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网>职场范文>工作方案>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时间:2023-10-17 09:52:0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常用(9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常用(9篇)

实施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三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xx〕50号)和《汉中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汉政办发〔20xx〕42号)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市场准入程序,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就我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托全省统一的并联审批系统,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套材料申请,一个窗口受理,相关部门一体审批,一次发放载有工商登记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三号”)。待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后,20xx年底前将“一照三号”过渡到“一照一码”。

  二、基本原则

  (一)便捷高效。优化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审批流程,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审批机制,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规范统一。全区使用统一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审批流程、提交材料清单和申请表格,使用统一的并联审批系统平台,确保“三证合一”工作规范统一。

  (三)统筹推进。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与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信息互联共享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同步推进。

  (四)依法互认。“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兼具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功能。企业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办理许可审批、资质认定、招投标、金融等业务时,相关部门、单位、机构要予以认可,不得再要求企业另行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三、工作内容

  (一)在工商汉台分局注册大厅设置“三证合一”登记受理窗口。申请人向受理窗口一次性提交包含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申请信息的《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

  (二)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收到受理窗口传送的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后,运用本部门的业务系统,同时对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

  (三)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作出核准决定后,当日内将核准结果和相应的登记证照号码,推送至并联审批系统。受理窗口将三个部门的.登记证照号码汇集,打印载有工商登记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加盖工商部门印章后向申请人发放,全部工作流程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当日内将不予核准理由通过并联审批系统推送至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办相关手续。

  (四)因全省统一的并联审批系统还在完善阶段,目前除工商部门外,质监、国税、地税各自的业务系统还没有与联办平台紧密融合,申请信息和材料在受理窗口受理后无法通过联办平台传递给质监和税务部门,因此,目前在实际业务办理中仍须电子数据与书面数据同步传递。

  四、职责分工

  (一)工商汉台分局:负责协调全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制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流程、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清单;负责全区统一的工商、质监、税务“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平台应用;承担“三证合一”申请集中受理工作。

  (二)质监汉台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制定“三证合一”工作中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申请审批的操作流程,按规定将各自审批证号传送到工商部门受理窗口;配合工商汉台分局做好并联审批系统平台维护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调。工商汉台分局要牵头组织实施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要加强日常联系和沟通,建立协调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和部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措施。在“一照三号”到“一照一码”的改革过渡期间,工商汉台分局、质监汉台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要合理调配人员和设施,规范受理、审批流程,落实责任,确保数据资料录入、传递等环节衔接顺畅,为下一步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改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加强保障。区财政局负责做好“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平台应用及改革工作所需经费的保障工作。区监察局负责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四)加大宣传。全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疑点问题,帮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带来的便利,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

实施方案 篇2

  群防群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创建、“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平安家庭”为载体,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宣传教育、防控、惩治和责任保障四大体系,切实降低侵财性案件发案率,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确保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

  一、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健全群防群治宣传教育体系

  1、积极推进“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平安工程创建活动。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整合法制宣传教育力量,积极组织送法入室活动,重点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社区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高全社会法制素质。

  二、落实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管理措施,健全群防群治防控体系

  1、强化社区治安防范工作。推进社区警务战略,确保经常性开展治安巡逻活动。重点抓好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确保公安部、建设部49号令《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和综治委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切实降低侵财性案件发案率。

  2、探索新时期群防群治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加强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提高小区治安人防、物防、技防实效,构建安全和谐的模范社区。

  3、认真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加强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内部防范措施,抓好单位内部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做好治好防范工作。

  4、加强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管理。加大对网吧、公共娱乐场所管理力度,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决予以查禁和打击。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开展禁毒工作,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认真落实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考察教育制度。

  三、及时化解和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健全群防群治惩治体系

  1、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社区内不稳定因素,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化解,严防群体性的事件及由民事转刑事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2、进一步加强人民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变上访为下访,依法处理信访案件,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对非正常上访人员落实“三个讲清楚”教育,切实维护信访工作秩序。

