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网>职场范文>工作方案>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时间:2023-12-03 07:09:1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交通安全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交通安全工作方案1

  中秋将至,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小型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届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自驾出行、包车出行的交通流量大幅增加,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极大压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中秋节期间是人流、物流、车流高度集中的非常时期,因此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同时,要根据各自辖区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把责任分解到具体民警,抓好部署、检查以及落实工作,全力确保近期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区域,狠抓路面管控。各单位要重点做好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及时掌控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和信息,严查农村地区中短途客运车辆、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摩托车超员超载及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严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确保端午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规范执勤执法,做好安全防护。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部令要求,规范执勤执法,坚决杜决公路“三乱”。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管理处罚标准和记分分值;凡执行处罚记分的,要切实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同时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对有客观特殊情况合乎情理的,以及情节轻微的,应以教育为主,以争取群众最大的理解和支持。要根据天气变化,随时做好民警防护着装温馨提醒;教育民警做好执勤执法装备维护保养,开展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和演练,严格按照执勤执法规范、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设置执勤点、处置事故现场,杜绝民警伤亡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廉政建设,抵制奢侈浪费。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三项禁止”等禁令条令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等法律及规定。严禁巧设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节日期间公务车全部停驶,确有警情需用车的要请示领导同意并经纪检备案才可使用。要大力提倡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提示,提倡文明交通。要根据中秋节期间群众活动道路交通通行的特点,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车辆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警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在出入景区道路、城市主要出入口等车流密集点段,提前告知路况、事故、临时管制等交通信息,借助电台、微博等快速传播渠道公布节日期间交通管理措施,加强交通预警诱导,服务群众出行。要加大对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的宣传力度,曝光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培养广大驾驶人经过路口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和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良好习惯。

  六、加强内部保障,落实值班备勤。各单位1是要围绕中秋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合理安排警力。2是中秋节期间,各单位及值班民警如遇有重大交通事故、道路堵塞等突发情况要随时反馈办公室,确保信息畅通。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3是中秋节期间,大队将派出督导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路面见警率不高、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将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4是统筹做好勤务工作安排,保障民警科学休息,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外地民警端午节期间与家人团聚。5是认真落实值班备勤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实行领导带班制,值班民警24小时在岗,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对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交通安全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xx〕88号)和运城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农村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市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

  1.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 严格落实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负主责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县级政府领导包乡镇(街道)、包交通主干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包通村公路,村(社区)干部包车辆、包驾驶人、包路段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构建“主责在县级、管理在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触角到村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平安乡村建设的契机,依托“一中心+网格+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体系,乡镇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站,配齐、配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部门路长、农机部门管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有效提高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意识,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运城公路分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3.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按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晋交安〔20xx〕10号)要求,指导支村两委规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深化与保险公司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充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落实“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切实履行交通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基础信息采集、公路隐患排查等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配合)

  4.多渠道落实工作经费。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配置必要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日常工作运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经费。保险公司要运用防灾防损机制对劝导站建设予以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对警保合作劝导员给予经费补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5.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通过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

  6.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构建农村地区跨部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要结合辖区实际,整合救治资源,优化救援路径,共同建立完善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率。根据各自职责统筹配备交通应急与急救装备,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7.加强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按照《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建设,逐步扩大农村公路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范畴比例,结合实际探索实施差异化生命防护工程配套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主管部门落实管养资金保障,真正解决农村公路管养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养护机制缺乏活力等问题,对新、改、扩建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参加竣(交)工验收。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巡查考核要求,落实养护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养护。(市交通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8.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交通和公路部门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对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落实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公安部门以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交通安全风险高的路段为重点,加大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力度。交通、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同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加强动态排查,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推动实施市县乡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运城公路分局分工负责)

