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方案1
为了促进我校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的普遍开展,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救死扶伤精神的`教育,促进青少年综合素质提高,普及青少年急救知识和避险常识,在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团市委的工作要求和指导下,我校开展了红十字会工作。
一、组织建设
成立了学校红十字会组织,校长为会长,副校长为副会长,秘书长为德育主任。还成立了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仍为上述成员,理事为学校各个主要部门的负责人,还有2名同学(学生会主席)。
二、实施
1、本校校医已具备现场急救心肺复苏理论与实践操作;意外伤害(烧伤、触电、溺水、中暑、火灾、地震等)的避险;创伤救护(包扎、止血)等。
2、校医对学生和老师进行培训,高一高二每个班级选2名同学(班级团支书和班长),一共68名,填表备案,作为首先培训的对象,使受培训的学生成为红十字青少年。
3、上课:校医在多媒体教室,利用课件,对68名同学讲授《校园现场急救和应急避险》的理论知识。
4、每个班级发放一本《大众紧急避险救护手册》,让师生了解相关的知识。
5、在学校的安排下,选了340名同学,参加《全国红十字防灾减灾知识竞赛试题》答卷。
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方案2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学校红十字会是以学生为主体、师生员工共同参加的中国红十字会的基层组织。在学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活动。
第三条 学校的师生员工,凡符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由本人申请,校红十字会批准,均可成为红十字会个人会员。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入会者,登记备案,发给“会员证”和“会员证章”。
第四条 会员享有和承担《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毕业转学或参加工作(调动工作)的会员,凭原会员证到新单位红十字会报到,登记注册,不需再办理入会手续。转入单位没有建立红十字组织的,可保留会籍。
第五条 学校红十字会的名称为:在“红十字会”前冠以学校名称。学校红十字会可根据学校结构和会员人数情况设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分会及会员小组。
第六条 学校红十字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2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其职权是:
(一) 选举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
(二) 听取和审查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红十字会的.领导机构是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理事会由校级领导、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红十字青少年会员代表组成。会长由校级领导出任,副会长由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出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理事会决定,负责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红十字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
(二)配合学校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广大红十字青少年成为受益者、服务者和参与管理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三)根据青少年的不同年龄、不同知识层次,开展思想品德、卫生与健康等相关知识教育。组织与专业有关的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四)在校内外广泛开展体现人道精神的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尊师爱幼等助人为乐的活动;
(五)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开展形式活泼的、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夏(冬)令营活动;
(六)开展与各国红十字青少年之间的友好交往活动;
(七)教职员工会员除参加学校红十字会统一组织的活动外,要具体指导青少年会员的日常活动。
第九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红十字会共同成立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指导学校红
十字会开展工作;学校要把红十字会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
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要定期研究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使其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知识化、趣味化,符合学校实际,富有教育意义,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学校红十字会应设立红十字活动场所。学校红十字会应与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密切配合,开展活动。
第十条 学校红十字会的经费除来源于会费外,学校应给予补助。
第十一条 会员应按《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缴纳会费。青少年会员按缴纳会费,数额不限,原则上不超过5元,其他会员会费不超过10元,会费由学校红十字会负责收缴、使用和管理,80%留学校红十字会,20%缴纳上级红十字会。会费使用情况,定期向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
第十二条 被评为先进会员的师生员工,应享受学校相应的荣誉待遇,由学校记入人事档案。
会员工作突出或做出重大贡献,可报请上级红十字会授予荣誉称号。
第十三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家教育委员会1988年6月21日颁布的《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暂行规程》同时废止。
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方案3
一、牢记红十字会宗旨,“实行人道主义”坚决执行上级红十字会的有关规定。
二、学习和宣传红十字会的.性质,宗旨和任务,培养救死扶伤、尊师爱幼、尊老助残、助人为乐的人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新风尚。
三、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自身防病意识,增进师生身心健康,努力搞好学校卫生。
四、建立红十字少先队卫生监督岗,协助老师对班级卫生、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等进行宣传、检查、督促。
五、组织学校红十字会员及积极分子投入到精神文明建设中去,配合学校搞好各项有关活动,热心为同学、为学校、为社会服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加卫生救护、救灾、救难工作。
六、学校红十字会会员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校的其他日常工作。
七、根据上级红十字会的安排,组织好会员与其他学校会员进行的联谊纪念等活动,以增进友谊,培养仁爱精神。
八、定期对会员进行救护培训,学习一些急救等日常工作知识。
九、完成学校,上级红十字会领导交给的任务。
【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方案】相关文章:
学校工作方案11-24
学校防火工作方案11-25
学校安全工作方案11-14
学校家访工作方案09-27
学校寒假工作方案09-13
学校减负工作方案01-13
学校汛期的工作方案10-17
学校安保工作方案06-07
学校减负工作方案[精选]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