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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周边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2-11-19 17:30:2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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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周边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周边交通治理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周边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幼儿园周边交通治理工作方案1

  为贯彻陈吉宁市长在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的指示要求,落实《20xx年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行动计划》和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有关任务分解方案,缓解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状况,保证广大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特制定《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和各区学校特点,认真落实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学生公德教育,更多发挥学校、学生、家长的主观能动性,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的分工任务,强化教育管理,强化主体责任,强化综合治理,在总结前期城五区开展缓解学校周边交通拥堵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努力使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学生公德教育

  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绿色出行纳入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课程教材,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组织开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绿色出行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月”活动,通过德育课、法治课、安全课、宣传栏、板报、标语、校园网、微信群、班队会、宣讲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交通文明宣讲员、社区民警、志愿者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绿色出行教育,提高全体学生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绿色出行方面的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二)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纳入中小学养成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学校成立校园交通安全督查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期间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是否遵守学校门前停车规定,对违规停车的车辆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并告知家长遵守学校门前停车相关要求,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快速集散。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三)加强对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教育

  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通过家长会、小手拉大手、家长微信群、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形式,引导家长提高公德意识,自觉带头安全文明出行、绿色低碳出行,在接送孩子上下学时,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学校门前划定区域内乱停乱放车辆,自觉维护上下学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四)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错峰上下学

  有条件的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结合下午三点半课后活动安排,实行错峰上下学制度,安排学生分学段、分班级错峰上下学,分散化解学生集中入校离校压力,减轻上下学高峰期间家长接送学生造成的交通拥堵状况。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五)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制度

  继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加强政府统筹,强化部门联动,严格入学程序,规范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比例,为改进校园周边交通组织形式提供条件保障。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六)加强校门值班管理

  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高峰期间,学校要组织带班领导、值周教师、保安员、家长志愿者,护导学生安全有序入校离校,配合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安全有序疏导师生及车辆,共同维护校园门前交通秩序。严格学校车辆进出管理,结合学校自身条件实现人车分流。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七)坚持小黄帽路队制

  学校要结合本校情况落实小黄帽路队制,要求学生上下学统一佩戴市教委统一配发的小黄帽,在教师的`带领下整齐列队过马路,过马路要走人行道,遵守信号指示标志,在马路上行走要遵守行人规范。实行班主任放学制度,每天由班主任将学生列队带到指定地点,实行手递手方式进行放学,组织家长到指定地点接孩子,保证学生安全和道路通畅。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八)大力整治学校门前及周边交通秩序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施划道路停车泊位措施。按照规范设置禁停标志标线,前方学校注意儿童或注意行人标志,施划人行横道,完善交通监控设备等交通安全设施,保证学校门前学生上下学安全通道安全。建立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交警或协管员执勤制度,加大对上下学高峰时段学校门前及校园周边的维护管理力度,同时进一步突出对平峰时段学校门前及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的执法处罚力度,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最大限度净化周边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区公安交通支队

  (九)完善学校门前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

  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加大公交供给,完善公交设施,优化学校周边公交站点设置;加强学校周边停车管理;提高学校周边道路管养水平,完善交通设施。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十)强化学校上下学高峰勤务

  严格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出入高峰时段安保勤务方案》《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高峰勤务的通知》要求,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学校,在保证上勤警力和时间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将巡逻警力向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倾斜,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嫌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内保局、区公安分局内保部门

  (十一)加强各区政府对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的统筹领导

  将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纳入全区交通综合治理整体工作,统筹教育、公安、交管、城管、交通执法等单位支持配合的长效协同机制,形成教育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各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工作专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教委要把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主责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教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设在学校后勤处。各区教委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加强组织,专人联络,保障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各区教委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及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区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学校“一校一案”制定校级缓解交通拥堵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和定期督促检查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市、区教委要建立专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各区教委要将本区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市教委备案,并按季度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市政府已将此项工作纳入督查考核,市教委将根据各区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各区的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区教委要组织指导学校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传达上级要求,宣贯本区、本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针对校内校外、师生家长的缓解交通拥堵宣传,提倡文明交通行为,培养绿色出行习惯,提高交通安全素养,树立社会公德意识,形成共同维护学生交通安全和缓解交通拥堵的良好氛围。

幼儿园周边交通治理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这一中心,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筑牢了学校安全防范的基础。

