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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2-11-25 21:10:2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工作方案范文锦集七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工作方案范文锦集七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了切实做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集到的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意见的'整改和驾校教练车在我县开展异地培训等,进一步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在全县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从严整治等周边县(市)驾校在我县开展异地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业户的正当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损失,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和市场稳定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成立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

  1、非法从事旅客、货物运输、出租车运输、城市公交运输行为,重点查处运输企业反映至东莞、广州有全顺车从事非法载客的运输行为。

  2、擅自从事危货运输行为。

  3、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行为。

  4、非法驾校租用无营运手续或技术条件不达标的客车运送学员到、于都考试。

  四、时间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日—20xx年4月15日)

  为了使该项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业户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宣传资料等方式,上路上户发放宣传资料,使之家喻户晓。

  2、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16日—20xx年4月30日)

  所各职能股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尤其对这次整治范围重点摸排,然后集中汇总,为下一步集中打击提供依据。

  3、集中打击阶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无论“五一”安全月、“十一”黄金周,还是平常,我所综合执法大队都必须对所管辖市场,采取定点打击与流动查处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上户路检路查的方法,对其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一律从严处罚。

  五、工作要求

  1、结合方案抓落实。根据本方案要求所各职能股对其所管辖的范围重点排查,确保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否则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2、突出重点取成效。针对群众反映“黑”运输市场的问题,所各职能股应重点打击,严防流于形式,严防打击不力、打击不到位,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务求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3、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每月一调度,每月要有稽查安排、检查记录,有工作小结,并切实做到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始终保持整治的高压态势。

工作方案 篇2

校内各勤工助学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在广大学生中倡导吃苦耐劳、自强自立的学习生活风尚,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xx-20xx学年勤工助学考核评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勤工助学先进单位申报条件

  1.认真执行《宝鸡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积极做好勤工助学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完善的实施办法和监督机制;

  2.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岗位审查严格;

  3.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和上岗指导工作;

  4.注重做好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思想工作,注重培养勤工助学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能够按要求为上岗学生填写《勤工助学成长手册》相关考评内容;

  5.定期检查勤工助学工作开展情况,有考核,有记录;

  6.严格按章办事,按要求报送《宝鸡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考核表》、《宝鸡文理学院勤工助学酬金发放签字表》,及时发放勤工助学酬金。

  (二)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品德良好,态度端正,在勤工助学学生中有很好的`表率作用;

  2.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学习,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

  4.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依时守时,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工作能力较强,能较为出色地完成用工单位交办的工作,并能如实登记劳动时间;

  5.坚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评选年度内在岗,且在岗时间不少于10个月;

  6.评审年度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7.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所修全部课程须及格,无不良记录;

  8.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相关征文活动;

  9.认真填写《勤工助学成长手册》。

  二、评选名额

  校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排名前30%的申报单位为当年勤工助学先进单位;各用工单位可按照不超过单位参加勤工助学学生人数的10%推荐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名额不足1名的用工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最终确定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三、表彰奖励及相关要求

  勤工助学先进单位及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学校为其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并进行表彰奖励。

  各用工单位于6月12日前将《量化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自评打分表》(见附件1)及相关申请、证明材料;推荐学生的《勤工助学岗位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2)报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邮箱:)。

工作方案 篇3

  为充分弘扬我县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塑造教育良好形象,实现“美丽xx教育、美好城乡学校”目标,拟在第32个教师节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在职在岗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㈠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义务。

  2、在师德修养和为人师表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廉洁从教。

  3、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4、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㈡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教育法规,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xx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严禁》。

  2、在师德修养和为人师表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广大师生、家长的广泛赞誉。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廉洁从教。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榜样和表率作用,无迟到、早退、违反教学纪律现象。

  4、业务精通,治学严谨,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三、评选类型和名额

  先进教育工作者若干名,参评对象为休中、海中、一职高、二中、一小、二小中层正职以上学校领导、其他学校校长和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优秀教师按照附件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

