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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3-01-30 08:34:5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工作方案汇编七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作方案汇编七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加强我镇信息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高质量完成好县委信息、县政府信息、组工信息、上级各项专题活动及全镇党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对信息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考评考核方案:

  一、工作要求

  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务必做到数据准确、报道及时、信息真实、大事必报。文字信息字数在400字以上,图片、视频信息的字数在200字以上。

  内容题材主要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先进典型,好人好事,新鲜事物新观念;新农村建设,改善民生,安全维稳,转变干部作风等中心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好的工作方法与工作思路;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各项工作所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思考与探索,人生感悟,乡村见闻,学习活动等与工作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人事物。

  凡上报的文字、图片、视频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撰稿人亲笔签名,党政办公室校稿编号存档并登记台账,签名不齐全的信息,任何人不得通过党政网、互联网、手机报等媒体擅自报送。审批由党委副书记或分管宣传的领导负责,复核由各办公室(所、中心)主任负责,党政办公室校稿编号存档并登记台账,校稿上报统计存档由党政办邓雪、谢颖具体负责。重大事项和上级约稿信息,由党委政府领导审批签字后上报,审批表样式见附件一。党政办每月汇总任务完成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

  二、考核办法

  凡经过分管领导亲笔签名的信息,被视为已被镇级采用,经过分管领导亲笔签名的信息,不计入信息完成数。除“走建惠”专题外,个人完成的篇数,同时计入所在办公室(但不得同时计入两个办公室)。凡被上级采用的信息(报道),由本人或党政办及时提供有效依据,并登记入台账,无法提供有效依据,视为未被上级采用。被上级采用奖励,归个人,不再重复奖励所在办公室。

  各办公室(所、中心)按月分解任务,每少于2条扣办公室(所、中心)主任副主任工作津贴(奖金)各30元。

  截止20xx年12月30日,报送信息少于的'2条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扣本人本年度工作津贴(绩效工资)200元,年度不得考核为优秀。报送信息少于2条的大学生村干部,扣本人本年度奖励性生活补贴200元,年度不得考核为优秀。

  各村(居)委会每季度至少报送1条信息,全年4条,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少1条扣年度党建工作考核0.2分(综合得分)。具体任务见附件二。

  建立宣传信息管理台账,由各办公室和党政办分别管理,具体见附件三。

  三、约稿及专题信息

  凡上级约稿信息、专题信息,必须按时按量报送,并在标题前注明“某某约稿信息”、“某某专题信息”,不报或迟报,被相关部门通报或考核扣分的,扣所在办公室(所、中心)主任和相关工作责任人本人本年工作津贴(绩效工资)各200元,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

  四、奖励措施

  信息被县级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撰稿人50元,被市级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撰稿人500元,被省级及以上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撰稿人1000元。

  大学生服务中心按月分解完成任务,年度奖中心工作经费600元。

  五、其他事项

  考核从20xx年5月1日起执行,年终兑现奖惩。

工作方案 篇2

  区林业局和各镇办要在森林防火和抗旱保苗上下功夫。此外要加大造林机制的创新力度,三分造、七分管”管护工作对巩固造林效果至关重要。年冬季至 年春季。继续深化和改革林权体制。逐步做好林权证的发放工作,确保林地权、责、利清晰。对重点绿化工程全部实行工程造林,严格检查验收规范,做到保栽、保活、保管理,提高造林质量。

  确保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年度造林绿化和森林生态城建设目标任务,为切实做好 年度造林绿化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和改善 区人居环境为目的依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森林生态 总体要求, 年度我区造林绿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 区林业三年跨越式发展和《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 为依据。以区、乡、村道路绿化、河渠绿化、创建绿化模范城和生态村建设等造林绿化工程为重点,创新造林机制,强化质量措施,突出造林重点,打造创模亮点,坚持依法治林,大力培育森林资源,实现我区林业跨越式发展,努力把 区建设成为山川秀美的生态型经济强区。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点、线、面相结合。突出重点造林地段重点治理的原则。