  9.加快推进科技信息化手段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县、乡镇(街道)两级“农交安”APP应用水平。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信息化,提高“人、车、路、环、管”等基础信息录入率。加强农村地区重点路段交通感知设备建设,推进视频监控、卡口等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提高科学研判、快速发现、精准查处能力水平,并实现与各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的联网共享。加快交通安全执法站和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建设配备,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一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三)切实强化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10.强化联合执法管控。建立健全由公安、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整治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晒谷晒粮、非法营运等道路交通顽疾。加大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查纠、惩处力度。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等,查处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醉)驾及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货车超限超载问题治理,优化超限超载检测站设置,不断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问题,有效遏制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11.持续深化农用车专项治理。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实行农村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落实各职能部门农用车违法载人监管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发生。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农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依法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不得上路行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2.切实提升农村客运安全服务水平。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新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的审查,落实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查制度,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车型运营,禁止在不符合规定的道路上通行。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线路,要明确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要针对农村群众务农务工集中出行需求,鼓励大型农场、企业发展通勤班车,与大型农场、农业合作社、农村大中型企业等加强协调对接,统筹运力运能,通过发送定线包车、定制班车等方式,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难题。要针对农村学生上下学用车需求,最大限度确保农村学生乘车安全。要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客运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鼓励采取乡镇公交、定制班车等形式,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问题。构建运行规范有序的校车服务市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培训,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市交通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配合)

  13.加强违规车辆综合治理。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生产、销售,遏制违规车辆在农村地区泛滥。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和信息交换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农村地区超标电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专项治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4.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要按照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144号)要求,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积极引导自律自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5.持续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社会化宣传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媒体公益宣传机制,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刊载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开展全方位宣传活动。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重要内容,持续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在国省道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建设“交通安全文明村”。重点加强对农村客车、货车、校车、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驾驶人和村干部、教师、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发挥重点群体示范作用,带动农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整体提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16.切实提升“一盔一带”治理效果。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倡议书,组织开展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宣传发动和执法引导活动,突出案例警示,讲明危害后果,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乡村振兴战略,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同规划、同发展、同实施,进一步强化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协同共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三)强化投入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人财物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同时,研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拓展资金保障来源。

  (四)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巡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要警示约谈、挂牌督办。

  (五)定期报送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安排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每年11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情况;每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交通安全工作方案3

  为全面贯彻落实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部署,推进农村道路、水利防汛、地质灾害、农村沼气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并做到常抓不懈,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检查方案。

  一、成立检查小组

  组长:

  参加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安监所、派出所、交警队、运管所

  二、检查时间及检查范围

  (一)检查时间:各单位6月21-30日自查,7月1日-8月30日组织有关单位全方位进行检查。

  (二)检查范围

  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水利设施、防汛、地质灾害、农村沼气使用、农药经营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三、检查内容

  (一)县、乡、村、社道路及道路交通安全

  1、全面检查县、乡、村、社道路安全隐患,危险路段警示标志设立。

  2、检查农村客运、摩托车、农用拖拉机无证无照驾驶,超线、超载、超速、违章搭载客人行为。

  (二)防汛及水利设施

  检查所有塘、库、堰、沟渠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防汛措施、预案是否深入群众,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值班人员是否落实。

  (三)地质灾害

  对历年地质灾害进行检查,落实值班监管人员,群众撤离路线,确保通讯畅通。对紧邻山坡的农房落实山体观察人员,特别暴雨洪水时期要有人负责通知。

  (四)农村沼气使用

  对沼气池易损零配件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更换,对沼气池的安全排渣、清淤知识是否宣传到一家一户。

  (五)农药经营

  证照是否齐备,各项制度是否上墙,是否经销过期变质伪劣产品及高毒、高残留农药。

  (六)林业安全

  建立扑火队伍,落实巡山责任人员,防火知识宣传到一家一户。木材加工户消防设备是否完善。

交通安全工作方案4

  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xx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在全省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市、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逐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强化调度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2.深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要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在节假日、赶集日、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和政策宣传。

  3.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服务保障。鼓励学校采取配备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等措施,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4.严格监管运输企业。对客货运输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严格监管货运安全。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6.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7.严格监管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8.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深入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升中央隔离护栏防护能力,优化路口路段指路标志信息、标线渠化引导。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9.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到位。

  10.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推动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500个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要全部完成改造措施。

  11.积极提升公路安防能力。完成200座公路危桥改造和不少于400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2.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13.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以及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4.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15.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6.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

  17.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牵头部门: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8.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19.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0.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雾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引导分流。

  21.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22.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进一步完善直升机快速救援机制,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牵头部门: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交通安全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24.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全省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桥、易雾易凝冻等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器等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完善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宣讲团等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恳谈会、坝坝会、摆展板、文艺演出、播放视频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常态化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精神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省长牵头的工作机制,充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省级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贵州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倒查溯源、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交通安全工作方案5