  四、评选程序步骤

  先进教育工作者由教育局根据教育教学评估等学校管理情况及局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绩研究确定人选,并在教育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填写表彰审批表交人事股备案。

  优秀教师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原则,在重视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同时,突出师德师风、品行素养的考量,要注意向一线教师倾斜。各校要将评选范围、条件及有关文件向全体教职工广泛宣传,严格评选程序。评选工作应民主、公开、公平,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推荐人选上报前,应在本单位公示七天,接受群众监督。

  请各校按照通知精神于7月15日前将优秀教师表彰审批表报教育局人事股,评选有关材料(包括教师会议记录、公示材料)留校备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未按规定公示被举报,经查实,取消该校当年评选名额。

工作方案 篇4

  一、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的全体教师。

  二、考核内容及方法

  考核从道德规范、教学常规、研究与提高、教育教学效果、特色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总分800分(不包括加分)。

  (一)道德规范(100分)

  1.政治表现(5分)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师德素养(10分)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举止文明端庄;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公正、公平、严谨客观地行使监督评议职责,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

  3.遵纪守法(5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不准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不耻视、不排除差生。

  4.出勤(80分)

  遵守学校作息时间,遵守学校工作纪律。

  旷课1节扣10分,无请假或临时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事假半天、会议扣3分,事假半天扣2分,病假1天扣1分(住院期间不扣分),迟到、早退(包括会议、活动、上课)1次扣1分。

  (二)教学常规(300分)

  1.计划、总结(10分)

  教学教研计划应符合学情、教情,符合课改新理念;教学总结应对典型课例、教学方法、教学能力、学法指导等教学行为进行深刻的反思。

  2.备课(100分)

  按校教学管理备课要求执行课前必须写好教案,教案目标明确,重点难点突出,教学过程完整,各课课时达到规定要求。目标明确,重点难点突出,教学过程完整:完成95%、80%、60%和60%以下的分别计100分、90分、80分和60—30分*课时超2—5课时、刚好、缺5课时以内、缺5课时以外的分别计100分、90分、80分和60—30分

  按备课的常规要求进行计分,平时检查和期末检查相结合,以上两项以百分比相乘结果进行分档计分。

  3.课堂教学(90分)

  按校教学管理课堂教学要求执行。

  以90分、80分、60分进行分档计分。

  4.作业批改(100分,以40—48人为准,每超或少1人加或减1个百分点)

  按校教学管理作业要求执行。采取抽查作业和调查了解的办法进行评估。可以从作业数量、质量、批改分析记录和分层作业等几个方面评估分优、良、中、差。平时检查占50%,期末检查占50%。

  (三)研究与提高(100分)

  1.教材研究(50分)

  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要上一节校级研讨课10分,课后反思按要求完成的得10分,每缺一份少1分

  2.培训提高(50分)

  (1)听课评课(25分)

  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听课记录要反映教学过程,对授课教师对教材教法的理解与使用,对学生学法的指导和学习策略的培养等项目进行评价,对所听的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每学期至少听课20节(完整一节记录得1分,最高20分)

  (2)业务学习(1O分)

  积极参加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各种业务活动。

  (3)现代教育技术掌握水平(10分)

  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能够熟练地使用学校现有的现代化教学器材。

  学校对教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情况作好记录,按教师使用次数的多少和熟练程度分档计分。

  (四)教育教学效果(300分,以40—48人为准,每超或少1人加或减1个百分点)

  1.德育工作(在班主任考核方案中记分)

  所有班级任课教师都是德育工作的主体,既教书又育人;把德育工作渗透到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中;有健康的兴趣爱好和良好的行为习惯,班风正、学风浓,无违法犯罪现象。

  2.学生综合素质(300分)

  (1)学科成绩(300分)

  学校可根据每学年期末考试成绩对任教教师进行量化,量化标准如下:

  优秀率占60分、合格率占120分、学困生率占60分、平均分占60分。

  计分方法:优秀率得分;班级优秀率/30%*60分

  合格率得分:班级合格率/90%*120分

  学困生率得分:(1—班级学困生率/20%)*60分

  平均分得分:班级平均分/100*60分

  (五)特色工作(加分),

  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发现和培养学生特长,激发学生潜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级各类竞赛,为学校争得荣誉;教师参加各级举办的公开课、优质课、教研论文评比活动,在市级以上立项并取得重大成果。

  指导学生参加各级举办比赛,并获奖,按获奖情况分档计分,相对应班级的班主任加5%。(见附表1)

  (六)其他工作

  每位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和突击任务工作,根据参加活动的次数、效果分档计分。

  出色完成、按时完成、没按时完成但没影响学校工作、特别拖延影响学校工作或没完成的,分别计20分、10分、0分、—20分。

  三、加强组织领导

  考核结果直接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加强对教师考核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小学教师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要注意总结往年考核工作的经验,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使考核结果符合实际;要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考核程序、标准和结果及时公布,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要切实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教育和引导教师正确认识和对待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有序进行。

工作方案 篇5

  一、加强卫生监督,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一)食品卫生监督

  1、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以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设工地食堂、小饭桌为重点,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建立餐饮单位原料进货溯源、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台帐制度,严格食品索证索票管理,提高全区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2、贯彻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掌握标准,全面量化,科学分级。指导企业对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量化指标的内容逐项落实。按照我市有关行业卫生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区小餐饮单位、前店后厂等食品行业的经营行为。

  3、推进社区、乡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加强社区、农村食品安全、“农家乐”、旅游点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推进社区、乡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二)医疗市场监督

  1、开展医疗机构执法检查,规范其执业行为。按照省、市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行医。重点查处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

  2、加强采供血及临床用血机构监管,保障血液安全。加大对辖区内的单采供血机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的监督力度,建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其执业行为,坚决杜绝违法违规采血浆行为,确保血浆质量及血液安全。

  (三)职业卫生监督

  1、做好职业健康监护,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摸清我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情况和从业人员的底数,突出对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因素尤其是接触高毒物品和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监督管理。集中开展中小企业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以存在有机溶剂、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易造成职业中毒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对我区化工、建材、冶金、塑料制造、印刷、等行业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2、落实放射工作人员证管理,开展放射卫生专项检查。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55号令)宣贯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分别开展工业探伤和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设备控制,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健康监护、个人剂量监测以及受检者防护等情况。

  3、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开展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放射性工作场所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审查。突出新、改、扩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的评审;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各类建设项目,对违法建设单位进行查处。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

  1、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以医疗废物处置、内窥镜和口腔器材消毒等为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的传染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2、对餐具消毒等消毒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整治。按照省、市有关卫生要求,开展以餐具消毒为重点的消毒服务机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消毒服务机构消毒方法、工艺流程、设备、消毒效果、从业人员查体和培训、卫生条件等内容,加强餐具消毒服务需求单位采购、使用消毒物品索证检查,规范消毒灭菌服务,确保消毒物品卫生质量。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的卫生监督

  1、推进全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在住宿业开展消毒设施配备和运行状况卫生监督检查,摸清全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基本情况,并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2、加强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卫生监管,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开展市区自建供水设施和二次供水单位专项整治,加大对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监督力度,根据省、市卫生监督部门的统一安排,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的量化分级试点。

  3、开展化妆品卫生监督,确保化妆品卫生质量。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化妆品经营过程的违法行为。

  (六)行政许可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和《市卫生行政许可填写规范(讨论稿)》的有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坚持便民原则,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服务承诺制。发挥网络优势,加强和完善网上公示、注销工作,认真落实卫生许可公告注销制度,为管理相对人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七)普法宣传

  1、加强饮食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业、学校(工地)食堂等饮食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卫生法制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对餐饮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进行集中培训,将经营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合格作为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或年审的条件之一。

  2、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报道卫生监督工作动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扩大卫生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不断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被监督单位的依法经营意识。