  二、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更加明确,形成更加完善的党政领导、单位负责、部门协同、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形成更加严密的机构健全、措施有力、运转高效的学校安保组织体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更加优化,形成更为有效的联防联控运转机制;学生伤亡事故易发多发领域整治措施更加有效,未成年学生溺水防范措施更加有力,有效遏制溺水事故苗头;校车安全管理更加科学,持续夯实校车以及其它接送师生车辆的安全基础,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校园消防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明确,校园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隐患整改制度落实常态化;校园应急处置机制更加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优化完善,处置流程精准细化,应急演练常态化,校园安全应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教育系统形势持续向好,为建设富美新强典范区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1.压紧压实学校安全领导责任、属地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教育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各自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2.进一步完善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学校安全工作体系。贯彻落实《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厘清各成员单位学校安全工作职责,促进各部门间信息共享,推进多元共治。形成党政领导、单位负责、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3.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工作不定期的进行督导检查,年底总结,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学校安全责任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在严厉追究学校主体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切实把责任压实到位。

  (二)夯实安防基础,全面提升校园风险防控能力

  1.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与专业保安公司合作,配齐配好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按照《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标准聘用专职保安员,按人均一套配备护卫器械。20xx年年底前,中小学与城市幼儿园、城镇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20xx年年底前,乡村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学校幼儿园)

  2.加强校园物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要在校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20xx年年底前,中小学和城市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20xx年年底前,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20xx年年底前,全部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学校幼儿园)

  3.推进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推进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效融合。20xx年年底前,中小学、城市幼儿园和城镇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20xx年年底前,乡村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学校(含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与属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网。(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各学校幼儿园)

  4.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建设。持续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校园门卫安全管理和上下学校园门口教职员工值守制度,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安全检查制度,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小学、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防止无关人员、精神病人、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人员将危险品带入校园制造事端。(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各学校)

  (三)着力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域

  1.强化警校联动。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安保人员、保安、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20xx年年底前,城市和城镇“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各学校)

  2.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各镇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职责,确定幼儿园、中小学周边禁止食品摊点经营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对违规经营的食品摊点依法予以取缔。教体、公安分局、文旅、市场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对校园周边复杂场所、治安乱点的排查整治,及时发现消除治安隐患,切实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各学校)

  3.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治理。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完善、规范隔离栏、警示标牌、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严查校园周边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交警一大队区消防大队各学校)

  (四)组织实施中小学防溺水工程

  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预防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德城区防溺水联席会的部署要求,区联席会定期会商研判,严格落实防溺水各部门监督指导及属地管理责任,把未成年学生溺亡事件纳入镇街、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压实各类水域管理主体责任,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安全管理,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发现险情、隐患及时消除;完善重点水域安全警示标识,在溺水事件多发高发期及时发出提醒;加强学生暑假期间的动态管理,提醒和引导家长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外来务工子女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履行监护人责任,遏制溺水事故高发势头,力争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下降。(责任单位:德城区防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学校)

  (五)积极开展交通(校车)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校车管理。动态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台账,通过学校安全平台系统,不断完善校车数据库。20xx年年底前,逐步落实校车智能化监管,推动数据共享,实施“在线运行”,确保校车运行动态、风险实时可控。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不定期开展校车沿途公路线路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查处违章运营;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对校车安全监管失职渎职及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幼儿园学校门口张贴举报电话。适时对校车司机和监管员进行心理健康专题教育。高度重视假期租用校车参加集体活动情况,按规定进行审批,确保安全出行。对涉校涉生校车责任事故,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城区分局各学校)

  2.加强周末和节假日校车管理,确需乘坐校车的,车辆服务公司、驾驶员、自愿乘车的学生和家长共同协商签订《接送学生安全协议书》,并向区教体局备案,确保学生周末和节假日的乘车安全。(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城区分局各学校)

  (六)持续开展校园安全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

  1.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管理,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丢失、损害、过期的,要及时补充、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每年初要补充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每学期定期部署开展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消防大队各学校)

  2.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要求,严把食品采购贮存关,严格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行为,落实‘明厨亮灶’有关要求,保证食品安全。每年都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校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校内严禁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学校)

  3.强化校舍安全管理。补充完善学生宿舍、公寓等的各项管理制度,每年年底对校舍安全达标进行检查,组织专家对危房进行鉴定,根据校园安全需求变化情况调整、补充设施设备,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及时进行更新,无法改造的`危旧房屋坚决拆除,存在安全隐患难以维修的设备设施坚决更换或拆除。(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住建局各学校)

  4.强化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强化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依法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学校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定期向检验机构申报电梯检验,做好经常性维护保养,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学校)

  5.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设备及措施。对危险化学物品存储、使用管理,完善使用审批、购买和领用制度,业务校长、教务主任、实验员以及学科教师要实行层层签字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实验产生有害废弃物专人负责规范处理,加强对中小学生学生和家长教育管理,严禁从网上购买剧毒制爆危险化学品。(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学校)

  (七)切实强化应急处置工作

  1.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教育和体育安全专业委员会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每学年底指导学校分级分类细化、修订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处置程序、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完善案事件报告、处置制度。每年初,根据实际需要配齐配足防汛、消防、反恐、卫生等应急保障装备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有力有序开展快速高效处置。(责任单位:教育和体育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学校)