  为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根据《首都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精神,我区将按照市交管局及市安办“4月份交通安全宣传月”的总体工作部署,在全区广泛开展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题,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充分依靠各街乡政府、各委办局及相关单位,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并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贯彻落实“人文奥运”理念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交通安全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xx区副区长佟克克任组长,xx区政府办副主任于海波、综治办主任刘印槐、xx公安分局副分局长徐长春、xx区安监局局长关伟、xx支队支队长张诚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安办常务副主任、xx交通支队副支队长赵辉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支队宣传科,负责协调、组织全区宣传月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在巩固第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拓展“五进”宣传活动的外延。在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中,要结合交通安全社区(村)创建工作,认真总结望京街道安全社区及高碑店乡高井村的创建经验,及时召开观摩会,推广社区(村)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同时,为了使“五进”工作深入人心,全区所有的社区(村)在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在普遍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小结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五进”宣传工作要留下宣传“痕迹”为主要内容,检查工作漏洞和宣传死角,需要弥补的要弥补,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的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要及时充实和更换橱窗、板报、墙报、宣传栏内容,充分利用交通安全活动室、市民学校、老年人活动站等随时开展市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在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中,由教委安办负责,一是每所中小学校都要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二是由区教委和交通支队共同编拟的“中小学生安全手册”要人手一册,同时,组织辖区大专院校和中、小学生开展主题班队会、绘画、手抄报、板报展览、征文比赛、演讲、辩论赛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维护交通秩序、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等公益活动;在交通安全进单位活动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结合私家车数量增加的特点,建立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加强对所属机动车的使用、保养、维修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单位专职机动车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制度不完善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同时,针对近一个时期有相当部分驾驶员为躲避非现场处罚,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实际情况,单位、社区都要对所属驾驶员及居民进行一次专项教育。可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确保交通安全宣传进入千家万户。

  各地区在开展宣传教育进社区、单位、学校、农村、家庭的基础上,要将宣传范围拓展到商场、影院、医院、晨练点等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利用事故光盘、展板等重要“抓手”的基础上,要将宣传载体扩展到购物袋、公园门票、信封、文件夹、粘贴画等市民生活、工作的细节。

  进一步加强对驾驶本市营运机动车外埠驾驶员的宣传管理。在全区专业运输单位中,广泛开展一次针对外埠驾驶员的安全状况和驾驶资格的核查和交通法律、法规测试活动,凡未经核查随意雇佣驾驶员发生问题的用人单位,区安办、交通支队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各单位对近年来发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满12分或法规测试补考不及格的驾驶员要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该解除劳务合同的一定要解除,该辞退的一定要辞退。

  (二)20xx年4月22日(星期五)定为全区宣传高潮日。

  高潮日当天,区安办将分别在长安街沿线的祁家园路口、建华路口、日坛路口及xx公园南门设立四处高潮日宣传站,分别由辖区街乡安办负责。宣传活动分别采取板报、横幅、事故展板、文艺节目、有奖问答、卡通形象、播放事故录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同时,要播放北京市实施办法的讲座录像片,路口周边具备条件的护栏、路树、建筑物等地方,要悬挂宣传横幅、安插彩旗,烘托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各街乡、专业安办也要在管界街乡的主要大街、中心街、农贸市场等群众聚集区设立宣传点,安排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专门发放宣传材料,组织本站点宣传活动的开展。每个宣传点除体现本站点的'宣传特色外,要做到统一悬挂“xx街道(乡)交通安全委员会宣传站”样的横幅;统一悬挂5条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要内容的横幅,大张旗鼓的广泛宣传,在全区范围内形成遍地开花、轰轰烈烈的宣传声势。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是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质的有效途径。各地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要借势借力,营造齐抓共管局面。各地区要本着“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市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协调社会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各地区要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编印、制作两种以上市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材料。4月22日前,将宣传材料样品报xx支队宣传科。

  (三)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典型报道和曝光力度。各地区要对今年以来辖区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广泛营造“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违反交通法规为耻”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地区要将本次活动的典型做法、实际效果、先进事迹等情况及时上报支队宣传科,其中动态信息不少于4篇,4月22日前将此项工作总结报xx支队宣传科。

