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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

时间:2022-12-09 06:23:08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房屋买卖合同五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房屋买卖合同五篇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问题涉及预售商品房再转让问题和其他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问题(主要是指现房),我国法律界对该问题讨论的不是很多,但是由于厘清该问题对司法实践颇有裨益,因此本文拟就该问题作些探讨。

  一、合同权利转让的基本理论问题。

  在研究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问题之前,本文先就合同权利转让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进行简要地说明。

  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其特征是:第一、合同权利转让是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第二、合同权利转让的对象是合同债权。第三、权利的转让既可以是全部的转让,也可以是部分的转让。合同权利转让的生效有两个条件:第一、权利转让合同成立。第二、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效力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对内效力具体表现为:第一、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将作为新债权人而成为合同权利的主体,转让人将脱离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取代其地位。如果是部分权利转让,则受让人将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一起成为共同债权人。第二、在转让合同权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也将随主权利移转而发生移转。第三、转让人应当保证其转让的权利是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权利瑕疵的'。对外效力具体表现为:第一、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二、受让人不仅取得债权人转让的债权,而且应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第三、债务人在合同权利转让时就已经享有的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权,并不因合同权利的转让而消灭。2

  我国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立法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其中第七十九条至八十三条专门规定合同权利转让问题,第八十七条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问题。

  《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条款没有对权利的转让和义务的转移进行区分,而是将二者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含有义务转移的因素,所以需要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是如果转让人不承担合同义务(单务合同)或者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其转让合同权利是否需要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呢?仅就该条文理解,在这种情况下,仍需另一方的同意。同时该条文对合同权利的转让还有一个限制,即转让人转让合同权利义务时不得牟利,这种规定明显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立法模式的色彩。《合同法》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规定“是在对民法通则第91条进行补充的基础上,并借鉴《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6条的有关规定发展而来,它弥补了合同债权债务转让的立法漏洞”。3 因《合同法》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比较明确,本文不再详述。

  《合同法》未对合同所指向的标的物作动产和不动产的划分,应当理解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论动产还是不动产,合同权利都可以转让。因此可以讲《合同法》对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下面就该权利转让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分析论述。

  二、我国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的有关规定。

  因预售商品房以外的其他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转让问题并不复杂,本文对该问题不再赘述,下面仅就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权利转让问题进行分析。

  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权利转让问题一般称之为预售商品房再转让。对于预售商品房再转让问题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第一种是反对转让,主要理由是“炒楼花”具有较大的投机性,允许炒楼花可能导致房价上涨,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房屋实际使用者的利益,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赞成转让的认为,炒家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风险投资,既可以为房地产开发聚集资金,又可以活跃市场,从世界各国房地产交易实践来看,炒家参与房地产市场已经成为成熟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特点 。4本人赞同第二种观点,商品房再转让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为了投资,也可能是因其他原因,购买的商品房对预购方已经没有意义,例如预购方移居国外。如果一概禁止转让,则限制了预购方合法权益的行使。

  其实,关于预售商品房再转让问题,我国1995年《房地产管理法》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因迄今为止国务院尚未作出具体规定,有些学者据此认为预购商品房不能再转让。本人认为该规定是一种委任性条款,即授权国务院对预售商品房再转让制定行政法规,其隐含的意思是预购商品房可以再转让。我们无法想象国务院会制定这样的行政法规:“根据《房地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预售商品

  房不能再转让”。如果预售商品房不可以再转让,那么《房地产法》应当直接作出规定,没有必要再授权国务院制定不可转让的行政法规。所以该条款“实际上是对商品房的预售合同转让的认可”。

房屋买卖合同 篇2

  卖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买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出售给乙方。该转让之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附件一)

  (一) 该房地产坐落在广州市 区 路 街 巷(里、弄、坊) 号 楼 房,房地产权证号:

  (二) 房屋类型(使用性质)为【住宅】【商铺】【】【其他 】,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砖木】【其他 】,层数 ,建筑时间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面积 平方米,违章部位及面积

  (三)该房屋占用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用途为【居住】【商业】【其他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地籍图号为图(区) 幅(段) 地号,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此房地产上存在【共有】【他项权利】【租赁】【其他 】关系。关系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同意该房屋买卖的证明(附件二)。

  甲方保证以上内容为真实;保证拥有上述房地产的合法权利;保证上述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说明的其他权利。

  第二条 上述房地产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商定房地产交易价格为币元,大写 仟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

  第四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第五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自该房地产【核准登记】【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房地产交易的税费按照国家及广州市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交缴。

  第七条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地产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八条 因甲方的原因,使得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在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交易登记手续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因乙方的原因,使得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在房地产交易登记所办理交易登记手续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九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给付房款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补充条款或者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是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和本合同正文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立之时起生效。

  第十三条 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有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签章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关系人声明

  【共有】【他项权利】【租赁】【其他 】

  关系人意见 同意甲方出售本合同确定的上述房地产并放弃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共有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抵押权人(签章)

  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国有土地范围内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买卖。

  二、合同内的空格部分由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三、不需填写的空白处应写无。预留空白不够填写,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另立附件,附件必须签字盖章。

房屋买卖合同 篇3

  20xx年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买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不包括±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包括±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 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

  款的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 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圆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美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所购位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所购商业用房的基本情况

  该住房位于驻马店市 小区名为

  所购房屋位于

  平方米, 元/㎡,总房款计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小写¥ 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房款的,按房屋优惠价计,乙方应实付房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小写¥ 元)。

  2、分期付款。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首付该住房总价款的 %,计 元; 年 月 日付房款 元;年 月 日付房款 元;余款竣工时付清 元。乙方如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应付款部分日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条交付期限及责任

  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该房屋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交房标准:入户防盗门、全封闭塑钢阳台、窗户,全毛坯房,水电接通改造费、燃气开口费乙方自理。

  但如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15日内告知乙方的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按逾期交付房价总额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未出现时,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房屋总额10%的违约金。

  第五条交接

  该房屋由双方进行验收交接,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按房价总额的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甲方保证房屋没有债权债务纠纷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在交房前按该套房屋总销售额的2%征收维修基金,该维修基金由甲方统一代收。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540日内,甲方办理房产权大证,分户房屋所有权证乙方自己办理或甲方统一代理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面积确认以房产证为准,房款多退少补。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甲方同意乙方退房或按房价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受政策性或办证机构调整影响,办证日期可相应顺延。

  第八条保修责任

  以建设部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为准。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不得随意拆除房内设施、设备。

  2、乙方不得侵占房屋的毗连、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保证走廊、楼梯、楼道的畅通,对房屋的承重结构、上下水管线、供电、燃气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凡属乙方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住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由甲方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进行管理,甲方交房后乙方物业管理费按《物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各一份,物业存档一份。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5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以及办理过户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地下室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该房地产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将全额购房款以_____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房产另行出售给第三人。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该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能如期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或者甲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

  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应全部承担。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____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能如期付款,或者乙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项。但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应全部承担。并向甲方支付总房款____的违约金。

  六、在合同期限内,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若对其它事项有异议的可协议补充在以下约定条款中,若约定条款与前条款有异议,以约定条款为主,约定条款具有优先效力。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