展社会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鼓励人口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已建污水处理站确保正常运转。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五)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六)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大于60%。

  (七)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荒山跨区域连片绿化工程;对破损山体实行有计划的山体修复;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八)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发电、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九)倡导农民使用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清洁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鼓励村、企业、单位,招引沼气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建筑节能等项目。

  (十)环境信访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信访,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到部、省、市信访次数,杜绝重复信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的要求,按照《20xx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市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二、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市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市农牧局配合)。

  3.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

  4.重点检查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市经信息委配合)

  5.对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市安监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6.强化对我市火电、钢铁、水泥、煤炭、冶金、化工、焦化、球团、采矿、钛有毒物质、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配合)

  7.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国土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大力开展矿山采选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局配合)。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安监局配合)

  (二)检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编制。(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1.对全市各级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环保局配合)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xx〕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配合)

  三、检查方式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和进一步细化大检查方案,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实施分类治理。要并强化抽查督查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各项清理排查工作,强化对下级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

  (四)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各项要求,切实把大检查作为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地要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牵头,环保、安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水务、农业等有关部

  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大检查工作,确保活动有人主责、有人主抓、有人落实。要把大检查列入年度环保考核目标,将督查督导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严格执法贯穿大检查活动始终。环保部门对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不齐全的,要按照法律要求依法查处到位;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督促限期整改和实现达标排放,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和在建违规项目进行清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关闭取缔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重点行业准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水务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厂、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集中式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三)务求实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区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挂牌督办、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各县(区)政府所涉及工作牵头部门工作方案及部门联系信息(含电子版)请于20xx年7月10日前经市环保局报送市政府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7~11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并于9月1日前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市环保局汇总,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环保厅。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阶段工作措施,于12月1日前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市环保局汇总并形成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经市政府审定后送省环保厅,同时按照国家相关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12

  今年是我局创建国家有机食品基地县,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的关键一年。因此,宣传工作必须主动发挥先行官的作用,根据局工作安排,及时搞好宣传发动工作。特制定环保宣教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创建国家有机食品基地县主题,结合其他环保中心工作,认真组织环保宣教活动,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和环保科普知识,提升环保部门形象,提高社会公众环保意识,营造全县上下共同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浓热氛围。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今年环保宣传主要分三块进行:

  (一)、创建有机食品基地县宣传

  1、内容:盘锦市考察学习情况、创建动员会情况、创建计划组织落实完成情况、创建典型报道、有机招商推介情况、国家环保局调研验收情况以及有机食品相关知识

  2、方式:

  ①邀请《中国环境报》《新华日报》《扬州日报》、省环保宣教中心等县外媒体对创建动员情况、有机招商推介情况、国家环保局调研验收情况进行专题报道。

  ②县电视台和《今日宝应》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并请县电视台制作创建有机食品基地县专题片。

  ③利用乡镇宣传橱窗,有线广播和社区市民学校、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定期宣传有机食品知识及创建情况,营造众参与氛围。

  ④邀请国家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和省环保厅专家来我县开设有机食品知识专题讲座。

  ⑤充分发挥《宝应环保》公众网站的作用,及时传递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动态,报道全县环保工作信息。

  3、时间:根据《创建有机食品基地县方案》安排,由自然保护科和法制宣教科组织实施。

  (二)、环境管理工作宣传

  1、内容:项目建设服务情况、环保执法情况、环保目标责任状落实完成情况、全县环境质量状况、《排污许可证》执行管理情况、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执行评定情况、医疗废水废弃物治理运行情况、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措施落实情况、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环保科普知识。

  2、方式:请县电视台和《今日宝应》及时宣传报道,并分别制作和刊登项目建设服务、环保行政执法两个专题报道。

  3、时间: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安排,各相关科室及时提供相关情况,由法制宣教科与媒体对接实施。

  (三)、环保宣教活动

  1、结合“6.5”世界环境日等重节日,采用街头现场咨询、宣传展牌、横幅标语、散发宣传材料、电视字幕讲话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

  2、与组织部联系,在党政干部培训班开设环保知识讲座。

  3、与宣传部和有关乡镇联系,组织一次环保知识竞赛活动,并在农村党员干部冬训班上开设环保讲座。

  4、发挥乡镇环保助理作用,分别在各乡镇组织一次企业人负责环保培训。

  5、与教育局联合开展环境教育,举办一期暑期环境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组织一次65”世界环境日学生环保征文。