  2.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严格落实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的要求,让教职员工明确职责任务、熟知处置流程,让学生掌握基本的防范应对突发风险的方法。(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应急局各学校)

  3.健全完善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各学校要会同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涉及校园事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卫生应急、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一体化机制,一旦发生重大案事件,按照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在做好案事件调查处置的同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炒作和恐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教育和体育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宣传部区卫健局各学校)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按照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各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区应急、公安、消防、交通、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辖区本校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学校对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帐销号。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学校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研究对策,通过现场推进会、优秀管理案例、经验分享等措施,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学校结合实际,在推进学校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制定方案、积累先进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教育系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学校整体治理水平。

  区属各学校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报区教体局安全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落实。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规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推进;分管负责同志要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全力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集中整治。

  (二)强化经费支持。各学校要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区教体局在资金投入、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区教体局将校园安全建设资金需求向区政府申请纳入区财政预算,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护经费保障水平。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学校要围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具体环节认真进行研究谋划,对标对表抓好各项措施的推进落实。要立足于突出问题解决、着眼于长效机制建立,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建设标准、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确保全面升级达标。

  (四)强化督促指导。区教育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同志在基层调研督导工作时,要统筹部署,拿出一定时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教体系统各单位集中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以上率下,传导压力。明查暗访,加大指导协调力度,确保集中整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五)强化协作配合。区教体局积极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切实强化协作配合,科学统筹本系统资源优势,在信息技术、指挥调度、应急联动等方面形成整体合力,坚持做到方案同谋划、问题共研究、协同抓落实。

幼儿园周边交通治理工作方案3

  为贯彻落实“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及《上饶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上饶市教育局开展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饶教字〔20xx〕19号)文件要求,按照市道专委《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方案》相关治理建议,积极解决广信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问题,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决定开展广信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1.加强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文明交通习惯。

  2.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创建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创立学校门口上、放学秩序井然。

  3.构建校门口长效疏导机制,实现校门口治理新常态。

  二、组织机构

  广信区教体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焕斌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总督学郑东辉同志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广信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安全股,郑东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余列明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夏林、黄丽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专项治理工作。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三、工作内容

  1.学校要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做到教学内容、课时、教师三落实。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举办一次交通安全出行模拟演练,不断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2.学生放学需要在校内分班级列队出行(高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实行学校领导、老师值勤制度,在校门口、学校周边重要路口协同交警、民警护路。600人以上学校需采取不同年级错时、错峰放学措施。

  3.积极倡导和鼓励学生及家长采取步行或绿色交通出行。

  4.学校要把学生是否戴头盔骑车作为检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重要内容。

  5.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入学。

  6.科学规划学校网点布局,合理规划新建学校周边道路,新建学校主大门需开在支路上。

  7.积极创造条件探索推动学生中午自愿在校用餐。

  8.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沟通,合理改造、拓宽、增加学校周边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靠点。

  9.加强与公交、交通等部门合作,试行乘坐“学生专用班车”统一上、放学。

  10.每学期至少要协同公安交警、交通、应急、城管等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净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四、工作安排

  1.近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统筹规划、健全领导组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营造氛围。3月31日前各学校、幼儿园将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区教体局综治安全股。

  2.中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方案要求,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积极会同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重点治理校门口拥堵现象,推动相关部门划定家长接送学生等待区和完善校门口周边通行标识和线路。

  3.远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及时总结校门口“治堵”的经验做法,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形成“治堵”常态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门口交通拥堵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培养学生良好文明习惯和校园及周边治安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校、幼儿园应高度重视校门口的专项“治堵”工作,下决心认真部署,积极推进,切实整治校门口交通拥堵和秩序较差问题,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在重点整治阶段,市教育局、区教体局将适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督查检查结果作为学校年度安全工作专项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落实奖惩措施。各学校、幼儿园工作开展情况与学校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对工作积极、扎实有效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懈怠的给予全区教体系统通报批评。

幼儿园周边交通治理工作方案4

  为进一步加强徐汇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防范管理,健全校园及周边交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升校园及周边交通管控工作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徐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徐汇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幸福徐汇”的建设目标,以校园文明带动社会文明,加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全面提升全系统交通安全教育水平,增强守法意识和规则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为全区道路交通大整治行动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1.点面结合原则。动员全系统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行动,重点协助徐汇区12条主干道和10处重点路段道路交通违法整治。

  2.疏堵结合原则。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疏导校园周边交通,引导接送孩子车辆遵守交通法规,劝阻违章调头、长时间停靠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宣教结合原则。全系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宣传,通过“小手牵大手”,教育引导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交通的好习惯,全力维护校园周边道路的安全、有序、畅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4.因地因时制宜原则。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实际做好此次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