  3、重视维稳信息情报工作。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信息情报工作网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落实维稳信息情报定期报告制度,群体性的事件、突发事件等重大信息要及时上报。同时,要增强维稳信息情报的预见性,健全和完善处置群众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努力预防和减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领导,夯实基础,健全群防群治责任保障体系

  1、严格落实群防群治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结合社区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和模式,推动群防群治工作深入开展。

  2、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群防群治工作经费纳入社区工作经费,增强群防群治工作保障能力。

  3、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和队伍建设。积极优化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工作联络与配合。建立打击防范与急难险重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提高公司员工素质,加强对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聘用的管理,规范职称聘用工作,本着客观、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我公司20xx年专业技术资格聘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

  (一)成立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制定公司技术职称聘用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协调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决定各类人员职称聘用。

  (二)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聘用考评委员会、职称聘用考评工作组和基层单位职称聘用考评小组:

  1、工程系列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

  主任:

  成员:

  2、经济、会计、统计、政工等非工程系列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

  主任:

  成员:

  职责:代表公司对参聘人员进行是否同意职称聘用投票表决,并推荐低职高聘名单,报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二、职称聘用考评时间和人员规定

  公司每年进行两次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分别为年初年度职称聘用考评和年中职称聘用考评。

  年初年度职称聘用考评对象:上一年度聘用的各类专业人员和上一年度获得职称任职资格而未聘用人员。

  年中职称聘用考评对象:年度职称聘用考评后至年中职称聘用考评期间获得职称任职资格人员。

  获得专业任职资格证书和职称任职文件视为获得职称任职资格。

  三、职称聘用考评原则

  ① 因岗施聘原则。以工作岗位对应相应专业聘用。详见附一《各岗位拟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业与等级规定一览表》;

  ② 以德施聘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爱国爱厂、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投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造中,较好的完成本人的工作任务;

  ③ 以能施聘原则。在考评年度能较好的完成相应的技术职务的要求,以职称任职资格对应实际工作能力实行应聘、低职高聘、高职低聘;

  ④ 打破职称聘用终身制原则。职称聘用实行一年一聘;

  ⑤ 聘用职称和薪酬对应原则。以聘用职称对应工作薪酬,高职高薪、低职低薪;

  ⑥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和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两级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四、职称聘用考评程序、办法与确定

  根据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个人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书面和电子)作为职称聘用考评申请依据,提交到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小组(设在企管人力部)。

  职称聘用考评分为基层单位职称聘用考评、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考评和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考评三级。

  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小组根据提交的聘用申请材料审查、分类,制定聘用考评工作计划报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公布。

  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和聘用考评工作计划推进以下的考评工作:

  1、基层单位职称聘用考评程序与办法

  ①根据公司年度职称聘用考评统一安排,由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各基层单位的职称聘用考评工作;

  ②各基层单位按以下规定提出本单位职称聘用考评小组人员名单报公司职称聘用考评领导小组批准,方可进行本单位职称考评。

  a) 本单位人数超过21人以上(含21人)的,至少抽20人对竞聘者进行考评;

  b)本单位人数为20人(含20人)以下的,应全部参加对竞聘者进行考评。 ③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按照《基层单位职称聘用人员 年度考核评分表》中“责任心、合作性、纪律性、学习能力、执行力、意志力、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评分内容与标准对竞聘者进行考评进行无记名考评打分;

  ④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考评规定:

  a)优秀: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按照《职称聘用人员 年度考核评分表》评分内容与标准对参聘者进行考评打分,分数达90分以上(含90分)者,并在控制的15%范围内者(优秀控制范围为参加本基层单位职称聘用考评人员总数的15%,参聘人员90分以上人员超出总参加人员15%的,按得分高低控制);

  b)职称: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按照《职称聘用人员 年度考核评分表》评分内容与标准对参聘者进行考评打分,平均分数达75分以上(含75分)不达90分者(不含90分)及得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者未评为优秀的人员;

  C)不称职: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按照《职称聘用人员 年度考核评分表》评分内容与标准对参聘者进行考评打分,平均分数不达70分者(不含70分)。

  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参加职称聘用考评员工按以上的本基层单位考评结果认真填写参评个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表8上栏中“优秀、称职、不称职”及综合考评意见;