  6、与安宜镇联系,在社区市民学校开设环保知识讲座。

  三、组织与实施

  1、上半年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紧紧围绕创建有机食品基地县力开展宣传活动,请相关媒体跟踪报道并制作专题片,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掀起创建热。二是继续抓好学生的渗透教育,开展绿色学校活动评估,在5、6月份完成中学生环保征文和相关部门的环保知识竞赛活动。三是和县电视台联合制作“为项目建设服务的专题,全面映我局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精神风貌。下半年,重点抓好管理和各类培训工作,并结合最佳执法队的评比工作,制作一部“环保行政执法专题片,重点突出监x队的日常工作,同时和相关部门搞好各类培训工作。

  2、全局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要把宣传环保当作己任,对外报道人人有责,要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积极出主意、想办法,通过一切渠道宣传环保形象,提高环保位置。

  3、法宣科是宣教工作的职能部门和主力,要恪尽职守,主动和其他科室加强联系,掌握全局动态信息,积极配合他们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及时馈给相关媒体。

  4、把好稿件的质量关,尤其是典型稿件,要不厌其烦的复修改,精斟细酌,提炼精华,提高命中率,力争做到一投必登。

  5、耍争取外援,主动和省厅宣教中心及相关新闻媒体加强联系,主动上门请教,虚心学习,并适时请新闻界朋友来宝指导,使我县的环保之花越开越艳。

  4、有价值土坯房保护管理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乡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强我乡具有文化历史价值和凸显我乡特色民居风格的土坯房管理保护工作,促进历史文化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根据县农房办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我乡茶产业发展的资源优势,决定对乡村的土坯房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努力打造茶乡文化乡村旅游线路,树立茶乡新形象。

  二、工作措施

  1、加强修缮保护。结合土坯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和护其貌、显其颜的工作思路,对该点的土坯房进行外观装修,形成统一的古色风格。

  2、严禁拆旧建新。在该点原则上不安排新建房屋,只采取修缮加固方式,以保护古村落和土坯房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在该点居住的农户确需要建房的`,要根据有关规划,采取房屋置换或在集中点新建和另选址新建的方式进行。

  3、强化宣传教育。认真开展有价值土坯房的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坚决制止对有价值土坯房进行破坏的行为。加强对古迹、标志性建筑和周围环境的保护。

  4、切实加强领导。乡成立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和有价值土坯房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由乡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国土所、规划所、民政所、财政所、农房办等单位人员为成员。负责具体协调有价值土坯房保护的管理工作。

  5、加政策扶持。一是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针对该点土坯房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加投入,不断完善改水、改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积极引导农户发展农家乐等农村生态旅游业。三是充分利用风电项目开工的契机,打造工业和农业相结合的体验休闲产业。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13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作为环境治理的头等大事,坚持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统筹推进压能、减煤、治企、降尘、控车、增绿、护水、保土,坚持源头治理,强化监管执法和监测,严格考核问责,稳扎稳打、攻坚克难,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任务目标

  充分认识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目标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核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摸清问题底数,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效果清单。持续发力,切实抓好燃煤散煤治理、清洁取暖、燃煤锅炉、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扬尘治理、铸造企业整改、散乱污”企业等重点工作。切实做好错峰生产运输和应急响应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按要求完成国标六参数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运营工作,切实抓好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工作。进一步落实“河段长制”,加大对涉水企业、沿线河流干渠监管和治理,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做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三、具体工作

  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领导包联制度。在“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上到下,全面建立健全片区、农村、相关行业领域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明晰职责,责任到人。

  (一)全力推进铸造产业整改提升

  1.提高认识。开发区把“铸造企业整改提升工作”作为20xx年度全区的“一号工程”、作为引领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抓实抓牢,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态度全力以赴推进铸造整改提升工作。各铸造企业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整改提升工作上做到头脑清醒、信念坚定、行动有力。

  2.明确目标。各局办、各铸造企业须严格按照我市关于开展“绿色铸造双创活动”(创建“绿色铸造企业”“绿色铸造乡镇”)的安排部署,根据《泊头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规定,以6月底的时间节点为底线,高标准、严要求,加快制定整改方案、科学有力的推进整改进度,彻底实现从外到里的“洗脸”“抹粉”“换衣”“清肺”“止咳”的整治效果,实现“环境优化添人气”“环保达标长底气”“安全达标鼓士气”“装备智能提效率”“质量提升增效益”的转型升级目标。

  3.从严把关。各铸造企业要严格按照《泊头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中“污染物稳定排放达标标准、现场达标要求及标准”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有力的落实整改措施。开发区将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及验收办法实施验收,对拒不整改且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治直至停业关闭。