交通安全工作方案6

  全力打造 景区良好交通秩序,为了更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树立 良好形象,特制定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平安 畅通 建设为动力,以创建国家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 5A 级景区为载体,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包干,联合执法、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学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长效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禁限大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入城管理。1.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

  项目施工车辆冒装、弃渣沿街散落、野蛮行驶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2.针对公交车、出租车不文明行为。解决无序运行、管理混乱问题。

  提升国家级景区形象。优化区域内全面实施交通大循环,3.规范 景区交通管理。强化对各类交通违法违规现象查处力度,提高驾驶员文明行车意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创建国家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 5A 景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张力任组长、副县长陈爱军任副组长,为确保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的.顺利实施。县政府办、法制办、信访办、督查巡察办、公安局、市政局、交委、城乡建委、农委、商务局、发改委、旅游局、景区管委会、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由县公安局副局长 任办公室主任,交巡警大队长陈辉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三、优化区域及规范重点

  (一)优化区域。优化区域为我县 景区范围路段。

  (二)规范重点。对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和核载0.5吨以上货车、车身高2.4米以上货车实施禁限通行。

  1.指定车型禁限通行。禁止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和核载0.5吨以上货车、车身高2.4米以上货车在7:00至21:00进入优化区域。

  即:以 三角塔为入口至 岔路口路段直行和沿途各路口右转弯至城东大道通行;其他车辆单向循环通行线路与以往不变。2.单向循环通行。禁限车型在禁限时段内禁止进入禁限区域。禁限时段以外实行指定线路单向通行。

  不受禁限约束。3.特殊车辆实行持证通行。居民日常生活品配送车、垃圾清运车、施工车辆等经审批后可持证通行。

  进出口必须是从三角塔进入,4.蔬菜运送车辆设固定场所。将蔬菜运送车辆中转地转移至 货运停车场。卸货后从停车场经三角塔出城。

  四、方法步骤

  共分为三个阶段。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工作从4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9日)

  落实工作人员,研究制定优化方案。召开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工作动员大会,县电视台播放、报》刊登《通告》成员单位召开物流及货运等企业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车辆巡回宣传。

  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优化 景区道路交通工作由县政府组织。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

  3天内将 停车场清理规范和平场,1.交通设施完善组。由县市政局负责。可确保80-100台货车停靠,负责停靠 山、 方向需进城卸货车辆,对县城道路标志标线及安全管理设施进行规范设计整治。由县公安局负责在城外( )完善提示性标识,为整治工作提供硬件保障。

  抽调交巡警6人、运管执法10人、市政监察8人,3.城内整治组。由县交委牵头。分3个执法队,交巡警、运管、市政各明确1人负责,加强县城内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和管理(方案另行制定)

  市政、交巡警、运管配合进行整治(方案另行制定)4.施工车辆规范组。由县城乡建委牵头。

  发改委、镇政府配合,5.信息掌控组。由商务局牵头。负责对县城物资供应、物价波动进行监控,保障县城居民日常生活用品供应,严厉打击借机哄抬物价行为。

  公安局、交委、市政局、镇政府配合。负责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解释疏导工作,6.疏导稳控组。由县信访办牵头。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违法上访的组织者和挑头者进行教育打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对阶段工作进行督查,8.督察巡查组。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巡察办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建章立制,总结经验。确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领导。又要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依法办事。既要处理违章人员,又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引发社会矛盾。对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未达到预期工作目标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交通安全工作方案7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五大责任体系”,积极构建“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交管体制机制,结合全镇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及交管工作实际,进一步压紧压实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根治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以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为牵引,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主线,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行动,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全力防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目标

  (一)逐步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制机制突出问题,推动农村“两站一室”实体化运行,集中整治全镇范围内存在的交通基础设施、交通秩序、交通安全意识、源头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

  (二)进一步做好镇区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三)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全民交通安全知晓率和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进一步提升,参与交通管理和维护交通秩序的积极性、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公众交通出行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

  1.普通国省道。全面排查G312线,S316线等普通国省道主线公路防护栏、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警示桩、减速带、信号灯等设施缺损及沿线马路市场、加水洗车站点等安全隐患,按照“四不放过”的闭环治理要求,督促、协调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区交通运输局进行治理,全面压降平交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单位:相关村、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镇行政综合执法队、凉州交警大队武南中队)