  二、创新工作思路,实现重点突破。

  (一)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1、对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按照《市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积极参加市卫生监督所组织的“摸拟办案、案卷评查、考试考核、技术比武”、公共法律考试、大型会议保障培训、突发公共卫生的应急处理培训、卫生监督员礼仪培训等活动,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能力,以适应迎和谐全运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

  2、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贯彻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格卫生监督员准入。积极参加市监督所组织的全市卫生监督员的抽查、测评、考核,对成绩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学习培训,培训后仍不合格的,报请有关部门批准调离卫生监督岗位。

  (二)创新模式,提高监管水平。

  1、推行卫生监督公示制。逐步在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监管单位推行卫生监督公示制。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分级管理情况以及卫生监督机构、责任监督员及投诉举报电话等情况,在被监督单位明显位置进行公示,让群众及时了解并参与卫生监督。

  2、狠抓大案要案查处。针对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采取有效手段,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及时公开查处结果,以查处案件数量和质量反映监管工作力度和成效。

  3、全力以赴,迎接十一届全运会。按照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安排,全力做好我区各类卫生监管单位的地毯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督导,问题严重的依法查处。在餐饮单位、集体配供餐单位(大专院校食堂)等单位的重点食品加工环节、岗位、场所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餐饮单位的内部自我监督和约束机制。制定全运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及时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准备。优质高效的完成“十一届全运会”卫生监督保障任务。

  (三)完善卫生监督技术支持体系建设

  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食品、饮用水和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监测网络,提高与行政执法相关的卫生评价、检验检测的能力与水平。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设,严格规范检验出证等重要、敏感技术工作,以保证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完善现场检测装备,提高快速检测设备的使用率,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手段,提高卫生监督水平和效能。

  (四)加强法制稽查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1、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和《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实行工作目标量化绩效管理制度。

  2、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深入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对卫生监督员在卫行政执法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文书制作、着装风纪及行为规范等进行稽查。在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作稽查笔录和稽查意见书,向科室反馈;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卫生监督员,将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工作方案 篇6

院内各单位:

  现将学院20xx年寒假及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22日(星期一)至3月2日(星期五),下学期注册时间为3月3日(星期六)、4日(星期日),3月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1月24日(星期三)至2月28日(星期三)轮休,3月1日(星期四)开始上班。

  二、值班安排

  1、学院:放假期间,学院执行院机关人员值班和院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工作正常运行和信息渠道畅通。有关值班和带班安排见附件。

  2、学校:寒假值班时间为:沙河校区(8:30-11:30,14:30-17:30);xx校区(9:00-12:00,14:00-17:00)。春节值班时间为:xx校区(8:30-13:00,13:00-17:30);xx校区(9:00-13:00,13:00-17:00)。学校办公室值班电话:xxx

  三、安全工作

  1、各团队、实验室实分别制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举措,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放假前要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贵重物品要实行统一管理。

  2、各位老师、同学离开房间时,请注意关好门窗,妥善放置好贵重仪器、设备,切记关闭电源及反锁屋门等,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学生科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出行的管理工作。

  4、各位老师、同学在假期出行期间提高警惕,注意自己及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家中有小孩的老师,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祝全体老师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工作方案 篇7

各县(区)局,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分局筹备办:

  为深入开展“质量主体责任年”活动,深化实施名牌战略,发挥名牌企业在科学发展、走质量效益型发展路径方面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名牌企业和经济健康发展,经市局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擦亮名牌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质量兴市和名牌战略为宗旨,促进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规范、提升,充分发挥名牌企业的引导作用和示范效应,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带动行业质量提高和区域产业的科学发展。通过加强对全市名牌生产企业的督促,坚持扶优扶强,打造并维护名牌企业的品牌形象,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创建,快速提升我市特色产业和名牌产品的竞争活力。

  二、行动范围

  “擦亮名牌行动”主要是在全市获得中国名牌、名牌产品及服务名牌称号的单位中进行。

  三、实施步骤

  (一)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名牌企业要将名牌战略进行策划、组织和实施,要有明确的领导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并有长期规划、具体计划和工作要求。要有保障名牌战略顺利实施制度和措施,并有明确的战略目标。