  (二)坚持工程造林。确保造林效果的原则。

  (三)坚持因地制宜。优先发展速生用材树种、优良乡土树种等高大乔木为主、兼顾常绿树种的原则。

  (四)坚持生物多样性和营造混交林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即: 路;两河,将“一路、二河、三纵、 、五个生态村”为今年造林重点。一路。即: 河、 河;三纵,即: 路、北路、 路; ,即:东路、 路、 路、 路;五个生态村,即: 村、 村、 村、 村、 村。

  (一)区、乡、村道路绿化

  总长54.9公里,2.乡级道路:乡级道路包括南王村至师家河至固城路、彭庄至岗李至弓寨路、双桥环村路、 路、丰业街、防汛路、 路、路东段、路北段、 路、桂圆路、街、金洼村南至 河路、金洼村东新修路14条。可绿化长度35.5公里,单侧绿化宽度10米,造林总面积1065亩。范围涉及 镇、 路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

  总长度46.5公里,3.村级道路绿化:指村与村之间和村周围的硬化道路共58条。可绿化长度22.3公里,单侧绿化宽度5米,造林面积335亩。

  (二)河渠绿化

  每侧堤外绿化20米宽, 河包括已治理过的其上游6.3公里河堤两侧和河道内的绿化。堤内河道治理完成后,沿堤向内绿化30米宽,绿化面积500亩。范围涉及 街道办事处的 、 街道办事处的固城村、 街道办事处的苏屯村和长兴路办事处的 村; 河主要包括 年将治理的4.8公里长的上游河道两侧,每侧堤外绿化20米宽,绿化面积300亩,范围涉及 镇的纪公庙村和 街道办事处的师家河村。

  (三)完成 造林补植、补造工作

  折合3000亩。 年冬季至 年春季 需补植补造各类树木22.5万株。

  (四)林业生态村建设

  具体要求:

  1.各镇办根据林业生态村镇建设典型模式和《林业生态村建设标准》与区林业局结合对林业生态村建设进行高标准规划设计。

  2.区林业局要依照工程造林的形式选用专业绿化队组织建设。

  市林业局将在工程完成、年底、年6月对我区林业生态村建设情况进行3次验收,3.各镇办要在年春季造林结束前完成生态村建设任务。验收合格后拨付建设费用。

  (五)完善平原林网

  根据“查漏补缺、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合理布局”原则,各镇办在搞好区道、乡道和村道绿化的同时。搞好农田生产路的规划和栽植,做到田成方,林成网”

  四、造林措施

  (一)造林绿化组织形式

  区林业局做好造林规划和技术指导,今年我区2800亩的重点造林工程全部由专门的绿化公司进行投标造林。镇办负责辖区土地和单位的.协调工作。农田林网和其它造林也要依照招标造林的要求采用专业队伍造林。

  (二)科学规划、科学栽植

  聘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专家对全区 年度造林进行切实可行的造林规划设计,区林业局已根据我区实际。各镇办要根据造林设计进行施工,未经允许严禁任意改动。

  1.区、乡、村通道绿化和河渠绿化

  1建设范围:区范围内已硬化的区、乡、村道路。

  2林带规范:

  单侧绿化宽度10米,区、乡、河渠:从路边沟或堤外侧起。栽植5行胸径5厘米以上高大乔木(除泡桐、杨树)所有树种品字形栽植。

  单侧绿化宽度5米,村级道路:从路边沟外侧起。栽植3行高大乔木,所有树种品字形栽植。

  不缺株,3造林要求:通道绿化要整齐、连续。不时档。

  如法桐、垂柳、枫杨、青桐、国槐、楸树、白腊、合欢等。4树种选择:区、乡、村通道绿化和河渠绿化要选用大规格乔木(除泡桐、杨树)和常绿树种。

  2.农田防护林

  每侧两行,林带沿生产路、排涝沟渠、堰建设。网格面积不超过100亩。栽植树种以香椿、柳树、杨树、泡桐、豫楸等为主。

  (三)强化造林质量管理、确保造林效果

  1.年度造林全部依照市林业局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各施工单位所用苗木必需具备“两证一签”区林业局要加强苗木质量和造林质量的监理检查工作。2.年度所有造林均采用大规格苗木造林。

  包栽保活”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规范的兑付工程款,3.重点工程全部进行招标造林。达不到规范的不予兑付。