  4.加强保障。开发区将在铸造整改提升工作中全方位做好专家指导、立项审批、协调跑办等帮扶服务,以科级干部包企为保障,引导一类企业争先创优、二类企业提档升级、三类标准企业整合重组、四类标准企业转型改产,全力服务企业打造绿色铸造企业,全力争创绿色铸造开发区。

  (二)严控燃煤污染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执行新上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通过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煤炭,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继续推进煤改气(电),区内全部完成取暖散煤清洁能源替代,所有商铺、作坊、洗浴、小摊点、小商贩等一律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3.严格治理燃煤锅炉。区内6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6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4.强化农村散煤替代。大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有条件的实施天然气“村村通”工程,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鼓励引导居民和农业生产单位使用洁净燃料。

  (三)严控企业排放

  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省落后产能淘汰目录,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治理状况,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6.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分类治理、关停“散乱污”企业。对难以改造达标的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对可改造达标的企业限期整改提升。

  7.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快对区内新增VOCs排放企业的治理进度。严禁露天喷漆、喷涂、胶黏、烘干、晾晒,经营单位一律进店密闭加工并安装治理设施。推广使用低VOC含量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淘汰取缔落后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

  8.开展企业达标治理。严禁批建新增炼焦产能项目。对“高架源”建立排放清单,实行在线监控,加强环保设施监管,完善运维台账,开展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自动监控数据真实有效。坚决打好铸造行业污染防治攻坚战,加速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按照《泊头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的标准及要求,切实推进全区铸造企业高标准、高效率整改。

  9.严格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利剑斩污”等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工作,加大专家排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区域互查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检查频次,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非法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采取高限处罚、按日计罚、查封扣押、“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等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控扬尘污染

  10.强化各类施工扬尘管控。加强房屋建筑、道路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防止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施工现场做到“5个100%”(围挡100%、苫盖100%、喷淋100%、运输车辆清洗100%、路面硬化100%),零层以上高空作业必须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封闭、湿法作业、雾炮喷淋等有效抑尘措施,严防高空扬尘。

  11.控制渣土运输扬尘。未落实全密闭运输的渣土运输车,不得开展渣土运输业务。所有建筑工地不得使用不达标的渣土运输车,违者查扣车辆并高限处罚用车单位。严厉打击违规倾倒渣土行为,严厉查处未落实全密闭措施,未按规定时间作业,沿途渣土抛洒、车轮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的`渣土车辆。

  (五)严控烟尘污染

  12.严管餐饮油烟。区内严禁露天烧烤,一律进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范经营。开展夜间常态化巡查,并向背街小巷延伸,对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排放实施常态化管理,严打反弹。

  13.严禁露天焚烧。严格落实“分区化”“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巡查,清除秸秆、荒草焚烧隐患。全面清除区内垃圾,实现区内垃圾清零,完善垃圾收集、转运、清除、处置机制,严禁区内露天焚烧,定期开展集中整治。

  14.严控烟花爆竹燃放。严格落实《泊头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度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泊政通告〔20xx〕34号)禁限放措施,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置。

  (六)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

  15.实施工业企业采暖期错峰生产。自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行业,实施错峰生产。

  16.强化应急响应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和“一厂(场)一策”,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企业、车间、工艺、工序以及工地,明确操作流程,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过程可追溯、效果可核定,确保可统计、可监测、可核查。严格按照应急响应的级别和标准,提前启动响应措施,视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最大程度“削峰降速”。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预案启动和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开发区、企业工作链条无缝衔接,应急减排措施按标准落实到位。

  (七)加强护水、保土治理力度

  17.确保水污染治理到位。加大对涉水企业、区内河流干渠的环境监管力度。全面改善河道水质,进一步推行“河段长制”,确保清凉江及其相连通的河渠进出口断面达标,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逐步完善农村环保工作长效机制,采取集中整治、长期保洁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防治监管,加大日常督察力度,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规范的污染治理设施,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指导综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畜禽粪便,减轻农业生产对水、土壤的影响。

  (八)推进科学治霾、精准治霾

  18.完善监测监管体系。按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进一步完善环保所建设,实现机构编制、所需人员、办公条件、仪器装备、保障经费、制度建设、网格化监管六个到位。加快推进国标六参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确保20xx年8月底前建设完成。加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督察工作,对涉气企业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九)把关助力、积极协调,服务发展