  三、重点工作点位

  重点道路:徐汇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涉及的12条主干道和10处重点路段

  重点街镇:湖南、天平、枫林、龙华、徐家汇、田林、斜土、漕河泾、长桥、华泾镇

  重点单位:市卫生局幼儿园、乌南幼儿园、安琪儿幼儿园、汇星幼儿园、科技幼儿园、科技逸夫幼儿园、一中心小学、徐汇实验小学、位育初中、五十四中学、南模初中等11所校园周边。(见附件1)

  四、工作内容

  校园周边交通突出问题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的工作重点。“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是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的`关键节点,必须着力开展常态长效治理。主要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注重宣传,加强教育(20xx年全年)。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将交通安全宣传和法规教育贯穿于全年工作,开展好“四个一”专题教育活动:上好交通安全教育第一课、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体验交流活动、给家长发一封交通安全的倡议信、分享一部交通安全知识的专题教育片。积极协调会同公安、交警、红十字等专业部门联合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及体验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通过学校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学校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媒介,重点加强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让师生及学生家长紧绷交通安全之弦。

  责任主体:各中小学、幼儿园

  第二阶段:摸清家底,制定方案(4月15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现状的排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交通安全基本情况、交通安全方面是否存在急于解决安全隐患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案、需要相关部门协调的内容等要素。各中小学幼儿园把排摸具体信息填入《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信息表》(附件2),形成参与整治的方案或建议,于4月15日之前通过徐汇教育信息网发送到徐汇区未保办办公室邮箱。

  责任主体:各中小学、幼儿园

  第三阶段:创新方法,多措并举(4月15日-5月15日)。采取点面结合、多方联动等方式参与交通大整治。各中小学幼儿园利用宣传阵地持续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提升师生守法意识;开展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主动参与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组织家长志愿者参与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维护活动,家长与学生一起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文明宣传。依托各街道周边办、区交通支队等多方联动,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行动。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任务安排和具体措施要求,落实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

  有校车的学校(园)加强校车管理;使用校车的学校定时全面检查校车安全性能;加强校车驾驶人、随车管理人及乘坐学生的安全教育;坚决制止无校车标牌车接送学生;坚决制止无校车驾驶资质人员驾驶校车。

  责任主体:区周边办、区未保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第四阶段:考核评估,常态长效(5月15日-6月30日,12月份)。根据街镇周边办对辖区校园周边交通整治情况反馈,督促相关学校整改,并以简报形式通报本单位落实情况。将学校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纳入学校(园)年度绩效评估,对参与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建议学校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本年度不予评优,所在学校集体不能参评各级各类优秀集体。

  责任主体:区未保办

  五、工作要求

  全系统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组织好交通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单位领导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把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当大事来抓,对全体师生加强宣传教育,做到全员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为徐汇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

幼儿园周边交通治理工作方案5

  为切实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加强疫情防控,营造安全、清洁、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学校创设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任务分工

  (一)派出所:负责加强学校周边社会治安,依法快速严厉打击侵害学生安全的犯罪活动;加强学校上学、放学期间周边交通秩序巡控;督促相关派出所与学校建立“点对点”“一键报警”快速反映机制,加强对学校保安人员的管理、培训;依法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审验和校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依法依规快速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行为的车辆,查处校车超员、超速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协同学区开展校车安全培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依法打击查处散布谣言、隐瞒流行病学史等影响学校疫情防控和正常教学秩序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置有关事件。

  (二)市场监管所:负责做好学校疫情防控所需日常生活用品市场供应,协调学校食堂大宗物品规范采购等事宜;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指导,加强对供餐企业、配送企业的监管,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三)卫生院: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学校疫情监测,提出学校疫情防控意见建议,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与学校建立联动机制,为每所学校确定一所定点联系医院,并开通发热门诊绿色就诊通道;选派专业医务人员“一对一”进驻学校,对发热师生进行初步诊断,提出建议;选派疾控人员到校培训应急处置、隔离场所设置、日常消杀等工作;做好“五类重点人群”等相关人员的核酸和血清检测工作;做好学校饮用水监测、传染病防治及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人员救治工作。

  (四)执法中队:规范和取缔校园及周边小摊小贩,治理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

  (五)供电所:排查校园及周边用电线路安全隐患,负责做好对学校用电的正常供应,并做好学校应急用电保障工作。

  (六)规划办:负责校园内建筑的安全排查鉴定;协调督促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建筑物的维修、加固和管理;负责在建学校、幼儿园建筑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供水、供气等企业保证学校使用安全,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牵头专班解决学校建设存在的'消防验收等遗留问题。

  (七)安监所:指导做好对校园危险化学品等监督检查;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

  (八)交警中队:负责做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特别是上下学期间师生交通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整治。从5月29日开始,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中队等单位,开展为期15天的集中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和治理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和环境卫生,治理乱停乱放和小摊小贩,加强培训机构管理。