  ⑥各基层单位将填写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基层单位职称聘用人员年度考核评分表》提交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小组。

  2、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职称聘用考评程序与办法

  ①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根据基层单位填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基层单位职称聘用人员年度考核评分表》和职称类别(工程类或非工程类),对基层单位考评“职称”以上的'参加职称聘用考评人员进行考评;

  ②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采用“同意”或“不同意”表决作为同意或不同意参聘人员的职称聘用意见,“同意”票数过半数者为同意续聘,表决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公司职称聘用考评领导小组批准。

  3、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考评确认程序与办法

  各类职称的聘用确定,公司职称聘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有最终决定权。 (1)高职低聘:按照本人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基层职称聘用考评小组考评为“不职称”或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聘用投票不过半数“同意”票的,按照本人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低一级聘用。

  (2)依职聘用:按照本人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聘用投票过半数“同意”票的,按照本人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聘用。

  (3)低职高聘: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仅对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实行低职高聘,控制人数为高聘人数不超过中级职称的15%。以职称聘用考评委员会无记名投票的“同意”票数为依据,由得票数量多到少取参加中级职称聘用考评人数的30%名单为候选名单,提交职称聘用考评领导小组,职称聘用考评领导小组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过半数“同意”的候选人为有高聘资格,再从得票高至低取不超过控制人数确定低职高聘人员,获高聘资格人数不达控制人数的以获高聘资格人数为准。

  五、职称聘用公示

  经考核通过的参评人员,由公司公示名单。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企管人力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自当年元月一日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七、其他事项

  1、如有无法继续聘用的原因,聘用自行取消;

  2、聘用的职称与工资等级挂钩;

  3、相关职称聘用考评资料由公司企管人力部统一保管。

实施方案 篇4

  为了公正合理地做好20xx年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职务聘任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我镇教师为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文化业务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增大聘任的透明度,根据xx市人事局《xx市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的试行意见》、《关于我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x市教育局《关于转发xx市教育局〈20xx年xx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xx年xx市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组

  组长:xx

  成员:xx、xx。

  二.竞聘对象、原则、名额

  1.竞聘对象:20xx年新评为小学高级技术职务的11位教师。(xx)

  2.竞聘原则:在核准的`设岗方案()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

  3.竞聘名额:我镇现有的小学高级教师空岗数为5人(经海门市人事局职称科、工资科核准)。

  三.竞聘办法

  1.竞聘者向领导组递交任小学一级教师以来的述职材料。

  2.领导组审核述职材料。

  3.竞聘者用经审核的材料在全镇教师中进行公开述职。

  4.进行民主测评。

  ⑴测评权重为:

  A.领导组测评:30%。

  B.同行测评:70%(校内60%,校外40%)。

  ⑵测评要求:

  A.测评采用等级制。A、100分;B、80分。

  B.对被测评对象综合等第只能选择A或B其中的一项打“√”,每张测评表中的A类5人,B类6人,否则无效。

  5.确认聘任对象:

  按得分高低确认前5位为聘任对象,如遇得分相同,按以下原则处理:(1)二档优先于三档;(2)教龄长的优先;(3)年龄长的优先。余下6位在今后有空岗的()情况下按得分多少优先聘任。

  四.日程安排

  1.1月28日修改海门镇中心小学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职务聘任实施意见,各校组织教师讨论,征求意见。

  2.1月30日竞聘者向领导组递交述职材料。

  3.1月31日上午9:00,召开全体教师大会,按方案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汇总、确认聘任对象,并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实施方案 篇5

  为切实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工作,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滁防〔20xx〕16号)精神,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利用二年的时间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气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坚持源头控制、技术防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深入排查整治违法违规,加大对电气、消防商品经营者的检查力度,从严整治电气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滁城流通领域中的各类电气、消防商品及其经营场所;建材市场、灯具店、家居城、电器城、商场超市、五金电器商店、商业集中网点;经销各类消防栓、消防泵、灭火器、耐火材料等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经营商店、批发户等场所。

  三、主要职责任务

  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通知》(滁防〔20xx〕16号)内容,工商部门负责打击和查处流通领域建筑假冒电气产品和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伪造产地,以及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电气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生产、经营电气产品活动。