  19.积极引导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全力服务项目建设。继续推行重点项目全程跟踪帮办机制,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达效。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严格立项文件、项目环评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坚守生态红线。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协调好环评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环评制度的管理效能。推进全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组织企业进行评估验收。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14

  一、工作目标

  围绕中省市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园区大气、水体、土壤污染整治工作。解决园区生态环境问题,使环境问题得到整改,企业达标排放,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公共区域干净整洁,企业环保意识大大增强。

  二、工作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

  1、开展地下水综合治理。定期对园区及周边排洪沟开展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适时对园区及周边排洪沟进行清淤、截污、阻源等工作。对园区企业开展问题排查。园区企业要编制整改方案,落实雨污分流、区域防渗等措施,消除地下水污染源。(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主体:园区企业、自然资源和建设局、生态环境和应急局、环保网格员)

  2、狠抓工业废水防治。加强企业污水排放日常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规排放废水和总排口排放指标超标的情况要立即告知生态环境局。园区所有排水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对污水预处理达标后排入管网,所有处理设备必须正常运行。(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主体:园区企业、生态环境和应急局、环保网格员)

  3、强化污水集中治理。加强污水管网建设,督促生化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加快园区污水管网的清理和排查,保障园区污水应收尽收。加强对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督促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达标排放废水。(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主体:自然资源和建设局、生态环境和应急局)

  (二)大气污染防治

  1、加强企业废气排放监管。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重点对有VOCs排放的企业监管。园区企业排放治理设施一定要保证开启并正常运行。(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主体:园区企业、生态环境和应急局、环保网格员)

  2、严格控制企业扬尘污染。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废料堆场,生产作业现场、通道等产生粉尘污染场所的监管。园区企业要采取封闭、半封闭防尘措施,及时进行清扫、洒水,对厂区裸露地面进行硬化、绿化,严格控制生产作业场所的扬尘。(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主体:园区企业、生态环境和应急局、环保网格员)

  3、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园区施工单位要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化、裸土覆盖、喷淋设施正常运行等扬尘防治措施。(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主体:园区企业、自然资源和建设局、环保网格员)

  (三)固废污染防治

  1、加强企业固废监管。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固体废物日常监管,掌握核实企业产生固废的属性、种类、数量、主要成分,严格分类贮存。园区企业涉及危险废物的必须设置专用的危废暂存间,按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做好防渗漏措施,建立进出库台账,与有资质的机构签订处置协议。园区企业涉嫌违规处置危废、固废的,函告生态环境局执法检查。(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主体:园区企业、生态环境和应急局、环保网格员)

  2、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定期安排人员对园区公共区域、闲置土地等加强巡查,保持园区公共区域干净整洁。发现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要及时安排清理。督促新市镇做好园区总排口以上区域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园区企业禁止向园区内随意倾倒各类垃圾。(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主体: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园区企业、环保网格员)

  三、重点工作

  (一)对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加大整改督促力度,做到按期完成,按时销号。

  (二)对环保信访举报案件不定期开展复查“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三)全面掌握园区企业生产状态,摸清企业污染源基本情况,及时更新企业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

  四、职责分工

  (一)园区企业生态环境主体职责

  1、全面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切实履行环境风险防范责任。遵守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要求。

  2、依法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和危害。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污。规范排污方式,严禁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污。主动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3、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积极配合环保监管部门人员接受现场检查。

  (二)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工作职责

  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促进新市工业园区磷石膏存量逐年削减。

  (三)自然资源和建设局生态环境工作职责

  1、履行建筑行业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职责,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措施。

  2、敦促加快生化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和园区污水管网的建设。

  3、园区公共区域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四)生态环境和应急局工作职责

  1、园区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的巡查,发现涉嫌环境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处置,需要进行执法检查的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

  2、协助上级部门开展本辖区内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和环境污染纠纷、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环保网格员生态环境工作职责

  1、对联系企业进行日常巡查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2、掌握企业生产工艺及排放物,督促检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生产,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严禁偷排漏排现象等。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15

  工程内容:人工种植乔木138777棵、人工种植灌木652812棵、外借并铺设表土38231立方米、撒播草种127064平米,安装声屏障100米等施工图纸包含的一切内容。

  施工工期:6个月

  计划开竣工日期:20xx年4月25日-20xx年10月25日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

  一、KO+000-K3+000(计划20xx年4月27开工到20xx年6月30完工)

  1、分离式路基中间带计划于5月1号开始回填种植土到5月15号回填并平整完毕,共回填种植土3909m其中KO+070-K0+9422713m,K1+063-K1+3051196m。碎落台回填种植土计划从5月10号到5月20号全部回填完毕。