  (二)加强日常监管。落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中队等单位的职责,每天巡查不少于一次,每月联合执法一次。在上下学时段,加强执法,确保上学和放学秩序,优化学校周边环境。

  (三)落实责任。压实各联防联控单位的监管责任,各负其责,切实整治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学校周边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学区、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

  (二)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充分认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站位和工作责任感,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和卫生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强联防联控。强化齐抓共管,公安、执法、市场监管、医院、供电等单位要发挥自身职能,着力筑牢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防线,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四)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疫情防控和环境治理,确保创设一个安全卫生、整洁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幼儿园周边交通治理工作方案6

  为完成20xx年市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印发20xx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6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和任务

  (一)重点治理。一是组织实施城六区17所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名单见附件2),按照“六类设施齐全、四支队伍到位、三方责任压实”的标准,由各区教委和学校牵头,组织各区交通、公安交管、城管执法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完善重点治理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备,落实《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有关制度,开展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此项重点治理任务已列入20xx年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20xx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xx年全市交通二级堵点治理任务。二是除城六区以外其他区(含燕山)继续由各区选择2所学校作为本区交通综合治理重点学校,参照城六区治理要求,开展重点治理。三是将舆情反映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市领导批示涉及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及时纳入各区重点治理范围。

  (二)全面推进。按照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关于《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将全市16区(含燕山)所有存在交通拥堵问题的'学校全部纳入治理范围。深入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要求,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加强学校门前停车管理,重点落实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规定;加大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处罚力度;规范设置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设施和科技监控设备;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形式和公交站点设置,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各区力争年底前齐全完善所有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50%以上的学校门前设置交通执法监控设备。

  二、工作任务安排

  (一)工作部署(5月上旬)

  由市教委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印发工作方案,部署20xx年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二)落实方案(5月中下旬)

  1.各区教委发挥主责牵头作用,主动协调会商区相关职能部门,以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名义制定印发各区20xx年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一区一案”治理措施。

  2.指导各街乡镇,组织属地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交通拥堵情况开展排查,按照分工各负其责,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治理工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城六区17所重点治理校和其他区各2所治理重点校制定“一校一策”治理方案。

  4.全市各中小学按照“双报告”的要求,将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报属地街乡镇和区教委。

  (三)组织实施(6月至11月)

  1.落实各区属地责任

  各区统筹发挥本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体制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区属各部门、各街道乡镇的属地责任,按照“街乡吹哨、部门报道”工作原则,组织属地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协同开展治理工作,形成共治合力。

  2.发挥学校主体作用

  各区教委要督促指导学校发挥学校、学生、家长的主观能动性,发挥自身教育优势,采取加强学生公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落实错峰上下学、校门值班管理、小黄帽路队制等措施,因校制宜优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组织,对学生和家长宣传教育深入到位。

  3.强化交通秩序整治

  各区交通、交管、治安、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完善上下学高峰期间勤务和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护学岗”建设,加大学校周边交通执法管控力度,严格交通执法,采取定点值守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治理学校门前车辆乱停乱放,黑车摩的揽客,商贩摆摊设点等问题。

  4.规范周边停车管理

  各区要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结合《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关于“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的规定,严格规范学校周边停车秩序。针对不同情况,细化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停的工作措施,通过采取昼夜禁停、白天禁停或上下学期间禁停措施,保障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挖潜协调学校周边单位等临时停靠车位、通道,或根据接送学生车辆潮汐化特点,设置即停即走泊位,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

  5.完善交通标志设施

  各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学校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安装视频监控和非现场执法设备,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市区两级重点治理学校门前交通非现场执法设备8月底前安装完成,其他学校依据拥堵严重程度逐步安装,力争年底前实现全市50%以上的学校安装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

  将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纳入各区交通综合治理整体工作,各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验收作用,明确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区教委牵头,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各街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压实属地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各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架构,落实工作责任。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告工作,开展相关宣传教育,落实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

  (二)健全工作台账

  各区要根据治理目标和任务,制定“一区一案”和“一校一策”,明确责任清单,健全市、区级重点治理学校和全面推进学校的工作台账,完善各项登记统计,根据治理进展,实时组织台账动态调整,严格落实挂账销账制度。

  (三)狠抓工作落实

  市区两级要积极探索“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共建共治”的治理模式,按照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市教委、公安、交通将按照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本方案要求,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底前对各区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各区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工作督促检查,进行治理效果评估考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推广典型经验

  市区各部门要不断总结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典型经验,创新开展工作,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会、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以推广运用。