  五、工作计划

  (一)12月15日前。

  (二)12月中旬。并做好造林准备工作。

  (三)12月下旬。

  (四)春节前完成 年度造林总任务的70%年3月底完成全年造林任务。

  六、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造林工作领导。

  今年区委、区政府成立由区主要领导牵头,造林绿化工作是一项政府工程、生态工程和一把手工程。区委办、政府办、财政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林业局、农经委等部门参与的督查机构,对造林工作实施全程督查,并严格依照市下达的工程监理方案执行,保证工程的公正、公开、公平。

  (二)加强对各镇办年度造林目标管理.

  将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全区年终目标考评范筹,继续坚持和完善林业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镇办要对本辖区林业工作全面负责。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先和奖励的主要依据。对造林目标完成好的镇办和单位要进行表彰、奖励;对造林目标任务不重视、完成不好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各镇办都要切实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全年植树造林任务的高标准完成。

  (三)搞好规划设计。

  结合实际,区林业局、各镇办和各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要围绕森林生态城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理清思路,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绿化造林必需做到四个严格、四个把关”即做到严格按规划设计,严格按设计施工,严格按标准验收,严格按要求兑现政策,做到把好设计关,把好苗木关,把好栽植关,把好技术关。要加大科技投入,坚持科学造林,提高造林质量。

  (四)突出重点。

  河、 河河道绿化和林业生态村建设是今年我区植树造林工作的重点,区、乡、村通道绿化。也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森林生态城和创建绿化模范城建设重点,各镇办要尽快熟悉造林设计,提前做好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取得群众的支持。区林业局要与区农经委作好协调, 河和 河治理完成后尽快按要求完成造林绿化工作。林业生态村建设要与村镇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参照林业生态村建设标准,尽早布置、尽快实施,争取利用一年的建设达到市政府要求的乡村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 化”整体绿化要求。

工作方案 篇3

  一.行政管理

  1.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保障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完善事故预防措施, 不断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与当地整治办密切联系,做好相关工作。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与对家长的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向新生家长发放“家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方面的要求”宣传材料,提高家长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把安全工作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6.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配备保安,严把人员出入关,确保幼儿安全和不走失。

  二.设施保障

  1.配齐防疫和保健所必备的设备设施,真正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到落实处。

  2.加强对幼儿园建筑、大型玩具、电器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立即排除。

  3.经常检查园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的安全情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立即排除。

  4.楼梯等易发生碰撞和危险的地方设置规范行走标志,并在阴暗天气确保廊灯的`正常照明。

  5.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的同时,对于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在过道、卫生间铺设放滑地毯,确保幼儿行走安全。

工作方案 篇4

  为加快建立实施素质教育监督保障的长效机制,督促和引导中小学校和各种教育机构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实现教育强镇目标。现将工作实施方案作如下安排:

  一、第三责任区督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韦仕斌

  成 员: 韦国友 柏尚能 李先庆 黎永高 农兴友 陆建朗 蒙义

  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南三中校办。

  二、责任督学职责

  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5.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提出意见。

  三、责任督学的经常性督导内容和督导细节

  (一)经常性督导内容

  1.在责任区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学校的经常性督导工作。

  2.经常性地到各学校进行明察暗访,督促各学校全面贯

  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规范办学行为。

  3.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校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情况进

  行监督和指导。

  4.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对中小学校办学标准的执行、教育教学、运动和生活设施、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进行督导。

  5.对危及学校、幼儿园安全,侵犯师生合法权益和干扰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制止,或通过与相关部门沟通进行有效制止,并将结果上报教育行政部门。

  6.全面了解学校各项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园)有效达成阶段性工作目标,发现和推广学校(园)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为学校(园)引进先进的教育和管理理念,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7.对校(园)长、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监督和指导。

  8.对中小学校教育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就重要问题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向县教育局和督导室如实反映情况。

  9.关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向教育督导机构提出意见建议。

  (二)到学校关注细节

  1.建设健康、安全的校园周边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文件规定,学校大门外200米内,不能有网吧、游戏室、发廊、歌舞厅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环境因素。对已经存在的这些不利环境因素,学校要主动及时地向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反映,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的,要提请地方政府协调解决。