  四、任务分工

  企业个体监管科:1、负责牵头落实电气防范专项整治工作;2、制定《滁州市工商局关于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组织市局经济执法局、消保、商标科等科室局开展电气、消防商品执法检查;4、组织查处无照经营执法活动;5、组织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安排布置的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报表等各项任务。

  消保科:1、组织电气、消防商品抽检监测,制定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2、加强对电气、消防商品整治工作的宣传。

  经济执法局:1、开展电气、消防商品专项检查,对抽检监测不合的加大查处力度;2、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各类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三无”等商品。

  商标科:参加电气、消防商品专项检查,查处流通领域建筑假冒电气产品和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伪造产地等行为。

  广告科:查处虚假宣传,打击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电气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办公室:定期检查办公大楼电气、消防设备安全情况,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填写《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附件1)

  五、工作步骤及措施

  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共2年时间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主要结合冬春季防火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制定《滁州市工商局关于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xx年第一季度,1、组织市局经济执法局、消保、商标科等科室局开展电气、消防商品执法检查,开展查处无照经营执法检查;2、开展电气、消防商品抽检监测,制定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3、检查市局办公大楼电气、消防设备安全情况,填写《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4、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日活动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

  20xx年第二至第四季度,1、组织查处无照经营执法检查,不少于三次;2、对本单位办公大楼检查,不少于三次,及时填写《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3、继续开展电气、消防商品执法检查,及时查处流通领域假冒电气产品和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第二阶段:20xx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建章立制阶段。建立健全市工商局关于加强电气、消防商品监管相关制度,强化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第三阶段: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巩固提升阶段。建立电气、消防商品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取得实效。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是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防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具体体现,市局相关科室局要提高对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好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各科室局要明确职责分工,履行监管任务,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职责落实,切实形成部门联合整治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315国际消费者日活动,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电气、消防防范专项整治的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市局企业监管科及相关科室局要及时总结电气、消防商品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果,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及时完成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安排布置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工作总结。

实施方案 篇6

  一、工作目的

  为有效暴露、揭示、预防案件风险,提高案件防控威慑效应,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和内控管理,进一步强化各网点重要岗位人员管理,查找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风险和漏洞,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飞行替岗实施细则》开展飞行替岗检查工作。

  二、工作权限:

  (一)有权制止违反金融法律法规和违反联社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替岗中发现原岗位工作人员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工作,有权向其上级领导提出调整建议。

  (三)替岗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督促整改或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四)对替岗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该机构限期进行整改,并提出处理建议。

  三、工作职责:

  (一)检查被替岗机构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的有关情况。

  (二)检查被替岗机构人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关情况。

  (三)检查被替岗机构业务办理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被替岗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五)检查被替岗人员安全保卫工作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六)帮助和辅导被替岗机构人员熟悉政策、制度和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改进经营管理理念,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人员分工

  组长储成发同志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整体安排部署工作;明安玺同志负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收集整理检查资料、信息反馈、下达整改通知、提交检查报告等;罗小军同志负责接替陈道志主任岗位工作,负责替岗期间被查社内部管理工作,张伟同志负责接替客户经理**鹏勋信贷管理工作,替岗期间办理被替岗人所负责管理片区的信贷业务,并检查、指导信贷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及时归纳汇总并反馈业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实施检查

  (一)下达替岗通知书。替岗通知书现场送达,做到预先不打招呼,不让被接替人员提前做准备。到机构后替岗人员将《飞行替岗通知书》交由网点负责人,通知被替岗对象,确保之前被替换岗位业务保持常规状态。

  (二)办理手续交接。进点后直接接管被替岗人所有业务手续。包括业务印章、身份卡、钥匙、各类登记簿、台帐、信贷档案资料、会计档案资料、重要空白凭证、抵质押有价物品、借据等等。对重要事项做好移交说明,并打印移交清册一式四份,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单位各执一份。

  (三)开展检查工作。

  1、详细记载每天发生的业务,同时对现有的存款、贷款、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现金、资金往来等必须做到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务逐一检查核对相符。