幼儿园周边交通治理工作方案7

  中秋将至,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小型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届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自驾出行、包车出行的交通流量大幅增加,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极大压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中秋节期间是人流、物流、车流高度集中的非常时期,因此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同时,要根据各自辖区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把责任分解到具体民警,抓好部署、检查以及落实工作,全力确保近期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区域,狠抓路面管控。

  各单位要重点做好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及时掌控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和信息,严查农村地区中短途客运车辆、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摩托车超员超载及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严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确保端午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规范执勤执法,做好安全防护。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部令要求,规范执勤执法,坚决杜决公路“三乱”。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管理处罚标准和记分分值;凡执行处罚记分的`,要切实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同时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对有客观特殊情况合乎情理的,以及情节轻微的,应以教育为主,以争取群众最大的理解和支持。要根据天气变化,随时做好民警防护着装温馨提醒;教育民警做好执勤执法装备维护保养,开展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和演练,严格按照执勤执法规范、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设置执勤点、处置事故现场,杜绝民警伤亡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廉政建设,抵制奢侈浪费。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三项禁止”等禁令条令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等法律及规定。严禁巧设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节日期间公务车全部停驶,确有警情需用车的要请示领导同意并经纪检备案才可使用。要大力提倡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提示,提倡文明交通。

  要根据中秋节期间群众活动道路交通通行的特点,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车辆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警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在出入景区道路、城市主要出入口等车流密集点段,提前告知路况、事故、临时管制等交通信息,借助电台、微博等快速传播渠道公布节日期间交通管理措施,加强交通预警诱导,服务群众出行。要加大对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的宣传力度,曝光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培养广大驾驶人经过路口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和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良好习惯。

  六、加强内部保障,落实值班备勤。

  各单位:

  1是要围绕中秋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合理安排警力。

  2是中秋节期间,各单位及值班民警如遇有重大交通事故、道路堵塞等突发情况要随时反馈办公室,确保信息畅通。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3是中秋节期间,大队将派出督导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路面见警率不高、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将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

  4是统筹做好勤务工作安排,保障民警科学休息,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外地民警端午节期间与家人团聚。5是认真落实值班备勤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实行领导带班制,值班民警24小时在岗,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对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幼儿园周边交通治理工作方案8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等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农村安全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情况,及时进行设置完善。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运车、两、三轮摩托车、非客运载客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落实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四、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村、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在交通安全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规范交通安全会议的运作,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结合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

  4、强化自身检查,及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自身检查,杜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力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幼儿园周边交通治理工作方案9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明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全市交通参与者广泛参与明交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巩固“明交通行动计划”成果,提升全市公民明素质和社会明程度,推动平安xx、明xx建设深入开展,市公安局和市明办协商决定,利用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公安局、明办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各地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有重点有步骤有创新地加以实施。

  二、活动时间

  “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为期一个月,于20xx年11月20日启动,到12月20日结束。

  三、活动目标

  通过启动“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大力组织专项整治活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公职人员、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的明交通表率作用,使“六大明交通行为”得到倡导,“六大交通陋习”得到摒弃,“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得到遏制,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四、活动安排

  (一)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11月20日上午,举行“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主办单位相关领导及市直机关明交通志愿服务队参加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实行全市联动,各县(市、区)要在11月20日上午同步进行。

  (二)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机场车站、户外广场、主题公园、各级明单位、驾驶员警示教育基地、驾驶培训机构、各类学校、学雷锋“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和农村宣传设施等宣传平台和阵地,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主题海报、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微信推送、手机短信等手段密集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突出权利义务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公众对自己、他人、社会所应承担交通安全法律责任的认知。以传授安全知识、传播明交通常识为重点,深化明交通“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宣传活动。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组织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规范客运驾驶人驾驶行为,提升安全驾驶意识。推动明交通进驾校,通过优秀驾驶人经验宣讲、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新驾驶人明驾驶观念。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明交通形象大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围绕重点任务,开展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明办要与工会、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联合,发动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所属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类志愿服务协会,大力开展“明交通我承诺”志愿实践活动。重点围绕“提倡六大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等,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走上街头,开展明宣传、劝导等活动,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和交通高峰时段为重点,开展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劝阻不明交通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月期间,交通管理部门要联合各参与单位,加强对志愿者进行明交通知识培训,努力在培训管理、经费投入和政策法律保障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明办要做好明交通志愿者的注册登记、管理、服务记录等工作,完善激励机制,把明交通志愿服务与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挂钩。努力实现明交通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创新方法手段,发挥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

  各级明办要创新方法手段,充分调动当地明单位参与“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的'积极性,发挥各级明单位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形成群策群力、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在各级明单位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包一个路段,摆放、悬挂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和宣传牌;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一次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发放一次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传手册;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明交通我承诺”签名活动;开展一次“不明交通及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活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视频和照片进行认定,并挑选典型案例在各类媒体进行曝光。各地要充分发挥明单位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鼓励在单位内部建立针对明交通的教育培训和奖惩制度,促进各级明单位参与明交通形成常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此次活动探索促进明交通的联动手段,在对交通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同时对被处罚人所属单位信息进行调查,为把单位职工违规记录纳入明单位考评和管理提供依据。