  2. 学校围墙要安全,并建设成为文化阵地。围墙上的`宣传标语

  内容应当与教育或学校有关,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有关,生动而不空

  泛;表述规范、准确,与法律法规的含义一致;书写要用规范字,无错字别字、病句。要特别关注并坚决清除“少儿不宜”的各类广告。提倡建设“绿色围墙”、“透绿围墙”、“文化围墙”。

  3.校门要庄重大方。学校校牌规范、清晰;校门能灵活开、关;校门周边通畅、整洁,无障碍物、无小摊点。

  4.校园道路要通畅、平整、美观。到达校园内任何一个空间(包括校内勤工俭学基地)的通道应当硬化、平整、方便、干净、通畅、安全,有规范标识。要特别关注上、下楼梯靠右通行的基本规则,引导师生养成良好习惯。

  5.通告栏要规范、美观。通知栏、公示栏、宣传栏等通告设施,应当清晰、较为显眼。除公示栏的内容需保留较长时间,其他设施的宣示内容应当随时更新。要特别注意宣示内容表述的科学性,书写规范、美观。

  6.经营校园墙面。校园内各种建筑墙面干净、整洁,无破损、无污渍。要注重发挥各种墙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基地作用,多悬挂一些师生作品。充分依靠和组织全体师生把墙面“经营”好,让学生成为“墙面的主人”,内容由学生自主安排,教师给予精心指导,定期更新内容。“经营墙面”,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教育部门应当有明确要求,学校要精心组织实施。

  7.门窗完好、干净整洁。门窗上张贴的内容,提倡张贴体现当地民族文化特色、便于清理和更换的师生作品,如剪纸、书画等。

  8.运动场要平整规范安全,保障体育教学活动安全正常开展。不论条件如何,运动场地应当保持规范、平整、清洁,无坑洼、无任何障碍物。各类运动设施应当随时检查,确保安全、稳固。要特别关注

  篮球架及其板面、篮框是否牢固。

  9.水电设施要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安全、够用、节约。开水房、浴室和学生清洗的场所必须保持整洁,及时排放污水、处理垃圾。要特别注意校园内的水龙头是否是“长流水”、电线及插座是否裸露。

  10. 营造规范、有序、干净、温馨、安全学习场所——教室。黑板要“黑”,不能是“白板”;讲台整洁,课桌椅干净、整齐、可用,电灯和电教设备能用、好用、常用,课程表实事求是地反映课程实施情况。要特别注意扫把、拖把、垃圾铲和抹布的摆放和管理,杜绝因摆放不当和管理不善而影响教室整体风貌。

  11.重视专用教室的建设和管理。艺术教室(或音乐、美术教室)、计算机室、多媒体室、远程教育教室、科技活动室、体育活动室等各项功能教室,应当按规范要求管理和使用,在恰当位置张贴管理、使用的相关规程。要特别注重各种功能教室的使用记录,记录应当规范、全面、细致,做到有案可查。

  12.加强实验室管理。理化生实验室(小学为科学教室)应当按规范要求管理、使用和操作,在恰当位置张贴有关管理、使用的相关规程。保证实验室通电、通水、通风。高度重视各种危险物品如强碱、强酸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程管理和使用。要认真做好实验室使用记录,记录要规范、全面、细致,做到有案可查。

  13.加强图书室、阅览室的建设和管理。图书、报刊、资料应当分类放置,符合图书管理要求,方便快速借阅。应当有较长时间、项目齐全的借阅记录。要特别关注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品种的分科目存放和管理。

  14.加强档案管理,全面记录学校办学过程。现代教育学校督导

  评估指标要素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都要有全面的档案资料作支撑,体现学校办学过程的痕迹。档案资料要有规范的编码,以便管理和使用。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是全面综合评估,涉及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一项工作,因此,要把这套档案资料作为学校办学的基础档案抓细抓实。这套全面档案做好了,可以应对各项检查评估和考核,有效减轻学校迎接各项检查的负担。

  15.重视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设置学校医务室及心理咨询室。设置和管理要符合卫生管理相关规定,从业人员必需有职业资格证。由于可能涉及他人隐私,要特别注意室内空间的科学隔离和隐蔽性。