  2、开展业务检查,替岗人员在办理业务期间要协助监审部稽核人员开展业务检查,将发现的问题逐一记载下来,及时反馈检查组长。

  3、检查方法

  ⑴检查重要空白凭证帐证是否相符,有无个人私自领用和缺张少份,如有应及时查明原因及去向;客户预留的印鉴卡片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随便放置,下班后不入柜保管的问题。

  ⑵查看信贷档案资料,对客户资料完整、真实、有效性进行审计。一是审查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对复印件是否与原件进行核对,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的意见;二是检查客户提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内容有无发生变更、是否吊销、注销、声明作废;客户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签章是否真实有效;三是审查客户的有关数据、资料是否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并与调查报告及经核实后的客户资料核对。

  ⑶核对抵质押物账、表、实物是否相符。同时对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的合法性进行审计,一是审核抵押人、出质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权属证明的真实性;二是审查抵押、质押物是否有重复设置的现象,抵押、质押是否足值。

  ⑷调阅帐户资料。查看对账是否及时,发现不符,是否及时查找、处理和纠正;对改变账户名称和撤并账户是否根据有关部门通知或批示办理,撤并账户尚未用完的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全部收回并妥善处理;对长时间没有发生业务的账户,是否按账户管理办法进行认真的处理。

  ⑸回放监控录像,主要查看碰库、业务流水勾对、移交接、业务办理等操作情况。

  ⑹查看各种登记簿,查看登记簿设置是否齐全,应登记的内容是否登记完整、合规。

  ⑺检查会计档案资料。审核是否按要求打印有关凭证、分户账、总账、余额表、科目日结单及各种有关报表,打印是否齐全,是否注明操作人员代号、打印份数、日期,是否加盖有关人员名章,并按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整理、装订、归档,并由专人保管。

  ⑻贷款帐据核对,查看有无帐据不符的现象,借据要素内容是否合规。

  ⑼贷款内外部核对。一是审核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及时进行了贷后检查;二是审核贷后检查的内容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三是审核每笔信贷业务到期前的20天是否发出《到期催收通知书》,并取得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押人的回执;四是检查贷款展期及借新还旧的合规性。

  ⑽重点查看贷款“三查”制度、“阳光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信贷授信、贷款资产保全等工作是否到位。

  通过检查要最大程度暴露问题,力求做到现场发现、现场整改。

  (四)上报替岗检查结果。替岗结束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替岗人员分别将替岗期间发现的问题整理归纳起来,交监审部审核,由监审部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形成替岗书面报告上报联社,并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六、责任追究

  替岗工作期间,若发现替岗人员存在以下行为联社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一)对所替换机构发现的问题隐匿不报、擅自处理或对发现重大问题线索不追查、不汇报的。

  (二)对所替换机构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应该发现而未发现的。

  (三)对发现问题超权限擅自处理的。

  七、工作要求

  1、派出替岗人员必须保证被替岗机构业务正常进行,严格按照替岗原则进行操作。

  2、被替岗人员在替岗期间,按照出勤考核,不得擅自远离住所,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检查组人员的询问,在检查结束前,如被替岗人员擅自外出或无法联系,导致检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对被替岗人员将按照旷工论处,确保检查工作顺利、业务衔接。

  3、替岗有效工作时间连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替岗人员对替岗过程中的一切工作负全责,对替岗期间所发生的属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4、替岗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替岗机构的作息时间,统一着装,熟练掌握操作理论知识和操作程序,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5、替岗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被替岗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检查和监督职能,不能影响或干预被替岗机构的正常工作。

  6、替岗人员食宿由被替岗机构安排,原则上一律在职工食堂就餐,费用自理。替岗人员按照县内出差对待,替岗工作结束后按照县内出差标准报销差旅费。

  7、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工作期间不得擅自行动,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特殊情况确需离岗的要向组长请假。

实施方案 篇7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20xx-20xx年河南省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保证节能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完成20xx年的节能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根据20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和我局制定的《20xx-20xx年河南省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到20xx年底,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以20xx年为基数,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节电5%、人均节水5%,公车百公里油耗控制在13.32升以内;二是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单位;三是制定我局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并完善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能耗监测平台。