  (五)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管理合力

  各地公安机关、明办要与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管理合力,

  从11月20日开始,各地要建立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查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将所属单位及企业的个人违法信息抄告至所属单位。要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醉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大数据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辑查布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违法行为发生量大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在工作中各地要注重及时向媒体通报战果、典型案例、工作措施等情况。

  (六)树立问题导向,强化重点人群整治

  各地要树立问题导向,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从明交通和安全交通的小处着手,以交通参与主体为抓手,以危险驾驶行为和交通陋习为突破点,重点整治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出行做“低头族”,行人/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右转不让行人、不有序排队通行、不有序停放、不明使用车灯、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开“路怒”车、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等不明交通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七)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媒体宣传报道

  从11月20日开始,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xx明交通安全月”特别节目,“明xx”官方微博微信、大河客户端、“志愿xx”官方微信、xx明网等xx明新媒体矩阵要发挥优势,形成集中报道声势。各级明办、交通管理机关领导要走进广播、电视等媒体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每周不少于一次。全市启动“交广联盟”工作机制,要在交通广播开设“122宣传专栏”,采取嘉宾访谈、街头采访、听众互动等形式对“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进行宣传。在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曝光不明交通行为、交通陋习和危险驾驶等典型案例,持续宣传这些行为的现实危害和法律责任,公布一批交通违法较多的.企业(单位)名单,公布车辆违法数量,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xx明交通安全月——危险驾驶随手拍”、“xx明交通安全月——交通违法有奖举报”、“xx明交通安全月——交法微堂”等主题活动。要组织媒体随警作战,采取网络直播等形式强化活动社会关注度,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与群众互动交流,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八)展示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要把典型推荐、评选和表彰作为明交通宣传、动员的过程,促进形成明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明办要鼓励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公职人员、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积极参与“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人物访谈、特别节目等方式,对本辖区的先进单位、个人进行宣传和报道,注重及时跟进、注重成果展示、注重发现挖掘先进典型。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11月20日前)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会同明办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方案要突出社会化特点,对明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明交通志愿者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组织媒体对活动进行预热。(方案应于11月20日前下发。)

  (二)第二阶段(11月21日—12月2日)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明交通志愿者和明单位按计划开展活动。12月2日各地要组织大型主题宣传活动,邀请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进行高频次、大密度、全时段跟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三)第三阶段(12月日—12月20日)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要抓住典型案例进行全媒体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本月初各地要按照省公安厅、省明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明交通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公通〔20xx〕122号)中关于“五个创建”活动标准,推选出“五个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好交警、好司机各1名,报省市公安局、明办审核后进行宣传推介。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活动是平安xx、明xx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其作为增强我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观念和明交通意识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日程。要结合实际,按照活动阶段划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步骤组织实施,注重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各个阶段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督促检查。各地要增强责任意识,抓好活动督促检查工作,市公安局将定期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通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各地要用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确保“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全市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营造浓厚氛围。市公安局和市明办将协调省、市主要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各地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积极利用各种阵地加大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活动要贯穿始终,通过此次活动,不断完善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长效机制。

  (四)注重总结提升。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把明交通、安全交通活动作为创造安全畅通、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工作。各地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有关活动安排和开展情况上传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FTP宣传办“明交通安全月”夹。

幼儿园周边交通治理工作方案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办水上交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9月底。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我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彻底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依法打击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内容

  (一)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相关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

  (二)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布置情况。检查汛期水上交通应急预案制订,应急队伍的充实,船舶等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准备情况;汛期值班制度的建立健全,值班人员到位情况;高洪水位安全锚泊区的划定和船舶的归位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签单人员的工作情况。检查社区、水运企业落实汛期值班情况、安全工作例会和培训会召开情况;签单发航制度执行情况;救生衣行动两个100%的`执行情况。

  (四)渡口码头和船舶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渡口码头“两线一牌”的设置情况;囤船、餐饮船、采砂船、船舶修建企业证书证照是否齐全和系泊设备是否规范,做到锚泊设备和系缆设备配备数量足、锚泊、系缆设备不影响过往船舶安全航行。

  (五)施工作业安全情况。检查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做到施工作业水域通航安全措施落实,维护责任主体明确,无人为碍航物。

  (六)航电安全情况。检查航电枢纽等水利水电设施汇洪放水提前预警和传递机制的执行情况,做到放水提前告知,接警处置迅速。

  (七)监管人员的履职情况。检查渡口、旅游景区码头、重点时段辖区现场值班情况,做到有效监管。

  四、检查方式

  按照“分极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水运企业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促进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作用,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迅速成立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工作责任,防止出现检查不细致、走过场的现象。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报安监办公室。