  16.加强行政用房管理。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文印档案室、社团办公室、传达值宿室、总务仓库等办公用房,应当整洁、有序,空间划分合理、物品摆放恰当。禁止在办公用房内摆放烟灰缸和水烟筒。校长办公室不宜豪华,办公桌椅的选用应当与职业特点相协调。仓库(或保管室)里的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办公用房的布置和陈设应温馨舒适,具有相应的文化因素。

  17.学生宿舍管理。宿舍应当整洁、有序,气味正常。物品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几条线”。气味不好的主要原因是不洗、不透气、不打扫,针对性办法是多洗、多通风、多打扫,要特别注意保持毛巾干净、干燥。“室内四有”有入住学生名单一览表,有寝室卫生值日安排表,有文明公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有新颖、美观、健康的室内布置。

  18.教职工宿舍成为学生的样板。教职工宿舍每一个空间都应当干净、整洁,成为学生的榜样,特别是校长的住所,应当成为全校师生宿舍管理的样板。

  19.食堂管理规范,食堂经营和工作人员各种证件齐全、有效。

工作方案 篇5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通过开学前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学校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0日—20xx年3月18日。

  三、整治重点

  (一)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湿粉干)、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证索票并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含乳食品、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含乳食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消毒台帐。

  (七)严查食品生产加工是否规范操作,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粗加工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的分设、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检查学校食堂公示情况,未按县食药局要求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的,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张贴食品安全动态晴雨标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及实施。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主任科员任副组长,按包片责任区开展监督检查。

  (二)确保整治效果。检查组要认真对校园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认真开展量化分级评审,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积极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各校园在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加强食堂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的指导。对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陈旧、破损的学校食堂,要加强改造更新的指导工作,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布局的合理性,配备符合食品生产加工需要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托幼机构)既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也是具体管理者,必须认真履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单位自查和执法监督机构现场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彻底进行整改。对管理不善,造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节,抄告相关部门和领导,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工作方案 篇6

  为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广大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如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对象与目标任务

  工作对象:农村留守儿童为父母双方从农村居住地流动到其它地区3个月以上,自己留在农村居住地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

  目标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使农村留守儿童普遍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成长环境有较大改善。建立完善留守儿童保护管理制度;倡导和完善“代理家长”制;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培训工作等。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摸底排查,建立台帐。20xx年6月23日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辍学儿童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彻底查清留守儿童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台账,于6月25日前以社区为单位汇总报社会事务局。6月30日前,社会事务局汇总后报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同时,7月15日前,各社区服务中心要以建立以留守人数、姓名、监护人情况、父母动态、学习状况等为主要内容的留守儿童信息库。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各学校。)

  (二)评估风险,明确分级。各社区在做好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建立类型、等级评估体系,实行分类监管。对被监护人的评估,一类:无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亲属委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二类:无父母监护,但有其他亲属为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三类:无父母监护,但有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根据留守儿童生活、监护、教育、健康情况以及受到伤害的程度和频次,将各类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受监护人基本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或无监护人,被监护人已处于流浪乞讨维持生命和生存。二级:委托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力,导致被监护人不能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长、辍学以及染上不良行为。三级:委托监护人疏于对被监护人的监管,导致被监护人心理受到严重伤害、歧视、漠视、体罚及不公正对待。四级:委托监护人由于自身能力缺陷,不能正常履行监护责任,导致被监护人行为出现偏差、心理失当、性格孤僻、偶尔会逃学等。对委托监护人进行评估,较好:委托监护人较好履行监护职责,留守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较好保障;一般:委托监护人能基本履行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基本保障,但未成年人有产生行为偏差、心理失当等情况的潜在风险;差:无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缺乏良好的`引导和关怀,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身心健康得不到有效保障,容易出现行为偏差、心理失当、辍学、外出流浪乞讨等非正常情况。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各学校。)

  (三)建立机制,构建体系

  1.强化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各社区服务中心要督促辖区处出务工人员为家中留守儿童指定委托监护人、对一类留守儿童要由社区指定其监护人并订立监护合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责任监督制度,督促外出务工人员妥善安排好留守儿童学习与生活,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学校、村委会(社区)要与农村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其他监护人签定《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书》,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予以教育、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红桥公安分局、辖区内各学校)