  主要措施

  (一)健全我局各驻郑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领导机构

  目前,我局已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服务中心。各驻郑单位也要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为决策机构,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组织和协调。小组成员应包括:单位主管领导、相关科室领导等。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执行机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有关协调工作,督促、监督本单位各部门节能减排的推进。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成立文件报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着力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大力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栏、黑板报、内部刊物、网络等多种媒介进行节能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要继续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资源忧患意识,培养良好的办公用能习惯,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落实节能工作管理制度、构建节能长效机制

  1、实行规范管理,狠抓日常节能。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资源整合和节电、节水、节油、节暖、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制定节约型机关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办公及业务用房照明、空调、采暖及办公设施设备方面的能耗监管制度和措施。继续实施拉闸限电、水电动态监测、及车辆公示管理制度等。以上制度在局机关实施后,实效显著,并得到了省节能工作检查组的肯定,从20xx年起在驻郑单位推广以上节能措施。

  2、建立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各单位落实专人按规定要求记录能耗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并及时向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季报、年报。季报日期为每一季度结束后5日内,季报采用电子报表形式报送到电子邮箱。年报日期为下一年1月31日前,年报实行电子报表与纸制报表两种形式同时报送,纸制报表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逐步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及节能设施的改造。按《计划》要求,各单位应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加快进行节能设施改造,使用节能灯具,节水洁具,要求各驻郑单位落实相关措施。

  4、实行节能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包括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成员、各驻郑单位节能联络员等。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中央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以及局关于公共机构节能新精神、新要求;沟通交流公共机构节能进展情况;研究节能工作中重点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措施;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等。

  5、建立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将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局各驻郑单位。局属各驻郑单位签订《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本单位能耗削减指标、任务作出承诺。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单位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四)加强节能监督管理

  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驻郑单位节能的经常性检查。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20日前,由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到各驻郑单位检查节能工作情况,每次选择1-3个驻郑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依据《河南省省直机关节能减排达标考评细则》进行,重点包括:有关节能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节能档案是否建立、完整;节能措施是否有效落实、节能目标是否按计划完成等。

  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3月25日前,完成对驻郑单位《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编制。

  2、3月30日前,召开河南省地矿局节能工作联络员第三次会议。会议内容包括:

  (1)XX-20xx年节能减排统计上报工作的总结,指出上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以后统计上报提出相关要求。

  (2)安排各驻郑单位《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事宜。《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由各单位带回,于4月15日前由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交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20xx年第一季度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上报工作进行安排。

  3、20xx年5月底前, 局各驻郑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公共机构能源节约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节水、节油、节气以及照明、电梯、空调、办公设备等节电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 并于6月底前报局节能领导小组备案,并严格实施。20xx年下半年起,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评比。

  4、20xx年6月底前,局各驻郑单位负责本单位办公照明设备的节能改造,将使用的高能耗荧光灯、白炽灯、射灯等,全部更换成节能灯具。同时把不符合节水标准的龙头、冲水阀、水箱进行全部更换。20xx年下半年起,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

实施方案 篇8

  根据20xx年3月11日市政府副市长主持召开的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市环保局决定,自20xx年4月1日至5月底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环保专项执法“六十天会战”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要求

  5月底之前,完成河流域第一批污染点源的整治任务;对在巡检和整治过程中新发现的污染点源,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河入省控断面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最低改善目标。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调度落实《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工作方案》所确定的各项治理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强化治理效果,确保在各时间节点达到预定的工作和水质目标要求。

  (二)确保按期完成第一批污染点源的整治。5月15日前,通过与有关部门、单位对接,下达限期治理决定等措施,完成河流域第一批清查出的42处、由环保部门负责执法解决的污染点源整治,确保污水得到合理有效处置。

  (三)全面梳理和巡查辖区内污染状况。流域内各分局组织力量沿河两岸自源头进行再巡查,清查所有入河支流和排水口的污水排放状况,建档立册。在完成第一批污染点源整治的基础上,对清查出的.支流、排水口的污水进行溯源,查找排放源头,发现一处解决一处。重新审查污水直排环境业户的经营资质,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对不属于环保部门处理的情况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通过采取临时截污等措施,确保无污水直接进入主河道。