  2.农村公路。全面排查辖区乡村道路涉及防护栏、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信号灯、冲波、路面不平整、树木遮挡视线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基础设施警示提示能力和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各村、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二)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

  3.严管重点车辆及驾驶人

  (1)加大对大型货车、大中型客车、面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的检查力度,科学部署警力,做到勤务安排不留空挡,把警力最大限度摆到路面上,全面提升见警率,管事率。(责任单位:凉州交警大队武南中队)

  (2)各村严格落实“节假日常态管、重点时段重点管”和“每月22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的农村劝导勤务计划,主要负责人亲自上阵,在主要平交路口广泛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确保“农交安”APP安装使用率、劝导日志上传率均达到100%以上。紧盯农村务工人员出行和接送学生安全,加强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三轮车安全检查,严厉制止电动车非法载人在国省道行驶,掀起交通安全大劝导的高潮,形成电动车整治强有力震慑效应。(责任单位:各村、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凉州交警大队武南中队)

  4.严查重点交通违法

  (1)认真分析重点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采取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增设移动式超速检测点,全天候、全路段进行“马路办公”,加大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检查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查处酒驾醉驾、超限超载、超速、百吨王、非法营运、校车超员、“黑校车”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劝导整治农村地区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双违”交通行为。(责任单位:各村、凉州交警大队武南中队、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武威三中教育集团)

  (2)组织开展镇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全力以赴做好创城工作“交通革命”,按照“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严查严管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非机动车随意行驶、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等交通违法,持续整治快递外卖骑手不文明交通行为,净化镇区交通秩序,形成文明礼让的.交通安全新风尚。年内机动车礼让率达到90%以上、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率达到90%以上、电动车的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凉州交警大队武南中队、镇行政综合执法队、镇市场监管所、武威三中教育集团)

  5.严厉整治道路运输源头问题

  货运企业整治。对辖区砂石、水泥、混凝土等运输企业逐一走访、对重点车辆逐一检查,将辖区所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基础信息全部登记入册;约谈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要求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重点源头装载企业安装称重检测和监控设备,杜绝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超限超载车辆上道路行驶。对货运企业所属车辆通行规律、交通违法情况、重点风险隐患进行解析评估,建立“红黑榜”动态监管制度,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将违法量大、隐患突出的企业纳入“黑榜”重点监管。严把机动车审验关和电动车生产销售源头关,严查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非标电动车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镇行政综合执法队、凉州交警大队武南中队、辖区各企业)

  (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

  6.组织宣传。利用社区、村委会“一栏一标语”宣传阵地等阵地优势,通过悬挂横幅、更新专栏、张贴挂图、智慧广播宣传等方式开展宣传和警示教育;依托辖区重点场所、显要位置LED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内容,积极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氨围。组织志愿者“进村入户”,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彩页、讲解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农村群众知晓度。适时集中组织老人、儿童观看警示教育片,“面对面”讲解安全出行常识、酒醉驾等违法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一老一小”交通安全意识;结合“反电诈”等普法宣传活动,组织辖区武南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力量以“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为重点,通过播放视频、安全讲座、观看展板、开展座谈等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武南派出所、凉州交警大队武南中队)

  7.学校宣传。督促全镇各学校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通过主题班会、安全讲座、国旗下的讲话、手抄报、演讲赛、征文等形式对学生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对骑乘非机动车、电动车、摩托车的法律法规常识教育;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提醒学生家长驾车不闯灯、不超速、不超员、拒绝酒后驾驶、乘车要系安全带等安全常识,坚决杜绝使用不安全车辆接送学生的现象。每学期设置不少于4课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每月组织师生至少开展1次安全出行、文明行车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武威三中教育集团)

  8.重点企业和车辆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开展“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和建筑工地、高标准农田项目等务农务工人员的安全宣传,积极倡导交通安全理念,模范遵守交通规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定期对辖区客货运企业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安全警示教育,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镇行政综合执法队、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四、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相关办(中心)要以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问题整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责任人要亲自上阵,督促整改落实,靠实责任,明确指示,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相关办(中心)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研究分析,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主动推进整治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考核问效。由镇应急办对各村(社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考评结果将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年终考核的一项指标。对工作不落实、整改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交通安全工作方案8