  雪松、馒头柳、香花槐、栾树、紫叶李、贴梗海棠等苗木种植穴开挖计划5月10日到5月20日完成;雪松、馒头柳、栾树、等乔木计划于5月30号前栽植完毕;灌木于6月10号前栽植完毕;撒播草籽6月15号做完。

  2、路侧绿化5月10号开工到6月30号完工

  紫穗槐种植计划5月10日开工到5月30号完工

  馒头柳,香花槐计划5月5号开工到5月30号全部栽植完毕。

  护坡道和碎落台灌木计划6月1施工到6月20号完工;撒播草籽计划6月15号开工到6月30号完工。

  3、弃土场绿化

  107速生杨计划从4月30日开始开挖种植穴到施工到6月30日全部种完。撒播草籽计划6月10号开始施工到6月30号全部完成。

  见附表: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表

  二、K3+000-K6+000

  计划20xx年5月10开工到20xx年7月20完工

  1、分离式路基中间带绿化计划于5月10号开工到6月15号完工

  雪松、馒头柳、香花槐、栾树、紫叶李、贴梗海棠等苗木种植穴开挖计划5月20日到6月10日完成;雪松、馒头柳、栾树、等乔木计划于5月30号前栽植完毕;紫叶小檗,金叶女贞于6月30号前栽植完毕;撒播草籽7月20号完成。

  2、路侧绿化计划5月10号开工到7月10号完工

  紫穗槐种植计划5月10日开工到5月30号完工

  馒头柳,香花槐计划5月20号开工到6月20号全部栽植完毕。

  护坡道和碎落台灌木计划6月15施工到7月10号完工;撒播草籽计划6月15号开工到6月30号完工。

  3、收费站绿化

  回填种植土计划于6月1号开始填土到6月15号完成;乔木计划从6月10号开挖种植穴,到6月30号栽植完成;撒播草籽6月30施工到7月20号完成。4弃土场绿化

  107速生杨计划从5月10日开始开挖种植穴到施工到7月10日全部种完。撒播草籽计划6月30号开始施工到7月20号全部完成。

  三、K6+000-K9+000

  计划20xx年7月30开工到20xx年10月1完工

  1、分离式路基中间带绿化7月30号开工到8月30号完工分离式路基中间带和碎落台计划于7月30号开始回填种植土到8月10号回填并平整完毕。

  雪松、馒头柳、香花槐、栾树、紫叶李、贴梗海棠等苗木种植穴开挖计划8月5日到8月13日完成;雪松、馒头柳、栾树、等乔木计划于8月20号前栽植完毕;灌木于8月30号前栽植完毕;撒播草籽9月20号做完。

  2、路侧绿化计划7月30号开工到9月30号完工

  紫穗槐种植计划7月30日开工到8月20号完工

  紫丁香、榆叶梅、连翘、鸢尾、爬墙虎等灌木计划8月10施工到9月10号完工;撒播草籽计划9月10号开工到9月30号完工

  3、互通立交绿化

  回填种植土计划于8月1开始施工到8月20号回填完毕,计划回填种植土11673m。乔木栽植计划8月15号开工到9月10日完工。灌木计划8月20日开工到9月20号完毕。撒播草籽计划9月20号到10月1日完成

  4、服务区绿化

  回填种植土计划于8月1号开始到9月1号完成;乔木从8月20号开挖种植穴,到9月10号栽植完成;撒播草籽9月10施工到9月30号完成。

  5、弃土场绿化

  107速生杨计划从8月1日开始开挖种植穴到施工到9月15日全部栽种完。撒播草籽计划9月1号开始施工到9月30号全部完成。

  四、K9+000-K11+088

  计划20xx年5月20开工到20xx年8月20完工

  1、分离式路基中间带填土计划于5月20号开工到6月10号完工

  乔木计划从6月10号栽植到月6月30日栽植完毕,灌木从到6月30日栽植到7月15号栽植完毕,撒播草籽7月15号施工到7月30号完工。

  2、路侧绿化计划6月1号开工到8月10号完工紫穗槐种植计划6月1日开工到7月1号完工馒头柳,香花槐计划6月20号开工到7月20号全部栽植完毕。

  护坡道和碎落台灌木计划7月1施工到7月20号完工;撒播草籽计划7月15号开工到8月10号完工。

  3、弃土场从5月20号到8月20号全部完成。

  五、声屏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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