  (四)加大执法力度,突出整治效果。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组织对流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排水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对存在生产、生活废水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以及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依法严厉查处,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五)实施周巡检监测制度。组织对河道干流各控制断面、各支流、各排水口水质水量等每周巡检监测一次,编写监测简报。各分局在每周周四的十二点之前将上周四至本周三的巡检监测数据报送监测中心站;在每周周五的十二点之前将监测简报会同污染点源整治进展情况报送区政府和市局办公室、流域处和监测中心站;监测中心站汇总各区情况进行分析形成综合监测简报,于下周周一的十点之前报送市局办公室和流域处。

  (六)加强宣传,集中报道,营造氛围。各分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报送市宣教中心统一安排实施。抓好正反典型,曝光一批违法企业和单位。要选择好媒体工具,扩大影响面。

  (七)实行周调度工作制度。每周调度一次,由市局分管局长主持,于每周周一的十点(局长碰头会之后)召开调度会。流域处、监察支队、监测中心站、宣教中心负责人,四区分局分管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通报包括点源整治在内的各项治理工作的进展、监测达标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市局分管局长作出部署。

  (八)加快推进二啤污水深度处理项目。督促第二啤酒厂倒排工期,确保5月20日前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完成设备安装,进入通水调试期。同步完成尾水排放方案的设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和督导机制。成立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分局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环保专项执法“六十天会战”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调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流域处,市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调度、检查和督导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认识到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对每一项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立责任制。各项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达到预期目标。

  (二)加强协作、突出整治效果。各分局要将工作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汇报,与区政府其他部门和单位、市排水管理部门和排水工区等及时沟通,互通整治工作信息;市局有关处室和单位要与市市政、市城管执法等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与联系,定期召集部门间联席会议,调度点源整治总体进展情况。以突出治理效果为核心,各项工作措施实行无缝覆盖。

  (三)加强工作考核。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对完不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实施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粮食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粮食局《关于切实加强粮食物流与仓储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以下粮食专项资金监管方案:

  1、立项程序管理

  根据省粮食局下发的《省粮食现代化物流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省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立项程序和立项条件。

  2、工程预算管理

  工程预算由涉及单位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经建设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粮食局审核同意,作为工程招投标、建设资金筹集以及完工工程决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建设主体必须按规定编制项目工程预算,严肃工程预算管理。

  3、招投标管理

  粮食现代化物流项目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和设备采购供应商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予以确定。新建或维修仓储设施项目,达到公开招投标数额标准的,应予公开招标,未达到招投标数额标准的,要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予以确定,竞争性谈判时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4、施工管理

  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特殊情况确需进行工程变更的,须由粮食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五方会商并签字确认,工程变更后价格的`确认:国家有定额标准的按标准执行;国家无定额标准的,按当地市场价格,经局批准同意后确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粮食局要有完整的工程资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归档,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齐全。

  5、资金管理

  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时,必须依据工程建设合同规定,按照工程进度付款。坚持转账原则,不得现金支付,且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后才可付款。工程完工后,必须由县审计部门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工程进行审计认定后结清余款。

  6、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管理

  对已完工的工程,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决算报告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待摊投资明细表、待摊投资明细分配表、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书封面等制作成册,作为建设项目资产交接和会计入账依据。

  7、会计处理

  每个项目严格遵照会计制度要求,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对于同一工程的不同类别和项目,按类、项设立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按时编制上报基建工程项目报表,对已完工工程,经验收合格并进行工程决算的资产要按规定及时进行结转,并做好资产的移交工作。

  8、监督检查

  局相关职能科室要全程跟踪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对违反项目管理规定和违规使用资金行为,将严肃处理项目单位和责任人。

【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实施方案[经典]07-28

实施方案(经典)08-08

实施方案07-20

实施方案(精选)07-20

(精选)实施方案07-24

[经典]实施方案09-04

实施方案(精选)09-15

【经典】实施方案09-12

实施方案[精选]09-10

(经典)实施方案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