  为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在全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健全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积极建立定期排查整治预防交通事故长效机制,重点排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比较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依法查处严重违法驾驶人,查纠严重违法车辆,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指挥部,市政府副市长刘风山任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言华、市公安局副局长何承良、市教育局副局长时恒才、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杨金贯、市交通局副局长南合庄、市广电局调研员赵玮任副指挥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集中行动的具体指挥、协调、督办等工作,何承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刘洪生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行动步骤

  (一)大宣传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探索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扩展宣传阵地,努力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效果的最大化。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免费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办交通安全专栏。整合手机短信平台、社区宣传栏、公交车站牌、大型公益广告栏等公共信息设施资源,在全市构建公共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切实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在中小学校、驾驶培训学校、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等场所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园地。通过举办交通安全摄影比赛、交通安全主题文艺演出等活动,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延伸到社会的每个层面、各个角落。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重点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加强对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创建安全文明村、文明社区等工作有机结合,增强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牵头,教育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共同实施。

  (二)大排查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28日)

  1、对重点驾驶人员进行排查。对客运车辆、校车、旅游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驾驶人要逐一排查,登记注册。对排查出有两次以上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人要进行专门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将车辆和驾驶人违法记录和事故发生情况抄送运管部门。对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多次交通违法记录未接受处理及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客运驾驶人,运管部门要取消其准驾资格、调整岗位或解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共同实施。

  2、对客运车辆、校车、旅游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排查。对挂靠经营的客运车辆、校车、旅游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要全部停止营运,清退出营运市场。对不落实门检、车辆保养等安全制度的运输企业、客运场站,要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其整改。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教育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共同实施。

  3、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各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对照交通部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有关技术规定和公安部危险路段排查标准,综合考虑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研究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所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曾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急弯道、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路段等全面排查整治,摸清危险路段底数,并逐一建档。对往年已排查治理的危险路段,要结合事故分析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对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要继续作为公路危险路段进行治理。在此基础上,市交通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要共同制订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整治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共同实施。

  (三)大整顿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1、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顿。各乡镇政府要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对农村公路的管控,实行乡镇长、村委会负责制,保证本辖区村民不坐违法车,农用车不违法载人。公安部门要科学调整路面交警的勤务部署,逐步在重点乡镇组建公路巡警中队,充实警力,配备必要装备。对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强行超会车、逆向行驶、不遵守标志信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停车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对严重超员的,依法扣留机动车。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的源头管理,纠正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通过整治,使客车超速、超员违法行为发生率低于10%,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人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执法,交通运输部门治理超载要在省政府批准的固定检测站进行,消除违法状态。车辆因超限或超载已被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处罚过的',其他地方和部门不得再处罚,坚决制止重复处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农机局共同实施。

  2、对营运企业进行整顿。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对营运企业及驾驶人的监管责任,对营运企业、营运场站进行全面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督促其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督促营运企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建立单车检验维修台账、行车事故记录台账、营运驾驶人档案,抽查驾驶人定期安全学习情况;督促营运企业与每位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聘用驾驶人准入考核制度。对营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进行全面检查,对屡次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负有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的客运驾驶人,要坚决调离岗位,不允许继续参加营运。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3、对校车、旅游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整顿。

  一是严格整顿校车,实行校车校长负责制。对校车驾驶人定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对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日常检验,坚决杜绝校车带病行驶、超员、超速等违法现象。

  二是严格整顿旅游车辆。重点检查旅游车辆停车场地、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无场地、无安全制度和挂靠经营的车辆,坚决取缔其营运资格。

  三是严格整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运输资格和线路审批情况、车辆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市教育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共同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预防和遏制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要性,迅速行动,制定工作细则,强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要会同协办单位制定出台长效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协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抽调市交通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等有关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也要加强自查自纠,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牵头部门要严格量化考核制度,制定专项整治考核办法,组织检查考核。

  (三)加强责任追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凡发生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由安全监管、监察等部门严格追究驾驶人、车辆所属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每月25日前,各有关单位要将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地点:市交警支队,电话:,市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于30日前报省指挥部办公室。各单位务于20xx年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于25日前报省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