幼儿园周边交通治理工作方案11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严防事故、确保畅通、安全防范、服务群众四个重点,有针对性强化春运安保措施,实现“五个坚决防止”和“三个务必确保”目标。

  “五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坚决防止在春运车辆、场站、景区以及春运公路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范围、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坚决防止重大春运负面舆情炒作。

  “三个务必确保”:即务必确保全镇治安、交通形势持续平稳,务必确保春运重点区域、部位安全稳定、有序可控,务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有序的开展,我镇成立“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殷立成任组长,副镇长吴亚夫任副组长,安监办、农服中心、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简称“春运办”),由安监办负责人罗名洪、派出所所长钱朝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线路。主要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山高沟深等高风险道路;事故多发、违法突出、易受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影响的易出事道路。

  (二)重点部位。返乡流较大的村道路(西湖村大枫香树至石板岚垭、南湖村村委会至石轿大桥、东湖村关二咀至石溪盐井、北湖村南太路至碑基坪)。

  (三)重点载具。主要是摩托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

  四、职责分工

  (一)镇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春运交通安全职责,定期研判春运安全形势,强化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开展春运安全工作。组织农机、派出所、交通等部门参加春运联合执法,根据春运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和“交安”行动。负责全镇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

  (二)农服中心:负责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派出所上路检查,镇“交安”行动、变型拖拉机整治。负责制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防范措施标准。加强春运期间天气监测和部门之间的信息转递,及时发布和通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三)派出所:开展乡村道路交通执法,积极参与镇组织的联合交通安全执法整治。

  (四)中心校:负责督促学校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分析研判。

  以重点时段根据辖区情况,动态分析人、车、路、环境、天气等到信息数据,适时调整领导带队上路检查及劝导员勤务安排。

  (二)加强隐患排查,降低安全风险。

  要以人、车、路、企业“四类要素”为重点,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切实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清零”,让“合格的人、合格的车、安全的路、合格的企业”投入春运。春运期间,实行每周动态排查。

  要相应的做好乡村道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台账的建立,在恶劣天气下做好辖区道路的预警提示。

  (三)强化路面管控,确保安全畅通。

  1.突出防控重点。要以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为重点,严查严处无证驾驶、酒驾、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认真按照“九率”(排岗率、上岗率、上路率、管控率、查纠率、督导率、倒查率、道路隐患排查率、道路隐患整治率)“九个100%”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管控,特别要严防“翻坠”形态事故。

  2.严格落实勤务。从即日起,全面启动镇派出所、镇执法小分队、5个农村劝导站,每个劝导站每天运行不少于6小时。要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调整优化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执法小分队、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勤务部署,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督促指导全员上路,加强农村道路管控。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每周上路执法检查均不少于3次,每周不少于1次依托辖区劝导站作为上路执法点。春运期间,交安办要针对秩序混乱、违法突出路段开展“交安”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不少于4次。

  3.强化城市道路疏导管控。春节前后要加强对场镇交通组织,强化秩序疏导管控。

  (四)加强宣传提示,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要充分用好辖区农村劝导站,在春运启动前将宣传资料、手持喊话器等必要宣传设施配备到位,从即日起至春运结束,持续开展宣传。

  二是要利用赶场日、农村院坝会、红白喜事等时机,向农村群众深入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在春运期间不得少于3次;利用大喇叭进行录制播放村干部喊话和交通安全山歌等形式,春运期间每天播放次数不得少于2次,每次不得少于10分钟。

  三是常态开展进农村宣传。用好派出所、交安办、农村劝导员、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农村宣传平台,把握好农忙、集中外出、集中返乡、农历节日等交通流量较大的时段,持续开展好农村宣传工作。要督促学校在学生放假前、开学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不坐超载车、拒坐“黑车”。

  (五)加强应急管理,快速稳妥应对。

  1.健全完善预案。针对低温冰雪恶劣天气,要制定交通应急处置预案,提前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与气象、交通等部门的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2.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对道路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设备准备,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科学应对。

  3.强化应急处置。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单位要快速反应、协作配合,强化应急处置,防止大规模、长时间交通拥堵和多车相撞事故、二次事故的发生。对确需采取封路管控措施的,要做好协调对接,配合做好疏导管控分流工作,并将采取封路措施通报交通运管部门。要坚持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特别是封闭道路的,要做好解释、宣传、引导工作,告知群众预计开通的时间和绕行路线,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回应群众关注,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

  (六)多措并举,强化督促推动。

  强化督导检查。镇交安办要加强对辖区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履职情况的实地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问题、责任、整改分类建立“三个清单”,通过定期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警示等方式,强力推动问题整改,确保问题闭环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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