  2.强化社会的关爱责任。新区工管委、社区服务中心对留守儿童实行一对一帮扶,村居两委对其辖区实行留守儿童多对一帮扶;积极探索各种关爱模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办好事、办实事。要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儿童的特殊性,以亲情关爱和贴心服务为主,以赏识教育和励志教育为重。

  (责任单位:新区各单位)

  3.强化学校的教育责任。成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工作小组,通过家校联系、心理抚慰、生活关心、学习辅导、结对帮助、亲情电话等方式给予关爱;辖区内各学校在校内设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积极向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对留守儿童两周必须家访一次,每月必须召开一次留守儿童监护人座谈会。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农村留守儿童的实际需要,把学校教育很好地融入到留守儿童日常工作中,努力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在校人身安全。

  (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辖区各学校)

  (四)着力优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

  1.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社会事务局要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在安排、指导、检查、考评学校工作时,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平等权益。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吸引广大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彻底根除农村留守儿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努力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经发局、社会事务局、新区各单位)

  3.落实救助政策,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障制度。社会事务局要设立留守儿童救助基金,要做好贫困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留守儿童享有的社会救助。要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及留守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家庭困难留守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配合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农民工家庭及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结合开展与农村留守儿童“手拉手”、“结对子”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工会、团委)

  4.大力开展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心理健康教育队伍,聘请有资职的心理辅导教师不定期对辖区各学校教师进行培训,推行学校每周一节心理健康教育课,使农村留守儿童心理有关爱、感情有寄托、学习有帮助、生活有支持、管理有保障。

  (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职校)

  (五)切实净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

  加强农村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室、营业性音像场所的整治和监管,特别是要建立完善的网吧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红桥公安分局、红桥工商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健全完善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统一管理和领导,保证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组 长:郭振东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新区各局(部、室、处、大队),分局,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辖区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会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耿涛同志兼,负责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统筹和日常工作。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切入点,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实现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因难“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提供经费保障。

  (三)加大督查,严格问责。为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督查机制,采取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对此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摸底排查工作以及排查后开展的关爱服务进行督查,对认识不到位、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必须立即整改。对督查中发现有假落实、严重失职和重大过错的必须严格问责,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工作方案 篇7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明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全市交通参与者广泛参与明交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巩固“明交通行动计划”成果,提升全市公民明素质和社会明程度,推动平安xx、明xx建设深入开展,市公安局和市明办协商决定,利用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公安局、明办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各地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有重点有步骤有创新地加以实施。

  二、活动时间

  “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为期一个月,于20xx年11月20日启动,到12月20日结束。

  三、活动目标

  通过启动“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大力组织专项整治活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公职人员、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的明交通表率作用,使“六大明交通行为”得到倡导,“六大交通陋习”得到摒弃,“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得到遏制,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四、活动安排

  (一)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11月20日上午,举行“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主办单位相关领导及市直机关明交通志愿服务队参加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实行全市联动,各县(市、区)要在11月20日上午同步进行。

  (二)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机场车站、户外广场、主题公园、各级明单位、驾驶员警示教育基地、驾驶培训机构、各类学校、学雷锋“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和农村宣传设施等宣传平台和阵地,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主题海报、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微信推送、手机短信等手段密集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突出权利义务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公众对自己、他人、社会所应承担交通安全法律责任的认知。以传授安全知识、传播明交通常识为重点,深化明交通“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宣传活动。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组织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规范客运驾驶人驾驶行为,提升安全驾驶意识。推动明交通进驾校,通过优秀驾驶人经验宣讲、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新驾驶人明驾驶观念。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明交通形象大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围绕重点任务,开展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明办要与工会、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联合,发动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所属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类志愿服务协会,大力开展“明交通我承诺”志愿实践活动。重点围绕“提倡六大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等,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走上街头,开展明宣传、劝导等活动,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和交通高峰时段为重点,开展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劝阻不明交通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月期间,交通管理部门要联合各参与单位,加强对志愿者进行明交通知识培训,努力在培训管理、经费投入和政策法律保障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明办要做好明交通志愿者的注册登记、管理、服务记录等工作,完善激励机制,把明交通志愿服务与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挂钩。努力实现明交通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创新方法手段,发挥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