  2、名牌企业要具有保持名牌争创评价条件的能力,并具有不断完善和提升内部素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推行先进科学的管理理念和质量管理方法,并取得明显成效。

  3、企业要认真履行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理念,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社会责任意识强。注重品牌文化和企业素养的提高,重视品牌形象,有忠诚的顾客群,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市场占有率,并有严格的名牌保护措施。

  4、企业应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和《食品安全法》、《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及《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不断创新管理,严格质量控制,生产优质产品。

  5、企业要积极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并在管理中引用,不断改善管理绩效。要将质量兴企工作上升到企业发展战略,制定详细的《质量兴企实施方案》,确定具体的目标及落实措施。

  6、企业要根据《中国名牌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和《名牌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规范使用名牌标志,

  7、要注重统计和总结名牌产品对企业的贡献率及企业形象的提升作用,名牌企业要按照省局的统一要求,每季度1月份、4月份、7月份、10月份的5日-15日登陆“省产品质量状况统计暨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信息采集分析系统”,按时填报相关信息,要确保数据翔实、准确。以便省、市局对产品质量状况进行分析,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二)履行监督和服务职能

  1、各县(区)局要认真组织实施“质量兴市”和“名牌战略”,加大对名牌企业的宣传力度,鼓励组织名牌企业参加各种名牌产品展示会及推介宣传活动,扩大我市名牌产品的知名度。引导企业在实施名牌战略中,逐步实现由名牌产品到名牌企业的转变。

  2、各县(区)局要履行好扶优扶强和保护名优的职责,切实维护名牌企业的合法权益,要积极主动与企业联手,对冒用我市名牌企业产品的违法行为要给予严肃查处。

  3、各县(区)局要依法对名牌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标准,为辖区内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诚信档案,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步伐。同时,也要加大对辖区内名牌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

  4、各县(区)局要组织名牌企业积极参加中国质量协会和省质量协会等培训机构组织的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各种质量管理知识培训。

  5、各县(区)局要认真总结实施名牌战略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对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要用相关的数字来进行说明,要有典型的'案例来说明获得名牌前和获得名牌后在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自主创新、品牌建设、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变化,形成总结材料。

  6、各县(区)局要认真组织本辖区内有关企业填写“省产品质量状况统计暨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信息采集分析系统”,并按照规定的进度完成季度填报工作。对未完成填报工作的各县(区)要督促其完成。市局将对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县(区)的年度考核范围。

  四、实施方法和进度要求

  1、各名牌企业要对照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内容进行自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于5月31日前,向县(区)局上报自查工作总结。

  2、各县(区)局要为名牌企业建立档案,建立名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记录企业的质量信用情况,特别是国家局、省局监督抽查的检验结果和日常监管记录。

  3、各县(区)局要于6月1日以后,组织对辖区内各名牌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100%,要求于9月30日前完成,形成书面材料。

  五、对发现问题的处理

  1、若发现企业不按规定使用标志或擅自扩大标志使用范围的,要责令其改正,并依据《产品质量法》有关条款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若企业不重视名牌保护和维护名牌形象的,或者弄虚作假获得名牌的,向省名推委办公室建议暂停或者撤销其名牌称号。

  3、在国家总局、省局组织的监督抽查中,名牌产品出现不合格的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媒体曝光情况的,要依据监督检查后处理规定限期整改,给予相应的处罚,并报请省局撤销其名牌称号。

  4、此次行动查出的情况将作为名牌复评时的参考依据。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各县(区)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将“擦亮名牌行动”的具体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在实施“擦亮名牌行动”时,各县(区)局要不断加大对行业龙头企业的引导、扶持力度;积极指导行业开展质量自律工作,规范行业竞争秩序,逐步搭建起质量诚信体系。市局针对上报的情况,将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对于安排工作落实不到位和工作流于形式的县(区)局,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