  各级明办要创新方法手段,充分调动当地明单位参与“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的积极性,发挥各级明单位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形成群策群力、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在各级明单位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包一个路段,摆放、悬挂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和宣传牌;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一次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发放一次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传手册;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明交通我承诺”签名活动;开展一次“不明交通及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活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视频和照片进行认定,并挑选典型案例在各类媒体进行曝光。各地要充分发挥明单位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鼓励在单位内部建立针对明交通的教育培训和奖惩制度,促进各级明单位参与明交通形成常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此次活动探索促进明交通的联动手段,在对交通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同时对被处罚人所属单位信息进行调查,为把单位职工违规记录纳入明单位考评和管理提供依据。

  (五)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管理合力

  各地公安机关、明办要与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管理合力,

  从11月20日开始,各地要建立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查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将所属单位及企业的个人违法信息抄告至所属单位。要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醉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大数据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辑查布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违法行为发生量大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在工作中各地要注重及时向媒体通报战果、典型案例、工作措施等情况。

  (六)树立问题导向,强化重点人群整治

  各地要树立问题导向,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从明交通和安全交通的小处着手,以交通参与主体为抓手,以危险驾驶行为和交通陋习为突破点,重点整治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出行做“低头族”,行人/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右转不让行人、不有序排队通行、不有序停放、不明使用车灯、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开“路怒”车、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等不明交通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七)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媒体宣传报道

  从11月20日开始,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xx明交通安全月”特别节目,“明xx”官方微博微信、大河客户端、“志愿xx”官方微信、xx明网等xx明新媒体矩阵要发挥优势,形成集中报道声势。各级明办、交通管理机关领导要走进广播、电视等媒体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每周不少于一次。全市启动“交广联盟”工作机制,要在交通广播开设“122宣传专栏”,采取嘉宾访谈、街头采访、听众互动等形式对“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进行宣传。在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曝光不明交通行为、交通陋习和危险驾驶等典型案例,持续宣传这些行为的现实危害和法律责任,公布一批交通违法较多的企业(单位)名单,公布车辆违法数量,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xx明交通安全月——危险驾驶随手拍”、“xx明交通安全月——交通违法有奖举报”、“xx明交通安全月——交法微堂”等主题活动。要组织媒体随警作战,采取网络直播等形式强化活动社会关注度,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与群众互动交流,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八)展示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要把典型推荐、评选和表彰作为明交通宣传、动员的过程,促进形成明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明办要鼓励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公职人员、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积极参与“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人物访谈、特别节目等方式,对本辖区的先进单位、个人进行宣传和报道,注重及时跟进、注重成果展示、注重发现挖掘先进典型。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11月20日前)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会同明办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方案要突出社会化特点,对明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明交通志愿者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组织媒体对活动进行预热。(方案应于11月20日前下发。)

  (二)第二阶段(11月21日—12月2日)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明交通志愿者和明单位按计划开展活动。12月2日各地要组织大型主题宣传活动,邀请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进行高频次、大密度、全时段跟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三)第三阶段(12月日—12月20日)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要抓住典型案例进行全媒体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本月初各地要按照省公安厅、省明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明交通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公通〔20xx〕122号)中关于“五个创建”活动标准,推选出“五个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好交警、好司机各1名,报省市公安局、明办审核后进行宣传推介。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活动是平安xx、明xx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其作为增强我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观念和明交通意识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日程。要结合实际,按照活动阶段划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步骤组织实施,注重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各个阶段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督促检查。各地要增强责任意识,抓好活动督促检查工作,市公安局将定期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通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各地要用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确保“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全市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营造浓厚氛围。市公安局和市明办将协调省、市主要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各地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积极利用各种阵地加大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活动要贯穿始终,通过此次活动,不断完善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长效机制。

  (四)注重总结提升。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把明交通、安全交通活动作为创造安全畅通、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工作。各地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有关活动安排和开展情况上传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FTP宣传办“明交通安全月”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